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在某些事情上我們有很深的體會時,就很有必要寫一篇心得體會,通過寫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總結積累經驗。那么心得體會該怎么寫?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心得體會范文大全,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教育法心得體會篇一
近期,我參加了義烏教育法學習活動,通過對這門課程的學習,我深刻體會到了教育法的重要性以及它對于教育事業的巨大影響。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從以下五個方面來總結我在學習義烏教育法中的收獲和體會。
首先,義烏教育法教給我們的第一個重要觀念是教育的法治意識。在課程中,我們學習到了教育法的法律地位,了解了教育法對于整個教育事業的法律保障作用。教育法使我們意識到,教育工作者要以法律為準繩,遵循教育法規,履行自己的法律責任。教育法的法治意識也提醒我們,沒有法治的教育將缺乏規范性和有效性,而教育法提供了一個明確的法治框架,保證了教育活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為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其次,義烏教育法課程也加強了我們對教育權利和義務的認識。教育法規定了公民享有的教育權利,確保了每個人獲得平等和優質的教育機會。通過學習教育法,我們了解到,教育權利不僅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國家發展的必要條件。教育法的規定還要求教育工作者履行教育義務,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務。通過加強對教育權利和義務的認識,我們能更好地保護和維護自己的教育權益,也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教育責任。
第三,義烏教育法還啟發我們重視教育的法制化建設。教育法的基本原則是依法治教和依法辦學,要求教育活動在法律框架下進行。通過學習,我意識到,只有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才能保障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與質量的提高。我們要加強對教育法制建設的研究和實踐,推動教育法廣泛應用于實際教育工作,為教育事業提供堅實的法治基礎。
第四,義烏教育法課程還提醒我們重視教育法的發展動態。教育法作為一門學科,需要與時俱進,及時反映社會發展的新需求和新問題。通過學習,我認識到教育法需要隨著教育改革的步伐不斷完善和發展。我們要關注教育法的最新動態,積極參與教育法的研究和發展,為教育事業的不斷進步作出自己的貢獻。
最后,義烏教育法課程還提供了很多實際案例和問題討論,培養了我們分析和解決教育法問題的能力。通過討論案例,我們能更好地了解教育法的實操性和實效性,提高我們對教育法的理解和應用能力。這也為我們以后從事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經驗基礎。
總而言之,在學習義烏教育法中,我深刻體會到了教育法的重要性和影響力。教育法的學習使我們具備了教育事業中不可或缺的法律素養,使我們能夠更加理性和規范地參與教育實踐。通過學習教育法,我們也認識到教育法要求我們以法治為基礎,推動教育事業的公正與發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不斷深化對教育法的學習和理解,不斷提升自己的法治意識和教育法應用能力,為教育事業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教育法心得體會篇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對教育基本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教育與社會等事宜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在學習《教育法》后,都有些什么。
心得體會。
教育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人未來的命運,教育也能決定和改變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推進自主創新,要變人口大國優勢為人力資源大國優勢,我們就必須確保九年制義務教育的貫徹落實。
作為教師,必須要對學生的發展負責,尊重他們的人格,在求知的過程中,關注學生原有的基礎與能力,因材施教地幫助他們學會學習,因地制宜,潛移默化地幫助他們學會做人,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這樣才稱得上不辱使命。
1986年《義務教育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義務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軌道。20多年來,我國在普及義務教育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義務教育中的“義務”二字有一個正確而深刻的理解。
比如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亂收費、上學貴問題,其中固然有部分學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財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門監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訂后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并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哪個部門違反了義務教育法關于經費的規定,就應當依法追究責任。”再比如群眾普遍不滿的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上學難問題,其中可能有地區發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確保教育改革發展成果由全體公民共享卻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特別是像義務教育這樣的公益事業,更當如此。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提出要縮小學校之間的辦學差距,要加強對薄弱學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義務教育階段,不分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還對農民工子女,以及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條件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這些都直指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更是對“義務”二字的延伸解讀。
受教育權是現代社會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這一基本權利所對應的正是國家和政府的基本義務。制定義務教育法,實施義務教育法,正是國家和政府履行這種義務、落實公民權利的必由之路。對于廣大公民而言,義務教育并不僅僅意味著適齡兒童家長及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義務教育首先是國家和政府的義務。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學校教育,是現代政府不容推辭的責任和義務。
制定并實施義務教育法,也是切實提高國民文化素質的客觀需要。在現代社會,通過實施義務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質已經成為各國政府的共識。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全世界有170多個國家宣布實施義務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國民的高水平教育對于個人和整個社會都具有可觀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教育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人未來的命運,教育也能決定和改變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推進自主創新,要變人口大國優勢為人力資源大國優勢,我們就必須確保九年制義務教育的貫徹落實。在這個事關國計民生的問題上,政府責無旁貸。
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地今天,作為我們教育工作者,不能抱著過去的應試教育一套而不放,應該讓學生走進更廣闊領域學習,力求全面發展。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范,不斷更新自己的學識。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為形成良好的師德風尚而出力,更好地為學生服務,愛崗敬業,使自己成為一名高素質的教育工作者。
學習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較大的突破,因為它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孩子、所有學校、所有老師的基本權利,其中最基本的一個立法理念是以學生發展為本,真正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充分的發展空間,真正的體現了以人為本,利國利民。所以新《教育法》的頒布實施,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必然,對于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闡述了義務教育的特征與性質。明確了:“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從這點看來,義務教育免收學費、雜費的法律原則,必將惠及全國的廣大適齡兒童、少年。特別在農村,蘊含著大量的人才,還有待開發的人力資源,將讓更多貧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學,從法律的角度給他們一個平等就學的機會,作為鄉鎮中學的我們也將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想這些內容也必然影響到學校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同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也必須肩負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質量的責任。在實施新《教育法》過程中,我有這樣的思考。
其次,新修訂的《教育法》提出縮小辦學差距,不分重點校、重點班,非常人性化,體現了對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樣的家庭背景和經濟實力,每個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教育均衡就是讓所有的孩子,同在藍天下,都應該享受到同樣的教育。
再次,,新修訂的《教育法》提出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地位與待遇。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這一規定將目前中學教師職務系列和中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了起來,將為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到中小學任教,調動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提高教育質量產生重要的影響。修訂案還明確了諸如:“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等規定,對保障、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地位與待遇都會有產生重要的影響。
最后,新法規定了學生家長在義務教育中的義務,如果家長不送孩子上學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學、送個人私塾等,都屬于違法行為,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那就是最該學習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學校的事,而是學校、學生和家長。只有我們都了解了義務教育法,具有了相應的維權意識,才可能形成更嚴密,更有效的監督體系,為義務教育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學習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較大的突破,因為它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孩子、所有學校、所有老師的基本權利,其中最基本的一個立法理念是以學生發展為本,真正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充分的發展空間,真正的體現了以人為本,利國利民。所以新《教育法》的頒布實施,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必然,對于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闡述了義務教育的特征與性質。明確了:“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從這點看來,義務教育免收學費、雜費的法律原則,必將惠及全國的廣大適齡兒童、少年。特別在農村,蘊含著大量的人才,還有待開發的人力資源,將讓更多貧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學,從法律的角度給他們一個平等就學的機會,作為鄉鎮中學的我們也將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想這些內容也必然影響到學校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同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也必須肩負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質量的責任。在實施新《教育法》過程中,我有這樣的思考。其次,新修訂的《教育法》提出縮小辦學差距,不分重點校、重點班,非常人性化,體現了對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樣的家庭背景和經濟實力,每個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教育均衡就是讓所有的孩子,同在藍天下,都應該享受到同樣的教育。
再次,,新修訂的《教育法》提出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地位與待遇。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這一規定將目前中學教師職務系列和中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了起來,將為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到中小學任教,調動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提高教育質量產生重要的影響。修訂案還明確了諸如:“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等規定,對保障、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地位與待遇都會有產生重要的影響。
最后,新法規定了學生家長在義務教育中的義務,如果家長不送孩子上學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學、送個人私塾等,都屬于違法行為,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那就是最該學習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學校的事,而是學校、學生和家長。只有我們都了解了義務教育法,具有了相應的維權意識,才可能形成更嚴密,更有效的監督體系,為義務教育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近幾年,校園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賣藝、乞討、叫賣的現象呈上升趨勢,不少青少年沉迷網絡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齡化趨勢,未成年人吸煙喝酒的現象隨處可見,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新法有這幾個特點:突發事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禁止體罰未成年人,首次為學生休息時間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將受行政處罰,免費或優惠提供“綠色上網”。
通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教師職業道德要求的條文及規定,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師,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樹立事業心,增強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忠誠教育事業,獻身教育事業。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
二、培育教師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師德要求都基于教師的人格。
師德的魅力主要從人格特征中顯示出來,歷代教育家提出的“為人師表”、“以身作則”、“循循善誘”、“誨人不倦”、“躬行實踐”等,既是師德的規范,又是教師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體現。在學生心目中,教師是社會的規范、道德的化身、人類的楷模。教師的人格魅力來源于對事業的忠誠,他們不是緊緊把教書看成謀生的手段,而是毫無私心雜念地投身其中,以教書育人為崇高的職責,并能從中享受到人生的樂趣。他們以自己的真誠去換取學生的真誠,以自己的純潔去塑造學生的純潔,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繪學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養學生高尚的品德。他們應是最能以此文來源于文秘家園身作則的人。教師時時處處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個人主義,自覺遵守憲法和社會公德守則,遵守校紀校規,以模范行為為學生做出表率。俗話說:“教育無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無小節,節節是楷模。”
三、熱愛學生,尊重、理解學生,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
熱愛學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圣!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
總之,一個合格的教師應該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質和為祖國教育事業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有新時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觀念,有探索精神和創新精神。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們還要繼續認真學習《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范》等。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立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并緊緊圍繞新時期師德素質要求和師德規范,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導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展。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教師,做一個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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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教育法心得體會篇三
作為現代社會的一員,我們每個人都離不開法律的約束和保護。因此,學習教育法成為我們每個人的必修課程。近日,我有幸參加了義烏教育法的學習,從中我深深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教育的重要性。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學習心得體會。
第二段:法治與教育的關系。
法治和教育是相輔相成的關系。法治為教育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而教育則是法治的重要內容。通過學習義烏教育法,我了解到教育法在教育體制建設、教育機構管理、教師職責與義務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為保障學校良好的教育環境和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了法律依據。同時,教育也是法治的重要領域之一,培養學生的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是教育法的一項重要任務。一個具備法治觀念的公民,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力量。因此,法治和教育的緊密關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義烏教育法的核心內容主要包括教育的目標、原則、體制、管理、教師法律地位等。義烏教育法以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為基礎,明確了教育的核心任務是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教育的管理體制得到了法律的規定,教育機構的設置和管理也得到了嚴格規范。教師作為教育的主要承擔者,教育法也明確了教師的權利和義務,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通過學習這些內容,我對教育法的架構和實施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
第四段:學習教育法帶給我的啟示。
學習義烏教育法不僅讓我了解到教育法的內容,也給我帶來了很多啟示。首先,教育法的存在和實施,讓我意識到教育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社會事業,是國家和社會發展的基石。其次,教育法的內容涉及教育的各個方面,對于提升教育的質量和水平具有深遠意義。再者,教育法的學習使我認識到教師的責任和義務,作為一名未來的教師,我將更加認真對待自己的教育工作,為學生的成長和發展盡到應有的責任。最后,學習義烏教育法也讓我明白了法治對于教育的重要性,只有在法治社會的保障下,教育才能更好地發展。
第五段:結語。
通過學習義烏教育法,我了解到教育法的內涵和意義,加深了對法治和教育的認識。我相信,只有將教育法的理念融入到實際的教育實踐中,才能真正實現教育法的宗旨和目標,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努力奮斗。作為一名學生,我會更加珍惜學習機會,培養自己的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努力成長為一個具有法治思維的公民。同時,我也認識到教育法的研究和實踐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行使自己的法律權益,為教育的改進和發展盡一份力量。讓我們共同把義烏教育法學習的成果轉化為實際的行動,為教育事業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教育法心得體會篇四
有人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游人說教師是園丁,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教師是一個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贊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當我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的是《守則》《規范》;當我成為教師的時候,學習的是《教師法》。我國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辱罵、誹謗教師、拖欠工資等等的事情發生,而教師迫于時代和社會的壓力,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怎么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
口號。
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于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后,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范。在工作中,嚴格規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范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范”。對于后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周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淀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于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于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復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范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新的義務教育法從20xx年9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了。這是一則全社會都在關心的實事,在學習它的過程中,從字里行間我明白了幾個要求:
第一,九年義務教育要繼續實施。這是新的義務教育法第二條明確指出的事實。可見在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這一關鍵問題上,國家是會一直走下去的。
第二,義務教育要均衡發展。“第六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國家組織和鼓勵經濟發達地區支援經濟欠發達地區實施義務教育。”“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從以上兩條可以看出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已經是當前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縣級人民政府編制預算,除向農村地區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外,應當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第四十七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專項資金,扶持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我是一名從農村來到市里的教師,對這方面的改革我尤其關心。農村學校經濟困難,收入入不敷出,想要改善辦學條件,那只能等上級政府大力支持,好教師留不住,學生留不住,這個惡性循環使農村教育一度進入危險時期。而重點校、班與非重點校、班的設置,使市里的學生、家長也幾近瘋狂。重點校、班升學率高,學習特別好的學生固然能上,而學習差一點的也想方設法的上。經常能聽到某某學校重點班有多少人,都要擠爆的消息。這是一種不易輕易改變的社會現象,尤其是在越來越以高學歷獲得高收入為標準的中國。義務教育法規定要以政府為中心,以教育的均衡發展這目的,進行宏觀調配教育資源,可以預見在不久的將來,每一所學校都有良好的軟硬件設施,每一所學校都有自己的特色,再沒有重點非重點之分,學生在哪一所學校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都能得到各方面的發展,成才之路不再遙遠。到那時擇校現象將成為過去,成為我國教育史上一段前車之鑒。
第三,學費、雜費要免收。“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這是明確寫進義務教育法的條款。“第四十二條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各級人民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費提供教科書并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自九月一日起,各地農村孩子上學已經開始免收學雜費,我所在的市區學校也開始對非農業戶口家庭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兩免一補的政策。讓學生上學,讓家長沒有后顧之憂。可見國家對義務教育的實施決心是多么堅決。
學習了義務教育法,感覺到的是國家對百姓的關懷,對教育的慷慨,對教育興國的決心,對大同天下的渴望。作為一線教師,我一定會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做到學法、知法、講法、授法,為義務教育法的進一步落實盡自己的一份力。
通過前段時間學校組織學習義務教育法和我在網上閱讀了《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使我對《義務教育法》有了新的認識。《義務教育法》從學生、學校、教師、教育教學此文轉自斐斐。
課件。
園等幾大方面闡述了《義務教育法》的主要內容,每一方面與我們教師息息相關,在今后教學中教師有法可依,促使教師有高度的事業心,提高業務水平,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生觀,重視學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師德修養,是時代向我們提出的要求,也是《義務教育法》賦予我們的義務,在實施素質教育的今天,我們作為教師必須轉變觀念,樹立教育新風。通過學習《義務教育法》,有了深刻的體會。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教育必須有明確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決人的發展問題,喚起學生精神世界能動、自主的能力,培養學生成為社會所需的人才。《義務教育法》要求我們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于職守。教師必須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身為一名幼教工作者,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孩子。喜歡孩子,愛護孩子,服務于孩子,同時也是一名幼教工作者的天職。師魂即師愛。但在實際工作中做到這一點,卻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師要對每位孩子的發展負責,尊重他們的人格,在求知的過程中,幫助他們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學會共事。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這樣才可稱得上不辱使命。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范,那就得不斷地更新自己的學識,身為傳人之“道”,解學生之“惑”,教師必須具備廣博的知識,才能滿足孩子的需求。知識時代,教師必須隨時代的發展,更新知識。
《義務教育法》對教師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于職守。《教師法》告訴我們: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此文轉自斐斐課件園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和使命。教師應當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我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雖然我是一名普通的幼教工作者,卻肩負著為祖國的未來夯實基礎的重任。身為教師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孩子。因為當你走進幼兒園大門時,你的一切就已經不屬于你自己了,而是屬于孩子們。喜歡孩子、愛護孩子,應當是教師的天職,正所謂:師愛即師魂。可是在實際中真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到喜歡每一個孩子,卻是非常不易的。教師不應因為孩子的家庭背景、人情的親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對孩子另眼相看,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對待每一個孩子。教師只應在乎孩子是否學會做人,是否學會求知,在教學中應本著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這樣一個原則來教書育人,必須把德育放在首位,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通過暑期的學習,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幼教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為形成良好的師德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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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教育法心得體會篇五
近年來,我國對于學前教育的重視程度逐漸提升。為加強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我決定深入研究學前教育法。通過學習學前教育法,我對于學前教育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同時我也領悟到了學前教育法的意義和作用。以下是我的心得體會。
學前教育法確立了學前教育的地位和責任。學前教育是指對3到6歲兒童進行教育和培養的過程。學前教育法正式將學前教育納入了我國教育體系,并確定了學前教育的地位和責任。這意味著學前教育不再只是一種“輔助教育”,而是與小學教育、中學教育同等重要的一環。學前教育法的確立,為學前教育的普及和提升提供了法律保障,也為學前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學前教育法規定了學前教育的基本要求。學前教育法明確規定了學前教育的目標和基本要求。學前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和綜合素質的提高。學前教育法規定,學前教育應當注重培養兒童的語言表達能力、觀察和想象能力、記憶和思維能力,以及社交能力和認知能力等。這些要求準確地指導了學前教育的方向,使學前教育真正成為發展兒童特長、培養綜合素質的重要途徑。
學前教育法加強了學前教育的管理和監督。學前教育法明確規定了學前教育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學前教育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師資力量和教育資源,建立健全學前教育管理制度,加強對教師的培訓和考核。同時,學前教育法還規定,學前教育機構應當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監督部門的監督和評估。這些規定的出臺,有效地提高了學前教育的質量和水平,保障了學前教育的可持續發展。
學前教育法強調了家庭與學前教育的密切關系。學前教育是家庭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學前教育法強調了學前教育與家庭教育的密切關系。學前教育機構應當積極與家庭合作,建立家長參與學前教育的機制,加強家庭教育的指導和培訓。學前教育法還規定,學前教育機構應當定期開展家調家訪工作,了解兒童的家庭教育情況。這種家庭與學前教育的緊密結合,有助于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兒童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
通過學習學前教育法,我深刻認識到學前教育對于兒童的重要性,也體會到了學前教育法的意義和作用。學前教育法不僅為學前教育的地位和責任確立了法律基礎,還規定了學前教育的目標和基本要求,加強了學前教育的管理和監督,并強調了家庭與學前教育的密切關系。我深信,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學前教育事業一定能夠取得更大的成就,為兒童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學教育法心得體會篇六
新義務教育法是在對我國依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經驗總結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導和保障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制度與準則。法律將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一項重要指導思想,并重點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保障義務教育投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方面問題作出了規定。新法律著力建立和完善促進義務教育發展的各項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創新、有突破,為我國義務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證。
新《義務教育法》的頒布實施,對于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義務教育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對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和國家未來的發展,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必然,為學校辦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義務教育法》中,四處提到特殊教育,充分體現了這屆政府人文化的關懷和親民的思想。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提升對弱勢群體的法律保障,讓這些有殘障的孩子、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黨對他們的這種關懷。從這一點上看,新《義務教育法》凸顯了政府構建和諧社會和以人為本的理念,讓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奮和欣慰。
新《義務教育法》的頒布實施,給我最深的體會是:作為一所普通初中學校的教師教好每一個學生,讓所有的孩子都能很好的享受學習的樂趣,不因為家庭條件的差異和學校條件的差距影響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是新《義務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農村蘊含著大量的人才,還有待開發的人力資源,從法律的角度給他們一個平等就學的機會,未來,國家和民族也將是最大的受益者。”
新《義務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不交學費和雜費,這對農村孩子來講意義重大。繳納學雜費,這些錢對于城里孩子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對于貧窮的農村家庭來說,每年的收入是800元至1200元,學雜費是一個不小的負擔。現在中西部地區已經實行了“兩免一補”,這樣能公平的讓每個孩子接受教育。
基本的一個立法理念是以學生發展為本,真正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充分的發展空間。“新的《義務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還有統一性和強制性。這三個基本支點,雖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為,但是對于教育工作者轉變觀念卻非常關鍵。”
新法明確了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要求,第一次將素質教育明確寫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強調要把德智體美有機地統一在教學的活動中。這些內容必然影響到校長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同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也必須肩負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質量的責任。在實施新《義務教育法》過程中,我有這樣的思考。
提高教育質量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要提高教師質量。教師專業化的問題也正影響到學校的教育質量。“素質教育必須由高素質的教師來實現,但是農村初中校面對很多教師自身素質不高的現實問題。不能否認,素質教育在實施過程中阻力很多,困難重重。盡管如此,并不是說素質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實現,在現有條件下學校也應該有所作為。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樣的辦學條件下,開展好德、智、體、美、勞、心理等多方面行為素質評價,是實施素質教育一個有效途徑。
素質教育不是一種運動,也不是一陣風。素質教育的落實需要細致的工作,落實在每一個孩子在學校中的每一天,體現在學校各項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當中。素質教育不應該是難以作為,只要能靜下心來,仔細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細節上、在各個學科上下功夫,腳踏實地去研究教育教學、課程以及學校活動設計,就能夠更好地促進學生的發展。
學教育法心得體會篇七
學前教育法是近年來我國教育界普遍關注的熱點話題,為了更好地促進幼兒教育的發展,教育部出臺了學前教育法。通過學習學前教育法,我深感這是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對幼兒的一份保障。在與幼兒長時間的相處與觀察中,我逐漸體會到學前教育法的重要性和優勢。
首先,學前教育法明確了幼兒教育的法定地位。在過去,幼兒教育往往被忽視,對教育機構的規范和管理都不夠嚴格,導致了幼教領域內很多問題的出現。而學前教育法的頒布確立了幼兒教育的法律地位,提高了幼兒教育的社會認可度和教育質量。這不僅意味著幼兒教育得到了更多的關注和資源的投入,也為幼教工作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發展機會。
其次,學前教育法規定了幼兒教育的基本原則。學前教育法明確規定了幼兒教育應當堅持全面發展、適應個別差異、充分尊重幼兒自主等原則。這些原則旨在通過給予幼兒更多的自主權和發展空間,促進他們全面發展。我認為這些原則的貫徹執行將有助于建立起一個積極、支持、鼓勵的教育環境,讓每個幼兒都能夠在自身的興趣和特長上得到發展,更好地發現和培養他們的潛能。
再者,學前教育法規定了幼兒教育的內容和目標。學前教育法明確規定了幼兒教育的內容應當包括思維、語言、行為、情感、社交等方面的發展。這一規定使得幼兒教育的內容更加系統和有針對性,有利于提高幼兒的發展水平和綜合素質。此外,學前教育法還規定了幼兒教育的目標,旨在通過教育活動培養幼兒健康成長、積極樂觀、獨立自主、有創造力等方面的能力。這一規定使得幼兒教育的目標更加明確和可操作,有助于提升教育的效果和質量。
最后,學前教育法加強了對幼教機構的管理與監督。學前教育法規定了幼教機構的注冊和審批制度,加強對幼教機構的監督和管理。這一規定有助于提高幼教機構的質量,確保幼兒能夠在安全、健康和良好的教育環境中接受教育。同時,學前教育法還規定了對幼兒教師的資格和能力要求,要求幼兒教育從業人員具備相應的教育背景和專業知識。這一規定有助于提高幼兒教師的素質和能力水平,保障教育質量和幼兒權益。
總的來說,學前教育法的出臺為我國幼教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通過學習學前教育法,我深感到學前教育是一項重要的工作,需要我們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只有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學前教育法,才能夠讓更多的幼兒享受到優質的教育,實現其全面發展的目標。我相信,隨著學前教育法的進一步推進,我國的幼教事業將會得到持續健康的發展,為幼兒教育的繁榮做出更大的貢獻。
學教育法心得體會篇八
振興民族的期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期望在教師。教師承擔著為國家培養下一代的歷史重任,教師的發展和提高直接影響著國民素質的高低和各級各類人才培養。終生學習的思想和觀念逐步被廣大教師所理解,并日益成為教師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種調整人們行為的規范,它與我們每一個人的學習、生活、工作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們的保護神。作為教師,通過學習,有著深刻的感悟。尤其,書中第三章:教師執教中的法律問題給我的教育教學事業點亮了一盞明燈。
我們就應從教育權與受教育權審視著我們的師生關系。
首先,教師與學生的關系不是高位與低微、權威與平庸框架下的等級關系,而是真正好處上的人與人的關系。這種真正的人教育人的'關系,就是相互之間的尊重與被尊重的關系。《世界人權宣言》第1條規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利性和良心,并應以兄弟關系的精神相對待。第26條規定: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發展人的個性并加強對人權和節能自由的尊重。很明顯,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的規定,無論是作為人的學生,還是作為人的教師,被尊重的權利是由于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教師作為教育者在七職業范疇內,更應從教育目的出發,充分發展學生的個性,并加強對學生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沒有任何可能在選取必須條件的狀況下尋找尊重或不尊重學生的理由。其次,教師與學生的關系不僅僅僅是教育者與受教育者的關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權與受教育權的關系。學生的受教育權是一項絕對權力,它要求教師尊重學生,履行義務,依法保證學生享有受教育的資格。
學生的受教育權在教育法治實踐中經歷和將要經歷一個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現代社會,受教育權愈來愈多地被人們認識到了它在人的發展中的作用,認識到了它應當屬于人本身應有的基本權利之一的重要好處。依法規定和保證受教育權已經成為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并表此刻想追求學習權發展、向報章弱勢群體受教育權發展的態勢。學習權是基于現代社會對受教育權的新認識而對受教育權的一種新的表述,其好處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證受教育權主體的利益。
如果社會的不平等阻礙著明天社會的前進,教育策略就務必做出鑒定的努力,更廣泛地傳播學習的方式與方法。在這方面,我國已經做出了法律規定,以依法報章弱勢群體的受教育權:
我們所應確立的新的師生關系,不是以教師與學生占有只是多少的相對關系為前的,也不是以學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為教育者為條件的。教師對學生的尊重應當是對學生作為人的受教育權的尊重,這是學生的絕對權利,無論是教師還是其他主體,都應依法保證學生的受教權。雖與知識欠缺、超越潛力有限的弱勢全體,教師更應給予尊重。同時,我們強調教師對學生的尊重,決不排除學生也應當尊重教師。教師作為教育者,同樣有被尊重的權利。如果我們不從理論實質上認識教師與學生之間的關系,那么,體法學生、限制學生的發展、束縛學生的積極性、遏制學生創造力等現象將永無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