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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管理制度篇一
現代人離不開手機,無論是生活、學習、工作還是社交,都需要借助手機。但是,隨著手機功能的日益強大和普及程度的提高,很多人開始出現手機成癮的現象,導致工作和生活效率下降,甚至影響身心健康。為此,各種反思手機管理制度的活動和討論層出不窮,促使我開始思考如何更好地管理手機使用。
第二段:認識到手機管理的重要性。
反省手機管理制度的過程中,我認識到了手機管理的重要性。首先,手機在我們生活中占據了太多的時間。我們會不自覺地刷微博、聊微信、玩游戲等,浪費了很多本該用于學習或工作的寶貴時間。其次,手機對我們的健康也有影響。經常玩手機會導致視力下降、頸椎疼痛、睡眠不足等問題,這些問題在現代人中越來越普遍。因此,科學合理地管理手機使用時間和頻率,對我們的身心健康和學習工作都有好處。
第三段:總結以往手機使用的問題。
反省手機管理制度的同時,我還總結了以往的手機使用問題。首先是使用時間過長,每天可以上網或者玩手機的時間總長可能達到3到4個小時,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其次是使用場合不當,常常在獨自一人時使用手機而忽視身邊的人和環境。最后是社交使用不當,因為我們都喜歡與朋友和同學聊天玩耍,經常被手機上的社交軟件所吸引,忽略了自己身邊的人和重要的事情。
第四段:制定科學的手機使用規定。
首先,安排固定的手機使用時間,以免過度使用手機浪費時間。
其次,不在專注工作或學習時使用手機。當需要專注時,將手機放遠或者關機,避免手機的干擾。
再次,在社交使用時,請做到與身邊的人保持交流,不要迷失在手機的虛擬世界中,學會尊重和珍愛身邊的每個人和事物。
第五段:總結反思,并表達目標。
通過反思,我認識到了科學合理管理手機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一系列規定。經過一段時間的執行,我發現這些規定確實能夠幫助我更好地管理手機使用,不再迷失于虛擬世界中。我希望在未來的生活中,能夠更加自覺地遵守這些規定,克服手機使用成癮,以更好的姿態處理好生活、工作、學習和社交關系。
手機管理制度篇二
為了統一對公司人員使用手機的規范管理,確保手機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 新進員工轉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應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手機申領審批表),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 經總經理批準后的申領表流轉到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后,由總經理辦公室主管通知申請人領取手機和卡號。
第三條 公司發放的手機和卡號,產權屬公司所有。
第四條 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在保修期內的非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鑒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在保修期內的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鑒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費用由手機使用人承擔。超過保修期所發生的手機故障,均由手機使用人負責修理。
第五條 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手機費用標準亦不同,具體標準由總經理根據不同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調整,由總經理另簽發通知。
第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手機費用不作限制。
第七條 每月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電信(移動)公司提供的話費發票,在工資內扣除員工超出標準額部分,扣款收據由人力資源部發給扣款個人。
第八條 手機應始終處于開機狀態,以便公司隨時可以與你聯系。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手機的管理工作并將號碼表印發各部門。
第十條員工離職,需按規定交還手機及卡,如因特殊情況保留,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簽批同意后,由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手機費用結算及號碼過戶手續。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監督實施。
手機管理制度篇三
為進一步優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的監管領導小組。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進一查制度。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后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后方可領取。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后方可領取。并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后方可領取。并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為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并扣該班級20分。
5、后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并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后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并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手機管理制度篇四
根據公司各部門工作需要,公司為部分員工配備工作手機使用。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機,加強手機使用管理,經公司領導研究特制定本辦法,具體如下:
1.公司配備工作手機;
2.工作手機根據崗位發放,在發放之日開通使用。
二、工作手機使用話費規定。
公司與聯通公司通過友好協商,為公司辦理福建省范圍內單項收費卡,;基礎費用每月71元(月租、來顯、手機郵箱都包含),由公司統一支付。
該套餐每月贈送不少于730分鐘全國通話,超過一分鐘撥打全國各地1毛5資費,接聽電話全國各地免費;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條每月。(超出基礎月費71元,由個人支付超出話費。)。
工作手機使用實際費用超出指定套餐標準,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增加費用指標,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辦公室審核批準后,更換手機使用套餐資費標準。
1.原則上公司配備工作手機所有權屬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個人保管,如有丟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損壞的,由丟失人自行購機,拒不購機的,公司從使用工作手機員工工資里,一次或分期繳扣(丟失機型)的同等價值金額;不在保修范圍內損壞的,必須由使用工作手機本人在最短時間內自行修理并承擔所有費用。
2.使用公司配備工作手機,必須保持工作時間內通信暢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網、改號、拒接、不應答、或手機損壞等)造成通信不暢,影響工作聯絡而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配備工作手機,中途發生人員變動或中途離職等情況,工作手機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丟失的或損壞的根據使用情況作出相應的賠償。
另付:工作手機使用人員名單、號碼。
手機管理制度篇五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手機管理制度篇六
為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
2.1公務手機:凡享有公司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2私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個人使用,公司不補貼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3私有公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公司部分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3.1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必須從早上上班時間開始開機,至22:30前不得關機,休假期間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須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3.2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行政部經(副)理、保衛科(副)科長、儲運部經(副)理、車隊(副)隊長、小車司機須24小時開機,不得關機。
3.3因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儲運部貨車司機從早上7:30開機,至23:00前不得關機。在外執行任務的司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
3.4生產一線工人上班時間不得攜帶手機(含小靈通)。
3.5非生產一線工人除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外,有必要在工作時間使用私用手機的人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核、常務副總批準方可使用,否則上班時間手機(含小靈通)不得開機。
3.6除個別領取小靈通話費補貼的人員可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外,所有領取手機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手機話費人員不得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
4.1所有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應保證在規定開機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
4.2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于24小時內開通。
4.3若手機丟失,應于48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于回公司后48小時內)購買新機、補辦sim卡并開通。
4.4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向行政部說明(下班時間通知總機轉告),并告知聯絡方式。
手機管理制度篇七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準后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于關機狀態,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后,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后,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并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并視情節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一、危害性。
1、中學生正處在生長發育期,很多身體機能還不健全,手機輻射危害學生發育,影響身體健康,造成理解力、反應力、記憶力的明顯下降,聽覺受損,免疫功能失調。
2、學生利用手機撒謊欺騙老師和家長,有的學生還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師和同學,影響學生良好品質的形成。
3、手機上網、qq聊天、網絡游戲、電子書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機的黃、賭、毒,毒害青少年。
4、學生晚上躲在被窩里使用手機收發短信,看小說,玩游戲,深夜不睡,干擾他人休息,降低學習效率。
5、課堂上手機鈴響,課上聽音樂,收發短信,擾亂了教學秩序,影響了聽課效率,蔑視老師勞動。
6、學生防范意識差,社會閑散人員覬覦學生手機,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機聯系外來人員,容易滋生事端,出現安全隱患。
7、在考試時,學生利用手機作弊,嚴重敗壞考風,破壞學風,影響了應有的考試評價。
8、手機消費,增加父母經濟負擔,學生之間課余時間比手機好壞,助長學生的攀比之風,出現享樂思想,自然會影響學生的學習和心態。
9、手機的使用加速中學生社會化,手機成為中學生男女生交往過密的幫兇,嚴重影響學業,不利于中學生成長。
1、凡實驗中學在校學生,一律禁止將手機帶入校園,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時候都不得攜帶和使用手機。
2、學校的管理人員,包括領導、老師、職工、保安、公寓輔導員,一旦發現學生攜帶手機,一律收繳,收繳的手機交由學校統一封存,中考結束后統一歸還。
3、攜帶手機的學生,屢教不改或不服從學校管教的,責令家長到校配合學校進行教育,并和學校簽訂相關協議。
手機管理制度篇八
一、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原則上任何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各一份。經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入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存入學校手機保管柜,禁止帶入課堂。
二、老師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老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須及時制止,登記學生姓名、班級等信息,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至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因學生違反規定攜帶手機進校園,手機被沒收期間造成的損壞或丟失,學校概不負責。
三、嚴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年級組、班主任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做以下處理:
1、沒收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并通報批評,寄宿生取消寄宿資格;
2、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反省;
3、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
4、取消該學生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
5、通知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四、嚴肅處分態度惡劣的學生。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配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并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況下手機使用管理。確因學習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并用于學習的,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教練)簽字,報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校藝術節、體育節、社團節、科技節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需拍照宣傳,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機的作業。老師須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七、保障學生正常通話需求。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系,由學校與相關通訊部門配合,在校園內安裝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方便學生與家長通話。
八、加強教育引導。學校通過周會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九、做好家校溝通。學校通過信息平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委會、家長大會等多種途徑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十、本規定從2021年2月28日起執行。
文檔為doc格式。
手機管理制度篇九
1、員工每日產生開支時,需用外勤365及時上傳開支信息。
2、所有配發手機及手機卡均屬于公司財產,公司員工不得據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損害和遺失手機及手機卡。
3、公司行政部將所有手機及手機卡編號登記,員工領用后,公司將在每月初全面檢查。
4、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員工需按手機原價繳納押金。離職時,手機與手機卡完好無損退回公司后,押金全數退還。
5、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工作必須使用公務手機,每個月話費由財務繳納,與公司相關的聯系人信息必須儲存在手機通訊錄中,儲存時說明此人所在單位、姓名、職務。與本崗位有業務聯系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否則扣除手機押金,并給予重處。
6、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隨身攜帶、人機一體。凡配備手機者須在工作時間保持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在非工作時間,員工可將公務手機關閉,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機通信暢通。
7、員工不得使用公務手機做出違法違紀違規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響,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員工自行負責,并給當事人重處。
8、員工手機安裝了外勤人員管理軟件,上班期間員工必須保持此軟件的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此軟件與定位系統,如發現關閉、刪除此軟件的情況,每次罰款300元。
9、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員工到達指定上班地點后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時也需要用此軟件打卡下班。
10、每日上班時,員工必須將工地實際情況拍照上傳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時也需要上傳今日工作成果。
11、上班期間當員工到達一個新的地點的時候,需要用手機定位功能報告當前地點。
1、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盡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2、如手機丟失,應于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員工需原價賠償于公司,因為補辦手機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3、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范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員工需雙倍賠償于公司。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匯報,向總經理說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4、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手機管理制度篇十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手機管理制度篇十一
為了提升學生通訊禮儀和人文素養,維護校園安全安寧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學生在校正確使用手機(移動電話),依據教育部門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管理規定。
1.學校不鼓勵學生在校使用手機,若有學生攜帶手機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規定。
2.每位學生自覺保管自己財物,如有手機遺失,須自行負責,學校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3.學生在校使用手機,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運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這時間段內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學后至晚上就寢預備鈴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隊打早餐、打中餐時、星期天的晚自習及晚寢睡覺時間不能使用。
4.學生在校內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攜帶手機,即手機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學生在校內給手機充電時,必須在自己宿舍內并用自己所購買的電卡充電,在學校規定的可使用手機的時間段充電,中午放學后或晚上睡覺時只能用座充充電,充電時應該做到有人看管充電器物,以防手機丟失并注意用電安全。
6.上課(含室外課、實習課)、自習課、午休、晚寢及各項集會一律關機,嚴禁接、撥(含游戲軟件、簡迅、上網等);上述以外時間可開機,將手機調整成震動,且使用時音量盡量放輕,不可影響他人。
7.考試期間應遵守考場規范,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8.撥打或接聽電話時,不要邊走邊講,未經允許不能在辦公場所使用,在公共場所使用手機(移動電話)時,不能大聲喧嘩與口出穢言,并注意使用電話禮儀。
9.嚴禁使用手機(移動電話)做為聚眾滋事之聯系工具。
10.全體教師均負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手機的責任,如發現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交由該。
手機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經班主任、年級組長審核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進入校園后學生需第一時間將手機交給班主任統一保管,住宿學生手機由宿管老師統一保管。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手機進入考場。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給監考教師。
5、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看電子書籍、聽音樂、玩游戲等。
6、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可與班主任先行聯系。
7、學生確需使用手機時,須向班主任(宿管老師)說明原因及使用時長,經老師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后及時交給老師保管。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領導、班主任、任課教師、宿管老師、中午值班老師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宿管老師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扣留手機一周,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扣留一月,全校通報批評;第三次扣留至學期末,給予記過處分并記入學籍檔案,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給予記大過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家長監督在家反省一周并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3、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手機管理制度篇十三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學習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引導學生科學使用手機,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嚴禁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
2.在校期間,學生必須將手機存放在班主任處(周日晚自習收交,周五放學下發),由學校配備專柜自行保管,如因教學需要或學生確需使用手機,可以到班主任處領用。
3.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打電話與班主任聯系。
4.學生手機號、學生家長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1.學校各處室檢查人員、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對違規使用手機的,予以收繳并交班主任處理。
2.學校各處室檢查人員、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3.學生處、教務處、團委組成聯合檢查組,定期對學生違規使用手機進行抽查并量化考核、通報。
1.對違反規定的學生將予以一定程度的懲戒。第一次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全校通報批評;第二次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四次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勒令退學處理。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利用手機編輯、傳播不雅視頻、圖片等不健康內容的,或誹謗、侮蔑他人或集體的,經學校核查事實清楚的,收繳手機,并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人次,由學生處每周進行統計通報。
1.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規定自20xx年9月15日起執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手機管理制度篇十四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我校學生手機管理辦法如下:
1、一個原則。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如有極特殊需求,家長需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并簽訂使用協議,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后,學生可帶手機入校并按照學校規定使用。
2、手機入校程序。學生及家長向班主任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同意——簽訂在校使用手機協議——手機入校。
3、手機入校后的管理。學生帶手機入校后需交由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班主任老師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協議書》,學生在協議明確的時間和條件下讓學生合理使用。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
2、手機在不使用的時間由班主任負責保管,學生使用期間則由學本人生負責,如使用時有損壞或丟失,學校及班主任老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早讀午寫、自習課、集會等)期間禁止使用手機。
4、學生在校期間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
5、學生在任何階段檢測或考試中,必須將手機主動交班主任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6、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7、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8、教師通過手機給學生布置作業,或者要求學生及家長用手機完成老師布置的學習任務的.視為違規。
1、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經批評教育后仍不改的沒收手機并告知家長緣由。
2、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給予教育并減輕處理;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學校家長教師協會商討據具體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分。
3、學生違規使用手機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違規使用一次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扣2分并寫出書面檢查,違規使用兩次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扣4分并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違規使用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在評優選先中的資格。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家長如因特殊情況急需與學生聯系而又不能與班主任及時取得聯系的,可聯系學校校長辦公室、德育處、教導處等部門。
此規定自20xx年x月1日起執行,望全體同學自覺遵守。
手機管理制度篇十五
為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證對客服務質量和維護我店紀律形象,特制定酒店員工當班期間私人手機使用的管理規定,以加強員工在崗期間的紀律性。
本制度適用于xxxx大酒店全體員工。
3.1xxxx大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推行,并對本制度推行的質量和效果負責。
3.2xxxx大酒店各部門負責配合本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針對員工當班期間私人手機使用制定出相應的規范及措施,以確保員工當班紀律管理規范有序。
5.1員工私人手機使用規定:
5.1.1凡我店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在工作對客時間原則上不得隨身攜帶私人手機(工作手機除外)進入工作崗位,禁止上班對客期間開動手機或者撥打、接聽電話。
5.1.2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個人手機如存放不便,可到部門辦公室統一上鎖存放,非當班時間可隨時向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領取。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的外來私人電話,如有緊急情況,可轉酒店總機或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留言或通傳。
5.1.3員工(主管級以下)當班期間若確有急事需要接打私人電話,須向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請示,主管級或以上人員向直屬上司請示,所有人員經請示同意后到指定區域接打,嚴禁在對客區或接待客人期間接撥私人電話,且接撥私人緊急電話原則上不能超過5分鐘。
5.1.4酒店全體員工禁止上班期間撥打、接聽私人電話!若發現員工上班期間用手機接聽私人電話、聊天、玩游戲、看小說、看電影等,我店將嚴肅處理,第一次發現的,將作口頭警告處理,第二次發現的',將作書面警告處理,如此類推,情節嚴重者,可導致被開除處理。
5.2員工私人手機管理、監督要求:
5.2.1人力資源部上班期間會隨時檢查員工手機狀態情況,要求各部門切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的管理及監督檢查,加大檢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杜絕上班期間員工玩手機的現象。我店也將加大檢查和抽查力度,對違反規定人員,將嚴格按制度處理。
手機管理制度篇十六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網絡容易出現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1、學校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生活教師、團委、學生會均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教育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中小學學生守則》處理。
3、對違反本規定的學生,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1、本規定由教育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教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4分。
3、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