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綠化合同書電子版篇一
乙方:_________
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綠化托管事項簽訂本合同:
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___區域內的綠化托管。
本協議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工作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與乙方合同。
乙方按雙方認可的托管區域內進行綠化維護,其中包括抗旱、打草、防病治蟲、樹木、綠縭的修剪等。
如需綠化種植,甲方需另付花卉苗木費;防病治蟲的農藥購置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1、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托管費,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一降低或提高綠化托管費。
2、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以轉帳支票方式結算。
1、乙方負責按雙方認可的綠化區域提供綠化日常維護,保證月月有花、天天有綠、保證相關辦公場所和重要會議、接待室的花卉擺放。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停車場所及相應的水源。
3、維護期內甲方綠地和現有的花卉不得有損壞,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如發生天災、人為損壞及自然死亡的樹木花卉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如乙方在為甲方工作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由此出現的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如甲方需租擺花卉,乙方可提供服務選擇。經雙方認可月托管費_________元。此價已包含人工費及其它費用。甲方在此合同以外增加需求,雙方另作協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任(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
綠化合同書電子版篇二
業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 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預定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施工范圍
1、施工范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后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范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范。
3、苗木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結算方式: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后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后 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復檢并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后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 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
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 方承擔)。
(3)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后,應在兩周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并于竣工驗收后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
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并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兩周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 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后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于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并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后,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養期界滿,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日期: 日期:
投訴監督電話: 投訴監督電話: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服務小區公共綠化養護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場所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項目:
第二條 綠化養護范圍
第三條 綠化養護內容
上述第二條范圍的喬木、灌木、花卉、草坪、盆栽等綠化的日常綠化清潔、除草、澆水、施肥、病蟲防治、修剪、補苗移植、中耕松土、做保水圈、防風防寒等工作。
第五條 綠化養護服務質量要求及扣分(支付違約金)標準、檢查方式見附件
第六條 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即養護肥料、養護水電、藥物、待補苗木、綠化垃圾清運)、包工具、包設備、包質量、包安全、包風險的方式。
第七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綠化養護服務質量、計劃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批準乙方依據季節和植物生長特征編制的年度養護計劃;
3、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存放養護工具的場所;
4、甲方應按時、足額(扣除違約金后)支付乙方綠化養護服務費用;
5、不得干涉乙方內部員工工作分配、日常的綠化養護保潔安排、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取提供綠化養護服務的報酬;
7、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確保住戶、甲方員工、行人及他人人身及財產安全:
(1)暴雨、颶風來臨前大型喬木加固;
(2)增加可能影響到行人、游人安全的樹木加固設施;
(3)及時拆除固定樹木的支架、鐵線;
(4)加強帶刺樹木對人身安全的防護;
(5)路邊、停車位(場)邊等公共場所樹木、花草定期修剪;
(6)綠化垃圾及時清理;
(7)噴施農藥前、中的安全通告與警示;
(8)修剪、更換樹木、花草時現場的安全防護;
(9)養護工具的安全使用、管理與使用時現場安全管理;
(10)使用安全、達標的養護設備設施、病蟲害防止藥品;
(11)采用安全、合理、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
(12)其他可能發生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工作。
8、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和檢查。
乙方所有員工禁止在工作范圍內、留宿、爭吵,進入住戶室內;
9、乙方工作人員應穿著統一服裝,形象端正;
10、乙方應定期自行組織員工進行職場技能、緊急狀況處置技能、災害事故救護、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藥物安全噴灑和自身安全防護等培訓。
12、乙方在養護期間應對生長不良、已老化的花卉及時進行更換;應保持草坪平整,經常性積水的低洼處,應逐步用河沙或黃泥填高;保持工程環境干凈整潔;可修剪類的灌木、草坪修建整齊;自然造型類花草長勢良好;向外移植花苗,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變小區綠化設計、配置。
第十條 綠化養護服務費用 (注:含稅,未扣違約金)
1、 綠化養護費用按月計取,每月甲方應付費用為rmb: 元(大寫人民幣: 元),年度總費用為rmb: 元(大寫人民幣: 元)。
2、綠化養護費在每月15日前支付,如支付日為節假日、公休日,則支付日順延至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因工作疏忽導致甲方、住戶、他人人身及財產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責任,當該疏忽導致甲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乙方應承擔甲方承擔的全部責任;乙方員工故意偷竊、破壞甲方及住戶財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扣除兩倍偷竊或破壞物品價值的違約金,并要求乙方更換肇事員工;乙方員工辱罵、毆打甲方工作人員、住戶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1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乙方員工侵犯住戶、甲方員工其他合法權益的,除應依法承擔責任外,根據性質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兩倍經濟責任的違約金。
2、合同有效期內,非因苗木老化、他人故意破壞造成喬木、灌木、花草死亡的,乙方承擔更換或賠償責任,更換的苗木應基本與死亡苗木的品種、規格、長勢相當,否則應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3、乙方提供的綠化養護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甲方可責令乙方現場負責人隨時整改。
若整改不及時或多次違反同一質量要求,可按合同附件扣分(支付違約金)標準扣除違約金;嚴重違反質量要求、特定質量要求的,不經事先通知可直接扣除違約金。
違約金從下月支付上月的服務費中扣除。
4、違反第九條第5款規定,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提交年度方案、月計劃的,應按每日3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方案、計劃實施且沒有合理理由的,每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300元,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彌補未實施措施的權利。
5、違反第九條第3、6、7、8、9、10、12規定的,根據性質每次/每處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200元,嚴重的應支付違約金200——600元。
6、因甲方原因每推遲一天支付綠化養護服務費用,甲方應每天向乙方按延期支付總額款3‰的滯納金。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
1、若雙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產,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仍需清算。
2、乙方每年違約金累計超過2000元,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違反第九條第4款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約議定項目直接或者間接方式轉包或者分包給第三方及其他個人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元。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乙方更換現場管理人員應在3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確認相關管理人員緊急聯絡方式。
2、甲、乙雙方工作銜接均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現場主管人員簽署意見。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企業經營許可執照等相關法定證照正本供甲方驗證,復印副本交由甲方存檔備案。
4、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三十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6、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及時協商處理。
7、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8、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9、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 各執一份。
10、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綠化合同書電子版篇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二、 期限:養護期為一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養護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 。
四、 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后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五、 甲方負責養護范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范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 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七、 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太原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 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后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十、 本合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雙方信守合同,如有違約,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由當地法律部門仲裁。
十一、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減少養護范圍,應雙方及時溝通,補簽合同,甲乙雙方應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證園區的綠化效果。
十二、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綠化合同書電子版篇四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住所:
開戶行:帳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住所:
開戶行:帳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占地面積: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3)限高:
(4)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5)地上面積:平方米;
(6)地下面積: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外銷許可證號為;
3.8《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3.9;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4.1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5.1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萬元。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5.1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項目轉讓后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6.1.2;
6.1.3等;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7.1;
7.2;
7.3。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8.2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份;
8.2.4。
8.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4上述8.3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并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9.2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9.7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x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9.8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責任
10.1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并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10.2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10.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10.5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x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10.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甲方違約責任
11.1.1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項目轉讓費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3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11.2乙方違約責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11.2.3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條件履行時,應書面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遲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權力機關或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需要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責任或延期履行的協議。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與本合同相關的協議,附圖、附表、交接手續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年月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年月日
綠化合同書電子版篇五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二、期限:養護期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養護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
四、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后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負責養護范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范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七、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太原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后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雙方信守合同,如有違約,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由當地法律部門仲裁。
十一、因其它原因增加或減少養護范圍,應雙方及時溝通,補簽合同,甲乙雙方應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證園區的綠化效果。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
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綠化勞動合同范本
綠化植物租賃合同范本
室內綠化租賃合同范本
校園綠化標語
小區物業綠化管理
園林綠化施工
綠化宣傳標語
綠化苗木供應合同
樹木綠化合同
綠化合同書電子版篇六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
發包人:______
設計人: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發包人:_____
設計人: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
項目名稱:
項目規模:
設計階段:設計分為初步設計(包括各單體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
設計內容: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發包人提供現狀圖紙及其他相關資料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及完成時間
序號
資料集文件名稱
份數
完成時間
有關事宜
1
方案設計圖
8
簽訂合同后15天
同時提交該設計圖電子版
2
施工圖設計文件
10
方案設計審批通過后15天
3
工程概算書
8
施工圖提交后5天
第五條根據國家物價局、建設部[1992]價費字375號文件所規定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一般園林工程設計收費,按工程概算的4.5-6%,根據本工程的實際復雜情況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取費,計(大寫):,小寫:。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費用設計人自理。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需向提供2-3個設計方案供發包人參考,待發包人確認設計方案后,方可進行設計。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三年。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并參加涉及設計的相關會議及參加竣工驗收。
6.2.6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對設計方案進行局部修改或相應調整等情況設計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務費。
6.2.7在施工階段設計人須派駐現場代表負責處理施工中的設計問題,以配合發包方對工程進行質量和進度的動態管理。在此期間因設計人技術人員不在施工現場又未能通過其它渠道及時處理設計問題,所造成的工程進度滯延、工程質量問題等相關方面的損失,由設計人賠付。
6.2.8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6.2.9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加倍支付賠償金。
7.3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八條其他
8.1在各階段設計人所提供的各種圖紙,藍圖份數以邯鄲市相關部門報建要求份數為準,應滿足各報建相關部門的要求和需要。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本設計合同無預付款及訂金。
8.7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設計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伍份,發包人叁份,設計人貳份。
8.8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0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項目經理:(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綠化合同書電子版篇七
乙方:______簽訂地點: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并以此共同執行。
第二條:施工內容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4、工程質量:______
5、驗收標準:______
6、驗收方式:______
7、承包方式:______
第三條:結算費用
1、起苗包裝費:______%
2、裝卸運輸費:______%
3、施工種植費:______%
4、支撐護駕費:______%
5、現場管理費:______%
6、養護費:______%
7、稅金:______%合同金額:人民幣(大寫)
第四條:付款方式
1、合同訂立生效,預付款:______%
2、工程量過半,付進度款:______%
3、竣工驗收合格,付款:______%
4、余款______%在______內付清。
第五條:其他約定甲乙雙方共同約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付款,不得借故拖欠乙方的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甲方每天應按逾期款項的百分之五計算支付滯納金。
2、如有一方違約,應承擔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七條:為了工程的'順利進行,甲方委派______為現場負
責人,乙方委派____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第八條:解決糾紛辦法
合同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綠化合同書電子版篇八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__市規劃與建設局和__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將__綠化工程1標段的綠化委托乙方養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護項目相關情況
養護項目名稱:__綠化工程1標段綠化養護
養護地點:公路收費站至五明路
養護面積:13000㎡。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__綠化工程1標段工程竣工后至該工程移交給__建設局止。
三、養護職責
1、承包綠化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松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抹芽:主要用于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臺、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脫水而造成枯死。臺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材料設備和服務由乙方自行組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限內,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發生減少及毀損的,乙方應及時補齊或修復,并自行承擔所需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應保證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完好無損。未完好的,由乙方負責補齊或修復。屆時,未補齊或修復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補齊或修復,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匯報養護管理計劃及有關措施。
6、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全年不出安全責任事故。養護期間,養護工人由于操作不規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
7、根據合同的養護項目,三年養護經費為__綠化工程1標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計養護費大寫叁萬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寫37993元,承包方式為全額經濟責任制承包。
8、三年養護經費待養護期滿后一次性付給乙方,由業主方__建設局將原扣留的5%工程質量保證金通過移交驗收后直接拔交給乙方。
五、考核驗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對乙方養護質量進行考核驗收。
六、附則
1、所有經費,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取費。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合同書電子版篇九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工程名稱:平安路(富安街-建安街)道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平安路
3、工程范圍:南湖平安路
4、工程內容及數量
1)、乙方根據設計圖紙完成工程范圍內規定的的道路兩側人行道2m寬綠化帶換土、栽植及養護。
1、開工日期:20xx年12月28日
2、竣工日期:20xx年1月20日
3、總工期:天
1、本合同最終結算價以審計單位審定金額為準。甲方收取經業主指定的審計單位審定的結算總價4%的配合、管理費用(不含稅金)。
2、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暫按gb50500-20xx《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編制工程量清單,依據鄂建文[20xx]248號文頒發的《湖北省園林綠化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鄂建文[20xx]250號文頒發的《湖北省園林綠化工程取費標準》、《湖北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單位估價表(20xx)》以及鄂建(20xx)216號文《湖北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計算綜合單價,最終方式以業主審計為主。
1、質量保證金:按審計單位審定的結算總價5%(不含甲方收取的4%管理費)的比例預留質量保證金。本工程竣工后,若無質量問題,甲方將在綠化工程1年養護期滿后且業主已經全面依約履行支付工程回購款(含返還甲方質量保證金)后,甲方將不計利息(扣抵乙方施工部分發生的質量缺陷修復費用,若有)返還乙方。
1、工程完工并經業主驗收后格后,且在武昌區建設局重點工程辦公室支付甲方工程款后,甲方扣除管理費用、稅費、質量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后支付乙方。(根據甲方和業主簽訂的合同要求:審計結算后支付合同金額的95%;質保期滿一年后付清尾款。
2、在甲方支付貨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規有效的稅票。
3、乙方申報的決算總價在審計過程中,審減額超過10%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質量缺陷責任期為養護壹年。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修理。乙方在約定期內不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并有權將質量保證金用于支付返修費,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支付返修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補足。
甲方代表駐施工現場代表姓名:tel:
甲方協助完成以下工作:
1、將施工現場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現場教驗給乙方。
2、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
3、做好現場協調工作,以便乙方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駐施工現場代表姓名:易興培(tel:13xxx9)
乙方責任: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延誤損失及各種罰款。
3、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接受甲方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
4、乙方養護期為壹年。
發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表人:(簽章)委托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立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