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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轉讓協議書篇一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_________”或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項目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種行業用戶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鑒于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于社會和行業用戶,轉讓方愿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現本協議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第三代_________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_________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以下稱“_________”或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關第三代_________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_________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的軟件(組件)、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_________”后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現有_________技術的后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_________”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后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_________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后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2。轉讓方于本協議生效日將本協議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于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于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復制、展示、發行、修改、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
(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3。轉讓方應于本協議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于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轉讓方提交的上述技術資料,應使本行業內具有普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能夠理解,并能夠在此基礎上對軟件進行修改、維護和再開發。
(3)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交上述技術資料后,不得繼續保留載有該軟件任何實質部分的任何載體。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協議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4。轉讓方聲明并保證在本協議技術成果轉讓前
(1)所轉讓的技術成果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屬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3)轉讓方在本協議簽訂前并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4)除在本協議簽訂前已購得該技術成果的合法權利人外(如有)(以轉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權利人名單為限),轉讓方并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5)轉讓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并保證及時交付。
5。轉讓方聲明并保證在本協議技術成果轉讓后
(1)非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術成果、授權他人使用技術成果、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
(2)轉讓方應保證技術成果/著作的開發者和轉讓方及其具有雇傭關系的人員(以下合稱雇員)和轉讓方的關聯企業不使用、不許可他人使用技術成果、不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如前述雇員或其關聯企業有前列任何行為,轉讓方應就上述該等行為對受讓方直接承擔責任。
(3)轉讓方應就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和技術成果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以及其他與該技術成果市場有關的商業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于轉讓方雇員及/或關聯企業。
6。受讓方的承諾和保證
按本協議約定的轉讓金額在約定的付款時間內,全額支付給轉讓方。
7。轉讓方應就_________的關聯技術給予受讓方優先選擇權,在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有優先購買權。
8。受讓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三日內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9。協議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于全額轉讓費_________倍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違約方并應賠償不足部分。
轉讓方未按第3條的要求向受讓方提供資料,受讓方有權要求轉讓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相當于全額轉讓費0。2‰的延期轉讓違約金。
(1)轉讓方違反第4條任何一項;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條之約定;
(3)發生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
11。轉讓方應按受讓方要求提供技術成果的技術培訓、輔導等相關服務,直至受讓方能夠獨立、正確地使用該技術成果。
12。因技術成果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費用,依法由各方承擔。
13。本協議生效后,受讓方基于本協議所涉之技術成果的后繼開發、改進等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歸受讓方享有。
14。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提供之文件/資料作為本協議之附件,構成本協議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盡事宜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協議而致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7。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協議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技術轉讓協議書篇二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指標為:xx,該項技術的參數和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指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適合市場銷售。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于xxxx年xx月xx日以前,將技術資料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xxxx年xxxx月xxxx日派出技術人員xxxx到乙方處,指導乙方安裝設備和產品試制工作,并保證在年月日以前生產出。
3、甲方人員在離開乙方工廠前必須負責把乙方安排的人員進行生產技術培訓,生產出合格樣品后,甲方人員才可離廠。
四、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術轉讓和培訓費及支付方式:
a、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總額為:xx;
b、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2、在產品試制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
3、沒有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轉讓技術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
五、甲、乙雙方確定以以下方式對乙方的技術轉讓和培訓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驗收時間和地點:xx。
2、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確認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體書面驗收證明,x年x月x日以前乙方不組織驗收,視為已經通過驗收。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疵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國家產品質量技術標準,甲方應退回全額技術轉讓和培訓費。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和培訓費,應按本合同全部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的4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相關損失。
本合同從xxxx年xxxx月xxxx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xx年xx月xx日
甲方:西安寶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城北汽車客運站旁鳳城明珠3-1(2601)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地址:
甲方為了落實“服務創業者,面向全社會,促進地區發展”的宗旨,向乙方轉讓小吃及飲品制作技術。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轉讓技術乙方向甲方支付學費元,此項費用已包含技術轉讓費、食宿費、材料費、資料費,三年免費技術升級費。
2、甲方向乙方做如下承諾:
(2)乙方在學習期間交付300元垃圾衛生費押金,如不每日及時清理自己使用過的所有用具和下班扔出垃圾及清洗地面。并且不得損壞培訓處的任何公共物品,保證無油垢,如沒有做到以上公司的規定將從押金里扣除相應費用。
(注:如遵守以上規定,本公司承諾培訓結束后將退回300元押金)
(3)中途不收任何費用。甲方中途不得以作弄何理由向乙方民取任何費用。
3、免費傳授經營管理方法,免費告知之進貨渠道,免費推薦工作。
4、乙方再次來學習可享受九折優惠,介紹一個成功學員可免費贈送一項。
5、乙方對甲方所轉讓技術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讓給第三方,如被發現將被取消學習資格。乙方中途因個人原因退學不給于退費但一年內可免費繼續學習。
6、乙方在培訓期間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7、雙方約定其他內容:
8、爭議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出現分歧,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第三仲裁機構解決。
甲方:西安寶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技術轉讓協議書篇三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讓與人擁有設計、制造、安裝、銷售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鑒于讓與人有權,并且也同意向受讓人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鑒于受讓人希望利用讓與人的專有技術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人”——是指中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讓與人”——是指——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協議產品”——是指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協議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6“凈銷售價”——是指協議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技術服務”——是指讓與人根據本協議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人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協議工廠生產第_______臺協議產品以后的生產。
1.9“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本協議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協議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協議范圍
2.1讓與人同意向受讓人轉讓,受讓人同意從讓與人取得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協議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協議附件一。
2.2讓與人承認受讓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制造協議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讓與人負責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二。
2.4讓與人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資料,并對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2.5讓與人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人人員在讓與人工廠的技術培訓,讓與人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人的要求,使受讓人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人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2.6根據受讓人的需要,讓與人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2.7讓與人同意受讓人使用其商標或標明“根據讓與人許可制造”的字樣。
第三條協議價格
3.1按照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受讓人同讓與人支付的協議總價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其每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美元。
3.2上述協議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人協議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提成計價的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本協議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協議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十天內受讓人將以書面形式向讓與人提交上一年度協議產品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5.本協議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6.讓與人如需查核受讓人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人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十天內通知受讓人,具體的查賬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本協議采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的入門費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費率為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協議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人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4.2本協議第三條所規定的協議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
c.金額為協議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受讓人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讓與人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讓與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協議附件七。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c.由雙方簽字的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根據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按提成計價的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人在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開始支付
2.受讓人在巴提成費結算日后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歷年度內協議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凈銷售額通知讓與人,受讓人在收到讓與人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人將提成費支付給讓與人: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協議附件________。
4按本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要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協議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支付
5.1讓與人應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機場支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機場后,其風險即由讓與人轉移到受讓人。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二十四小時內,讓與人應將協議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人,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人。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讓與人應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人。
5.5支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目的機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p.箱號或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并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讓與人應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人的協議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3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人有權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讓與人有關的工廠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6.6受讓人培訓人員在讓與人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讓與人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讓與人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讓與人應派槽代表與受讓人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協議工廠共同對協議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協議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讓與人的責任時,讓與人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讓與人負擔,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受讓人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協議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讓與人的責任,讓與人必須賠償受讓人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讓與人還應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協議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人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人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協議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讓與人的責任,受讓人則有權終止協議。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讓與人還應賠償受讓人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協議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讓與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讓與人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并保證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人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讓與人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并保證能按協議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讓與人對協議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三。
8.4如讓與人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讓與人必須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受讓人。
8.5如讓與人不能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讓與人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人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協議總價的_______%,不足一周時,罰款按一周計算。
8.6受讓人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讓與人罰款后并不解除讓與人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讓與人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人有權終止協議。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必須將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并加上年息為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人。
8.8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由于讓與人的責任,協議產品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于協議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人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協議時,讓與人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人已付給讓與人的金部金額,并加計年息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協議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人仍可以投產使用的,讓與人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人的損失:
c.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
8.9協議產品考核合格后,讓與人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協議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讓與人保證是本協議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人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讓與人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人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對讓與人提供給受讓人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讓與人或第三方公布,受讓人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讓與人應對受讓人提供的協議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人的要求執行。
9.4本協議終止后,受讓人仍有權使用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制造和銷售協議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人征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人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讓與人征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讓與人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讓與人征收的稅費將由受讓人從本協議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讓與人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后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讓與人,讓與人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征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讓與人承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國政府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該協定已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讓與人和受讓人均應遵守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稅法和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讓與人征收的_______稅和___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條和第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準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讓與人負有_______稅和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決定對讓與人負擔的_______稅和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議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3.1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后用信件確認。
13.2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后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協議。
13.3本協議有效期從協議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有效期滿后,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13.4本協議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協議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協議用英文書寫,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律效力。
13.7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理簽署書面文件,并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協議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讓與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人:____________讓與人:____________
(簽字)(簽字)
技術轉讓協議書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生產加工企業。因生產過程中對技術的需要,甲方有意購買乙方(中方)編號為_________的發明專利(本編號為中國專利局批準的專利登記號)。但因甲方目前暫時還不能按要求籌集到足夠的資金,而且尚不清楚政府管理部門是否會批準本產品的生產,因此雙方不能簽訂正式的合同,而只能簽訂本“技術轉讓協議書”。雙方經過討論,一致同意以下條款:
一、由于甲方總經理到越南工作趕不回來,因此自乙方在協議書上先簽字的六十天內,乙方不得與廣東省內任何企業簽訂轉讓合同。
二、甲方為開發乙方的發明專利產品,需在兩個月內完成向地方銀行或國外銀行借貸____萬元人民幣的相關手續。乙方同意提供幫助。
三、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同意向甲方提供發明專利書的副本和《關于建立預案的調查研究報告》,不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是損耗費用。(報告需有漢語、越南語兩種版本以便對照,由乙方負責提供)
四、在協商期間,當雙方意見統一后將到公證機關簽訂具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然后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實施。
五、在技術交流完成后,甲方不負責納稅,不承擔中間費用,一切由乙方負責。
六、在協商期間,乙方需在征得了甲方同意的條件下方可到甲方進行考察,但甲方不承擔由于考察產生的任何費用。同樣,乙方也不承擔甲方因到乙方進行談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七、在協商期間,乙方有責任交納每年的專利所有權費用。如果因為沒有交納專利所有權費用而造成技術交流失敗,乙方有責任進行補償;如果因為突發事件造成長期失敗,所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在協商期間,甲乙雙方要保證提供正確的聯系地址,不管因何種原因而造成的需要實然改變地址和電話,則必須在六個小時內心盡快通知對方。
九、在協商期間,甲方要竭盡全力爭取到資金、貨款。如果由于不能及時解決資金問題導致協議失敗,則所有的損失和聯系費用由雙方自行承擔,與對方無關。
十、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生效,有效時間為自簽訂之日起六十天。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技術轉讓協議書篇五
鑒于乙方有意獲得這種技術和訣竅;
鑒于甲方愿意根據主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及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出售此種技術和訣竅。
為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 技術訣竅和培訓的內容及質量保證
1.1 本銷售合同的主題是使用甲方和它的關聯公司所擁有的技術和訣竅的權利,包括一切規格,作業周期資料等,以及包括與此有關的任何技術資料_________。
1.2 甲方將按照附件b的規定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指導開車和開車后初期操作,有關此種技術服務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
1.3 甲方應在它的關聯公司,即甲集團設于的設施中的_________工廠,或在甲方自行選擇的另一間_________工廠,提供操作和保養培訓。乙方人員接受培訓的最適當時間,將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在甲方的設施進行的此種培訓,估計可在兩個至三個星期的時間內完成。派遣受訓人員所需的在國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并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有關的其余費用由乙方負責。
1.4 乙方應挑選合理人數的具有適當資歷的人員,包括一名操作員和一名工程師,派往上面第1.3款所述的設施接受培訓。受訓人員中,至少應有一人能操流利_________語。
1.5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一切文件均僅有_________文本。
1.6 甲方應提供在乙方的工廠中初期必需的培訓工作,以便使乙方能正確地掌握_________的操作工藝,該培訓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培訓人員的數目,以及他們派駐乙方的工廠進行安裝和試車培訓的時間長短將與乙方商討后由甲方決定。此種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活費應由提供,作為主合同中所規定的該廠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
1.7 乙方對有關_________在本合同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協助,應由甲方諮詢協議的形式提供,其條款和條件將以書面形式商定。
1.8 甲方應根據第1.8.2條的驗收測試程序保證提供給乙方的_________裝置達到第1.8.1條所述的規格和性能。
1.8.1 規格和性能_________。
1.8.2 驗收測試程序_________。
第二條 付款
2.1 考慮到乙方購買使用_________工藝的權利,乙方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_________萬美元向甲方支付總金額_________萬美元。該款以匯款形式匯入由甲方指定與中國銀行有業務聯系的國外銀行帳戶內,第一期款項將于_________工廠開始作業之后十二個月到期應付,此開始作業日期應由雙方書面同意確定。
2.2 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按中國稅法應繳納的,與上面第2.1款所述有關的任何稅金,均應由乙方為甲方預扣和代繳;乙方這樣為甲方預扣和代繳的任何此種稅金,均應由甲方記入貸方,作為乙方部分清償上面第2.1款規定應向甲方付款的一部分。乙方為甲方這樣代繳的一切稅金,均應在繳稅日期后十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表。這種書面報表應附上以甲方為抬頭人的政府正式收據原件,并應書明為哪一筆特定付款繳納該項稅金。
第三條 額外義務
3.1 為了使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工藝,乙方同意對此種技術和訣竅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這些技術和訣竅,且已書面同意對此種資料加以保密的乙方高級人員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這些技術和訣竅。此外,乙方同意,它將只在它的工廠中使用此種技術和訣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這些技術和訣竅,也不得授予這些技術和訣竅的許可證。
3.2 有關_________工藝的非專利技術改進的有關資料,甲方應向乙方免費提供,乙方也應在對等條件下向甲方提供類似的資料。
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有人鑒于乙方使用_________工藝,且此種使用符合甲方或它的任何一個關聯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指導,而向乙方進行據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犯任何人的權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訴訟時,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書面請求時,應在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進行辯護,并由甲方自行負擔這方面的費用。乙方應將任何關于此種據稱為侵犯的聲明,控告或訴訟,威脅控告或訴訟,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權委托乙方選擇的顧問律師在任何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作為乙方的代表,由乙方負擔這方面的費用。
3.4 甲方和乙方同意盡最大努力獲得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第四條 終止
4.1 本合同從第1頁書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終止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將有責任繼續支付按第2.1款規定欠甲方的一切款項。
第五條 一般規定
5.1 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不得由乙方加以全部或部分轉移或轉讓。
5.2.1 如果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雙方之間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盡力通過友好討論來解決這些爭議。如果在_________天內不能通過此種方式解決爭議和令雙方滿意,則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在_________的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來仲裁該爭議,但是有如下規定:
(1)任何此種仲裁的一切程序均應同時使用華語和英語進行,并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編寫此種訴訟的每種抄本。
(2)應有_________名仲裁員,他們均應能操流利英語,但其中有_________名應操流利華語。
5.2.2 一切仲裁裁決都應為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同意接受仲裁裁決的約束并應采取相應的行動。
5.2.3 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5.2.4 在根據本條規定進行仲裁訴訟時,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支配和據以進行解釋。
5.2.5 任何仲裁裁決均應由對受裁決方行使司法權的或在受裁決方擁有資產地區內行使司法權的任何法院來加以實施。
5.2.6 在根據本合同或為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仲裁訴訟,為實施任何仲裁訴訟的裁決而進行的任何起訴,在雙方之間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中,各方明確放棄以主權國家豁免權作為辯護,明確放棄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機構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為基礎的任何辯護。
5.3.1 在發生不可抗力時,則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誤的期間內,本合同雙方或合營公司各方的合同義務應暫停和自動延長,延長的時間和此種暫停時間相等,無須為此付出費用或受罰。在本合同內,不可抗力的定義與主合同相同。
5.3.2 如果不可抗力的情況延續到超過六(6)個月的時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掛號郵件向另一方發出通知,無須辦理其它手續即可撤消及終止本合同。
5.3.3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通知受影響的其它方,并應提供有關發生此種不可抗力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5.4 按合同規定應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規定的一切報價,信件或通知,均應以電報或電傳發出,并且用航空掛號信加以確認,迅速發到或寄到有關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收到這些通知或通信的日期應被認為是航空信郵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發出電報或電傳以后的二(2)個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應發往下面列出的適當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或各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地址為止(視實際情況而定):乙方: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5.5 除非本合同雙方正式授權的高級人員簽署的書面文件明確宣布,并特別指明本合同,否則本合同的條款不得修改,放棄或解除。
5.6 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不要求對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規定,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此后任何時間要求此種履行的完全權利,同樣,如果任何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規定的情況,不應被認為放棄追究此后對此種規定的任何繼續違反,也不應被認為放棄此項規定本身。
5.7 本合同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被解釋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稱為對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應由于另一方的行動或不采取行動而負責任或受約束。
5.8 本合同以中文本和_________文本簽署生效,兩種文本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作為以上各點的憑證,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它們各自正式授權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書明的日期簽署本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a:技術資料(略)
附件b:技術服務(略)
附件c:專利證(略)
技術轉讓協議書篇六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就紅外燈覆膜的技術秘密轉讓訂立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本次轉讓給乙方的技術秘密為在紅外燈外殼上加涂特殊配方涂料形成覆膜的工藝技術。
2、為實施該項技術的涂料配方由甲方持有并負責保密。甲方不得將配方技術轉讓或泄露給第三方,也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上述涂料產品。 甲方轉讓配方技術時,乙方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甲方發生分立、合并、注銷、吊銷等情形時,應將配方技術轉讓給乙方。
甲方承諾其為本次轉讓技術秘密的合法權利人,未將技術秘密轉讓或許可第三方實施并未將該技術秘密以任何形式公開。
1、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5萬元。
2、如20xx年以前底乙方實施該項技術使生產成本降至5.5元/只以下,乙方再向甲方支付5萬元。
3、如20xx年以前乙方實施該項技術使生產成本降低至以下,乙方再向甲方支付10萬元。
上述轉讓費合計不超過20萬元。
4、在協議簽訂之后出現同類技術應用,使該項技術的實施不再具有獨創性和新穎性,乙方可不再支付未付的款項。
1、甲方將紅外燈覆膜工藝技術秘密的所有權利轉讓給乙方。
2、甲方承諾乙方取得的該項技術秘密為乙方獨家所有,甲方及甲方的工作人員不得自行實施該項技術秘密,也不得將該項技術秘密轉讓或許可第三方實施,或將該技術秘密以任何形式公開。
3、實施該項工藝技術使用的涂料配方由甲方持有并負責保密,甲方可以使用該配方及由該配方改進獲得的新配方生產涂料,但上述涂料應該并僅限于向乙方提供。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將配方技術轉讓或泄露給第三方,也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上述涂料。
4、甲方應為乙方安裝實施該項技術所需的設備,負責培訓乙方的員工,直至乙方可以單獨使用該工藝生產合格產品,合格產品以封樣為準。
5、甲方應不斷改進該項技術及配方,使乙方生產成本在20xx年底以前降至
5.5元/只以下。
6、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乙方收取技術轉讓費。
7、甲方在協助乙方能正常實施該項技術后,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廠家定作該項技術產品,定作的數量為每年 10萬只,期限為3年。有關的定作合同由乙方直接與該廠家簽訂,甲方應對其指定廠家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8、乙方對外轉讓該項技術秘密時,甲方可要求乙方將轉讓款30%的金額分配給甲方。
1、乙方受讓取得紅外燈覆膜工藝技術的所有權利,并獨家享有該項技術秘密的權利。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足額提供實施該項技術所需的特殊配方制作的涂料,并有權按本協議第一條第2款的規定對甲方配方技術的應用和處分進行限制。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其安裝實施該項技術所需的設備、培訓員工,直至乙方可以單獨使用該工藝生產出合格產品,合格產品以封樣為準。
4、乙方能正常實施該項技術后,應該向甲方指定的廠家定作該項技術產品,
定作量為每年10萬只,期限為3年。如乙方定作量無法達到每年10萬只,甲方有權就不足數額部分自行組織生產,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該項技術及配方。
5、乙方應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
6、乙方如對外轉讓該項技術,應將轉讓款中30%的金額分配給甲方。
1、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提交紅外燈覆膜工藝技術秘密的資料。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將配方資料封存,交由雙方共同指定的單位保存。
甲、 乙雙方轉讓并實施技術后所生產的紅外燈驗收標準以封樣為準。
甲方在轉讓紅外燈覆膜工藝技術后可以對技術及配方進行改進。改進所獲成果中工藝部分權利歸乙方所有,配方部分權利歸甲方所有,但該配方技術仍適用本協議第一條第2款規定。
1、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如曾將紅外燈覆膜工藝技術秘密轉讓,或許可第三方實施,或將該技術以任何形式公開,甲方應將轉讓費退還給乙方,并賠償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本協議簽訂后,如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員將該項技術及實施技術所需的涂料配方轉讓、許可實施或以其他形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應將乙方的轉讓費退還給甲方,并賠償乙方違約金20萬元。
3、甲方如不能使乙方形成實施該項技術的生產能力,應將乙方交付的轉讓費退還給甲方。
4、乙方如未按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費,或未將轉讓款的30%金額分配給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5、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協議中其它規定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發生爭議,可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也可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訴。
1、本協議中實施技術所需涂料的定作或購銷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另行簽訂合同確定。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時間: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時間:
技術轉讓協議書篇七
編號:
甲方:
聯系地址:
乙方:
聯系地址:
通過甲乙雙方在項目層面上的深入溝通,及乙方人員對甲方技術專利、產品的訪談,雙方就目前項目存在資金需求的現狀達成共識。為了有效地推動工作,更快更好的實現甲方核心價值,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為技術轉讓中介方,協助甲方結合項目投資、核心價值的實現開展工作;乙方同意擔任甲方之技術轉讓中介方,甲乙雙方就技術轉讓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將技術轉讓工作委托乙方;
4、甲方將指派兩名專職人員,積極參與融資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承諾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第三條所確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
第二條乙方責任(工作內容):
1、委派二名專職人員,與甲方共同組建項目團隊;
2、對甲方新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協助甲方完善新項目之財務測算;
3、圍繞項目融資,與甲方人員共同準備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5、乙方在對甲方及客戶提供的各類文件和資料,有義務保密,不得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根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所明確的甲、乙方責任(工作內容),以及對應不同階段雙方在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務、時間的預算結果,乙方將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術轉讓費。
2、考慮到甲方當前的資金狀況,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簽署后,在甲方與投資方(合作方)達成合作(投資)后,如甲方實現的收入低于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如甲方實現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除按上述約定支付外,對于收入超出____萬元人民幣部分,超出部分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乙方為甲方招資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則按____%提取中介費給乙方。超出____萬部分的,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
6、雙方共同承諾:將共同對技術轉讓工作程序進行復核,確保技術轉讓來源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第四條終止條款
1、在以下情況下,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
2、協議所規定的有效期屆滿,雙方未能就續簽協議達成一致。
3、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中的條款,另一方保留終止本協議之權利。
第五條通知、管轄與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用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任何通知一經收到即為生效。
2.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則的管轄和保護。
3. 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法律訴訟(如有)
1、若甲方和投資方發生法律訴訟,需乙方協助調查,甲方支付乙方所發生的差旅費用及其他甲方認可的費用。但乙方需保證投資方及其資金的合法性,若因此發生法律訴訟,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協議效力及其他
1. 本協議一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發生效力。
2. 本協議之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滿3個月終止。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合作的必要,可以續簽合同。
3. 本協議雙方聯絡方式,應書面通知對方。
4.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日
技術轉讓協議書篇八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技術有償轉讓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以獲得該技術。
甲方承諾其轉讓之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指標:
該項技術的參數和依賴該技術所生產出之產品的質量指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并符合該領域中產品的通常質量標準和要求。
1、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就本次技術轉讓共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用人民幣_____元。
2、轉讓費用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體支付時間如下: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技術轉讓費用;
4、甲方保證其所轉讓之技術,屬于其自身合法所有,其有權決定將該技術以本協議約定之價格和條件轉讓給乙方,本次轉讓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情形。
1、有權要求甲方在約定時間內交付全部技術轉讓資料;
2、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指導其完成該技術所應用產品的設計、制造和調試工作;
3、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對第三人承擔侵犯知識產權等民事責任的,乙方有權就上述全部損失向甲方進行追償。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
技術轉讓協議書篇九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將其_________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并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一)為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二)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三)專利權人:_________。
(四)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五)專利號:_________。
(六)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七)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并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按以下約定辦理:
(一)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后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托書等。
2.中國專利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乙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復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轉讓文件。
(二)交付資料的時間
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轉讓費后_________日內,乙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
(三)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乙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方式遞交給甲方,并將資料清單以面交的方式遞交給甲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技術轉讓協議書篇十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讓與人擁有設計、制造、安裝、銷售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鑒于讓與人有權,并且也同意向受讓人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鑒于受讓人希望利用讓與人的專有技術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人”——是指中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讓與人”——是指——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協議產品”——是指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協議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6“凈銷售價”——是指協議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技術服務”——是指讓與人根據本協議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人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協議工廠生產第_______臺協議產品以后的生產。
1.9“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本協議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協議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協議范圍
2.1讓與人同意向受讓人轉讓,受讓人同意從讓與人取得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協議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協議附件一。
2.2讓與人承認受讓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制造協議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 利是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讓與人負責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二。
2.4讓與人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資料,并對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2.5讓與人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人人員在讓與人工廠的技術培訓,讓與人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人的要求,使受讓人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人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2.6根據受讓人的需要,讓與人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2.7讓與人同意受讓人使用其商標或標明“根據讓與人許可制造”的字樣。
第三條協議價格
3.1按照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受讓人同讓與人支付的協議總價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其每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美元。
3.2上述協議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人協議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提成計價的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本協議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協議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十天內受讓人將以書面形式向讓與人提交上一年度協議產品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5.本協議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6.讓與人如需查核受 讓人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人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十天內通知受讓人,具體的查賬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本協議采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的入門費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費率為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協議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人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4.2本協議第三條所規定的協議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
c.金額為協議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受讓人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讓與人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讓與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協議附件七。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的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根據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按提成計價的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人在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開始支付
2.受讓人在巴提成費結算日后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歷年度內協議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凈銷售額通知讓與人,受讓人在收到讓與人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人將提成費支付給讓與人: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協議附件________。
4按本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要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協議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支付
5.1讓與人應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機場支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機場后,其風險即由讓與人轉移到受讓人。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二十四小時內,讓與人應將協議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人,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人。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讓與人應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人。
5.5支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目的機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p.箱號或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并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讓與人應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人的協議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3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人有權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讓與人有關的工廠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6.6受讓人培訓人員在讓與人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讓與人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讓與人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讓與人應派槽代表與受讓人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協議工廠共同對協議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協議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讓與人的責任時,讓與人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讓與人負擔,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受讓人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協議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讓與人的責任,讓與人必須賠償受讓人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讓與人還應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協議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人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人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協議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讓與人的責任,受讓人則有權終止協議。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讓與人還應賠償受讓人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協議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讓與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讓與人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并保證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人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讓與人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并保證能按協議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讓與人對協議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三。
8.4如讓與人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讓與人必須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受讓人。
8.5如讓與人不能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讓與人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人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協議總價的_______%,不足一周時,罰款按一周計算。
8.6受讓人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讓與人罰款后并不解除讓與人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讓與人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人有權終止協議。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必須將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并加上年息為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人。
8.8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由于讓與人的責任,協議產品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于協議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人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協議時,讓與人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人已付給讓與人的金部金額,并加計年息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協議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人仍可以投產使用的,讓與人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人的損失:
c.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
8.9協議產品考核合格后,讓與人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協議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讓與人保證是本協議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人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讓與人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人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對讓與人提供給受讓人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讓與人或第三方公布,受讓人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讓與人應對受讓人提供的協議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人的要求執行。
9.4本協議終止后,受讓人仍有權使用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制造和銷售協議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人征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人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讓與人征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讓與人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讓與人征收的稅費將由受讓人從本協議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讓與人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后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讓與人,讓與人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征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讓與人承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國政府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該協定已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讓與人和受讓人均應遵守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稅法和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讓與人征收的_______稅和___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條和第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準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讓與人負有_______稅和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決定對讓與人負擔的_______稅和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議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3.1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后用信件確認。
13.2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后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協議。
13.3本協議有效期從協議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有效期滿后,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13.4本協議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協議期滿 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協議用英文書寫,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律效力。
13.7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理簽署書面文件,并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協議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讓與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人:____________讓與人:____________
(簽字)(簽字)
技術轉讓協議書篇十一
本技術轉讓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由甲方_________(根據_________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辦公室設在_________)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辦公室和營業地點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成和簽署(甲方和乙方以以下有時合稱"雙方",或單獨稱為"一方")。
鑒于乙方有意獲得這種技術和訣竅;
鑒于甲方愿意根據主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及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出售此種技術和訣竅。
為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技術訣竅和培訓的內容及質量保證
1.1本銷售合同的主題是使用甲方和它的關聯公司所擁有的技術和訣竅的權利,包括一切規格,作業周期資料等,以及包括與此有關的任何技術資料_________。
1.2甲方將按照附件b的規定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指導開車和開車后初期操作,有關此種技術服務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
1.3甲方應在它的關聯公司,即甲集團設于的設施中的_________工廠,或在甲方自行選擇的另一間_________工廠,提供操作和保養培訓。乙方人員接受培訓的最適當時間,將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在甲方的設施進行的此種培訓,估計可在兩個至三個星期的時間內完成。派遣受訓人員所需的在國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并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有關的其余費用由乙方負責。
1.4乙方應挑選合理人數的具有適當資歷的人員,包括一名操作員和一名工程師,派往上面第1.3款所述的設施接受培訓。受訓人員中,至少應有一人能操流利_________語。
1.5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一切文件均僅有_________文本。
1.6甲方應提供在乙方的工廠中初期必需的培訓工作,以便使乙方能正確地掌握_________的操作工藝,該培訓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培訓人員的數目,以及他們派駐乙方的工廠進行安裝和試車培訓的時間長短將與乙方商討后由甲方決定。此種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活費應由提供,作為主合同中所規定的該廠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
1.7乙方對有關_________在本合同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協助,應由甲方諮詢協議的形式提供,其條款和條件將以書面形式商定。
1.8甲方應根據第1.8.2條的驗收測試程序保證提供給乙方的_________裝置達到第1.8.1條所述的規格和性能。
1.8.1規格和性能_________。
1.8.2驗收測試程序_________。
第二條付款
2.1考慮到乙方購買使用_________工藝的權利,乙方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_________萬美元向甲方支付總金額_________萬美元。該款以匯款形式匯入由甲方指定與中國銀行有業務聯系的國外銀行帳戶內,第一期款項將于_________工廠開始作業之后十二個月到期應付,此開始作業日期應由雙方書面同意確定。
2.2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按中國稅法應繳納的,與上面第2。1款所述有關的任何稅金,均應由乙方為甲方預扣和代繳;乙方這樣為甲方預扣和代繳的任何此種稅金,均應由甲方記入貸方,作為乙方部分清償上面第2。1款規定應向甲方付款的一部分。乙方為甲方這樣代繳的一切稅金,均應在繳稅日期后十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表。這種書面報表應附上以甲方為抬頭人的政府正式收據原件,并應書明為哪一筆特定付款繳納該項稅金。
第三條額外義務
3.1為了使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工藝,乙方同意對此種技術和訣竅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這些技術和訣竅,且已書面同意對此種資料加以保密的乙方高級人員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這些技術和訣竅。此外,乙方同意,它將只在它的工廠中使用此種技術和訣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這些技術和訣竅,也不得授予這些技術和訣竅的許可證。
3.2有關_________工藝的非專利技術改進的有關資料,甲方應向乙方免費提供,乙方也應在對等條件下向甲方提供類似的資料。
3.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有人鑒于乙方使用_________工藝,且此種使用符合甲方或它的任何一個關聯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指導,而向乙方進行據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犯任何人的權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訴訟時,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書面請求時,應在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進行辯護,并由甲方自行負擔這方面的'費用。乙方應將任何關于此種據稱為侵犯的聲明,控告或訴訟,威脅控告或訴訟,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權委托乙方選擇的顧問律師在任何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作為乙方的代表,由乙方負擔這方面的費用。
3.4甲方和乙方同意盡最大努力獲得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第四條終止
4.1本合同從第1頁書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終止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將有責任繼續支付按第2.1款規定欠甲方的一切款項。
第五條一般規定
5.1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不得由乙方加以全部或部分轉移或轉讓。
5.2.1如果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雙方之間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盡力通過友好討論來解決這些爭議。如果在_________天內不能通過此種方式解決爭議和令雙方滿意,則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在_________的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來仲裁該爭議,但是有如下規定:
(1)任何此種仲裁的一切程序均應同時使用華語和英語進行,并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編寫此種訴訟的每種抄本。
(2)應有_________名仲裁員,他們均應能操流利英語,但其中有_________名應操流利華語。
5.2.2一切仲裁裁決都應為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同意接受仲裁裁決的約束并應采取相應的行動。
5.2.3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5.2.4在根據本條規定進行仲裁訴訟時,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支配和據以進行解釋。
5.2.5任何仲裁裁決均應由對受裁決方行使司法權的或在受裁決方擁有資產地區內行使司法權的任何法院來加以實施。
5.2.6在根據本合同或為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仲裁訴訟,為實施任何仲裁訴訟的裁決而進行的任何起訴,在雙方之間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中,各方明確放棄以主權國家豁免權作為辯護,明確放棄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機構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為基礎的任何辯護。
5.3.1在發生不可抗力時,則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誤的期間內,本合同雙方或合營公司各方的合同義務應暫停和自動延長,延長的時間和此種暫停時間相等,無須為此付出費用或受罰。在本合同內,不可抗力的定義與主合同相同。
5.3.2如果不可抗力的情況延續到超過六(6)個月的時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掛號郵件向另一方發出通知,無須辦理其它手續即可撤消及終止本合同。
5.3.3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通知受影響的其它方,并應提供有關發生此種不可抗力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5.4按合同規定應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規定的一切報價,信件或通知,均應以電報或電傳發出,并且用航空掛號信加以確認,迅速發到或寄到有關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收到這些通知或通信的日期應被認為是航空信郵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發出電報或電傳以后的二(2)個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應發往下面列出的適當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或各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地址為止(視實際情況而定):乙方: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5.5除非本合同雙方正式授權的高級人員簽署的書面文件明確宣布,并特別指明本合同,否則本合同的條款不得修改,放棄或解除。
5.6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不要求對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規定,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此后任何時間要求此種履行的完全權利,同樣,如果任何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規定的情況,不應被認為放棄追究此后對此種規定的任何繼續違反,也不應被認為放棄此項規定本身。
5.7本合同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被解釋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稱為對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應由于另一方的行動或不采取行動而負責任或受約束。
5.8本合同以中文本和_________文本簽署生效,兩種文本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作為以上各點的憑證,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它們各自正式授權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書明的日期簽署本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技術轉讓協議書篇十二
乙方:浦江柏臣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就紅外燈覆膜的技術秘密轉讓訂立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轉讓技術的內容:
1、本次轉讓給乙方的技術秘密為在紅外燈外殼上加涂特殊配方涂料形成覆膜的工藝技術。
2、為實施該項技術的涂料配方由甲方持有并負責保密。甲方不得將配方技術轉讓或泄露給第三方,也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上述涂料產品。 甲方轉讓配方技術時,乙方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甲方發生分立、合并、注銷、吊銷等情形時,應將配方技術轉讓給乙方。
二、技術的權屬和應用情況:
甲方承諾其為本次轉讓技術秘密的合法權利人,未將技術秘密轉讓或許可第三方實施并未將該技術秘密以任何形式公開。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5萬元。
2、如20xx年以前底乙方實施該項技術使生產成本降至5.5元/只以下,乙方再向甲方支付5萬元。
3、如20xx年以前乙方實施該項技術使生產成本降低至以下,乙方再向甲方支付10萬元。
上述轉讓費合計不超過20萬元。
4、在協議簽訂之后出現同類技術應用,使該項技術的實施不再具有獨創性和新穎性,乙方可不再支付未付的款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紅外燈覆膜工藝技術秘密的所有權利轉讓給乙方。
2、甲方承諾乙方取得的該項技術秘密為乙方獨家所有,甲方及甲方的工作人員不得自行實施該項技術秘密,也不得將該項技術秘密轉讓或許可第三方實施,或將該技術秘密以任何形式公開。
3、實施該項工藝技術使用的涂料配方由甲方持有并負責保密,甲方可以使用該配方及由該配方改進獲得的新配方生產涂料,但上述涂料應該并僅限于向乙方提供。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將配方技術轉讓或泄露給第三方,也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上述涂料。
4、甲方應為乙方安裝實施該項技術所需的設備,負責培訓乙方的員工,直至乙方可以單獨使用該工藝生產合格產品,合格產品以封樣為準。
5、甲方應不斷改進該項技術及配方,使乙方生產成本在20xx年底以前降至
5.5元/只以下。
6、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乙方收取技術轉讓費。
7、甲方在協助乙方能正常實施該項技術后,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廠家定作該項技術產品,定作的數量為每年 10萬只,期限為3年。有關的定作合同由乙方直接與該廠家簽訂,甲方應對其指定廠家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8、乙方對外轉讓該項技術秘密時,甲方可要求乙方將轉讓款30%的金額分配給甲方。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受讓取得紅外燈覆膜工藝技術的所有權利,并獨家享有該項技術秘密的權利。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足額提供實施該項技術所需的特殊配方制作的涂料,并有權按本協議第一條第2款的規定對甲方配方技術的應用和處分進行限制。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其安裝實施該項技術所需的設備、培訓員工,直至乙方可以單獨使用該工藝生產出合格產品,合格產品以封樣為準。
4、乙方能正常實施該項技術后,應該向甲方指定的廠家定作該項技術產品,
定作量為每年10萬只,期限為3年。如乙方定作量無法達到每年10萬只,甲方有權就不足數額部分自行組織生產,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該項技術及配方。
5、乙方應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
6、乙方如對外轉讓該項技術,應將轉讓款中30%的金額分配給甲方。
六、技術資料的保密及提交:
1、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提交紅外燈覆膜工藝技術秘密的資料。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將配方資料封存,交由雙方共同指定的單位保存。
七、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甲、 乙雙方轉讓并實施技術后所生產的紅外燈驗收標準以封樣為準。
八、后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甲方在轉讓紅外燈覆膜工藝技術后可以對技術及配方進行改進。改進所獲成果中工藝部分權利歸乙方所有,配方部分權利歸甲方所有,但該配方技術仍適用本協議第一條第2款規定。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如曾將紅外燈覆膜工藝技術秘密轉讓,或許可第三方實施,或將該技術以任何形式公開,甲方應將轉讓費退還給乙方,并賠償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本協議簽訂后,如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員將該項技術及實施技術所需的涂料配方轉讓、許可實施或以其他形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應將乙方的轉讓費退還給甲方,并賠償乙方違約金20萬元。
3、甲方如不能使乙方形成實施該項技術的生產能力,應將乙方交付的轉讓費退還給甲方。
4、乙方如未按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費,或未將轉讓款的30%金額分配給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5、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協議中其它規定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發生爭議,可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也可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中實施技術所需涂料的定作或購銷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另行簽訂合同確定。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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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浦江柏臣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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