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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管理制度篇一
為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員工敬業愛崗,增強企業凝聚力,根據公司《薪資管理制度》中月薪制人員的績效考核工資,制定本考核管理辦法。
一、 總公司成立考評小組
1、 考評小組主任由董事長張蘭岐擔任,副主任由公司副總經理王仲濤擔任,成員由辦公室主任李忠春,創建辦主任開建梅,財務部經理李忠,人力資源專員何慧英組成。辦公室具體日常事務由人力資源專員負責;
2、 考評領導小組職責:制定考核辦法,指導部門考核工作。
3、績效工資考核辦法4、
5、 各分公司負責人的考核由總公司考評辦公室組織實施。 對各分公司的員工績效工資考核由分公司領導組織實施。 對總公司機關的員工績效工資考核由辦公室李忠春、康璐負責。
二、 考核范圍
全體員工
三、 考核辦法
(一) 分公司經理、副經理、負責人按照簽訂的年度目標責任
書進行考核;
(二) 其他員工按其工作效率和質量進行考核,相關員工績效
考核表(詳見附件二)
四、 考核標準
(一)部門經理、副經理、負責人員考核,滿分100分;按照簽訂目標考核責任履行的情況發放績效考核工資: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發放當月全額績效工資;
2、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發放當月85%績效工資;
3、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發放當月70%績效工資。
(二)員工績效考核滿100分,按照員工績效考核表的考核得分發放考核工資,具體考評標準如下:
1、當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績效考核工資為(考核得分÷100)×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工資;
2、當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無績效考核工資;
3、新增員工或辭職員工,當月績效工資為(考核得分÷100)×(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工資÷30天)×出勤天數。
五、 考核工資列支及考核工資發放方式
(一) 考核工資均從公司的薪資總額列支;
(二) 考核工資發放形式 按季度發放。
六、 員工的季度績效考核工資須經分管領導、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隨當月考勤一同報人力資源部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后在每季度后一個月30日前發放。
七、 任何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每發現一次,對弄虛作假者扣發當月薪資,同時對相關審核人員及分管領導按當月薪資的20%進行處罰。
八、 本辦法自2019年6月1日執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工資管理制度篇二
一、 總則
(一)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的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本著“以崗定職、以職定薪、績效考核”的原則,確定員工的薪資。
(二)公司薪資標準隨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物價指數變化以及個人所承擔的責任、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宗旨
為了進一步提升企業規范管理和全員的工作行為,并結合公司的發展目標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題,努力建立科學、規范、公平、合理、激勵的薪資體系,尋求“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對新老員工具有激勵性”等為原則,使新老員工均能以公司為平臺,以個人技能的提升和對企業的忠誠貢獻度為依據,通過定期考核為自己的付出對照薪資組成的各類標準逐步提高所得薪資總和,確保每個員工的“薪資總和”與其“個人技能提升和勞動的付出”相適應。公司為了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堅持以“能”為主導,以德才“全能”型人才為重點,以“一人多崗,一崗多能”為要素,以多勞多得為薪酬激勵體系,堅持獎勤罰懶。
三、 薪資的構成
(一)公司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等構成。
(二)員工工資與員工所在崗位掛鉤,是任職資格、工作責任在薪資中的體現。
四、薪資的確定與相應變動
(一)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的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二)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后根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級別。
(三) 所有新進員工必須有1-3個月的試用期,若通過,則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報部門領導及總經理的批準,方可轉正。 五、薪資的具體計算方式
(一)計算公式:員工薪資=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
(二)基本工資以員工入職時與公司約定的工資金額為準。
(三)提成的計算方式如下:
1、市場業務員,電銷業務員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 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3%,電銷業務員提成為2%;
2) 工程半包價在3-8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4%,電銷業務員3%;
3) 工程半包價在8-15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5%,電銷業務員4%;
4) 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市場業務員提成為6%,電銷業務員5%;
2、主任設計師、設計師、實習設計師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 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提成為3%;
2) 工程半包價在3-5萬元的,提成為4%;
3) 工程半包價在5-8萬元的,提成為5%;
4) 工程半包價在8-15萬元的,提成為6%;
5) 工程半包價在 15萬元以上的,提成為7%;
六、 附則
第一條 公司每月發放員工工資為10日,發放業務提成為1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推遲至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 每月底各部門給財務匯總本部門業績,未及時匯總的部門主管自行解決。
第三條 本制度即日起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第四條 附各部門員工薪金的計算
工資管理制度篇三
1、請假一天扣本月全部工資的1/22,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無故曠工一天扣100元,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2、全園會議遲到一分鐘扣1元,以此類推,扣完會議津貼為止。
3、教育心得一次未寫扣2分,周計劃未及時上交并向外公布者扣2分,備課差一課時扣2分。
4、課前準備好活動所需的教、玩具,制作的教具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未按計劃上課的每次扣2分。不用普通話組織教育教學活動的,發現一次扣3分。
5、沒有按計劃完成教學任務的一次扣4分。
6、能較好地開展各類游戲,游戲前準備充分,及時觀察了解幼兒游戲的需要。區域游戲根據目標及時提供材料,認真做好觀察分析記錄。此項5分。
7、保持教室整潔,離園前,整理好桌椅、玩具,關好門窗,關掉電源。行政人員查到1次未按要求做的扣2分。
8、離園前保證幼兒衣裝整潔,面部干凈。冬天需將幼兒內衣扎進褲子里面,如有褲子尿濕未換或服裝不整齊,鞋子穿錯,一次扣1分。
9、活動前后及時提醒或幫助孩子脫穿衣服并管理好孩子衣物。活動中不離開孩子,進行必要的安全保護。未按幼兒園安排看管幼兒,聚眾閑聊、離開幼兒每次扣3分。
10、課間保證幼兒休息時間,一天保證一定的自由活動時間,及時更換幼兒的座位。注意教室的采光與通風,及時開燈,關燈。注意幼兒的坐立姿勢。未按要求的每次扣1分。
11、進餐期間提醒幼兒保持桌面整潔,保證每一位幼兒吃飽吃好,飯后必須組織幼兒散步。未按要求一次扣1分。
12、午睡時保持安靜,要求入睡率達到90%,如大部分幼兒不睡,吵鬧,發現一次扣1分。值午休期間,如發現值班人員離崗一次2分,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的、自行休息的,扣相應責任人2分。
13、班級財產管理:管理使用好幼兒園的分共財產,節約辦公用品。教育幼兒愛護幼兒園的財物。損壞公共財產的,除追究相應責任外,一次扣5分。
14、根據幼兒在園表現及時做好家訪工作,共同探討教育措施并有家訪、電訪記錄。幼兒缺勤未核實原因的每人次扣1分。
15、認真接待每位家長,盡量使家長滿意。家長投訴情況屬實的一次扣2分。
16、在幼兒園監護時間內發生幼兒重大安全事故或上醫院進行治療的,自行承擔醫藥治療費的20%。抓傷、咬傷一次扣2分,跌傷見血的一次扣 2分,家長投訴的加倍扣分。
17、接送車間,送錯或漏送幼兒一次扣2分。
18、未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學習和教研活動的,扣2分。
19、上班時穿高跟鞋或拖鞋,一次扣1分。
20、服裝要整潔大方,披頭散發、奇裝異服者一次1分。
21、帶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接待外來人員,一次2分。
22、在外有有損學校形象的言行,一次 1分。
23、同事之間議論他人、搬弄是非、園內外傳播流言蜚語發現第一次扣10分,以此類推。第三次直接開除。
工資管理制度篇四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中小學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含中心學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包括省派資教生)。
義務教育學校派出的支教教師,績效工資核定到受援學校,參與受援學校績效工資分配,由受援學校組織考核,考核依據及要求與受援學校教職工一樣。
借調在非義務教育學校或其他單位的教職工不參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四、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報市財政局,通過個人工資帳戶直接劃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工資管理制度篇五
職工工資制度
(試行方案)
一、總則
1.1為規范職員工資的確定及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即惠州本部膠駐外工作的職員)。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津貼事項(技術系列的項目津貼除外)。
二、工資結構
2.1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門組成。
2.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2.3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開發人員還有項目津貼。浮動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
2.4項目津貼自研發項目經總經理批準立項后,于相關研發人員當月工資中發放。項目經理每月對相關研發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發放比例,最高為工資標準的20%。
2.5項目完成狀況由公司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進行評估。項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項目津貼自完成當月停發。在預定的截止時間,如項目完成率低60%,項目津貼自當月停發;如項目完成率高于60%,項目津貼繼續發放,直至項目完成當月為止。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根據項目評估價值、完成的質量、進度狀況,確定項目獎的發放。
2.6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補充保險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2.7職員工資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工資“補雜”項補發。
三、工資系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行政、技術、營銷三類工資系列。
3.2行政工資系列適于于從事行政、財務、生產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3.3技術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產品技術開發、生產技術、品質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3.4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營銷、推廣及相關工作的職員,包括市場本部及難駐外機構所有職員。
3.5職員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3-1:
表3-1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行政工資1、總經理辦公會成員
2、總部助理部長以上職員(市場本部及下屬部門除外)
3、總經辦、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物料供應部所有職員
4、研究部、工業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生產部從事非專業技術工作的職員
技術系列研究部、工資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市場推廣部、客戶服務部所有職員
營銷系列1、市場本部及下屬市場管理部、行業銷售部、市場推廣部、銷售計劃部、客戶服務部所有職員
2、駐外機構所有職員(含經理、財務經理等)
四、工資計算方法
4.1工資計算工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補雜項目-扣除項目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固定工資系數之和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
=工資標準×浮動工資系數之和
4.2工資標準的確定:
根據職員所屬的工資系列\職務,確定職員薪級。再根據職員薪級,確定對應的工資標準。參見《職員職務-薪級對照表》、《職員薪級表》。
4.3;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的標準系數設定:
設工資標準為1,;固定工資標準系數為a,其中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標準系數為別為a1、a2、a3、a4,a=a1+a2+a3+a4。
浮動工資標準系數為b,其中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標準系數分別為b1、b2、b3、b4,b=b1+b2+b3+b4。
以上系數的標準設定說明如下表4-1:
表4-1:工資項目標準系數高級定
工資系列固定工資標準系數(a)浮動工資標準系數(b)
合計基本工資(a1)技能工資
(a2)住房補貼
(a3)醫療補貼
(a3)
合計考勤工資
(b1)績效工資
(b2)效益工資
(b3)項目工資
(b4)
行政系列0.70.20.40.080.020.30.10.10.1/
技術系列0.70.20.40.080.020.50.10.10.10.2
營銷系列0.50.20.20.080.020.50.10.10.3/
4.4固定工資計算方法: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a1+a2+a3+a4)
4.5浮動工資計算方法: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
=工資標準*(b1*c1+b2*c2+b3*c3+b4*c4)
其中,c1為考勤考核系數,c2為績效考核系數,c3為效益考核系數,c4為項目考核系數。確定方法分別見下表4-2、4-3、4-4、4-5:
表4-2:考勤考核系數(c1)確定方法:
c1初始值=1
考勤結果c1扣除值
曠工0.5天以上1
病、事假每請一天0.25
月累計遲到/早退每滿5次0.5
月累計遲到/早退時間每滿1小時0.5
1次事前未辦請假手續0.2
c1=初始值―扣除值
表4-3:績效考核系數(c2)確定方法
考核
成績考核成績
含義占職員總數
的比例績效考核系數
c2的取值
s優秀5%1.3
a良好15%1.1
b合格60%1.0
c基本合格15%0.6
d較差5%0
表4-4:效益考核系數(c3)確定方法
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系數
c3的取值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系數
c3的取值
151%以上261%-80%0.8
121%-150%1.541%-60%0.6
101%-120%1.221%-40%0.4
81%-100%10-20%0
表4-5:項目考核系數(c4)確定方法
考核期內項目進程完成率項目考核系數
完成100%以上1
完成80%-100%0.8
完成60%-80%0.6
完成60%以下0
項目考核由項目經理負責。
五、試用期限職員薪級確定
5.1工資由總部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1.1透過招聘方式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應由本部門負責人在大幅度考核后提出推薦,填寫(附3),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5.1.2透過畢業分配方式直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由行政人事部提出推薦,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5.1.3試用期職員如在職時即擔任總部課長以上行政職務,或分公司財務經理經理、副經理、經理等行政職務者,薪級一般應確定為其職務相應的下限薪級標準。
5.1.4試用期職員如在入職時未擔任以上行政職務者,根據表5-1執行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用人部門在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試用期職員確定試用期薪級時,應根據試用人員的潛力、經驗及試用職位的工作復雜程度,在上限范圍內酌情思考。基本原則: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
5.1.5對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突破以上5.1.3、5.1.4條規定和標準,需由用人部門在《職員薪級調整表》上寫明申請的工資標準及局面理由,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表5-1部分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范圍:工資由總部發放,且未擔任行政職務者]
試用期職員
學歷0-2年工作經驗者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浮動范圍及上限
博士3360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18級(9800)
碩士5226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32級(6200)
雙學士5424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34級(4600)
本科6018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40級(5800)
大專6612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51級(2700)
中專717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56級(2200)
備注1、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2、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要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5.2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2.1分公司信下屬經營部、辦事處試用期職員的薪級由所屬分公司招聘考核負責人提出推薦,填寫《職員薪資調整表》,由分公司經理確定。分公司及下屬經營部、辦事處的試用期職員工資狀況應報所屬分公司經理備案,分公司經理、總部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有權對管轄的駐外職員工資狀況進行查詢、監督。
5.2.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參見5-2。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駐外機構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以及試用人員的潛力、經驗,試用職位的工作復雜程度,在上、下限范圍內確定試用期職員的薪級標準。
表5-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范圍: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試用期職員
學歷下限上限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工資標準
碩士
雙學士
本科
大專
中專
5.2.3對于駐外機構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實在以上2條規定的標準,但需要由駐外機構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提出書面理由,報行政人事部、市場管理部審核,主管領導批準確定。
六、薪級調整
6.1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一年,或招聘人員試用期滿,試用考核合格,貼合轉正條件者,應辦理轉正手續,重新確定薪級。
6.2公司每年6月、12月進行兩次職員績效綜合考核,并根據考核成績,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薪級。
6.3以上試用期考核,績效綜合考核均采用“sabcd”評分制。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規定如下:
表6-1.績效綜合考核與薪級調整幅度對就在關系
考核
成績考核成績
含義薪級調整幅度備注
s優秀上調5-6級
職員薪級調整的上限為職員考核時擔任的行政或技術職務的薪級上限。
a良好上調3-4級
b合格上調1-2級
c基本合格上調0級
d較差下調1-2級
6.4職員轉正薪級確定程序同試用期薪級確定程度,即同以上5.1.1\5.1.2\5.2.1條所述。
6.5原則上公司將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對全體職員工資標準予以普調,并發文公告。
七、工資發放
7.1職員每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月15日,如遇節假日應提前。
7.2職員的工資條應采用逐級發放的辦法:一般職員的工資由課長發放,課長的工資條由部長或助理部長發放,部工及助理部長的工資條由副總級主管領導發放,副總級領導工資由總經理發放。
7.3職員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相關制度的規定執行。
7.4職員離職時的工資結算方法,按職員離職管理程序的規定執行。
八、其它事項
8.1所有職員的工資均為公司機密。任何泄露、探聽他人工資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并處100―500元的處罰。
8.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總經理簽字生效。
附:不同工資系列工資計算案例
例1:設一名享受行政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4=12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1*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
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840
應發工資合計2940
例2:設一名享受技術工資系列、參與某一項目研發工作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項目考核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4=12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1*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項目津貼3000*0.2*0.8=480
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1320
應發工資合計3420
例3:設一名享受營銷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2=6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3*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
固定工資合計1500浮動工資合計1320
應發工資合計2820文章來源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