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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臺賬管理制度篇一
為使安全管理臺賬管理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
3、內容與要求
3.1、安全會議臺帳
3.1.1、安全會議臺帳應設有會議名稱、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召集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和人數、處理結果等欄目。
3.1.2、公司安全會議臺帳主要應填寫公司年度安全工作會議、季度安全例會及專題安全會議。
3.1.3、各單位安全會議臺帳主要應填寫每月安全例會及專題安全會,尤其對上級安全生產文件的傳達、學習、貫徹情況要詳細填寫。另外,要有相應的安全會議記錄,必須有參加人員的簽名。
3.2、安全組織臺帳
安全組織臺帳實行分級管理
3.2.1、公司安全組織臺帳: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組織網絡,安全監督部門組成成員填入臺帳內。
3.2.2、部門安全組織臺帳:填寫本部門主管領導、安監部門及班組安全員的安全網絡成員。
3.3、安全教育臺帳
安全教育臺帳實行分級管理,按照“安全教育管理臺帳”的要求執行
3.3.1、公司安全教育臺帳中應填寫以下內容: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安全教育情況,公司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受教育情況;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情況;特殊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3.3.2、各單位安全教育臺帳中應填寫以下內容:本單位領導和職工安全培訓情況;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情況;日常安全教育及分包隊伍的安全教育情況等。
3.3.3、安全教育臺帳至少應設安全教育內容、授教者姓名、授課地點、教育時間、考試成績、受教人簽名及授課人姓名等欄目。
3.4、安全檢查臺帳
3.4.1、安全檢查臺帳至少應設檢查類別、檢查時間、受檢部門、檢查情況、隱患情況、隱患整改日期、隱患完成日期、檢查人簽字、復查情況等。
3.4.2、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內容包括:月安全檢查、重點部位安全檢查、節前安全檢查及不定期安全檢查等。
3.4.3、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不安全因素和問題、整改要求及復查情況均應按要求如實填寫。
3.5、隱患治理臺帳
3.5.1、根據《事故隱患管理制度》按照事故隱患分級管理的原則,事故隱患治理臺帳按公司、各單位實行分級管理。
3.5.2、凡發生在所在單位的隱患,不論級別、不論資金來源,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填寫。
3.5.3、隱患治理臺帳至少應設隱患所在單位、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資金來源、計劃治理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及隱患治理后的評估情況。
3.6、事故臺帳
3.6.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規定,事故實行歸口和分級管理。
3.6.2、公司、各部門的各級事故歸口單位應建立相應的事故臺帳,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設備、生產、交通、人身和其它事故)
3.6.3、事故臺帳至少應設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日期、發生地點、事故類別、發生概況、“四不放過”執行情況等。人身事故要將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事故概況等填入事故發生概況欄中。
3.6.4、凡發生在各單位的事故,不論事故大小、不論事故種類,均應填入本單位的事故臺帳內。
3.7、安全生產獎勵臺帳
3.7.1、安全生產獎勵的范圍: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開展安全活動的優勝者;對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事故發生后,積極組織或參加搶救,對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有顯著成績者;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方面,提出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議者。
3.7.2、安全生產獎勵臺帳至少應設被考核部門和個人、獎勵內容、獎勵情況、獎勵依據等。
3.8、安全生產處罰臺帳
3.8.1、安全生產處罰臺帳應記錄以下內容:對發生事故的單位、事故責任人員、對“三違”人員的處罰、對分包單位違章違紀的處罰。
3.8.2、安全生產處罰臺帳至少應設被處罰單位和人員、處罰內容、處罰情況、處罰依據等
3.9、安全活動臺帳
3.9.1、安全活動臺帳應記錄以下內容:組織開展上級及公司的系列安全活動以及各單位組織開展的各種安全活動。
3.9.2、安全活動臺帳至少應設活動內容、開展時間、組織單位、參加人數等
3.10、特殊作業人員臺帳
特殊作業人員臺帳記錄特殊作業人員(電焊、火焊、起重、探傷、電工、司機等)的名單及復印證件。
3.11、各部門除建立以上十種臺帳外,應根據自己具體部門特點增加相應的臺帳。
餐飲臺賬管理制度篇二
??一、為建立科學規范的臺賬管理機制,提高綜合臺賬的督查落實效率,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在全市推行臺賬管理的有關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牽頭科室負責市政府綜合臺賬的編制、督查和匯總反饋工作。各縣(區)、各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綜合臺賬,建立相應的本地本部門工作臺賬,全面推行臺賬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臺賬督查落實機制。?
??三、臺賬項目主要包括:工作任務、責任領導、協管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時間節點、結果認定等。?
???四、臺賬工作任務:?
??(一)市委全會、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市委常委會議、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市委辦公會議、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及全市性重要會議決策事項;?
??(二)上級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交辦事項;?
??(三)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
???五、臺賬運作程序:?
??(一)臺賬建立。督查局牽頭科室每年市人大會結束之后20個工作日內,根據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市政府工作
報告
確定的重點工作,編制建立市政府綜合臺賬。之后,對需要增加或刪減的重點工作,及時調整臺賬內容。??(二)臺賬落實。責任單位負責落實臺賬工作任務。其中,涉及多個單位的工作,牽頭單位為主辦單位,負責每月對承辦工作完成情況進行1次自查,每月5日前向督查局相關科室
報告
工作進度;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牽頭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分管市領導負責協調解決分管工作中重要事項。對涉及兩位以上市領導分管的工作,由主辦市領導牽頭負責,其他市領導協助配合。???(三)臺賬督查。督查局各科室按職責分工對臺賬相關事項實行跟蹤督辦,做到旬督辦、月提醒、季度檢查、半年點評、年終總結。對進展緩慢的事項,在完成時限之前及時書面提醒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對重要工作、重點工程、重點項目,適時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督查。同時,借助新聞媒體力量開展督查,及時公開督查結果。?
???(四)臺賬反饋。督查局各科室按職責分工對綜合臺賬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按月進行登記,并進行結果認定。每月10日前將結果認定情況匯總至牽頭科室。每個季度進行一次通報。?
??六、具體要求:?
??(一)建立臺賬要做到工作任務量化,責任單位明確,時間節點具體,可操作性強。?
???(二)加強對臺賬的動態管理,及時將市委、市政府會議、文件決策的重大事項補充納入臺賬管理,并通知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對已辦結事項要盡快向市領導反饋,并予以銷號。?
??(三)對納入臺賬的每項工作,督查局各科室要跟蹤督辦,隨時掌握進展情況。對重點工程、重點項目,要堅持深入一線,現場督查,連續督辦,推動承辦單位按時間節點完成任務。對進展緩慢事項要緊盯不放,提高督查頻率,直至落實到位。?
??(四)把督查成果和績效考核結合起來,對督查結果及時進行登記,并納入年度綜合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