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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合作協議書篇一
甲(姓名):
乙(姓名):
丙(姓名):
一、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在合作期內三方必須承擔所持店股權比例的各種法律、民事訴訟,乙、丙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店的經營管理,協調內部關系。合作期滿,若一方主動退出,則本店的一切權益歸剩余股東所有;若繼續合作,則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并續簽協議。
二、出資額、方式和期限
1、出資額:
合伙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股權的,為控股方。
合伙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股權的,為參股方。
合伙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股權的,為參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資,應于簽訂協議后的五天內(即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則按實際出資計算確定入伙份額。
3、本合伙人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用于門面押金及租金、設備、首期貨物的購入及流動資金。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后,個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2、在三方認同所開支的經費扣除后,按純利潤甲方為,乙方,丙方_____分配。
3、在不影響美容院正常業務開展的同時,實行按季度分紅。
四、甲、乙、丙三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為合作的第一負責人,其權限是:
(1)負責對美容院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2)負責美容院合作項目的考察、開發和決策權;
(3)負責對外開展業務,簽訂合同;
(4)負債美容院的采購和銷售工作;
(5)負責統籌財務審判權。
2、乙方為合作人,其權限是:
(1)參與美容院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2)負責美容院合作項目的決策權;
(3)負責美容院外部關系的維護;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
房地產合作協議書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甲方在房地產開發項目,辦理相關事宜。
2、“居間成功”是指乙方為甲方提供信息、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并促使甲方在房地產開發項目。
1、乙方協助甲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4、。
甲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甲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甲方即應承擔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
2、居間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_____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剩余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_____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費用)。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房地產合作協議書篇三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
施工合同
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
協議書
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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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合作協議書篇四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于xx省xx市**路**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以下簡稱為“**小區”或“合作項目”),**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筑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復文件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后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并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日內。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4-4-1、在mm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系,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房地產合作協議書篇五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合作、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合作開發位于 地塊房地產項目。為規范開發項目的經營管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各方遵守。
第一條 協議主體
本協議之簽署各方,即甲、乙、丙三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第二條 合作內容
________地塊房產開發,包括但不限于投資、建設、銷售及經營管理等。
第三條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所在地:
項目規劃條件:
a. 總用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
b. 總建筑面積:不高于_______平方米;
c. 建筑容積率:不高于_______;
d.綠化率: 不高于_______;
e.建筑密度:不高于_______;
f.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_______號文執行。
項目內容:商場、商鋪、文化活動中心、綜合娛樂中心及配套辦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區。具體設計裝修標準根據設計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約定。
(以上主要經濟技術指標以政府有關部門最終核定為準)。
項目用地狀況:現狀(凈地)交付。
第四條 項目主體及合作方式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組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進行合作開發。合作各方共同出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
項目公司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天內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組建。
項目公司名稱由合作三方另行協商,最終以工商部門注冊核定的名稱為準。
項目公司注冊資金為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______萬元,占_______%,乙方丙方各出資 _______萬元,各占_______%,合作各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并按公司法規定及工商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繳納。
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派代表 擔任。
以甲方名義競得的_______號地塊土地使用權,由甲方于項目公司營業執照領取后_______天內向_______相關部門申請變更至各方成立的項目公司名下,并將土地使用權證辦理在項目公司名下。
第五條 項目的出資
甲、乙、丙三方各以其占有項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設定出資金額。
項目總出資額: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_______號地塊土地出讓金及相關規稅費,為人民幣 元。第二部分為合作項目開發建設啟動資金,暫定為人民幣 元。項目總出資額暫定為人民幣 萬元。
項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對應的出資:甲方占_______%,第一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為人民幣 元,第二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為人民幣 元。乙方占_______%,第一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為人民幣 元,第二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為 元人民幣。丙方占_______%,第一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為 元人民幣,第二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為人民幣 元。
合作項目開發建設啟動資金各方按項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繳納,具體由合作各方以股東會決議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繳納,并統一匯入項目公司賬戶。項目公司在收到款項后向繳款股東出具出資證明。
項目合作期間各方的出資及因合作項目所獲得的財產為項目公司共同財產,不得隨意挪用或請求分割。
項目前期各方發生的與本項目相關的費用經各方共同確認后計入項目公司成本,并計入各方投資額度。
第六條 項目的融資
除合作項目的土地出讓金及相關規稅費,合作各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出資到位外,在辦理了合作項目土地使用權證的前提下,合作項目開發建設啟動資金的出資,應以項目公司的名義向金融機構進行抵押融資,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權比例進行追加出資。
第七條 利潤分配原則和具體分配方式
雙方按照各自占有項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享項目的收益和承擔項目的損失。
1、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以施工完畢后發包方應付總工程款,扣減全部成本開支后平等分配的原則分配利潤。
2、本項目所有建設成本由雙方將投資款存入指定賬戶后從中予以開支。未經財務記賬的開支由經辦人自行承擔,不得計入成本支出。若通過財務借支經辦的,則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3、本項目的利潤按照從發包方應付總工程款中扣減整個項目成本支出后予以確定。發包方應付總工程款以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并最終經發包方確認的工程造價竣工結算手續為準。
4、本項目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工程施工材料費及運輸裝卸費;
(2)施工人員的工資報酬、伙食費、工傷事故補償金;
(3)機械設備使用、維護、保養費(含乙方自行提供機械設備);
(4)行政審批手續費;
(5)掛靠管理費;
(6)輔助人員工資(會計、出納、后勤人員的工資);
(7)施工所需水電費;
(8)違章施工及其他違規行為所繳納的罰款、罰金;
(9)因工程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維修、返工費用;
(10)招待費;
(11)項目結束后的財務審計費。
5、本項目的成本開支以項目結束后的財務審計結論為準。經審計后不應納入成本開支的費用,由經辦人自行承擔,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第八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如各方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
第九條 各方權利和義務
各方權利:
1、合作項目經營活動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根據各方占有項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約定行使表決權。
2、各方享有合作項目利益的分配權、監督權。
3、各方分配合作項目利益和合作項目經營積累的財產應按各方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各方有退出合作項目的權利。
4、合作各方的權利具體以項目公司的章程為準。
各方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出資、融資,以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運行。
2、按股份比例分擔合作項目經營損失。
3、甲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天內辦理完項目公司成立的相關手續,乙丙雙方協助配合。
4、甲方應于項目公司營業執照領取后______日內完成上述審批工作。
第十條 股份的轉讓
1、允許各方相互轉讓其在本項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財產份額。
2、如向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或份額,應經其他各合作方的一致同意。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一方轉讓股權或份額的,經其他各合作方一致同意并修改項目公司章程后即可成為項目公司股東。該第三人作為新股東依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項目公司終止與清算
項目公司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1、全體合作方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2、項目被依法撤銷。
3、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終止項目的情形。
4、項目公司清算。
5、項目公司終止后全體股東應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審計機構對項目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審計完成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6、清算人由全體股東擔任或經全體股東過半數自項目公司終止后______日內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能確定清算人的,公司股東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項目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因合作項目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項目建設所欠稅款;合作項目債務;返還合作各方的出資。
第十二條 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外合同的簽訂
1、本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有因工程建設需要而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均需甲乙雙方簽字認可。任何乙方需提前單獨簽訂的,可于簽訂后五日內交由對方簽字認可。否則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價款或違約金由經辦人自行承擔,不得計入成本支出。若已通過財務借支經辦的,則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2、所有對外簽訂合同,具體經辦人影響財務提供原件存檔備查,作為項目結束后財務審計之依據。若經辦人未向財務提供原件或經雙方簽字確認的復印件,則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價款或違約金由經辦人自行承擔,不得計入成本支出。若已通過財務借支經辦的,則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3、合同簽訂過程中,因經辦人之明顯過失造成合同違約而支付違約金的,該違約金不得計入成本支出,由經辦人自行承擔,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2、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外,應當賠償另一方由此發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3、合作一方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4、合作一方未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股份或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方不愿意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方,可按退出合作項目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合作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導致項目中止或終止的,應當對因此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而發生爭議的,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協議經____________后生效。
2、經協商一致,合作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并經全體合作方簽章后生效。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以修改、補充后的內容為準。
3、本協議壹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份,______執_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_份。
甲方(簽章):
代表: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
代表: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作協議書篇六
(適用于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
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綜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綜合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工程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部設經理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銷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銷售部設經理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財務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財務部設經理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工程予決算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
房屋租賃合同
簽訂前繳納。
6.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地塊位置:
2.地塊總面積: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積:
5.容積率:
6.建筑密度:
7、綠地率:
8.規劃建筑面積:
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元/平方米。
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房屋銷售:
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買賣合同
,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 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 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7.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房地產合作協議書篇七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1.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占地約平方米。其中獨自使用面積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積平方米,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后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1.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每畝以萬元人民幣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征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萬元,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1.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15天內,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2.1開工條件
2.1.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于年月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1.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進場開工建設,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2.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于原定竣工日期前30天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3.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90天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3.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3.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5年內,乙方向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于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50%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50%=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4.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并在發生不可抗力30天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4.3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4本協議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簽訂。
4.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合作協議書篇八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為推行項目法施工,強化項目管理,增強企業集團優勢。通過招投(議\邀)標程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幫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將與乙方設立______工程部,為了_______________項目順利承包及_____________等地乙方協議標工程的掛靠,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及工程地點: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造價: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承包指標:
1、工期指標:工期以____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工期為準。
2、質量指標:質量以____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質量為準。
3、管理費用:按工程結算總價為基數,上繳給____方____%(不含上繳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各種規費和稅金)。
4、安全指標:本工程施工期間不得出現死亡事故,重傷頻率控制在_____‰以內。
5、文明施工指標:本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按公司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貫徹ci標準,爭創文明工地。
三、費用交納辦法:______方按規定在收取業主工程款的同時每次收取業主付款的_____%(其中暫扣稅金、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工程竣工結算完成,無拖欠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單位員工和農民工工資等債務,工程資料、結算資料等相關資料完整上報公司并收到質保金后隨質保金退還)。
四、雙方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與業主簽訂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并組織指揮乙方實施合同。
(2)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預結算。
(3)組織對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4)負責工程款的收取、管理并監督項目對資金的使用。
(5)負責該項目工程成本和財務開支的審計。業主的工程款項到達賬戶后必須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按計劃支付給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6)甲方指派相關人員負責項目的安全、東莞新亞洲工程部章印的管理及工程款項、工程進度、工人工資的發放情況,工資由乙方承擔,工資從開工起計算,竣工后終止每月______元∕月。
(7)報建項目經理的指模采集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但工地檢查需要項目經理到場或工程例會需到場時,費用由乙方承擔(屬工程施工時的差旅費+出場費不超過_____元∕次)。
2、乙方的責任:
(1)負責實施并確保合同條款的順利執行。并按規定及時填報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財務報表。
(2)嚴格按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規范、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施工圖和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并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安全生產負責。
(3)負責辦理與業主的施工現場簽證及有關索賠基礎資料,編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圖預算,在甲方的組織管理下辦理工程結算和竣工驗收資料等。
(4)乙方可要求甲方印制統一規格的名片以便于與業主溝通、交流,但不得私刻項目部章印和公司章印,一旦發現,罰款______萬元∕次,并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5)服從甲方管理和領導,執行合同的其他條款。
五、獎罰
1、工期按要求如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如工期拖延,業主對拖延工期的罰款由乙方全部承擔,另加罰總造價的萬分之______。
2、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罰款由乙方自理外,再罰總造價的萬分之_______。
3、質量無重大事故,合格率100%,工程質量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質量要求;如有不合格項目,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影響單位名譽,乙方除負責因返工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外,另罰總造價的萬分之______。
4、在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發生重大事故、工程嚴重拖延、工程成本發生虧損、保修期間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并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六、其他:
1、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滿結清尾款后失效。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復印件分送各自有關部門。
3、本協議書中未盡事宜,在實施過程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產合作協議書篇九
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一、合作宗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長線旅游業務經營事宜達成本協議,共同遵守。
二、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經協商,由甲方組建長線旅游接待部門,乙方負責經營管理,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共負盈虧。
三、前期投資
甲方以________萬元現金投資及提供辦公環境作為前期投資,占股權的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萬元現金投資及其勞務估價作為前期投資,占股權的________%。
股權分配僅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協議的保證,不用做其他用途。
四、后期投資
自此合同簽訂以后的投資,甲乙雙方股權變動,根據追加投資數額進行協商分配。
五、投資及收益性質
合作期間甲乙雙方的現金投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部門的現金財產仍為雙方所有,屆時按股權予以返還。合作存續期間,合作雙方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作部門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作部門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六、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甲乙雙方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七、日常業務的管理
1、乙方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業務,使部門能夠保持盈利狀態。甲方有權檢查日常業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甲乙雙方均可以對合作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共同決定。
3、乙方執行合作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甲乙雙方,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
4、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協議而造成損失時,應承擔全部的民事、刑事和賠償責任。
5、甲乙雙方每月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經營、財務等情況。特殊情況,經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八、協議解除
有以下情形之一,協議解除:
1、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2、一方合作人有違反本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3、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或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九、爭議處理
對于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則由私自開展業務的合作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其他同行業競爭的合資項目。法律禁止的,危機到合作投資事業的行為和活動。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款,應按合作投資的實際損失賠償。
十一、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業務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修改內容、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甲方: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聯系方式:
房地產合作協議書篇十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協議書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合作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咨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范圍及內容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系、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5、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并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系并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范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后按每個項目信息為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后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并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并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盡快通知對方,并提示對方注意。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范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終止本協議: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盡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后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八、違約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后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后應盡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