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寫報告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國有資產管理報告會上區政府表態篇一
第一條為加強人民防空(以下簡稱人防)國有資產的管理,維護人防國有資產的合法權益,提高人防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人防國有資產是國防資產組成部分,是指人防主管部門及所屬單位占有、使用及管理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即指人防部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和管理的人防工程、指揮、通信、警報設備設施等兩大部分資產。包括中央、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人防建設投資形成的資產;按照中央、地方政府政策規定,籌集的人防建設資金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經法律確認專項用于人防建設的資產。人防國有資產的表現形式有: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支持。
第三條人防國有資產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人防工程、指揮、通信、警報設備設施等資產,由人防主管部門實行行業管理;人防部門及所屬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門,應有專門管理機構或人員負責人防國有資產的管理,向上級人防主管部門報告工作,同時接受本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四條人防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優化配置,充分發揮其效益。
第五條人防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負責組織產權登記、界定、變更、糾紛調處和資產的使用、設置、評估、統計報告和監督。
第六條人防國有資產的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損害。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能
第七條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是全國人防國有資產管理的專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人防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會同國有資產管理或財政部門,制定全國人防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辦法和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人防國有資產的形成、使用管理以及現狀和產權變更等情況的調查研究,監督和檢查。
(四)組織對人防系統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資產評估、資產統計等管理工作。
(五)會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人防國有資產的調撥、轉讓、變更、報損、報廢進行審批。
(六)領導、組織全國人防國有資產管理理論研究、業務培訓、日常管理。
(七)對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和報告工作。
(八)辦理與人防國有資產有關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防辦公室是本行政區域人防國有資產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防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章制度。
(二)依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制定本行政區域人防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人防國有資產的清查、登記、產權界定、資產評估、資產統計、資產帳卡的建立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四)會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人防國有資產的調撥、轉讓、變更、報損、報廢等辦理報批手續。
(五)負責對所轄人防單位和部門人防國有資產清查、登記進行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用于平戰結合開發利用資產的審批和實現其保值增值的考核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行政區域人防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參與設備采購、驗收入庫和基建竣工驗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八)向上級人防主管部門和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工作。
(九)負責辦理與人防國有資產相關的事宜。
第九條中央國家機關人防主管部門,參照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門的職責,管理產權屬于中央國家機關的人防國有資產。
第三章人防國有資產的分類
第十條人防國有資產按使用性質劃分為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人防經營性資產是指人防企業、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經營戰備工作任務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從事經營活動的資產,目的是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彌補事業發展經費的不足。人防非經營性資產是指人防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國家賦予的人民防空戰備工作任務和開展業務活動所占有使用的資產及未用于經營的人防工程等。
第十一條人防國有資產按資金來源劃分
(一)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撥款。
(二)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向社會籌集的人防建設資金。
(三)開發利用人防國有資產取得的人防平戰結合收入。
(四)人防主管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按照政策規定上交的收入。
(五)人防主管部門組織引進并掌握使用的人防建設資金。
(六)接受的捐贈資金。
(七)經法律確認屬于人防的其他資金。
第十二條人防國有資產按實物形態劃分
(一)各類已建人防工程、在建人防工程(包括口部管理房和偽裝房);結合城市新建小區和危房改造修建,交由人防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的防空地下室及其內部設備。
(二)指揮、通信、警報設施設備。
(三)施工機具、生產、運輸設備及工器具等。
(四)科研、試驗設備、儀器、儀表等。
(五)科研成果及其他無形資產。
(六)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
(七)人防工程口部管理房用地及其他各類權屬用地。
(八)辦公業務設備、用具和宣傳圖書資料等。
(九)無償劃撥及接受捐贈的實物。
(十)經法律確認屬于人防系統的其他物資、設施設備。
第四章人防國有資產產權登記
第十三條凡屬于本規定第三章規定形成的國有資產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應由占有、使用其資產的單位按規定到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發《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
人防部門管理的人防工程、指揮、通信、警報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實行行業管理,由人防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產權登記,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發《國有資產產權證》。
第十四條人防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占有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和注銷產權登記,同時實行產權登記年度檢驗制度。占有、使用人防國有資產的單位,要在認真清查年末資產存量的基礎上,填制年檢登記證。
新設立的單位,應在正式成立后三十日內,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單位分立、合并、改制、注銷,以及隸屬關系、單位名稱、住所、單位負責人等情況發生變化,審批機關批準后三十日內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變動或注銷產權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人防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主要內容為:
(一)單位名稱;
(二)住所;
(三)單位負責人;
(四)主管部門;
(五)單位人防資產總額;
(六)其他。
第十六條各級人防主管部門要妥善保管人防國有資產登記表,并建立健全人防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檔案,了解和掌握人防國有資產存量和增減變動情況。
國有資產管理報告會上區政府表態篇二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2019年,是我市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第一年,一年來,我局聚焦中央、省、市建立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管理情況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將推進落實向市人大報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大創制性改革,精心謀劃,主動作為,探索創新,狠抓落實。截止目前,全年既定目標任務已全部完成。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2019年報告工作目標及完成情況
工作目標:xxx。
完成情況:xxx。
二、推進落實報告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強學習研究,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中央、省和市關于向人大報告國有管理情況的文件精神,將推進落實向市人大報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列為我局的重點工作,充分認識建立政府向本級人大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建立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基本要求和關鍵環節,不斷增強推進這項工作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和政治自覺。
二是積極主動作為,建立工作制度。積極與市政府、市人大相關領導請示、匯報,搭建政府主導,財政牽頭、部門“橫向協作”的國有資產綜合報告工作制度,根據《中共x市委關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組織起草了《x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工作規則》,對工作機構、報告內容、工作流程和工作監督等作了明確規定,為我市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精心組織安排,確保首戰首勝。為完成好2019年報告工作,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下達了《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2019年國有資產報告工作的通知》,提請市政府召開了2019年報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部署會議,對2019年各類專項和綜合報告的總體目標、重點內容、報送時間和工作要求進行了專門部署,主動對接市國資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牽頭部門,研究、商討報告事宜,研究解決報告難點問題,把握報告重點,統一報告口徑,確保首次報告任務的圓滿完成。
四是層層壓實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在推進報告過程中,我局積極落實牽頭責任,加強部門協作和市縣聯動。按照市委“全市所有縣、區要在2019年建立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實現全覆蓋”的要求,市級層面,從組織推動國有資產報告工作、編制綜合報告和4個專項報告、做好日常性報告等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報告工作的重點任務,圍繞重點工作任務進一步明確了牽頭部門、和其他責任部門,厘清各部門、各單位職責分工,初步搭建起“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
縣級層面,將“建立本級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積極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列入各縣財政局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壓實責任,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國有資產報告工作在我市有序開展,順利推進。
五是加強數據分析,提高報告質量。完善統計口徑,夯實報告數據。切實加強報告有關數據審核分析,主動對接市國資委、自然資源局就報告內容、報告口徑、數據質量和注意事項等進行討論研究,從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管理和改革情況、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舉措等方面,全面客觀反映我市國有資產管理的情況。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建立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一項重大改革,是黨和國家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礎工作,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我局高度重視,堅決貫徹落實,通過近一年來的探索實踐,我市國有資產管理報告工作取得明顯進展,首次向全市人民報了一個國有資產的“明白賬”,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有利于切實摸清全市各類國有資產“家底”,有利于不斷提升各類國有資產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使各類國有資產在推動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更好地發揮作用。但在報告過程中也發現了不少矛盾和問題,具體表現在:
一是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的規范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由于今年是開展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的第一年,沒有統一的報告格式和編報指南,導致各牽頭報送的國有資產報告五花八門,口徑不統一,范圍不一致,部分國有資產報告重點不突出,范圍不完整,質量不高。
二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較多,職責體系亟待需要梳理清晰。根據國有資產報告工作口徑,相關國有資產的職責分散在財政、國資委、商務、交通、住建、原國土、農業、原林業、水利等多個部門,各個部門間存在職能交叉和邊界不清現象,機構改革新組建了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有自然資源的報告范圍、重點及家底情況還需進一步摸清;
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資產尚未納入報告范圍;
國有金融資產監管職責還需要進一步理順,金融企業情況還需進一步摸底等。
三是國有資產核算和報告制度還有待完善。自然資源國有資產的核算和統計報告制度還不完善,部分資源的計量計價、統計口徑、分類標準等缺乏依據,真實反映資源存量存在困難;
企業和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報告以現行財政部相關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為基礎,存在當地政府與上下級政府互相擁有國有資產,不能完整反映一級政府的國有資產,需要調整相關核算報告機制;
國有資產綜合報告的合并口徑,向人大匯報提供信息的指標等形式內容還需進一步明確,以有利于四塊國有資產的整合匯總。
四是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和配套制度不齊備。根據國有資產報告工作提出的全口徑、全覆蓋要求,將企業、金融、行政事業和自然資源國有資產納入報告口徑。目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企業國有資產法》、《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等,由于《企業國有資產法》不適于金融企業國有資產,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缺乏更高級次的法律依據;
自然資源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依據分散在原國土、林業、水利等相關工作領域法規之中,沒有系統的自然資源國有資產法律法規;
行政事業性資產中的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資產管理的法律依據還亟待補充到相關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法規之中。
五是行政事業性資產報表體系還需進一步修訂完善。新的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要求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與單位控制的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分開記賬,目前,公共基礎設施類資產大量還游離在賬務之外,兩大類資產在資產系統還不能明確區分。原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生成的指標過多過細,不適合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供等。
六是各級各部門對國有資產管理報告工作重視程度亟待加強。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國有資產報告制度,涉及面廣,牽扯部門多,工作量大,情況復雜,僅靠財政部門單打獨斗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建立政府領導親自抓、相關業務職能部門具體抓的工作機制,把任務分解到位,把責任落實到人。充分調動和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加強溝通協作,落實責任,確保國有資產報告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舉措
一是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推動國有資產報告工作落實見效。各級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進國有資產報告工作,切實承擔起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主體責任;
財政、國資委、自然資源局等國有資產報告的牽頭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和政府及同級人大常委會的溝通協調,建立橫向協作與縱向聯動的工作機制,定期溝通、研究國有資產報告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國有資產報告真實準確、質量過硬。
二是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類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制度、統計制度。應盡快統一各類國有資產的核算口徑,建立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的會計核算制度,推動各單位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范國有資產會計核算,準確完整反映政府各類資產家底。同時,建立統一規范的各類國有資產統計制度,確保國有資產報告數據完整、真實、可核查。
三是要加快搭建國有資產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按照國有資產報告工作的總體業務需求,加快建設可供財政部門、國資監管部門、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部門、人大監督部門使用的具有數據收集、匯總、分析、查詢、預警功能的國有資產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充分發揮國有資產大數據在國有資產管理中的作用。
四是要統一國有資產報告口徑和方法。研究制定國有資產年度綜合報告和各專項報告模板,統一口徑,統一編報方法,明確報告范圍、分類、標準。規范國有資產日常報告、重大事項報告管理,推動我市國有資產報告制度的科學化、規范化。
;國有資產管理報告會上區政府表態篇三
市財政局、審計局:
根據xx市財政局、審計局xx號文件關于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按照市財政局、審計局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專項檢查的工作要求,為順利開展、按時完成我局的自查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人員為組員的國有資產管理專項檢查自查領導小組,對我局的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進行了全面盤點。
我局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期間進行了自查自糾工作。
1、賬外資產問題;
2、已報廢、損毀、盤虧資產長期未清理問題;
3、未經批準自行購置政府采購目錄內商品問題;
4、對外借款、投資難以收回形成潛在損失問題;
5、對外擔保及成立經濟實體、企業出資不到位而承擔連帶責任問題;
6、資產轉移未及時辦理調撥、過戶手續問題;
7、未經批準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資產問題;
8、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應繳未繳財政專戶問題;
9、其他。
經自查,我局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資產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未發現有上述問題。
我局在自查的基礎上,對照以前的`財務制度,針對國有資產管理方面,依據有關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國有資產管理報告會上區政府表態篇四
x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自2019年成立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肇慶市國資委的指導下,以中心為依托,強化管理,規范運作,不斷研究、探索公共資產管理的新思路、新舉措,使之產生新的經濟效益,實現公共事業建設的良性循環。到目前為止,全市實施國有資產統管的單位共有136個,賬面資產總量達 15.84億元,其中固定資產賬面存值12.24億元。幾年來,全市實現國有資營運收益達10.24億元。
(一)理清管理工作思路,深化資產制度改革
加強國有資產管理,規范非稅收入,整合政府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城市經營發展,這是x市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推進依法行政、廉潔行政的一項重要新舉措。由于歷史、制度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過去,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管理不規范、經營性資產收益出現坐收坐支等問題。由于管理不嚴,部分單位造成國有資產的閑置、浪費和低效使用,甚至形成國有資產流失和滋生腐朽的隱患。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成立之后,特別是2019年以來在新一屆市委領導下,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根據市政府賦予的職責,實施了對全市國有資產統一監督管理,結合實際,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并對如何深化我市國有資產管理進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主要是堅持“改革、規范、盤活”,注重“建機制、強管理、打基礎”,做到“一個堅持、兩個目標”。即:堅持“資產所有權國家所有,單位占有、使用 ”的原則,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行使監督管理權的管理模式。以實現國有資產的完整和安全使用,防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的科學、合理、節約、高效配置使用,加快城市建設步伐,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雙重目標。
(二)完善組織機構建設,充實管理監督職能
1、明確公共資產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全面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公共資產管理工作,印發了《關于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職能的通知》,市編委會印發了《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機構編制方案》,賦予了公共資產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一是貫徹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一管理、運營、調配全市國有資產、資源。二是制定全市國有資產管理
規章制度
,明晰產權并組織實施產權管理和監督檢查。三是負責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企業資產的產權變動和資產處置的審批和監督,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節約和有效使用;四是收繳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和經營性資產收益,對經營性資產收益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并監督其實現保值增值。2、成立城市經營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市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財政、國土、工商、市政、計劃、建設、房管、監察、審計、規劃、人行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印發了《關于城市經營和公共資產管理工作意見》,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及各部門所履行的職責,確保城市經營、規劃、建設的目標、方案、項目及可行性經營方式、方法、辦法等得以研究論證、貫徹落實,使城市經營工作積極、穩妥、有序進行。
3、成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積極穩妥推動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組長由主管城市經營的副市長擔任,副組長及成員單位由紀委、監察、財政、審計等組成,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三)創新資產管理機制,出臺一系列強化、細化國有資產管理規定。根據財政部〔2019〕35、36號令,結合x市實際,研究制訂了《x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試行辦法》、《x市行政事業單位“非轉經”資產管理的若干規定》和《x市國有資產處置委托拍賣的若干規定》,市政府還批轉了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非稅收入管理的意見》等,進一步規范了國有資產管理和資產收益管理工作,明確了國有資產管理目標、任務和要求,將國有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對國有資產的處置、產權交易的原則、內容、方式、程序等都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初步搭建起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一系列制度框架。
一是產權交易審批制度:明確了資產處置,必須先向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上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凡未經批準的,任何單位都不得隨意處置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同時規定了國有資產處置的審批權限,由分管的市領導簽署意見后,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批。
二是產權交易評估制度:規定了任何國有資產產權交易都必須委托能保持中立、依法依規操作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以進一步規范和約束評估行為,并為產權交易提供準確可信的參考數據。
三是產權交易入場制度:規定了土地產權交易必須符合市場經濟運作規則。要遵循自愿、誠信、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嚴格按照申請登記、掛牌公示、咨詢洽談、公開競價、簽約成交、結算交割、交易鑒證和變更登記等程序進行,確保交易行為依法規范運作,防止國有、集體產權權益受到侵害。
四是產權交易資金管理制度:明確了凡國有產權交易收益均屬政府性收入,其資金必須全額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截留、挪用、侵占等違法違紀行為。
五是產權交易備案審查制度:明確了所有國有資產轉讓處置的呈批資料、審批文件等必須報市監察局備案審查,并在審查批準后方予公布,使國有資產轉讓處置的整個過程都在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充分利用電子審批監察系統實現國有資產產權轉讓情況的動態監管。
(四)組織清產核資,全面摸清家底,為實施國有資產統管夯實基礎。
首先是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城市經營的副市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紀委、監察、財政、審計等組成,積極穩妥推動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其次是制定《x市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
工作方案
》,印發《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開展全市政府性資源經營權、使用權清查工作的通知》,全面開展資產清查。按照“單位自查、主管部門核實、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接收或登記”三個步驟,對全市國有資產實施全面的清查,通過清查核定資產,明晰產權,與資產評估工作結合起來,對沒有入賬的或賬面不能反映其實際價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重新評估,核實價值。并要求資產使用單位將全部土地證、房產證移交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統一接收管理。真正摸清了國有資產“家底”,為科學、規范管理國有資產打下堅實基礎。一是規范了資產管理行為,強化了政府作為國有資產所有人的地位,避免了政府所屬職能部門、單位隨意、擅自處置國有資產。
二是利用資產統管平臺,對資產實行統一管理、配置、調劑使用,降低了行政成本,盤活了閑置資產。
三是規范了國有資產經營性收益的管理,杜絕了國有資產流失,從源頭上防止了腐朽行為的發生。
四是通過資產統管,提高了國有資產產權觀念的認識,促進了廉政建設的有效發展。
五是實施了城市經營理念,吸引了眾多外商和民營企業在投資置業。
近年來,x市“三個五”城市建設品位顯著提升,工業園區建設日趨完善,2019年至x年,x市連續5年被評為“全國最具投資潛力中小城市百強”縣市,x年被評為“全國最具投資吸引力城市”。x年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達到11.38億元,財政綜合增長率居全省第六;在全省67個縣(市)縣域經濟綜合發展力排名中躍居第三名,實現了歷史新突破。
(一)加強資產營運,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近年來,x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緊緊圍繞“資產統管、融資運作、經營生財、滾動發展” 的經營理念,搶抓機遇,突出重點,通過運用存量固定資產投資,加大資產營運力度,積極盤活閑置資產,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例如在2019年底,x市通過招商引資,將本市閑置多年的140畝土地,以高出底價2.7倍的3.54億元成功轉讓,盤活了該地塊并實現了保值增值。
(二)加強經營性資產監管,按市場化運作規范資產交易行為,提高了資產經營效益。重點加強和規范經營性資產公開招租行為,通過推行公開招租,最大限度地實現資產經營(出租)增收創收。其中招租創收比較突出的有市工商聯轄下位于城區中心僅40平方米的商鋪,原來年租金僅1.8萬元,通過向社會公開競投招租,年租金額達到6.05萬元,增收4.25萬元,增幅達到3.36倍。市金葉公司轄下位于龍江路約120平方米的3卡商鋪,原年租為13萬元,通過向社會公開競投招租,年租金額達到近76萬元,增收63萬元,增幅達到4.3倍。
(三)著力整合資產資源,挖掘資產融資潛力,推動文化優雅之城建設進程。以資產統管為平臺,充分利用資產的融資能力,為城市建設籌集資金,為加快城區街道建設、舊城區升級改造,擴大新城區規劃、改善投資環境,完善路網、電網、管道、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x市通過全面實施國有資產統管,經過幾年來的不懈努力,資產管理工作已經初步走上了一條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實現了國有資產管理與城市經營的有機結合,為該市國有資產營運,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國有資產管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還有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管理認識不足, 對資產的登記、入賬、清點、保存等管理不嚴,手續不全。二是國有企業資產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環節等。針對上述存在問題提出如下解決對策:
(一)加強公共資產管理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教育與宣傳,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對實施國有資產統管的認識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誤區,自覺配合做好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
(二)加強部門協作,通過資產統管平臺,提升與財政預算、政府采購等部門的協調能力,進一步規范國有資產管理操作程序。
(三)繼續加大對國有資產交易市場的監管力度,嚴肅產權交易紀律,嚴格把好政策法規關、資產交易評估關、資產處置審批關、公開拍賣制度關,預防和遏制腐朽現象發生。
(四)繼續加大資產營運力度,尤其加大對國有企業資產的監管,開拓國有企業資產管理領域新渠道,積極盤活閑置資產,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發揮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
國有資產管理報告會上區政府表態篇五
第一條為規范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行為,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完整,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和《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蘇財規[]2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省級各行政單位(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及工商聯機關)和各類事業單位,以下統稱省級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省級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是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自用、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等行為,國有資產使用應首先保證履行國家職能和事業發展的需要。
第四條省財政廳是省級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省級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的審批及日常監督管理。
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按照規定權限負責省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工作,對省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等事項進行審批。
各主管部門按規定權限負責審核審批本部門所屬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督促本部門所屬單位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并報告有關國有資產使用的管理情況。
各省級單位負責本單位國有資產的使用管理,辦理本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的報批手續,并對相關資產實行專項管理。
第五條省級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應遵循權屬清晰、安全完整、風險控制、注重績效的原則。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擔保的國有資產,其所有權性質不變,仍歸國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江蘇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省級單位應當及時將資產占有、使用情況及增減變動信息錄入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對本單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并按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報送資產統計報告。
第八條省級單位要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績效管理的方式方法,真實反映和解析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運營效果,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使用效率和效益。
第九條省級單位應加強對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依法保護,合理運用,并結合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第二章自用資產管理
第十條自用資產管理是指省級單位國有資產購置、資產入庫登記、資產領用交回、資產清查盤點、資產處置、資產共享共用等行為。
第十一條資產購置。省級單位應按照批準的資產購置預算辦理資產購置事項,屬于政府采購項目的,依法實施政府采購。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申購、審批、合同訂立、驗收、付款等流程購置資產,不得超標準、超預算購置。
第十二條資產入庫登記。省級單位對通過購置、置換、接受捐贈、無償劃撥等方式獲得的資產,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應嚴把數量、質量關,驗收合格并辦理登記入庫手續后,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卡片登記,建立資產實物明細賬,單位財務管理部門應根據資產的相關憑證或文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自建資產應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竣工驗收以及按相關規定辦理資產移交和產權登記。
第十三條資產領用交回。省級單位應在資產實物明細賬中,全面動態反映本單位資產的領用、交回、占用情況。資產領用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明確使用保管人,資產出庫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使用人員離職、調動、退休時,所用資產必須按規定交回,并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及時變更卡片信息。
第十四條資產清查盤點。省級單位應定期對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盤點(至少每年一次),單位資產管理部門要與財務部門定期進行賬目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對盤盈、盤虧和毀損的資產,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請有關部門審批。
第十五條資產處置。省級單位資產需要處置時,應執行江蘇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有關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資產共享共用。省財政廳、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各主管部門要創新工作方法,按照公平、節儉、高效的原則,采取有效的激勵機制,建立資產共享共用平臺,提高資產利用效率,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出租出借管理
第十七條資產出租是指省級單位在保證履行行政職能和完成事業任務的前提下,經批準以有償方式將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讓渡給公民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使用的行為。
資產出借是指省級單位在保證履行行政職能和完成事業任務的前提下,經批準將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無償讓渡給其他行政事業單位使用的行為。
第十八條省級單位的國有資產不得以無償方式出借給公民個人、行政事業單位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使用。行政事業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確需無償占用對方資產的,應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
省級單位的貨幣資金不得用于出借。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九條省級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審批權限如下:
(一)省級行政單位(不含省垂直管理部門、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本級)和實行一級預算管理的省級事業單位由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批,并于批復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審批文件報省財政廳備案。
(二)非一級預算管理的省級事業單位、省垂直管理部門(不含省本級)資產單項或批量價值在300萬元以下的,由主管部門審批,并于批復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審批文件報省財政廳備案。
(三)非一級預算管理的省級事業單位、省垂直管理部門資產單項或批量價值在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財政廳審批。
省垂直管理部門本級、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本級資產出租、出借報省財政廳審批。
第二十條省級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應在嚴格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申請,附相關材料,報主管部門審核或者審批。主管部門應對省級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決策過程的合規性進行審查,按規定權限報省財政廳或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批。
第二十一條省級單位申請辦理資產出租、出借事項的,應提交如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
(一)單位擬出租、出借國有資產的書面申請;
(二)單位出租、出借國有資產可行性論證報告;
(三)單位同意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的內部決議或會議紀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五)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二條省級單位資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出借:
(一)已被依法查封、凍結的;
(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三)權屬不清或產權有爭議的;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第二十三條省級單位資產出租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委托經省財政廳確認的有資質的產權交易機構實行公開招租,因特殊情況無法公開招租的,須說明理由,報經有權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以其他方式出租。
通過非公開方式招租的,租金價格不得低于市場平均價格,其中房產的租金價格應參照同類地區同類房產的出租價格確定,如無法提供的,必須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
第二十四條省級單位資產出租必須簽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合同文本格式由省財政廳統一制定,房產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其他資產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第二十五條省級單位將房產、車輛等國有資產承包給他人經營獲取收益的,視同租賃行為,應按本辦法規定程序報批。
第二十六條在本辦法施行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已出租出借的,按合同協議繼續履行,各單位應當將原出租、出借合同于本辦法施行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審批權限報備。合同協議到期,如需續租、續借的按本辦法執行。
第四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二十七條對外投資是指事業單位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確保履行職責,完成事業目標、任務的前提下,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業務拓展需要,以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入股、合資、注冊登記獨立核算企業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單項或批量價值在300萬元以下的,由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批,并于批復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審批文件報省財政廳備案。單項或批量價值在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財政廳審批。
第二十九條事業單位應在科學論證、公開決策的基礎上提出對外投資申請,附相關材料,報主管部門審核或者審批。主管部門應對所屬事業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決策過程的合規性、擬投資項目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等進行審查,并報省財政廳審批或者備案。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效益情況是主管部門審核新增對外投資事項的參考依據。主管部門要嚴格控制資產負債率過高的省級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行為。
第三十條事業單位申請辦理對外投資或在原股份上增資擴股的,應提交如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
(一)單位擬辦理國有資產對外投資的書面申請;
(二)對外投資可行性論證報告;
(三)事業單位同意對外投資的內部決議或會議紀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五)擬創辦經濟實體的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下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六)投資雙方簽訂的合作意向書、協議草案或合同草案;
(七)控股或參股公司增資擴股董事會決議;
(九)省級事業單位上年度財務報表;
(十)經中介機構審計的擬合作方上年財務報表;
(十一)其他有關材料。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不得從事以下對外投資事項:
(一)買賣期貨、股票(不含股權轉讓行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凡利用國外貸款的,在貸款債務沒有清償以前,利用該貸款形成的資產對外投資;
(四)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投資行為。
第三十二條事業單位轉讓(減持)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按照江蘇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事業單位經批準利用國有資產進行對外投資的,應聘請經省財政廳確認的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擬投資資產進行資產評估。資產評估事項按規定履行備案或核準手續。
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應嚴格控制貨幣性資金對外投資。不得利用財政撥款對外投資。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按照公開、公正、合理、有序的原則,規范無形資產的投資行為,杜絕無形資產投資過程中的流失和違規現象。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進行境外投資的,應遵循國家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外匯管理等相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第三十七條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要加強風險控制,對投資資產的經營和收益分配應進行嚴格考核和監督檢查,承擔對投入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監督責任,發現可能出現資產損失的,要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三十八條行政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興辦經濟實體或對外投資。
第五章對外擔保管理
第三十九條對外擔保是指事業單位向境內外機構或境內外資金融機構承諾,一旦債務人不能按約償還債務時,將代為履行償還義務的行為。
第四十條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得用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擔保。確需對外擔保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在嚴格論證的基礎上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在對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決策過程的合規性等進行審查后,報省財政廳審批。
第四十一條事業單位申請辦理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擔保的,應提交如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
(一)事業單位對外擔保事項的書面申請;
(二)事業單位同意對外擔保的內部決議或會議紀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擬擔保對象法人證書復印件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等;
(五)擔保單位上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六)被擔保單位上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其他產權共有人同意擔保的證明)。
第四十二條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不得以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等國有資產對外擔保。
第四十三條行政單位不得用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擔保,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四條省財政廳、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各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省級單位國有資產使用行為的日常監督和定期的專項檢查。
第四十五條各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在國有資產使用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二)對不符合規定的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出租、出借事項予以審批;
(三)串通作弊,暗箱操作,違規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出租、出借;
(四)其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造成單位資產損失的行為。
第四十六條省級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予以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事業單位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企業國有資產監管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所投資全資企業和控股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法履行出資人的職能。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省級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省級事業單位,其國有資產使用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十九條省級各主管部門、單位可參照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報省財政廳備案。
第五十條本辦法自2月1日起施行。
國有資產管理報告會上區政府表態篇六
(一)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
全市國有企業共計*家,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 *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其中:市級企業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縣區企業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
(二)金融企業國有資產
全市獨立核算的國有金融企業共*家,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其中:市屬金融企業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縣區金融企業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
(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全市獨立核算的行政事業單位*個,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凈資產總額*億元。其中: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個,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凈資產總額*億元;縣區行政事業單位*個,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凈資產總額*億元。全市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億元,其中:公共基礎設施(主要是公路、機場、航道、水庫等)*億元;市政基礎設施(主要是園林綠化、地下管網、供水供氣供熱等)*億元;政府儲備物資*億元;保障性住房*億元;受托代理資產*億元;其他資產*億元;全市文物*萬件。
(四)國有自然資源資產
全市總土地面積*萬畝,其中:農用地*萬畝,建設用地*萬畝,未利用地*萬畝。全市林地面積*萬畝,占國土面積的*%。全市礦產資源有石油、天然氣、煤炭、頁巖氣等*種,其中:石油儲量*億噸,煤炭儲量*億噸,天然氣儲量*億立方米,紫砂陶土儲量*多萬噸。全市水資源總量*億立方米。
國有資產管理報告會上區政府表態篇七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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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年工作要點安排,*月份縣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對全縣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先后到*徽投王村砂石加工點、縣自來水公司備用水源站房、*縣陸壹零礦業有限公司、清涼峰自然保護區等地進行實地調研,并召開座談會,聽取了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水利局、林業局等部門關于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的匯報,較為全面地了解了我縣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近年來,全縣上下積極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把加強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履行管理職責,基本摸清了自然資源資產家底,自然資源得到有效利用,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扎實到位,資源要素基礎保障功能得到充分發揮,較好地實現了國有自然資源支持和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作用。
(一)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基礎工作全面加強
全縣完成國土“三調”工作,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現狀、權屬狀況和土地資源變化情況;
完成了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實物量調查試點工作和全縣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確權工作;
建立基礎地理數據庫建設和更新機制,繪就全縣自然資源數據“一張圖”。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強化自然資源整體保護,基本完成“雙評價”、“雙評估”、重大專題研究、城市體檢工作。
我縣率先實行三級林長制、河長制,層層包保的管理模式得到省里肯定和表揚。落實國有林場和林土地改制確權,持續開展松材線蟲病防治,*年度清理*萬株,面積*萬畝,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營林生產任務。森林資源管理不斷加強,常態化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及巡查,*年縣域內未出現森林火情,野生動植物物種及數量日益繁多,保護工作成效顯著。
(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不斷深化
*年,全縣共完成出讓國有建設用地*宗*萬畝,成交價款*億元;
全年礦產產量達*萬噸,實現年利潤*萬元,稅收收入*萬元;
全縣砂石銷售量為*萬噸,銷售額達*億元,上繳稅費*萬元;
強化水資源稅費征收管理,全縣征收水資源費*萬元;
探索實現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權首筆交易,為全省首例;
簽訂首個以*元/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價格交易協議,成為安徽首筆通過林業交易所公開線上競價交易的碳匯項目。初步實現了自然資源資產價值向資本轉化,增加了財政收入,為地方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節約集約利用深入推進
節約集約用地措施不斷強化,土地使用效益得到提高。深入開展“五未”土地處置專項行動,全縣處置“五未”低效用地*畝,盤活出讓*宗*畝,保障重點項目用地,新增建設用地*畝;
加強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良種選育推廣,完成人工造林面積*萬畝,新封山育林*萬畝,退化林修復*萬畝,森林撫育*萬畝。
(四)國有自然資源生態保護恢復持續發力
開展砂石綜合整治,關停全縣*家非法砂石加工點,整治成效顯著,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全縣砂石經營權收歸國有,由徽投集團統一運作管理,砂石偷挖盜采現象大幅減少。全縣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優良,空氣環境質量、水質達標率、濕地保護率、森林覆蓋率等多項指標常年位于全國全省前列,新安江斷面水質連續*年達到生態補償考核要求。積極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完成*個礦山修復治理項目。水資源保護利用走在全市前列,集中飲用水源備用點建設不斷推進。
(五)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監管水平持續提升
突出執法監察監管,嚴令禁止私挖盜采礦山砂石、偷獵私挖野生動植物、非法捕撈、違法取水等各種違法行為,大力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建設用地違法等,及時查處違法案件,推動問題整改。
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體制機制不夠健全
機構改革后,雖明確規定由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行使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但我縣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涉及資規、農業農村、水利、林業、生態環境等多個部門,職能分散,管理體系交叉重疊,鄉鎮、村兩級沒有相應執法機構和人員,導致自然資源資產監管中出現多頭管理、責任不清、執法缺失等問題。
(二)基礎管理工作有待加強
國有自然資源資產調查統計存在基礎資料搜集難、基礎數據不實等問題,各類自然資源屬性不同,不同部門管理基礎、統計口徑、分類標準不一致,導致統計數據不夠準確、資源分布掌握不夠清楚、規劃不協調、管控力度較弱等問題。價值體系缺乏,各部門數據大多數為實物量,缺乏貨幣統計,無法客觀反映自然資源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難以估量市場價值,不利于建立完善的生態補償機制。管理方式落后,自然資源數據采集與管理目前仍然以人工作業為主,自然資源信息化平臺建設水平仍不夠高,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沒有納入編制計劃,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的基礎設施、執法力量、執法手段等需要全面提升。
(三)資產轉化效益不夠高
一是投入產出比不夠理想。近年來我縣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開展生態環保、新安江流域禁捕退養和新安江廊道建設等工作,但產生的經濟效益不夠明顯。我縣林木樹種結構單一,受松材線蟲病危害大,自*年松材線蟲病爆發開始,已投入防治經費高達*億元,今年繼續投入*萬元用于防治工作。二是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土地資源供給稀缺與土地存量閑置問題并存,“五未”用地清理處置難度加大,亂占耕地、違法建設用地等問題依然存在。三是我縣林業、水利等生態資源利用率比較低,自然資源與文旅產業融合度不高,產業鏈較短,產品附加值不高。我縣雖有豐富優質的水資源,但利用率不高,水資源價值亟待實現資本轉化,各鄉鎮民用水源地保護難度較大。四是存在農業面源污染,畜禽養殖對環境影響仍然存在,整治任務比較艱巨。
(四)資產監管力度需加大
機構改革后,由縣財政局統一行使全縣國有資產管理監督職責,但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代表政府行使管理職責,各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別行使監督管理職責,難以形成統一的監管合力。各部門監管人員不足,鄉鎮又沒有執法權,造成執法手段偏軟,部分違法行為難以制止,違法建設、占用耕地、非法采砂、非法捕撈、違法取水、盜采盜獵野生動植物等問題時有發生。林業系統基層人員老化現象嚴重,人才斷檔問題突出,管護力量嚴重不足,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短缺,難以適應新形勢下管理要求。縣園藝場歷史遺留問題還沒有徹底解決。
二、意見和建議
綠色是*縣發展最亮的底色,生態是*縣發展最大的資源。守好、管好、用好自然資源資產是縣鄉兩級政府肩負的重要職責,也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生動實踐。要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既要生態高顏值,又要發展高質量。
(一)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基礎工作要“實起來”
縣政府及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進一步摸清家底,開展全縣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加快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國有資產清單、分級分類臺賬,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建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體系,實現價值量化,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為實施市場化、多元化的生態補償及有償使用機制奠定基礎。進一步明確資規部門統一行使所有者管理職責,農、林、水、環保等部門要各司其職,落實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分工明確、銜接有序、信息互通、協調配合的聯動管理機制。要加快自然資源管理信息化建設,提升部門間數據共享水平,實現自然資源管理的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
(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保護與利用要“融起來”
要正確處理好保護與合理利用國有自然資源與地方經濟持續高質量發展之間的關系。結合我縣實際,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加快推進全縣國土空間規劃、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鄉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并與國家、省、市及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相銜接。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深入實施新安江流域綜合治理,保證“一江清水出新安”。徽投集團公司要強化“砂石辦”管理力量。做好森林資源的保護工作,加大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解決人員配備不齊管理缺位問題,將國有林場職工納入事業單位招聘范圍,采用購買社會化服務方式,提高林業保護管理水平,根據清涼峰保護區職工常年在偏遠山區工作實際,落實其鄉鎮補貼等待遇。
(三)國有自然資源價值轉化要“活起來”
要千方百計保證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項目對建設用地的需求,繼續開展“五未”土地處置,提高工業用地綜合利用效率;
全面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嚴格規范土地出讓行為,探索“標準地”出讓制度。深化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工作,實行新安江水資源使用與價值實現掛鉤制度,完善排污權交易機制。繼續由徽投集團對全縣砂石集中統一經營,支持陸壹零礦擴大開采利用范圍。由縣水利局牽頭,縣砂石辦會徽投集團對全縣各水系中砂石資源進行普查登記,編制河道疏浚及砂石利用規劃。砂石公司要根據市場需求延長產業鏈,提高砂石資源綜合利用效益。林業部門要調整和優化林種結構,推進林相改造,大力發展經濟林和林下經濟產業,開發林業碳匯項目,發展森林+旅游、森林+康養等,實現林業資源的價值轉化,積極探索建立林業資源保護生態補償機制。
(四)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監督管理要“硬起來”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水利、林業、生態環保等執法部門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加大對國有自然資源資產保護執法力度。要建立縣政府牽頭的自然資源違法協調處置機制,整合執法力量,形成執法合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依法打擊違反城鄉建設規劃要求的亂占耕地、私采礦石資源等行為;
林業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杜絕森林火災發生,加強對野生動植物保護;
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大對非法捕撈漁業資源的處罰力度;
水利部門要加大對私挖亂采砂石資源的打擊力度;
縣審計部門要建立健全國有資產、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全覆蓋制度,結合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對領導干部履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保護及利用等職責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監察及司法機關要做好對破壞自然資源資產案件的審查、審判工作,確保有限的自然資源永續利用。縣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要及時向人大報送預算聯網監督系統所需的國有資產基本數據信息,自覺接受縣人大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監督。
國有資產管理報告會上區政府表態篇八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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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國有資產監督年度計劃安排,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于去年×月中旬帶領調研組,先后深入×市、×縣、高新區等地,通過聽取匯報、座談討論、查看管理臺賬和資產負債表等方式對全市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國有資產總體情況
(一)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
全市國有企業共計×家,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其中:市級企業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
縣區企業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
(二)金融企業國有資產
全市獨立核算的國有金融企業共×家,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其中:市屬金融企業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
縣區金融企業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形成國有資產×億元。
(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全市獨立核算的行政事業單位×個,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凈資產總額×億元。其中: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個,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凈資產總額×億元;
縣區行政事業單位×個,資產總額×億元,負債總額×億元,凈資產總額×億元。全市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億元,其中:公共基礎設施(主要是公路、機場、航道、水庫等)×億元;
市政基礎設施(主要是園林綠化、地下管網、供水供氣供熱等)×億元;
政府儲備物資×億元;
保障性住房×億元;
受托代理資產×億元;
其他資產×億元;
全市文物×萬件。
(四)國有自然資源資產
全市總土地面積×萬畝,其中:農用地×萬畝,建設用地×萬畝,未利用地×萬畝。全市林地面積×萬畝,占國土面積的×%。全市礦產資源有石油、天然氣、煤炭、頁巖氣等×種,其中:石油儲量×億噸,煤炭儲量×億噸,天然氣儲量×億立方米,紫砂陶土儲量×多萬噸。全市水資源總量×億立方米。
二、國有資產管理總體情況
市政府貫徹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向人大報告制度,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機制建設,加大國有資產底數摸排統計力度,推進國有資產規范化管理,狠抓生態環境保護,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增強管理公開透明度,國有資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
(一)優化國有資本布局,深入推進國資國企改革
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和重組整合加快推進,混改、股改繼續深化,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取得顯著成效。×家集團公司全部控制在三級以內,“一企一策”制定壓減方案,對“×+×”戶市屬國有企業實行脫鉤改革。制定《市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進一步推進市屬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企業薪酬制度改革穩步推進。按月對企業融資、還本付息等情況摸底,每季度末對企業重大財務風險隱患進行排查,風險預警機制和融資擔保動態管理持續強化,企業風險防控能力不斷提高。
(二)提高風險管控水平,發揮金融服務實體作用
國有金融企業改革有序推進,企業運營效益明顯改善,金融企業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進一步提升。財政部門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深入推進,國有金融企業逐步納入產權登記管理系統和績效評價體系,各級財政部門及金融機構國有金融資本產權登記工作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通過財務快報、專項匯報、財務決算等手段,加強國有金融企業各項指標監測分析,國有金融資產監管不斷強化。出臺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金融方面扶持政策,控制擔保費率不超過×%,構建政銀企復工復產對接平臺,企業融資成本進一步降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持續增強。
(三)促進資產合理配置,規范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
出臺《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取得實效。印發《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集中統一管理實施辦法》,將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管理的各類經營性資產統一移交市國資中心集中監管。在建工程轉固和公共基礎設施入賬工作深入推進,固定資產條碼化管理持續加強,管理信息化水平穩步提升,資產管理基礎不斷強化。對超標配置、低效運轉或長期閑置資產在不同部門和單位之間調劑、共享使用,對老城區閑置政府公寓樓、干部周轉房和涉案資產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公開拍賣。減免中小企業房租政策落實有力,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的中小企業給予×個月房租減免,共計×萬元。
(四)強化自然資源保護,推動自然資源高效能管理
一是加強土地資源管理。結合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試點,有序推進國土空間規劃體系重構,“城市雙修雙改”不斷加強,城市環境持續改善。國土“三調”工作扎實推進,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深入開展。統籌安排項目用地,推動重點項目及時落地,×年全市共完成國有土地供應×宗×萬畝,出讓×宗×畝、成交價款×億元。二是規范礦產資源管理。制定《延安市自然資源領域礦產資源管理制度》,礦業開發布局持續優化,礦產資源用途管控不斷加強。廢棄礦山拉網式地質環境綜合調查深入開展,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持續加強,先后創建綠色礦山×個,礦產資源開發與保護協調發展、同頻共振新格局初步形成。三是強化林業資源保護。新一輪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圓滿完成,森林資源動態管理持續加強。森林督查暨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工作深入開展。重大違法案件打擊力度加大,全市共查處各類林業行政案件×起。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治專項行動持續開展,×年未發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六次蟬聯“全國森林防火先進單位”。四是統籌做好水資源管理。黃河引水工程按期通水,南溝門水利樞紐及南北線供水工程建成投用,吳起大樹梁等一批水源工程建成投用。王瑤水庫、紅莊水庫、南溝門水庫和×個縣城飲用水源地保護區調整和重新劃定工作順利完成,一級保護區實現全封閉管理。城區供水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對×處農村供水水源采取圍網隔離、設立界樁、安裝攝像頭等防護措施。節水型社會建設深入推進,我市成功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方面(不含金融企業)
一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滯后。多數市屬國企法人治理結構還不完善,“三會一層”決策監督制衡機制不完備,各治理主體權責邊界不夠明確。市場化經營機制還不完善,企業等靠要思想依然嚴重,主動搞營銷、做推廣、跑市場意識不強。薪酬與績效掛鉤、市場化薪酬分配、中長期激勵機制尚不健全,薪酬制度改革仍需進一步深化。二是項目投資質量不高。企業項目盤子儲備容量小,缺乏投資額度大、輻射帶動強、社會效益好的項目。重點項目主要集中在傳統行業板塊,缺乏高精尖技術要素支撐。三是風險管控不容樂觀。部分企業資產負債率高,非標類高成本融資品種多,還本付息金額大,企業盈利能力難以支撐債務償還,依靠借新還舊,陷入以債養債惡性循環。截至去年×月底,市屬國企負債總額×億元,平均資產負債率×%,×戶企業經營活動凈現金流為負值。
(二)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方面
一是管理機制尚不健全。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措施不夠到位,出資人職責機構分散、多頭管理的問題依然存在。二是資本規模偏小。全市國有金融企業整體還處于起步階段,規模偏小、數量較少,短期難以對我市經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三是結構多樣化不足。我市國有金融企業大多為擔保公司、小貸公司和股權投資基金公司,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核心業務仍是空白。
(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方面
一是資產管理重視程度不夠。部分單位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管責任意識不強,“國有”意識淡薄、“重資金、輕資產”、“重購置、輕管理處置”等問題依然突出。二是資產管理規范化程度不高。資產登記、變更、注銷、處置、盤點不及時和底數不清、賬實不符等問題仍然較為普遍。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機制不夠健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月報制度執行不夠到位,資產動態監管仍需加強。三是資產管理績效不高。資產統籌調配機制不健全,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只講需求、不計成本,盲目購買、重復配置和閑置浪費問題依然普遍存在。
(四)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方面
一是資產底數不清。國有自然資源資產調查統計還存在基礎資料搜集難、數據陳舊、基礎數據不準確等問題。臺賬數據絕大多數為實物量,缺乏貨幣量統計,無法準確展現資產的市場價值,部門統計數據有交叉重疊和漏報漏統問題。二是保護與開發利用矛盾突出。自然資源保護和節約制度落實不夠到位,重開發輕保護、資源利用粗放等問題仍然存在,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與地方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三是水污染防治壓力較大。市轄區水環境質量不高,水資源保護基礎較為薄弱,偷排直排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事件時有發生,水污染防治成效不夠明顯。
四、幾點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加強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黨的十九大強調,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黨中央明確要求政府每年要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向人大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不能等同于其他專項報告,要提高政治站位并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要貫徹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以健全國有資產報告制度為重要抓手管好用好國有資產,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強化國有資產各類信息平臺建設,切實提高信息共享水平。推動國有資產審計監督全覆蓋,更好發揮審計的國有資產監督職能作用。依法推進國有資產管理公開透明,保證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讓人民真正監督。
(二)深化國企改革,壯大國有企業發展實力
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建立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監管,進一步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健全管理者和員工貢獻與薪酬、職務相掛鉤的激勵機制,強化績效管理。加大在建、續建、新建項目投資和建設力度,助推我市經濟穩步增長。推動國有資本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加強企業風險管控,厘清政府債務與企業債務邊界,嚴控負債規模,確保資金鏈安全。
(三)優化資本布局,做大做強國有金融資本
認真落實財政部門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深化國有金融企業改革,激發和釋放企業活力。優化國有金融資本布局,培育壯大地方金融領軍企業,拓展金融市場深度廣度。建立現代金融企業服務實體經濟體系,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以管資本為紐帶,以產權監管為手段,加快構建市場化管理機制。抓好國有金融資本基礎管理,對金融企業國有資本變動實行全流程監管。縮短融資鏈條,降低融資成本,積極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水平。
(四)加強規范管理,提升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質效
摸清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家底,做到實物清楚、數據準確、賬實相符。強化“國有”意識,把資產管理放在與財政資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提高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將資產管理嵌入財政預算管理核心環節,設置資產上賬前置環節,實行先上賬后報銷。健全資產統籌調配機制,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避免資產閑置浪費。
(五)注重生態保護,提高自然資源資產效益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優化國土空間布局,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提高自然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水平,維護好自然資源資產全民所有者權益。摸清自然資源資產底數,及時跟蹤掌握自然資源變化情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臺賬,加快推進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正確處理好保護和合理利用國有自然資源之間的關系,強化水資源保護,保障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