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當中,合同是出現頻率很高的,那么還是應該要準備好一份勞動合同。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篇一
xxx先生/女士:
您好!
您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截止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請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并到人力資源部結算工資。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一份。
xxx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篇二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那么單位需要要求員工在書面辭職申請上簽名,并且盡快安排員工工作交接,安排員工的'離職時間。并且在員工離職后為員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并保留員工的人事檔案兩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當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勞動者依據勞動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情況,
二是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如下: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三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辦法如下:
搜集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證據,主張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篇三
__________(員工工號:______):
你與解除勞動合同通告公司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______項原因,根據《解除勞動合同通告公司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第______條第______款的規定,決定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5、員工連續待聘滿六個月。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經濟補償為______元,醫療補助費為______元。
特此通知
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篇四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
依據《勞動民法典》相關規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的理由如下第__________款: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建立雙重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趁人之危之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勞動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需要結算以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2、經濟補償金計元。風險提示: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____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篇五
勞動合同的解除可以分為三種,法定解除、單方解除和協商解除。每一種解除方式都有屬于自己的解除情形。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都屬于違法解除。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類:
,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法律規定了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除此之外的解除理由都是違法的。這是國家在充分的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為勞動合同關系到勞動者的權利義務,是勞動關系的重要憑證。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篇六
(甲方)與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續訂)以下第_________項勞動合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_________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該勞動合同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辦理:
1、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勞動合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_________項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3、因雙方約定應由乙方完成的工作達到預定的標準,終止勞動合同。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_________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篇七
xx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與 先生/女士簽訂了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至 年 月 日止。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現因您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以法定的最低就業年齡等基本錄用條件以及招用時規定的文化、技術、身體、品質等條件為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六條規定,《xx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第xx條和第xx條規定,以及原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條款。經公司管理層批準,依法與您解除原勞動合同。
按國家和xx市政府的勞動管理規定公司將支付您本月應得的工資。現特此通知 先生/女士,原勞動合同將于 年 月 日正式解除,請即日起與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并領取本月應得的工資,并于 年 月 日起, 先生/女士與xx有限公司完全脫離勞動關系。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人事部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篇八
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條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十八條項之約定,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或的勞動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為,在甲方工作年限為______。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云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存入乙方檔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