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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日記版篇一
龐德說,“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古代也有“徒法以自行”的說法。司法是促成法律由紙面上的立法轉化為現實的途徑。司法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神,社會秩序的者,社會利益的平衡器,在我國社會中著至為不可或缺的作用。
這次實習總的感受是體會很,學習了東西,對法院審理案件的流程的認識和親身的體會,對司法實踐的運作情形的認識,明白了理論與實踐如何的性!
關于實習,寫的多詳細了,這里就不再羅嗦了!這里主要從法學理論的角度談談在實習中的和想法:
法律與經濟乃鳥之雙翼,車之兩輪!
眾所周知,20xx年的華爾街金融危機席卷全球,在經濟全球化的,難以獨善其身。股市下跌,房地產價格下跌。原先買房的人后悔出了高價,于是紛紛想法退房。當然也有是開發商的責任。于是乎,法院審理的商品房買賣糾份,僅僅我在實習的多月里就審理了案件。
馬克思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果不其然啊!這也的說明了法學乃經世致用的學問。司法中的實踐問題遠非躺在安樂椅上的法學家所能想象,應當司法實踐,于學術于實踐均頗有裨益!
法律與道德(morals)的關系乃是19世紀法學家所的三個主要論題。耶林(jhering)把“法律與道德的關系”稱之為法理學的合恩角(thecapehornofjurisprudence)。那些想要征服“險地”的法理學航海家所面臨的,在的程度上講,乃是船毀人亡的危險。歷史上,不同的流派對該問題有不同的看法。
我覺得,在現今的特殊社會時期,面臨經濟社會的巨大轉型,社會問題社會矛盾紛紛涌現。應該人的道德訴至,正像文中篇實習日志寫的那位王主任的話,現在糾紛人的道德敗壞引起的,譬如離婚案件者的介入。,應該多強調道德的教化。而僅是強調依法治國。
法律萬能的,審判也解決糾紛的唯一。即使是強調法律在社會控制中起作用的龐德教授也非常謹慎的指出法律所的。
法條之有限性與社會之性、法律之穩定性與社會之變動性之間沖突的性,傳統法律側重于事后的救濟,強調司法的被動性,使得法律在領域的“心有余而力也”,難以社會經濟的發展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由此也凸顯了調解新型的糾紛解決在社會中所的拾遺補缺的作用。我國社會經濟的轉型,不少社會矛盾凸顯,是時下金融危機的爆發又的社會問題,進而也了法院受理案件的激增。
由此也凸顯了調解新型的糾紛解決在社會中所的拾遺補缺的作用。我國社會經濟的轉型,不少社會矛盾凸顯,是時下金融危機的爆發又的社會問題,進而也了法院受理案件的激增。,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真正的調解的作用,有利于糾紛解決的,符合訴訟經濟原則的要求,符合現代社會經濟的發展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
調解制度本身在我國現階段也諸多,如強制性調解等情況,違反了司法不告不理原則,有審判權干預當事人處分權之嫌疑,等等。當然,這本文的主題,不予以過多展開。
我國消除職權主義庭審模式的,逐漸引入了英美對抗制庭審模式。的在原告起訴時候只提交證據目錄而提交全套證據。證據要在庭審之后才提交。立法的本意在于防止法官的先入為主,強調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上的對抗。
立法的初衷是完美的,在實踐中落了空。事實上,法官審理案件多是在開庭之后靠著庭審筆錄和當事人事后提交的全套證據據以判案的。庭審在某種程度上流于,法官庭審之后的忙于閱卷。,辯論階段的辯論似乎也很。
由此凸顯了書記員當庭記錄的庭審筆錄的性。臨時記錄等諸多條件的限制,書記員只能把關鍵性的事實予以記錄,記錄下所事實,這,稍有疏忽,遺漏關鍵性內容又當如何?書記員對當事人的某一方頗有偏好,故意在其辯說中加上那么幾句,那么依據庭審筆錄斷案的法官的又當如何?我覺得這值得思考的問題。
書記員角色一直是在司法改革過程中所忽略的角色,筆者這次實習親身做書記員的親身經歷,感覺書記員的角色有必要引起,建議在司法改革中予以的考慮。
陪審員制度是我國借鑒英美法中的陪審團質素起來的。一如前述,制度移植的初衷是完美的,在實踐中也了的作用,但也暴露了的。
筆者在法院的實習經歷親身做陪審員的感受來看,陪審員制度著陪而不審的情形;有陪審員參見的合議庭上就演變成了案件承辦法官人的獨任制,陪審員好應作用。
陪審員制度的問題學術界探討多的問題了,的論述,茲不贅述。
實習過程中的想法,問題,情形。僅僅是個人粗淺的想法,多有幼稚與疏漏之處。
理論與實踐,讓我次實習中受益匪淺,也了實習的目的。今后要多注意實踐,在實踐中的理論與實踐,學以致用!
實習日記版篇二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x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法官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通過兩個多月的實習,獲得了一些初淺的體會。進xxx法院后,我被分在了民一庭,這對我是很有利的,因為民一庭是整個法院里案子最多的庭。我虛心地向法官們學習,并與他們建立了良好的關系,積累了一些社會經驗,這是在學校和課本上學不到的,讓我終生受益。與此同時,我也看了許多實際案例和一些專業書籍與雜志,讓我初步地進入了角色。負責帶我實習的法官們都很耐心地指導我、精心地為我答疑解惑,讓我學到了一些實實在在的本領。
在民一庭實習的兩個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整理卷宗幾十份,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鑒于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后做得很認真,整理完后覺得自己很有成就感。盡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于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傳幫帶,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
2、旁聽案件。xxx縣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剛去的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有開庭。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盡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做庭審的臨時記錄。在庭里的書記員的指導下,我在庭審過程中試著做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于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煉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所以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并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設備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曾幫辦公室的法官草擬了幾份民事裁定書,寫過兩分公告啟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后是經本院審理,認為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準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么簡單的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辭不嚴謹,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后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后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征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5、跟隨一位姓龍的法官到縣城周邊區域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里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
在法院里呆了幾個月,對這里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了解,xxx縣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一般需要公告送 送達的或者涉及財產的稍微復雜的離婚案件都由民一庭受理。法院對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后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精神損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損害賠償一萬元。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后,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周期相對較長。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
兩個多月的法院實習使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
實習結束了,但我感覺并不是那么輕松似的,我覺得自己面臨著更多的壓力與挑戰。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xxx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如果經歷也是一種積累,那么這兩個多月來無疑使我變得自信而富足。最后我要說的是:實習的最大收獲就是悟出了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市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區人民法院坐落于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筑風格較為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偉氣派。走進里間才發現,里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衛生打掃得卻很干凈,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里面也布置得體,桌椅書柜、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后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后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后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么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么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著這種敬畏感,范文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里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復,但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于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閑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
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給我講述了里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于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并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閱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復積累和鞏固我終于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為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盡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第三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申訴案件越來越多,入黨申請書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復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人大進行監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并不排除這里面存在著一些司法腐朽問題。但作為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權威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四件事便是執行難的問題。基層法院作為執行的主陣地,擔負著全國80%的案件執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系使得基層法院的執行現狀并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里實習,我們私下里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范文參考網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而我了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兌現。一些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往往采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脫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行的環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為的懲處力度,對于那些膽敢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人,應當作為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信息平臺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為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則和道理。
最后談談我自身的問題吧。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工作總結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煉。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說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還是拿整理卷宗來說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隱含的規律卻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頁訴訟文書都是有其合理的擺放次序的。因此在這里說句題外話,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
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實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寫作網避免畢業后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我本人就從中獲益匪淺,所以我是非常支持這次實習的。
實習日記版篇三
實習報告怎么寫,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提供的法院實習報告4000字范文,歡迎閱讀與參考。
龐德說,“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中國古代也有“徒法不足以自行”的說法。司法是促成法律由紙面上的立法轉化為現實的有效途徑。司法作為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神,作為社會秩序的維護者,作為社會利益的平衡器,在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發揮著至為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
這次實習總的感受是體會很深刻,學習了很多東西,對法院審理案件的流程有了深刻的認識和親身的體會,對司法實踐的實際運作情形有了一定的認識,明白了理論與實踐如何結合以及結合的重要性!
關于實習,以上已經寫的比較多比較詳細了,這里就不再羅嗦了!這里主要從法學理論的角度談談在實習中的一些發現和想法:
一、法律與經濟之關系。
法律與經濟乃鳥之雙翼,車之兩輪!
眾所周知,2018年的華爾街金融危機席卷全球,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中國難以獨善其身。股市下跌,房地產價格下跌。導致很多原先買房的人后悔出了高價,于是紛紛想法退房。當然也有很多是開發商的責任。于是乎,法院審理的商品房買賣糾份大量增加,僅僅我在實習的一個多月時間里就審理了很多相關案件。
馬克思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果不其然啊!這也更加充分的說明了法學乃經世致用的學問。司法中的很多實踐問題遠非躺在安樂椅上的法學家所能想象,因此應當深入司法實踐,于學術于實踐均頗有裨益!
二、法律與道德之關系。
法律與道德(morals)的關系乃是19世紀法學家所討論的三個主要論題之一。耶林(jhering)把“法律與道德的關系”稱之為法理學的合恩角(thecapehornofjurisprudence)。那些想要征服這一“險地”的法理學航海家所面臨的,在相當的程度上講,乃是一種船毀人亡的危險。歷史上,不同的流派對該問題有不同的看法。
我覺得,在現今中國的特殊社會時期,面臨經濟社會的巨大轉型,很多社會問題社會矛盾紛紛涌現。應該提高人的道德訴至,正像文中第一篇實習日志寫的那位王主任的話,現在很多糾紛都是由于人的道德敗壞引起的,譬如很多離婚案件就是由于第三者的介入。因此,應該多強調道德的教化。而不僅僅是強調依法治國。
三、法律萬能主義的辟誤兼論調解制度之完善。
法律不是萬能的,審判也不是解決糾紛的唯一方式。即使是強調法律在社會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龐德教授也非常謹慎的指出法律所存在的不足。
法條之有限性與社會之復雜性、法律之穩定性與社會之變動性之間沖突的必然性,以及傳統法律側重于事后的.救濟,強調司法的被動性,使得法律在很多領域調整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也”,難以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由此也凸顯了調解這一新型的糾紛解決方式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所起到的拾遺補缺的作用。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轉型,不少社會矛盾凸顯,尤其是時下金融危機的爆發又導致大量的社會問題,進而也導致了法院受理案件的激增。
由此也凸顯了調解這一新型的糾紛解決方式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所起到的拾遺補缺的作用。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轉型,不少社會矛盾凸顯,尤其是時下金融危機的爆發又導致大量的社會問題,進而也導致了法院受理案件的激增。因此,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真正充分的發揮調解的作用,有利于提高糾紛解決的效率,符合訴訟經濟原則的要求,符合現代社會經濟的發展對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但是調解制度本身在我國現階段也存在諸多不足,如強制性調解等情況,違反了司法不告不理原則,有審判權干預當事人處分權之嫌疑,等等。當然,由于這不是本文討論的主題,不予以過多展開。
四、對抗制庭審模式的不足兼論書記員在庭審中的作用。
我國為了消除職權主義庭審模式的影響,逐漸引入了英美對抗制庭審模式。一個重要的表現就是在原告起訴時候只提交證據目錄而不是提交全套證據。證據要在庭審之后才全部提交。立法的本意在于防止法官的先入為主,強調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上的對抗。
立法的初衷是完美的,但是在實踐中落了空。事實上,法官審理案件多是在開庭之后靠著庭審筆錄和當事人事后提交的全套證據據以判案的。庭審在某種程度上流于形式,導致法官庭審之后的忙于閱卷。另外,辯論階段的辯論似乎也不是很充分。
由此凸顯了書記員當庭記錄的庭審筆錄的重要性。由于臨時記錄等諸多條件的限制,書記員只能把關鍵性的事實予以記錄,不能記錄下所有的事實,這其中,如果稍有疏忽,遺漏關鍵性內容又當如何?如果書記員對當事人的某一方頗有偏好,故意在其辯說中加上那么幾句,那么對于依據庭審筆錄斷案的法官的影響又當如何?我覺得這可能都是值得我們思考的一些問題。
書記員這個角色一直是我們在司法改革過程中所忽略的一個角色,筆者通過這次實習以及親身做書記員的親身經歷,感覺書記員的角色有必要引起重視,建議在司法改革中予以一定的考慮。
五、陪審員制度的完善。
陪審員制度是我國借鑒英美法中的陪審團質素建立起來的。一如前述,制度移植的初衷是完美的,在實踐中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時也暴露了很多的不足。
根據筆者在法院的實習經歷以及親身做陪審員的感受來看,陪審員制度存在著陪而不審的情形;有陪審員參見的合議庭基本上就演變成了案件承辦法官一個人的獨任制,陪審員沒有發揮好應有的作用。
陪審員制度的完善問題也是學術界探討比較多的問題了,相關的討論以及論述已經比較深入,茲不贅述。
以上就是自己實習過程中的一些想法,中國很大,問題很多,情形很復雜。以上僅僅是個人粗淺的想法,多有幼稚與疏漏之處。
理論與實踐結合,讓我在這次實習中受益匪淺,也初步達到了實習的目的。今后一定要多注意實踐,不斷在實踐中提高自己的理論與實踐水平,做到學以致用!
20xx年5月28日至2007年7月20日,根據教學計劃和法律專業的特點,在我們大三馬上就將進入大四畢業進入法律實踐操作部門之前,文法學院法學系組織我們04級法學兩個班的學生到法院這一司法實踐部門進行了一次短期的專業實習。這次實習活動是教學計劃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檢驗我們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教學活動必須具備的環節。實習的目:通過實習,讓我們全面了解法院實施法律的情況;通過實習,培養我們初步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法律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可以使我們認識到自己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強學習的主動性、針對性、創造性;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虛心接受法學實務工作者的指導和幫助、誠心學習法學實務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風、好經驗,全面提高我們的綜合法律素質和法學修養。
在這次實習中,我們二十一位同學到了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進行實習。我和其他五位同學被分配到了民事審判庭第一庭實習。在實習中,洪山區人民法院給了我們極大的方便和幫助,也給予了我們較高的評價:虛心學習,認真工作,專業扎實,理論功底好,實踐能力不斷提高。同時,這次的實習也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體會和感受。
一、實習成果。
專業實習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協助司法人員解決實際生活中的法律事務,是跟著指導老師學習司法經驗和了解、掌握案件處理方法和程序的過程,專業實習是一種課堂內外的學習。在近兩個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課堂內外學不到的東西,取得了令人滿意的實習成果:
1、了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門和工作程序。
法院是一個處理糾紛,處理矛盾,給當事人公平、公正的結果的地方,而法院對外的第一個窗口是立案庭。我雖然沒有在立案庭實習,但是因為有時有些案子和文件也會送到那里,并且也從在立案庭實習的同學那里了解了一些情況。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當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員不僅要面對各種各樣的人員,有企業、律師,也有教師、工人、老人等等,這些當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蠻不講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常要與這些當事人進行說理和勸解,而不是簡單的審核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這么簡單。立案庭還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寫起訴書、不會寫字的當事人提供方面,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用法院專門的起訴書范本進行填寫。立案庭還有一個信訪接待室,負責法律咨詢、非訴信訪的處理、訴前調處糾紛及日常信訪接待中的解釋、息訪工作。法院信訪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的聯系的重要橋梁和紐帶,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維護法律尊嚴和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實保障公民的信訪申訴權利的重要窗口。信訪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別的多,群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問題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當事人充分行使其訴訟權利的行為,有利于法院的改進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當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處理。立案庭立案后還要對案件進行分類和開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關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最后再送到立案庭。可以說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關,是法院工作的開始,占據很重要的位置。
洪山區人民法院有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政治處、審監庭、執行庭等幾個重要的部門,我們的實習是由政治處進行安排的,政治處主要負責法院內部的事務,由于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審判庭那么多事務,因而這次沒有同學在行政庭實習,審監庭是對法院審判工作進行監督的部門,這次也沒有同學在那里進行實習。我們同學大部分被分配到執行庭、刑庭和民庭實習。
執行庭是審判工作的最后環節,是當事人在判決后因為對方不履行判決的義務而有權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的一項權利,是當事人實現權利的保障。執行工作并不輕松,特別是在這種高溫的天氣下,執行局的法官們要到當事人那里進行執行工作,大部分時候執行工作都是困難重重,很多當事人都不配合,而法官們還要依法辦事,真是苦了執行的人員。
刑庭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是伸張正義的地方。雖然洪山區人民法院是基層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卻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對簡單一些。簡單但并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個案子對于與案子有關的當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實習期間到刑庭去旁聽過,與民庭有較大的區別,更嚴肅和謹慎。刑庭的法官要審理案子,也要到看守所去訊問當事人,以便對案件有更清楚的了解,以便作出更加合理的判決,讓當事人心服口服。
民事審判庭又分為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審判第三庭三個庭,民二庭主要處理的是醫療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處理人身損害賠償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而我實習的民一庭主要處理的是離婚糾紛、離婚后財產分割糾紛、遺囑繼承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以及勞動爭議糾紛的案件,從上述民一庭的主要受案范圍可以看出民一庭處理的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糾紛,十分的瑣碎,民一庭在洪山法院創下了幾個最:民事審判庭里案件最多的,是用調解方式結案最多的,同樣也是上訪最多的,畢竟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些案件因為與當事人密切相關,法官在審理時都很認真,但是正因為太緊密了,一旦稍有不稱心意當事人便會上訪。
實習日記版篇四
xxxx人民法院。
從三月份準備司考以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日益深入,法律基礎知識進一步扎實、理論水平也有明顯提高,但是對于實務接觸甚少,所學理論知識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也就不能發現不足,反過來影響了理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師一直教導我們要理論實踐相結合,對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通過實踐的檢驗。此次在武進法院的實習讓我們開闊眼界,學會處理好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理論為基礎,通過實踐加深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力求實踐內容與理論知識相結合,以期達到提高法律素養和實務水平的目的。
此次實習,主要在訴訟服務中心展開,小組五個人分工不同,作為組長,我的主要任務是聽庭審以及協助其他組員的工作,也有幸接觸更多,學到更多。首先,翻閱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每個審結的案件都要及時訂卷歸檔,以備日后查閱。剛開始整理的時候比較生疏,時有差錯,后來通過向書記員請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個卷宗整理和裝訂過程,能夠獨立完成案卷裝訂工作。整理案卷也為我提供了接觸各類案件的機會,當我認真查閱和整理濃縮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個案件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再到一審法院審理判決的具體工作程序,并從中體會到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每個案件審理終結后的退卷工作和向人民法院寄送關于死刑復核的案件材料,又讓我對二審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有了清楚的認知。
其次,參加案件旁聽。在實習期間,每天早上我都旁聽兩到三場庭審,從簡易程序到普通程序簡化審,從民事合同糾紛到刑事犯罪,我都認真旁聽、記錄。在旁聽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審判人員公正、中立的審案態度,以及公訴人和辯護人激烈的辯論。莊嚴的法庭、嚴格的程序,無不折射出法律的嚴肅和公正。從審判人員對被告的發問中,能體會到審判人員對于整個案件審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實。而在公訴人和辯護人的爭論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爭議的焦點。
觀摩法庭庭審還讓我對刑事案件庭審的整個過程有了更加直觀生動的了解,比起書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審讓訴訟程序更形象具體,記憶深刻。
最后,書寫法律文書。這幾天,我們還接待了武進區橫林鎮的幾位當事人,幫助他們書寫起訴狀、申請執行書、恢復申請執行書等。法律文書不僅格式要規范,內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雖然在校期間已經學習了法律文書的寫作,對法律文書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實際寫法律文書的的過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運用的好、有說服力,光靠書本上的知識是不夠的,一定要多進行實務鍛煉。事后,當事人因為我們綿薄的幫助而連連感謝,更讓我們堅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來捍衛公民的權益。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了解。
實習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于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帶有明顯的模式性。真正接觸之后才發現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關系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在刑庭實習,接觸到的都是一些惡性刑事案件,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關系到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個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觀的心態對待,確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實保障,被告人得到應有懲罰,正義得到伸張。
2、法院工作的復雜性和嚴謹性。在實習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復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后才被選入的。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慮,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大量的心血反復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過數次合議仍不能達成統一意見。在這種情況下,并不是簡單的以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允許保留少數人意見,并隨合議筆錄一共提交審判委員會定奪。
3、法官工作的艱辛。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輕松愜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不易。不僅要面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還要抵御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盡心調解,以求被害人能夠得到限度的補償,被告人能夠得到一定的寬恕;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復斟酌,以求客觀公正;每次二審開庭,法官們都是周密安排、緊湊高效。但是法官們的努力卻常常得不到理解。實習期間,經常遇到群眾上訪、靜坐,甚至沖擊法院,法官的工作環境需要更加切實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但是現實情況卻極不樂觀。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宣傳,顯然還有許多需要改進、加強之處。我們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當比例。犯罪年齡的低齡化、犯罪手段的殘忍、對生命的漠視以及對法律的無所畏懼,讓具有多年審判經驗的法官們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xx后甚至xx后的孩子,他們在作案的時候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計后果,圖一時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給自己、家人以及整個社會造成巨大的傷害。看著他們在庭審時的懺悔,父母在旁聽席上默默地流淚,以及被害人親屬的悲痛欲絕,我的心里十分難過,每個案件背后都是兩個甚至更多家庭的災難。對于未成年犯罪社會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我們更要做好法制宣傳與教育工作,從娃娃抓起,避免他們染上社會的不良風氣,走上不歸路。
(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秀的能力,優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通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圣的職業更加的向往。對于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采眾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其次,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隨著社會環境的巨大變化以及我國法治的逐漸完善,每年有許多部法律法規出臺。如果滿足于現狀,你會發現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很快就會過時。作為一名法律人,必須有足夠強的學習能力,時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動向。在實習時我發現,每名審判人員的書架上都有著數量眾多的法律專著及經典案例匯編,在審判工作之余,他們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識的更新。總而言之,作為一名法律人,學習無處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夠真正的了解,通過其他途徑得到的難免會有偏差。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通過實習,我開闊了視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時還培養了自己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朋友,我們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直到現在還保持著密切的聯系。從他們身上我不僅學到了法律知識,還學到為人處事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將來走上工作崗位的寶貴財富。
在此我由衷地向為我提供幫助和指導的老師們表示感謝,感謝你們給予我們寶貴的實習機會,在我們的人生經歷中留下珍貴的一筆。
實習日記版篇五
一個月的實習生活,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讓我們這些在象牙塔中成長起來的溫室花朵也走出庇護,到社會上體驗了一把工作的辛苦,生活的殘酷。實踐乃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這句話,擱哪都有道理。我們在校園里,埋頭苦學,常常把老師們當做是真理的化身。老師說什么是對的,我們便奉若真理。走出校門之后,才開始慢慢審視自己學到的東西。是對,還是錯,常常得不到確切的答案,才發現,原來生活中有那么多的灰色地帶。在法院實習的這段期間,不能說自己有多么大的收獲,但還是有了一點自己的思考。
首先,關于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足見證據對于案件解決的重要性。法官也只是人,而不是神,只能根據證據這種實實在在,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來反推事實的真相。但是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沒有證據意識,不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有的人,又擅于偽造證據企圖能夠換取一紙勝訴文書。所以,作為一名法官,必須要練就過硬的本領,懂得如何對證據材料進行去偽存真,盡量還原事實的本來面貌,從而做出合理的判決。而在當前我國人民群眾普遍證據意識不強的情況下,又對法官鑒別證據真偽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關于法律和利益。法律和利益相伴相生。沒有需要調整的利益,便沒有法律存在的必要。說到底,法律就是一個利益衡量的工具,必須要衡量各種利益,然后做出輕重的排序,甚至是取舍。立法者在立法的時候衡量各種利益,只是一種抽象意義上的衡量,這時在眾多的利益或者是價值之中往往存在著位階之分,可以根據社會情況相對容易的做出安排。而司法中的情況則有所不同,因為司法者在司法的時候對各種利益作出的衡量,是一種具體意義上的衡量,可能有更多的制約因素,同時也更為直接的關系到各方當事人的利益。在某個具體的案件之中,需要保護哪種利益,法官就有可能需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往該方當事人傾斜。而要保障這種適度傾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證司法的公正性,就需要仰仗司法者的業務素質和法律信仰等。
最后,法律到底應該是精英文化還是大眾文化呢。以前曾經碰到過一個農村的“代課老師”說過的一些話讓我印象深刻。《教師法》十二條規定:本法實施前已經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任教的教師未具備本法規定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教師資格過度辦法。而當時該老師所在的縣只過渡了公辦教師和已經退休的教師,卻沒有關注在偏遠村小學等從教的代課老師。當被問及是后來制定的過渡辦法規定只過渡這兩類人還是該縣在實際操作的時候將適用范圍限制。該老師搖搖頭說,過渡辦法之類的東西自己根本就沒有看到過,至于自己為什么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自己也是莫名其妙。試想,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規連公布之一步都沒有做到,被束之高閣又如何讓人民根據規則來安排自己的生活。我國目前的情況是大多數人不知法律為何物,或者說不知道具體的法律是如何規定自己的權利義務的:自然債務因為不懂訴訟時效而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各種權利因為不懂收集證據而得不到法律的認可,更有甚者,連自己享有何種權利都不清楚。確實,我們國家人民的受教育水平不夠,加上對法律的不夠重視,所以普法工作進行起來有一定的困難。那么,面對這些困難,我們能夠做些什么?恐怕這是一個值得所有法律工作者深思的問題。
在這段時間里面,可能沒有用到高深的理論知識,也沒有接觸多少社會熱點問題,但是這些真實的案例還是沖擊著我的思想。結束實習生活,收拾行囊,開始過安逸的寒假生活。
實習日記版篇六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主要通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
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其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的機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會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或其他的干涉。
實習日記版篇七
在實習當中,我把所學的知識應用到實踐上,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我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
實習日記版篇八
從三月份準備司考以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日益深入,法律基礎知識進一步扎實、理論水平也有明顯提高,但是對于實務接觸甚少,所學理論知識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也就不能發現不足,反過來影響了理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徐新意老師一直教導我們要理論實踐相結合,對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通過實踐的檢驗。
此次在武進法院的實習讓我們開闊眼界,學會處理好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理論為基礎,通過實踐加深對法學理論的理解。
力求實踐內容與理論知識相結合,以期達到提高法律素養和實務水平的目的。
此次實習,主要在訴訟服務中心展開,小組五個人分工不同,作為組長,我的主要任務是聽庭審以及協助其他組員的工作,也有幸接觸更多,學到更多。
首先,翻閱和整理案卷。
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每個審結的案件都要及時訂卷歸檔,以備日后查閱。
剛開始整理的時候比較生疏,時有差錯,后來通過向書記員請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個卷宗整理和裝訂過程,能夠獨立完成案卷裝訂工作。
整理案卷也為我提供了接觸各類案件的機會,當我認真查閱和整理濃縮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個案件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再到一審法院審理判決的具體工作程序,并從中體會到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
每個案件審理終結后的退卷工作和向人民法院寄送關于死刑復核的案件材料,又讓我對二審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有了清楚的認知。
其次,參加案件旁聽。
在實習期間,每天早上我都旁聽兩到三場庭審,從簡易程序到普通程序簡化審,從民事合同糾紛到刑事犯罪,我都認真旁聽、記錄。
在旁聽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審判人員公正、中立的審案態度,以及公訴人和辯護人激烈的辯論。
莊嚴的法庭、嚴格的程序,無不折射出法律的嚴肅和公正。
從審判人員對被告的發問中,能體會到審判人員對于整個案件審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實。
而在公訴人和辯護人的爭論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爭議的焦點。
觀摩法庭庭審還讓我對刑事案件庭審的整個過程有了更加直觀生動的了解,比起書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審讓訴訟程序更形象具體,記憶深刻。
最后,書寫法律文書。
這幾天,我們還接待了武進區橫林鎮的幾位當事人,幫助他們書寫起訴狀、申請執行書、恢復申請執行書等。
法律文書不僅格式要規范,內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
雖然在校期間已經學習了法律文書的寫作,對法律文書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實際寫法律文書的的過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運用的好、有說服力,光靠書本上的知識是不夠的,一定要多進行實務鍛煉。
事后,當事人因為我們綿薄的幫助而連連感謝,更讓我們堅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來捍衛公民的權益。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了解。
實習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于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帶有明顯的模式性。
真正接觸之后才發現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
法院工作直接關系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在刑庭實習,接觸到的都是一些惡性刑事案件,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關系到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個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觀的心態對待,確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實保障,被告人得到應有懲罰,正義得到伸張。
2、法院工作的復雜性和嚴謹性。
在實習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
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復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后才被選入的。
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慮,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大量的心血反復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過數次合議仍不能達成統一意見。
在這種情況下,并不是簡單的以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允許保留少數人意見,并隨合議筆錄一共提交審判委員會定奪。
3、法官工作的艱辛。
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輕松愜意。
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不易。
不僅要面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還要抵御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
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盡心調解,以求被害人能夠得到限度的補償,被告人能夠得到一定的寬恕;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復斟酌,以求客觀公正;每次二審開庭,法官們都是周密安排、緊湊高效。
但是法官們的努力卻常常得不到理解。
實習期間,經常遇到群眾上訪、靜坐,甚至沖擊法院,法官的工作環境需要更加切實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但是現實情況卻極不樂觀。
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宣傳,顯然還有許多需要改進、加強之處。
我們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當比例。
犯罪年齡的低齡化、犯罪手段的殘忍、對生命的漠視以及對法律的無所畏懼,讓具有多年審判經驗的法官們都心悸不已。
被告大多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孩子,他們在作案的時候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計后果,圖一時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給自己、家人以及整個社會造成巨大的傷害。
看著他們在庭審時的懺悔,父母在旁聽席上默默地流淚,以及被害人親屬的悲痛欲絕,我的心里十分難過,每個案件背后都是兩個甚至更多家庭的災難。
對于未成年犯罪社會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我們更要做好法制宣傳與教育工作,從娃娃抓起,避免他們染上社會的不良風氣,走上不歸路。
(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秀的能力,優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
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
通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圣的職業更加的向往。
對于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采眾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其次,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
隨著社會環境的巨大變化以及我國法治的逐漸完善,每年有許多部法律法規出臺。
如果滿足于現狀,你會發現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很快就會過時。
作為一名法律人,必須有足夠強的學習能力,時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動向。
在實習時我發現,每名審判人員的書架上都有著數量眾多的法律專著及經典案例匯編,在審判工作之余,他們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識的更新。
總而言之,作為一名法律人,學習無處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夠真正的了解,通過其他途徑得到的難免會有偏差。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
通過實習,我開闊了視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時還培養了自己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
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朋友,我們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直到現在還保持著密切的聯系。
從他們身上我不僅學到了法律知識,還學到為人處事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將來走上工作崗位的寶貴財富。
在此我由衷地向為我提供幫助和指導的老師們表示感謝,感謝你們給予我們寶貴的實習機會,在我們的人生經歷中留下珍貴的一筆。
實習日記版篇九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指導和幫助的法官和庭長表示感謝,謝謝你們在實習過程中無私的傳授和耐心的指導。
我本次在人民法院民二庭實習,指導老師是一位女法官,在實習過程中我可以感受到她真的是很用心的在指導我,也在這個過程中看到這些法官對工作的認真與熱忱。在之前我們普遍都覺得中國的法官專業素養是很不夠的,可是在實習的這段時間,跟著他們辦案子,我覺得其實他們的專業知識是很扎實的,而且他們都積極主動地給自己充電,認真學習新的法律法規,讀一些法學專著,讓他們自己的知識能跟得上時代的發展,也更好的為老百姓伸張正義。
在實習期間的工作可能每個人都是大同小異的。首先是整理裝訂卷宗,然后就是傳票和判決書的送達,再就是做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偶爾老師也會讓我寫一些判決書、裁定書。雖然工作都是很雜的,但是我覺得在這個過程中我還是學到了很多課堂中學不到的東西。
第一,裝訂卷宗。
以前我只知道卷宗是法官審理案子后法院留下的憑證,只要把相關的東西全放在一起就行,可是在這次實習之后我才發現卷宗的意義遠不止此。剛開始的時候我幫庭長整理卷宗,卷宗目錄寫得非常簡略。后來我們庭長很耐心的教我說,一本好的卷宗就是一個完整的訴訟程序,從立案受理到庭審現場再到審理終結,在卷宗目錄里面都有清晰明了的過程。所以整理卷宗的時候,我總感覺自己又一次回到了當時庭審的現場,那么清晰明了的再現了審判程序。于是我又把所有我整理的不好的那些卷宗找出來,重新再整理了一遍。熟悉了各個案子,也對訴訟程序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而且整理卷宗還是一個很訓練耐心的事情,剛開始就會覺得這是很枯燥的事情,可是慢慢地我在這個過程中也發現了樂趣,第一是我可以接觸到大量的案例然后進行分析,可以在這個過程中把理論與實際很好的結合起來;第二就是可以在這個過程中自己模仿進行庭審,也是一件比較有趣的事。另外法官也告訴我說,雖然現在電腦已經普及,但是寫得一手好字還是蠻重要的,回學校要記得多練練字。我想,漢字是中華文明的象征,我們一定不能把漢字給丟棄了。
第二,庭審筆錄。
在我們法院,庭審筆錄還是使用的手寫形式,剛開始幾天法官只是讓我跟著去旁聽,在旁聽席上試著寫庭審筆錄。寫之前我一直都覺得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把大家說的話都記下來就行了,實在記不下來就摘要點,所以我完全沒做任何準備,也沒閱讀過之前的庭審筆錄。等真正到了開庭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完全跟不上那個節奏,然后寫到后來程序一片混亂,更重要的是我所謂的摘要點,在庭審時我竟然不知道什么才算是庭審筆錄里面的要點。開庭結束后我顯得有點沮喪,然后法官讓我把做的筆錄給她看。看完之后她還是說第一次做到這樣已經很不容易了,可是我心里還是不服,然后我就一直纏著她讓她幫我修改,在她跟我講了要點之后我就對筆錄進行了完善,之后又試了幾次之后就開始正式上庭做筆錄,第一次在書記員處寫上自己的名字時,我覺得特別神圣。在之后幾次的嘗試中,我慢慢改善,也終于能把筆錄做得像模像樣了。總之我覺得在法院里面工作就是要耐心細心有決心,然后再加上自己的專業知識,正義感,就能成為一個好的法院工作人員。
第三,傳票和判決書的送達。
這個過程其實是很辛苦很難做的。很多當事人不愿意收取傳票或判決書,然后法院就得不斷的想辦法將這些東西送達當事人,訴訟程序才能正常進行,所以我覺得對于法院的送達程序,我們還需要想一些辦法來對其進行完善。
第四,訴訟文書的寫作。
實習期間寫了一些判決書裁定書,但都是很簡單的,而且多半都是套用以前的范本,即便如此,我也發現訴訟文書如果平常沒有進行訓練的話,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是不可能一開始就寫出一篇篇漂亮的訴訟文書的。特別是判決書中的經審理查明、本院認為部分,平常看寫好的判決書都覺得是非常簡單的,可是真正到自己寫的時候發現遣詞造句真的特別困難,既要簡明扼要,又要清晰易懂,更重要的是必須小心謹慎不能有任何出錯的地方。剛開始寫的幾份,法官總是不停地改動,然后不停地讓我校對,后來拿去打印時,那位老法官還會一直校對。當時我很不理解,可是那位老法官告訴我,法官工作就是一個細致活,容不得有半點差錯。之后我就學會了細致。
在實習過程中,也對法院實務操作做了一些思考。
第一,我們從課本上學到的程序中,有一個交換證據程序,即在庭審開始前,當事人雙方就要在法庭主持下對證據進行交換。但是在我們法院,歷來是沒有這一個程序的,我曾就這個問題跟法官進行過討論。由于沒有這一個程序,就大大增加了庭審現場的負擔,往往一次庭審舉證質證要占去很多的時間,以至到了法庭辯論階段大家都沒有多少精力去進行辯論了。另外很多不太懂法的老百姓往往在庭審現場聽了對方當事人的舉證之后才發覺自己還有很多證據沒有收集或舉證,以至于他們不得不承擔敗訴的風險。如果在庭審之前就做好了證據交換,當事人雙方就可以更好的收集證據,更有利于了解案件的事實真相。同時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也會有更多的精力去進行法庭辯論,我覺得很多時候精彩的法庭辯論可以讓法官看到他們自己沒有想到的東西,也會大大節約庭審的司法成本。我深深記得有次開庭,被告是武漢某公司,在原告舉證時,他的質證意見就是原告方沒有在庭審前與他交換證據。法官也告訴我他們正在醞釀進行改革,將證據交換環節引入到他們的辦案程序里面去。
第二,很多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或許他們的案子在情理上占上風,但是于法卻是不容的。但他們就是不能接受敗訴的結果,對法官的判斷很不信任,不斷的上訴申訴,使得法官要不斷的做重復工作,工作強度加大。有些案件在我看來,已經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可是當事人卻是不停地上訴,使得法院作出的裁決失去了其公信力。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所以我認為培養人們的“法律信仰”是很有必要的,當然人們信仰法律的前提是每個人都要有必要的法律知識,法律從業人員也應秉著公正正義的理念去維護法律的權威,以此才能樹立起老百姓的法律信仰。
第三,案件調解難度大。在我所實習的法院民二庭,總的來說大部分案件的標的額都不是很大,但很多當事人卻為了那很少的錢鬧進法院,并且雙方的關系往往都已經鬧僵,有時彼此就為了爭一口氣,非得告到底。而且不愿意法院進行調解,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訴訟成本,也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不利于訴訟效率和訴訟經濟的實現,也不利于和諧社會的實現。
第四,案件執行難。對于標的額較小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往往關系鬧得很僵,彼此都咽不下氣,即使法院判決,而且數額很小,但是因為雙方當事人的關系,所以都不愿意執行。對于標的額較大的案件,有時是當事人沒有履行能力,或者說數額太大當事人不甘心,也就不愿意執行。因此導致很多案件即使判了也沒有辦法執行,當事人的權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以上都是我在實習階段對法院實務工作的一些思考。另外在實習期間,我也學會了很多其他的東西。很多時候我們的東西都過于理論而且只停留在理論的階段,在實務中完全沒有辦法操作,這就需要我們多參加實踐活動,積累實踐經驗,將來從事實務工作的時候才不至于束手無策。很多司法中的操作也是我們在課堂中學不到的知識,需要我們深入實踐去學習,為將來的工作做準備。另外老百姓的法制觀念法律知識仍然是很薄弱的,我們仍要加大法制宣傳的力度,讓更多的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而這也是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所要努力的方向。這次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將受益我的整個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