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2022特種設備應急預案最新版(7篇),歡迎品鑒!
2022特種設備應急預案最新版 第一篇
1、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2、適用范圍
本單位內的特種設備事故。
3、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1)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搶險工作實行單位統一組織領導和各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單位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①組長:
②副組長:
③成員:
④指揮小組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等專業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理工作。
4、應急救援機構職責
(1)單位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在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后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
(2)專業處理組的職責:
綜合協調組:由安全生產科負責,各相關部門配合,承辦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小組成員及各專業處理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理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應指定專人負責。
搶險救援組:單位主要分管生產的領導負責,具體由安全生產科組織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應指定專人負責。
后勤保障組:由采購部、財務科和行政科負責,相關部門配合,提供各種搶險救災物資和通訊保障工作;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聯系當地醫院急救中心,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理;應指定專人負責。
善后處理組: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相關部門配合,配合安全監管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以及上級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工作;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應指定專人負責
參與救援行動的全體人員應在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務。
5、應急救援預案
(一)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時,按下列程序報告
(1)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綜合協調組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名稱、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2)綜合協調組應立即向組長報告,同時盡快通知指揮小組其他成員以及各專業處理組,以便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小組指揮及相關人員聯系電話,見附件。
(3)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還應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醫院,以求得緊急救援。
(二)應急處理措施
收到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后,由指揮小組根據發生事故的類別和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按本預案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1)現場救援:
單位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和綜合協調組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并迅速指示,調整必要的人員,車輛及機械設備。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齊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在事故現場搶救傷員,維護秩序,保護事故現場等。
①對事故危害情況的初始評估。先期處置隊伍趕到事故現場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②封鎖事故現場。加強現場警戒保衛,防止故意破壞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疏通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③控制危險源。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確認危險物質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在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危害。
④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應當根據事故的危害、天氣條件(特別是風向)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
對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應當設立三類工作區域,即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⑤傷員搶救。在現場首先要及時搶救傷員或者安全轉移,最大可能減少傷亡程度,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同時,后勤保障組應立即與當地醫院急救中心或鄰近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救治。
⑥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協助、配合上級救援部門處理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等問題。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的范圍和區域。
⑦保護事故現場。確認并保護事故現場,在救助行動中采取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應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像或者拍照。消防、救災時做好路線、方位、位置的選擇,盡量保持好現場原始狀況。不得隨意改變事故現場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動或取走現場任何物品,不得改變現場設備、管子、管件、閥門、控制或保護裝置、儀器儀表的位置、狀態以及顯示數字或指針的位置等。
破裂設備的斷口,如不影響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機油以保護斷口不銹蝕和腐蝕。
(2)事故調查
善后處理組要主動與事故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聯系,報告事故情況和組織的救援工作,協助核實人員的傷亡情況,按照安全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配合、協助事故的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
(3)善后處理
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妥善做好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對傷亡人員的家屬做好相應的招待和安撫解釋工作。
(4)責任處理
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在安全監管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對事故進行處理的基礎上,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編寫事故報告,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并報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
6、預案管理與更新
將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本預案應當每兩年或者在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獎勵與責任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重大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北京當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公司安全部負責解釋。
9、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指揮小組指揮及相關人員聯系電話。
年月日
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指揮小組及相關人員聯系電話①組長:
②副組長:
③成員:
④各相關部門:
辦公室:
財務部:
行政科:
采購部:
2022特種設備應急預案最新版 第二篇
一、總則
1、為加強自動化系統的運行監視,貫徹落實公司相關文件精神,保障電廠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特制定自動化設備安全應急預案與故障處置措施。
2、本方案針對一爐一機運行情況制定。
二、組織機構設置及工作原則
1.成立“自動化設備安全應急處理小組”,負責本廠自動化設備及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主要職能:根據全廠自動化設備的運行情況,確保安全、穩定生產。
2.工作原則
確保設備安全原則。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為確保全廠設備安全、穩定運行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
三、應急處理
1、在主設備正常運行中出現自動化設備故障,如不需主設備停運的,應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處理;需要主設備停運的,應上報市調,停運相關主設備后進行處理。
2、在主設備故障時發生自動化設備故障,應在保證設備安全的情況下保證廠用電,退出自動化設備進行手動的分合閘操作(具體操作步驟參見事故保廠用電措施)。
2022特種設備應急預案最新版 第三篇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置本市特種設備事故,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 制定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按照特種設備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特種設備事故一般分為四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本市處置特種設備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特種設備以國務院批準發布的《特種設備目錄》現行版本為準。
1.5 工作原則
(1)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在市委領導下,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由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建立并完善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管理體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2)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在市委領導下,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各區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權限,負責相應級別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預警和預防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特種設備事故先期應急救援以所在區人民政府為主,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特種設備事故的單位是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4)整合資源,平戰結合。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和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合理組建救援隊伍,做好物資儲備、裝備管理、人員培訓和應急預案演練。
2 組織體系
2.1 指揮機構
2.1.1 設立天津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作為市人民政府特種設備事故應急的專業指揮機構。總指揮由分管市場監督管理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市場監管委主任擔任,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
2.1.2 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應對特種設備事故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組織開展本市重大以上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導事發區開展較大、一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部署相關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2.2 辦事機構
2.2.1 市指揮部下設天津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委。辦公室主任由市市場監管委分管副主任擔任。
2.2.2 市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揮部有關文件,組織落實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組織修訂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指導各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和維護全市特種設備應急專家信息;匯集、上報事故情況和救援情況;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成員單位
市市場監管委: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或指導各區開展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報告事故及其應急處置情況;負責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管理文件;組織或指導各區開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市應急局:在特種設備事故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情況下,組織調度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參與事故處置;負責組織指導因事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群眾的應急救助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委網信辦:負責指導有關部門發布特種設備事故信息,及時引導輿論;統籌做好網上輿論引導和輿情調控管控工作;協調相關新聞單位做好宣傳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體系中市級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將符合要求的項目投資納入市級政府投資三年滾動計劃和年度計劃。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屬地公安機關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準備、事發現場治安秩序維護和交通疏導等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屬地民政部門做好死亡人員的遺體善后處置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在特種設備事故中涉及環境事件時啟動環境事件相關預案,提出相應環境突發事件的處置措施建議,負責組織實施現場污染環境監測,對建立和解除污染警報的時間和區域提出建議。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按有關法律、法規監督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制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內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的調查工作;與市市場監管委建立應急聯系機制,做到信息共享。
市城市管理委、市公用事業局:指揮協調城市燃氣(管道)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與市市場監管委建立應急聯系機制,做到信息共享。
市交通運輸委、市道路運輸局、市港航局:參與指揮協調交通運輸行業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和善后處理工作;與市市場監管委建立應急聯系機制,做到信息共享。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治、轉運、院內救治和現場衛生防疫等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傷員數量及醫療救治情況。
市消防救援總隊:作為突發事件的基本救援力量,完成好滅火、救援等應急救援工作。
市氣象局:應急響應時,負責協助生態環境部門實施現場氣象監測,并為危險化學品泄漏處理提供氣象保障,提供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風向、風速、溫度、濕度、氣壓、雨量等氣象實況資料,預測預報危險化學品擴散的方向、范圍等。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和鐵塔公司做好公眾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公眾通信網絡暢通。
市總工會: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保障職工權益。
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負責保障事故應急現場的臨時供電,滿足應急處置的用電需要。
2.4 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指揮部可設立1個或多個應急工作組:
(1)現場搶險救援組:由市場監管和應急、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門組成,組織專家和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后續處置和增援隊伍。根據情況可下設3個小組:
人員搜救小組:市消防救援總隊為組長單位。由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公安局和市衛生健康委組成,負責事故現場傷員救援和醫療救護工作。
消防消毒小組:市消防救援總隊為組長單位。負責事故現場的消防滅火、噴淋降溫和噴淋消毒。
隱患處置小組:市市場監管委為組長單位。由市場監管、應急、公安、消防救援和事故發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組成,負責分析可能存在的其他危害,在技術專家組的指導下,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消除和處置可能造成次生危害的隱患。
(2)治安警戒組:市公安局為組長單位。負責設立警戒區并實施警戒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發生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確保搶險、救援、救護、物資運輸通暢。
(3)技術專家組:由市指揮部組織有關技術專家組成,負責對事故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評估,提出處置建議。
(4)動員疏散安置組: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為組長單位。由事發地的區人民政府和應急、公安部門組成,負責緊急狀況下人員的疏散安置和火源消除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社會救濟,負責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志愿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環境監測組:市生態環境局為組長單位。由生態環境、氣象部門組成,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事故現場環境實施應急監測,市氣象局負責提供事故現場氣象觀測與預報資料。
(6)通訊報道組:市委宣傳部為組長單位。由市委網信辦、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委等部門組成,負責事故應急處置期間工作記錄、新聞發布、宣傳報道和信息工作。
(7)綜合保障組:由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部門組成,負責事故應急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指令傳達,以及事務協調、信息收集傳遞、會務、文印等工作;負責救援物資調撥和事故應急期間全體參加人員后勤保障工作;負責事故救援現場的臨時電力供應和通信信息保障工作。
2.5 現場指揮部
2.5.1 根據市人民政府部署和工作需要,組建現場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和各工作組組長組成,實行現場總指揮負責制。
2.5.2 現場指揮部的工作職責是:全力組織傷員救治、人員疏散轉移和群眾安置工作,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調動應急救援隊伍,調集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隨時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報告處置進展情況。
2.5.3 事發區市場監管、應急、公安、消防救援、衛生、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應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6 應急救援專家組
市指揮部辦公室成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必要時,應急救援專家組直接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協助事故現場指揮部判斷事故危害發展的趨勢、程度,分析研判事故原因,提出應急救援措施和建議,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2.7 區應急機構
各區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較大、一般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參與特別重大、重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危險源的分布及特點,依法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3 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3.1.1 市指揮部辦公室和成員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對特種設備進行分類監管。使用單位在緊急情況下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電話報告。
3.1.2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信息化系統,建立相關信息支持平臺,及時、準確地傳遞特種設備安全信息,及早發現事故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逐步建立并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網絡,以市場監管部門的安全監察機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為主體,積極發揮專職執法機構、檢驗檢測機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大型企業和社會力量的作用,及時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3.1.3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強化轄區內特種設備的日常監督檢查,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整改,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
3.1.4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要嚴肅檢驗紀律,確保檢驗質量,在檢驗檢測中發現嚴重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如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3.1.5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是特種設備安全的責任主體,同時也是特種設備事故預防的責任主體。
(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加強設備維護和隱患排查;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落實事故預防措施,及時解決日常檢查、隱患排查及檢驗中發現的各項問題,消除事故隱患。
3.1.6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監測工作。
3.2 預警
3.2.1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應當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準備:
(1)化工企業爆炸、停電、火災事故;
(2)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停電或者火災事故;
(3)地震、臺風、暴雨(雪)、大風(沙塵暴)、雷電、冰雹、霜凍、大霧等自然災害;
(4)其他可能導致特種設備事故的災難性事件。
3.2.2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后,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及時報告當地區人民政府。
3.2.3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預警工作。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發生特種設備事故的單位,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并在1小時內提供書面報告,也可直接報告上級市場監管部門。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及時(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2小時內)逐級上報市指揮部。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值守接報電話:022-23306920(工作日夜晚及非工作日),022-23399808(工作日白天)。
對于死亡人數接近或者可能超過10人的特種設備事故,已經或者有可能引發輿情炒作、造成負面影響的特種設備事故,要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概況以及特種設備種類;事故發生初步情況,包括事故簡要經過、現場破壞情況、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和涉險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初步確定的事故等級、初步判斷的事故原因;應急救援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報告人的姓名、聯系電話。
報告事故后出現新情況的,以及對事故情況尚未報告清楚的,應當及時逐級續報。對于市委、市政府要求核實的情況,電話反饋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市領導同志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后,相關區或部門(單位)要及時報告落實情況。
4.2 先期處置
4.2.1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在報告事故的同時,首先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開展自救,盡快組織搶救傷員,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
4.2.2 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情況,組織相關部門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傷員搶救、滅火消毒、人員疏散、隱患處置工作。
4.3 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本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三級響應:
一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特種設備事故時,由市指揮部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超出本市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派出指導協調組和事故調查組。
二級響應:發生較大特種設備事故時,在市指揮部指導下,由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三級響應:發生一般特種設備事故時,由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市指揮部上報事故信息。
特種設備事故信息一經收到,市或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事故相關單位各自按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立即啟動應急響應,迅速組織落實應急響應措施,對特種設備事故處置工作進行部署和實施。
4.4 處置措施
根據特種設備事故實際情況,市指揮部或區人民政府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對事故危害情況進行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事故危害擴展的潛在可能性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
(2)封鎖事故現場,建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區域。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危害程度、天氣條件以及污染現場監測結果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區域和安全疏散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3)緊急疏散人員。發生危害介質泄漏時,應立即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和群眾的疏散區域,下達人員疏散的指令,組織人員疏散和清場檢查,并做好疏散過程中的醫療、衛生保障和救助。
(4)采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擴大。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和工藝特點以及事故的類別,對特種設備迅速開展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由應急和生態環境部門確認危險物質的類型、特性及防護措施,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特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防止事故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5)搶救傷員,組織救治。及時、科學、有序開展受害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保障救護車輛由事故現場至救治醫院的道路暢通;針對事故傷害特征,組織有關醫療機構、專家實施救治。
(6)排查事故原因。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排查事故原因,對事故設備檢驗檢測并進行安全評估,排查可能存在的其他危害。
(7)疏散人員安置。緊急征用車輛,將從疏散區域轉移出來的群眾運送至安置場所;啟動緊急避難場所(如中小學、影劇院、體育館、公園、廣場等),妥善安排疏散群眾的食宿,做好對群眾的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必要時,通過各種新聞媒體發布公告,告知事故情況、影響區域、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護知識。
(8)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參加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按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裝備,在專業部門、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對事故現場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
(9)社會動員。事發地的區人民政府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負責動員、調動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征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盡可能的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10)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發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等措施,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對有毒有害介質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理,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4.5 響應升級
對于難以控制或有擴大、惡化趨勢的事故,應采取果斷措施,迅速擴大疏散區域和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區域,撤離現場人員,疏散群眾,防止造成危害擴大;當突發事件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已經超出初始判定的相應等級時,應立即報上級指揮部提高應急響應級別,請求支援。
4.6 新聞報道
4.6.1 市、區宣傳部門指導有關部門,做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新聞報道工作。較大、一般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工作,由事發區宣傳部門負責,市委宣傳部做好指導工作。
4.6.2 特別重大、重大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工作,由市委宣傳部統籌協調,市指揮部通訊報道組負責信息發布、輿情分析、輿情引導和媒體服務等工作。未經批準,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消息。
4.7 應急結束
4.7.1 一般、較大特種設備事故由負責處置的區人民政府或區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結束,并報市指揮部,各部門轉入常態工作。重大、特別重大特種設備事故,由市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現場應急救援隊伍有序撤離。同時,視情繼續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災情反彈或引發次生、衍生事故。
4.7.2 應急結束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事故現場隱患得到妥善處置,事故險情得到消除,經現場指揮部檢查確認,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火災、中毒及環境影響時,根據響應級別,經批準,可以撤銷疏散區域,撤回疏散人員。
(2)事故傷員全部送至醫院救治,事故死亡人員遺體得到妥善處置,失蹤人員已查明,事故現場處于保護狀態,根據響應級別,經批準,可以撤銷警戒區域,撤回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事故現場交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的區人民政府監管。
(3)具備下列條件時,市指揮部辦公室或區指揮部辦公室可以報請應急結束: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緊急疏散人員恢復正常生活。
(4)必要時,市指揮部或區指揮部通過信息發布平臺和新聞媒體等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信息。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1)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地的區人民政府負責,救援工作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物資,應當及時返還,造成損壞或無法返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或作出其他恰當處理。
(2)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要妥善處理事故傷亡人員,并做好家屬的安置、救濟、補償和保險理賠。
(3)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工作。
(4)盡快恢復生產、生活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5.2 社會救助
社會團體、個人或者國外機構捐贈資金和物資的管理與監督,由民政等部門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嚴禁侵占、挪用。
5.3 總結評估
市指揮部辦公室或區指揮部辦公室應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報同級指揮部、抄送相關單位。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的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應急期間有關文字資料、圖片資料、錄像資料等整理歸檔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 各區人民政府建立包括負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職能部門、特種設備應急處置隊伍、專業救援力量等內容在內的通信方案。
應急處置期間,采用無線對講機等通訊方式,保證事故現場與指揮部的聯絡通暢。易燃易爆場所應使用防爆型通訊設備。
6.1.2 市指揮部辦公室制定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組織網絡單位聯絡表和國家有關部門常用聯系電話表,并定期更新,保證聯絡通暢。
6.2 資金保障
6.2.1 市財政局應當設立專項應急資金,用于組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專家隊伍、組織應急演練、人員獎勵等;對救援體系的運行給予經費保障;市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物資儲備,市級應急處置專家的培訓,配置個人防護和檢測儀器設備、交通工具。處置特種設備事故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和區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保障。
6.2.2 各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區域企業的實際情況,設立應急專項資金,同時作為本區域內應急物資、人員裝備、應急演練的經費來源,確保能夠應對本區域內突發特種設備事故。
6.2.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保障預防預警措施和應急演練的經費需求。
6.3 隊伍保障
各級消防救援、公安部門是天津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救援力量。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會志愿應急隊伍是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補充力量。
市市場監管委牽頭組建市特種設備應急處置隊伍。主要負責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事故處置技術支持、調查分析等工作。
區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措施。
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單位應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的專業裝備和措施,編制內部聯絡表冊,并定期組織內部演練。
6.4 裝備保障
各區人民政府針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類型以及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依托企業建立專業救援隊伍、儲備有關專業應急救援物資;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為參加事故救援的公安、消防救援機構、應急救援搶險專業隊伍等應急救援力量配備相適應的救援裝備。
7 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
7.1 宣傳教育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區人民政府要加強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并向社會公布搶險電話。
電梯、索道等使用單位在宣傳教育時應當考慮老年人的需要,提供針對老年人特點的事故風險提醒、突發情況處置措施等知識。
7.2 培訓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區人民政府要廣泛宣傳應急避險知識,深入普及自救互救技能,提高應急文化建設水平,組織、督促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機構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鍛煉提高在突發事故情況下快速搶險救援、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幫助群眾防護或者撤離、有效消除危害等應急救援技能和綜合素質。
7.3 應急演練
各區人民政府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每年至少組織1次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演練,市指揮部辦公室依據本預案每2年至少組織1次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演練,檢驗應急預案,提高實戰水平。演練結束后,應當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 附則
8.1 責任與獎懲
8.1.1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檢測、信息報送等方面和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方案、技術支持方面有突出貢獻,以及在事故調查工作中對事故界定、鑒定起到重要作用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1.2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義務向各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及其隱患,均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事故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和個人。
8.1.3 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事故信息及在事故和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由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2 涉外情況
事故涉及外籍人員或港澳臺地區人員傷亡、失蹤、被困的,參照《天津市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辦理。
8.3 預案管理
8.3.1 本預案解釋工作由市市場監管委承擔。
8.3.2 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踐,及時組織修訂預案,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應重新辦理審查、論證、備案等各項程序。
8.3.3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短旖蚴腥嗣裾k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地震應急預案等21個專項應急預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14〕22號)中的《天津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附件:特種設備事故分級
2022特種設備應急預案最新版 第四篇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全市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救援行動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實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導則》和《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設施的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政府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1.5事故的分級
1.特別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600兆瓦以上鍋爐因安全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
3.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4)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5)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3)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4)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5)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6)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二、組織領導體系及職責
2.1救援組織體系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現場指導協調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應急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組成。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救援領導小組)是XX市特種設備一般、較大、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機構,負責在特種設備出現一般以上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參與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現場指導協調組由救援領導小組派出,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由廣安質監局牽頭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力量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特種設備相關技術機構、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環境保護、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見下圖:
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
援專家
市級配合部門
區市縣
XX市
市救援領導小組
現場指導協調組
特種設備事故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職責
2.2.1救援領導小組組成
市政府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市政府分管質監工作的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聯系質監工作的副秘書長
廣安質監局局長
成員: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總工會、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單位負責人。
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由廣安質監局分管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2.2職責
2.2.2.1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全市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2.2.2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廣安質監局:負責接受事故報告,提出應急救援處置建議,按照救援領導小組的決定實施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支持。
(2)市政府應急辦:負責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和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
(3)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參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及警戒,加強事故區域內的治安管理,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5)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6)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工作,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7)市財政局:負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經費的保障工作。
(8)市監察局:負責對相關單位及主要領導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況、工作情況、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應急工作,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療;指定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和傷員鑒定轉移。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11)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現場監測與環境危害監測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總工會:配合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13)廣安電業局:負責事故現場電力的供、斷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負責協調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救濟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2.2.2.3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建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之間的聯絡協調機制;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組建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庫。
(2)指導和督促企業制定、完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開展演練,掌握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的隱患,及時通報預警信息,提出預警建議;建立并完善各種應急信息資源系統;指導和督促相關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3)負責協調落實救援領導小組的重大決定;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事故信息、損害情況;組織事故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救援工作情況;辦理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指導協調組及職責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時啟動本預案,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現場指導協調組赴事故現場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組組長和成員由救援領導小組確定。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在事發地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
負責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參與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發揮技術支持作用,提供發生事故設備的基礎數據;組織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提出搶險救援方案的建議;提供專業救援機構和搶險器材物資資源信息,供現場救援領導小組調動。
2.4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及職責
事故發生后,廣安質監局成立XX市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范圍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以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實行重點安全監控:
(1)發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特種設備;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
(3)重要地區使用的特種設備;
(4)關系重大經濟安全的特種設備;
(5)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特種設備。
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分級建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并監督相關使用單位落實安全監控措施。
3.2預防措施
3.2.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屬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實施;
(2)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3)及時分析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制訂、完善本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適時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4)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保證特種設備登記率達到100%;
(5)按期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定期檢驗率達到100%;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7)特種設備隱患整治率達到100%。
3.2.2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責,定期向社會公眾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對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
3.3信息監測與報告
全市特種設備監測網絡及監測點分為三個層次:即各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企業)、各區市縣質監局、廣安質監局,各基層監測網點應定期逐級上報監控信息。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至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救援領導小組及時分析研究,提出監測意見,對可能引發一般以上事故的異常信息,立即上報市政府。
企業對其擁有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運行狀況的信息、實施監控的技術手段、安全檢查和定期檢驗情況、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隱患整改情況和應急預案準備情況及時報告各級質監局;對處于異常狀態的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報告。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網絡。以各級質監部門的安全監察機構為主體,積極發揮專職執法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基層政府、大型企業和社會力量的作用,及時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信息化網絡。建立相關技術支持平臺,包括重大危險源辨識系統、事故隱患預警系統、安全狀況評價系統、舉報系統等,保證預警系統的信息傳遞準確、快捷、高效。
3.4預警行動
以下事故發生時,應當做好啟動本預案的準備:
(1)化工企業爆炸、停電、火災事故;
(2)地震;
(3)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停電、火災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種設備事故的災害性事故。
各級質監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后,應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及時報告當地政府。
四、應急響應
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啟動本預案。
4.1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業主報告,情況緊急的可直報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故發生單位獲知后,應當立即向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最遲不超過1小時。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故報告電話:0826-2334803。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事故報告電話。
(2)事故發生后,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盡快核實情況,并在2小時內報告本級和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啟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事故,市救援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上報。
(4)移動式特種設備異地發生事故后,當事人或業主應在1小時內向事發地質監部門報告,事發地質監部門應當及時通知設備使用注冊登記地質監部門。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規定逐級上報。
(5)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單位、地點、特種設備種類;事故發生情況,包括事故簡要經過、現場破壞情況、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和涉險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初步確定的事故等級、初步判斷的事故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報告的情況。
4.2分級響應程序
接到事故報告后,事故發生單位須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開展自救,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當地救援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應當帶領職能部門人員立即趕往出事地點,及時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參與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分級響應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發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較大以上特種設備事故,市、縣政府兩級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發地點,成立現場指揮部,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指揮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3)當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時,經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立即上報請求支援。
4.3現場指導協調的主要工作
(1)根據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有關應急救援行動。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當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特種設備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
(4)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和有關企業配合、支援應急救援工作。
4.4現場緊急處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盡快對事故發生時所涉及的特種設備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提出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設備進一步處置的方案。
2.在不影響應急救援的前提下,積極介入對事故現場特種設備及其相關設施的事故狀態的保護,嚴禁一切對事故現場的變動。
3.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設備的類型和特性,提出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迅速對事故發生場所周圍的其他特種設備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盡快確定這些特種設備是否有發生進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時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有關資料,為事故調查做好準備:
(1)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或檢驗合格證;
(2)事故發生企業的所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包括管理人員);
(3)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監督檢驗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4)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維修保養記錄;
(5)有關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校驗記錄和報告;
(6)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7)特種設備三個月內的操作記錄和巡查記錄,特別是事故發生前一周內的操作和巡查記錄;
(8)與事故發生企業特種設備有關的所有安全監察指令書;
(9)涉及事故的特種設備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驗收資料。
4.4.2現場處置工作要求
1.對事故危害、事故范圍、事故危害擴展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進行初始評估。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3.設立現場工作區域。應當根據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氣條件(特別是風向)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應當設立三類工作區域,即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4.搶救受傷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5.設立人員疏散區。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
6.清理事故現場。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已經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化學中和等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后處理,防止危害的繼續和環境的污染、毀壞。
4.5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事故現場應當開辟應急搶險人員和車輛出入的專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發生的特性和應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圍居民和群眾疏散的建議,由事發地政府下達人員疏散指令。
4.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根據需要建議事發地政府依法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4.8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由各級質監部門牽頭,會同安監、監察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參加事故調查組,在進行救援的同時,開展事故調查,進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國家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較大事故由省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廣安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9新聞發布
市救援領導小組是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來源,負責特種設備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具體新聞發布工作按照省委辦公廳、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內突發事件對外報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
4.10應急救援結束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結束:
(1)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
(4)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
(5)緊急疏散人員已恢復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5.1應急救援的資源、物資、裝備、交通和通信保障
(1)廣安質監局建立與市政府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市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專家的通信聯絡數據庫。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強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物資、裝備儲備,切實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保障工作。
(2)廣安質監局組織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動態監管系統,及時掌握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和事故預警情況。
(3)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針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類型,組織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等應急救援力量,配備相適應的救援工具、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應急車輛等搶險救援裝備和通訊裝備等,建立地方安全監察網絡和信息化網絡。
5.2資金保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5.3技術儲備與專家保障
(1)廣安質監局負責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專家組,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和決策提供咨詢、建議和技術保障。
(2)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根據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分布特點,建立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XX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單位、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行業協會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3)專家組應當定期召開會議,對國內外近期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研究、分析。專家組應當積極開展與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有關的科學研究,參與起草或修訂完善本地區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方案,指導企業建立和制訂本企業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
(2)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組織或者督促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救援培訓,鍛煉和提高應急救援綜合素質。
(3)有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每年進行一次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5.5監督檢查
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依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相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檢查。
六、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理
(1)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的費用,按有關規定由有關單位負責。
(2)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必須由有質監部門核準的有資格的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嚴重損毀、無維修價值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
(3)特種設備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質泄漏或者鄰近建筑物倒塌損壞的,應經環保部門、規劃建設部門檢查并提出意見后,方可進行下一步修復工作。
(4)事故救援結束后,當地政府應當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做好社會救助、保險等善后處理事項,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6.2事故調查報告
(1)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按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內容主要有: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包括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必要時應當進行技術鑒定),事故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確定事故隱患是否消除、周圍環境污染、火災隱患是否基本消除,對疏散人員能否返回提出意見,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事故調查組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初步意見,報市救援領導小組。
(2)需要對事故、受事故影響的設備和事故現場環境進行必要的檢驗檢測、試驗及鑒定時,由事故調查組確定與事故各方無直接利害關系的單位負責。
(3)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并提出調查報告。
(4)市救援領導小組適時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的發生原因及預防措施。
6.3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七、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與說明
事故:生產或者生活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突發性事件總稱,通常會使正?;顒又袛啵斐扇藛T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事故隱患:可導致事故發生的設備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本區市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級預案應當每兩年或者在發生特種設備特大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3獎勵與責任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救援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特種設備事故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救援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
7.5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2特種設備應急預案最新版 第五篇
1、車輛駕駛員及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加強對車輛、設備的檢修和保養,提高車輛設備的完好率。
2、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急小組即赴現場處理和施救。
3、車輛及設備在維修、使用過程中,如發生下列情況,處安全應急小組應在接到報告后5-10分鐘內趕到現場救援,同時向處主管領導報告。
3.1車禍。車禍發生后,如果有人員受傷,首先應搶救傷員,第一時間撥打120或96399急救電話和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告之具體位置,傷員情況及聯系方式,并安排專人負責接車,及時送醫院救治;同時注意保護好現場,記錄肇事車輛的車型、車號,配合警方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3.2車輛起火。車輛在維修或行駛過程中突然起火時,駕駛(維修)人員應立即將車輛熄火,利用自備滅火器滅火;如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駕駛(維修)人員應撤離火場,立即拔打119火警電話,告之具體位置,現場情況及聯系方式,并安排專人接車。
3.3油鍋失火。油鍋在進行瀝青炒拌時,現場必須有多名工作人員,并配備滅火器材;操作人員應集中精力,注意掌握油鍋溫度。一旦發生火災,現場操作人員應立即使用干粉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滅火。如火勢較大,難以撲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告之具體位置,火勢及聯系方式,并安排專人接車;同時在3分鐘內向處主管領導及應急小組報告。
如果出現傷員,還應同時撥打120或96399急救電話,將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4、如果出現人員傷亡,應在第一時間報告處主要領導,由主要領導按照規定的時限和方式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并及時安排善后工作。
第六篇: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1目的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部門特種設備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2特種設備狀況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動力部分的特種設備有:六臺橋式起重機、六臺空壓機、七臺儲氣罐、四臺裝載機及其設備的安全附件。
3部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部門應急領導小組,在礦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的領導下,專門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所轄各工段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配合礦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組織、協調、指揮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響應、結束、善后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部門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各部門副經理
組員:各車間主任、項目部經理、設備管理員、安全員
4部門預警機制
4、1部門對在用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部門對在用特種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
4、2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運行,加載和卸載要求緩慢平穩,運行期間要保持載荷相對平穩,壓力容器處于工作狀況時嚴禁拆卸壓緊螺栓。
4、3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4、4部門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后,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4、5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部門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8部門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4、10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4、1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4、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管理人員和部門有關負責人報告。
4、13特種設備的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部門有關負責人。
4、14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部門的特種設備和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安全、可靠、穩定運行和設施功能齊全有效。及時了解職工的思想狀況和發現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組織部門力量或協調相關部門采取各種措施,把部門的不穩定因素和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5特種設備應急措施
5、1鍋爐事故應急措施
5、
1、1鍋爐爆炸事故。一旦發生鍋爐爆炸事故,必須設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溫水、汽,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將人撤離現場,有條件時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請求救援,并將情況逐級上報。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5、2鏟車事故應急措施
5、
2、1鏟車舉升貨物到高空后如發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機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并警戒任何人不準通過危險區,如短時間內故障處理不好,應用隔離帶將鏟斗隔離。
5、
2、2如需到鏟斗下處理故障,則應用支架將鏟斗架好,人員才能進入鏟斗下檢修。
5、3電動葫蘆事故應急措施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5、
3、1電動葫蘆吊運重物時如遇突然停電或設備突然發生故障,司機和指揮人員不準離開現場,要警戒任何人不準通過危險區,等電力恢復或設備處理完后將吊運的重物放好后才能離開。
5、
3、2起升機構制動器在工作中突然失靈時,要沉著冷靜,做慢速反復升降動作,同時開動葫蘆,選擇安全地點放下重物。
5、5配電設備事故應急措施
5、
5、1配電設備運行中因短路、過載等故障原因而突然跳閘時,為最大限度降低損失,配電當班人員要進行詳細檢查。
5、
5、
1、1檢查出是高壓斷路器和低壓總屏,其中一項跳閘時,應馬上合閘,保障廠區供電。同時當班班長組織人員對跳閘原因進行查找和處理。
5、
5、
1、2檢查出是分路斷路器跳閘時,應在分路斷路器上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同時當班班長組織人員對跳閘原因進行查找和處理。
5、
5、2變配電設備出現異常時,應馬上對異常設備進行檢查、分析。
5、
5、
2、1如設備過負荷,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主管領導,安排調整負荷或改變變配電設備的運行方式,以適宜生產需要。
5、
5、
2、2如變配電設備出現故障缺陷,值班人員應立即對故障的變配電設備進行檢修。當故障較大或因供電要求一時處理不了時,必須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故障惡化擴大,并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5、
5、3配電設備運行中因短路導致爆炸,立即切斷電源,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將人撤離現場,有條件時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請求救援,并將情況逐級上報。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5、
5、4配電設備運行中因短路導致火災,立即切斷電源,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將人撤離現場,有條件時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請求救援,并將情況逐級上報。同時,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撲火工作,火災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5、
5、5外線停電時,配電設備應急措施。
5、6壓力容器設備及附件的事故應急措施。
5、
6、1當壓力容器及其設備發生爆裂、鼓包、變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電、停水,使壓力容器及其設備不能正常運轉,或壓力容器及其設備周圍發生火災等非正常原因時,必須緊急停止運行。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5、
6、2壓力容器及其設備一旦發生鍋爐爆炸事故,必須設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將人撤離現場,有條件時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請求救援。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6應急響應
6、1部門引導職工全員參與到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職工發現安全隱患和事故時,個人能夠采取措施的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立即逐級上報;
6、2部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安全隱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員必須立即到達現場,組織和指揮應急行動;
6、3在本部門不能處理安全隱患和事故的條件下,部門必須立即把安全隱患和事故信息上報工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進入企業應急響應程序。
6、4部門上報工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的預警報告要做到迅速、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6、5部門應急領導小組必須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檢測與后果評估工作。部門在特大事故搶險救災過程中,部門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介入,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6、6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部門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總結,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6、7部門應急領導小組對在處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引發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人員,在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時機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應急保障
7、l部門應急領導小組對工廠按照規定配備應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設備、器材要加強管理和維護,確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7、2部門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部門內部應急隊伍的建設,組織培訓和演練,提高部門內部應急隊伍的素質。
8后期處理工作
8、1部門要配合單位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要努力協調資金、物資,做好事故后的人員安置以及災后重建工作。
8、2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部門要配合單位主動與當地政府、勞動部門等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有關單位協商,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出補償。
8、3發生安全問題后,部門要積極配合企業和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根據企業的要求限期將情況報工廠應急指揮中心。
9責任追究
對發生特大事故(事件)的有關責任人,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理,對觸犯法律的責任人,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2特種設備應急預案最新版(7篇) 第六篇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目的:
為有效預防本公司范圍內特種設備事故、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發展,協助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組織機構及職責:
項目部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組
長:王冬副組長:劉亮
組
員:楊帆、王磊、李建華、劉明亮、張涵、田賽、梁學禮、周廣仟應急辦公室:以上崗位人員變動后,新補到崗人員履行相應職責。
一、突發危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
組織制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人員、資源配備,應急隊伍的調動;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落實事故狀態下設立的應急小組等內部機構的工作職責及各級人員的職責;成立特種設備一般事故調查組;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1.應急處置指揮部的設置
突發危機事件一旦發生,即在項目部重大突發危機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基礎上自動生成突發危機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全權負責應急援救工作,事故項目領導參加應急指揮部。
指揮部設在生產管理部電話:
突發危機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職責: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全面負責突發危機事件的應急處理,組織、協調、控制應急處置的全過程。
應急指揮部下設三個應急小組:(1)現場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
成員:現場生產、理貨、安全等管理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工作,組織對現場應急處置全過程、全方位的總體指揮、運作、收尾、總結等工作。負責向應急處置指揮部及時匯報現場信息,制定現場搶險方案,報指揮部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具有現場臨時處置權力。
(2)應急協調小組:組長、副組長
成員:由現場其他管理人員和出險機組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調動項目部內外部資源,實施應急過程的總體協調工作。具體負責突發危機事件的信息收集、處理,搶險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組織應急處置物資、裝備、搶險隊伍、消防、醫療、后勤保障等及時到位,負責與上級部門的聯絡,向應急處置指揮部匯報情況。
(3)狀態控制小組組長:出險主要負責人
成員:理貨組、安全、保衛等相關專業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突發危機事件的前期狀態控制工作,在第一時間對應急現場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及預防措施,及時向應急協調小組匯報現場狀況,在現場指揮小組趕赴現場后協助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物流部各部門實施應急處置時的主要職責
(1)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處置方案的制定和論證工作;負責提供應急處理時所需相關的技術建議和事故險情處理方案的設計和技術指導;負責應急物資的組織、儲備及管理工作;調動項目部內部資源,負責應急過程中應急物資的供應及保障;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與處理;負責向應急處置指揮部匯報情況,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理工作;組織事故調查,參與事故處理;負責向地方政府、上級匯報和向相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組織收集有關資料。
(2)質量技術安全部:負責組織應急現場及周圍區域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環境污染調查和處理;參與應急預案處理方案的制定和論證工作;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工作;負責指導應急處理過程中的各類安全管理、監護監控,應急物資監督管理;組織事故調查,參與事故處理。
(3)安全員:負責應急處理中消防隊伍、器材、設施管理;負責組織應急現場的警戒、設置警戒線、滅火方案的制定和實施、人員疏散、治安保衛、道路管制及車輛指揮工作;負責消防物資及消防隊伍的調動;負責組織火災、爆炸、化學危險品、放射物品等事故調查,與地方公安部門協調處理事故。組織安排參與搶險處置工作。
(4)維修組:負責應急物資的組織、儲備及管理工作;負責應急過程中應急物資的供應及保障。
(5)后勤:負責重大群傷群亡、中毒、突發疫情處理方案的制定,組織醫療衛生力量現場控制事態的擴大及蔓延,組織、協調地方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受傷人員的就近搶救,收集、匯報傷員救治情況。
二、事故應急預案啟動程序1.事故險情由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由組長簽發啟動令(組長不在時,按照職能替代原則執行)。
2.事故險情報警程序:
發生突發危機事件后,第一發現人應按照以下程序報警:(1)項目現場人員第一時間報警程序:
涉及三級以上火災、爆炸、危險品泄漏、中毒、群傷群死事件報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外部報警電話:
110、1
19、120(2)項目現場人員第二時間報警程序:本項目現場負責人。(3)項目部第一時間匯報程序:項目負責人(運營總監)
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突發特種設備事故的培訓和演練
1、物流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機關每年進行一次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辦公室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4、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單架、跌達損傷藥品、包扎紗布。
5、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四、應急響應
突發危機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立即成立現場險情應急指揮、險情應急協調、險情應急狀態控制等三個小組。險情應急協調小組立即通知各應急部門、物流部進入應急狀態,并按照掌握的現場資料制定應急組織方案報請應急處置指揮部批準,協調各類應急資源趕赴現場,通知出險相鄰單位做好應急援救準備。
應急狀態啟動后,現場指揮小組立即出發趕赴現場?,F場指揮小組到達現場后,立即分為三個組開展工作:
險情控制組:由現場指揮小組組長任組長,狀態控制小組并入險情控制組,組織開展險情控制工作。負責危險區無關人員撤離、傷員搶救、警戒線設立、現場處置方案的制定、上報和實施,組織實施控制方案,組織應急搶險處置行動,采取應急措施,并防止處置過程中事態的進一步擴大,負責險情排除后的應急現場清理;并負責向指揮部匯報現場處置進展情況。險情處置組:由現場指揮小組組長指定組長,與相關部門和出險項目組成險情處置組,在險情控制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險情處置組應從物資供應、交通運輸、醫療救護、通訊、消防、搶險突擊隊等六個方面組織現場處置。
后勤保障組:由現場指揮小組組長指定組長,與相關部門和出險項目行政主管領導組成后勤保障組,在險情控制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物資調動和外協單位的緊急情況介紹、請求(要求)以及現場引導、受難者安置、生產及生活恢復等工作。
各應急小組要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協調小組安排任務的進展狀況。
五、事態監控與評估
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技術特性、結構和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質的類型和特點,制定搶險救援技術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地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六、公共關系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公共關系,及時、主動、準確地把事故信息上報市質監局和政府。
七、事故調查1事故調查
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備保全處會同市質監局、政府有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負責特種設備一般事故的調查。
2事故調查主要內容
調查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包括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應當進行技術鑒定);認定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確定事故隱患是否消除;提出防范類似事故發生和整改措施的建議。
八、附則
本預案由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共同制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七篇: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快速反應、有效預防、及時救援。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下稱特種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三、建立組織
為加強對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工作的領導,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四、成立隊伍,明確分工
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專業分隊。分別是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分隊;起重機械、電梯、大型游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應急救援分隊。
1、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備事故救援分隊。
2、起重機械、電梯、大型游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設備事故救援分隊。
五、發生事故立即報告
1、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后,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同時還應報告公安(110)、消防(119)、醫院(120)和當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緊急救助。
2、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上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六、現場組織采取措施
1、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接到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發生嚴重以上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技術人員查明設備情況,調集車輛、通訊工具、搶險器材,擬定處置對策。
2、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業分隊按照指揮部的安排,應迅速趕到事故發生地點,擬定事故緊急救援措施。同時還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協助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做好傷員搶救工作。
(2)采取妥善的措施,保護好發生事故設備的文件檔案、技術資料、操作記錄和數據等有關資料。
(3)加強現場警戒保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進入現場人員應履行有關登記手續,防止故意破壞現場。
(4)為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改變現場狀況時,必須做好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簽字,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像或者拍照。
(5)消防救災時做好路線、方位、位置的選擇,盡量保持好現場原始狀態。
(6)不得隨意改變事故現場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動或取走現場的任何物品,不得改變現場設備、管子、管件、閥門、控制或保護裝置、儀器儀表的位置狀態,以及顯示數字或指針的位置等。
七、工作要求
1、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積極協調公安、消防、醫院等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2、及時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人民政府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3、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報告市政府并組織好單位停產和人員物資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級及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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