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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所擔任的職務涉及甲方的技術和經營信息,而這些技術和經營信息屬于商業秘密,是甲方的財產,且將會在其履行職務的過程中被乙方隨時知悉;如果乙方向甲方現有或潛在的競爭對手披露任何這些商業秘密,將會導致甲方處于一個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并損害甲方的業務;如果其離開甲方,并在競業限制期內到與甲方存在競爭性關系的企業工作,則將會對甲方造成無可補救的損害。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便規范雙方關于保密、競業限制的關系。
一、定義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是指屬于公司專有或公司保有的,不為公眾或其它第三人所知悉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有形或無形信息或材料):
1、有關組織與財務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機構及組織的變動、合并、分立;有重大影響的股東變動;
(2)經營管理層人事變動;
(3)來自國內外的投資;
(4)銀行貸款情況;
(5)會計報告及財務資料。
2、有關市場研究,推銷戰略,包括但不限于:
(1)根據市場調查,預測出一定地區、一定時期對產品的需求數量和可能的價格;
(2)競爭對手的銷售組織、銷售價格、售后服務、促銷手段、廣告宣傳等方面的信息;
(3)制品的倉儲場所、供貨是否平衡等等;
(4)銷售網絡、銷售渠道、客戶名單;
(5)甲方的管理決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投標書內容,傳輸中的商業數據,電話信號等信息。
(6)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8)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年度報告及總結等重要文件資料。
3、有關新技術開發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甲方準備或已經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
(3)甲方準備或已經申報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成果;
(4)甲方在研究開發工作中取得的階段性技術成果;
(5)甲方準備轉讓或已經轉讓技術;
(7)專門人才的招募動向和計劃;
(8)新產品的開發計劃、組織、試驗過程及有關數據等等。
4、法律關系,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是否卷入或即將卷入法律訴訟/仲裁;
(2)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
(3)專利申請和商標注冊的動向和進度等等。
5、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職員的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息。
(3)其他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二、保密
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及勞動關系終止后的所有時間內,乙方承諾:
2、不得直接或間接使任何第三者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
3、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甲方內部無關人員泄露/披露;
4、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6、乙方在職期間所接觸到的甲方有關書面材料、磁盤等不得擅自帶出甲方工作場所,如因工作需要,須經甲方同意。
7、乙方不得向甲方其他員工打聽與自己本職工作無關的涉及本合同項下商業秘密和保密信息的有關情況。
8、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企業,應該清退所有屬于甲方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數據、模型、實驗記錄、工作手冊與工作有關的往來信函、傳真、客戶名單、筆記、備忘錄、計劃、圖紙、工作日志、文件、軟盤等等。清退應當由甲乙雙方列出清單,由甲方有關負責人與乙方簽字確認,乙方不得留下任何與清退資料有關的復制件或軟盤。
9、其他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保密制度執行的事項。
三、競業限制
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后的壹年內(“競業限制期”),乙方同意,其將不會(亦不允許其配偶、本人擁有權益的公司等)在對甲方業務構成競爭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業或其他組織以及自然人)處接受或取得職位,或向此類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業或其它組織以及自然人)提供咨詢或其它協助(但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其為履行其職責所提供的咨詢或協助不在此列)。
乙方承諾,其在任職期間及其離職后的時間內,不會指使、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經營、管理、技術人員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
四、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承認在其任職于甲方期間全部與履行職務而取得的發現、發明及其他知識產權皆屬甲方財產,并承諾以其最大努力與甲方合作,以使甲方獲得完美的專有權。
五、乙方在職期間因保密及受甲方的競業限制而獲得的補償費全額包含于乙方所領取的工資之中,甲方不再另外給付。
六、乙方在離職后的競限保密期內,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七、違約責任
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不低于兩萬元。
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按時支付經濟補償,其乙方不再受本協議約束,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負。
八、生效
本協議自甲方授權代表和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不受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的影響。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
二零__年__月__日 二零__年__月__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二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三
鑒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四
員工姓名:
簽約時間: 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
協議各方:
和
員工【 】,【 】國家之公民,身份證號/護照號為【 】,住所地為【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乙方系甲方員工,雙方已建立勞動或勞務關系。乙方在工作中有機會獲得甲方及其關聯方(定義見本協議第一條第1項)的保密信息(定義見本協議第一條第2項)。甲乙雙方均認為,未經甲方授權,任何披露、使用、處置保密信息的行為都將不利于甲方的業務開展,并將給甲方造成嚴重且深遠的損害和損失。
基于以上共識,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和甲方關于保護商業秘密及知識產權的有關規章制度,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職期間保守甲方保密信息的有關事項,簽訂本保密協議(“本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定義
除非本協議或者其附件另行給出了不同定義,否則本協議及其附件所提及并采用的概念均按如下定義理解,各條款不再做具體解釋:
1. 關聯方:
系指與甲方具有下列關系之一的任何國內或國外的合伙、合資企業、甲方或其他形式的企業和/或實體:直接或間接控制甲方、直接或間接接受甲方控制、或與甲方直接或間接地共同受控于第三方。
2. 保密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以任何形式記載或保存的(包括口頭的和書面的、全部或一部分、原件或副本)甲方或其關聯方不公開的或未經公開的信息:
(1) 技術保密信息:
(2) 經營保密信息:
(3) 管理保密信息:
(4) 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信息:
專有知識、專用技術、設計權、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計算機軟件等;
(5) 其他保密信息:
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信息、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甲方或其關聯方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甲方已采取加鎖加密代碼等防范措施的信息、在載體上注有保密標志的信息,以及經甲乙雙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聲明并確認的其他保密信息。
3. 競爭業務:
指(1)甲方或其關聯方正在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2)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所經營的上述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4. 競爭對手:
指除甲方或其關聯方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合伙、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5. 離職通知期
指無論因為甲方或者乙方原因,在雙方或一方確定并通知對方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始,至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正式解除或終止之日的期間。
6. 權利人:
本協議所稱權利人,是指依法對保密信息享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甲方、其關聯方、甲方客戶或者任何甲方對其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
二、保密內容和范圍
1. 凡本協議第一條定義部分所述保密事項,均視為本協議項下乙方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內容及范圍。
2. 凡乙方受甲方雇傭期間獲取或知悉任何涉及第一條定義部分所述之保密事項時,乙方應認識到,除非甲方特別說明該事項不屬于保密事項的,乙方應當自覺將該事項視為保密事項。
3. 本協議第一條定義部分所述保密事項包括任何能夠反映該事項所含信息的材料及工具,不論其載體為書面、傳真、電話記錄、電子形式、錄音錄像形式或任何其他可能的形式。
4. 乙方負有嚴格遵守本協議約定的謹慎義務,乙方不確定或不清楚保密事項不能成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免責理由。乙方在雇傭期間當不確定某些具體內容或信息是否為甲方保密事項時,應當向甲方相關部門詢問,并由甲方鑒定其性質。在得到甲方書面答復之前,乙方不可擅自進行下述第三條“保密義務”第1款所述任何行為,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
5. 不論乙方是依其工作便利或者依任何其他方式,乙方受甲方雇傭期間獲取或知悉的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保密事項,乙方均具有保密義務。
6. 本協議項下,乙方需遵守的保密事項之范圍,不限于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接觸、獲知的保密事項,還應包括乙方自入職以來,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獲知的保密事項。
三、保密義務
1.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間,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實施如下行為,無論是通過其個人或其同事、代理、親屬或其他任何形式,也無論代表是其個人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
(5) 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實體;
(15) 從事任何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業務相同或相類似的其他活動。
2.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間,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均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 乙方在職期間若接受外部邀請進行演講、交流或授課,應事先征得甲方批準,并就可能涉及甲方保密信息的內容征求甲方意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能使用。
(2) 乙方應妥善保管與保密信息相關的各種材料、工具或者工作密碼、鑰匙,不對外提供和泄露,無論該材料、工具、密碼或者鑰匙是否因乙方工作原因獲得。
(3) 甲方客戶對甲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乙方應遵守甲方與客戶簽訂的保密協議。
(4) 乙方在職期間不得搜集與自己工作無關的甲方保密信息,并應當自覺回避與自己無關的保密信息。
(5) 乙方如發現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發現無關人員知曉、接觸到保密信息的,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進一步泄密,并及時報告甲方。
(6) 除甲方書面同意,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情形外,乙方不享有任何能夠成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免責理由。
(7) 乙方同意:為保證甲方有效掌控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甲方保留閱讀、復制、刪除和保存所有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發送和收到的電子郵件、各文件、資料的權利,無論該郵件、文件或資料是個人用途還是公務用途,并且所有該等郵件、文件或資料都是甲方資產。
(8)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盡謹慎義務,采取任何必要、合理努力,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其關聯方的保密事項,以保持其機密性。
(9) 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協議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否則,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形下均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10) 當甲方要求收回其所有的保密信息,乙方應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保密信息,以及描述、概述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描述、概述該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副本、影印件、摘錄件。
四、知識產權歸屬
1.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或其關聯方的資源、設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其關聯方的物質條件、技術信息、硬件設施、軟件設施、辦公場所、機器設備、業務信息等)或工作時間產生的發明創造、實用新型、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數據、圖形、文檔、源代碼或其他作品等知識產權、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屬于職務成果,其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或其關聯方享有。
2. 甲方或其關聯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前述第1款所述知識產權、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3. 在甲方或其關聯方成為前述第1款所述知識產權、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的權利人之前及之后,乙方均應將該作品、技術信息或其他經營信息作為甲方保密事項予以保密。
4. 乙方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將因職務獲取的商業和技術信息、發明創造、研究成果、工作文件的內容發表、公開。
5.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無關的作品、知識產權、技術信息或其他經營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書面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前述作品、技術信息或其他經營信息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甲方同意乙方享有知識產權。否則,乙方沒有申明的任何在任職期間的完成或部分完成的作品、技術信息或其他經營信息,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一切相關權利歸甲方。
五、協議期限
1.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2年止。
2. 前款所稱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包括任何導致雙方勞動關系不再存續的原因,無論該原因是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導致。
六、離職通知期
1. 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通知期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1) 不得進入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工作場所或任何甲方的物業;
(2) 從甲方或其關聯方內的任何辦公室離開;
(3) 停止履行原工作崗位相關職責;
(5) 不得聯系或試圖聯系任何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客戶、供應商、代理人、專業顧問、經紀人或銀行。
2. 經甲方書面要求乙方實施上述行為的,不視為乙方失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3. 除特殊事由外,乙方在上述期間的勞動關系及其解除/終止日期將不受影響。
4. 乙方在上述期間的薪資福利將不會發生調整。
5. 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終止時,乙方因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及其拷貝件,均應當向甲方返還。
七、保密地域范圍
乙方確認,在其受甲方雇傭期間,需在任何地域內遵守本協議約定之保密義務。乙方不得以該地域不能夠或者不具備形成甲方的實際競爭關系為理由,要求排除本協議約定之保密義務。
八、違約責任
1.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間,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之義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協議簽訂當月乙方月工資/報酬(乙方當月在甲方處的全部可得收入)的12倍作為違約金。
2. 如前款所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需進一步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違約喪失的商業機會;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益;甲方為向乙方或相關第三方維權所支出訴訟費用、調查費用、律師費用、交通費用等。
3. 如因乙方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支付的各項賠償費用;甲方因處理第三方指控所指出的訴訟費用、調查費用、律師費用、交通費用等。上述費用和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4. 如乙方在受甲方雇傭期間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或相關法律之規定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并且,乙方須承擔前述第1款和第2款所述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九、協議解除及終止
1. 雙方協商確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行解除或終止:
(1)保密期限屆滿;
(2)甲方宣布解密;
(3)甲方保密事項已經公開。
2.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間,甲方任何時候都可通過書面方式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且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十、信息載體
1. 乙方同意,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記錄著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保密事項有無商業上的價值。前述載體包括但不限于設備、光盤、磁盤、磁帶、筆記本、文件、備忘錄、報告、案卷、樣品、賬簿、信件、清單、軟件程序、錄像帶、幻燈片或其他書面、圖示記錄等。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將前述載體交付給甲方。
2. 若前述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保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將保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保密信息消除,否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有權不予返還該載體,且無須向乙方支付與該載體經濟價值相對應的費用補償。
十一、保證及承諾
1. 乙方確認并承諾如下地址為乙方的真實并有效的地址:【 】。甲方及其關聯方向該地址發送的任何文件、告示或通知均視為能夠送達乙方,并在發送后的第3日起即視為已經送達,如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的,由員工自行負責。乙方如變更上述地址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 任何一方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義務。
3. 雙方同意,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內容、范圍、義務、地域和期限等條款是公平合理的,上述約定是為保護甲方和其關聯方充分使用其保密信息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4.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協議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5. 本協議項下乙方需遵守之保密義務,系乙方作為甲方之員工所應當履行之義務,甲方無需就此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費用。乙方同意,任何情形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保密費為由違反其保密義務。
十二、其他
1. 本協議構成雙方關于主題事項的全部協議,并取代以前雙方有關本協議主題事項的所有書面及口頭的協議和諒解。
2. 本協議各條的標題僅系為方便閱讀而設,不得用于對具體內容的解釋,合同條款的具體內容應當以條款的具體規定為準。
3.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4.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或蓋章后生效,且未經雙方書面協議不得補充或修改。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
有鑒于此,本協議由甲方正式授權代表和乙方親自于本協議首部所示日期簽署,以昭信守。
甲方:【 】公司(蓋章)
簽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職務:
日期:
乙方:
簽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
日期: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五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就保密與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1條保密內容及范圍
1.1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于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2.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于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采購等渠道.客戶.經銷商信息等。
1.2.8 下列信息亦屬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
1.3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后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于保密信息存在爭議或不太明確,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2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2.1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2.2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范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要求與指示,乙方應予執行,并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
2.4.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2.4.7乙方在離職后,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后,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它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2.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職或離職后,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7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于違反保密義務之列: 。
2.8離職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過乙方所在單位)與原甲方客戶進行與甲方存在競爭的業務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戶聯系乙方,則乙方應將該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戶與甲方聯系。
第3條定義
3.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競業行為,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3.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3.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3.6競爭性業務:競爭性單位所經營的業務。
3.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競業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競業行為作出補充。
第4條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4.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報銷。
4.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5條離職后的競業限制
5.1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5.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 兩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競業限制期間:
(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競業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雙方同意: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競業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5.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 30%。
5.3.4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
5.4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及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5.4.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5.4.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4.5其它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5特別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5.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7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并未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競業限制補償。
5.8乙方指定收款賬戶(如未指定,則以乙方原領取工資的銀行卡為準):
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戶行: 。
戶名: 。
第6條違約責任
6.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二十倍。
6.2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x雙方約定的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x五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4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6.5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6.6根據本協議,乙方應作出賠償的,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第7條通知
7.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在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7.2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乙方電子郵箱: 。
通信地址: 。
手機短信: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閱。
7.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第8條其它
8.1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甲乙雙方建立的關系性質(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遣關系、聘用關系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系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8.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簽署時間:20xx年xx月xx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六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員工,在甲方 部門擔任 職務,因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然會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動的權利,雙方就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知識產權、保密義務以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1.乙方在職期間及從甲方離職后一年內,獨自開發或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與其在甲方期間的工作相關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域名權、其他發明創造等)均屬于甲方所有(專屬于乙方的人身權利除外)。
2.乙方有義務將相關知識產權的全部信息報告給甲方,同時應在合理范圍內與甲方簽署相關文件,提供相關材料,以協助甲方申請、轉讓或注冊上述知識產權,并保證甲方在全球范圍內對該知識產權擁有絕對權利。
3.對于乙方在職期間完成的發明創造,甲方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4.乙方在職期間不得擅自實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因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賠和訴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按比例扣除。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一切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信息、技術信息、客戶信息、營銷計劃、投資方針、人事材料、財務數據、價格、成本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員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乙方應當立即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資料、數據、物資等一切載有或可能載有保密信息的載體。若記錄著保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乙方應當將相關保密信息復制到甲方指定的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義務長期有效,不因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終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為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協助,不得在前述組織機構擁有利益;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系的業務。
2.乙方在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或不擔任職務但為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協助或擁有利益;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系的業務。
(2)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服務、收取訂單和發生可能直接或間接轉移甲方的業務或對甲方的業務產生或將產生不利影響;甲方的客戶包括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時已經屬于甲方的客戶,以及在乙方離職時甲方正在評估、談判、接觸或準備發展的客戶。
(3)通過直接或間接招攬、引誘、游說、鼓勵等方式干擾甲方與其他員工的勞動關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員工。
(4)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乙方離職后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擔任其顧問,不論是兼職還是專職,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與甲方存在競爭性業務經營,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有關新單位名稱及乙方職位的書面有效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提供相關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內仍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1.補償期限:乙方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限為 年,自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競業限制補償。
2.補償標準:甲方按照人民幣 元每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3.支付方式:乙方離職后,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相應順延。甲方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應當于上述日期至甲方處領取。
(2)甲方以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乙方需要變更上述賬戶信息的,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產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任何個人原因而導致甲方無法按時支付經濟補償的,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5.若甲方認為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自甲方通知到達時終止,乙方競業限制終止后甲方無需再向乙方繼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1.乙方如在在職期間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有權視損失情況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個月月平均工資的 倍支付違約金(不足六個月按實際月份計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2.乙方在離職后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乙方應當將差額補足。
1.甲、乙雙方聯系信息:
甲方指定聯系人: 乙方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微信號碼: 微信號碼:
qq號碼: qq號碼:
2.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項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應提交、發送到上述所列的聯系地址或電子郵箱或傳真號碼等。如本協議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系信息發生變化,該方應立即通知本協議的另一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該方承擔。
3.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達,按照下列日期視為送達:
(1)如果是傳真,則為傳真發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3)如以郵寄方法送出,則為投遞方郵局加蓋郵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出的,則為郵件首次進入收件方郵箱系統之日;
(5)如通過手機短信、微信、qq等即時通訊工具,則一經發送視為送達。
4.甲乙雙方同意,如履行本協議中雙方發生爭議涉及訴訟時,上述地址為雙方合法有效的送達地址。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可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七
1.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 24 ?個月 。但是甲方在乙方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 30 ??%。
(1)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
4.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周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5.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八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各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____年內不得: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3、引誘、游說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游說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系。
4、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九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在甲方職務: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受聘/服務于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并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說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托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
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后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后,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于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2.關于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后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于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戶用于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戶、提供賬戶錯誤、賬戶注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5.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7.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8.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編號日期:
附件一: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身份證號碼:,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從公司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十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所擔任的職務涉及甲方的技術和經營信息,而這些技術和經營信息屬于商業秘密,是甲方的財產,且將會在其履行職務的過程中被乙方隨時知悉;如果乙方向甲方現有或潛在的競爭對手披露任何這些商業秘密,將會導致甲方處于一個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并損害甲方的業務;如果其離開甲方,并在競業限制期內到與甲方存在競爭性關系的企業工作,則將會對甲方造成無可補救的損害。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便規范雙方關于保密、競業限制的關系。
一、定義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是指屬于公司專有或公司保有的,不為公眾或其它第三人所知悉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有形或無形信息或材料):
1、有關組織與財務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機構及組織的變動、合并、分立;有重大影響的股東變動;
(2)經營管理層人事變動;
(3)來自國內外的投資;
(4)銀行貸款情況;
(5)會計報告及財務資料。
2、有關市場研究,推銷戰略,包括但不限于:
(1)根據市場調查,預測出一定地區、一定時期對產品的需求數量和可能的價格;
(2)競爭對手的銷售組織、銷售價格、售后服務、促銷手段、廣告宣傳等方面的信息;
(3)制品的倉儲場所、供貨是否平衡等等;
(4)銷售網絡、銷售渠道、客戶名單;
(5)甲方的管理決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投標書內容,傳輸中的商業數據,電話信號等信息。
(6)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8)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年度報告及總結等重要文件資料。
3、有關新技術開發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甲方準備或已經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
(3)甲方準備或已經申報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成果;
(4)甲方在研究開發工作中取得的階段性技術成果;
(5)甲方準備轉讓或已經轉讓技術;
(7)專門人才的招募動向和計劃;
(8)新產品的開發計劃、組織、試驗過程及有關數據等等。
4、法律關系,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是否卷入或即將卷入法律訴訟/仲裁;
(2)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
(3)專利申請和商標注冊的動向和進度等等。
5、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職員的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2)甲方在不斷經營和發展中所產生的甲方要求保密的新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及其他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
(3)其他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二、保密
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及勞動關系終止后的'所有時間內,乙方承諾:
2、不得直接或間接使任何第三者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
3、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甲方內部無關人員泄露/披露;
4、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6、乙方在職期間所接觸到的甲方有關書面材料、磁盤等不得擅自帶出甲方工作場所,如因工作需要,須經甲方同意。
7、乙方不得向甲方其他員工打聽與自己本職工作無關的涉及本合同項下商業秘密和保密信息的有關情況。
8、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企業,應該清退所有屬于甲方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數據、模型、實驗記錄、工作手冊與工作有關的往來信函、傳真、客戶名單、筆記、備忘錄、計劃、圖紙、工作日志、文件、軟盤等等。清退應當由甲乙雙方列出清單,由甲方有關負責人與乙方簽字確認,乙方不得留下任何與清退資料有關的復制件或軟盤。
9、其他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保密制度執行的事項。
三、競業限制
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后的壹年內(“競業限制期”),乙方同意,其將不會(亦不允許其配偶、本人擁有權益的公司等)在對甲方業務構成競爭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業或其他組織以及自然人)處接受或取得職位,或向此類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業或其它組織以及自然人)提供咨詢或其它協助(但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其為履行其職責所提供的咨詢或協助不在此列)。
乙方承諾,其在任職期間及其離職后的時間內,不會指使、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經營、管理、技術人員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
四、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承認在其任職于甲方期間全部與履行職務而取得的發現、發明及其他知識產權皆屬甲方財產,并承諾以其最大努力與甲方合作,以使甲方獲得完美的專有權。
五、乙方在職期間因保密及受甲方的競業限制而獲得的補償費全額包含于乙方所領取的工資之中,甲方不再另外給付。
六、乙方在離職后的競限保密期內,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七、違約責任
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不低于兩萬元。
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按時支付經濟補償,其乙方不再受本協議約束,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負。
八、生效
本協議自甲方授權代表和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不受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的影響。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簽字: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十一
合同編號: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甲方的若干商業秘密;鑒于乙方即將同甲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包括但不僅限于勞動合同到期、離退休、調動、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除名等,以下簡稱離職),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現就乙方離職以后有關保密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乙方明確: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屬甲方資產,均歸甲方所有。
乙方保證:記錄于乙方自有載體上的商業秘密,已經全部刪除;不能刪除的,已將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的上述載體全部銷毀或已經全部轉讓給甲方。
乙方保證:自己不再持有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的任何載體。
第三條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的(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條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種(沒有選擇填寫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或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向其支付相應的補償費,計人民幣???元,大寫?????????????????????????????元。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測試方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重大訴訟、談判底線、標底及標書內容、行銷計劃、發展戰略、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也包括雖屬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九條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乙方的違約行為致使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另行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一條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十二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于????????年月日在簽訂。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十二
甲方全稱: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乙方受聘于甲方單位,乙方的工作崗位將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為充分保障公司商業秘密及生產經營的正常秩序,乙方聲明已充分知悉甲方保密制度暫行規定的各項內容,并自愿遵守。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有為公司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在職期間及離職后均不得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二、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無論因何原因勞動合同解除后三年內,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其他單位內任職,或者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三、乙方應當與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示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四、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得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秘密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五、本協議所稱甲方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術信息:本協議所稱技術信息是指甲方現有及正在開發或構想中的技術的有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及非專利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發明創造、專用技術、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等的相關信息、其它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技術參數、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數據和結果、論文、報告、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及與其相關的決議、文件及函電等未公開的專利、知識產權信息。
2、經營信息:本協議所稱經營信息是指甲方現有或未來將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資料、營銷計劃、采購計劃、定價政策、市場分析報告、甲方的區域分布、管理訣竅、財務資料、會計檔案、進貨渠道、買賣意向、廣告計劃、產品報價、服務網絡、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會決議、定期報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
3、管理信息:本協議所稱管理信息是指甲方現有或未來將發生的與管理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現有及正在制定或構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計劃、組織結構信息、內部規章制度、工資待遇、獎金提成、薪資變動、業務規程等信息、文件和資料等。
4、關于甲方重大法律問題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正在或將要進行的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訴訟、處分資產或者權益等事項的信息。
6、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擁有和簽訂協議后在經營活動中不斷增加的商業秘密。
凡屬與甲方公司事務有關的一切保密信息,都屬于應當保密的范圍,在此所稱的信息包括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本人為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內容。
六、乙方確認已知曉甲方為保護前條所述的商業秘密已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措施包括:建立內部保密規章制度、采取了警戒保衛措施、在公司與職工的勞動合同中訂立有保密條款。
七、乙方應當保守上述第五條所述商業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對公司的義務,不得向他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對因工作所產生、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八、乙方有義務保管好自己所有的保密資料,不得私自攜帶外出,并不得私自傳借、復制、披露。
九、乙方嚴禁私自帶領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
十、在正常業務活動中,乙方如作為接待人員,應嚴格按規定向來訪者有序、有度地介紹公司情況,不得透露未對外公布的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管理信息等商業秘密,不得擅自贈發公司資料或發送樣品。
十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派為甲方的關聯企業工作,所獲得的商業秘密,如無特別約定,其權利歸該關聯企業。乙方因此或因其他工作上的需要而接觸的甲方的關聯企業的商業秘密的,乙方應遵守關聯企業相應的保密規定,對該關聯企業承擔等同于本協議的保密義務,如有違反,應承擔等同于本協議的違約責任。
十二、 乙方執行甲方保密制度表現優秀,積極揭發或有效制止侵犯公司商業秘密行為的,甲方將給予必要獎勵。
十三、 本條所稱的甲方的關聯企業,指與甲方因投資關系、或業務上的緊密聯系,而與甲方存在厲害關系的企業。如供貨商、委外合作商、經濟利益聯合體內的公司等。
十四、 本協議規定的員工保密義務在勞動合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本協議自動延續三年有效。
十五、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在職時最后月薪的五倍計算。
2、乙方因違約行為為他方創造新價值或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因此得到利益和他方新創造的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負有向甲方給付上述所得利益的義務。
十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名:
本人手印:
日 期:
日 期: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十三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所擔任的職務涉及甲方的技術和經營信息,而這些技術和經營信息屬于商業秘密,是甲方的財產,且將會在其履行職務的過程中被乙方隨時知悉;如果乙方向甲方現有或潛在的競爭對手披露任何這些商業秘密,將會導致甲方處于一個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并損害甲方的業務;如果其離開甲方,并在競業限制期內到與甲方存在競爭性關系的企業工作,則將會對甲方造成無可補救的損害。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便規范雙方關于保密、競業限制的關系。
一、定義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是指屬于公司專有或公司保有的,不為公眾或其它第三人所知悉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有形或無形信息或材料):
1、有關組織與財務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機構及組織的變動、合并、分立;有重大影響的股東變動;
(2)經營管理層人事變動;
(3)來自國內外的投資;
(4)銀行貸款情況;
(5)會計報告及財務資料。
2、有關市場研究,推銷戰略,包括但不限于:
(1)根據市場調查,預測出一定地區、一定時期對產品的需求數量和可能的價格;
(2)競爭對手的銷售組織、銷售價格、售后服務、促銷手段、廣告宣傳等方面的信息;
(3)制品的倉儲場所、供貨是否平衡等等;
(4)銷售網絡、銷售渠道、客戶名單;
(5)甲方的管理決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投標書內容,傳輸中的商業數據,電話信號等信息。
(6)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8)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年度報告及總結等重要文件資料。
3、有關新技術開發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甲方準備或已經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
(3)甲方準備或已經申報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成果;
(4)甲方在研究開發工作中取得的階段性技術成果;
(5)甲方準備轉讓或已經轉讓技術;
(7)專門人才的招募動向和計劃;
(8)新產品的開發計劃、組織、試驗過程及有關數據等等。
4、法律關系,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是否卷入或即將卷入法律訴訟/仲裁;
(2)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
(3)專利申請和商標注冊的動向和進度等等。
5、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職員的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2)甲方在不斷經營和發展中所產生的甲方要求保密的新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及其他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
(3)其他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二、保密
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及勞動關系終止后的'所有時間內,乙方承諾:
2、不得直接或間接使任何第三者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
3、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甲方內部無關人員泄露/披露;
4、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6、乙方在職期間所接觸到的甲方有關書面材料、磁盤等不得擅自帶出甲方工作場所,如因工作需要,須經甲方同意。
7、乙方不得向甲方其他員工打聽與自己本職工作無關的涉及本合同項下商業秘密和保密信息的有關情況。
8、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企業,應該清退所有屬于甲方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數據、模型、實驗記錄、工作手冊與工作有關的往來信函、傳真、客戶名單、筆記、備忘錄、計劃、圖紙、工作日志、文件、軟盤等等。清退應當由甲乙雙方列出清單,由甲方有關負責人與乙方簽字確認,乙方不得留下任何與清退資料有關的復制件或軟盤。
9、其他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保密制度執行的事項。
三、競業限制
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后的壹年內(“競業限制期”),乙方同意,其將不會(亦不允許其配偶、本人擁有權益的公司等)在對甲方業務構成競爭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業或其他組織以及自然人)處接受或取得職位,或向此類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業或其它組織以及自然人)提供咨詢或其它協助(但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其為履行其職責所提供的咨詢或協助不在此列)。
乙方承諾,其在任職期間及其離職后的時間內,不會指使、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經營、管理、技術人員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
四、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承認在其任職于甲方期間全部與履行職務而取得的發現、發明及其他知識產權皆屬甲方財產,并承諾以其最大努力與甲方合作,以使甲方獲得完美的專有權。
五、乙方在職期間因保密及受甲方的競業限制而獲得的補償費全額包含于乙方所領取的工資之中,甲方不再另外給付。
六、乙方在離職后的競限保密期內,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七、違約責任
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不低于兩萬元。
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按時支付經濟補償,其乙方不再受本協議約束,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負。
八、生效
本協議自甲方授權代表和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不受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的影響。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簽字: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各國勞動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____年內不得: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3、引誘、游說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游說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系。
4、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