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技術合同登記的好處篇一
技術合同是一種特殊的合同,它是指被許多企業和科技人員用來保護知識產權和技術成果的一種方式。為了規范技術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我國于2018年出臺了《技術合同登記辦法》。作為一名技術人員,我在近期的一次技術合同登記中有所心得體會。
第二段:了解合同的具體要求
在技術合同登記前,我花費了一些時間了解技術合同所需要滿足的具體要求。我發現,技術合同必須要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需要清晰明確地闡述技術成果的歸屬、保密措施、費用分配等重要內容,并附帶完整的技術文檔和論證資料。這樣的要求對技術人員來說具有很大的挑戰性,但也能夠保障技術合同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
第三段:遵循流程辦理手續
在登記技術合同時,我按照《技術合同登記辦法》對登記的流程和手續進行了仔細的分析和掌握。我需要先在網上注冊并下載《技術合同備案申請表》、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等備案申請通過后方可以實現在線填寫登記信息、簽署技術合同備案書并繳納備案費用。雖然辦理起來有些繁瑣,但可以幫助保證登記手續的嚴謹性和技術合同的真實性。
第四段: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技術合同是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途徑,而登記技術合同則是該途徑的重要程序。在這一過程中,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與知識產權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保密作業、知識產權評價和處置等方面的內容,加強了知識產權意識和保護措施的建立。
第五段:總結體會
技術合同登記對維護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有重要的意義。從我自己的經驗來看,要實現技術合同合法、真實、可執行,必須要熟知技術合同登記的具體要求和流程,認真貫徹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加強技術保密作業,掌握知識產權維權和處置的手段,通過技術合同的實施,實現對技術成果的最大化利用。
技術合同登記的好處篇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簽訂
受讓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讓與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乙方持有設計、制造、安裝以及銷售的技術秘密,并有權向甲方許可上述技術秘密;
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術秘密設計、制造、安裝并銷售合同產品,但不單售零部件。
雙方通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1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確規定的含義,用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定義的:
a.技術秘密:指設計、制造、安裝及銷售合同產品所需的一切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一切與之相關的秘密技術資料和實際技巧,包括已申請專利部分和未申請專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資料。
b.合同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的技術秘密設計、制造的產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許可的技術所設計、制造,并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規定進行考核驗收的各型號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產品。
d.技術資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設計、制造、安裝、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技術資料、圖紙、技術數據以及乙方現有的一切有關的其他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e.補充技術:指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進一步開發的與設計、制造、安裝及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技術。
f.改進技術: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開發的,對本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安裝和維修技術作出的改進。
g.凈銷售額:指從合同產品的總銷售價中扣除運輸費、包裝費、保管費和保險費后所剩的金額數。
2.1本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秘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
2.2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廠設計、制造合同產品的權利及在除港、澳、臺之外的中國境內使用、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銷售權不包括單售零部件。
2.3甲方承擔義務不向國外及港、澳、臺出售合同產品及零部件,如有違約,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關的技術秘密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5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使甲方技術人員盡快掌握上述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6乙方將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7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商標如下:_______________
3.1入門費: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____元。該入門費包括資料交付前的費用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各種技術服務和培訓費。
3.2提成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__________元。
3.3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計算方法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
3.4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三年后的第四個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臺合同產品凈銷售額的_______%作為使用費。
4.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轉帳支付。
4.2入門費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將入門費的20%即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第一批技術資料后3日內,將入門費的50%即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最后一批技術資料后3日內,支付入門費中其余30%即__________元。
4.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考核產品驗收后,從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內,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費。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單據后15天之內向乙方支付使用費。
4.4在合同生效滿3年后,第四年度開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費。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對銷售量和銷售價的確認書以及該年度使用費計算書后15天內,向乙方支付使用費。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和內容,通過郵局將資料掛號寄給甲方。
5.2甲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資料后7天內須將收到單據復印件寄給乙方。
5.3乙方在技術資料寄出后48小時之后,須將合同號、寄出資料的掛號單復印件、資料目錄清單、件數用掛號信通知甲方。
5.4如技術資料在郵寄中有丟失、損壞、短缺等現象,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15天內,再次免費補寄給甲方。
5.5每包(箱)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寫明: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件號、箱號
5.6技術資料包(箱)內須附詳細的技術資料清單二份,標明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號碼。
6.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并加以確認。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免費把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并向對方提供改進發展技術的處理意見,但其所有權屬于提供技術的一方。
6.3未經乙方確認的技術資料,甲方保證不先實施于合同產品。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凡屬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合作研究所產生的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歸雙方共有。
6.5甲乙雙方對雙方所取得的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都享有優先使用權,所有方應提供各種幫助,使對方順利實施其改進和發展技術,但如果沒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進和發展技術。
7.1為驗證乙方在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術人員共同在甲方工廠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驗收,具體辦法詳見合同附件五。
7.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參數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雙方應共同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7.3如考核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7.2條規定雙方簽署合格證書。
7.4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例如提供技術資料、培訓、技術服務不正確等原因,乙方應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并且自費派人參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則由甲方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并承擔乙方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費用。
7.5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產品按7.5條規定簽署合格證書,仍不合格,則雙方應協商研究本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具體問題。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確的技術資料,并保證按時提供。
8.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時免費向甲方提供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資料。
8.3乙方如果遲交技術資料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8.4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充分實施該技術秘密,并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操作。
8.5甲方保證對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實行的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都將免費及時地提供給乙方。
8.6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規定,按時支付使用費。如超過規定的期限,則應在規定期滿后的15天內補交使用費,并加10%的利息。
8.7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將乙方提供的任何圖紙和技術資料用于實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9.1乙方保證是合同所述技術秘密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秘密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資料流出。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資料流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發生。
9.3如果甲方發生泄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泄密的范圍和程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9.4如果上述技術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專利局(處)調處,調處費由雙方均攤。
10.2調處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10.3除了進行調處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應繼續執行。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及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5天內,用電報或信件通知對方,并于15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關于該事故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提交對方確認。
11.3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上述事故為理由終止合同,也無權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遲履行的損失賠償要求。
11.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逾期不能達成協議,本合同自動解除。
12.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算起為_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2.3根據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本合同可按雙方滿意的條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進行商談。
12.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會計人員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情況要單立帳簿,在每臺(批)合同產品的銷售單據上,應對1.10款中所列的各項支出分別列項。對沒有分別列項或項目不全的單據,將被視為已經扣除上述各項支出計算的單據。
12.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本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2.6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方已經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產品,應視為已銷售的合同產品,并按規定支付使用費。
12.7本合同附件一至六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對本合同各條款及附件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須經雙方友好協商,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約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產品品種、規格(略)
附件二 技術資料清單(略)
附件三 技術培訓(略)
附件四 技術服務(略)
附件五 驗收標準及辦法(略)
附件六 技術資料的修改及確認(略)
技術合同登記的好處篇三
技術合同是指通過技術合作,雙方共同開發、使用某項技術的合同。在科技領域,技術合同是常見的合同類型。為了保障技術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國家要求相關企業在簽署技術合同后進行登記備案。本文將分享我在技術合同登記過程中的心得體會。
二、了解技術合同的登記流程
在登記技術合同之前,要先了解技術合同的登記流程。登記流程包括填寫申請表、準備相關材料、提交申請、審核、領取登記證書等步驟。在登記技術合同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登記流程和提交材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申請能夠通過審核。
三、準備相關材料
技術合同的登記要求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包括合同正本、合同附件、簽約雙方的營業執照等證件,以及技術合同備案登記申請表。在準備材料時,需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盡可能提供清晰完整的證明材料,以此證明技術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四、遵守有關規定
在登記技術合同時,一定要遵守有關規定。例如,合同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且必須是真實的、合法的。同時,要注意合同中涉及到的技術有可能會涉及國家保密、專利等一系列問題,因此在簽署合同前,一定要咨詢相關專業人士,確保相關合同內容合法有效。
五、總結
登記技術合同是一項重要的工作,不僅對企業自身的技術和合法性有重要意義,同時對維護國家利益和保護知識產權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登記技術合同時,需要認真準備材料、遵守有關規定,并特別注意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技術問題。只有把持準確無誤地登記技術合同,才能為企業未來的技術合作提供更加有效和全面的保障。
技術合同登記的好處篇四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精神,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的實施,加強技術市場管理,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制定了《技術
合同
認定登記管理辦法》,以下是本站小編今天要與大家分享的:技術合同相關登記辦法。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第一條
為了規范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加強技術市場管理,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的貫徹落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訂立的技術培訓合同、技術中介合同,可以參照本辦法規定申請認定登記。
第三條
科學技術部管理全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劃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地、市、區、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設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第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及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通過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加強對技術市場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指導、管理和服務,并進行相關的技術市場統計和分析工作。
第五條
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從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的凈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獎勵和報酬,給予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應當申請對相關的技術合同進行認定登記,并依照有關規定提取獎金和報酬。
第六條
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稅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
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可以持認定登記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八條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實行按地域一次登記制度。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中介合同的中介人,應當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區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認定登記申請。
第九條
當事人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完整的書面合同文本和相關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學技術部監制的技術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書面合同文本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采用口頭形式訂立技術合同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不予受理。
第十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及相關附件進行審查,認為合同內容不完整或者有關附件不齊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補正。
第十一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使用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規范名稱,完整準確地表達合同內容。使用其他名稱或者所表述內容在認定合同性質上引起混亂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退回當事人補正。
第十二條
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以當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為依據,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繩。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系,如實反映技術交易的實際情況。當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虛假表示,騙取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應當對其后果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當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和認定。其主要事項是:
(一)是否屬于技術合同;
(二)分類登記;
(三)核定技術性收入。
第十四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認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認定登記事項。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認定符合登記條件的合同,應當分類登記和存檔,向當事人發給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并載明經核定的技術性收入額。對認定為非技術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合同,應當不予登記,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記”字樣,退還當事人。
第十五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采取措施保守國家秘密。
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保密義務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保守有關技術秘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當事人對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認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
第十七條
財政、稅務等機關在審核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的申請時,認為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認定有誤的,可以要求原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重新認定。財政、稅務等機關對重新認定的技術合同仍認為認定有誤的,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申請不予審批。
第十八條
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變更、轉讓或者解除,以及被有關機關撤銷、宣布無效時,應當向原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手續。變更登記的,應當重新核定技術性收入;注銷登記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財政、稅務機關。
第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和登記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技術合同登記崗位責任制,加強對技術合同登記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保證技術合同登記人員的工作質量和效率。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所需經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對于訂立假技術合同或者以弄虛作假、采取欺騙手段取得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查處。涉及偷稅的,由稅務機關依法處理;違反國家財務制度的,由財政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一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在認定登記工作中,發現當事人有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通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進行監督處理。
第二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發現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管理混亂、統計失實、違規登記的,應當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頓,并可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第二十三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泄露技術合同約定的技術秘密,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6日原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發布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技術合同登記的好處篇五
商務部令20xx年第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公布修訂后的《技術進出口
合同
登記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 )起30日后施行。《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xx年第17號令)同時廢止。 為規范自由進出口技術的管理,建立技術進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進我國技術進出口的發展,制定本辦法。全文共十八條。以下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現公布修訂后的《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xx年第17號令)同時廢止。
部長 陳德銘 ??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
第一條為規范自由進出口技術的管理,建立技術進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進我國技術進出口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技術進出口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秘密許可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和含有技術進出口的其他合同。
第三條商務主管部門是技術進出口合同的登記管理部門。
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自依法成立時生效。
第四條商務部負責對《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和政府投資項目中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或審批的項目項下的技術進口合同進行登記管理。
第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辦法第四條以外的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進行登記管理。中央管理企業的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按屬地原則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辦理登記。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可授權下一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進行登記管理。
第六條技術進出口經營者應在合同生效后60天內辦理合同登記手續,支付方式為提成的合同除外。
第七條支付方式為提成的合同,技術進出口經營者應在首次提成基準金額形成后60天內,履行合同登記手續,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準金額形成后,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技術進出口經營者在辦理登記和變更手續時,應提供提成基準金額的相關證明文件。
第八條國家對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實行網上在線登記管理。技術進出口經營者應登陸商務部政府網站上的“技術進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統”(網址:)進行合同登記,并持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
申請書
、技術進(出)口合同副本(包括中文譯本)和簽約雙方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到商務主管部門履行登記手續。商務主管部門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個工作日內,對合同登記內容進行核對,并向技術進出口經營者頒發《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或《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第九條對申請文件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四十條規定要求或登記記錄與合同內容不一致的,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文件的3個工作日內通知技術進出口經營者補正、修改,并在收到補正的申請文件起3個工作日內,對合同登記的內容進行核對,頒發《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或《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
第十條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登記的主要內容為:
(一)合同號
(二)合同名稱
(三)技術供方
(四)技術受方
(五)技術使用方
(六)合同概況
(七)合同金額
(八)支付方式
(九)合同有效期
第十一條國家對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號實行標準代碼管理。技術進出口經營者編制技術進出口合同號應符合下述規則:
(一)合同號總長度為17位。
(二)前9位為固定號:第1-2位表示制合同的年份(年代后2位)、第3-4位表示進口或出口國別地區(國標2位代碼)、第5-6位表示進出口企業所在地區(國標2位代碼)、第7位表示技術進出口合同標識(進口y,出口e)、第8-9位表示進出口技術的行業分類(國標2位代碼)。后8位為企業自定義。例:01usbje01cntic001。
第十二條已登記的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若變更本辦法第十條規定合同登記內容的,技術進出口經營者應當辦理合同登記變更手續。
辦理合同變更手續時,技術進出口經營者應登錄“技術進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統”,填寫合同數據變更記錄表,持合同變更協議和合同數據變更記錄表,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手續。商務主管部門自收到完備的變更申請材料之日起3日內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按本辦法第七條辦理變更手續的,應持變更申請和合同數據變更記錄表辦理。
第十三條經登記的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因故中止或解除,技術進出口經營者應當持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等材料及時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遺失,進出口經營者應公開掛失。憑掛失證明、補辦申請和相關部門證明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補發手續。
第十五條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部門和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登記崗位責任制,加強業務培訓和考核。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資企業成立時作為資本入股并作為合資章程附件的技術進口合同按外商投資企業有關法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商務部負責對全國技術進出口情況進行統計并定期發布統計數據。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技術進出口情況進行統計。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xx年第17號令)同時廢止。
技術合同登記的好處篇六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認定技術合同的作用:
繳納合同金額萬分之三的印花稅;
可免交合同金額的營業稅(稅率5%);
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財稅字【94】001號文)。
企業申辦技術貿易資格證須提交以下材料和證明:
技術貿易資格證申請表(下載);
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法人證書)、地方稅務登記證、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申購技術貿易專用發票須提交以下資料:
技術合同;
技術合同登記的好處篇七
一、 技術合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一)符合技術開發(委托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專利
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合同,可享受技術交易額免征5%營業稅。
(二)符合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
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轉讓
方根據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托方(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切這部分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是開在同一張發票上的,可享受免征5%營業稅。
二、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審批流程(認定登記為30個工作日)
(一) 賣方用戶注冊
買方憑真實、有效證件到登記機構注冊或自行注冊。首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需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http:///)注冊、上傳法人證書、營業執照、企業信息表并選擇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點進行申報。
(二) 網上申報登記
賣方根據技術合同內容,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技術合同登記業務系統,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后填“登記申請書”并提交,也可以有選擇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進行登記。
(三) 報送合同文本
賣方按申報材料要求,將技術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報送選定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審核。注:設計專利技術合同的,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廣州代表處申請認定登記。
(四) 審核登記
登記員查閱賣方網上“登記申請書”并根據賣方送審合同文本材料進行審核、認定登記、蓋章,出具認定登記證明。(由市級登記機構初審核蓋章,并送審計科技部門審核蓋章)
(五) 賣方辦理減免稅
賣方憑核定后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到企業所在稅務部門辦理免稅或退稅手續(保稅辦理程序見手冊)
三、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 賣方主體證明材料:法人證書(副本)或本人身份證(外
籍人士可用護照)。
(二) 生效合同的正本文本及全部附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
份)簽字蓋章完整有效,字跡清楚。使用科技部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貼好印花稅。
(三) 財務預算清單(費用清單)核定技術收入。
(四) 涉外合同登記提供合同的'文本(外文合同需翻譯成中文并
于外文原文合同同時附上)、外經貿部門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委托書、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 專利技術轉讓合同:1、合同原件、復印件各一份;2、合
同登記申請書、信息表;3、委托經辦人授權書原件;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5、合同金額發票復印件;6、相關證明。
四、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材料要求
(一) 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合同需提供詳細技術方案。
(二) 軟件開發項目需要提供技術需求書,知識產權必須明確;著作
權歸甲方(受托方)或甲、乙雙方(受托方和委托方)擁有。軟件技術轉讓合同需提供軟件著作權證書。
(三) 技術合同原則使用國家科技部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未采用的
應加裝技術合同示范文本封面、封二和封底。
(四) 中標合同附上中標通知書。
五、 技術合同免稅辦理程序
(一) 技術合同認定。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
務申請免征營業稅時,須持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二) 將認定后的合同及有關證明材料文件報當地主管地方
稅務機關備案(外商投資企業需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批)
(三) 企業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在辦理
年度申報前,提交以下資料備案。
1、 發生在境內技術轉讓應提交的材料:
(1) 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備案表;
(2) 技術轉讓合同副本
(3) 省級以上科技部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
(4) 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情況;
(5) 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2、 發生在境外轉讓技術應提交的材料:
(1)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備案表;
(2)技術出口合同副本;
(3)省級以上商務部門出具的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或技術出口許可證;
(4)技術出口合同數據表;
(5)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情況;
經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后,年度申報時,企業所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一欄中填報可減免的所得額。
技術合同登記的好處篇八
外經貿主管部門是技術進出口合同的登記管理部門,并且負責對重大項目的技術進口合同進行登記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負責對重大項目以外的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進行登記管理。中央管理企業的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按屬地原則到地方外經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可授權下一級外經貿主管部門對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進行登記管理。
技術合同登記的好處篇九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名稱:公司電腦的技術支持,系統裝機服務和日常維護
第二條甲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要安裝的電腦,包括甲方自行購買及甲方員工為開展日常工作所需使用的電腦(含臺式計算機、服務器、個人筆記本及平板電腦)數量及型號。
2.在系統故障或需要維護和升級時,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3.按約向乙方支付報酬。
4.協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項:_______。
第三條乙方的主要義務
1.在公司提供電腦的配置信息后十日內完成技術服務和支持工作;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故障排修和系統維護工作,在緊急情況下,乙方應對甲方要求進行立即響應。
3.應對甲方交給的物品和資料等妥善保管;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密。
4.應對甲方使用軟件和由乙方提供的硬件的安全性、合法性和穩定性負責,不得在進行技術服務中使用和安裝非法的軟件和硬件系統。
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如有違約,應按合同法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于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同期暫定三年,如甲方對乙方服務不滿意,可隨時通知解除合同。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提交昆明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服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蓋章)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_
技術合同登記的好處篇十
技術合同登記流程合同簽訂后:
填寫認定登記申請表
(首次申請還需填寫用戶注冊登記表)
提供具有法律效力且在履行期內執行的
中文書面合同(一式二份以上)
報送技術合同登記處,按要求進行必要的補正
登記處正式受理審查
時間不超過30日
符合《技術合同認定規則》的`予以認定,加蓋“已登記”章。
不符合《技術合同認定規則》的不予認定。在原合同上加蓋“未予登記”章,予以退回。
合同價款收取后:
填寫《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定表》
原登記處核定技術性收入,審批《獎酬金
提取單》;交納技術合同登記費、提獎手續費
到合同當事人的開戶銀行提取現金
到主管稅務部門
辦理減免稅手續
技術合同登記的好處篇十一
1、關于免征營業稅的營業額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規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3號)第二條規定,關于營業稅。
(一)對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
(二)免征營業稅的技術轉讓、開發的營業額為:
1.以圖紙、資料等為載體提供已有技術或開發成果的,其免稅營業額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以樣品、樣機、設備等貨物為載體提供已有技術或開發成果的,其免稅營業額不包括貨物的價值。對樣品、樣機、設備等貨物,應當按有關規定征收增值稅。轉讓方(或受托方)應分別反映貨物的價值與技術轉讓、開發的價值,如果貨物部分價格明顯偏低,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6條的規定,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計稅價格。
3.提供生物技術時附帶提供的微生物菌種母本和動、植物新品種,應包括在免征營業稅的營業額內。但批量銷售的微生物菌種,應當征收增值稅。
《科學技術部關于印發〈技術合同認定規則〉的通知》(國科發政字〔2001〕253號)第十九條規定,申請認定登記的 技術合同,當事人約定提交有關技術成果的載體,不得超出合理的數量范圍。
技術成果載體數量的合理范圍,按以下原則認定:
(三)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五十一條規定,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認定登記合同的交易總額和技術交易額進行審查,核定技術性收入。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應當載明合同交易總額、技術交易額。申請認定登記時不能確定合同交易總額、技術交易額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額發生變化的,當事人應當在辦理減免稅或提取獎酬金手續前予以補正。不予補正并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規定,本規則第五十一條用語的含義是:
(一)合同交易總額是指技術合同成交項目的總金額;
(三)技術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獲得的價款、使用費、報酬的金額。
根據上述規定,免征營業稅的技術轉讓、開發的營業額為:按財稅字〔1997〕273號文件第二條第(二)項確定的免稅營業額。通常為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核定的技術性交易額,即從合同交易金額中扣除購置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費用后的剩余金額。但合理數量標的物的直接成本可計入技術交易額,具體數量按科學技術部《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國科發政字〔2001〕253號)第十九條執行。
2、關于免稅的審批程序。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規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3號)規定,納稅人從事技術轉讓、開發業務申請免征營業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再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報當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核。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免征營業稅審批”后有關稅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825號)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3號)第二條第三款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包括外資企業、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開發業務申請免征營業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再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報當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予以取消。
取消審核手續后,納稅人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的書面合同仍應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并將認定后的合同及有關證明材料文件報主管地方稅務局備查。主管地方稅務局要不定期地對納稅人申報享受減免稅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合同進行檢查,對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單位和個人要取消稅收優惠政策,同時追繳其所減免的稅款,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