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應包括勞動雙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內容與職責、工作時間與休假、薪酬與福利、勞動保護與安全等方面的內容。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報價合同簡單的篇一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薦主辦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薦主辦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二、乙方、丙方為已取得從事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負責推薦甲方股份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并指導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擔任甲方股份報價轉讓的副推薦主辦券商,當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時,由丙方擔任甲方的推薦主辦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暫行)》、《主辦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業務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等相關規則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釋義
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僅具有本章所賦予的含義: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辦券商:取得協會授予的代辦系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
(十)高級管理人員: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及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
第二章甲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基本情況
(一)設立時間;
(二)股份發行情況;
(三)股本總額;
(四)股東人數;
(五)股權結構(以圖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持股明細。
(一)保證遵守《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非上市公司的相關規定,并遵守就股份報價轉讓事項對政府部門作出的承諾,乙方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甲方作出的指導、督促及采取的相關措施,均構成本協議項下對甲方有約束力的合同義務。
(二)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相關內容。
(三)如發行新股(不包括公開發行),優先向公司股東配售。
第三條甲方就委托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有權就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獲得乙方輔導,并可就相關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向乙方進行咨詢。
(二)甲方有權就公司治理、財務及會計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獲得乙方業務指導。
第四條甲方就委托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推薦掛牌備案工作,及時、完整地
向乙方提交備案所需文件,并保證所提交文件均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二)甲方應于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出具備案確認函之日起(____________)個報價日內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協助股東辦理股份登記、存管;
3.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將公司全部股份進行初始登記。
(三)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股東名冊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股東股權爭議或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初始登記的`股份,應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甲方擬披露信息須經由乙方在指定網站進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會全體成員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應經董事長或其授權董事簽字確認;若有虛假陳述,董事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內幕信息直接或間接為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會秘書負責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秘書的,應指定一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
董事會秘書或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為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聯絡人。
(十一)甲方應將董事會秘書或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的通訊方式(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電子信箱、傳真、通信地址等)和變更情況及時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會秘書被解聘或辭職、指定信息披露負責人員被更換或辭職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應配備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訊工具和計算機等辦公設備,保證計算機可以連接國際互聯網,對外咨詢電話應保持暢通。
(十四)甲方擬披露信息須及時報送乙方,應同時以紙質文檔(包括傳真)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甲方應保證電子文檔與紙質文檔內容一致。
(十五)甲方應于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年度報告。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十六)甲方應于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報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報告的,季度報告應按照乙方要求編制。
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披露應按《信息披露規則》規定的信息披露程序進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應了解并遵守《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及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十九)甲方全體董事、監事應按乙方要求的內容和格式簽署董事、監事聲明與承諾書。
如董事、監事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監事簽署董事、監事聲明與承諾書。
(二十)董事長不能正常履行職責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應及時將該事實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轉讓期間不得賣出;甲方應將新任及離職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其持股數量及時告知乙方,并按有關規定向乙方申請進行或解除其股份轉讓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東掛牌前所持股份在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轉讓前,甲方應提前三十個報價日向乙方提出申請。
(二十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問詢、調查或核查,不得阻撓或人為制造障礙,并按乙方要求辦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報價日內告知乙方并披露:
1.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虧損、重大損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產;
4.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5.重大資產重組;
6.重大關聯交易;
7.重大或有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訴訟、重大仲裁、重大擔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長或總經理發生變動;
10.變更會計師事務所;
11.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正常經營活動受影響;
12.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受到行政處罰;
13.涉及公司增資擴股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
14.乙方認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乙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具備主辦券商業務資格,具有協會頒發的代辦系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證書;
(二)具有符合《試點辦法》規定的從事報價轉讓業務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三)勤勉盡責地履行推薦主辦券商職責。
第六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乙方
有權依據《試點辦法》的規定,暫停、終止甲方股份的掛牌報價,并報協會備案。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的公司股東所持股份進行或解除轉讓限制的申請進行審核,并報協會備案。
(三)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指導和督促甲方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乙方有權對甲方披露信息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乙方可對甲方擬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提出合理性懷疑,并對相關事項進行專項調查。
(五)甲方未能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揭示;
2.暫停解除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的限售登記;
3.對甲方董事長、董事、董事會秘書或負責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員進行公開譴責;
4.向協會報告。
(六)甲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連續三年虧損的,乙方有權對其股份實行特別處理。
第七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試點辦法》、《推薦掛牌規則》、《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勤勉盡責地履行推薦主辦券商職責,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依據《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向協會推薦甲方股份掛牌報價并進行備案。
(三)對甲方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了解《試點辦法》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
(四)代理甲方及時按照《公司法》、《試點辦法》規定辦理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轉讓限制登記及解除轉讓限制登記手續。
(五)乙方及其專職信息披露人員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六)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丙方,并將推薦主辦券商業務轉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時,其在本協議中對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移至丙方,由丙方擔任甲方的推薦主辦券商。
(一)做好業務轉移的準備工作;
(二)按照協會規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薦主辦券商業務;
(三)完成業務轉移后,與甲方協商選擇另一家主辦券商作為甲方的副推薦主辦券商,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并報xx市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五章費用
第十條甲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一)委托備案費(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備案費(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務費(___________)元/年;
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股份終止掛牌報價的,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第六章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甲方、乙方應協商選擇另一家主辦券商,約定其為甲方的副推薦主辦券商,重新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
重新簽訂的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應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向xx市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本協議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簽訂,如因相關規則進行修訂或頒布實施新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而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布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內容相抵觸,本協議與之相抵觸的有關條款自動變更,以修訂或新頒布后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相關內容為準,其他條款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第十四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解除
(一)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決定不予備案的;
(二)甲方股份終止報價轉讓的。
第七章免責條款
第十五條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一方損失,其他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發生不可抗力時,三方均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第八章爭議解決
(一)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本協議規定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或存在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三方應當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報xx市政府、協會各一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附件:甲方股本結構表
填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單位:________股
無限售條件的股份
有限售條件的股份
高管股份
個人或基金
其他法人
總股本
甲方蓋章:__________
邀請函報價參考
簡歷中的報價技巧
個人報價邀請函范文
關于簡歷中的報價技巧
可行性研究報價格
淺談機電工程投標報價
淺談建筑工程投標報價的編制
淺談國際石油建設工程投標報價
精選贈與合同
通用建房合同精選
報價合同簡單的篇二
甲方: 乙方:
1、雙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慣例與默契是商業合作戰略伙伴關系的基礎,共同發展是雙方合作的目標和根本利益。
2、本協議的基本原則是自愿、雙贏、互惠互利、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保護協作市場。
3、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并有效互補,提高競爭力,共同開拓市場。
二、合作關系與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專業的業務團隊進行營銷信息交流。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產品信息(包括技術更新和新產品信息)以及公司的產品動態和變化。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搜集的市場需求信息,甲、乙雙方均對對方提供的產品及市場信息負保密責任。
2、甲方針對ws600智能槍柜管理系統向乙方提供詳實的報價體系(詳見附件一)并以此作為智能槍(彈)柜投標項目合同訂立的價格標準。乙方掌握槍柜不同組合的價格計算方法,乙方在投標過程中能夠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
3、乙方采購甲方ws600智能槍柜管理系統作為乙方智能槍柜的核心部件。乙方針對智能槍(彈)柜投標項目對甲方智能槍柜管理系統提出修改請求。在協商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對智能槍柜系管理系統進行技術升級和改造,以滿足乙方的投標技術要求。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的ws600智能槍柜管理系統(包含軟件部分+電子硬件部分),為乙方參與項目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并優先解決項目運行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2.在乙方按約履行付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根據與乙方簽訂的采購合同規定向乙方交付產品。
3.甲方應積極回應乙方的詢價和招標邀請。如乙方需要,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到乙方指定地點參與項目招標,期間產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利獲知乙方招標項目的進度情況。
5.甲方有責任根據與乙方簽訂的采購合同對其產品的質量負責,并根據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售后服務。
6.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做相關產品技術升級,乙方可根據市場需求要求甲方做相關產品技術開發。相關合同另行簽訂。
7.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實現自主安裝調試。應乙方要求甲方對乙方人員無償提供系統的技能培訓,使乙方技術人員能夠獨立安裝調試ws600智能槍柜管理系統。甲方不再對乙方的項目招標、項目安裝提供人員服務,如乙方要求甲方人員參與到乙方項目中,需承擔甲方人員全部費用并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員工資。
8.甲方承諾在售后服務期內對產品出現的質量問題負責,維修、更換設備及人員費用等支出由甲方承擔。由于人為因素、操作不當、自然災害等非產品質量問題,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維修、更換設備、軟件調試等服務,這期間產生的設備費用和人員費用由乙方承擔。另外乙方還需額外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員工資。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采購甲方的ws600智能槍柜管理系統。
2.乙方可以對甲方公司進行拜訪、考察,以了解甲方產品的生產過程和技術工藝水平,并有權監造其定制產品的生產。
3.乙方可以根據其對甲方產品的使用情況向甲方做出反饋,甲方應對乙方的反饋和建議做出積極的回應。
動。如若違反,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五、本協議所及產品的價格體系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于本協議中未約定的其它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六、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報價合同簡單的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乙方為甲方提供地面采暖系統的設計、安裝、調試等項目工程,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署以下合同。
詳見合同附件:威能鍋爐采暖配置表、報價單。
合同總價:
項目地址:
付款方式:
甲方責任:
1.提供工程相關的`原始圖紙和資料;
2.開關前兩天,為乙方進場施工做好現場準備,保持地面整潔;
3.免費提供施工期間的水、電、天然氣,配合乙方孔洞施工等土建工作;
4.協調好施工與其他工程隊的關系,協調保護地暖施工完成部分成品。
乙方責任:
2.按時完成人員,材料等進場準備工作;
3.保護原房屋結構和其他財產不受破壞;
4.文明施工,做好離場清潔工作;
1.乙方材料進場后,由甲方對材料進行驗收,并協助保管;
2.隱藏工程應由甲方或甲方工程項目監理或甲方工程項目業主驗收并備案;
3.由乙方負責系統調試,完畢后交付甲方;
4.工程竣工后,甲方應對工程進行驗收并填寫驗收單;
6.乙方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材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書、試氣、試壓及測試報告等。
7.甲方負責設備安裝和調試,須配合乙方裝潢進度,乙方配合提供施工條件。
8.因不可抗力或買方原因造成的誤工,工期可順延。
1.如因一方未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規所造成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
2.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執,經雙方協商未解決,向江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報價合同簡單的篇四
甲方:
乙方:
一、委托制作項目及報價:
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價格總額之50%(萬仟佰元整),余款50%于交貨當日付清,如需要乙方開具發票的,需支付總額6%的稅款。
三、交貨方式:
在確認設計稿無誤后5個工作日內交貨,或安裝完畢。
四、交貨地點
委托方北京地址,委托方承擔運費,貨品風險自交貨時或按照委托方要求安裝完畢后轉移,并支付合同50%尾款。
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執行的情況,雙方應友好協商延期履行,協商不成或確實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約定條款,未盡事項,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報價單一式兩份,簽字確認后即時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報價合同簡單的篇五
甲方:
乙方:
一、委托制作項目及報價:
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價格總額之50%,余款50%于交貨當日付清,如需要乙方開具發票的,需支付總額6%的稅款。
三、交貨方式:
在確認設計稿無誤后5個工作日內交貨,或安裝完畢。
四、交貨地點
委托方北京地址,委托方承擔運費,貨品風險自交貨時或按照委托方要求安裝完畢后轉移,并支付合同50%尾款。
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執行的情況,雙方應友好協商延期履行,協商不成或確實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約定條款,未盡事項,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報價單一式兩份,簽字確認后即時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報價合同簡單的篇六
乙方(施工方):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
一、裝飾施工地點:
______________。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定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三、工程概況:
1、工程總價:______________。
2、裝修內容:______________。
四、關于工程付款方式的約定:
1、自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后,甲方應付給乙方工程預付款人民幣(60%)即人民幣_______元整,工程施工到油漆工進場時,甲方付乙方工程總造價人民幣即_______元整。質量保修一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上付款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如果因甲方拖延付款時間造成停工及工期延誤,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3、乙方工程結束后、甲方如在2日內不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甲方應以承認。
五、工程施工變更:
1、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要簽訂由甲方需承擔變更產生的施工人工費用協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2、凡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還應賠償。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施工延誤,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施工途中、甲方要求工程增加部分,必須按照預算要求,先付款后,乙方再施工。
六、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按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2、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付款的10%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的約定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需要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手續結構及設備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七、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履行完畢,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和合同附件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了仲裁,若未達成,仲裁協議交_______法院裁決。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報價合同簡單的篇七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價轉讓及其他相關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5.甲方已認真閱讀并承諾遵守試點辦法和其他報價轉讓業務相關規則;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對涉嫌違規行為的調查和處理,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股份報價轉讓業務資格;
2.乙方具備符合規定的人員、經營場所和設備,能夠為甲方提供報價轉讓所需條件;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方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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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合同簡單的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價轉讓及其他相關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5、甲方已認真閱讀并承諾遵守試點辦法和其他報價轉讓業務相關規則;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對涉嫌違規行為的調查和處理。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股份報價轉讓業務資格;
2、乙方具備符合規定的人員、經營場所和設備,能夠為甲方提供報價轉讓所需條件;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方式為準;
4、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保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股份報價轉讓業務。
第三條甲方初次參與報價轉讓,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及有關業務規則的規定,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以下簡稱“股份賬戶”)。乙方審核甲方開戶申請資料后,為投資者開立股份賬戶。
第四條甲方申請開立股份賬戶時,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開戶資料。由于甲方提供不實資料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價轉讓前,必須設置報價密碼,報價密碼是甲方在乙方預留的重要印鑒,甲方對此負有保密責任。甲方可持有效證件到乙方柜臺或通過其他有效方式(如電話自助委托、自助終端委托)修改報價密碼。
第六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辦理下列事項:
1、接受并執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應甲方要求提供其賬戶股份變動情況的清單;
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乙方提供柜臺委托、電話委托、互聯網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可選擇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報價。
第八條乙方在代理報價轉讓業務中可以接受甲方的報價委托和成交確認委托。乙方認為甲方的報價委托有虛假報價或操縱報價可能的,有權拒絕接受。
第九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前,應充分了解甲方的財務狀況和投資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性資料。乙方如認為甲方不宜參與報價轉讓業務的,應盡勸阻義務;甲方不接受勸阻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甲方賣出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托管在乙方的股份余額。甲方在發出買入股份的成交確認委托時,應保證其結算銀行的指定結算賬戶中有足額的資金。
第十一條甲方通過自助委托系統下達的委托指令,以乙方電腦數據為準;柜臺委托以甲方簽字確認的委托憑證為準;甲方以電話語音、傳真、信函下達的委托指令,如乙方無法確認,將不作為對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對其委托行為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需查詢報價結果或打印回單的,應在委托后_____個報價日內辦理;如有疑問,須在查詢報價結果或打印回單當日向乙方書面質詢。
第十三條乙方應在其營業場所披露當日的報價、成交確認等信息。
第十四條乙方應將最新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制度及相關信息在營業場所及時揭示。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五條甲方重要資料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更正,甲方拒不更正的,乙方有權解除其與甲方簽訂的報價轉讓委托協議:
1、甲方提供虛假資料、證件;
2、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若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報價轉讓委托協議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其與甲方簽訂的報價轉讓委托協議,需及時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報價轉讓委托協議的通知后,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在此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報價委托指令。
第二十條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作為辦理報價轉讓委托及相關事項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辦理委托事項時,應當出示授權委托書,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托書應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一條授權委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件號碼、委托權限、委托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授權委托有效期內變更委托事項或終止委托,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原授權委托書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甲方如果遺失股份賬戶卡、身份證明等證件,應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關機構掛失。由于甲方未及時掛失而導致其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五條報價轉讓業務不實行擔保交收,甲方達成的轉讓意向因對方不申報成交確認委托或申報不匹配的成交確認委托,無法在報價系統中得到確認成交的,乙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當發生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第二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的規定收取傭金。傭金標準如發生變動,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規定執行。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償服務的,可按雙方約定標準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務費用。
第三十條本協議書與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有抵觸的,協議書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第三十一條若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業務規則發生變更,需要修改或增補本協議,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三十二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3、其他合法方式。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報價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及甲方填寫的開戶文件均視為本協議附件,同時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報價合同簡單的篇九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鑒于:
二、乙方、丙方為已取得從事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負責推薦甲方股份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并指導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擔任甲方股份報價轉讓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當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等相關規則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釋義
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僅具有本章所賦予的含義:
(二)報價券商:取得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四)報價系統:股份轉讓系統中專門為報價券商提供報價和成交確認服務的技術系統;
(五)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
(九)園區公司: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級管理人員: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及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
第二章甲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基本情況:
(一)設立時間:
(二)股份發行情況:
(三)股本總額:
(四)股東人數:
(五)股權結構(以圖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持股明細。
第二條甲方就委托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遵守《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園區公司的相關規定,并遵守就股份報價轉讓事項對政府部門作出的承諾,乙方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甲方作出的指導、督促及采取的相關措施,均構成本協議項下對甲方有約束力的合同義務。
(二)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相關內容。
(三)公司如發行新股(不包括公開發行),優先向公司股東配售。
第三條甲方就委托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有權就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獲得乙方輔導,并可就相關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向乙方進行咨詢。
(二)甲方有權就公司治理、財務及會計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獲得乙方業務指導。
第四條甲方就委托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推薦掛牌備案工作,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備案所需文件,并保證所提交文件均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二)甲方應于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出具備案確認函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協助股東辦理股份登記、存管;
3、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將公司全部股份進行初始登記。
(三)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股東名冊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股東股權爭議或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初始登記的股份,應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甲方擬披露信息須經由乙方在指定網站進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會全體成員須保證信息披露真實、及時,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應經董事長或其授權董事簽字確認;若有虛假陳述,董事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內幕信息直接或間接為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會秘書負責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秘書的,應指定一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
董事會秘書或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為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聯絡人。
(十一)甲方應將董事會秘書或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的通訊方式(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電子信箱、傳真、通信地址等)和變更情況及時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會秘書被解聘或辭職、指定信息披露負責人員被更換或辭職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應配備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訊工具和計算機等辦公設備,保證計算機可以連接國際互聯網,對外咨詢電話應保持暢通。
(十四)甲方擬披露信息須及時報送乙方,應同時以紙質文檔(包括傳真)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甲方應保證電子文檔與紙質文檔內容一致。
(十五)甲方應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年度報告。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應按照乙方要求編制。
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披露應按《信息披露規則》規定的信息披露程序進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應了解并遵守《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及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十八)甲方全體董事、監事應按乙方要求的內容和格式簽署董事、監事聲明與承諾書。
如董事、監事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監事簽署董事、監事聲明與承諾書。
(十九)董事長不能正常履行職責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應及時將該事實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轉讓期間不得賣出;甲方應將新任及離職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其持股數量及時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東掛牌前所持股份在進入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轉讓前,甲方應提前三十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請。
(二十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問詢、調查或核查,不得阻撓或人為制造障礙,并按乙方要求辦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
1、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虧損、重大損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產;
4、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5、重大資產重組;
6、重大關聯交易;
7、重大或有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訴訟、重大仲裁、重大擔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長或總經理發生變動;
10、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正常經營活動受影響;
11、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受到行政處罰;
12、涉及增資擴股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
第三章乙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具備報價轉讓業務資格,具有協會頒發的報價轉讓業務資格證書。
(二)具有符合《試點辦法》規定的從事報價轉讓業務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三)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
第六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的規定,終止甲方股份的掛牌報價,并報協會備案。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的公司掛牌前股東所持股份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的`申請進行審核,并報協會備案。
(三)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指導和督促甲方真實、及時地進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權對甲方披露信息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乙方可對甲方擬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提出合理性懷疑,并對相關事項進行專項調查。
(五)甲方未能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
2、暫停解除其股東股份的限售登記;
3、向協會報告。
第七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試點辦法》、《推薦掛牌規則》、《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依據《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向協會推薦甲方股份掛牌報價并進行備案。
(三)對甲方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了解《試點辦法》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
(四)代理甲方及時辦理新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凍結手續,辦理離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記公司股份的解凍手續。
(五)乙方及其專職信息披露人員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六)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丙方,并將主辦報價券商業務轉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其在本協議中對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移至丙方,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
第九條丙方享有在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承接其主辦報價券商業務的權利,并履行以下義務:
(一)做好業務轉移的準備工作;
(二)按照協會規定程序承接乙方主辦報價券商業務;
(三)完成業務轉移后,與甲方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作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并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五章費用
第十條甲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一)委托備案費()元;
(二)乙方代收的備案費()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務費()元/年。
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為()。
第十一條甲方股份終止掛牌報價的,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第六章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甲方、乙方應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約定其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重新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
重新簽訂的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應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本協議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簽訂,如因相關規則進行修訂或頒布實施新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而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布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內容相抵觸,本協議與之相抵觸的有關條款自動變更,以修訂或新頒布后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相關內容為準,其他條款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第十四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解除:
(一)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決定不予備案的;
(二)甲方股份終止報價轉讓的。
第七章免責條款
第十五條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一方損失,其他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發生不可抗力時,三方均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第八章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本協議項下產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一)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本協議規定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或存在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三方應當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協會各一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