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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石材協議篇一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1、大理石、花崗巖、異型裝飾石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g/t79-20xx)、《天然花崗巖建筑板材》(gb/t18601-20xx),《異性裝飾石材》(jg/t847-1999)中的一等品要求為驗收標準。
2、雙方約定的其它質量要求:按提供樣品的顏色、厚度及尺寸要求進行加工,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檢測報告、質量保證書及放射性能的檢驗報告。
三、交貨地點:施工現場。
四、交貨時間: 20xx年9月8日送第一次貨,其中直形路緣石必須在20xx年09月18日送完,20xx年09月22日全部到貨。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點的費用承擔:運費由供貨方負責。卸貨費用由需方自付。 六、驗收方式:按建材行業標準的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在工廠(或工地)驗收,提出質量異議時間為石材安裝之前。
六、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每次到貨后按收方的合格工程量計算貨款,付款至每次貨款的
70%。余款供貨完后按合格工程量計算后一次性付清。
七、違約責任:經供需雙方認可,驗收不合格產品由供方退換,供方未經需方許可延期交貨(不可抗力因素,供貨期順延),或需方拖延付款或提貨,每日按應收款的10%賠付對方違約金。合同生效后,雙方應當如實履行合同的約定義務,違約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如發生糾紛,由違約方所在地為法律訴訟地。
八、本訂單一經生效交在供方下達加工單后,需方提出品種、數量及加工規格變更調整,供貨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需方承擔。供方按需方要求的時間已完成貨物的加工,需方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時提貨,則視同供方已按時交貨。
九、特別說明:石材為天然產物,供方不能保證絕對無色差、無洞眼、無裂紋,貨由需方任選。同時供方特別提醒:石材如濕貼,請作防堿防污處理品,白色石材主用白水泥粘貼或勾縫。
十、需方支票付款必須填寫供方法定名稱,現金付款以蓋供方財務章的收款憑證為準,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糾紛或損失,供方概不負責。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本著求大同存小異原則,友好協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需 方: 供 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簽 訂 日 期: 簽 訂 日 期:
購石材協議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威寧縣濱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向乙方訂購工程所需石材,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下,訂立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各種規格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內容概括。
2.1乙方應威寧縣濱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使用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向甲方供應。
2.2石材供應開始時間: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
2.3石材供應總量:具體以雙方依實際用量結果為準。
2.4石材供應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裝規格、質量等符合工程規范要求的路牙石、青石板等石材,并組織車輛按時送至甲方工程地點。
具體運作為:甲方向乙方下達所需石材的品種、規格、尺寸、數量與到達時間的通知,乙方按此要求組織車輛運送至甲方施工現場,甲方收料員按要求收取乙方運送的石材。
第三條 石材供應的品種、規格、數量、單價以詳見下表。
以上價格不得波動,乙方不允許抬價,并按此單價完成甲方工程所需量,否則算乙方違約,如石材規格變小,價格應相對下調。
4.1甲方應提前十天通知乙方(電話通知有效)甲方工地所需石材規格、數量等要求。
4.2乙方運送石材到達工地后,甲方應有專人指揮車輛到指定地點。
4.3甲方不負責石材的卸車工作,石材在甲方指定地點卸車由乙方完成。
4.4、甲方收料員發現乙方運送的石材與樣品不相符(規格、尺寸、質量)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必須將石材托離施工現場,否則視為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相應損失。
4.5乙方供應的石材必須滿足工程進度、質量的要求。
第五條 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5.1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質量與數理要求的石材,并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5.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道路交通、衛生等方面的規定,承擔因違反規定而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和其他的任何責任,保證甲方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或者損失。
5.3進入工地點,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一切規章制度,因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而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賠償或補償責任;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給甲方帶來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5.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的按時將甲方所需石材運至指定地點,不得影響甲方施工進度,造成甲方的窩工,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費用。
5.5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石材產品合格證、出場檢驗報告等一切甲方所需各種資料。
第六條 結算及支付
6.1工程量核算:以現場實際用量為準。
6.2價款結算與支付:甲方不支付乙方預付款,每批貨到后結付貸款的0%,工程竣工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 當乙方不及時運送到甲方的指定地點,或運送的石材不符合甲方的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擔任何違約和,也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賠償。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合同款項付清后失效。
第十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購石材協議篇三
需方單位: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為了規范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產品供應:
甲方長期收購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證每月向甲方供應 立方砂石料。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時間、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
具體結算價格以甲方財務在供貨時公布的市場價格為準,甲方有權調整砂石料價格。
乙方向甲方供應價值10萬元的材料作為供貨保證金 ,超過保證金部分甲方當即現款付清,在甲方資金周轉困難時,可以延期支付貨款,但最長不超過30天。
合同到期后,甲方在3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四、技術要求: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產品標準供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
五、驗收標準:以甲方現場驗收為準,甲方以驗收結果確定乙方材料等級及價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 天內仍未履行:
5、一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以上3、4、5項權利由守約方行使。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分中心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____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簽定:本合同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石材協議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是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并存續的公司/個體工商戶。
2、乙方是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并存續的個體工商戶。
3、甲方決定向乙方購買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石材買賣事宜達成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合計總金額:_____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
提醒事項:
1、如簽訂本合同時數量不確定,則在上述表格數量欄中注明待定,數量以甲方實際簽收量為準,單品總價及合計總金額也注明待定,待確定數量后雙方據實結算,并應形成相應的書面憑證。
2、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適用浮動價格。具體方式為結算價格以上述表格中確定的單價供貨單價,未書面約定的,以基準單價為結算價格。
對石材標準名稱和編號、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等要求具體約定如下:
1、石材按照以下約定進行包裝:_____;
2、包裝費用由方承擔。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_____,運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1)、乙方送貨(運費包含在約定單價中);
(2)、乙方代運(運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提(運費由甲方承擔);
2、運輸方式:
3、到貨地點:
4、現場裝、卸費用由方負擔。
5、石材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
1、石材簽收
甲方指定簽收人員_____(聯系電話:_____)負責簽收。簽收人員應在收到石材當日簽發貨物簽收單一式兩份,由乙方指定送貨人和甲方指定簽收人共同簽字,雙方各執一份,作為結算時確定貨物數量的法律依據,若貨物簽收單與本合同約定發生沖突的,以貨物簽收單為準。
2、質量驗收
驗收標準:對甲乙雙方一致認可的石材樣品進行封樣。石材封樣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封存、分別保管。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石材質量與封樣樣品一致。
驗收時間:甲方應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對石材質量進行驗收,并制作書面驗收報告一式兩份,由雙方分別保管。逾期未驗收的,則視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驗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現場裝、卸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1、自石材到貨并由甲方簽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
2、甲方應將全部貨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提醒事項:對方有開發票的要求時需添加開發票的條款。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甲方應及時收貨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貨款。若甲方延遲收貨的,則由此增加的倉儲費、運費、裝御費等應由甲方承擔。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貨款的,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總價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甲方損失的,甲方應另行補足損失。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48小時內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綿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費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差旅費、鑒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1、雙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因無法履行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方自行承擔。寄發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
2、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確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郵寄的任何書面文件,該等書面文件在投郵后的第三日(自投郵當日起算),視為已送達對方。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確定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傳真發送的短息、電子郵件、傳真可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3、工作日: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時,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時間相應順延至節假日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購石材協議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威寧縣濱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向乙方訂購工程所需石材,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下,訂立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第二條各種規格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內容概括。
2.1乙方應威寧縣濱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使用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向甲方供應。
2.2石材供應開始時間: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
2.3石材供應總量:具體以雙方依實際用量結果為準。
2.4石材供應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裝規格、質量等符合工程規范要求的路牙石、青石板等石材,并組織車輛按時送至甲方工程地點。
具體運作為:甲方向乙方下達所需石材的品種、規格、尺寸、數量與到達時間的通知,乙方按此要求組織車輛運送至甲方施工現場,甲方收料員按要求收取乙方運送的石材。
第三條石材供應的品種、規格、數量、單價以詳見下表。
以上價格不得波動,乙方不允許抬價,并按此單價完成甲方工程所需量,否則算乙方違約,如石材規格變小,價格應相對下調。
4.1甲方應提前十天通知乙方(電話通知有效)甲方工地所需石材規格、數量等要求。
4.2乙方運送石材到達工地后,甲方應有專人指揮車輛到指定地點。
4.3甲方不負責石材的卸車工作,石材在甲方指定地點卸車由乙方完成。
4.4、甲方收料員發現乙方運送的石材與樣品不相符(規格、尺寸、質量)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必須將石材托離施工現場,否則視為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相應損失。
4.5乙方供應的石材必須滿足工程進度、質量的要求。
第五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5.1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質量與數理要求的石材,并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5.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道路交通、衛生等方面的規定,承擔因違反規定而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和其他的任何責任,保證甲方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或者損失。
5.3進入工地點,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一切規章制度,因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而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賠償或補償責任;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給甲方帶來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5.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的按時將甲方所需石材運至指定地點,不得影響甲方施工進度,造成甲方的窩工,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費用。
5.5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石材產品合格證、出場檢驗報告等一切甲方所需各種資料。
第六條結算及支付
6.1工程量核算:以現場實際用量為準。
6.2價款結算與支付:甲方不支付乙方預付款,每批貨到后結付貸款的0%,工程竣工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當乙方不及時運送到甲方的指定地點,或運送的石材不符合甲方的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擔任何違約和,也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賠償。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合同款項付清后失效。
第十條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石材購銷合同
購石材協議篇六
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因位于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采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鑒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盡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將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范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筑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并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的'供貨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后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采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并通知甲方驗收人后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并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后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元,加工費為人民幣元。供貨結束后,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元。貨到驗收合格后,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后%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為止。
本合同簽訂后的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后,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則需雙方在涂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購石材協議篇七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供需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三、交貨日期:
四、交貨方式及地址: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為運輸,供方協助需方聯系運輸,供方負責產品的安全裝車,并承擔供方廠內的裝車費用,運輸費用用需方承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供方予以合理的木箱包裝,以保障產品符合正常的運輸、裝卸和倉儲要求,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式:
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條標準驗收,貨物在功夫工廠驗貨。
八、結算方法、期限及稅票的約定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供、需雙方任何一方單方終止合同,則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2.供方每遲交貨一日,承擔合同總金額的5%的違約金。
3.若供方產品質量不能滿足合同約定要求,需方有權退換貨,供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經濟損失。
4.如供方明顯不能滿足需方在本合同的合法權益時,需方有權黨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5.供方不得將此合同轉包給第三方,都則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十、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iyunx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商業賄賂禁止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不得向需方施工人員及其親屬實施違反商業道德的行為。如:回扣、招待、娛樂、旅游、饋贈、借錢等行為。如有上述行為發生,需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暫緩支付所有應付款,且供方還應付給需方不少于合同額10%的違約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存在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經雙方確認的合同傳真件有效。
2.本合同壹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個體不一致沒人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石材協議篇八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達成石材供銷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供貨石材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以需方確定為準)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石材質量以雙方確認的樣品為標準,但石材屬于天然產品其花色只能基本一致,加工后的幾何尺寸允許誤差1-3毫米厚度誤差2-3毫米。
三、運輸方式及卸車費用,供方負責運輸費用,供方負責缷車費用。
四、供貨日期:本合同下單之日起 天之內完成,需方應提交所有有效的石材加工計劃單給供方生產,給供方接到加工計劃單后, 天之內供給需方使用,屬于增加的部分石材,或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不能按期供貨的,其供貨日期應順延。
五、結算及付款方式, 。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可由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石材協議篇九
隨著全球石材需求的不斷擴大,市場的不斷壯大,同時由于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石材質地的要求也不斷的提高,購銷石材
合同
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銷石材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甲方(采購方): 乙方(供應商):
甲、乙雙方經雙方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簽訂本采購合同,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1.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1.2 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1.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前,將有關運輸提單、裝箱單等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50% 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1.4 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合格之后,甲方在 15 日內,將剩余貨款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2. 交貨與交貨方式
2.1乙方應在發貨后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后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2.2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驗收。對于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由乙方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 違約與賠償
3.1 甲方違約處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3.2 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4.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4.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4.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5.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后,若雙方有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并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6. 爭議解決
6.1 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6.2 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6.3 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7. 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于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于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采用以下第( 2 )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 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采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鑒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于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盡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將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范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筑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并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于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后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六、關于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關于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 為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并通知甲方驗收人后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并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后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于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 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 元。貨到驗收合格后,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后 %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為止。
十、關于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后的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十一、關于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于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后,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于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購貨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供貨方):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
簽訂地點:
鑒于:
1、甲方是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并存續的公司/個體工商戶。
2、乙方是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并存續的個體工商戶。
3、甲方決定向乙方購買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石材買賣事宜達成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一、石材名稱、規格、數量和單價
合計總金額: 人民幣 元(大寫: ) 。 提醒事項:
1、如簽訂本合同時數量不確定,則在上述表格數量欄中注明“待定”,數量以甲方實際簽收量為準,單品總價及合計總金額也注明“待定”,待確定數量后雙方據實結算,并應形成相應的書面憑證。
2、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適用浮動價格。具體方式為結算價格以上述表格中確定的單價供貨單價,未書面約定的,以基準單價為結算價格。
二、石材的質量標準
對石材標準名稱和編號、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等要求具體約定如下:
三、石材的包裝及費用承擔
1、石材按照以下約定進行包裝: ;
2、包裝費用由方承擔。
四、交貨方法、運輸方式、運費承擔和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運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1)、乙方送貨(運費包含在約定單價中);
(2)、乙方代運(運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提(運費由甲方承擔);
2、運輸方式:
3、到貨地點:
4、現場裝、卸費用由方負擔。
5、石材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
五、簽收與驗收
1、石材簽收
甲方指定簽收人員 (聯系電話: ) 負責簽收。簽收人員應在收到石材當日簽發貨物簽收單一式兩份,由乙方指定送貨人和甲方指定簽收人共同簽字,雙方各執一份,作為結算時確定貨物數量的法律依據,若貨物簽收單與本合同約定發生沖突的,以貨物簽收單為準。
2、質量驗收
驗收標準:對甲乙雙方一致認可的石材樣品進行封樣。石材封樣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封存、分別保管。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石材質量與封樣樣品一致。
驗收時間:甲方應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對石材質量進行驗收,并制作書面驗收報告一式兩份,由雙方分別保管。逾期未驗收的,則視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驗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現場裝、卸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貨并由甲方簽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
2、甲方應將全部貨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行: 提醒事項:對方有開發票的要求時需添加開發票的條款。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甲方應及時收貨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貨款。若甲方延遲收貨的,則由此增加的倉儲費、運費、裝御費等應由甲方承擔。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貨款的,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總價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甲方損失的,甲方應另行補足損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48小時內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
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綿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費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差旅費、鑒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十、特別約定
1、雙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因無法履行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方自行承擔。寄發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
2、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確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郵寄的任何書面文件,該等書面文件在投郵后的第三日(自投郵當日起算),視為已送達對方。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確定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傳真發送的短息、電子郵件、傳真可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3、工作日: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時,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時間相應順延至節假日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購石材協議篇十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雙方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它相關法律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簽訂本采購合同,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1.1本合同總價格為。
1.2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20%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1.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前,將有關運輸提單、裝箱單等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50%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1.4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合格之后,甲方在15日內,將剩余貨款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2.交貨與交貨方式
2.1乙方應在發貨后7日內,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后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2.2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驗收。對于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由乙方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違約與賠償
3.1甲方違約處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3.2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4.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4.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4.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5.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后,若雙方有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并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6.爭議解決
6.1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6.2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6.3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7.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購石材協議篇十一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石材幕墻所需材料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材料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按所提供材料的該行業的國家標準為準。
第三條 交貨:
1、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
3、交貨地點:
第四條 驗收:
對于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無條件補足或退換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違約責任:
1、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乙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甲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延遲交貨的,每日應向甲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 5% 的違約金;延遲交貨 7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訂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甲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2、因甲方造成的延遲收貨、每日應向乙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 5% 的違約金;延遲交貨 7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訂金、預付款或價款不予返還,但乙方在不繳納違約金的情況下,甲方可不予返還。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所供材料必須符合該行業相關標準。
2、所提供的材料必須保證質量,如施工過程中或施工后因產品質量而造成的高空墜物造成人員致傷、致死,或造成物品的損壞,由乙方無條件全部負責。
3、進場材料必須滿足購銷時的重量、數量、容積、體積,如不符合,乙方無條件補足。
4、每一批貨必須提供原廠的檢驗報告、合格證、企業資質并加蓋原廠紅章及乙方紅章(按現場實際尺寸、材質、產地提供)。
第九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