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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試行本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內容
1、委托方希望獲得咨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而咨詢方愿意提供此項服務。
2、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_________。
3、技術咨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4、技術咨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5、技術咨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咨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范和圖片等。咨詢方應免費通報委托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托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委托方應向咨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咨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給予咨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托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系。
2、委托方應協助咨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咨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詢方能進入委托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咨詢方負擔。
3、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咨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咨詢方應對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4、咨詢方應根據咨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咨詢技術咨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5、咨詢方應協助委托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咨詢方國家的簽證并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托方負擔。咨詢方應為委托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第三條價格與支付
1、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本合同總價包括咨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咨詢方在其本國和委托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托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范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委托方向咨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咨詢方的帳戶上。
4、對咨詢方提供的服務,委托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第四條保密
1、由委托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復制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咨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咨詢方。
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五條保證
1、咨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咨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咨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2、如果咨詢方在其控制的范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托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咨詢方,并給咨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咨詢方在委托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咨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3、咨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咨詢服務經委托方最后驗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項支付后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六條轉讓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托方或是咨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七條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如果由于咨詢方的責任,技術咨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咨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遲延罰金:
(1)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2)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3)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周按一周計。
2、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詢方交付技術咨詢報告的義務。
3、對咨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托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響其采取其它補救措施:
(2)無法使技術咨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咨詢方應退還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4、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響其采取其它補救措施:
(1)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3)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八條仲裁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后_____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準,各方應立即將批準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5、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雙方之間的聯系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后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7、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_____份。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試行本篇二
3.4附錄:
附錄a:委托工程咨詢服務范圍;
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3.5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鑒于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咨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咨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范圍內的咨詢服務。
五、鑒于工程咨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咨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咨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試行本篇三
電話:_________手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系認證的證券投資咨詢專業機構,在證券投資咨詢方面具有專業優勢。
2.乙方系個人投資者,需要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專業咨詢和指導。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有償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服務范圍甲方就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基金及債券等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分析意見及投資建議。
第二條 服務提供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詢服務的方式為_________。
第三條 服務項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項目為_________。
第四條 服務費用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的服務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時全額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服務期約定協議約定服務期為_________個月,自甲方向乙方開始首次操作建議時起計。
甲方:
乙方:
時間: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試行本篇四
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
第二條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咨詢業務范圍:
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第三條咨詢人、委托人的義務
咨詢人的義務
1.向委托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咨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款第4項、第五條第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后,咨詢人應組織人員編寫有關資料,主動征詢委托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咨詢工作順利進行。
4.咨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咨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第四條咨詢人、委托人的權利
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咨詢人、委托人的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咨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咨詢成果文件算書、結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咨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咨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規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咨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咨詢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委托人交付咨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咨詢費的千分之二。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雙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咨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第九條其他約定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試行本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詢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客戶委托工程咨詢單位提供(列委托服務內容)咨詢服務,并已接受工程咨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1、委托函或中標函;
2、工程咨詢服務協議通用條件;
3、工程咨詢服務協議專用條件;
4、附則,即
附則a-委托工程咨詢服務范圍;
附則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
附則c-報酬和支付;
5、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鑒于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咨詢單位各項支付,工程咨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附則a中議定范圍內的咨詢服務。
五、鑒于工程咨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咨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咨詢單位支付本協議約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試行本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咨詢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使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托書以及建筑安裝工程的建筑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筑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咨詢費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__元。
第四條 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罰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50%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罰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甲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別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門、建行____等單位各一份。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試行本篇七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內派遣____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____天的技術咨詢服務,派出技術咨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并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咨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咨詢報告初稿,并在離開中國后一個月內提出正式咨詢報告一式_________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并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時間為_________個日歷日(包括_________個旅途日和_________個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后,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咨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范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
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并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_________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3天內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a._________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復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咨詢服務并提交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_________天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郵寄正式技術咨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需經中國政府批準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中國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試行本篇八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中國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國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_________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咨詢服務,派出技術咨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并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咨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咨詢報告初稿,并在離開中國后一個月內提出正式咨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并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歷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后,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_________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咨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范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并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3天內通過北京________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________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復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咨詢服務并提交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天通過北京________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________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________正式技術咨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需經中國政府批準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國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中國_______公司________國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試行本篇九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
合同
。第一條工程情況概述
工程名稱:-----基礎工程結算
工程地點:重慶市----組團
結構類型:鋼筋砼框架剪力墻結構
第二條委托范圍及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對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基礎工程結算。
服務類別:結算審核
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審核確定后執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項目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后報甲方,根據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
3、對數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審核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濟指標分表。
第三條審核時間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為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審核時間順延,如對數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第四條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的審核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資料,包括承發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審核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業務、出具審核報告,分專業并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并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一經發現,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特別規定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審核初稿經甲方認可后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對數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乙方參加人員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審核報告后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審核,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為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第七條審核收費
本結算審核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為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為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為: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____1.0‰;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審定金額)____2.0%。
甲方于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正式審核報告后十四天內支付審核造價部分咨詢費的70%,余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后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審核減額低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內,則余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后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審核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咨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試行本篇十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
2、服務類別: 。
二、本合同的措辭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 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 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