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一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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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動我國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防范體育賽事舉辦過程中的風險,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組委會,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險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險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凡為甲方所有、或為他人保管、或為他人共有而由甲方所負責的財產,均可成為本保險單項下的保險標的。
藝術作品、電腦資料及現金非經甲方與乙方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時,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有價證券、票據、文件、賬單、圖紙、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在本保險有效期內,保險財產在本保險單注明的地點由于自然災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預料的事故(除本條款第三條規定者外)造成的損害或滅失,乙方均負責任。
第三條除外責任。
乙方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3.1自然磨損、物質本身變化、自然發燒、鼠咬、蟲蛀、大氣或氣候條件或其他逐漸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財產自身的損失。
3.2進行任何清潔、染色、保養、修理或恢復工作過程中因操作錯誤或工藝缺陷引起的損失。
3.3電氣或機械事故引起的電器設備或機器本身的損失。
3.4政府或當局命令銷毀財產的損失。
3.5貶值及發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間接后果損失。
3.6盤點貨物時發現的短缺。
3.7甲方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3.8明細表中規定應由甲方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3.9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罷工、暴動、民眾騷擾以及政府有關當局的沒收、征用引起的損失。
3.10直接或間接由于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損失。
第四條賠償處理。
4.1發生保險單責任范圍的損失事故后,甲方應該立即通知乙方、并在_天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延長的期限內,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書面事故報告及損失清單。
4.2保險財產若遭盜竊,甲方應保護現場并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追查損失財物,同時立即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派員進行現場調查,甲方應給予便利。
4.3發生損失后甲方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所支付的合理費用,乙方可予合理償付,但以不超過受損財產的保額為限。
4.4甲方要求賠償時,應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事故報告、損失證明和其他乙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單證。索賠期限,從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如發現甲方提供的單證有任何虛假、欺騙或夸大失實時,乙方對該項索賠有權拒絕賠償。
4.5保險財產遭受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按受損保險財產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賠償,其市價低于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時,按市價賠償;如其市價高于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時,則其差額應認為由甲方自保,乙方按受損財產的保額與其市價的比例賠償。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定辦理。
4.6保險財產發生部分損失時,本公司可按損失程度賠付現金或賠付基本上恢復原狀的合理的修配費用。
4.7保險財產發生損失后,乙方如按全損賠付,其剩余價值應在賠款內扣除。乙方可以不接受甲方片受損保險財產的委付。
4.8任何屬于成對或一套組成的財產,如發生損失,乙方的賠償責任不得超過該受損財產與所屬成對或整套財產保險金額的比例。
4.9賠償損失后,由乙方出具批單減少相應部分的保險費,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甲方要求恢復保險金額,應加繳恢復部分按日平均計算的保險費。
4.10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者負責時,甲方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在乙方賠付支付賠款時,甲方應將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乙方,向乙方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單證,并協助乙方向責任方進行追償。
4.11如本保險單所保證財產在損失發生時另有其他承擔該項財產的保險存在,不論甲方或他人所投保,乙方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其他事項。
5.1甲方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對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5.2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5.3為便于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第六條索賠和賠款。
6.1甲方向乙方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6.2乙方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6.3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6.4保險金額如低于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甲方自保,乙方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6.5乙方賠付損失后,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6.6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保險的存在,不論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乙方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方式:
7.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7.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字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二
在日益復雜的民商事交往中,人們不再是機械地按現有的法律規定來辦事,在很多方面各當事人出于效率、安全等多方面的考慮來選擇一種自認為是最優的方式來進行民商事交往,而這種“最好的方式”或是違反現有法律規定或是現有法律沒有規定。例如在銀行貸款業務中,銀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要求成為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這就出現了我國《保險法》上的一個新概念。對這個新概念我們如何看待,下面先介紹實務中的兩個案例。案例一:原告王某就其實際控制使用的一輛貨車向被告某保險公司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單中約定該貨車行駛證上載明的貨車所有人郭某為被保險人,保單特別約定欄中載明受益人為原告。后原告在駕駛系爭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遂就第三者責任險及車輛損失險向被告申請理賠,然被告以“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并非保險法上的受益人,保險法意義上的受益人僅限于人身保險合同”、“受益人的保險金請求權是期待權,受益人只有在被保險人死亡后才享有現實的請求權”為由拒絕理賠。案例二:原告上海某暖通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告某保險公司簽訂財產保險基本險合同,保險標的為原告的廠房,被保險人為原告,第一受益人系為原告提供房屋抵押貸款的上海某銀行。在“麥莎”臺風期間,原告的涉訴房屋發生了倒塌事故,遂向被告申請理賠,而被告認為該保險合同的第一受益人是上海某銀行,原告無權主張理賠事項。案例一中王某既是投保人也是“受益人”,車主郭某是被保險人。被告某保險公司依照《保險法》認為財產保險合同不存在“受益人”,只有被保險人可以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后向保險人請求補償。在案例二中,保險公司卻是一種相反的態度,即認可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的正當性,并以此為理由提出原告訴訟主體不適格的辯解。由此可見在保險實務中,銀行貸款與財產保險的綁定、責任險中的受益人等問題已經日益凸顯,但是面對此類糾紛時,我國的《保險法》顯得力不從心。我國《保險法》第22條第3款規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此處只是規定人身保險合同中有受益人,卻對財產保險合同中是否可以存在受益人未作規定。正是這一缺位,導致人們對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效力頗有爭議,各地法院在審理“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案件”時結果也相左。我國《保險法》現有的缺位規定使得處于私法領域中原本自由的人們變得不安起來,基于這樣的考慮,筆者認為很有必要在立法上設置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并對其具體的權利義務加以明確規定。
(一)受益人的概念和功能。
1.受益人的概念:由上引我國《保險法》第22條第3款規定可知受益人可以是如下三類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上述兩類人所指定的人(第三人);許多發達國家的立法例以及許多學者都認為受益人是根據保險合同享有保險補償金請求權的人。所以受益人實際上指的就是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后可以請求保險公司給付補償金的人。我們還要注意到一點,當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未指定第三人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自身就是受益人,在此種情況下,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身份是雙重的,而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指定的第三人在身份上則不具多重性,即他不具備保險合同上的其他身份。為了區別兩種不同身份受益人,我們將受益人分為廣義的受益人和狹義的受益人,狹義受益人即為第三人,而廣義受益人則是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和狹義受益人。在財產保險合同中,一旦保險事故發生,被保險人就享有保險金請求權(實際上就是受益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廣義的受益人是廣泛存在于保險合同中的,當然包括財產保險合同,所以本文所探討的受益人只是在學界有爭議的即狹義概念上的受益人。
2.設置受益人的功能:自海上貿易逐漸發展以來,商業繁榮的背后有著令人擔憂的風險。在此背景下,保險這一“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經濟制度”就應運而生了。不妨這樣說,保險制度是一種消極的保值投資,這種投資是為了消化在商業往來中出現的風險。設置受益人就是為了使在危險發生時有人可獲得補償從而達到保值的原初目的。傳統的保險理論認為“誰投保,誰受損,誰獲償”,這是機械地把保險的功能與特定的人相聯系,而忽視了保險制度的投資保值功能,因而是有局限性的。在一份保險中,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的主體并非是唯一的,如果簡單地將損失補償原則很狹隘地理解為“誰受損,誰獲償”,則將導致受益人被限定在被保險人之上的錯誤。通過上面的論述,筆者認為設置受益人只是為了損失得到補償,實現保險分擔風險、投資保值的價值。
(二)受益權的性質和基礎。
1.受益權的性質:受益權指的是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后可以向保險人請求支付保險補償金的權利。由此定義觀之,受益權實質上是財產權,因為受益權是通過對他人請求為一定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而享受生活中的利益的權利。財產權較之于人身權的顯著特點是具有相對性和可讓與性。此般特點決定了受益人的選擇對象可以相對寬泛,而非局限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之中。理論界對于受益權的理論依據主要有三種解釋:
(3)法律創設理論,認為法律認可受益人享有受益權。
通過分析,我們不難發現上述三種解釋都有內在的缺陷。解釋(1)無法解決受益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欠缺問題,且第二個合同的成立有主觀強加之嫌。解釋(2)的認識與《保險法》中“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指定”的規定不符。而解釋(3)則根本避而不答。在傳統的合同理論中,相對性是合同的一個明顯的特征,即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只是存在于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但是隨著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的出現,傳統理論受到了挑戰,因為該第三人不是訂約當事人卻享有合同上的權利。存在受益人的保險合同其實就是一個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在此類合同中,受益人并不直接參與到合同的訂立過程中去,且受益人只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指定而與受益人的意思無關;另一方面在受益人的變更過程中亦不需要保險人同意,保險人只是對這一變更作備案而已,所以我們可以認為受益權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單方意志為第三人所創設的財產權。
2.受益權的學理基礎:第一,意思自治原則。對于作為財產權之一種的受益權,具體由誰享有則是一個可基于權利原初享有者的意思自由而得以處分的結果。很顯然這樣的一種自由處分非但沒有引發道德上的危機,亦充分尊重了合同當事人的自由意志,所以立法上根本沒有必要對受益人的范圍作禁止性規定。前引案例二中,被告的理由是能夠成立的,既然原告與被告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就約定了銀行為受益人,對于這樣的自由意思表示,原告事后卻不承認,顯然是不誠信的表現。第二,商業交往中的安全與效率理論。對于不確定的危險,當事人希望通過參加保險而在保險事故發生后仍可保有保險標的的原有價值,這樣就能夠確保商業交往中的安全與效率。在財產保險中,債權人希望成為債務人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這樣的做法正是債權人希望最大限度地規避商業風險所造成的損失,因而是符合保險法的宗旨的。雖然對于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已存在債的擔保等制度,但這些制度的前提是債務人的財產是要完好存在的,一旦債務人的財產滅失,這些制度就失去了其被創設的意義。在此種場合下指定債權人為受益人無疑是更好的保護了債權人的權利,也是對交易安全的一種保護。在前引案例一中,原告王某實際占有保險標的物,由其行使受益權更為合理,也更能體現經濟性、高效性的要求。受益權是一種純獲益權,不以負擔債務為己任,因此難免會被質疑以第三人為受益人是否有轉移資產、逃避債務。這種擔憂其實是多余的,保險具有射幸性質,對一個不曾確定的財產權利的轉移的行為加上這樣的嫌疑是莫須有的,另外,受益人的指定也決非是毫無限制的,必定要受到特定情形的制約。
對于作為財產保險合同標的之一的財產,我們主要是為了實現其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因此保險法傳統的理論只認可財產的所有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是有其合理的基礎。也正如我在前一部分所論及的,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在現實生活中又有存在的必要,因此我國《保險法》在以后修訂時設置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是必要和可行的。雖然我們認為設立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有著現實的需要和理論的基礎,但是同時也要注意到設置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也會帶來一些弊端。例如在車貸險中銀行作為受益人,當保險標的(車輛)出現輕微損壞時由銀行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此時我們會發現這樣的結論是很難讓人接受的,銀行希望成為受益人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證貸出款項能夠及時、安全收回,而在上述情形中車輛只是輕微損壞,根本不至于損害到銀行的債權的實現,但是對于車輛的所有人而言這樣的損壞卻可能是致命的。如果在此種情形下還允許銀行成為受益人顯然有違公平和效率的要求。所以我們認為在建構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的時候不能單純地照搬現行《保險法》中有關人身保險合同受益人的規定,而是有所限制的。從上引的案例以及司法實務中的現狀,我們認為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主要存在如下兩類合同中:第一類合同,即以保險標的滅失為保險事故的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標的滅失所帶來的損失往往比較大,此時就極有可能造成保險標的的所有人無力償還債務從而危害債權人的利益。為了更好的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應當允許保險標的所有人指定其債權人為受益人。至于排除財產輕微損害狀況的,這主要是因為輕微損害所造成的損失比較小,由所有人本身請求給付更利于損失得到彌補。此類合同的各方面特征都與人身保險合同有著相似之處,因此在受益人指定、變更以及收益權喪失等方面的具體制度可以參照人身保險合同對受益人的相關規定。第二類合同,即符合保險標的占有人與所有人分離的情形的合同。在資源有限的現實社會中,我們已經深刻認識到物盡其用的重要性,我們要求物之占有人積極使用該物。在物之所有人和占有人分離的情形下,現行《保險法》只是規定所有人可以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后請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顯然這對于物的實際占有人來說這是不合理的。為了調動財產之占有人的積極性,也為了讓財產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我們認為在此類合同中設立受益人也是必要且合理的。基于這樣的制度設計理念,我們認為此類合同對于受益人的規定應該不同于人身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規定。首先,在受益人的指定方面,應當只允許投保人(財產的實際占有人)指定,且不需要被保險人同意。其次,在受益人的變更方面,根據誰指定誰變更的原則,仍舊是將此權利賦予投保人。最后,關于受益人的其他方面的規定則可以參照人身保險合同對受益人的規定。
通過以上的論證,筆者認為在特定的財產保險合同中設立受益人是切合社會經濟生活的實際需要的。而我國現行《保險法》對于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的缺位規定,不僅落后于世界立法之趨勢,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的缺位給審判實務帶來了諸多的不便,各地出現的不同判例使得法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受到了挑戰。每一法律制度的創設都有一定的社會基礎和理論指導,目前的社會現狀已表明“誰投保,誰受損,誰獲償”的傳統理論已經不能適應了,所以我們應該對原有的理論加以擴大的解釋、并創設新的制度以契合當今社會的現實需要。設立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是符合現代法治和實踐的要求的,同時也是對保險合同受益人制度的完善和補充。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三
保險方: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經濟合同法》規定:“財產保險合同,采用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形式簽訂。”為履行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方和投保方都應明確如下合同的內容和雙方的責任:
第一條保險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的建筑物、生產設備、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人)。
第二條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產設備的坐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險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險財產價格,保險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保險部分的保險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保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只對保險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的保險事故負責,按規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因救護被保險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保險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除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遇有法律規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生后超過規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險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保險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保險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保險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補償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生保險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保險方應償付全部保險金額。被保險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第七條保險費交納辦法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保險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定的辦法向保險方交納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方才負賠償責任。保險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后,可續訂;貨物運輸保險,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投保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如不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方有權要求其交付保險費及利息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2.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于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維護勞動者和保險財產的安全。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采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保險方,在需要增加保險費時,應當按規定補交保險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保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4.在發生保險事故后,投保方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保險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5.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6.投保方發現被保險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因而發生事故并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保險方的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
1.對于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在合同規定的保險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并協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同、單據和證明。保險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后,根據合同的規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議后,應在十天內償付。保險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后,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保險方不得在保險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險合同的協議,保險方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方。除非保險合同另有規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保險費。
保險方:_____(章)投保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_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帳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一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盜竊險投保單。
茲將下列財產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財產盜竊險:
編號:____。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四
保險方: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經濟合同法》規定:“財產保險合同,采用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形式簽訂。”為履行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方和投保方都應明確如下合同的內容和雙方的責任:
第一條保險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的建筑物、生產設備、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人)。
第二條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產設備的坐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險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險財產價格,保險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保險部分的保險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保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只對保險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的保險事故負責,按規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因救護被保險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保險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除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遇有法律規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生后超過規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險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保險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保險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保險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補償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生保險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保險方應償付全部保險金額。被保險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第七條保險費交納辦法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保險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定的辦法向保險方交納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方才負賠償責任。保險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后,可續訂;貨物運輸保險,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投保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如不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方有權要求其交付保險費及利息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2、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于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維護勞動者和保險財產的安全。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采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保險方,在需要增加保險費時,應當按規定補交保險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保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4、在發生保險事故后,投保方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保險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5、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6、投保方發現被保險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因而發生事故并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保險方的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
1、對于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在合同規定的保險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并協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3、投保方為了避免和減少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而進行的施救、保護、整理、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為了確定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所支出的對受損標的檢驗、估價、出售的合理費用,按照合同規定,由保險方負責償付,但最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同、單據和證明。保險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后,根據合同的規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議后,應在十天內償付。保險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后,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保險方不得在保險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險合同的協議,保險方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方。除非保險合同另有規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保險費。
保險方:_____(章)投保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_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帳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六
第一條保險標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產品;五、非機動交通工具;六、口糧;七、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本條一至六款所列財產;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第二條不保財產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郵票、古玩、古幣、古書、古畫、字畫、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家禽、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第三條保險責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一、火災、爆炸;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四、季節性、區域性暴雨積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墻,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七、在發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責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一、戰爭、敵對行為、沖突、罷工、暴動;二、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三、電機、電器(包括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損毀;四、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員、寄居人員的故意行為、或勾結縱容他人盜竊、或被外來人員順手偷摸、窗外鉤物所致的損失;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六、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元/千元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險期限保險期限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種,從簽單次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24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
第七條賠償處理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損失當天出險地的市場平均價格及損失財產的購置年限計算賠償金額,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定處理。二、本條款第三條第七款規定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應與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保險金額為限。三、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賠款中扣除。四、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標的損失清單、技術鑒定證明、出險通知書、救護費用發票以及必要的單據和有關部門(如在單位、街道、鄉鎮及公安、氣象部門等)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有欺詐行為。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對手續齊全,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五、由第三者責任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六、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人賠償后,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注明;在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單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當事人均可依法終止合同。七、如果本保險單所承保的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本保險人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原則負賠償責任。八、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標的,應當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領取的賠款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保險標的遭受損失的當天起滿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八條第四款所規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滿2年不領取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八條被保險人義務一、被保險人應按照保險人規定的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儲金標準,在保險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險儲金。保險期滿,保險人應將全部保險儲金退還給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限內要求退還保險儲金,保險人按照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規定的費率計收當年保險費,保險費從退還的保險儲金中扣除。二、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三、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如有被保險人變更保險標的地址、保險標的權利轉讓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保險人的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四、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向當地公安或有關部門報告。五、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一至四款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終止保險合同。
第九條其他事項。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_)項處理:(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保險人: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七
代理人(乙方):
______。
為促進保險事業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保證保險代理行為合法、公正、有序進行,并切實維護甲、乙雙方的正當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中國保監會關于保險代理的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就保險業務代理合作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保險險種及地域范圍。
險種名稱。
2、代理業務范圍:(1)代理推銷保險產品;(2)代理收取保險費;(3)未經甲方書面委托,乙方對所代理的保險業務無理賠權,亦不得代理甲方簽定訂立任何賠付協議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賠付承諾。
保費和手續費結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并于出具保單正本三個工作日按甲方制定的結算程序與甲方結算該業務保險費。
2、甲方在乙方轉交的保費到帳后五個工作日內,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
3、甲方按實際所收保費向乙方以轉帳形式支付代理手續費。各險種代理手續費標準為:
險種名稱。
代理手續費比例(%)。
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作好《保險法》及保險代理業務相關法規的宣傳工作,并依據中國保監會的要求,協助乙方有關人員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投保單、保險條款、宣傳材料及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資料,并負責對乙方進行包括單證管理在內的保險基礎知識培訓和實務培訓。3、甲方有權對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險業務及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乙方須積極主動配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業務范圍及代理權限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超權限代理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將其經授權代理的保險業務轉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應嚴格遵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并依據甲方制定的各項保險代理規定、承保規定和操作程序辦理代理業務。
7、乙方在辦理保險業務時,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及各種表格,未經許可不得隨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8、乙方在代理銷售保險時,應如實向投保人轉告投保聲明事項,引導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實告之義務;向投保人就保險合同條款進行說明,并對免責條款依法進行“明確說明”。
9、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將保費及利息劃付給甲方,甲方則應及時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續費。
10、乙方代理的保險業務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在獲知客戶出險信息后即時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和信用,對外簽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擔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單進行質押活動。
四、代理期限: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零時起至。
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二十四時止。但依據本合同的約定,雙方約定解除或依合同規定可單方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終止。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時,須雙方同意后,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期限內要求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
3、乙方在代理保險業務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自動終止:(1)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或降低保險費率;(2)在保險代理業務中有欺詐、背信、偽造文書行為;(3)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欺騙保險公司;(4)挪用侵占或貪污保險費;(5)被保監會收回或吊銷《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或《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或《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或者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回或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若乙方違反中國保監會的有關執業管理規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立即開始并在15日內結清一切保險費、代理費及有關帳務,辦理未決賠案、保險單證等文件的交換,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業務。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繳交保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險費。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規定的代理范圍開展業務,或在開展業務過程中違反甲方有關業務規章制度,經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甲方因各類表見代理行為而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乙方并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七、爭議處理:爭議處理:甲、乙雙方之間一切有關本合同項下的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修訂。
甲方:
______。
代表:
______。
(簽章)日期:
______。
乙方:
______。
代表:
______。
(簽章)日期:
______。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八
1994年5月30日王某向保險公司投家庭保險,保險金額為16000元,其中樓房二間,保險金額為6000元,保險費為12元;房屋以外財產保險金額為10000元,保險費為20元,保險期限自1994年5月30日零時至1995年5月30日24時止。由本村協保員張某填寫家庭財產保險集體投保分戶清單,該清單上王某投保財產的詳細地址來填。協保員張某收取了王某交納的保險費32元并出具保險公司家庭財產保險費收據。王某于1994年2月租用本村祠堂用來堆放家具、杉木、三輪殘疾人用車以及用來殺豬賣肉。1994年10月23日因祠堂內電線老化漏電引起火災,致使王某堆放在祠堂內的家具、杉木、農副產品和三輪殘疾人用車、新鮮豬肉等不保財產均被燒毀,共計損失19800元。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派員到現場對起火原因、施救經過、損失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王某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遭到拒絕,遂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王某以參加村集體投保的形式向保險公司投保家庭財產,保險公司收取了保險費,應認定成立。王某未向保險公司申明投保的財產中有部分存放于祠堂內,保險公司亦未審核保險標的及坐落地點即按協保員填具的財產分戶清單作出承保表示,雙方對本案糾紛產生均有過錯。最后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結案,由保險公司賠償給王某人民幣4000元。
案情分析。
一是原告王某存放于祠堂內的財產是否屬于保險公司承保財產范圍。《經濟合同法》第25條規定:“保險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保險標的、坐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保險金額、保險責任、除外責任、賠償辦法、保險費繳付辦法以及保險起訖期限等條款。”本案投保人王某在簽訂保險合同前就租用祠堂搞經營并存放財物,其投保的財產是樓房二間、房屋類以外財產,但其并未向協保員明確告知房屋類以外財產的范圍及坐落地點,所以其對本案合同的不完備即保險標的地址不詳負有過錯責任。而協保員作為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應將辦理保險的有關事項告知投保方,但其并未查實投保人財產分存幾處即填寫了分戶清單,該清單上并未載明房屋類以外財產具體坐落何處,因而可認為,保險公司對該財產的坐落地及危險程度情況采取放任態度,其對本案合同的不完善亦負有過錯責任。
二是協保員的行為性質如何認定。本案的協保員向每個投保人收取保險費,填寫財產分戶清單,并開具保險費收據,保險公司根據協保員填寫的分戶清單核收保險費,簽發保險單,該保險單載明:以所附分戶清單為準,并另開保險費收據。可見,協保員的行為只能認定為根據保險人的授權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根據《民法通則》第63條第1、2款和第124條第1款之規定,協保員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應由保險公司承擔。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發展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建立起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特簽定本合同。本合同為基本合同,僅對雙方商定的基本條款進行約定。本合同在雙方保持業務期間及約定的時期內持續有效。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已經簽定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與本合同相抵觸的均以本合同為準。合同的變更、解除需要采取書面的形式。在雙方往來業務中,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協議、合同、傳真、訂單、圖表、信函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一、訂單及交貨規定合同編號:v7簽定時間:簽定地點:廈門。
1、乙方在接到甲方采購單后,按采購單上的供貨料號、品名、產品型號、圖號、數量、供貨時間等具體要求安排生產。甲方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甲方osap系統或其它書面文件等形式下達采購需求與采購訂單,乙方按照采購訂單具體交期對甲方進行交貨;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采購需求可對甲方未來訂單進行預測,提前進行供貨準備;甲方下達的采購需求及采購訂單均具有法律效力,乙方應在24小時內對甲方以書面形式或在甲方osap內下達的采購單進行確認或反饋意見,超期未確認及反饋的采購單,視同乙方認可。若無正當理由或未提前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拒收訂單。
2、乙方根據甲方下達的采購訂單的數量、時間進行準時送貨。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貨時,每延誤一天,甲方保留每天按照壹仟元人民幣的額度向乙方索取經濟賠償的權力;若延誤超過五天,乙方同意每天的索賠金額為壹萬元人民幣;若因此導致甲方停產或造成客人罰款及產生空運等相關費用,乙方需賠償甲方一切損失。因乙方的延誤交貨,造成甲方的一切索賠,乙方無條件接受并無異議。
3、甲方認為供貨需中止及訂單變更時,需以書面形式或在甲方osap系統公告信息通知乙方,對變更的訂單乙方應按第1條規定執行,并要求有確認動作,甲方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不便,雙方應協商解決,原則上需避免并解決乙方因此導致的不必要的損失。
4、乙方交貨到甲方的工廠時,對于已同甲方同步上了osap系統的乙方,必須在osap系統內先打出貨單,乙方送貨人員必須攜帶osap系統內打印出來的出貨單明細進行交貨,否則甲方可拒收此批送貨,如沒有上osap系統的乙方則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統一送貨單進行填寫和送貨。乙方送貨所用標簽的格式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
5、雙方同意合同履行地為甲方所在地。乙方送貨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廈門)的運費由乙方承擔;貨物的毀損滅失責任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擔.
6、包裝方式及包裝費用:乙方供貨的包裝標準,應達到甲方的技術要求,或雙方書面同意的包裝標準,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祥見《質量協議》)。
二、驗收及不合格品的處理、異議期限。
1、甲方在甲方工廠檢驗或派駐檢驗員在乙方進行檢驗,按照雙方已經確定封樣的樣品、標準、圖紙及雙方同意的技術要求等進行初步驗收。乙方每次供貨必須出具本單位檢驗部門的產品自檢合格報告,如無自檢報告書,甲方可拒收、拒檢或者當作不合格批處理。初步驗收的程序及方法應適用甲方制訂的標準,驗收結果僅對當次送料有效。
2、甲方在收料時對數量進行全盤點收或抽樣點收,發現若有短裝,甲方將按比例計算短裝總數并在“送貨單”等相關單據上扣減交貨數量,同時甲方保留向乙方每批次索取最高100元人民幣的經濟賠償。
3、甲方在進料或生產現場發現的不合格品,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1天內處理,并按甲方要求交換合格品;若乙方未按要求處理不合格品,甲方可任意處理且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如對取回的不合格品有異議,可以在收回貨后2天內提出書面異議與見證性資料,否則,視同接受甲方的意見。雙方對乙方提出的異議應進行協商解決,在乙方提出該異議后五日內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乙方應在七日內提交到雙方認可的技術權威部門進行檢測并以該部門的檢測意見為準(如雙方在此期間未就檢測的權威部門達成一致意見,則乙方應在七日內將該爭議提交法院訴訟解決),否則視同乙方放棄提出的該異議。
4、如乙方的不合格品導致甲方停欠產,需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原則上以工廠索賠單進行索賠;出現不合格品的其它情況及處理措施,詳見雙方另立的《質量協議》。
三、質量保證及故障責任的承擔。
1、乙方保證為甲方供貨的零部件嚴格按照甲方技術條件生產,并符合甲方的技術要求,并采取在有效期內、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出廠之前經嚴格檢驗,包裝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裝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2、若甲方產品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被第三方索賠,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及第三者造成的所有直接與間接的損失。(包括甲方支付給第三方的賠償金額,甲方處理事故所花費用等)。
3、若甲方認為乙方產品質量不能達到技術要求,或經過整改仍然不能達到甲方技術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業務關系。
四、定價與結算。
1、甲方按照市場行情或比價定價或雙方根據物料特性統一報價公式等進行核算和定價,同時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存在弄虛作假情況,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謀取暴利(利潤率超過15%),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供貨資格并有權解除合同。
2、雙方所確定的價格為一段時間內的結算價格,當甲方發現乙方的合同貨物的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或甲方目標價,或甲方應市場要求需下調配套件價格時,甲方可要求乙方且乙方有義務同步下降合同貨物的價格。
3、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貨物的成本分析清單,成本清單以甲方提供的格式為準,以顯示貨物的成本構成,供甲方審核,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價格是按市場行情合理的報價。
4、當月的供貨貨款核算截止時間為當月的25日,當月的26日及到月底產生的貨款為下月的帳款;乙方應于次月5日前完成財務入帳手續;若未按時對賬,延后到下個月同期處理,以后類推。乙方應按雙方確認的數量及對帳金額等開具發票,發票必須在次月的10日前送至甲方財務處。若未按時開具并送達發票,甲方有權延后支付貨款,延后支付的月份數,等于發票延后提交的月份數(不足一個月的,按照一個月計算;超過足月的尾數也另行按一個月計算)。
5、甲方自檢驗合格且完成財務入帳手續后60天內支付乙方貨款(乙方必須按時對賬及提供符合要求的發票給甲方)。例如:乙方于11月26日至月25日交貨產生的貨款,且乙方在元月5日前對清賬目,且于本月10日前開具發票的情況下,甲方于3月5日前必須無條件全部付清這些款項。
6、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背書或支付給乙方的銀行承兌匯票。
五、質量保證及環境保證體系。
1、乙方應按照甲方建議及要求,建立有效的質量保障體系,作為全面履約的一部分,質量保障體系包括使用可行的質量控制、檢測手段和記錄,以保證為甲方提供的產品是合格的,甲方有權隨時對此進行檢查考核。對于檢查與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終止接受乙方的供貨,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達到甲方的要求為止;若整改連續3次不達標,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供貨資格。
2、乙方提供產品、服務、活動等應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及甲方制定的環境方針,本著預防為主、持續改進的思想,努力使環境得以改善。對已通過is014001環境體系認證的供應商,甲方將予以采購優先考慮,甲方有權不定期的對乙方的環境行為進行現場評價。
六、合同的解除。
出現下述情況之一,視為解除合同:
1、甲方在經營困難時,可與乙方終止或解除合同。
2、乙方在連續三個月內,每批供貨產品的不合格率達到當批供貨量的1%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無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訂單供貨,或者屢次不能按期交貨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報價與真實價格嚴重不符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5、若乙方要解除合同,應在解除合同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后,進行清理帳戶并以書面形式解除合同,乙方應歸還甲方的技術信息資料及其它財產。
6、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或雙方簽訂的其它合同、協議。合同自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30天后變更或解除。
7、乙方從事不正當交易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乙方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變更或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廉政條款。
乙方承諾乙方不得為供貨、結算等事項,對甲方有關工作人員請客、送禮或暗中給予回扣、傭金、有價證券、實物或其它形式的好處,否則不論數額大小,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按乙方當年已供貨額(含當年已結算及未結算部分)的30%扣除乙方的貨款,當作對甲方的經濟賠償。其他具體約束條款見雙方簽定的廉政共建責任書。
八、違約條款。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供貨,如因此造成甲方工廠的停產或欠產,按工廠的索賠單進行索賠。
2、乙方接受甲方訂單后,不得將該訂單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加工(有甲方書面認可的另外),否則屬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接受的,乙方應按該批貨物總值的30%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不接受的,乙方除按該批貨物總值的30%支付賠償金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工廠的索賠)。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而不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對第三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3、乙方如系利用甲方的材料、設備或模具等給甲方供貨,無論因何原因,乙方不得行使留置權,也不能用甲方的材料、設備或模具等,為甲方之外的任何一方生產物品,否則乙方應按被留置部分及為非甲方生產的財產價值的300%向甲方賠償損失,并在2日內返還留置物及為其他客戶生產的物品。并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而不需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如解除合同,要按提前3個月書面提出解除合同申請;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書面簽字同意,并經雙方協商并確認最終解除合同的時間;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提前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可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將乙方在甲方處未付出的所有貨款凍結在甲方賬戶上,直到乙方同意承擔相關的損失(因乙方違約造成延誤客戶交期因此而產生空運費及索賠等);如乙方貨款不能足以支付以上損失時,乙方要在一星期之內根據甲方的書面損失清單以現金或轉賬付給甲方,待甲方找到另外所能正常的供貨供應商情況下,視情況而解除凍結貨款并解除合作合同。
九、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履行本合同或處理本合同相關的事宜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
十、其它條款。
1、甲方工作人員以甲方名義與乙方簽定的合同,若無甲方書面授權,并在合同上加蓋公章,均為無效。乙方由此發生的損失與甲方無關,自行承擔。
2、乙方對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任何的賠償金,甲方可在應付乙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
3、乙方供貨后,乙方同意在甲方已對完帳還未支付給乙方的貨款作為風險抵押金,當乙方貨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時,不足部分由抵押金補足,抵押金不足部分從后續貨款中優先補足,雙方解除業務關系后,風險抵押金用于支付乙方質量不良而造成的相關索賠,在停止供貨3個月后抵押金余額退還乙方。
4、甲方的含義:可包括甲方以及乙方為甲方生產的貨物實際使用方(工廠)。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十
第一條保險目的。
為了使城鄉居民的家庭財產在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損失后得到經濟補償,發揚團結互助精神,安定人民生活,特舉辦家庭財產兩全保險。
第二條保險財產。
凡是存放坐落于本保險單所載明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即保險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及其附屬設備;
二、衣服、行李、家具、用具、器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資料;
三、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的農產品、副業產品;
四、個體勞動者的營業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
五、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所共有的上述財產。
第三條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一、金銀、首飾、珠寶、貨幣、有價證券、票證、郵票、古玩、古書、字畫、文件、賬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其他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的財產。
第四條保險責任。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二、雷電、冰雹、雪災、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龍卷風、冰凌、泥石流;三、空中運行物件的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四、暴風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結構(外墻、屋頂、屋架)倒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五、因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五條除外責任。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或暴力行為;二、核子輻射和污染;三、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四、電視、電器(包括屬于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和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的保險財產,以及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稈、蘆葦、帆布等材料為外墻、屋頂、屋架的簡陋屋棚,由于暴風、暴雨所造成的損失;六、蟲蛀、鼠咬、霉爛、變質、家禽的走失或保險責任以外的死傷,以及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四條所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七、凡保險房屋項下,其中有違章建筑、危險建筑發生保險事故的損失。
第六條保險期限。
定為三年、五年兩種:從約定起保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二十四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
第七條保險金額。
由被保險人根據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定的保險財產項目分別列明。
第八條保險儲金。
一、依照保險人規定的家庭財產兩全保險所交保險儲金的規定,被保險人應當在起保之日起一次交清保險儲金。
二、保險期滿退還保險儲金。
三、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內要求退還保險儲金,根據規定的家庭財產保險及附加盜竊險費率計收保險費,從退還的保險儲金中扣回。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九條保險費。
依照保險人規定的家庭財產兩全保險費率計算。第十條賠償處理。
一、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救護并保存現場,同時立即通知保險人,以便及時查勘處理。
二、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救護費用單據,以及公安部門或所在單位、街道組織等有關部門的證明。
三、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按照實際損失和損失當天的實際價值計算賠款,但以不超過保險單上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如果一次賠付數額未超過保險金額的,保險責任繼續有效,達到保險金額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單須加批注,作為保險期滿領取所交保險儲金的憑證。
注:如果被保險人獲得賠款又重新添置了財產,或者損失后的剩余財產的價值等于或大于原保險金額的,該保險單仍繼續有效。
四、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第三者負責賠償的,根據被保險人提出要求,保險人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定先予賠償。被保險人應當將追償權移交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共同向第三者追償。
五、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可以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六、被保險人如果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者追回已經支付的賠款。
七、被保險人從保險財產遭受損失的當天起,如果在一年內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即作為自愿放棄索賠權益。
第十一條保險仲裁。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家庭財產兩全保險附加盜竊險條款。
茲經被保險人和保險人雙方約定:本保險單承保的家庭財產(房屋、手表、懷表除外)按照以下規定附加盜竊險:
一、存放于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因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二、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人員、寄居人的盜竊或縱容他人盜竊所致保險財產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三、按照保險單所列財產項目分項承保,分項理賠。
四、被保險人在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盜竊損失后,要保存現場,向當地公安部門如實報案,并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人有權不予賠償。
五、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財產,應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領取的賠償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
投保單位:____________被保險人數:____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保險單號:________。
茲根據本單位填報的職工投保名單,并依照家庭財產兩全保險條款及附加盜竊險條款的有關規定,向本保險公司投保職工集體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如下:
類別財產房屋。
份數。
保險金額。
保險儲金。
保險金額合計(大寫):
保險儲金合計(大寫):
注意:
本投保單位和職工名單附在一起,每人投保財產項目、金額、存放地點,均以名單所列為準。
本投保單在保險公司簽發保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經辦人:________復核:________。
投保人蓋章。
年____月____日。
聯系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
被保險人數:____________保險單號:____________。
類別財產房屋。
份數。
保險金額。
保險儲金。
保險金額。
合計(大寫):
保險儲金合計(大寫):
各分戶號保險財產項目、保險金額、存放地址均以名單附表為準。
注意:收到保險單,請立即核對,如有錯誤,希及時通知更正。
經辦人:____復核:____。
保險公司簽章:
簽單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書要點。
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合同是指投保人以保險儲金的形式對自有的家庭財產進行保險的合同。根據該合同,投保人在投保時要繳納規定的保險儲金,在保險期滿后由保險人如數退還,保險人承擔在保險期限內發生的保險責任。這種方式的保險合同,對于投保人來說,他支出的僅僅是保險儲金的利息,得到的是在保險期限內的財產損失的保險賠償。
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合同由家庭財產兩全保險條款、家庭財產兩全保險附加盜竊險條款、家庭財產兩全保險集體投保單、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單等文件組成。主要內容包括:家庭財產兩全保險的目的、保險財產的范圍、保險責任、保險期限、保險金額、賠償處理等。
保險財產的范圍包括:凡是存放坐落于保險單所載明地點,屬于被保險人自有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家庭財產兩全保險。主要包括: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衣服、行李、家具、用具、器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資料;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的農產品、副業產品;個體勞動者營業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
特別提示。
(1)明確保險責任的范圍。各保險公司對其具體的要求可能不同,但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人都要承擔保險責任。有的還包括施救費用在內。這一點,應在合同中明確。
(2)注意合同中的除外責任。通常保險合同的標準條款中都有除外責任的規定,在簽訂合同時,投保人要認真閱讀這些條款。對于不合理的除外責任的內容,投保人可以要求修改或者刪除。
(3)保險賠償。一般合同中將保險索賠分為程序和實體處理兩個方面。特別是索賠程序,直接影響到保險賠償結果,因此,應當引起重視。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投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時查驗損失情況,辦理理賠手續。如果不能立即通知或者不能保護好現場,就可能失去索賠的機會。另外索賠期限也應當注意,一般規定為一年,超過一年的,即視為放棄索賠權益。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十一
-----------------------------------。
|被保險人姓名:。
|
|---------------------------------|。
|保險財產地址:。
|
|---------------------------------|。
|保險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零時至。
年
|
|
月
日二十四時止。
|
|---------------------------------|。
|保險財產名稱。
|
保
險
金
額
|
是否附加盜竊保險。
|
|-------|---------|---------------|。
|家用電器及。
|
|
|
|照相器材。
|
|
|
|-------|---------|---------------|。
|衣。
物
|
|
|
|-------|---------|---------------|。
|
床上用品。
|
|
|
|-------|---------|---------------|。
|家。
具
|
|
|
|-------|---------|---------------|。
|
其他物品。
|
|
|
|-------|---------|---------------|。
|總保險金額:。
|
|
|
|-------|---------|---------------|。
|總保險金額:。
|
|
|保險費:。
|
|-------|---------|---------------|。
|備注:。
|
|
|
-----------------------------------。
----------------------。
|投保人對保險人的除|簽字:。
|
|外責任條款明確無誤|日期:年
月
日
|
----------------------。
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出單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款分為基本險和盜竊險兩個部分,保險人(即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下同)根據保險。
合同。
的規定,相應承擔保險責任。
第一條。
保險標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產品;。
五、非機動交通工具;。
六、口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
不保財產。
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
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第三條。
基本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季節性、區域性暴雨積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發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
盜竊險(附加)責任。
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墻,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責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
二、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
保險金額、保險價值和保險費率。
三、基本險、附加險年保險費率均為2‰。
第七條。
保險期限。
第八條。
賠償處理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損失當天出險地的市場平均價格及損失財產的購置年限計算賠償金額,但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定處理。
二、本條款第三條第六款規定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應與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保險金額為限。
三、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賠款中扣除。
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對手續齊全,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
五、由第三者責任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六、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人賠償后,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注明;在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單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當事人均可依法終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險單所承保的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本保險人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原則負賠償責任。
八、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標的,應當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領取的賠款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
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保險標的遭受損失的當天起滿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八條第四款所規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滿2年不領取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九條。
被保險人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按照保險人規定的一年期家庭財產保險費率計算應交保險費,在保險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險費。
二、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三、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如有被保險人變更保險標的地址、保險標的權利轉讓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保險人的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
四、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向當地公安或有關部門報告。
五、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一至四款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終止保險合同。
第十條。
其他事項。
3.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標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產品;。
五、非機動交通工具;。
六、口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
不保財產。
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
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第三條。
保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季節性、區域性暴雨積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責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
二、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
保險金額、保險價值和保險費率。
三、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
元/千元保險金額;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
元/千元保險金額;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
元/千元保險金額。
第六條。
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種,從簽單次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24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
第七條。
賠償處理。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損失當天出險地的市場平均價格及損失財產的購置年限計算賠償金額,但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定處理。
二、本條款第三條第七款規定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應與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保險金額為限。
三、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賠款中扣除。
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對手續齊全,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
五、由第三者責任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六、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人賠償后,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注明;在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單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當事人均可依法終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險單所承保的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本保險人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原則負賠償責任。
八、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標的,應當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領取的賠款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
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保險標的遭受損失的當天起滿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八條第四款所規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滿2年不領取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八條。
被保險人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按照保險人規定的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儲金標準,在保險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險儲金。保險期滿,保險人應將全部保險儲金退還給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限內要求退還保險儲金,保險人按照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規定的費率計收當年保險費,保險費從退還的保險儲金中扣除。
二、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三、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如有被保險人變更保險標的地址、保險標的權利轉讓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保險人的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
四、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向當地公安或有關部門報告。
五、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一至四款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終止保險合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十二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家庭財產保險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險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財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期限:________年
保險財產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附加盜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電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
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對保險人的除外責任條款明確無誤。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出單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本條款分為基本險和盜竊險兩個部分,保險人(即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下同)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相應承擔保險責任。
第一條 保險標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產品;
五、非機動交通工具;
六、口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 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
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第三條 基本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季節性、區域性暴雨積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發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 盜竊險(附加)責任
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墻,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甲方:
乙方:
簽到日期: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十三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項解決:(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標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產品;
五、非機動交通工具;
六、口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
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第三條保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季節性、區域性暴雨積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七、在發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責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暴動;
二、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保險金額、保險價值和保險費率。
二、家庭財產的保險價值是出險時的實際價值。
三、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元/千元保險金額;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元/千元保險金額;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元/千元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種,從簽單次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24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
第七條賠償處理。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損失當天出險地的市場平均價格及損失財產的購置年限計算賠償金額,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定處理。
二、本條款第三條第七款規定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應與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保險金額為限。
三、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賠款中扣除。
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對手續齊全,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
五、由第三者責任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六、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人賠償后,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注明;在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單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當事人均可依法終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險單所承保的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本保險人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原則負賠償責任。
八、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標的,應當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領取的賠款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
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保險標的遭受損失的當天起滿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八條第四款所規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滿2年不領取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八條被保險人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按照保險人規定的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儲金標準,在保險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險儲金。保險期滿,保險人應將全部保險儲金退還給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限內要求退還保險儲金,保險人按照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規定的費率計收當年保險費,保險費從退還的保險儲金中扣除。
二、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三、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如有被保險人變更保險標的地址、保險標的權利轉讓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保險人的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
四、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向當地公安或有關部門報告。
五、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一至四款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終止保險合同。
第九條其他事項。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處理:(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十四
根據被保險人申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在被保險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后,按照背面所載條款和附加條款的規定,在本保險單期內,承保下述被保險人下列財產,特立本保險單。
被保險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財產及保險金額: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
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財產地址: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
一、保險財產范圍。
凡載于本保險單及附表上的保險財產,不論其為被保險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與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險人所負責者,均屬被保險財產。
二、特約保險財產。
金銀,珠鉆,寶石,郵票,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高級藝術作品,電腦資料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在保單上載明時,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但對有價證券,票據,現金,文件,帳冊,圖紙,槍枝彈藥,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責任范圍。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損失時,本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雷電,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風雨,颶風,臺風,龍卷風,洪水,海嘯,雹災,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地下發火。
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四、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沒收,征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
2.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3.直接或間接由于核反應,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損失。
4.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走電,短路和大氣放電造成電氣用具或電氣設備本身的損失。
5.凡因物質本身變化,自然發熱,自燃或因烘焙所致財產之自身損失。
6.由于當局命令而焚毀之財產。
7.事故發生而引起生產停頓或營業中斷等間接損失。
8.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蘆席,篷布,,油毛氈做棚頂的罩棚下的保險財產,因遭受暴風雨造成的損毀。
9.其他不屬于第三條所承保的災害或事故引起的損失。
五、賠償處理。
1.發生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2.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以不超過遭受損失財產的保額為限。
3.被保險人要求賠償時,應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和其他必要的單證。索賠期限,從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4.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按損失當時市價計算賠款,其市價總額低于保險金額時,按市價賠償,其市價總額高于保額時,則其差額應認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損財產的保額與市價的比例賠償。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規定辦理。
5.保險財產發生部分損失時,本公司可按貶值率賠付現金或賠付基本修復原狀的修配費用。
6.保險財產發生損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損償付,其損余價值應在賠款內扣除。
7.損失賠償后的保險金額應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并不退保費。
8.如本保險單所保財產在損失發生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存在,不論系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如屬同一財產,本公司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六、其他事項。
1.被保險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2.保險財產如有變動(如財產所在地的變動,建筑物的拆修,增添,保額的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改手續。
3.被保險人可隨時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也可在十五天前通知注銷。對于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費,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費率計算,后者應按日平均計算。
4.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一切有關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達不成協議,可申請仲裁機構或法院審理。除事先另有協議外,仲裁或法律訴訟應在被告方所在地。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十五
沿海內河船舶險保險單(正本)。
本公司根據被保險人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和本保險單載明的條件承保下述船舶。被保險人茲確認所填內容屬實并對本保險合同條款(包括除外責任部分)及保險條件的內容已經了解,同意從本保單正式簽發之日起保險合同成立。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
本保險的保險標的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注冊從事沿海、內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體、機器、設備、儀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給養、淡水等財產和漁船不屬于本保險標的范圍。本保險分為全損險和一切險,本保險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十六
財產保險合同主要以補償或者填補財產的實際損失為目的,也被稱為“損失保險”,因而貫徹損失填補原則。損失補償原則在保險法尤其是財產保險制度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險單號次:_______________。
根據被保險人申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在被保險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后,按照背面所載條款和附加條款的規定,在本保險單期內,承保下述被保險人下列財產,特立本保險單。
被保險人: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財產及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費率:
保險費:
保險期限:個月自至中午12時正。
保險財產地址:
備注:
日期: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
一、保險財產范圍。
凡載于本保險單及附表上的保險財產,不論其為被保險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與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險人所負責者,均屬被保險財產。
二、特約保險財產。
金銀,珠鉆,寶石,郵票,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高級藝術作品,電腦資料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在保單上載明時,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但對有價證券,票據,現金,文件,帳冊,圖紙,槍枝彈藥,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責任范圍。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損失時,本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雷電,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風雨,颶風,臺風,龍卷風,洪水,海嘯,雹災,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地下發火。
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四、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沒收,征用,罷工,_引起的損失。
2.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3.直接或間接由于核反應,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損失。
4.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走電,短路和大氣放電造成電氣用具或電氣設備本身的損失。
5.凡因物質本身變化,自然發熱,自燃或因烘焙所致財產之自身損失。
6.由于_命令而焚毀之財產。
7.事故發生而引起生產停頓或營業中斷等間接損失。
8.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蘆席,篷布,茅草,油毛氈做棚頂的罩棚下的保險財產,因遭受暴風雨造成的損毀。
9.其他不屬于第三條所承保的災害或事故引起的損失。
五、賠償處理。
1.發生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2.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以不超過遭受損失財產的保額為限。
3.被保險人要求賠償時,應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和其他必要的單證。索賠期限,從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4.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按損失當時市價計算賠款,其市價總額低于保險金額時,按市價賠償,其市價總額高于保額時,則其差額應認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損財產的保額與市價的比例賠償。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規定辦理。
5.保險財產發生部分損失時,本公司可按貶值率賠付現金或賠付基本修復原狀的修配費用。
6.保險財產發生損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損償付,其損余價值應在賠款內扣除。
7.損失賠償后的保險金額應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并不退保費。
8.如本保險單所保財產在損失發生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存在,不論系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如屬同一財產,本公司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六、其他事項。
1.被保險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2.保險財產如有變動(如財產所在地的變動,建筑物的拆修,增添,保額的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改手續。
3.被保險人可隨時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也可在十五天前通知注銷。對于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費,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費率計算,后者應按日平均計算。
4.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一切有關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達不成協議,可申請仲裁機構或法院審理。除事先另有協議外,仲裁或法律訴訟應在被告方所在地。
財產一切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財產范圍。
凡為被保險人所有,或為他人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所負責的財產,均可成為本保險單項下的保險標的。
金銀、珍珠、鉆石、寶石、郵票、古幣、古玩、古畫、高級藝術作品、電腦資料及現金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時,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有價證券、票據、文件、帳冊、圖紙、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第二條保險責任。
在本保險有效期內,保險財產在本保險單注明的地點由于自然災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預料的事故(除本條款第三條規定者外)造成的損壞或滅失,本公司均負責賠償。
第三條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1.自然磨損、物質本身變化、自然發熱、自燃、鼠咬、蟲咬、大氣或氣候條件或其他逐漸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財產自身的損失。
2.進行任何清潔、染色、保養、修理或恢復工作過程中因操作錯誤或工藝缺陷引起的損失。
3.電氣或機械事故引起的電器設備或機器本身的損失。
4.政府或_命令銷毀財產的損失。
5.貶值及發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間接或后果損失。
6.盤點貨物時發現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蘆席、蓬布、茅草、油毛氈做棚頂的罩棚下的保險財產,因遭受風、雨造成的損失。
8.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9.明細表中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10.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罷工、_、民眾騷動以及政府有關_沒收、征用引起的損失。
11.直接或間接由于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損失。
第四條賠償處理。
1.發生本保險單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經本公司同意延長的期限內,向本公司提供詳細的書面事故報告及損失清單。
2.保險財產若遭盜竊,被保險人應保護現場并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追查損失財物,同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認為必要派員進行現場調查時,給予便利。
4.被保險人要求賠償時,應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事故報告、損失證明和其他本公司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單證。索賠期限,從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如發現被保險人提供的任何虛假、欺騙或夸大失實時,本公司對該項索賠有權拒絕賠償。
5.保險財產遭受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按受損保險財產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賠款,其市價低于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時,按市價賠償;如其市價高于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時,則其差額應認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損財產的保額與其市價的比例賠償。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規定辦理。
6.保險財產發生部分損失時,本公司可按損失程度賠付現金或賠付基本上修復原狀的合理的修配費用。
7.保險財產發生損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損賠付,其損失價值應在賠款內扣除。本公司可以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8.任何屬于一對或一套組成的財產,如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得超過該受損財產與所屬整對或整套財產保險金額的比例。
9.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減少相應部分的保險金額,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保險金額,應加繳恢復部分按日平均計算的保險費。
10.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者負責時,被保險人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在本公司支付賠款時,被保險人應將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單證,并協助本公司向責任方進行追償。
11.如本保險單所保財產在損失發生時另有其他承保該項財產的保險存在,不論系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本公司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其他事項。
1.被保險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如被保險人拒絕采納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損建議,本公司對由此而引起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2.保險內容如有變動或承保風險增加時,被保險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改手續。否則,本公司對由變動或風險增加所致的損失概不負責。
3.被保險人可隨時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也可十五天前通知被保險人注銷本保險單。對于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費率計算,后者應按日平均計算。
財產一切險投保申請書。
本申請書由投保人如實和盡可能詳盡地填寫并簽章后作為向承保人投保財產一切險的依據。本申請書為該財產一切險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投保人:
電話號碼:
地址:
保險財產地址:
保險期限:個月自至中午12時正。
建筑情形及周圍情況:
保險財產使用性質:
是否有警報系統或安全保衛系統:
以往損失情況:
費率:保險費:
一、保險財產。
保險財產指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財產及費用。
經被保險人特別申請,并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費用經專業人員或公估部門鑒定并確定價值后,亦可作為保險財產: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
(二)古玩、古幣、古書、古畫;。
(三)藝術作品、郵票;。
(四)建筑物上的廣告、天線、霓虹燈、太陽能裝置等;。
(五)計算機資料及其制作、復制費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為保險財產:
(一)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二)現鈔、有價證券、票據、文件、檔案、帳冊、圖紙;。
(三)動物、植物、農作物;。
(四)便攜式通訊裝置、電腦設備、照相攝像器材及其他貴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車輛。
二、責任范圍。
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財產因以下列明的風險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
(二)爆炸,但不包括鍋爐爆炸;。
(三)雷電;。
(四)颶風、臺風、龍卷風;。
(五)風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發;。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樁、地下作業及挖掘作業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二)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三)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_的沒收、征用、銷毀或毀壞;。
(六)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八)本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九)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賠償處理。
(一)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二)受損財產的賠償按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三)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四)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項目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五)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可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六)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七)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五、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二)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根據本保險單明細表和批單中的規定按期繳付保險費;。
(四)在發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六、總則。
(一)保單效力。
被保險人嚴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險單的各項規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賠償責任的先決條件。
(二)保單無效。
如果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漏報、錯報、虛報或隱瞞有關本保險的實質性內容,則本保險單無效。
(三)保單終止。
除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本保險單將在下列情況下自動終止:
2.承保風險擴大。
本保險單終止后,本公司將按日比例退還被保險人本保險單項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
(四)保單注銷。
被保險人可隨時書面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險人注銷本保險單。對本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費率計收,后者按日比例計收。
(五)權益喪失。
如果任何索賠含有虛假成分,或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在索賠時采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保險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被保險人將喪失其在本保險單項下的所有權益。對由此產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賠償在內的一切損失,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
(六)合理查驗。
本公司的代表有權在任何適當的時候對保險財產的風險情況進行現場查驗。被保險人應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評估有關風險的詳情和資料。但上述查驗并不構成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的任何承諾。
(七)重復保險。
本保險單負責賠償損失、費用或責任時,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險存在,不論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以其名義投保,也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攤賠償的責任。
(八)權益轉讓。
若本保險單項下負責的損失涉及其他責任方時,不論本公司是否已賠償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該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支付賠償后,被保險人應將向該責任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單證,并協助本公司向責任方追償。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訴訟。除事先另有協議外,仲裁或訴訟應在被告方所在地進行。
七、特別條款。
下列特別條款適用于本保險單的各個部分,若其與本保險單的其他規定相沖突,則以下列特別條款為準。
保險單號碼:
中列明的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的保險財產遭受的損壞或滅失,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______保險公司。
______。
授權簽字。
簽發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發地點:
財產保險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十七
鑒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被保險人向___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交書面投保申請和有關資料(該投保申請及資料被視作本保險單的有效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繳付了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費,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的保險財產遭受的損壞或滅失,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_________保險公司。
_________授權簽字。
簽發日期:_________
簽發地點:_________。
附件二:明細表。
項目保險金額。
(一)保險財產。
1.建筑物(包括裝修):_________。
2.機器設備:_________。
3.裝置、家俱及辦公設施或用品:_________。
4.倉儲物品: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
(二)附加費用。
1.清除殘骸費用:_________。
2.滅火費用:_________。
3.專業費用:_________。
4.其他費用: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二十四時止。
總保險費:_________。
本保險單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管轄。
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