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一
近年來,許多高校、中小學都要求學生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考試誠信承諾書通常要求學生保證在考試中遵守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等基本原則。那么,通過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我們又能收獲什么呢?下面,我將分享自己的一些心得體會。
第二段:認真對待考試誠信承諾書
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是一種責任和義務的承諾。因此,我們應該認真對待考試誠信承諾書,并真正做到簽字背后的承諾。在考試過程中,我們應該遵守考試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泄露試題、替考等。時刻保持自律自制力,統籌安排好時間,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和能力。
第三段:考試誠信承諾書需要思考信念
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需要堅守自己的信念。闡述個人觀念和理念后,追求對自己學業的責任。應該形成一種正確的認知,認識到只有通過自己真正努力,爭取自己的真實成績,才是真的能力。因此,在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后,在每次考試前,再次審視自己,深入思考自己在學習上的方方面面,這樣才能發現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善。
第四段:考試誠信承諾書需要培養自己的品格
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并不僅僅是自己學業上的信任,也是在日常行為中培養自己的品格,我們要牢記自己的誠信,做一個守信的人。要培養自己的自律意識、責任意識,不僅在考試中,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一直遵循著這些守則。盡可能避免違反規定的情況出現,成為真正正直的人。
第五段:結尾
通過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我領悟到了仁義、道德、法治等方面的價值觀,并深刻認識到自身的修養、品質以及在考試中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考試誠信承諾書喚醒了我在學生生涯中的責任,促使我以更加切實的行動,在學業上,品質上做出更好的貢獻。最后,我希望同學們能夠認真地對待考試誠信承諾書,遵守承諾,做一個守信的人。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二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xxx
日期:xxx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三
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我是報考參加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xx衛生部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xxxx〕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信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xx衛生部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xxxx〕32號),自愿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諾人: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四
我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巡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0分;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0分,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后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5、我以自己的人格擔保,我的考試成績絕對真實可信。
我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有關規定的處理。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五
我已仔細閱讀xx省xxx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相關政策和違紀違規處理規定,清楚并理解其內容。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及xxx年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政策。
二、準確、慎重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對自己的報名負責。
三、誠信報名,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不虛報、瞞報,不騙取考試資格,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不干擾正常的報名秩序。
四、誠信考試,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考后不散布、不傳播考試試題,不參與網上不負責任的議論。遠離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法高壓線,避免一次作弊,悔恨終生。
五、誠信履約,珍惜機會,不輕易放棄,珍惜信譽,認真對待每一個招考環節,認真踐行每一項招考要求。特別是進入面試環節后,不臨時隨意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取資格,以免錯失實現職業理想的機會,影響其他考生權益和招錄機關的正常補員需求。
六、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后果,我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六
我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xx字說明、感悟書,班級內通報批評。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無效;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無效,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后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我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考生簽名:
日 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七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以誠為本,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考試的過程中一定做到:
七、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
八、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九、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十、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
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xx
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八
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本次考試的有關規定,鄭重承諾:
一、同意報名組織機構或報名點讀取本人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領取成績單或合格證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二、報名(選課)后不變更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居民身份證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領取成績單或合格證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三、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留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五、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后3日內,向考點所屬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高校)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事實,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后7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特此承諾
承諾人:xx
承諾日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九
本人自愿參加__省__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了__省__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__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__省__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愿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承諾人:____
日期:____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十
為了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樹立考試誠信人人有責的意識,本人現鄭重承諾如下:
1. 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認真履行考試程序,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管理,維護考場秩序和集體榮譽。
2. 攜帶本人學生證參加考試,按照要求對號入座。
3. 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存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行考試;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交卷后不在考場逗留或在考場附近喧嘩。
4. 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用手勢傳遞有關考試信息;不偷看他人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不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堅決制止他人強拿自己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不搶奪、竊取、交換或傳遞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相關資料。
5. 不請他人或為他人代考。
6. 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學號等信息;不篡改他人的試卷、答卷的姓名、學號、答題內容等相關信息。
7. 如在該課程考試中有違紀行為,自愿服從學校有關處理規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十一
為了在同學們中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校團委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作業,不抄襲、剽竊他人作業、文章和論文。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應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得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不在試卷上故意款他人姓名、考號的;在評卷中被認定為雷同卷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強搶他人答卷,有意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或有其它嚴重舞弊行為的。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我們鄭重承諾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如有違反愿意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簽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十二
本人自愿報名參加廣東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廣東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清楚了解在本次考試中“組織作弊”、“為他人組織作弊提供器材或幫助”、“為實施考試作弊向他人提供考試試題或答案”、“代替他人考試或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所規定的違法行為,愿意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法律、規定和守則,承諾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將接受《刑法》、《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有關規定,按要求和程序辦理報名手續,不弄虛作假,不偽造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含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等)。如有違反,自愿接受相關規定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員的管理,自覺接受監考員使用身份識別設備、金屬探測儀等考場管理設施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和違禁物品檢查,自覺維護考試公平,遵守考試紀律,做到誠信考試、守紀考試、文明考試。
四、本人已認真核對報名個人信息,并確認本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
20xx年12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十三
“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等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實、準確信息及有關證件,如有違反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在進入考場時,須進行誠信考試簽名,以表明其對考試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知曉、認可和自覺遵守。
考生考前應閱知的有關內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鐘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進入考場,不得借故在考點禁區內停留。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場。考生遲到十五分鐘后就不得入場考試。開考三十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中途離場必須交卷,離場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課程可帶水彩筆、普通計算器)。尋呼機、手機、商務通等通訊設備不得帶入考場。書籍、筆記、字(詞)典及其它非貴重物品等都必須集中放在考場前面指定的位置,不準帶上座位。
三、考生必須誠信考試。考生入場時,須先在本考場“考生誠信考試簽名冊”上的規定欄目內簽名。考生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驗核。
四、考生在開始答卷前,先在“答題卡”和試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好考試號、準考證號、姓名等。如填寫錯誤或不清,其后果自負。如考生故意涂改、亂寫,經查明后,按考試違規嚴肅處理。考生不準將考試號、姓名、準考證號等寫在試卷(答卷)密封線以外的地方(“答題卡”除外),不準做任何標記,否則試卷一律無效。
五、考生臨考前拿到試卷后只能閱讀試題,在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否則作違規論處。
六、“答題卡”一律用2b繪圖鉛筆填涂;試卷(答卷)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書寫(部分試卷中的制圖部分可用鉛筆繪圖),否則試卷(答卷)無效。答卷字跡要工整清楚,答案寫在“答題卡”或試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紙上)或密封袋內,一律無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膠帶紙。
七、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或抄襲他人答案,不準冒名頂替或換卷,否則,成績一律作零分,并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八、考生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復;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九、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答題卡”和試卷放在桌上,等監考人員將試卷收齊后才能離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場,并不得在禁區內逗留或談論。考生如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外,將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十、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并通知其所在單位。
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辦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六)未經考試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作弊行為。
三、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四、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輕重,可同時給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遲畢業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停考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考生注意事項
1、部隊考生可憑軍官證、士兵證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證遺失、換證等,可暫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但畢業時必須審核其居民身份證。
2、因手機等通訊工具不準帶入考場,所以請考生不要將手機及其它貴重物品帶到考點,以免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3、凡主、客觀題分卷考試的課程,客觀性試題(如選擇題)部分將實行標準化考試,計算機閱卷,考生必須用2b繪圖鉛筆將答案按規定要求直接在“答題卡”上填涂,否則無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負。考生在考前應事先準備好所需的2b鉛筆、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響考試。
凡試題與答卷分開的課程,必須在答卷上規定的位置答題,否則無效。
4、所有外語課程均不得使用各種字(詞)典。
名字:
20xx年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十四
在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期間,本人承諾:
1.保證所填報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并嚴格按照信息格式和信息提示進行填報。
2.自愿遵守教育部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有關規定和《考試規則》。
3.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
4.不攜帶各種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移動電話、對講機、無線耳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掃描等各種信息傳輸設備,手表以及答題用筆、橡皮、格尺、圓規、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帶等考試用品,不攜帶有金屬物品的服裝、鞋帽,項鏈、耳墜、發卡、手鐲、戒指、磁卡、信用卡、鑰匙、硬幣等鐵磁性物品,不攜帶其他影響入場檢查的與考試無關物品。
5.自覺接受和服從考試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使用安檢門、金屬探測儀對嚴禁攜帶物品的入場安全檢查。
6. 遵紀守法,不組織、不參與考試違法違規行為。如有違法違規行為,接受《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共吉林省紀委、吉林省監察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違紀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出的處罰決定。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十五
我鄭重承諾:
1.嚴格按照該考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進行報考。
2.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是真實、準確、合法的。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3.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檢查、管理。
4.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處罰。
5.如下情形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
(1)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完整報考信息的'。
(2)未在規定時間內交納考試費用的。
(3)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
誠信考試承諾書教資篇十六
我是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衛生部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自愿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諾人:
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