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一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在恩施市火站小區新建私人住宅一幢,每層面積240㎡,建筑面積約為1200㎡,工程造價約為49.8萬元,該工程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1、名稱:私人住宅樓
2、地點:恩施火車站還建小區
3、結構:框架結構,建筑面積約為1200㎡。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主體工程:
1、1至5層做四周墻體,室內墻面水泥砂漿抹面后搓光,保證能直接做仿瓷等涂料,地面水泥砂漿打搓,室外正面貼墻面磚,后面水泥砂漿抹光。
2、地面工程,室外做散水坡、臺階。
3、施工范圍內的建筑垃圾清除并上車。
4、乙方自備機械設備,模板釘子、鐵絲、跳板,外圍腳手架甲方負責。
5、層頂坡屋面按照設計圖紙設工。
1、1至5層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5元包干,做坡屋面,坡面按1.5層計算,4至5層按照居家施工每平方米145元包工。
從20xx年3月1日開工至20xx年7月31日竣工,工期為150天,乙方不得延誤工期,若因甲方材料原因造成停工,或天氣影響工期順延。
1、安全設施(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用品,由乙方負責,凡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施工管理,禁止工人酒后施工,穿拖鞋施工,施工人員必須帶安全帽,在外墻施工和開吊機的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繩,若發現操作人員違規,由甲方責令乙方清退該工作人員。
3、施工期間安全第一,工程保險由甲方購買,甲方有權監督施工安全。
1、乙方必須保證質量,嚴格按照圖紙施工,如經檢驗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賠償和返工,所有工時,材料均由乙方負責,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協商后施工。
乙方每倒一層現繞板后,甲方支付給乙方2萬元,余下的在房屋驗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
1、甲方負責施工中的用水用電,做好施工現場及周圍協調工作,對需要變更的項目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否則因返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整齊,不得浪費材料,管理好施工人員不得帶走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若發現類似情況,由甲方進行經濟處罰,視情節發現一次處罰200元至500元。
3、因乙方造成返工,返工材料和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為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甲方雙方應相互尊重,互相理解,現發問題及時糾正,若有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模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1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采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采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xx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2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采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準: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準后,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后,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后1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后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xx行,并將副本送乙方。xx行審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xx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xx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后2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xx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誠信、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商品房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項目地點:
該工程項目地點位于桂林市瓦窯西路二巷4號“萬福莊園”。
二、建筑面積:
工程項目總建筑面積約30000平方米,建筑層數13層(含地下室兩層)。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內容:
土建及水電(未含消防、基坑工程、地質處理、墊層、道路等)。
五、結算方式:
2、水電工程按廣西水電定額結算后下浮8%;
4、外墻裝修材料由甲方選定并指定價格,雙方確認進行結算;
5、鋼材按甲方指定的廠家、價格按市場同等價格。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四
工程地點:______
各種管線的預埋(包括給排水管的預埋、各消防水管的預埋、各線路管的預埋),各種管線的安裝(包括給排水管安裝、各消防水管安裝、各線路管的安裝),各種電燈、插座、配電箱、消火栓的安裝,施工現場各臨時用電用水的管線安裝。并自行提供工具和輔材。
工程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工作,以建筑面積(以《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量清單計價定額》計算規則計算的面積)為承包工程單位計價基礎,按元每平方米進行計價。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天
乙方的施工內容必須達到國家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有關條款所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甲方在乙方開工前進行某項作業技術交底的要求。
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若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達不到《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有關條款所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及甲方所進行的作業技術交底要求,則必須立即返工,直到達標為止。返工所產生的人工、材料、機械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因返工所造成的不良影響、耽誤工期等,甲方根據損失的大小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本工程主體結構每建完一層支付工程款的70%,其余工程款在主體結構以及合同承包范圍內的工程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應在簽訂本分包合同時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元。其退還時間為主體結構第一層以下工程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安全施工與檢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遵守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凡乙方在本工程所發生的一切傷、亡、病、殘等大小事故所產生的費用在5000元以內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含第三者責任),5000元以上部分由甲方負責(包括法律和經濟責任)。
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本工程保修期為年。
1、違約
1.1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有權停止工程的正常施工;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1.2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2)如因乙方的施工工期不能滿足甲方施工需要,就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協議,乙方不得有異議并立即撤出施工現場,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4)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資,給甲方造成了不良影響,甲方將以經濟手段處罰乙方,甲方可以將乙方剩余的工程款直接支付與在乙方隊伍中施工作業的民工。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領導和管理,遵守本工程項目部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若有違反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2、乙方所有人員必須遵守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和建設單位的一切制度和紀律,若有違反,由有關單位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后有效,產生同等法律效力。結清賬務后本協議自行失效。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五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因甲方需對新設供熱所的辦公場所進行基本的裝飾裝修,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由乙方負責完成該工程,為了明確責任,確保施工的安全、質量和進度,特訂立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內容:部分區域進行裝飾裝修。
二、工程結算價及付款方式:按照《20年太原市修繕安裝工程預算定額》與《20年山西省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不計取其他費用,只取8%的稅金和管理費,現場簽證以實結算,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期限:從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10日。如乙方未按期完工,推遲一天扣除工程款1000元。
四、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驗收:工程全部竣工后,由甲方組織進行驗收,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
七、施工安全: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在施工中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本合同未明確之處,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六
乙方(承包方):
該工程為民房住宅一棟,為明確雙方權利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
合同
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簽字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工程名稱:住宅平房一棟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概況:該住宅毛石基礎、地圈梁、紅磚結構、鋼筋混凝土現澆面,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四條: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人工費、設備費、模板租賃費、腳手架、工具、用具安全費以及主體工程所需一切建筑材料費,均有承包方自構,甲方把關材料質量。
第五條:工程施工依據:以甲方提供圖紙及施工
說明書
為依據進行施工。如需要變更的雙方協商。第六條:承包金額: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共平方,共計 元,竣工決算按實際建筑面積結算。
第七條:付款方式:基礎工程完成付給人民幣完成付給人民幣 元,內外墻抹灰完成付給人民幣 元,余款工程全部竣工后一次性結清該款。
第八條:施工工期為天,自年 月 日止。如有不可抗拒的天氣變化造成停工,工程雙方協商順延。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一) 甲方有權監督所用的工程材料,劣質材料不得使用。
(二)工程質量監督有甲方指定人員,發現質量問題及時提出。
(三)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執行,付款到位,否則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一)乙方有權自主組織精干施工人員對工程質量嚴格要求,按圖紙及施工說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過關。
(二)在施工期間確保安全,不得違章做業,如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工程竣工后由甲乙雙方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驗收落實好雙方的權利與責任,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承擔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 ? ? ?乙方(公章):_________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七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誠信、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商品房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項目地點:
該工程項目地點位于桂林市瓦窯西路二巷4號萬福莊園。
二、建筑面積:
工程項目總建筑面積約30000平方米,建筑層數13層(含地下室兩層)。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內容:
土建及水電(未含消防、基坑工程、地質處理、墊層、道路等)。
五、結算方式:
2、水電工程按20xx年廣西水電定額結算后下浮8%;
4、外墻裝修材料由甲方選定并指定價格,雙方確認進行結算;
5、鋼材按甲方指定的廠家、價格按市場同等價格。
六、工期:
本工程項目施工工期為500天(含節假日兩天)交付給甲方使用。
七、發包條件: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付給甲方伍拾萬元執行保證金。
2、乙方支付500萬元(含50萬元執行保證金)給甲方作為該項目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此款不計利息,支付時間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乙方支付到甲方帳戶,如此款未按時到甲方帳戶,此合同作廢。乙方支付的伍拾萬合同執行保證金不予退回給乙方,歸甲方所有。乙方匯給甲方的本項目前期費用及保證金,待本工程主體00以上,建至六層時全部付清給乙方。
八、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甲方用甲方開發的本項目(萬福莊園作擔保)。
九、本項目甲方約在20xx年 月底交付乙方施工,特殊情況雙方友好協調,開工時間順延。
十、如果乙方交付給甲方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按規定的開工時間未能開工,在超過一個月后,甲方按3%的利息支付給乙方。
十一、當乙方完成00以上兩層封頂,按工程量的80%付給乙方,以后的付款方式每完成3層工程量付80%給乙方,直到封頂。進入工程裝修并完成裝修付給裝修工程的80%給乙方。之后的工程款,待整個工程完畢達到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時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0%給乙方,余款結算扣除3%保修金外,十個月內全部付清(保修金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甲方付給乙方的.工程款,要由乙方提供該工程項目與民工簽訂的民工勞務輸出合同費用,便于每次撥付工程款時按比例由乙方領取支付給民工,確保民工勞動費用。
十三、本合同只對合同乙方簽訂人負責。
十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乙方付給甲方伍拾萬元人民幣作本合同的執行保證金。保證金到甲方帳戶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另行發包給他人。但如果乙方未將本合同執行保證金3個工作日內付到甲方帳戶,則視為乙方放棄本項目。本合同作廢。
十五、本合同條款與施工合同有沖突的,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八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北京市朝陽區北京公寓會所工程。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依我國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工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和內容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部位及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部位及內容如下,乙方應按下列工程部位及內容組織設計和施工。
1、將該會所外墻干掛石材的防水打膠、玻璃打膠及打蠟工程。
2、屋面部分石材的干掛工程。
具體見后附報價單。
甲方負責的內容如下:
1、甲方負責免費提供電接口及施工水電。
2、甲方不提供施工人員的吃、住宿場所。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九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通用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采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采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______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采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準: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準后,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后,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后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______行,并將副本送乙方。______行審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______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______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
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______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十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淅化市新生鎮服裝工業園標準廠房二期工程建設達成以下協議:
1、工程名稱:
2、建設內容:兩層綜合樓一棟、園區內原鋼結構廠房剩余工程、配電室、泵房、傳達室(含土建、水電、安裝、消防等工程)。
3、工程造價:兩層綜合樓按照1100元/平方米結算,園區內原鋼結構廠房剩余工程按照490萬元造價結算,配電室、泵房、傳達室按總計價30萬元結算。工程暫定造價718萬元(最終以實際工程量結算)。
4、其他說明:給排水工程,甲方負責購買管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免費給予施工安裝。
5、工程地點:淅化市新生鎮服裝工業園。
6、工期:110日歷天。開工日期:以開工通知書為準。
7、質量標準:合格。
8、協議簽訂地點:甲方辦公室。
1、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建設園區二層綜合樓、園區內原鋼結構廠房剩余工程、配電室、泵房、傳達室(含土建、水電、安裝、消防等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甲方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指揮、督促乙方加強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報送生產、經營各項報表資料。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進行全面監管。主要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安全防護、計量檢測、文明施工、工程資料、工人生活等,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具體施工過程,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督促落實與驗收。在乙方不按照合同及圖紙約定的條件規范履行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支相關費用。
3、甲方應組織乙方有關人員參加圖紙會審,向乙方提供四套施工圖紙用于施工,并審定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及審計乙方每月相關財務報表。
4、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考核乙方完成承包情況。如發現乙方不能按規定履行有關協議內容或存在不能履行的趨勢,乙方無法提供相應保障措施的,甲方有權與乙方終止本協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甲方負責聘請有相應監理資質的單位對該工程進行監理。
6、甲方負責協調施工場周圍的治安維護等工作。
7、因甲方或監理方不能及時給出變更指令,確認、批準或其他應由甲方負責的工作未能及時到位而導致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出具索賠申請,甲方應于收到書面申請后28日內給出明確答復,否則視同同意乙方提出的索賠申請。
8、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1、乙方自備與工程有關的標注圖集及施工所需的各種測量儀器,及時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施工方案并報送甲方。乙方應及時組織施工隊伍,按批準后的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并及時明確各類人員職責,做到持證上崗。
2、乙方應嚴格按照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施工規范、規程及有關技術要求組織施工,并按標準和規范自檢工程質量,確保工程符合甲方質量標準且按期竣工。自覺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如因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或罰款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圖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供無關人員參閱。未經設計部門或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圖紙,否則發生的費用及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且延誤工期不得順延。
3、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提交施工作業進度計劃表、規定區域內的施工平面布臵圖,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及工程事故報告等相關文件。工程施工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及監理規范執行,工程資料必須真實、齊全、有效。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及監理單位提供完整資料(含竣工圖)3份。
4、乙方應建立規范的財務核算制度,建立健全財務帳簿。乙方在該工程上與外部的經濟來往款項未經甲方書面批準,不得以甲方的名義與他方簽訂協議。
5、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工人工資,及時結清設備租賃款等往來款項。乙方應以正規工資表形式(民工手簽或指印簽)發放工人工資并及時上報甲方。如乙方不能及時發放工人工資、材料款、設備租賃款,甲方有權自乙方工程款中扣支。乙方有義務確保不因拖欠工人工資、材料款導致其利益關系人到建設單位或政府部門上訪、鬧事的情況。如出現因拖欠工人工資及其他情況的上訪鬧事現象,每發現一起罰款壹萬元。
6、乙方應嚴格執行iso9001質量體系標準、iso4001a環境體系標準及iso1800安全管理體系標準,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甲方上級部門指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文件,并向甲方提供完整資料。
7、乙方應嚴格遵守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及地方相關要求與規定,妥善做好安全防護工作,自覺接受甲方及政府安全監督主管部門的監管與檢查。乙方應配備專業安全人員負責施工安全,杜絕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規程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返工、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
8、乙方應服從甲方工程項目經理部的指揮與施工安排,如因擅自行動造成重大后果的,甲方有權處罰,由此引起的所有損失與費用由乙方承擔。因工程項目重大,乙方應嚴格按作業進度施工,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無故拖延工期或停工、經過甲方通知后無改進措施、停工超過三天的,或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及其承諾,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出本工程,乙方應承擔所有債務,前期所有投入歸甲方所有。
9、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毀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10、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正規發票,否則甲方(稅金承擔方)有權拒絕付款。
11、乙方在承包期間訂立的任何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
12、乙方須對進入現場施工的相關材料、設備辦理相關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進場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保管,如出現遺失或損壞與甲方無關。
13、乙方派駐工地現場代表為李子俊同志,該同志代表乙方行使本協議權利、義務與責任。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其現場代表及主要管理人員,否則按違約處理。乙方如需更換工地現場代表,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派駐新代表行使前任職權。
1、協議工期:110日歷天。
2、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或遇有不可抗力原因,經甲方同意后工期可相應順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不得順延。
1、質量檢查與驗收:
(1)乙方應嚴格按照工程承包范圍有關的質量驗收規范、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案組織施工與驗收工程質量。
(2)乙方應遵守每道施工工序的檢查與驗收質量規范。隱蔽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應先由乙方自檢合格后再書面通知甲方、監理單位,待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下一步施工。
2、安全施工: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淅化建筑施工現場管理標準和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乙方應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責任與損失。
(2)乙方在施工中應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自行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品及設施。嚴格執行甲方對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方面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施工。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合理調度各分項工程,不得出現打架斗毆事件,發現每一起罰款伍仟元。如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在1小時內通知甲方,發現隱瞞不報的,則按地方法規及甲方內部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刑事與民事后果。
(3)甲方對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整改或要求施工方停工整頓。施工方拒不整改的,發現一起罰款叁萬元(自應付工程款中扣除)。
(4)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齊,現場整潔。
合同簽訂后,甲方4月份支付乙方工程款100萬元,5月份支付乙方工程款100萬元,6月份支付乙方工程款100萬元,7月份支付乙工程款60萬元,余款于________年內分4次付清。
甲、乙雙方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即淅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本工程帳務結清,保修期滿后截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十一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所處位置:江孜縣上海東(建筑面積約42平方米,合同價款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標的物建設工期為________年4月13日至________年5月26日;值班室建設費用為1600.00元/平方米;承包方式為全包方式。
第二條甲方提出房屋建設基本布局、大致框架及尺寸,乙方須基于誠信及職業道德為甲方設計詳細的房屋結構圖紙并負責技術及安全審核。乙方的最終設計圖紙經甲方同意后方能開工建設。
第三條值班室主體結構為框架結構,乙方在建設過程中使用的所有施工材料需達到民用住房建設質量要求,所有材料的使用、材料架構符合行業通常慣例,同時,乙方建設行為嚴格落實建設民用住房的安全性、耐用性及方便性的條件。
第四條值班室所有鋪設瓷磚之處,應達到平整等美觀性要求。該類工程的質量保質期為二年,該期間內脫落率及斷裂率不得超過面積的1%。超過約定面積時,乙方須無償負責將損壞部分修繕完整;若甲方因該脫落或斷裂遭受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乙方若不及時返工,甲方可以扣除乙方的質量保證金。
第五條墻面的平整度須達到行業標準和積極性行業慣例;標的物管線等隱蔽工程的鋪設須符合安全、方便的要求,如電話、網線及電路線等應分開走管,電路線應與電視線等保持一定技術性距離。
第六條需要使用混凝土的工程中,混凝土應機器攪拌;頂層鋪設保溫層、澆注現澆,同時須做好房屋的防水及雨水排放工程。
第七條值班室施工建設費的支付:完成工程建設,甲方預扣工程總費用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外一次性支付工程款,二年后乙方施工達到本合同各項條款時,甲方將質保金全部支付乙方。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乙方施工可以隨時檢查及現場監督,對不當行為可以制止。
2.在不影響乙方工期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變更施工圖紙。
3.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水電,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4.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各建設行為及建設用料均符合相關行業標準及積極性行業慣例并保證誠信;若工程質量不符合本協議要求或相關行業標準,乙方應無償返工且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2.乙方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時完成建設任務;逾期須承擔100.00元/日的違約金并應承擔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損失。乙方不得將工程的施工建設轉包。
3.乙方自備符合行業要求的施工工具及相關房屋建設工程所需器械,同時乙方保證所有施工人員均為具有施工資質的相應技術人員。
4.乙方自負己方人員及相應物品的安全責任,乙方人員出現的意外、傷亡等人身損害以及財產損失自負其責,甲方對此不負責任。
5.乙方因施工不當或未盡相應注意義務給他人人身或財產帶來損害時,應負相應損害賠償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安全標準或客觀上無法實現的施工要求有權拒絕。
第十條甲方逾期支付施工費用時,應向乙方支付100.00元/日的滯納金;乙方建設中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或建設工程不符合行業標準及積極性行業慣例時,應承擔1000.00元的違約金,并應承擔相應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自定,可報送所需部門。
甲方:乙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身份證號:負責人身份證號: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十二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總日歷工作天數:_________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
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
自覺遵守及有關規章制度;
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必須,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
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2)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采用第
(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6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2)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事故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過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_________。
19.2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
19.3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
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
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
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
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租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發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
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_________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
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應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并送備案后生效。
35.補充條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工程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簽字):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十三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經協商一致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4.裝修工程為2年;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1年。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質量保修金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________%;
甲方在質量保修期滿后天內,將剩余保修金返還乙方。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雙方共同簽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十四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
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
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
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
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
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
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
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
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
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
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
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
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
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
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
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
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
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
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
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
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
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
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
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
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
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
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
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
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
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
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
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
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
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
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
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
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
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
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
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
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
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
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
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
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
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
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
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
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
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
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
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
建設承包合同書篇十五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桂林廣元電力建設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
第一章 一般條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原電力部頒發的《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以下簡稱甲方)和桂林廣元電力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來源: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及建設規模:
5、工程性質:
6、承包范圍:
乙方的承包范圍:
二、竣工日期:
三、質量等級:以國家或行業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程、規范和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標準為依據,要求交工驗收分項工程質量合格率為100%,工程優良率90%以上,工程項目符合達標投產要求。
四、安全目標:不發生人身重傷以上死亡事故;不發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電網一類障礙;不發生有責任的一般電網、設備事故;不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不發生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不發生一般火災事故;不發生重大職業衛生傷害事故;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不發生惡性誤操作事故;不發生人員責任事故;不發生因違反調度紀律而造成的事故、不發生因施工引起的環境破壞和污染事故。
五、承包方式: 按中標綜合單價承包,工程量的計算以設計圖紙的要求,甲方、設計方共同認可的工程量,及經甲方認可的實際竣工圖所載工程量為依據。
六、合同價款:
1、本合同實行綜合單價承包,包工包料。
2、綜合單價和合價包括了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措施費(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間接費、利潤、稅金、材料價差、風險及政策性文件規定計列的費用等。
3、綜合單價和合價已考慮工程建設期間物價變化和政策性調整等風險系數,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場變化及政策性變化而變動。除本合同第十四條所列特殊情況外,上述承包合同價款不作調整。
4、設計修改或簽證增加工程項目,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按投標報價,包括讓利幅度確定變更價款)。
5、工程結算時,拆除工程費按廣西電網公司下發的桂電財[20__]138號文件執行。
6、甲供材料稅金按實際支出進行結算。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
本合同協議條款;合同附件;中標通知書;招投標文件;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工程圖紙;標準、規范、技術要求;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廣西電網公司《電網基建工程實施計劃(或調整計劃)表》;甲方編制的《電網工程施工管理規定》(c版)、《變電所改擴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a版)》、《電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管理辦法》(a版),《安全責任書》及國家、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廣西電網公司和甲方頒發的有關規定等。
二、合同文件使用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本合同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以漢字普通話解釋、說明。
施工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按簽訂合同時國家的現行有關法規、規范、規程和標準執行。
第三條 圖紙
一、甲方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叁份完整的施工圖,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應做好圖紙保密工作,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工程的圖紙、技術規程和其他文件等應用于其他地方或傳播給第三者。
二、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未答復,按第六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四、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根據實際情況按第十九條處理。
第二章 雙方責任
第四條 甲方代表
甲方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或委托代理人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派駐人員:
第五條 乙方代表
乙方委派駐施工現場代表,按照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和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乙方派駐人員:
第六條 甲方工作
一、甲方在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在開工前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2、 協調施工現場的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并配合乙方分階段停電改接入工作,
避免乙方人為窩工。
3、按施工進度撥付工程款,保證工程連續施工所需的資金。乙方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更改。
4、按施工進度及時向乙方供應設備及主材(應由甲方提供的)。
5、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及支付有關費用,雙方約定為:甲方負責有關協調工作,乙方負責處理施工中的保護工作,保護要達到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確認后,費用由甲方支付。但如屬乙方在標書遞交之前已經通知或應該知道的必須保護工作,應在合同價中反映,甲方不再另付。
6、有權監督檢查施工安全質量,對影響施工安全質量的行為有權制止,對嚴重影響施工安全質量行為有權令其停工;審查乙方的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對乙方施工完畢的工程項目進行驗收簽證,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條件。
7、參加人身死亡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機械、火災事故以及重大交通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七條 乙方工作
一、乙方在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甲方將本合同電子版本草稿發給乙方后,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在甲方回復后10個工作日內簽署、復印、蓋章完交回甲方。
2、成立符合要求的施工項目管理機構并按有關規定開展工作,機構總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要常駐現場,其中項目經理每月在現場的時間不應少于10天。
3、開工前編制完成施工組織方案或施工方案并報甲方審批,開工后按甲方批準的方案進行施工,每月按工程實際進度向甲方提供月工程進度計劃。
如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安全事故,乙方應及時負責向甲方提供事故報告。每月需及時按要求填報工程施工安全環境月報表。
4、對施工現場的交通、噪聲、環境、固體廢物、水體等進行管理,乙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并辦理有關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與甲方訂立安全生產責任書,全權負責所承接工程的相關安全責任。若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工程事故,乙方應及時負責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事故報告。
6、按達標投產的要求,根據的工程規模、標準、施工圖設計要求組織材料的供應和工程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建設任務,并做好隨時接受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的準備工作。
7、從工程開工之日起,直至頒發整個工程或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移交證書之日止:(1)乙方應對工程設備材料等負有保管維護的完全責任;(2)負責對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的看護工作,如有損壞并承擔修復費用。
8、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9、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電網公司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10、施工場地交通和噪音、環保等管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并辦理有關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安全、質量、工期和成本等方面的影響,乙方應以書面報告及時告知甲方。如果乙方知道造成影響后14天內沒有書面告知甲方,則視為乙方認為此影響不會在安全、質量、工期和成本等方面造成變動。
14、根據的工程規模、標準、施工圖設計要求組織材料的供應和工程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建設任務,并做好隨時接受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的準備工作。
15、開工之日起,直至頒發整個工程或單位工程的移交責任書之日起:(1)乙方應對工程設備材料等負有保管維護的完全責任;(2)負責對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的維護、保養工作,并承擔修復費用。乙方不得借故拖延修復。
16、乙方在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10天以前向甲方提供用電子表格(excel)填寫的完工工程竣工資產移交清單。
17、在工程竣工驗收投產后,30天內編制完整的工程價款結算書,報甲方審核并辦理結算手續。
18、完成上述工作外,還將按《電網工程施工管理規定》(甲方編制的最新版本)中的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三章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八條 開工報審、施工組織設計
一、乙方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14天內或開工前5天向甲方提交工程開工申請、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二、甲方應于收到后5天內批復。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開工通知后,應在計劃開工時間內開工,并按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
四、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工期、質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要求:
1、工期保證措施:針對工程特點確保按時竣工的措施,分析可能影響工期的主要因素,提出解決問題的組織、技術措施。
2、質量保證措施:按質保體系保證工程質量,達到規定的指標。針對工程特點,預計本工程質量的薄弱環節及預防措施。
3、安全保障措施:具有工程項目完整的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措施。本工程擬達到的安全分解目標。預計本工程安全的薄弱環節及預防措施。工程跨越的安全施工措施。
第九條 延期開工
一、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開工通批復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工,并按進度計劃進行施工。
二、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的同意后可延期開工。竣工日期是否延期,乙方應另行向甲方提交申請報告,甲方視情況決定。
第十條 暫停施工
一、甲方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實施甲方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二、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
三、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
1、遭受不可抗力因素;
2、工程計劃重大調整;
3、地下障礙如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考古研究價值物品;
經甲方書面批準暫停施工,工期相應順延工期,費用支出雙方協商處理。
四、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停工,乙方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工期不能順延。
第十一條 工期延誤
一、 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重大設計變更,并引起工程量增加;
2、合同約定的或經甲方書面蓋章同意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二、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乙方收到報告5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三、非前述兩款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補償甲方損失。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工程合同價的萬分之二(每日)計算違約金,誤期時間從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工程完工向甲方移交竣工報告,并獲得批準日期之間的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扣罰違約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20%。甲方可以從應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此項違約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項違約金。此項違約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應完成工程的責任或協議約定的其他責任。
第四章 質量檢查
第十二條 質量檢查和返工
一、乙方應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標準、設計要求和甲方編制的電網工程施工管理有關規定(最新版本)中對工程質量目標和質量管理的要求和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監理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若是甲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費用支出,由甲方承擔。
二、以上檢查檢驗雙方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和甲方及上級部門編制的有關標準。
三、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質量等級:以國家頒發的現行的施工及驗收規程、規范和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標準為依據,要求交工驗收單位工程質量合格率為100%;工程優良率90%以上,如果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請雙方認可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
第十三條 工程質量
一、土建工程完成后,乙方經自檢合格,應提前3日向甲方申請中間驗收,中間驗收由甲方組織或甲方委托監理組織,乙方積極配合。
二、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五天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三、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乙方自檢合格通知監理驗收后,在24小時內監理未進行驗收的或監理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的應報告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四、無論甲方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支出。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五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合同價款按合同約定的中標綜合單價承包。除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進行合同總價調整外,其它一律不作調整:
一、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設計修改增減工程量(合同價款調整方式按第一條第六款規定)。
三、有完備手續的簽證單或甲方書面蓋章認可的其他特殊情況。
按合同約定的中標綜合單價承包,工程量以設計圖紙的要求,經監理、甲方認可的簽證,實際竣工圖三者為計算依據。設計修改的通知單、實際完成的竣工圖,簽證單以及其他結算依據都應有完備的簽字蓋章手續,否則不予結算。
設計變更涉及到標外內容,必須經設計、甲方、乙方三方共同簽字認可,且簽字的時間間隔不應超過15個工作日,方允許結算,否則不予認可,如設計修改、簽證內容包含在綜合單價內則不予以調整,結算時仍按照廣西電網公司要求執行的文件和相關規定,對應具體時間段套取相應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等。但若該部分內容超過本項目概算中對應部分金額的5%,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審計部、計劃部、財務部審核后,由甲方向原審批單位報批并經過批準后方能施工,未經批準而擅自施工的,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工程設計變更確定后的14個工作日內,如乙方未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則發包人可以認為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不予支付,在工程結算時不予增加。重大工程變更涉及工程價款變更報告和確認的時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預付款:
1、簽訂合同后,工程開工前7-14天內,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按中標價50%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
2、工程預付款僅用于乙方支付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準備、進場準備及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用,如乙方濫用此款,甲方有權在其它工程中拒付工程預付款。
3、在乙方完成工程量累計達到合同總價50%后,開始抵扣預付款,甲方從支付工程進度款中按比例逐次扣除。
二、工程進度款:
1、在乙方完成工程量累計達到合同總價的50%后,乙方按甲方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進度,編制“付款申請書和工程款結算表”提交甲方,經甲方審核后,根據工程實際進度,扣除工程預付款后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必須開具合法稅務發票。工程進度款支付不得超過合同價款80%。
三、工程結算款:
1、工程竣工投產后30天內,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結算資料,經甲方審核批準后,乙方必須按檔案管理要求將工程資料移交甲方檔案室,根據檔案室出示的移交清單辦理工程款結算。扣除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后,乙方開具工程結算款全額發票,甲方支付工程結算款的95%。
四、工程質保金:
待工程投運1年后,由乙方提出申請,經甲方運行使用部門審核,乙方提供資產安全運行使用證明后,甲方支付工程質保金。
第六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十六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一、甲方負責供應的設備、材料,由甲方聯系廠家供貨至甲方倉庫,乙方應及時領用和保管。甲方向乙方提供設備、材料的質量合格證明。在乙方辦理設備、材料的領取手續后,則由乙方承擔保管和使用責任。乙方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甲方設備、材料丟失、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施工使用物資前,要在現場進行開箱檢查。開箱檢查時,甲方派人參加并做好記錄,對于開箱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缺件(包括質量證明書、技術資料)、損壞件,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記錄資料,由甲方聯系供貨方要求其處理或補齊。對于開箱檢查后,發生的物資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負責補齊,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開箱檢驗完成后,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交開箱驗收記錄。
三、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在工程施工中如有剩余,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項目負責人或現場監理,由甲方統一回收。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理的,將在工程結算時按實際發生數乘以結算時的市場價格扣減。
第十七條 乙方采購材料
一、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乙方必須按照設計要求及國家有關標準、規定進行采購和使用合格材料,必須是經省級質量管理部門檢驗合格廠家或在廣西電網公司推薦的廠家內選擇,且經甲方認可后才能購買用于本項目。乙方應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乙方未按上述要求采購材料的,甲方可拒絕接收,由乙方重新采購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能順延。
三、項目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由乙方自備。
第十八條 其他
設計修改工程項目時,所需的設備、材料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執行,如需要購買該條款約定范圍外的設備、材料,其價格和購買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除此之外均應參照本合同有關條款執行。
第七章 設計變更
第十九條 設計變更
一、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定、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施工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和設計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申請。未經甲方批準的設計變更不得作為施工和結算的依據。
二、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送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按照甲方管理規定取得甲方有關部門甚至上級公司的批準。
三、設計變更內容:
1、工程量增減;
2、取消或增加某一項目;
3、改變某建筑物的結構形式;
4、改變某些建筑物的形狀、高程與位置;
5、其他變更。
四、由于甲方原因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由于乙方原因的設計變更,由乙方承擔費用,延誤的工期不能順延。
第八章 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條 竣工驗收
一、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經自檢符合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后向甲方申請竣工驗收, 在申請驗收前10日按廣西電網公司桂電財[20__]22號《關于基建工程竣工時必須移交設備等清單的通知》填報移交清單給甲方,并按甲方檔案管理的規定準備好工程移交資料。甲方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并確認工程達到驗收要求后, 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后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須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二、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進行驗收合格之日。
三、工程經工程檢查驗收合格,可按有關條款向生產運行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按甲方檔案管理的規定準備工程竣工資料移交甲方。乙方在辦理移交手續的同時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資產移交清單。乙方必須按檔案管理的規定全部移交工程竣工資料,甲方才將已審定的工程結算款支付給乙方(質保金除外)。
四、若乙方沒有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清單的,乙方按承包金額的1%補償甲方。乙方沒
有按時向甲方提供完工工程竣工資產移交清單的,乙方按承包金額的1% 補償甲方。
第二十一條 竣工結算
一、乙方在工程竣工投產后,10天內編制完整的工程價款結算書,報甲方審核批復并辦理結算手續。竣工投產30天內,乙方仍未報工程結算,甲方將根據工程情況單方面確定合同結算價款,乙方予以認可。
二、乙方應按甲方相關部門的審定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修訂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結算資料。
三、甲乙雙方的工程結算必須經甲方相關部門核準后,乙方在10日內,開具正規的發票,甲方支付工程結算款的95%。
四、工程竣工決算必須經過甲方審計部門審計,并執行甲方關于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的管理規定,最終結算金額以甲方或廣西電網公司審計部門竣工決算審計的審定金額為準。
第二十二條 保修
一、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二、保修范圍:乙方承建的全部工程內容。
三、本工程保修期按工程質量保修清單執行,保修期從甲方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5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責任方承擔。
四、質保金額:按結算價款的5%作為質保金,質保金在竣工結算中扣留。保修期滿一年后扣除工程質量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甲方在28天內將剩余質保金返還乙方。后續保修期內的維修費用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九章 爭議、違約
第二十三條 爭議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本著互惠互利原則,平等協商處理,亦可經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二十四條 違約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1、工期: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違約金按第十一條第三款約定計算違約金。
2、質量:乙方施工質量達不能合同約定質量等級要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低一個百分點按合同總價的0.1%補償甲方;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結算:除乙方客觀原因影響外,乙方應根據甲方有關規定(桂電建函[20__]1號《關于對施工單位工程結算實行月報計劃及完成情況考核管理的通知》及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填報結算資料并嚴格實施,否則將扣罰合同價款1%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如未按甲方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移交工程資料的,將扣罰合同價款1%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如因未及時移交造成工程資料遺漏和滅失的,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將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其它
(1)甲方將合同電子版本草稿發給乙方后,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3個工作日不回復視為同意,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就乙方意見答復。乙方在甲方答復后10個工作日內將合同簽署、復印、蓋章完交回甲方,若乙方沒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回甲方,則每延遲一日補償甲方200元。
(2)若乙方沒有在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前10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完工工程竣工資產移交清單的,乙方補償甲方20__元。竣工資料清單要求用電子表格(excel)填寫,不用電子表格(excel)填寫的乙方補償甲方20__元。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填完價格后交乙方,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找生產運行單位簽字蓋章完再交回甲方,不按時交回甲方,乙方按合同總價的0.5% 補償甲方。
(3)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投產后,30天內編制完整的工程價款結算書,報甲方審核并辦理結算手續。若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報送工程結算資料, 每延誤一天補償甲方合同總價的0.1%。但如果由于甲供材料的發票未到位,致使材料對賬單無法按時核對的,則乙方無需承擔本款所規定的責任。
(4) 乙方在接到甲方修改工程結算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修改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結算書,報甲方審核并辦理結算手續。若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報送工程結算書, 每延誤一天補償甲方合同總價的0.1%。
二、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在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五條 安全及文明施工
一、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電力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廣西電網公司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對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衛生健康等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按要求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嚴格現場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文明施工,督促施工現場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完善和規范安全防護設施。
3、乙方必須按安全目標要求,承擔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對現場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保證現場施工安全,要督促現場施工人員搞好安全文明施工,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具,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及障礙,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責任。同時造成甲方損失的,按《民法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和雙方約定的追加處罰。
4、乙方必須保證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嚴格遵守甲方有關施工安全文明管理規定,貫徹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制定出具體實施辦法。
二、乙方應按上述要求,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以及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的損失。
三、若工程順利建成投產并未發生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事故、工地火災以及其他人為事故、障礙,乙方在生產現場無違章行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運行二十四小時移交后十四天內并經甲方審核后返回給乙方。
第二十六條 工程分包
一、工程原則上不允許分包。若工程需要分包,乙方應征得甲方書面蓋章同意并嚴格按《廣西電網公司電力基建工程分包及聯營項目的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乙方分包部分工程,應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二、分包合同不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工程現場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第二十七條 工程停建和緩建
一、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為完成整個工程已進行或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等費用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三、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四、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在工程移交生產、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九條 合同份數
一、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二、副本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桂林廣元電力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建行桂林象山支行
賬號: 賬號: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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