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將哈xx第18合同段的部分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哈xx第18合同段。
2、建設單位:哈xx建設管理辦公室
3、工程地點:烏拉特前旗西xx
4、工程內容:橋梁(下述樁號的橋梁設計施工圖紙所包括的所有工程細目,以及施工過程中變更增加的項目)
5、施工樁號:878618,880785,878395,879511,879909,880284
6、開、竣工日期及要求: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⒐と掌冢篲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為:________年度完成樁基礎,預應力空心板形成生產能力,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交工。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含地質變化),工期順延。
7、乙方開工時必須進夠不少于臺鉆機,其它配套設備、人員、均應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果不能滿足工程進度及質量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權清退出場。
8、工程質量等級:優良。
9、工期損失金: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損失,每拖延一天罰款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及結算方法。
1、本工程一律不設預付款。
2、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采用甲乙雙方協商的單價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進行計價結算。該單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該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試驗、臨時設施費、預制場,工棚等的臨時征地費,工程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的架拆及工程用電、用水費用,人員設備調遣費用、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個人所得稅、工程照管及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風險,由乙方自負盈虧。
3、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在未得到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計量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向甲方索取工程款。
4、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的綜合單價見附表。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來改變此單價。
5、工程變更部分的單價,如合同中有的,套用合同清單單價,如超出合同清單之外的,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的單價。
6、工程量清單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清單數量為暫定工程數量,業主對工程數量的增減不減除乙方的合同義務,即不能作為乙方降低驗收標準和調整單價的依據,也不能作為乙方拒絕施工的理由。
7、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機械車輛所需油料,在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提供。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8、業主對甲方的有關工期、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同樣適用于乙方。
第三條:工程計量及支付辦法。
1、乙方每月只能向甲方申請計量款一次,計量款的支付時間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相應條款執行。但因建設單位延期支付計量款,甲方作相應延期。
2、業主計量款只能付至甲方專用帳戶上,乙方可在甲方帳戶內開設內部分戶。甲方支付乙方計量款時,要求乙方提供帳號,支付時采用轉帳的方式進行支付。
3、乙方必須派專人辦理計量款的支付手續,并提供其身份證復印件給甲方財務部備案。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4、乙方申請的計量項目及工程數量,必須符合業主要求的手續,即只有合格的工程才予計量。乙方完成的項目達到驗收標準后,按技術規范中符合計量規則要求的工程數量據實計量。
5、甲方支付乙方計量款時,以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進行支付,并且要求乙方已完工程在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必須得到項目部、監理工程師及業主的認可。否則,因乙方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該月的計量款。
6、甲方撥付進度款時,予留20%作為工程質量、安全、合同履約及文明施工保留金。全部工程完工經項目部、監理及業主驗收并發放竣工驗收證書,,支付至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95%,余下5%作為工程質量保留金,保留金的期限以業主規定為準。
7、保修期間發生的缺陷修復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委托甲方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從乙方保留金中扣除。缺陷期滿甲方得到保留金,扣除乙方承擔的工程缺陷修復費用后,將余額返還給乙方。
8、工程量具體計量程序及支付辦法詳見項目部編制的《施工隊工程計量及支付辦法》。
第四條雙方職責甲方職責:
1、負責對乙方承包工程的技術交底、圖紙會審工作,并協助乙方解決工程施工中的技術問題。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范,質量驗評標準,安全規范和標準以及當地有關質量、安全的規定進行指導、監督與檢查,協助乙方處理好質量安全事故。
3、甲方有權按照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對乙方施工作業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勞資等方面的檢查并進行評定。根據評定結果進行獎、罰,對乙方達不到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在第二次警告后仍無改進者,甲方有權自行安排人員整改,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實行監督、審查,制止不合理的財務開支,以確保工程款??顚S谩?/p>
5、乙方承包工程的質量,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總承包合同要求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工程量進行調整,并要求乙方對已完工程不合格部分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負責。
6、由于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質量低劣且在整改期限內無明顯改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選施工隊伍,乙方應立即退場并無權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費。
乙方職責:
1、乙方按照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合法經營。工程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工程管理及財務監督。
2、乙方進場7天內,應向甲方提交一份詳細的施工進度表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拆遷戶(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準,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圍內共有__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幢____間,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____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第二條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轉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轉房),甲方于乙方搬遷后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在臨時周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轉,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周轉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周轉的,周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周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取暖費,并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第四條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間,____層____號,配有____等裝備。
第五條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簽同意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簽。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____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____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面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____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第七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____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拆遷戶(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圖紙設計、施工安裝。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并共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乙方承接甲方委托的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裝飾場所應是合法使用單位。
2、入戶大堂裝飾施工地點:
施工面積合計__________平方米。
3、物管房裝飾施工地點:
施工面積合計_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方式:
5、工程施工工期
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為期_______天工作日,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期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費用的第二天算起。)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報價單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本合同附件《裝飾工程預算表》。
1、合同簽字后,甲方和乙方雙方應在每張圖紙上簽字認可,甲方對圖紙未能確認簽字,乙方則緩期開工,工期須延。
2、施工期間,甲方需要修改設計圖紙或增加項目而需要乙方確認簽字時,雙方須另行簽定補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關圖紙上簽字認可和付清增改項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則安排施工,工期相應須延。
3、圖紙一經雙方確認,如需要修改和變更,須征得雙方同意,凡因修改,變更圖紙導致工程項目費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須延。
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應當符合設施要求,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乙方驗收后應負責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檢驗。如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規格有差異的,應禁止使用;如已經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合同簽訂后,甲方須該項工程總造價的60%做為乙方進場施工費,待木工工程完工后甲方應支付該項工程總造價的30%做為乙方進度款,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后三天之內。甲方應支付乙方該項工程總造價10%的余款。
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并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3、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4、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
本合同工程驗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負責為期______年的保修(憑簽發的工程保修單為準),保修范圍:乙方所裝修項目應有的質量保證。屬甲方人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發生的質量問題,及甲方自行裝修項目或自購材料裝修項目,導致質量問題的則不在保修范疇之內。
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______%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在雙方未取得一致意見并辦理合同終止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解除合同,應按合同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會付給對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時,應進行補償。如一方因故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過另一方法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原則,雙方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同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
本工程為框剪結構,總高度為___________米,___________層。
四、工程承包方式
為分項承包給木工班,本班組應該完成該項的制作和安裝任務,并清理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及衛生。該班組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與變更內容的一切工程量施工。
五、工程日期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完成所有工程量。
六、工程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通過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七、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按建筑規范計算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包干,以甲方和業主實際結算面積為準。
本工程付款方式原則上采用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價合同每次支付工程款的____支付給乙方作本次工程進度款,按此比例根據工程進度及相應的進度款付至___。工程余款待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___________個月付清(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款。根據業主、甲方對總價合同產生過程的實際情況,如遇業主方工程進度款暫不能按時支付的情況,乙方不得向甲方停工叫價,應按正常施工進度施工。
八、材料
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所有材料及大型機械。
2、乙方負責提供人工及使用工具,所需的機械和配套設備,及小耗材和照明燈具配套和自身的材料上、下車用工,費用均考慮到承包價內。
九、考核驗收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確保施工安全。
2、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圖紙施工驗收規范,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要求。
十、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
工、綜合治理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場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生活費,其生活費在工程款支付中扣除。
4?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提供工程所有需要的機械設備,及時供應過程所須得建筑材料,提供必需的施工技術資料,提供書面的技術質量,安全等交底文件,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應付款。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按實支付工人生活費。
十一、按業主、監理、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乙方必須協助甲方放線、測量定位。乙方積極組織操作人員,保質、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任務。在施工人員操作時必須確保安全生產。
十二、違約責任
1、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尾數,甲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應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誕識破的工作時間。
(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誤工期,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雙方分別承擔自身原因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三、本工程甲方派___________為現場負責人。乙方派李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合同的約定。
十四、爭議
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促裁解決。和人民法院訴訟。
十五、本合同自簽訂后既生效,等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后既日失效。
十六、安全事故,每次發生醫藥費___________元,以外的由甲方負責。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_____》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為__天。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為__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
乙方依法享有公休假,法定節日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甲方應以同類崗位人員能夠完成的勞動量為基礎制定的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以上雙方約定的工資不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_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甲方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應由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_____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_____政策規定執行。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將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_____》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_____》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_____,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五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
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乙種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制定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部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省建設廳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6、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
第2務甲方工作
2.1、開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貳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失,并承擔所相應費用。
2.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申批手續。
2.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
3.1、指派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3、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為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負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擔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3)種:_________________
(1)固定價格(2)固定價格(3)可調價格:_________________
6.2、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進行付款。
6.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0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10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7.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8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8.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_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作為獎勵。
8.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作為獎勵。
8.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8.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有關安__________%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8.6、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9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清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第10條附則
10.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10.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0.3、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會議紀要
(5)設計變更
(6)其他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六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甲方將武警重慶總隊第五支隊一、三中隊及大隊部營房項目的鋼筋勞務單包項目(包工包輔料)分包給乙方完成。為了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明確雙方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武警重慶總隊第五支隊一、三中隊及大隊部營房工程
二、工程地點:黔江區
三、建筑面積:5419m2
四、承包方式:人工費+機械費、生產性輔、耗材費。
五、承包范圍:
本工程承包范圍為甲方提供的土建施工圖、招標文件、圖紙答疑中的全部鋼筋工作內容。
六、承包工期
3、總工期:從地梁開始計算主體45天,二次結構25天。
七、費用標準
1、承包單價按合同建筑面積 元/m2計價支付,其費用包括直接人工費、施工管理費、工具用具、勞保用品、現場材料上、下車費、材料管理費、現場轉運費等全部費用。
2、基礎人工費單獨計算,鋼筋工 元/噸。
3、工程上一律不考慮計日工,所有費用包括在合同總價范圍內。
八、乙方承擔的細則范圍
甲方提供材料的抽復檢的試件制作,鋼材焊接、電渣壓力焊接頭、費料焊接。
九、結算及付款辦法
乙方承接任務后,必須按圖紙和設計變更完成工作量,如留有小量未完,甲方有權在決算時按工程量的三倍進行扣減。
十、工期獎罰
1.工程工期:主體框架施工期限:地梁完成后45個日歷天;主體驗收施工期限:地梁完成后90個日歷天;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施工計劃要求,編制分包項目的施工計劃,經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計劃執行。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甲方材料供應不上造成工程停工時或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經項目部簽字認可,工期可按實順延。(為不影響總工期,甲方可在總工期范圍內,對順延工期予以合理調整。)
3、甲方按主體框架、主體驗收兩個階段進行工期考核。每延誤工期一天罰款1000元;每提前一天獎勵1000元。若不能保證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十一、材料管理
1、乙方對進入現場的各種材料應嚴格管理,按規定控制使用,節約有獎,超耗賠償。
2、現場鋼筋制作加工損耗為%,其余的材料損耗按項目材料部
門的規定執行,若超規定標準甲方將按鋼材同期市場價格要求乙方賠償。
十二、工程質量、施工安全
1、工程質量
⑴若乙方未按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含專項方案)、施工技術交底、設計更改、施工規范、規范操作,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
⑵ 乙方因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自行承擔人工費和材料費。給后期內外裝修造成的工料損失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或勞務費用中扣除。若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并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費用。
(3)若乙方所完部分工程質量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甲方驗收未能達到質量要求所造成的返工損失,乙方承擔100%。
2、安全施工
(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20xx元以內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超過20xx元的由甲方承擔70%,乙方承擔30%。
(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安全防護
(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
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作業時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自行采購使用,但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否則承包人有權要求勞務分包人整改。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繳納萬元質量、安全保證金,待工程完工后退還,若乙方違約,甲方將不退還保證金。解除方向對方賠償違約金壹拾萬元正。若乙方借故中途退出施工,甲方拒付工程人工費,其損失由乙方自負。如嚴重影響甲方施工進度或現場管理,乙方要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乙方所需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如有困難,可向甲方租賃或由甲方撥價給乙方,但甲方收取3%管理費。
3、乙方如因工人素質等原因達不到質量、工期要求以及由違法亂紀等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密切與甲方施工、技術、材料、質安等相關部門配合,仔細閱讀圖紙,發現問題事先提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隨時同甲方聯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未經甲方簽認分項質量,乙方不得擅自施工,否則,所造成的責任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如因甲方材料、設備停電延誤的工期一個月在3天內(含3天),不予賠償乙方損失,由上述因素造成3天以上的工程停工、窩工,乙方用材、機具租賃等乙方可以辦理簽證,由甲方承擔損失費用。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負責,若乙方保質保量完成工作而甲方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損失及影響由甲方全部承擔。
6、乙方必須具備本項目建設人工費周轉能力,以及相關的協調能力。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禁轉包,一經查出,立即無條件退場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8、技術交底、安全交底、現場管理制度等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超出規定損耗的材料用量(本合同未規定的按合理的損耗計),均由乙方負責。
10、甲方負責為乙方免費提供辦公室1間。
11、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務院(91)81號文(禁止使用兒童工規定),違章者按勞力字(92)27號文(使用兒童工罰款標準的規定)執行。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持有四證一卡。
12、乙方凡有不適應高處作業或繁重體力勞動者(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貧血病等)和女工以及18周歲以下50歲以上者不準進場上班。如有發生,甲方有權清退。并按照渝勞發(1992)23號文件規定,給予罰款處理,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3、本合同簽訂后,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及業主與甲方以外原因導致停工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若需繼續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應按甲方指令將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自帶工具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但甲方必須為乙方撤出提供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經質量驗收合格的已完工程量的勞務費和賠償費用。
14、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派 周自林 同志,乙方派同志為甲乙雙方現場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
15、乙方必須執行國家質量管理體系相關要求,并保證實現。
1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7、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結清帳務后自行失效。
甲方:
負責人:
電話:
乙方: 負責人: 電話: 年月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七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5工程質量:
1.6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施工做法說明 份,并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即“承包范圍”)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如甲方因未能做到以上要求,而導致延誤工期,工期順延。
2.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 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施,并說明注意事項。
第3條 乙方工程
3.1開工前 天,向甲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并與甲方進行現場交底。(或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
第4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第5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第6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 種。
a、固定價格 b、可調價格(按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第7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乙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膽,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第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9.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第10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違約金。
第11條 保修
11.1本合同保修期為竣工之日算起,為期 年。保修范圍為本合同中規定的乙方承包的項目及內容。
第12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2.2當事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13條 其他約定
第13條 附則
13.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3.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3.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3.4附件資料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八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位于____市____區新__自住房的建房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建筑材料,包括:建筑用水、用電、紅磚、水泥、沙、碎石、鋼材、鐵釘、扎絲、安全網等一切建筑材料;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施工所需的木料、板材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組織、管理工人,指揮工人施工,施工人員的生活由乙方妥善安置,乙方及其施工工人與甲方不存在雇傭關系,乙方及施工人員就餐、飲用水、煙等均自理。施工工人用工合同及工資由乙方負責,如有勞資等用工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須負全責并處理好。
二、施工范圍:
在甲方一棟自住房三層基礎上再承建三層,一層毛坯房約1002(以實際面積計算)。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或圖紙進行施工(如有更改,雙方應提前協商),承建結果以甲方實際情況而定,如出現其他情況甲方可以就此工程的一個階段做為結束可以終止施工(如主體建好、外墻裝修內部毛坯、全部建成并裝修完工);乙方接受承包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施工。
三、承包工程內容及金額:
按滴水平方面積計算,毛坯房三層按叁佰叁拾圓整(330。00元)每平方米結算,乙方工程含吊所有建筑材料、搭排山(協助圍網)、做板面、樓梯、砌內外墻、外墻貼瓷片、內墻過水泥沙漿、安裝排污管道、協助鉆孔、建筑垃圾清理至一樓墊底。其他:泵車費用甲乙雙方各付一半;甲方應付原三層搭排山人工竹架款,按排山面積每平方柒圓整(7。00元)結算;甲方應付原三層外墻貼瓷,每平方按墻面面積計算,門窗不除,每平方叁拾圓整(30。00元)結算;甲方應付訂網人工費共陸佰圓整(600。00元),如甲方有協助做就減少貳佰圓整(200。00元);甲方按每倒好一層板面補助人工加餐伙食貳佰圓整(200。00元)、倒板面時每個人工一包煙、一瓶水;最頂層樓梯間按每平方貳佰叁拾圓整(230。00元)的百分之七十結算(以曾來方屋主的樣式做);協助完成天面四周截水墻;天面欄河砌紅磚不計,有貼瓷片按每平方伍拾圓整(50。00元)結算。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工。
四、六層按叁佰捌拾圓整(380。00元)每平方結算,在原來毛坯房基礎上增加如下項目:四層房間和廳地板,規格為60 c 60c,廳地板規格為80 c80 c;房和廳墻面貼瓷片1。2米高,規格為25c40c;廚房衛生間墻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
五、六層房間地板規格為60 c 60c,貼地腳線;廳地板規格為80 c 80c,廳墻面貼瓷片至頂;廚房衛生間墻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樓梯墻面貼瓷片1。6米高;協助安裝門窗等裝修;天面另計。甲方需要另行增加工程,雙方協商定價。
六、施工工期:
按毛坯房建筑工期自公歷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前后不超過天;全部裝修完工甲乙雙方具體協商。乙方應按時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按總工程款每天扣除1%的費用。
七、付款方式:
甲方按每層倒好樓面后五天內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砌磚完,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其他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的80%付款,工程完工結算所有工程款??偣こ炭钔锨凡坏贸^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拖欠時間最長不超過________年(________年),如甲方經濟許可應提前付款。________年內甲方房屋出現有工程質量問題,乙方須重新修繕。
八、施工安全: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乙方應在工地安裝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不得違法違規操作,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的賠償責任。由于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如遇當地有違建執法,造成乙方建筑用具被沒收、拖走,甲方應給予賠償。
九、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九
甲方:向翔
乙方:程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建筑施工規范》及相關條例,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確定把興安縣世紀冰川旅游區賓館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管理。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特簽訂如下協議:
1、工程名稱:興安縣世紀冰川靈佛旅游賓館樓工程
2、工程地點:興安縣嚴關鎮仙橋村委會樂施堂村。
3、建筑結構:(框架結構)壹棟約26000㎡。
4、承包內容及施工范圍:土建水電工程按建筑施工圖,結構施工圖水電施工圖及設計說明。酒店裝修另合同簽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價暫定3000萬元。
1、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項目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文件。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標準。土建、水電安裝按xx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計價,下浮6%后結算給乙方。
2、工程范圍內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間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發布的興安縣造價信息進行調價。興安沒有列入的材料則按桂林市相應當期的造價信息進行調整。信息價沒有的,雙方按市場價友好協商確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結算。
1、本工程有效工期為240天。
2、開工時間:20xx年6月20日前(以甲方進場通知為準)。
3、竣工時間:(按實際開工日計算)
1、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質量標準規范,等級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個分項,必須及時報請甲方代表、監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員進行驗收。并根據驗收意見整理簽字后方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申請時必須在48小時內組織有關人員到位驗收,否則按已驗收合格,在乙方進行施工后甲方必須給以簽字認可。
4、材料必須保質保量。所有進場材料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國家有規定要求復檢的材料必須到質檢站檢測合格方能使用。
1、本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款:從基礎土方開挖墊資到 00地面(現澆完畢)
2、在乙方墊資到位時,甲方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付工程進度款的80%給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層,結付一次進度款,以此類推。
3、在乙方負責墊資期間內如因乙方資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資料合格后及結算單報請甲方審核,甲方必須在接到申報資料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如有爭議,可共同委托相關造價事務所審核。結算經甲方審核批準后,除留質保金3%外,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須按拖欠款金額總數的3‰賠付給乙方,以此類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須轉賬到乙方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
銀行: 的帳戶上。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須做好交付前的細節整改、衛生清理、安全保衛、工程保管等相關工作。自檢合格后書面申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復檢,簽字確認復檢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交付,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資料及書面申報書10天內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場進行竣工驗收、簽證,否則,視為以驗收合格。
3、在雙方未驗收簽證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1、甲方必須在施工前提供準確的地質地下管線資料,確保各項保護用品不受損失,并保證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好施工噪音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手續。
4、提供標準的水準點和詳細的坐標控制點,并在現場指導乙方進行施工。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協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進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時間。
6、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員發現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范要求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進行相應處罰。
7、防水材料、鋁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須按圖紙設計規定,經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本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須協調建設方處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員進行無理取鬧和阻礙施工而造成項目停工時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無故停工,如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工程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簽字生效時,必須向甲方交納工程質保金叁拾萬元整。此款在乙方墊資期滿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時即時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十
《 合同法》第269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的三種主要合同形式中,施工合同是最重要的建設工程合同。所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應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任務,發包人應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它與其他建設工程合同一樣是一種雙務合同,在訂立時應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設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質量管理、進度管理、費用管理的主要依據之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市場主體之間相互的權利義務關系主要是通過合同確立的。
《合同法》第287條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承攬合同的規定??梢钥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作為承攬合同的一種特殊類型來規定的。事實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備了承攬合同的所有特征,但又有著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僅受《合同法》的調整,而且還受到不同領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調整。
從建設單位的層面來看,一項建設工程的完成,從土地使用權的取得、用地規劃的審批、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施工單位的確定、到規劃設計的落實等等一系列法律關系的發生,這些過程很可能涉及到不同的領域如《土地管理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等,這都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不能回避的,而且合同雙方當事人和合同本身都將不同程度的受到這些法律關系的制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多領域受到多部法律和規范性文件調整。
第二、合同的簽訂、履行和終止有嚴格具體的程序限制。
從民法的理論看,一般合同的簽訂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即可完成。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有其特殊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則必須根據已被審批的工程項目計劃、初步設計、雙方辦理土地等審批手續后簽訂。如遇變更設計方案或工程造價,還需另行訂立補充協議。實行招投標的工程項目應按相應的程序確定中標單位并向中標單位下達中標通知書后30日內簽訂合同。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并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的質量控制、投資控制、進度控制條款,還要接受預算和造價審查、竣工結算、質監部門的檢查等。 第三、國家宏觀政策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建設方面的規章也是調整和解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重要依據。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工程的完成仍以計劃調控為主。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體現了市場經濟主體通過公平競爭取得的權利和將要承擔的義務,當然應當依法進行保護。但是國家根據市場運作狀況,制定相應的規章進行宏觀調控,地方政府在權限范圍內依法制定的規章,諸如投資結構的調整、項目的壓縮及設計計劃管理、工程預算定額、材料預算價格等同樣作為簽訂合同、履行合同、解決合同糾紛的依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特有的基本建設法律制度特征,體現了其自身的復雜性和專業性,它即遵循合同的一般原則,又包含多種特有的法律關系,從而構成了基本建設法律制度的一大特色。
從民事法律理論的角度看,對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來說,其成立和生效同樣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是兩個有著嚴格區別的法律概念。兩者有著嚴格的區別:第一,合同成立并不等于生效。理由是,合同的成立僅僅反映的是當事人的意志,它體現了合同自由的原則;而合同的生效反映了國家的意志,即國家法律對已成立合同的一種法律認可或稱價值判斷,它體現了國家對合同關系的干預,決定了合同的生效。另外,合同的成立是事實問題,而合同的生效是法律問題。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兩個不同性質的
問題,應該嚴格加以區分。第二,在構成要件上,合同的成立,是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亦即合同因承諾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條件一般就是承諾生效的條件。而合同生效的條件才是判斷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標準。
關于合同的生效要件或生效條件問題,我國學者也存在觀點上的不同和爭論。有人認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
(1)內容之確定;
(2)內容之可能;
(3)內容之合法;
(4)內容的妥當性。已成立的合同具備以上四個要件,才發生合同效力。梁彗星教授認為民事行為生效要件分為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別生效要件。一般生效要件指一般法律行為所共同的生效要件,包括當事人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標的須合法、標的須可能和確定。而特別生效要件指特定法律行為所特有的生效要件。大部分人認為,所謂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指依法律規定合同發生法律效力應具有的條件。它包括:
(1)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標的的確定和可能;
(5)合同必須符合法定形式等5個要件。
我認為,雖然我國現行合同法律沒有就合同生效要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已經為我們概括和歸納合同生效要件提供了足夠的法律依據。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我認為合同的生效要件可分為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所謂實質要件,《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是意思表示真實;
三是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這些規定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亦稱實質要件。所謂形式要件,對于有些合同,合同的生效還須具備特殊要件,也稱形式要件。這些合同主要包括兩種情形:
一是 當事人根據《合同法》第45、46條的規定所訂立的合同,在所附條件成就時或所附生效時間到來時,合同才能生效;
二是根據《合同法》第44條第二款規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在辦理了批準、登記等手續后,合同才能生效。因此,建設工程合同的生效必須要具備一定的前提條件。具體說來,一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達到生效的程度,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合同的當事人即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要規定的條件,即合同的主體要件。
目前來看,我國沒有對發包人的資格等作出非常嚴格的規定,發包人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伙、個體經營戶或自然人。但必須具有通過合法、完備手續取得的進行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的資格。而作為承包人的條件則十分嚴格。首先,承包人必須是單位。雖然《合同法》在總則和關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第16章沒有明確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的承包人的主體資格限制,但在《建筑法》和大量的建設方面的行政法規中均明確規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須是“單位”,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可以看出一個信號,建設工程的承包人必須是法人單位,《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
第1條規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合同無效。這個條文可以看出,建設工程的承包人必須具備相關的資質,且不說登記的高低問題,但有前提條件,符合申領資質的必須是單位,《建筑法》第26條規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所以,從《合同法》的角度來看,這里的單位則只能是法人。其次,承包人必須具備建筑經營資格。只有經依法核準擁有從事建筑經營活動資格的企業法人,才有資格進行建設工程承包經營活動。1995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將建筑業企業分為工程總承包企業、施工承包企業和專項分包企業三類,并規定了具體的標準和條件。再次,承包人必須在自身擁有的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在我國,對于建設工程承包人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20xx年1月30日國務院令第279號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實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條件。
意思表示真實是指意思表示的行為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不真實,即意思與表示不一致,可分為故意的意思與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種情況。故意的意思與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與表示不一致如果構成欺詐,并損害了國家利益,屬于合同法定無效的范疇。對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備了“重大誤解”的條件,則屬于《民法通則》第59條和《合同法》
第54條規定的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合同。對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為受欺詐和受脅迫所為的意思表示,則根據《民法通則》第58條和《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這兩種行為如果損害了國家利益,均構成合同無效的法定原因,否則構成合同可撤銷的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和《民法通則》有一個明顯的區別是把《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的行為分為二種情形來處理:如果是損害了國家利益,屬當然無效;如果是損害的是合同相對人的利益,則根據《合同法》第54條規定相對方可以要求變更或撤銷,而不再一律認定無效,這不僅尊重了合同當事人的意愿,保護了當事人的利益,鼓勵了交易行為,而且還減少了因合同無效而給社會帶來的損失。我認為這一規定是正確的,也符合合同法理論與司法實踐的發展方向。
意思表示真實是民法通則規定的民事行為生效的要件之一,但對于合同來說,則其生效還應具備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條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雙務合同,因此也應當具備發包人和承包人就合同內容協商一致的條件。
第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即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應當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必須履行的程序
這一條件是建設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條件。如前所述,建設工程往往涉及到國計民生而且一般投資規模較大,所以國家對建設行為予以更多的關注并通過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來進行約束和規范。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在我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①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③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這些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依法應當招標而未招標的合同無效。
第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
《合同法》第270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275條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標的額大、履行時間長、不能即時清結等特點,因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對有些建設工程合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了統一的示范文本。采用示范文本或其他書面形式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組成上并不是單一的,凡能體現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內容的文字材料,包括各種文書、電報、圖表等,均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在關于認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標準上,《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采用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表述方法?!睹穹ㄍ▌t》是用肯定的語氣在第55條明確規定“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才是有效的民事行為;而《合同法》采用的是否定的語氣,在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屬于“合同無效”的情形。
在《合同法》頒布實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兩個司法解釋先后對這個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界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明確規定:“合同法實施以后,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倍罡呷嗣穹ㄔ骸蛾P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則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認定無效的標準再次嚴格界定為五種情況(下文將詳細論述)。對于這樣規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友是這樣解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領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調整。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頒規章中調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強制性規范就有六十多條,如果違反這些規范都以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為由而認定合同無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維護合同穩定性,也不利于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會破壞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我們認為,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強制性規定,有的屬于行政管理規范,如果當事人違反了這些規范應當受到行政處罰,但是不應當影響民事合同的效力。從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范內容看,可分為兩類:一是保障建設工程質量的規范,二是維護建筑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規范?!督忉尅返?條和第4條將這兩大類分為以下五種情形:
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是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是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四是承包人非法轉包建設工程的;
五是承包人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的。當然,《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也應當適用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屬于合同無效的情形。但是隨著法律理論的深入研究,學者逐漸認識到違反強制性規定并不必然一定會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友所說,在建設工程領域中,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強制性規定,有的屬于行政管理規范,如果當事人違反了這些規范應當受到行政處罰,但是不應當影響民事合同的效力。在涉及合同無效的重要判斷標準中,司法實踐中對強制性規范的認識,是判斷施工合同效力的根本準則,所以如何判斷強制性規定以及判斷強制性規定的種類就顯得至關重要。
在建設工程領域的強制性法規主要存在于兩個方面。一部分是《合同法》中有關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特殊規定部分;另一部分分布在《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經濟行政類法律法規之中。第一部分的強制性規范涉及的是建設工程領域最基礎的方面,所以一旦違反即應當認定為無效。違反第二部分的強制性規定的法律后果則需要具體考察。如果法律法規是徹底阻止這類合同實施,并且認定合同有效會直接損害工程質量等涉及國計民生等重大利益時,就應當認定合同無效;如果違反禁止性規定只會損害一方民事主體利益,或者僅僅是違反監管,而不直接涉及工程質量等根本性問題時,一般不應當認定建設工程合同無效,換句話說,違反建設工程領域的法律法規主要看違反的強制性規范是管理性質的規范還是效力性質的規范,違反管理性質的規范性文件不會影響到合同的效力。
有人認為,把強制性規定區分為效力規定和取締規定,其劃分標準可以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違反強制性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者不成立,該規定就屬于效力性規定。
第二,法律、法規雖然沒有明確規定違反強制性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者不成立,但違反該規定或者繼續旅行合同將損害國家理合和社會公共利益,也應該屬于效力性規范。
第三,法律、法規雖然沒有明確規定違反強制性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者不成立,但違反該規定或者繼續旅行合同只是損害當事人利益,這樣的規定就屬于取締規范,例如,《建筑法》
第7條規定,建設工廠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廠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征。該條規定就屬于取締性規范,它本身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的項目工程的監管,建設單位沒有領取施工許可證本身沒有損害國家的重大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建設單位受到罰款處罰只是僅僅損害建設單位利益而已。 有人認為,對強制性規范區分為效力性規范和管理性質的強制性規范,這種區分標準最主要的基本原則是從行政立法的目的和強制性規范的設立目的。這種觀點認為,如果法律規范純粹是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并不涉及民事主體之間利益關系的意圖,應該把這類管理性規范排除在認定合同效力依據之外。例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應該經過房地產主觀部門登記備案。實踐中當事人沒有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登記備案,這種顯然是違反了強制性規定,但這種行為不導致合同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這就是典型的出于管理性質的強制性備案規定,完全是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制定,買賣合同的登記備案與否,從本質上不會損害國家利益,所以出于行政管理而指定的強制性規定是排除在認定合同效力范圍之外,同樣在建設工程領域違反《建筑法》和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并不必然會導致合同無效。
總的來說,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最基本判斷標準是《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具體在認定合同效力時主要看幾個方面,
第一,強制性規范禁止的對象只是行為手段或者行為方式,或者禁止的是行為的外部條件如經營時間、地點等,而允許依其他手段、方式或者時間、地點作出行為的,這時,法律本意不是禁止行為效果的發生,而在于規范人們的行為舉止,這類規范則為管理性規范。違反該規范不導致合同無效。
第二,強制性規范的禁止目的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還是為了保護民事主題的利益。如果法律徹底阻止這類行為實施,并且認定合同有效會直接損害國家的利益,屬于效力性規范,如果違反只損害一方民事主題利益時,則屬于管理性規范,也就是說違反禁止性規范只是針對合同一方的,而且該禁止規定完全是作為一方紀律條款規定的,就不是效力性規范。我同意該說法,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來看,也是從上述規范認定標準來判斷施工合同的效力。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十一
甲方:___乙方:____
1.1、承包范圍:舊房拆除,新房重建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建設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3月28日開工,于20xx年5月28日竣工
1.4、工程質量:參照國家房屋質量有關要求
1.5、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叁佰叁拾元每平方米,根據建筑施工完成后實際面積結算。
2.1、開工前10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___]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
2.3、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3.1、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附件一],交甲方審定.
3.2、指派[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10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六次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尾款于竣工結算后二個月內根據實際情形結算.
本合同簽署生效乙方派員進駐工程建設場所后3日內,甲方支付總計工程款的30%,計人民幣[___]元;
第一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制板)后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___]元;
第二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制板)后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___]元;
第三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制板)后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___]元;
全部內外墻裝飾完畢后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___]元;
全部工程完成甲方試用二個月內如無質量異議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0%,實際面積的差價與此同時結算.
6.2、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___10天內審查完畢.
7.1、本工程乙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附件二],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9.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違約金.
9.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11.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甲方:___乙方:
日期:___日期:
附件一: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附件二:乙方提供材料及施工質量要求
1、水泥,使用黃石華新水泥,梁柱現澆使用___號,墻,地粉砌使用___號;
2、水泥與黃沙的比例在梁柱現澆中不得少于___;在墻,地粉砌中不得少于___;
3、內外墻粉砌厚度不得少于___mm;地坪厚度不得少于___mm;
3、鋼筋,梁柱中使用直徑不得小于18mm,陽臺牛腿中使用直徑不得小于22mm;
4、任何墻壁厚度不得小于240mm;
5、其他約定: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十二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廣東省佛山市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系個體戶佛山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金屬制品廠的經營者,佛山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金屬制品廠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佛山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鎮街道__________工業區__________號廠房,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一: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廣東省佛山市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二:_________________佛山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佛山市_______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元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_____________(利息以________________元為本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暫計至起訴之日,實際應計至還清全部款項之日止);
2、判令被告二對被告一所欠原告的工程款及利息承擔連帶責任;
3、判令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一將其從被告二處承包的佛山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__________工業園的部分土建工程項目分包給原告。原告以佛山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金屬制品廠的名義與被告一簽訂《工程承攬責任書》,約定原告承包佛山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__________工業園的車間b、c的金屬鋼結構工程。
《工程承攬責任書》簽訂后,原告按約定完成施工,工程項目也已經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工程施工完畢后,被告一只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其中最后一次支付工程款的時間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一向原告出具《工程款欠條》一張,確認其仍欠原告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元。后來被告一卻以各種理由推諉,拒不向原告支付上述工程款。
原告認為,因被告二與被告一之間存在非法轉包分包關系,這種關系直接導致原告的合法債權難以實現。根據法律規定,兩被告應對所欠原告工程款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承擔連帶支付責任。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原告現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十三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十四
發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承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工程承包范圍: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簽約合同價為: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質量標準
承包人在每月____日將下月采購的材料設備以報表形式報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后方可采購。采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發包人派出的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承包人三方共同簽字確認后方可使用。
1、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預付款。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1、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專職質量檢查員應進行檢查。
2、施工時對路基的中線樁位進行放樣測量,對箱涵的基坑開挖及所有基礎位置進行放樣,由專職質量檢查員組織監理對測量放樣進行復測,保證施工的準確性。
3、臺背或墻后填土、路基填筑碾壓完成規定作業遍數后,在平整度符合規定標準的基礎上,采用灌砂法進行檢驗路基壓實度,檢驗合格,并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層填筑。
4、鋼筋施工過程中專職質量檢查員應對鋼筋規格、數量、位置隨時進行復核檢查,特別注意一些較復雜部位的鋼筋如橋頭搭板鋼筋,在安裝完成后應進行檢查驗收,鋼筋必須綁扎牢固,鋼筋不得有滑動、轉折、移位等情況。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的,發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員修理。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裝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發包方、承包方應當共同遵守上述約定,如果一方違反約定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邀請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發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租機范圍及內容
甲方租用乙方鉆機兩臺,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及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包安全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孔任務。
二、 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前,做好場地的三通一平;
2.派___________為駐工地代表,負責現場簽證,并協調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協調與業主、總包、設計及監理的關系;
3.協助解決工人住宿。
三、乙方責任
1.根據施工要求,保證質量、包安全,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鉆孔;
2.做好施工原始記錄;
3.按照甲方的進度計劃施工,服從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管理;
4.嚴格把好質量關,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返工,費用自理;
5.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確保施工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負責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
按照現行有關規范要求及施工設計圖施工。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1.成孔按元/米計價,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該單價不含稅,乙方只向甲方開具收據。成孔用的泥粉及套管由乙方負責承擔費用。鉆孔穿導墻和舊樁基礎時,給予補償,補償原則為:甲方與業主協商后,其補償金額的全部支付給乙方。
2.乙方全部鉆機進場開鉆后,甲方按每臺鉆機________元支付預付款。
3.錨桿施工進度達到50%時,甲方再按乙方已經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 支付進度款。
4.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但此時應扣除已經支付的款項。尾款在________個月內結清。
5.乙方不負責施工用的水、電費用,但水、電表由乙方提供并按甲方的要求安裝。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清款項之日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關勞務提供及其他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第二條:承包范圍
一、范圍內
所有建筑物:(拆除范圍詳見附圖)
二、拆遷上訴所列房屋至地坪,拆除至室外地坪為±0
第三條:工程工期
一、進場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總工期為 月,工程進程按甲方所動遷騰房情況,騰空一間拆除一間,為使拆除工程順利進行,甲方需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交付乙方總拆除建筑物 %,兩個月內交付乙方總拆除建筑物的 %,剩余需拆除的建筑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合同價款、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一、方向甲方支付 元/㎡。
二、合同簽訂 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首期拆除工程費 萬元。
三、當工程進行到 %,剩余需拆除的建筑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乙方工作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擬拆除房屋的斷水、斷電、斷氣、斷通訊等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協調工作。
3、保證擬拆除房屋建、構筑物的完整性。
4、負責對拆遷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
5、負責對拆除完畢的地塊進行驗收。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要求按時進入拆遷現場,保證工期的順利完成。
2、負責對本協議所列拆除范圍內所有建筑物及附屬物的拆除、清運、清掃等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事故、行政處罰等一切責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編制拆除環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在拆除現場堅持文明施工,對出入施工現場的道路及時安排人員清掃,回收材料的堆碼應有嚴格的區域,嚴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若甲方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施工場地,而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完成拆除仍任務,則按每延期一天罰款5000元/天。
第七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二、進場前應對機械、人員進行投保。保險費用在報價中考慮,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應遵守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一切責任。最新房屋拆遷合同范本最新房屋拆遷合同范本。
三、發生重大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的有關要求處理。
四、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需安排專業人員配合。
第八條: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該本著友好合作的宗旨,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訂立時間:年 月 日
發包方: 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友好、誠信、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范圍:
第三條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調整
工程造價: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價款調整: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范為標準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199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20xx年版)gb50261-199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1-1998.《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xx.《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j512-20xx.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
第七條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質量保修
1.本工程免費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_年,終身維護保養。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
3.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項目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2次/月,以書面記錄材料為準。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10%的勞務費。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質量保修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后,如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4.2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條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并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4.3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于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系,按照上一款執行。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3.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4.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5.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并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并主動做好工程的后期維護保養工作。
第十條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工程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或未通過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返工直至通過消防驗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說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時間: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協議簽訂地: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