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個人委托辦理稅務委托書篇一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的稅務代理人,代理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有關涉稅事項,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辦理下列第項稅務代理事項。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2.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3.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4.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5.制作涉稅文書;
6.審查納稅情況;
7.建帳建制,辦理帳務;
8.稅務行政復議手續;
9.開展稅務咨詢;
10.受聘擔任稅務顧問;
11.其他涉稅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稅務師辦理甲方所委托的涉稅業務。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授權的稅務代理的期限為_____年,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代理人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賬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還甲方。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數額的______比例支付違約金。
5.支付乙方工作人員為本項業務須到外地進行稅務代理工作之差旅費。
1.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委托書》的約定,并根據甲方。
提供的資料,公正,及時,準確地完成甲方授權的稅務代理事項。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員必須對執業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保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除非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3.乙方必須按時出具代理報告。如超過約定時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收取代理費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1.乙方應收本項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甲方應在本《委托書》簽訂后三天內付清。
2.根據甲方要求,須到外地進行稅務代理工作的差旅,食宿等費用另行計算。
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委托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在委托代理期限截止日前有效。
由于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致使稅務代理關系發生變化,甲,乙雙方可要求變更,補充或終止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
個人委托辦理稅務委托書篇二
第一條為了規范稅務登記管理,加強稅源監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均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也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根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國家機關除外),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辦理扣繳稅款登記。
第三條縣以上(含本級,下同)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是稅務登記的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稅務登記的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稅務登記證驗證、換證以及非正常戶處理、報驗登記等有關事項。
第四條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
扣繳稅款登記證件包括扣繳稅款登記證及其副本。
第五條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實施屬地管理,采取聯合登記或分別登記的方式辦理稅務登記。有條件的城市,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區分散受理、全市集中處理”的原則辦理稅務登記。
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的,應當對同一納稅人發放同一份加蓋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印章的稅務登記證。
第六條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之間對納稅人稅務登記的主管稅務機關發生爭議的,由其上一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共同協商解決。
第七條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執行統一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識別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納稅人識別號代碼行業標準聯合編制,統一下發各地執行。
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共15位,由納稅人登記所在地6位行政區劃碼+9位組織機構代碼組成。以業主身份證件為有效身份證明的組織,即未取得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個體工商戶以及持回鄉證、通行證、護照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由身份證件號碼+2位順序碼組成。
納稅人識別號具有唯一性。
第八條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應定期相互通報稅務登記情況,相互及時提供納稅人的登記信息,加強稅務登記管理。
第九條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一)開立銀行賬戶;。
(二)領購發票。
納稅人辦理其他稅務事項時,應當出示稅務登記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相關信息后辦理手續。
第二章設立登記。
第十條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五)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第十一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均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納稅義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第十二條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務登記地點發生爭議的,由其共同的上級稅務機關指定管轄。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之間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發生爭議的,依照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三)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第十四條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
(二)住所、經營地點;。
(三)登記類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產經營方式;。
(六)生產經營范圍;。
(七)注冊資金(資本)、投資總額;。
(八)生產經營期限;。
(九)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
(十)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齊全且稅務登記表的填寫內容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當日辦理并發放稅務登記證件。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不齊全或稅務登記表的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當場通知其補正或重新填報。
個人委托辦理稅務委托書篇三
________地稅局:。
委托___(身份證號)到稅務機關辦理各種稅務事項___(納稅人名稱),委托人和代理人承諾嚴格遵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
客戶: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委托辦理稅務委托書篇四
茲委托(身份證件號:)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事項。委托人和受托人承諾嚴格遵守有關稅收法律法規。
原被授權人(身份證件號:)不再辦理本單位稅務事項(僅在變更辦稅人員時填寫)。
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備注:
1、如無特殊約定,本授權委托書委托事項,從委托人和受托人簽訂之日起生效,從委托人到稅務機關辦理變更手續終止。
2、本委托事項發生變更的.,委托人應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委托人未及時變更登記信息的,受托人從事委托稅務事項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
個人委托辦理稅務委托書篇五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的稅務代理人,代理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有關涉稅事項,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辦理下列第項稅務代理事項。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2、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3、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4、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5、制作涉稅文書;
6、審查納稅情況;
7、建帳建制,辦理帳務;
8、稅務行政復議手續;
9、開展稅務咨詢;
10、受聘擔任稅務顧問;
11、其他涉稅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稅務師辦理甲方所委托的涉稅業務。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授權的稅務代理的期限為_____年,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代理人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賬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還甲方。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數額的______比例支付違約金。
5、支付乙方工作人員為本項業務須到外地進行稅務代理工作之差旅費。
1、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委托書》的約定,并根據甲方。
提供的資料,公正,及時,準確地完成甲方授權的稅務代理事項。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員必須對執業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保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除非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3、乙方必須按時出具代理報告。如超過約定時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收取代理費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1、乙方應收本項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甲方應在本《委托書》簽訂后三天內付清。
2、根據甲方要求,須到外地進行稅務代理工作的差旅,食宿等費用另行計算。
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委托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在委托代理期限截止日前有效。
由于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致使稅務代理關系發生變化,甲,乙雙方可要求變更,補充或終止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委托辦理稅務委托書篇六
委托人:
受托人:
茲委托___(身份證號)到稅務機關辦理___(納稅人名稱)各項稅務事項,委托人和代理人承諾嚴格遵守有關稅收法律法規。
委托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委托辦理稅務委托書篇七
委托人:
代理人:
納稅人識別號:
身份證號碼:
納稅人編碼:
住址:
經營地址:
聯系電話:
(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法人)
委托人現委托代理人到廣州市天河區國家稅務局辦理稅務事項。委托人與代理人保證嚴格遵守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定。
本委托書雙方自簽訂并送廣州市天河區國家稅務局備案之日起生效。委托人撤銷委托的須由委托人以書面形式作出,并在送交廣州市天河區國家稅務局備案三個工作日后生效。
在對本委托的撤銷生效期,代理人從事前述委托稅務事項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委托辦理稅務委托書篇八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的稅務代理人,代理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有關涉稅事項,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辦理下列第項稅務代理事項。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2、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3、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4、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5、制作涉稅文書;
6、審查納稅情況;
7、建帳建制,辦理帳務;
8、稅務行政復議手續;
9、開展稅務咨詢;
10、受聘擔任稅務顧問;
11、其他涉稅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稅務師辦理甲方所委托的'涉稅業務。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授權的稅務代理的期限為_____年,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代理人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賬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還甲方。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數額的______比例支付違約金。
5、支付乙方工作人員為本項業務須到外地進行稅務代理工作之差旅費。
1、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委托書》的約定,并根據甲方。
提供的資料,公正,及時,準確地完成甲方授權的稅務代理事項。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員必須對執業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保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除非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3、乙方必須按時出具代理報告。如超過約定時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收取代理費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1、乙方應收本項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甲方應在本《委托書》簽訂后三天內付清。
2、根據甲方要求,須到外地進行稅務代理工作的差旅,食宿等費用另行計算。
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委托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在委托代理期限截止日前有效。
由于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致使稅務代理關系發生變化,甲,乙雙方可要求變更,補充或終止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