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轉包合同的篇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位于孤家子鎮孤家子村二委居民王長杰的土地魚塘,承包給乙方養魚,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壹拾年,自20xx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交付時間
年承包費為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乙方自簽定本協議時向甲方一次性付清10年承包費共計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第四條邊鄰四至
該魚塘東至老苗家西墻;南至老苗家西墻北;西至南河大壩;北至老劉家稻田地、孫耀寬家稻田地。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養魚,管理以及使用權。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經營及養殖行為、或改變土地用途。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其變更合同或附屬合同一律經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印章,方可生效,其他方式一律無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轉包合同的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兩方協商決定,甲方愿意將自己所有魚池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魚池的概況
1、位置:_______________
2、魚池水面和岸堤出租總面積約____畝。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租期為____年。
三、租賃費及繳費方式
乙方每年向甲方付租賃費____________元,____年合計________元。
四、租賃協議有關規定
【甲方】: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獨自將魚池出租、買賣,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賃魚池。若提前收回時,甲方應在收回前6個月予以告知,并給以補償。
3、合同期間,租賃魚池的所有上繳及相關事務均有甲方處理,并負責協商妥當
4、合同期間,甲方所贍養老人若經乙方同意可居住在魚棚之內,但有義務協助乙方監管好魚池。
【乙方】:
5、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擔違約責任。
6、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7、租賃期限內,乙方若轉讓、租賃魚池,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要賠付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包合同的篇三
轉包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
接包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自愿將承包的位于 鄉(鎮)村 組的 畝土地(詳見附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從事 (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土地轉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承包土地交付給乙方。
(一)轉包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元)。
2、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價款:
(二)轉包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分期支付:
3、其他方式:
1、甲方應及時向發包方備案。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轉包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轉包的土地。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轉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以轉包方式再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乙方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等行為。
4、乙方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轉包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6、轉包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合同到期時,不能繼續轉包的,地上附著物、構筑物歸 (甲方、乙方)所有。
1、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轉包費用總額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轉包費用總額的 %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由于戰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協商,決定 (需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站和修文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發包方(章): 鑒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字):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轉包合同的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為本村土地得到更好地開發利用對村民起到示范帶頭作用,經村委同意,甲方同意將自己在_____-村村民處租賃的土地全權轉包給乙方(以村民簽章后土地承包合同為準)。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于______,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的土地合計_________畝(以村民簽章后土地承包合同為準),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甲方與村民簽訂的租賃合同的終止理由、時間為止。
三、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將所有與村民簽訂的租賃合同及權利、義務全權轉給乙方。2.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原土地持有村民,由村民向乙方收取租賃費。乙方自合同生效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甲方與村民簽訂的租賃合同生效日為準,承包費為每畝_____元,(大寫_________整)3.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
4.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準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準,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非政府行為或甲方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向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5.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將土地恢復原貌。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村民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3‰交納滯納金。
五、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河北省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原件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證明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轉包合同的篇五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于永登縣中堡鎮邢家灣村河灘地,面 積 畝。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 元, 承包金每年共計為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年,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承包土地恢復原狀歸還甲方。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改變土地使用方式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七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委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
村委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九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
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繼續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告知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及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轉包合同的篇六
甲方:
乙方:
為了開拓市場搞活經濟,近二年魚塘養殖一直低潮,現商特定如下幾條合約:
一、承包面積
1、甲方魚塘
2、承包期限到年月底。
3、乙方在承包期結束后應將魚塘四周丈尺如數交還給甲方。
二、交款方式:
1、承包金額為每畝一年計在簽約時須交預定金方須交年上交款。
2、推,一直到承包結束。
三、其它事項:
1、藕田用藥:傷及到是四周養殖戶,所產生的危害,一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承包期內,可用挖掘機將魚塘小埂及魚花塘小埂、四周魚塘邊坡比進行改造放平,魚塘邊的護圩網甲方應全部取掉,如不取網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3、乙方在承包時,甲方無權用任何形式,在魚塘內放地籠,等其它一切捕撈行為。
4、甲方原魚塘的房屋及資產與乙方無關,但房屋、電資源、塘內的小船可供承包方使用。
5、甲方必須在交出魚塘給乙方。
6、甲方須負責承包單位及村級一切上繳、陳欠及違章罰款事宜,必須負責承包方放藕種時的生產運行及安全。
7、如遇政府大規劃、雙方合同無法進行,從承包種藕開始甲方需負責乙方承包五年期限。
此合同一式兩份一經簽字后,立即生效如有一方違約罰款二年藕塘總承包款及當年損失,以上合同雙方愿意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
乙方:
見證:
年月日:
轉包合同的篇七
轉包方 ,承包方:
現 依據原《灘田承包合同》第六條第7款的規定,在征得網新的同意后,將自己享有承包經營權的部分河灘田轉包給 。雙方經過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轉包地段: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包面積: 畝。
三、轉包期限:自20xx年11月29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付清轉包費用時,即享有該轉包地段的承包經營權。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該承包地段的政策性補償以及國家占地補償的權利由其享有。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見證方分執,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年 月 日
轉包合同的篇八
轉包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
接包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自愿將承包的位于 鄉(鎮)村 組的 畝土地(詳見附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從事 (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土地轉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承包土地交付給乙方。
(一)轉包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元)。
2、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價款:
(二)轉包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分期支付:
3、其他方式:
1、甲方應及時向發包方備案。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轉包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轉包的土地。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轉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以轉包方式再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乙方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等行為。
4、乙方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轉包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6、轉包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合同到期時,不能繼續轉包的,地上附著物、構筑物歸 (甲方、乙方)所有。
1、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轉包費用總額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轉包費用總額的 %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由于戰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協商,決定 (需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站和修文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發包方(章): 鑒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字):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轉包合同的篇九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原則,就本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鎮村 社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流轉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
轉包土地詳細情況
自年月同期限不得超過 年 月 日。
1、流轉價款的計算與支付:田坎計入田的面積內。
1、甲方在簽訂合同后應報土地發包方備案,并按期將合同標的物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轉讓或互換須報發包方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經營權證書。
2、甲方有權按期收取流轉費用,并承擔作為原土地承包方應履行的相應義務。
3、乙方應按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并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合法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荒蕪土地。
4、甲乙雙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將土地轉租給第三方。 五、其他約定
1、在流轉經營期間,如國家支持農業生產的政策性補助由甲方享受。僅限種糧直補,如遇由乙方原因取消直補,由乙方按當年標準補給甲方。
2、流轉經營期間,如遇開發征地,征地補償由甲方享受,種養殖及設施補償由乙方享受。
3、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如需繼續流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4、本宗流轉合同屬(轉讓、轉包、出租、互換、入股)合同,雙方協商是(否)請鄉鎮農村土地管理機構進行鑒證。
5、合同到期后,土地歸還及地面附著物和相關設施的處理:由雙方協商是否拆除不利于耕種的設施。
1、如違約,應由違約方支付給未違約方10000元/畝違約金,并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2、如雙方發生爭議,可請求村組干部或鄉鎮農村土地管理機構調解,也可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注:
轉包:指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其他農戶經營。
出租: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互換:指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進行交換。
轉讓: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發包方同意,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
入股:指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愿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其它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組成公司或者合作社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