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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組巡察報告篇一
醴陵市紀委:
2010年10月18日-11月12日,醴陵市紀委派出第二紀工委、監察分局和執法監察室、效能監察室組成聯合巡查組專門就我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巡查談話,并就制度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機關財務管理、行政執法四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見。針對巡察組提出的問題和建議,我局黨組及時召開局務會議,在廣泛學習討論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逐條梳理,深入剖析,制定了詳細的整改方案,明確黨政班子成員及相關股室的責任,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每條整改措施都能落到實處,確保每個問題都能得到解決,全面推進我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更好的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和目標,現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規范了行政自由裁量權和執法程序。
按照醴紀發[2010]4號文件的要求,對我局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梳理、完善、匯總,新制定煙花鞭炮、危險化學品、礦山行政許可初審制度和規范權力運行監督檢查等制度,對我局現行各項制度進行了完善,按各項權力運行過程繪成流程圖,在各項權力運行過程詳細注明廉政風險點,匯編成《規范權力運行和廉政風險點制度匯編》,建立了職權有據、配置科學、制約有效、程序嚴 密、裁量規范、運行公正、監督到位、責權統一、追究嚴格的規范權力運行制度體系。用制度對我局各項權力運行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約束,使我局各方面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進一步強化了我局黨風廉政建設管理工作。
二、加強了代管國有資產的管理。
加強對國有固定資產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是每個政府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局現有國有資產除擁有一棟辦公樓外,還受國資局委托代管的臨街商住樓一棟,共有門面4間和住房17套,通過多次召開樓房住戶會議和門面業主進行宣傳和溝通,目前已經初步理順了管理關系:一是對住戶反映強烈的頂棚破舊和下水道堵塞等公共安全問題進行了處理與整修;二是理順了與門面的管理關系,對臨街招牌進行了翻新改造,與門面租戶重新簽訂了租賃協議,目前租金已收取到位;三是對17套樓房住戶交納租金情況進行了清查摸底,并對履行管理職責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與國資局、市人民法院等單位進行了匯報和溝通,目前已開始對各住戶租金進行了收取。
三、嚴格了財務管理。
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和一把手“三個不直接分管”制度,由廖善民副局長分管財務工作,機關所發生的開支,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票據,寫明用途,簽名蓋章,經局長審核后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簽字后方可報銷,對不符合發票要素的票據,機關財會拒絕付款。對1萬元以上的重大支出,必須由局長辦公會議集 體討論通過才能實施。通過嚴格執行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我局在2011年接待任務超過2010年的情況下,今年1-9月份接待費用與去年同期相比節約近7萬元。
四、強化了執法監督。
針對巡察中發現的行政執法方面違反程序執法、濫用簡易程序、重罰款輕整改、案件管理不規范等現象,我局對2010年以來的案卷進行了清理、更正、補充、完善,對2011年下半年新立案件,統一由法規股負責對各股室的安全生產違法案件的立案、法律文書起草、報批及結案工作進行督查批復,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或程序違法、適用法律不準的案件,退回案件承辦股室補充或糾正,對未進行整改復查或整改未到位的案件,一律不得結案。實行統一立案后,由法規股定期對執法到位及結案情況督查和通報,有效的解決了案件久拖不結和執法不到位的問題,確保了安全執法的嚴肅性和及時結案。嚴格實行案審會制度,按《湖南省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裁量案件處罰標準,做到對同一性質案件適用相同法律、處罰幅度一至,做好案審會記錄,做到了一案一審一記錄,案件處罰金額必須與案審會討論結果一至,如企業有實際困難,要由案件承辦股室出具書面報告,提交案審會重新討論通過。現我局的行政執法、案件處理工作已日趨完善,基本上杜絕了不規范、不公平的現象。
巡察組巡察報告篇二
巡察報告是黨委巡察組對被巡察黨組織或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全面監督和檢查后所做的書面報告,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工具。然而,隨著巡察工作的深入開展,一些地方出現了巡察報告心得體會抄襲的現象。這種現象的存在不僅嚴重損害了巡察工作的公信力和效果,也削弱了巡察工作本身的嚴肅性和專業性。面對這一問題,我們需要深入思考,找出根本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加以解決。
首先,巡察報告心得體會抄襲的原因在于對巡察工作的淡化認識。一些地方黨委或巡察組對巡察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明確巡察報告的重要性和意義,只是將其視為形式主義工作的一部分而已。這導致了對巡察報告心得體會的抄襲現象。因此,我們必須增強對巡察工作的認識,意識到巡察報告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工具,不能對其敷衍了事。
其次,巡察報告心得體會抄襲的原因在于責任心的缺失。巡察工作是黨組織對黨員干部權力運行的監督,巡察報告應該是對問題的深入分析和思考的產物。然而,一些巡察組只是為了趕工作進度,隨便寫寫,對巡察報告沒有真正投入心思,甚至將他人的報告照搬照抄。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不僅浪費了巡察組的工作,也嚴重影響了對被巡察黨組織或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效果。因此,我們必須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增強巡察工作的責任感。
再次,巡察報告心得體會抄襲的原因在于對巡察報告的理解不夠。有些干部對巡察報告心得體會只是機械地抄襲了事,沒有真正理解巡察報告的核心要義。巡察報告不僅是堅持黨的領導和全面從嚴治黨的一個重要體現,也是促進黨內監督和巡視工作的有效手段。巡察報告心得體會應該是對巡察情況的總結和分析,對問題的深入思考和剖析,不能簡單粗暴地抄襲他人。因此,我們必須要增強對巡察報告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對問題的獨立思考和分析能力。
最后,解決巡察報告心得體會抄襲問題要靠制度的完善。監督是巡察工作的核心,而巡察報告心得體會的抄襲問題正是監督不力的一個表現。因此,建立健全巡察報告心得體會的制度,明確巡察工作的目標和要求,加強對巡察報告的評估和監督,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只有通過制度的約束和倒逼,才能避免巡察報告心得體會的抄襲現象的發生。
綜上所述,巡察報告心得體會抄襲問題的存在不僅損害了巡察工作的公信力和效果,也削弱了巡察工作本身的嚴肅性和專業性。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加強對巡察工作的認識,增強巡察工作的責任心,提高對巡察報告的理解和把握,同時加強對巡察報告心得體會的評估和監督。通過這些努力,才能確保巡察工作的高質量和有效性,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巡察組巡察報告篇三
巡察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要手段。巡察報告作為巡察工作的重要成果,對于揭示問題、加強監督、推動整改具有重要意義。通過閱讀巡察報告,我深感巡察工作的艱辛和巡察報告的價值,同時也深刻體會到我個人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和使命。
首先,巡察報告揭示出了許多問題的存在和原因。在巡察過程中,巡察組對被巡察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內政治生活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查,通過大量實地走訪、聽取意見、查閱資料,揭示了一些不法行為、違紀違法問題的存在和原因。在閱讀巡察報告時,我看到了一些領導干部在工作中出現的權力過大、利益輸送、腐化墮落等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黨的形象和黨員干部的形象。巡察報告是一面鏡子,照出了一些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問題和不足,有力地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深入發展。
其次,巡察報告對問題進行了準確定性和定量化的分析,推動整改取得實效。巡察報告不僅揭示了問題的存在,還對問題的性質、程度和影響進行了準確的分析,并將其量化為數據統計,使問題和責任更加清晰明確。通過具體的數據統計,可以更好地了解到黨員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從而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巡察報告強調整改落實,對于解決問題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在閱讀巡察報告時,我深感整改措施的重要性和創新性,明確的整改工作措施將問題抓得更緊、更牢、更實。各級黨組織和干部要樹立正確的工作態度,深入開展整改工作,不斷改進工作作風,以實際行動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向縱深發展。
再次,巡察報告著重強調了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內政治生活的規范化和常態化。報告對于加強黨內政治生活作出了詳細闡述,著重強調了黨員干部應該做到“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嚴以公平”,增強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塑造了良好的黨風形象。巡察報告的發現和整改,推動了干部隊伍的深度轉型,形成了正確的政治生態,提高了黨風廉政建設水平。在閱讀巡察報告時,我深刻認識到規范和常態化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只有通過常態化的監督、審查和警示,才能使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
最后,巡察報告激發了我個人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和使命。作為一名黨員,我應當時刻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時刻以身作則,力爭做到黨風廉政的模范。通過閱讀巡察報告,我意識到作為一個普通黨員也要承擔起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要以特別的敏感性發現和糾正問題,要勇于揭露和整改不良行為。同時,我也深感到作為一名黨員還要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以滿足新時代黨員發展的要求,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貢獻力量。
總之,巡察報告是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工具和成果,在巡察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到干部隊伍的不足和問題,也可以看到整改工作的進展和成效,更能夠看到作為普通黨員的責任和使命。通過閱讀巡察報告,我深感自身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肩負著重要責任,應當時刻保持自身的操守和黨性修養,并以實際行動落實到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希望通過巡察工作和巡察報告,我們的黨能夠持續純潔、更加有力,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不斷努力。
巡察組巡察報告篇四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年x月x日至x月x日,市委**巡察組對**市國土資源局黨委開展了政治巡察。
巡察期間,在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市委巡察辦的具體指導下,緊緊依靠國土局黨委,先后召開了巡察溝通見面會、動員會,發放并收回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有關情況調查問卷和民主測評表**份。聽取了局黨委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選人用人、意識形態等工作情況匯報,查閱了黨建、工程項目等臺賬x大類**項,財務賬冊**本、憑證**本。開展面上談話**人次,深入談話**人次,召開局機關黨員座談會并進行了問卷調查,實地調研了土地整治項目、礦山等**個點位。核查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x份,受理群眾來訪x批x人次。從多個側面了解情況、挖掘問題,順利完成了本輪巡察工作任務。
x月x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察情況匯報,同意巡察組的報告,贊同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并對國土資源局黨委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現將巡察情況反饋如下
1.總體評價。**年以來,國土局黨委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大以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斷增強“四個意識”,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得到強化;緊緊圍繞“凝聚精氣神,建設新**”總要求,堅持“保護資源、節約集約、維護權益、改革創新”工作定位不動搖,為全市經濟社會健康協調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資源保障。從總體上看,國土資源局黨委班子分工明確、工作較務實,實行集體討論、民主決策,“一把手”管方向、管大局,“班長”帶頭作用較好,政治生態建設穩中有進,持續向好。
2.存在不足。在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新要求下,國土局黨委存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不高、資源保護和執法監管力度不強、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夠堅決、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有力等問題。
1.保障地方經濟長遠發展能力有待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全市節地水平和產出效益不高,單位gdp建設用地占用等8項指標綜合排名處于全省中游水平,蘇錫常地區墊底。提高低效土地利用效率成效不顯著,2015-2017年工業用地畝均稅收雖逐年上升,但不能滿足當前土地資源高效利用和高質量發展要求。土地閑置時間長、宗地多等問題突出,閑置時間最長的項目達十余年。土地出讓管理不夠規范。土地出讓金清收不及時,仍然存在未按合同約定收全土地出讓金的現象,出讓土地實際利用與出讓條件不符現象時候發生,管理監督不夠到位。耕地資源保護力度仍需加大,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重開發輕管理,新增耕地后期管護不到位,有的地貌再次發生改變。
2.貫徹落實省市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有力。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不徹底。對反饋的“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問題,整改的情況與上級要求還有較大差距。生態治理不夠有力。關閉露天采石礦山不到位,有的企業在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仍非法開采。督導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整治工作有待加強,恢復治理進度緩慢且生態修復質量偏低。執法監管不嚴,執法打擊力度不夠,制止礦山違法行為不明顯,個別企業在越層開采被處置后一年又死灰復燃。
3.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不明顯。議事決策程序不規范,局長辦公會代替黨委會進行決策,部分“三重一大”事項未通過黨委會討論,研究記錄過于簡單。全局協調能力有待提高,班子成員主動下基層調研少,部門科室間團結協作、相互溝通、資源信息共享等方面做的還不夠。為民服務意識還需增強,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兩證合一的歷史信息數據整合不夠到位,稅務征收系統不夠健全,便民服務渠道不夠通暢。對辦證中出現的用途面積不一致、建筑物跨宗地、超用地面積等問題辦法不多,過于強調客觀原因。基層國土所駐的優勢發揮不明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設施農用地擅自改變用途、臨時設施用地后期恢復監管、農村宅基地管理不嚴等問題發現不及時、處置不到位。
4.意識形態工作落實不到位。局黨委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在市委下發**市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文件后,黨委會沒有專題研究、分析、通報過意識形態領域相關工作。意識形態陣地建設有待加強,宣傳形式單一,活動內容少,未能把意識形態工作和國土工作有機融合,有些黨員干部對意識形態的概念模糊,對各種錯誤思潮和言論采取回避和躲避態度,對輿論專注、眾說紛紜的熱點事件敏感跟蹤不夠,主動處置不力。
5.黨建工作推進不夠有力。“抓好黨建就是最大政績”的理念樹得不夠牢固,**至2017年黨委會專題討論部署黨建工作僅1次,沒有做到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理論中心組學習重形式輕實效,學習制度不健全,沒有制定詳細的學習計劃且學習記錄不規范,學習內容雷同。主題教育活動效果不明顯。部分黨員干部對“三嚴三實”“兩學一做”等概念不清,查擺問題不深刻。黨員發展不規范。
6.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局黨委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不到位,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自我批評不深刻,相互批評不充分、不夠辣,“紅臉出汗”效果不明顯。執行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不到位,局領導干部以黨員身份參加支部活動次數少。談心談話制度落實不到位,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人員之間工作以外的交流較少。“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會議記錄與臺賬有臨時補習補記情況,黨課材料網上照搬照抄。
7.執行組織人事紀律有差距。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選拔中層干部時征求意見不充分、不廣泛,考察人員時只聽取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的評價,缺少征求服務對象和基層同志的意見,缺少民主推薦。干部年齡結構不平衡。機關事業干部年齡大多在45歲以上和30歲以下,一定程度上存在著骨干斷層的現象。后備干部儲備不足,梯隊建設不完善。人員使用管理不規范,存在混崗現象,參公、事業、企業、合同工人員考核、薪酬、獎勵等方面執行制度不嚴。
8.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局黨委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重視不夠,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意識不夠牢固,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夠經常。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不夠強,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重視不夠,對分管科室廉政風險掌握不細、不準,風險防控意識不強。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到位,抓早抓小、動真碰硬、敢于亮劍還有差距。違紀違規問題時有發生,對已處理的違紀違規問題公開通報不及時,運用身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效果不明顯。
9.執行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公務接待不規范。部分公務接待無對方單位公函、無接待事前審批單,有大額接待費支出的情況。公車管理不規范。核定的公車與采購中心登記的車輛不符,并且**年以來報廢注銷的車輛未及時申報調整,廣宇公司名下車輛油料加注頻繁。
10.財務管理不規范。存在虛列支出現象。下屬參公事業單位預算結余年底轉入自收自支單位用于開支,致使預算資金使用失去監管。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局本級及其下屬事業單位,沒有根據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進行調賬,仍存在實物與財務賬賬不符的情況。發票報銷不規范,部分票據報銷明細不詳、手續不全、附件不符。
11.招投標管理不規范。委托鄉鎮實施的項目存在招標公告項目經理資質要求不明確、招標保證金過高、招標文件沒有合同騎縫章、評標委員會人數組成不合理等問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兩個維護”,著力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要深入貫徹落實**x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筑牢“兩個堅決維護”的政治忠誠。要嚴格對照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加快整改落實,切實加大對閑置和低效用地的處置力度,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質量,全力發揮服務經濟發展的保障作用。要加強土地出讓監督管理,加大土地出讓金清收力度,完善審批前后管理,確保不再發生新的拖欠。要強化項目新增耕地后期管護,加大監督指導力度,確保耕地資源得到切實有效保護。要徹底關閉露天礦山,切實推進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整治,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有效制止各類非法行為多發頻發,進一步助力生態文明建設。要健全完善議事決策制度,認真執行“三重一大”議事決策程序,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要進一步增強班子成員責任擔當意識,加強部門科室間溝通與協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要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建工作和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加強陣地建設,不斷鞏固壯大主流思想輿論。
二
夯實黨建基礎,健全責任機制,不斷強化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要牢固樹立“抓好黨建就是最大政績”的理念,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頻共振,定期分析黨建形勢,專題聽取黨建匯報。要健全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加強對所轄黨組織負責人的業務培訓,提高履職能力。要嚴肅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和“三會一課”制度、廣泛開展談心談話活動,著力提高“紅臉出汗”的效果。要規范選人用人程序,制定內部管理機制,完善考核薪酬制度,進一步加強人員使用管理。要強化隊伍梯隊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科學合理配備好各類崗位人員。
三壓實主體責任,強化監督管理,著力提升全面從嚴治黨成效。要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分管領導履行好職責范圍內的主體責任,建立責任清單,有效傳導壓力,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重點排查重要科室、關鍵崗位和基層國土所存在的廉政風險點,用好約談教育機制,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查處早糾正。要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防止“四風”問題變異反彈。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落實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完善票據報銷手續,加強對各類經費使用和項目的管理,不斷提升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能力。
國土資源局黨委要以更嚴的要求、更實的作風、更真的擔當,堅決抓好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以優良的黨風政風、清明的政治生態樹形象、聚民心、促發展,為建設寧杭生態經濟帶最美副中心城市提供資源保障,貢獻國土力量。
巡察組巡察報告篇五
第一條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強化各級黨委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加強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監督。根據《中共新鄉市委關于建立市縣黨委巡察制度的實施意見》(新發〔2015〕7號)、《中共新鄉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新鄉市市縣黨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新辦〔2015〕20號)和《中共獲嘉縣委關于建立縣委巡察制度的實施意見》(獲發〔2015〕8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委實行巡察制度,建立專門巡察工作機構,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察監督。
第三條巡察工作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總引領,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視巡察工作方針,堅持紀在法前,嚴格紀律和規矩,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及時發現和解決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中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增強震懾、遏制和治本效果,形成上下聯動的巡察工作格局。
第四條巡察工作堅持縣委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依規、實事求是,聚焦問題、注重實效,發揚民主、依靠群眾的原則。
第二章機構設置和工作職責
第五條巡察工作實行縣委統一領導、巡察工作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監督主體和被巡察單位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第六條縣委成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巡察工作,向縣委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七條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一)貫徹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有關決議、決定;
(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年度和階段任務、計劃;
(三)研究確定巡察對象、內容以及巡察組組成人員;
(四)聽取巡察情況匯報,審定巡察報告;
(五)研究巡察成果的運用,提出分類處置意見建議;
(六)向縣委和上級巡視巡察機構報告巡察工作;
(七)管理和監督巡察組,向縣委提出對巡察干部的調配意見;
(八)承辦上級巡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
第八條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巡察辦)。巡察辦為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縣級紀委,設主任、副主任和其他職位。
第九條巡察辦的職責是:
(一)承擔綜合協調、組織指導、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監督管理、服務保障等工作;
(三)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調配、培訓、監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員;
(四)督促檢查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五)督促檢查縣委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六)督辦上級巡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等。
第十條縣委設立巡察組,承擔巡察任務,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十一條縣委巡察組設組長、副組長、副科級巡察專員和其他職位。巡察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
第三章巡察范圍和巡察內容
第十二條縣委巡察組負責對鄉鎮、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開展巡察,做到巡察全覆蓋。
第十三條縣委巡察組巡察對象與范圍:
(二)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人大主席;
(三)鄉(鎮)直機關辦、所、站、中心主要負責人;
(四)行政村(社區)黨組織、村委會(居委會)主要負責人;
(五)縣委需要巡察的其他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第十四條縣委巡察組應著力發現以下問題:
(二)作風霸道、欺壓群眾、處事不公、不作為、亂作為等作風問題;
(三)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貪污賄賂、權錢交易、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
(四)虛報冒領、套取截留私分涉農惠民資金和救災救濟款物等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五)上級黨委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和移交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問題;
(六)縣委要求了解的其他問題。
第四章工作方法和程序
第十五條縣委巡察工作采取常規巡察與專項巡察相結合、以專項巡察為主的方式。常規巡察是根據年度工作安排,依照有關規定和上級要求,按計劃開展的巡察。專項巡察主要是針對一個地方、部門或企(事)業單位的某個方面、某個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的巡察,也可以是圍繞一件事、一個人、一個下屬單位、一個工程項目、一筆專項經費等開展的巡察。
第十六條縣委巡察工作,在巡察對象每屆任期內至少覆蓋一遍,具體輪(批)次及巡察方式根據需要確定。
第十七條巡察組開展巡察前,巡察辦應當向縣紀檢監察、檢察機關和組織、信訪、審計、財政、統計等相關部門了解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根據工作需要,巡察組組長可以直接同縣紀委、縣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約談會商。相關部門應當主動配合,如實提供信息。巡察組應當針對被巡察對象情況制定工作方案,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巡察辦提前一周將巡察工作安排書面通知被巡察對象。
第十八條巡察組進駐被巡察單位后,應召開動員會議,向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單位中層領導干部及有關人員通報開展巡察工作的計劃安排和要求。
第十九條開展巡察工作應當依靠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被巡察單位要通過文件、內網等向黨內和社會分別公布巡察工作的監督范圍、時間安排以及巡察組聯系方式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條巡察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開展巡察:
(一)聽取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專題匯報;
(三)組織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四)與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干部群眾個別談話;
(五)召開各類座談會;
(七)以適當方式對被巡察單位的下屬單位走訪調研、暗訪;
(八)調閱、復制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九)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
(十)向有關涉案人員了解情況;
(十一)專項檢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十二)對專業性較強或者特別重要問題的了解,可以商請有關職能部門或專業機構協助;
(十三)縣委批準的其他方式。
巡察組對反映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重要問題,可以深入了解。
巡察組不干預被巡察地方、單位的正常工作,不查辦案件。
第二十一條巡察組應當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巡察期間,發現被巡察單位存在下列情況的,應當及時向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一)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其他干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
(二)被巡察單位黨政負責人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嚴重影響工作和領導班子建設的問題;
(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干部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事項;
(四)巡察組認為應當及時報告的其他事項。
特殊情況下,巡察組可以直接向縣委主要負責人匯報以上情況。
第二十二條巡察期間,發現被巡察單位存在群眾反映強烈、明顯違反規定并且能夠及時解決的問題,報經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應當及時向被巡察黨組織或者其主要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三條集中巡察結束后,巡察組應當提交書面巡察報告。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縣委五人小組應當及時聽取匯報,研究決定相關事項。匯報材料和縣委書記聽取匯報時的講話,要在5個工作日內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第二十四條巡察組應當在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匯報后的7個工作日內,經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向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反饋巡察情況,指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第二十五條被巡察黨組織收到巡察組反饋意見后,應當認真整改落實。自巡察組反饋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報相應巡察組,經巡察組組長審核同意后,正式報巡察辦備案。自整改方案正式報送2個月內向巡察組報送整改情況報告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個人抓整改落實情況報告,經巡察組組長審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報送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六條巡察辦應當將被巡察單位的整改情況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第五章成果運用
第二十七條巡察工作結束后,巡察組應當及時提出巡察工作成果運用分類落實建議,由巡察辦分類匯總后,統一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經領導小組同意,依據干部管理權限和歸口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按照以下途徑移送交辦:
(四)對巡察中發現的縣委管理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后備干部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由巡察辦于每年1月底和7月底,報市委巡察辦備案。
第二十八條有關單位收到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后,應當優先啟動辦理程序,及時研究提出處理意見,每季度向巡察辦反饋一次辦理情況。
第二十九條受紀委或組織部門委托,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可以按規定對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進行提醒或誡勉談話。
第三十條紀檢監察機關及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把巡察結果和巡察整改情況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巡察組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評價情況,應當作為同級黨委對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評價的重要依據;在領導班子調整、干部選拔任用時,應當注意聽取相關巡察組的意見。
縣紀委對正在接受集中巡察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實施立案審查時,應采取適當方式向巡察組組長或巡察辦通報。
正在接受巡察的單位領導班子原則上不作調整,必須調整的,應當充分聽取巡察組意見。
第三十一條被巡察單位報告整改結束后,巡察辦應當采取回訪督查、專項督查、定點督查等方式,加強日常督查,深入了解、核實、督促被巡察單位整改落實工作。回訪情況要形成正式報告,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可以直接聽取被巡察單位有關整改情況的匯報。
第三十二條巡察辦應建立臺帳,負責督辦、催辦下列事項,并將督辦、催辦情況及時向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一)上級和縣委領導同志批示交辦的事項;
(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同志批示交辦的事項;
(三)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的事項;
(四)巡察專報的呈報、批轉和處理結果;
(五)巡察組移交的被巡察單位整改的遺留問題、未辦結的移交事項及回訪督查中新發現的問題和移交事項。
巡察組應當指定專人會同巡察辦負責相關事項的督辦、催辦,促進被巡察單位對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對被巡察單位未能及時辦理或辦理不力的事項要重點督辦。
第三十三條巡察進駐、反饋、整改等情況,應當以適當方式向黨內和社會公開。接受黨員干部和群眾監督。
第三十四條巡察工作資料立卷歸檔應當制度化、規范化。
第六章人員管理
第三十五條巡察機構干部由縣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共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縣巡察辦負責。
第三十六條巡察機構設立黨組織,隸屬縣紀委機關黨組織。巡察機構黨組織應當嚴格組織生活制度,加強對所屬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
第三十七條巡察工作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二)堅持原則,敢于擔當,依法辦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
(三)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
(五)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溝通協調、文字綜合能力;
(六)身體健康,勝任工作要求。
第三十八條選配巡察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標準條件,對不適合從事巡察工作的人員,應當及時調整。
巡察工作人員應當按規定輪崗交流。
巡察工作人員實行公務回避、任職回避和地域回避。
第三十九條縣紀委、縣委組織部應將巡察機構干部的教育培訓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計劃。巡察辦和巡察組應加強日常管理,開展學習培訓,著力提高巡察工作人員的綜合能力素質。巡察辦應按要求組織巡察干部參加上級巡察機構開展的業務培訓。
第四十條巡察機構應當制定考核評價辦法,對巡察組和巡察干部實施年度績效考核。
巡察干部提任上一級職務時,應當充分聽取巡察辦和相關巡察組的意見。
第七章責任與紀律
第四十一條建立巡察工作責任體系。縣委承擔巡察工作的主體責任;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落實巡察工作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巡察組組長是巡察監督的第一責任人;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為落實整改第一責任人。
第四十二條縣委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應切實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對巡察工作開展不力,發生嚴重問題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紀檢監察、政法機關和組織、審計、信訪等部門應當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對支持配合不力,影響巡察工作開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應當自覺接受巡察監督,積極配合巡察組開展工作。
黨員、干部有義務向巡察組如實反映情況。
第四十五條巡察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或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的;
(二)不如實報告巡察情況,隱瞞、歪曲、捏造事實的;
(三)泄露、擴散巡察工作秘密的;
(四)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謀取私利或者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五)有違反巡察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的。
第四十六條被巡察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該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或調離崗位、引答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隱瞞不報或者故意向巡察組提供虛假情況的;
(二)拒絕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組提供相關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干擾、阻撓巡察工作,或誣告、陷害他人的;
(四)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的問題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對反映問題的干部群眾打擊、報復、陷害的;
(六)有其他干擾巡察工作行為的。
第四十七條被巡察單位的干部群眾發現巡察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六條所列行為的,有權向巡察辦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反映,也可依照有關規定直接向相關部門、組織反映。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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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組巡察報告篇六
第一段:引言(150字)
巡察報告是領導機關對被巡察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情況的一種總結和評估。學習巡察報告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環節,這不僅可以了解巡察的工作成果,還可以汲取經驗教訓,提高自身的廉政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在閱讀巡察報告的過程中,我深感對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巡察報告的針對性。
第二段:巡察工作的重要性(250字)
巡察工作是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的重要內容之一,它能夠提供一個有效的監督機制,對黨員干部的言行舉止進行監督,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開展。在這項工作中,巡察組依靠自己的權力,對被巡察單位的領導班子、黨委(黨組)成員以及其他重要崗位人員進行全面的調查,發現他們在廉政意識、擔當作為、服務群眾等方面的問題。通過對問題的發現和整改,巡察工作可以使黨員干部真正做到清正廉潔,公道正義,為群眾謀取更多的福祉。
第三段:巡察報告的針對性(250字)
巡察報告是巡察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通過閱讀巡察報告,可以更加直觀地了解被巡察單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我曾閱讀過一份巡察報告中關于某單位領導干部違規收受禮品、濫用權力等行為的描述。這些信息并不是空泛的指責,而是基于巡察組對實際調查取得的證據和材料。巡察報告的針對性不僅在于發現問題,更在于提出了具體的整改建議。通過巡察報告,被巡察單位及時了解到自身存在的問題,可以根據報告的要求進行整改和提高。
第四段:閱讀巡察報告的收獲(300字)
閱讀巡察報告對我個人而言是一次思想的洗禮。通過報告中的案例,我深刻認識到廉政意識教育的重要性。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我們應該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能因自身利益的驅動而忘記了自己作為公仆的責任。通過巡察報告,我也發現了自身的不足之處,這讓我對自己的工作產生了新的思考。同時,我意識到自身存在的廉政風險,要時刻保持警惕,避免誤入違背黨紀國法的行為。
第五段:巡察報告的啟示(250字)
巡察報告作為一種監督機制,不僅提醒了我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也進一步激勵了我們對巡察工作的重視。作為黨員干部,我們應主動學習巡察報告,不僅要關注報告中的問題和整改要求,更要深入思考存在問題的根源,進一步增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識。我們還可以通過學習巡察報告,向巡察組提出更多的建議和意見,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供更多的參考。
總結:(100字)
學習巡察報告是黨員干部提高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的一種途徑。通過巡察報告,我們可以深入了解被巡察單位存在的問題,以此為戒,堅定自身的黨風廉政立場。同時,巡察報告也為我們提供了參考和借鑒的空間,我們可以通過學習巡察報告,發現巡察工作的不足,提出更多的建議和意見,為巡察工作的提升和完善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巡察組巡察報告篇七
巡察整改報告 在生活中,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下面是 xx 精心整理的,歡迎大家分享。
1 20xx 年 2 月 24 日省衛生廳組織專家組對我院進行了巡查,在醫學影像組的巡查中,發現了我科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之處,科室及時召開科委會對專家反饋的意見進行逐條梳理,認真
總結
,制定整改措施,并在科室工作會議上對全科工作人員進行傳達,再次動員、激勵全科創建工作積極性,打好創建“三甲”醫院最后攻堅戰。根據巡查組專家反饋的`意見,我科針對科室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對正在整改和有待整改的問題及不足進行認真、細致、有效的整改。具體措施如下:
1.進一步規范閱片登記本,對每次閱片均有詳細、規范、完善的記錄,有記錄、審核者簽名。
2.強調診斷報告的規范書寫,詳細描述影像特征,每份報告均有診斷意見。加大診斷報告審核力度,確保診斷報告的準確性。診斷質量控制員定期對診斷報告進行抽查,每月在科室質控會議上將存在問題進行通報,質控組作出整改和處罰決定。
3.詳細記錄疑難病例追蹤隨訪資料,住院病人有病例號,手術病人有主要術中所見,病理結果有病理號。
4.完善疑難病例討論規范,病例檢查涉及放射、ct、mri、b 超的,應聯合讀片,必要時請臨床科室參加閱片討論,并統一診斷意見,并指定專人作好規范記錄。
5.進一步完善、健全科室檢查技術規范,查缺補漏,修正誤差,并要求科室全體人員準確掌握,嚴格遵守。
6.盡可能使用好科室dr檢查室x線防護架,作好受檢病人防護。
7.科室立即制作標語、橫幅等宣傳品,營造氣氛,配合“三甲”創建的再次動員工作。
上述整改措施,科室將立即進行落實,責任到人,全員參與,一定在整改時限內完成整改任務,并將整改任務完成情況及時書面上報醫院創建辦。
提出的若干問題,現將我部整改措施匯報一下:
一、合同管理及履約情況 存在問題:項目總工未按合同要求進場,施工技術力量薄弱。整改措施:公司已安排總工人選,計劃二月底到崗;同時公司已增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 8 名,現已到位 3 人,其他人員 2 月底前全部到位,增加 s303 靈璧項目施工技術力量。
二、內業資料 存在問題:試驗檢測資料填寫不規范,存在錯誤現象;投標文件、合同文件未上報。
整改措施:對于試驗檢測資料填寫不規范,存在錯誤現象。已按要求及規范對試驗檢測資料進行重新填寫,并積極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業務水平、工作技能等培訓學習;我部已上報投標文件、合同文件。
三、
安全、環保工作開展情況 存在問題:安全巡查、檢查、自檢不到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未設置,安全生產警示牌、危險源發布牌、單元預警牌未設置,標志牌設置不規范,專職安全員不足,未簽署安全生產責任書。按照檢查要求在項目部、勝利溝大橋處設置了安全生產警示牌、危險源發布牌、單元預警牌(后附照片);現已簽署安全生產責任書。
特此回復 附:整改照片 s303 靈璧段一級公路改建工程項目經理部 20xx 年 1 月 10 日 3 光陰似箭,技校三年的美麗時光已近結束;也是我人生的一大轉折點。我于 xx 年 xx 月以進入 xx 技工學校學習,三年的校園生活,使我自身的綜合素質、修養、為人處事能力以及交際能力等都有了質的飛躍;讓我懂得了除學習以外的個人處事能力的重要性和交際能力的必要性。
技校生活與社會生活是相互映射,所以技校階段的個人綜合素質與能力的培養、提高;才是我們作為當代技校生的主題。
除此之外,課余時間我經常利用網絡帶來的便利,關注最新科學技術動態;尤其是有關本專業的知識。使自己始終緊跟世界最新發展潮流和時代的步伐。
巡察整改報告范文
巡察整改情況報告
機關巡察整改情況報告()
2021巡察整改報告范文
巡察組巡察報告篇八
近年來,巡察工作成為中國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巡察,政府能夠及時發現黨員干部的問題,整治不正之風,提高黨風廉政建設的有效性。作為獲得巡察報告的對象,我們應該認真學習巡察報告,深入分析問題,總結經驗,切實改進工作。下面,我將從巡察報告的決策建議、巡察報告的問題反饋、巡察報告的信息披露、巡察報告的監督落實和巡察報告的警示教育等方面,談談我對學習巡察報告心得體會。
首先,巡察報告的決策建議給了我們重要的啟示。巡察報告通過對被巡察單位的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找出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具體的問題解決方案。巡察報告的決策建議是指明了未來工作目標和措施的方向,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學習巡察報告,我們應該緊緊圍繞決策建議,思考如何解決問題,實現目標。只有深入分析報告,確保決策建議正確落實,才能真正將問題解決到位,推動工作取得實效。
其次,巡察報告的問題反饋幫助我們認識到存在的不足之處。巡察報告通過全面的調查,揭示了黨員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學習巡察報告,我們應該從問題反饋中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問題,加以改正。例如,巡察報告中可能會提到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盲目發展私人經濟、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等問題。我們應該從中警醒自己,建立正確的政治觀念,堅決維護黨的利益,嚴格遵守黨的紀律。
再次,巡察報告的信息披露使我們了解到黨風廉政建設的最新動態。巡察報告中往往包含了許多重要的信息,例如被巡察單位的地位、職能和任務以及巡察工作的進展情況等。通過學習巡察報告,我們可以及時掌握黨風廉政建設的最新動態,了解個別黨員干部存在的問題及整治措施。這對于我們加強自身建設,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此外,巡察報告的監督落實有助于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巡察報告的監督落實是保證巡察工作實效性的重要環節。學習巡察報告,我們應該關注決策建議的貫徹情況、問題整改的進展以及監督結果的反饋。只有通過全程參與監督落實,才能確保巡察報告的真正轉化為行動,真正解決問題。
最后,巡察報告的警示教育讓我們警鐘長鳴。巡察報告中會提到一些典型問題和個別案例,給我們帶來強烈的警示教育。學習巡察報告,我們要認真對待警示教育,引以為戒。只有從他人的錯誤中吸取教訓,嚴肅對待自身的政治覺悟和道德水平,才能夠做到不犯錯誤。
綜上所述,學習巡察報告對于黨員干部來說意義重大。通過學習巡察報告,我們可以認識到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學習巡察報告不僅是巡察工作的需要,也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希望每個黨員干部能夠充分認識到學習巡察報告的重要性,切實將其落實到自己的具體工作中,為實現黨的建設目標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