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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地區標準執行;
(4)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2)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期限;
(2)驗收手續;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
(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1、乙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并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并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二
食用農副產品經營者(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上海市食用農副產品安全監管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允許乙方在本市場內從事(食用農副產品)交易活動,保證該類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應當核驗乙方的經營資格,并建立檔案。
(二)甲方應當建立確保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衛生的市場管理制度,并根據政府部門的要求配置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檢測設施,配備專業檢測人員。
(三)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產品及原料檢驗合格證明,并按有關質量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規定,對乙方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狀況負責抽檢和管理。甲方應將抽檢結果及時告知乙方,并在市場公示欄上予以公示。對抽檢不合格的產品,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項的規定處置。因抽檢、處置不合格產品而產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無相關檢測設備的,以法定檢測部門的檢測結果為準。
(四)甲方禁止乙方銷售并有權銷毀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產品和施用過甲胺磷等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來源不明或不合法的食用農副產品。甲方有權處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售和禁用的其他物品。
(五)發現乙方已出賣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的,雙方均應及時采取措施告知買受人,積極消除隱患。
(六)乙方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難以及時從乙方獲得賠償的,甲方有義務向消費者先行賠償,并有權向乙方追償。
(一)乙方辦理證照(農民自產自銷備案)等入場經營身份證明、交納守約保證金元(人民幣)等手續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乙方在本市場經營,應當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經營規則,并接受甲方監管。
(二)乙方保證自己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食用安全、質量合格,不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質量不合格、國家明令禁售的產品。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夠證明合法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等資料(農民自產自銷農產品的除外)。
(三)特約經銷品牌商品的,乙方應出示供貨方的授權證明。乙方經營畜禽及其產品,應當從本市定點的屠宰場或批發市場進貨,并應查驗供貨商攜帶的產地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外省市出產的產品還應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運入證明、接受防疫檢查合格和車輛消毒證明。乙方應保證進貨的確認單和其他單證真實齊全、單證上的品種、數量與實際相符,并將單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向消費者明示。
(四)入場經營政府規定或甲方認定應當查檢后方可上市的產品,乙方不得擅自銷售,應先到甲方指定處申報,經甲方抽檢或報有關部門檢測合格的,方可在甲方指定區域交易。經甲方抽檢為不合格的產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復檢,但乙方須預付復檢費用(復檢合格的,返還復檢費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農副產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購買者出具由本市稅務部門監制的統一發票或者其他購貨憑證。
(六)乙方經營豆制品、肉類、糧食及其制品等重要商品的,應建立購銷臺賬(政府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甲方收到乙方退場請求并依法終止入場經營(租賃)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取消乙方入場經營資格的',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場經營資格之日起天內,在扣除消費者先行賠償金、違約方違約金等發生的費用后,按"多退少補"原則,結清守約保證金或押金。
(一)甲方對乙方上市的食用農副產品應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貨源不明或不合法而未盡禁止、抽檢、管理義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向消費者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和由此產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場經營政府規定或甲方認為必須抽檢的產品,乙方未按本市場規定申報或故意逃避抽檢的;乙方偽造、私自涂改產品單證或單證上的品種、數量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出售摻雜使假以及國家明令禁售產品以及應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貨源不明、不合法產品的,除承擔法律和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責任外,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三)乙方違反市場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規定,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來自非合法渠道,或經甲方或政府部門抽檢不合格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以下處理方式:
1、教育;
2、銷毀經抽檢不合格的、有毒有害食用農副產品;
3、禁止來路不明或來自非合法渠道的產品轉移,并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要求乙方作出書面檢討,并可予以公示;
5、收取抽檢和組織銷毀、處置有毒有害食用農副產品的實際費用;
6、責令限期補足守約保證金或押金;
7、收取違約金;
8、暫停營業___天;
9、單方解除營業場所租賃合同或進場經營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場經營資格(但不免除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四)甲方濫用前項權利,采取不適當方式處理,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附則
甲方選定合法的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標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場管理制度、經營規則和抽檢工作規程,以及雙方簽訂的營業場所租賃合同或進場經營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章):______
住所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其他通訊方式:______其他通訊方式: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三
市場經營管理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食用農副產品經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乙方進入甲方開辦的________________市場內從事 ________________交易活動,保證該類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當核驗乙方的經營資格,并建立相應的檔案。甲方負責建立熟食、半成品、光禽、調味品、南北干貨、水產、蔬菜、水果等產品的索證索票制度。乙方委托甲方建立乙方產品的供貨商臺帳以及肉類、活雞、豆制品、糧油等產品的進貨臺帳,批發市場還應建立銷售臺賬,臺帳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二)甲方有權定期對乙方的經營狀況以及經營環境、條件、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經營產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進行監督。
(三)甲方應建立確保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衛生的市場管理制度,配置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檢測設施,配備專業檢測人員,對食用農副產品進行檢測。零售市場如無相關檢測設備的,以符合法定條件的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為準。
(四)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產品供貨商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等證明文件,查驗乙方產品及原料檢驗合格證明,按有關質量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規定,對乙方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狀況進行抽檢,及時將抽檢結果告知乙方,并在市場公示欄上予以公示。
(五)甲方有權阻止乙方銷售并銷毀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份的畜禽產品和施用過甲胺磷等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食用農副產品;有權處置乙方上市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其他產品。
(六)發現乙方已售出的食用農副產品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應會同乙方及時采取措施告知買受人,積極消除隱患。
(七)乙方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難以及時從乙方獲得賠償的,甲方有義務向消費者先行賠償。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當具備合法經營主體資格,亮照經營。乙方在交納守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區域從事經營活動。經營中,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接受甲方監督。
(二)乙方保證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食用安全、質量合格,不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夠證明合法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以及產品供貨商主體資格證明等資料。
(三)乙方應當向供貨商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經營肉類的,乙方須提供“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和“肉類商品交易確認單”(外地來滬交易還須加蓋市境道口“動物檢疫監督檢查專業章”);經營活雞的,須提供“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當地無重大疫情證明、車輛消毒證明并加蓋“上海市動物防疫監督檢查中心站”道口章;經營豆制品的,須提供“上海市豆制品行業協會送貨單或豆制品生產企業送貨單”。乙方應保證進貨的確認單和其他單證真實齊全、單證上的品種、數量與實際相符。
(四)乙方應當認真執行進貨驗收制度,驗明食用農副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
(五)乙方經銷特約品牌商品的,應出示供貨方的授權證明。
(六)乙方經營政府規定或甲方認定應當抽檢后方可上市的產品,乙方不得擅自銷售,經甲方抽檢或報符合法定條件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交易。經甲方抽檢為不合格的產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復檢,但乙方須預付復檢費用,復檢合格的,返還復檢費用。
(七)乙方出售食用農副產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買受人出具由本市稅務部門監制的統一發票或者其他購貨憑證。
(八)甲方收到乙方退場請求按約終止入場經營(租賃)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取消乙方入場經營資格的,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場經營資格之日起________天內,在扣除消費者先行賠償金、違約金等發生的費用后,按“多退少補”原則,結清守約保證金。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對乙方上市的食用農副產品未盡查驗、抽檢、禁售等管理義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向消費者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二)甲方采取不適當方式處置乙方產品,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經營政府規定或甲方認為必須抽檢的產品,未按本市場規定申報或故意逃避抽檢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有權采取 處理方式。
(四)乙方偽造、私自涂改產品單證或單證上的品種、數量與實際不符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有權采取________________處理方式。
(五)乙方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經抽檢不合格的,甲方有權銷毀,并采取________________處理方式。
(六)乙方未履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未提供進貨憑證的,甲方有權采取________________處理方式。
(七)乙方明知或應知銷售的食用農副產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四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附則
(一)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四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超售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元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五
俄羅斯于20xx年6月3日在布拉維申斯克市舉辦遠東地區農副產品的展覽會.特約中國黑河市人民政府參加展覽,借此次機會我們也參加了這次活動.同時與俄羅斯油廠成功對接.相互之間成功的討論了當今市場動態以及市場行情.深入的研究下一步的打算.得到了俄方的高度重視,同時俄方非常積極愿意與我們合作.共同發展并且讓我們及時的把產品樣品及產品合格證一同拿到俄方進行檢驗,如果能達到俄方市場產品要求.馬上可以進行下一步工作.回國后現將此行結果向孫吳政府簡單做了匯報.縣政府領導也很重視.并且非常愿意支持我們的工作.更好更快的完成與俄方貿易對接.加快孫吳對外貿易配額工作.現將俄羅斯具體市場情況匯報如下.
上市在俄羅斯收購大豆按0.9元/斤計算.去掉海關及各項管理費用1000元/噸.運到國內進廠價格才到1.4元/斤.這樣我們就有很大的空間可做.
產品方面:外岸油廠生產產品主要是低溫豆粕、蛋白約49%.高溫豆粕、蛋白約43%.一級小包裝食用油有1升裝、2升裝和5升裝.同時還生產磷脂,產品主要銷往西伯利亞、莫斯科、阿布干等地區.隨著俄羅斯的養殖不斷壯大.產品的需求也在不斷的提升.現本國的產量已經供應不上需求量.在這次了解中,俄羅斯現需求豆粕的80%份額都得用進口作為補充.但現在因受各方面經濟的影響.豆粕價格從20xx年1月份出廠價18500盧布/噸跌至5月份出廠價15000盧布/噸.折合人民幣約4300元/噸和3500元/噸.隨著進口的不斷回暖豆粕價格逐步回升16000盧布/噸.約人民幣3700元/噸.將來可能還有上漲空間.食用油價基本無大變化.保持人民幣約12000元/噸左右(一級小包裝).
上述是這次此行了解的基本情況.請集團領導根據匯報材料做下一步工作安排.是否與俄方做進一步的了解和摸底,請盡快給予回復.
黑龍江聯凱大豆加工有限公司
20xx年6月5日
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六
農副產品訂購合同(官方范本)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產品
名稱
品種
規格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售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超售_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_元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質量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供應交貨時
間及地點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
(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制部門:________?印制單位:__________
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七
買受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品種
產地
商標或品牌
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位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__所有。
第七條運輸方式和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起生效。
出賣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買受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月日
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本農產品包銷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訂立(本合同適用于從甲方引種,受甲方技術指導的企事業單位和農戶。)
鑒于:乙方缺乏市場營銷能力,甲方為保障乙方基本利益,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農產品包銷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每年初下達繁苗計劃書,秋季驗核,第二年秋季收苗。具體數量及收苗標準、價格、品種,在下達繁苗委托書時,雙方另行簽訂協議。乙方自行繁苗,經甲方驗收合格的,甲方可以議價選購。暫定最低保護價收購:_________元/株。
甲方每年召開一次繁苗招標會,由各引種單位參加,在平等競爭基礎上,擇優確定繁苗單位。
第二條乙方如出現銷果困難,可在每年三月以前,向甲方提出代銷或包銷請求。雙方協議后,簽訂代銷或包銷合同(包括:品種、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交貨地、價格、結算)。代銷價,參照_________市場批發價下浮_________%;包銷價,參照______市場批發價下浮_________%,暫定最低保護價收購_________每噸不少于_________元。
第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九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產品名稱品種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交售時間及數量合計合計人民幣(大寫)
十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鉤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供應交貨時間及地點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十
簽約時間: ______
買受人(甲方): ______
出賣人(乙方): _____ 鎮(街道) 村 戶
經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現就桑苗的種植和收購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種植桑苗的產品名稱、品種、數量、交售時間。
產品 名稱 品種 規格計量
單位訂購數量其中:交售時間及數量
四、收購地點、時間及方式。
五、結算方式:經甲方驗收合格后,貨款結算辦法按以下 項執行。
1、當場結清乙方貨款,貨款兩清。
2、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無權要求退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違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
2、乙方應當按本協議約定的數量(面積)進行種植并如數交售桑苗,乙方因非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客觀因素而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按合同應交部份貨款的 %償付違約金。
3、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收購或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按未收或者拒收部份貨款總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甲方) 出賣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十一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出賣人必須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內),向買受人交售___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買受人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向出賣人計付貨款。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 )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 )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出賣人(買受人)供應,包裝物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 )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交售的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買受人應在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賬(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 —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并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 —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出賣人在交售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征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并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______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買賣雙方對屬于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買賣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日期為準。
第八條 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 、______ 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副產品采購協議篇十二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標的名稱品種產地商標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合計,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和地點: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九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買受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買受人:
郵政編碼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