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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一
1、住宿員工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總經辦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干凈,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總經辦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罰款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安全,避免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每月水電費由住宿員工分攤,宿舍長繳納。
7、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
8、房間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清掃,輪流值日。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9、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毆事件的發生。
10、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總經辦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處理的維修費用由該房員工負責。
11、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2、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總經辦辦理退出手續,由總經辦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則按價賠償。
13、總經辦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于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于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總經辦審批后執行。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不得違反。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二
員工宿舍管理條例
為創造一個干凈、暢通、寧靜的住宿環境,確保酒店財物及人員的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條例:
一、員工入住宿舍須經過經理或廚師長同意,并上交身份證原件。每晚12點之前務必回到寢室,如違反出現任何后果,則本店不負任何法律職責。
二、宿舍實行寢室長負責制,所有員工務必服從和配合寢室長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財物設施不得隨意搬遷和挪用,不得占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廁所內丟棄垃圾雜物,損壞財物設施和造成廁盆堵塞的費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費用由該宿舍員工共同承擔。
四、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處倒水,不亂丟垃圾。員工宿舍物品應持續潔凈,擺放有序,不得亂丟亂放。垃圾倒到指定地點。
五、嚴禁在宿舍區域亂涂、亂畫、亂貼、亂釘釘子、亂拉繩索、吵鬧、大聲喧嘩、放高聲音響和從事商業性的活動。持續宿舍安靜。
六、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掉水龍和電源開關,熄燈時間不得超過凌晨一點。
七、吸煙者不得影響別人身體健康,不得在公眾場所和人員集中的地方吸煙。
八、宿舍實行男女分開,嚴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帶外人入住。到異性宿舍探訪須避嫌,不宜逗留過久。
九、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本店有權驅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補償。
十、有客人來訪須經宿舍長同意方可進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鎖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更改線路,更換保險絲。
3、宿舍禁止開伙做飯,禁止使用煤油爐,煤氣爐或電飯煲、電熱棒、電爐等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三
為加強員工住房管理,使員工集體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和安全和諧的秩序,并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對入住辦理、住宿期間、退宿等方面進行規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各類居所。
一、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
1、負責員工宿舍的統一管理工作。
2、負責員工宿舍入住、分配、調整、退宿與統籌安排與辦理。
3、負責對宿舍衛生、安全、住宿紀律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管理。
4、負責安排宿舍物品的配備,做好宿舍公共設施維修、保養工作。
5、負責對宿舍水、電的管制。
6、負責宿舍長的確認指定。
7、負責房屋租賃合同的談判和簽定。
二、各部門
1、負責部門內需入住人員(含臨時性暫住人員)信息收集統計和入住申請工作。
2、配合后勤管理部門做好本單位員工宿舍管理工作。
三、宿舍管理員-宿舍長
1、負責宿舍的具體管理工作,抓好各項宿舍管理要求的落實。
2、負責督促入住員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的檢查。
3、負責督促入住員工做好衛生環境工作和檢查工作,每周至少進行一次清潔工作。
4、負責維護就寢紀律,督促入住員工按規定時間作息。
5、負責宿舍衛生值日表的制定并組織實施、嚴格執行。
6、負責宿舍異常情況的處理及匯報工作。
四、宿舍員-入住員工
1、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后勤部及宿舍長的安排和管理。
2、負責做好個人安全、財產的防護工作,保持個人的清潔衛生狀態。
3、負責做好當值日的清潔衛生和安全檢查工作。五、財務中心職責
1、負責對違規員工處罰的扣款處理。
2、負責房屋租賃合同費用的支付。
一、入住條件
1、在職員工且需長期居住,至少3個月。
2、臨時入住人員(業務實習者、駐外業務人員等)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3、入住人員必須提交體檢合格證明,并且保證未患有任何不適宜共同居住的傳染性疾病或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入住辦理
1、入住人員憑經批準的《住宿申請單》,交由行政部人員對床位進行統籌安排,并簽訂《宿舍入住協議書》。
2、簽訂入住協議后,行政部根據員工工作崗位情況進行宿舍、床位安排;
3、進住員工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與轉讓,確有特殊情況需調換者,應經部門負責人書面同意后,經管理人員安排調換。
一、員工進住宿舍后,要節約用水、用電和保證本人財產的安全,各位員工要養成“人走燈滅、關門、關水”的良好習慣,愛護供電和供排水設施,住在租住房的與房東保持良好的溝通和關系。
二、宿舍晚間歸宿時間,原則上不晚于23:30。
三、按照值日表排程進行衛生值日。
四、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電視機,手機等的時候,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五、宿舍區域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機、玻璃鏡、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
六、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子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
七、不得在公共走廊、樓道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八、養成和保持良好的文明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殼(皮)。
九、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做到地面整潔,無污物、室內無異味,桌面、門窗、燈具等表面無積塵,屋頂、墻角、床架無蜘蛛網、掛絮。
十、保持墻面干凈整潔,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涂亂寫,不得在墻壁或食物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掛鉤、打鐵釘、拉繩子或打洞等。
十一、講究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洗衣物,保持被子、床單、枕頭等臥具的干凈,并適時進行晾曬;不串用個人生活用品。
十二、所有垃圾裝入垃圾袋并將口扎實后放在指定的垃圾回收桶內,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禁止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十三、個人財物妥善保管,現金要隨身攜帶,貴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違反規定發生遺失情況,責任自負。
十四、嚴禁攜帶管制刀具、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違禁物品進入宿舍。
十五、嚴禁在宿舍內進行打架斗毆、賭博、吸毒,或從事其它不健康活動。
十六、禁止臥床吸煙和在宿舍內使用明火。
十七、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十八、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一、宿舍的管理部門為行政部,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協助進行管理。
二、行政部至少每月一次,對宿舍進行衛生與行為規范的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通報相關部門。
三、異常匯報。異常情況,宿舍長和宿舍員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向行政部及部門負責人匯報。異常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盜竊、不法行為、影響周邊群眾的事件。
一、存在打架斗毆、賭博、吸毒,或從事其它不健康活動,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除照常賠償外,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三、連續三十天未入住宿舍,取消其入住資格。
四、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他人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五、經常破壞宿舍安寧,給予書面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六、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七、有偷竊行為者,參照《員工獎勵與處罰條例》處理,若涉案金額較大,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八、不聽從宿舍管理人員(宿舍長、管理負責人)的安排,視情節嚴重情況決定是否取消入住資格。
一、退宿原因
1、因辭職、辭退、開除等原因退宿。
2、因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被勒令退宿。
3、其他原因需要退宿。
二、退宿流程
1、員工退宿一旦決定,應在七日內遷離宿舍。
2、退宿人員退宿時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凈,退還借用的公用物品。
3、退宿人員退宿前一天,應提前通知管理人員,退宿時由宿舍長和行政部人員核查公用物品狀況,進行物品清點移交,簽名確認。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四
第一條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活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住宿條件
1、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留家屬、朋友、同學等非本單位人員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于離職日起1天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第四條宿舍設立寢室長,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
2、監督值班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關閉門窗。
3、保管住宿者信息、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辦公室: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情節嚴重;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人員;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病重,應及時送醫院并通知其親友。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公司主管和辦公室、門店管理部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八條宿舍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
5、不準吸煙,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柜內;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曬;
8、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來訪時不得帶入寢室;
11、夜間最遲應于20時前返回寢室,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15、房間清潔由住宿人輪流負責;
16、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第十條寢室值日生職責:
1、當天早上做好個人內務、寢室衛生,且提醒他人做好個人內務。
2、早上起床和午休后應提醒他人起床,并最后離開寢室,離開前再次檢查寢室衛生。
3、對當天寢室安全負責,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第十一條衛生要求:
1.室內地面干凈、無雜物,天花板、墻面無污跡、蛛網,無亂貼亂掛現象。
2.門窗、吊扇、日光燈擦拭干凈、無積灰。
3.桌椅擺放整齊、干凈無灰塵,桌上物品、洗漱用具和行李用品擺放整齊有序。
4.床上、床下物品擺放整齊,蚊帳、被套、床單干凈。
5.每周周末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
第十二條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三條住宿員工發生下列情形為之一者,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呈報其所屬部門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酗酣;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持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偷竊行為。
第十四條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處理干凈,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第十五條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者辦理臨時戶口登記。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五
為規范員工宿舍管理,給廣大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結合員工宿舍目前的管理情況,特制定以下補充規定:
1、員工家屬、親友來訪,如需在員工宿舍探親房住宿,員工必須提前向本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安全部登記,并到財務部繳納100元物品押金后,憑財務部的押金收條到安全部宿舍管理員處,由安全部宿舍管理員給予安排住宿并發給探親房鑰匙及床上用品。
2、員工直系親屬可免費入住探親房10天。超過10天者必須重新辦理申請審批手續,并適當收取成本費用,1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費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員工非直系親屬入住探親房,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費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對續住兩天以上不重新辦理申請審批手續者,安全部有權收回員工家屬、親友探親房鑰匙,請員工家屬離開,并給予該員工警告處分。
3、員工家屬來訪,不入住員工宿舍家屬探親房,必須按本規定第二條"來訪親友管理規定"進行登記。
1、來訪親友會客時間為8:00—22:00,非會客時間安全部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員工親友來訪。
2、對員工來訪親友,均需憑有效證件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并在規定時間、地點會客。
3、安全部、大堂經理、總值班經理將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員工在非會客時間在宿舍會見親友或私自留宿親友者,處罰員工50元,情節嚴重者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處罰。
1、男女員工在23:00以后不允許再互竄宿舍,如有違反將對竄宿舍的員工處以50元罰款。
2、堅決杜絕男女員工混居、非法同居現象,如有發現,對雙方員工各罰款200元。
3、非工作需要,酒店員工必須在24:00以前回到自己宿舍休息,在24:00以后進出宿舍的員工,必須說明原因,主動進行登記,并配合宿舍管理員進行查詢,如有違犯,處罰違紀員工50元罰款,不服從管理、情節嚴重者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酒店為員工提供了免費住宿,原則上員工不得在外租房住宿。如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人力資源部、安全部批準,并簽定保證書后,方可在外住宿。如有私自在外住宿者,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在外租房住宿者,酒店不安排宿舍。
在外住宿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必須維護酒店形象和聲譽,同時遵守酒店有關規章制度。
宿舍管理員必須嚴格按《員工宿舍區域管理制度》及本規定對員工、宿舍進行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故意刁難員工。如有違者,安全部將按《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酒店員工宿舍管理制度4
1、寢室床位不得私自調換床位,如有特殊須書面申請,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伍拾元。
2、為了員工的安全和養好精神,教育員工按時主寢,外出員工進出不得打擾其他人 員休息,24:00準時關燈,嚴禁員工24:00以后隨意出入,累計三次以上勸退寢室。
3、在寢室不得喝酒、聚眾,一經發現罰款伍十至壹佰元。
4、男女員工在23:00以后不得隨意進入異性寢室,嚴禁男女混宿,一經發現予勸退宿舍。
5、晚上酒店大門23:00準時上鎖,如須出入找負責大門鑰匙人員,不允許翻門,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壹佰元,累計三次勸退宿舍處理。
6、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留宿被酒店辭退和自動離職的員工,同意留宿者負主要責任,并以勸退寢室處罰。同寢室知情不報者警告處分。
7、自動離職和被酒店辭退的員工,在次日搬離宿舍。
8、寢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
9、嚴禁偷竊他人財物,一但查獲給予嚴肅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寢室財物人為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物品自然老化報上級予以更換。
11、宿舍不允許使用電器,一經發現沒收處理。
12、值班人員不定期檢查寢室的衛生狀況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不按以上制度執行者按貳拾至壹佰元處罰。
13、以上寢室制長由寢室長負責嚴格執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六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證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此制度。
1、凡在企業員工宿舍居住的員工必須是本企業內部員工,入住前須辦理入住登記手續,由企業統一安排床位。
2、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必須辦理好暫住證,并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檢查需要。
3、住宿員工不得擅自留非企業員工住宿,員工家屬來訪,需過夜者,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門申請并出示相關證件,由企業統一安排,但不超過1一個月的期限。
4、企業為員工提供被褥、枕頭、毛毯,員工需繳納100元押金并保留好收據,員工退還宿舍時,企業憑收據退還押金。
5、為方便員工,企業把每一宿舍樓101房間設為管理區,并安排兩名管理員。管理員負責檢查各個宿舍的安全狀況和衛生狀況。
6、宿舍鑰匙由室長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鑰匙。如有遺失情況,應報告管理員重新配置,配置費用個人承擔。
7、宿舍內個人貴重物品,應各自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別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別人的物品。
8、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改裝電路,嚴禁使用功率大的電器。
9、企業每月免費配給各宿舍一定量的電,超過規定度數的電費由宿舍內成員負擔。
10、室長根據宿舍的具體情況安排好值日,員工應積極的保持好宿舍衛生,不亂扔亂放。
11、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行為,嚴禁非法不軌行為的發生;嚴禁往窗外拋物、倒水、吐痰、扔煙蒂。
12、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的喧嘩、打鬧或亂竄寢室,影響他人休息。
13、員工離職、退休、免職、開除、解雇的,應與離職之日起,3天內,搬遷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14、凡員工存在以下行為者,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管理員管理的,在宿舍酗酒、賭博、斗毆的,蓄意破壞公共設施的,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經常在宿舍喧鬧,影響他人休息的,無正當理由經常夜不歸宿的及其他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
1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發現一次,根據情節嚴重,罰款20~200元,對屢教不改者,可另行給予紀律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七
1、住宿員工應經綜合部批準后,到財務部預交押金100元,方可按照批準的房間及床位入住。對未經批準私自入住及私自調換房間者處50元罰款并予以清退。
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舍長的管理,違者予以警告并處10-5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搬出宿舍。
3、愛護宿舍內的門、窗、床、衣櫥等公共財物,造成損壞按原價賠償。
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手機、項鏈、戒指、現金、充值卡應做到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和被盜。
5、嚴禁盜竊他人物品,違者按盜竊價值10倍罰款并予以除名;情節嚴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不得將宿舍房門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或保管,違者處20元罰款/次;對因此而發生的室內物品丟失、被盜,追究轉交人的賠償責任。
7、住宿人員上班、外出等室內無人時,嚴禁非本宿舍人員進入,違者予以警告并處50元罰款/人次;期間,室內發生物品丟失、被盜追究其相關責任者的賠償責任。
8、禁止在室內、樓道、房間門口堆存垃圾、雜物;不準在樓道內洗頭、洗澡、潑水,違者處10元罰款/次。
9、不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垃圾,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0、嚴禁將外人帶入宿舍內;嚴禁容留親戚、朋友或辭職、辭退人員在宿舍內住宿,違者處50元罰款/次。
11、未經批準男同志不得進入女宿舍樓內,一經發現或被舉報處50元罰款/次。
12、保持室內整潔,不準亂貼、亂掛、亂畫,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3、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4、講究集體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嘩、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20元罰款/次。
15、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20元罰款/次。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八
為了確保員工宿舍干凈整潔、清潔衛生,確保人身、財產安全,特定制如下制度,請自覺遵守執行:
1、每間宿舍住四人,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多占或挪動床位;
3、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或攜眷住宿;
4、不得在宿舍內聲喧嘩、打架、酗酒及賭博等不正當違紀行為;
5、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6、嚴禁在宿舍范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7、自覺節約水、電,并由入住員工承擔水、電管理等費用;
8、自覺養成良好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9、宿舍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
10、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11、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12、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整齊;
13、煙灰、煙蒂、瓜果皮及廢棄物不得丟棄地上;
14、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15、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16、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17、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電爐、酒精爐及各種高功率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以保證安全;
18、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19、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
20、宿舍房門、衣柜門鑰匙及淋浴卡在綜合部領用,員工搬出宿舍退還綜合部。鑰匙如遺失,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換鎖費用;
21、員工離職時應隨即搬出宿舍,并在離宿舍時通知綜合部,由綜合部派員清點接管,未移交者,企業不予辦理各種離職手續;
22、住宿人員若違上述有關規定者,視情況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3、綜合部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檢查、評比;
24、本規定解釋權、修改權歸綜合部;
25、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九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并于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打架斗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墻面:墻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墻面墻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十
直接上級:員工宿舍主管
直接下級:員工宿舍、理發室、更衣室服務員
崗位職責:在員工宿舍主管的直接領導下,對宿舍、更衣室的財產、人員、接待工作進行日常管理。
1、具體落實員工宿舍、理發室、更衣室的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各種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填寫派工單,并督促完成。
3、負責工作人員的考勤、排班工作。
4、檢查各班次、各崗位工作完成情況,并提出改進意見。
5、負責各類清潔用品、日常用品的申領、發放及保管。
6、負責各類費用的申請、計賬及處理。
7、完成員工宿舍主管布置的其它任務。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有高度責任感,全心全意為一線員工服務。
3、有很強的安全意識。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十一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第二條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衛生,規定如下內容:
(一)保護建筑物,愛惜公共設施、水電設備和各種家具。
(二)節約使用水、電及醫院配備其它公共資源。特別是在使用空調時要有節約意識,不得浪費。
(三)宿舍內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醫院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四)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00時為原則,23:00時熄燈后,不得妨礙其他人休息。
(五)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凡出現上述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100元,兩次罰款500元。
(六)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第三條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第四條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第五條宿舍內配備設施(如空調、桌子、椅子、門窗、床鋪等)醫院以完好狀態交與住宿人員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情況,酌情由使用者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第六條住宿人員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來訪,必須在門衛值班室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第七條1-2樓之間防盜門早晨與晚間開鎖門由二、三樓人員負責安排。特殊情況可由值班人員臨時開啟。
第八條為有效執行本制度,醫院特安排專人對宿舍進行管理,住宿人員需服從管理。
第九條住宿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醫院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十二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全體員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違者每次扣5元。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嘩、吵鬧。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干凈,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墻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擺放整齊。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酒店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經理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準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并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并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后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1、做到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斗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并送醫院。)
我已仔細閱讀并理解御粥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并同意且認真遵守。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十三
1.目的
為保證員工有一個清潔、衛生、安全的住宿環境和秩序,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員工。所有員工和宿舍來訪人員,在宿舍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服從宿舍管理人員執行本《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準不得留宿外來人員。1.2員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寫《入住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及行政部經理書面批準后,由宿舍管理員安排房間,并發放相關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員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統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調房。
1.4住宿日期以實際搬入時間為準,不得晚于預計時間3日,超過3日的床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員工退宿時,須在行政部辦理退宿手續,并退還鑰匙和住宿時所領取的物品。離職人員最晚需在離職當日辦理退宿手續。
1.為確保上班辦公環境,工作日洗漱時間不得晚于早8:00.
2.宿舍房間內及公共區衛生的清掃衛生工作由住宿人員負責,實行輪值制度,以保持宿舍清潔、整齊。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時檢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給予相應處罰。
3.公司(宿舍)大門晚上關閉時間為:周日~周四22:00,周五、周六22:30,住宿人員必須于大門關閉前返回宿舍。如在外留宿須電話告知門衛/宿舍管理員。
4.工作時間任何人不得隨意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部門經理申請并通知宿舍管理員,違反者罰款50元,重者按曠工處理。
5.午休時間非住宿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違者扣除當月住房和交通補助。
6.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音活動,22:30后不得用洗衣機洗衣服,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自覺愛護宿舍設施,不得隨意拆遷,搬動宿舍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通知宿舍管理人員。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不準堆放雜物、養寵物。
8.宿舍內禁止自行安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禁止使用電水壺、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發現使用一次,處以50元罰款。
9.注意防火、防盜、出門關好門窗,最后一人離開宿舍需關燈關空調,發現一次不關者,處以50元罰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應有的損失。
10.宿舍內禁止賭博、酗酒、吸煙、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違反者取消住宿資格。
1.住宿費:享受住房補貼的住宿者,每月需繳納100元住宿費,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水電費:每年6-9月份每個宿舍繳納100元水電費用該宿舍人員平攤,其他月份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員核算,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維修費:大家共用的電熱水器、洗衣機等公共設施,如有損壞,需住宿使用人員平均分擔。
1.如有直系親屬探訪需留宿須向總經理申請并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帶外人入住,違者每次罰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員與另一位住宿人員共同抽查宿舍衛生,評分并排名,連續3個月最后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體人員住宿資格。
3.凡違反本規定者,將根據其性質、情節、態度、影響和后果的不同,給予批評,罰款;態度惡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資格。
1.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2.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生效。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條篇十四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辦法。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凡屬公司員工交通不便或家不在本城鎮轄區內員工可向后勤科申請入住,所需生活用品均自行配帶。
2、公司特聘企業顧問、特批高、中(級)管理人員可入住綜合宿舍。
3、夫妻兩人均為公司正式員工且交通不便者,可申請入住夫妻間(不得攜帶子女入住)。
4、家住本城鎮轄區內的員工可統一安排入住臨時宿舍(僅只夏季午休及冬季雨雪天氣申請)。
第三條要求住宿的員工,需向行政部后勤科提交住宿申請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經批準后方可入住,由后勤科統一安排房間,領取宿舍鑰匙。如有異議者,需提出適當理由,可酌情調整。
第四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宿管人員的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電線及安裝接插線板。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如酒精、電磁爐、火藥、易燃易爆等物品)。
4、個人棉被起床后須鋪疊平整。
5、煙灰、煙蒂、廢棄紙張、報紙等不得丟棄地上,每天保持地面清潔干凈。
6、換洗衣物、生活等物品不得亂丟亂放,衣物、鞋、襪必須收入柜內。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電腦、收音機等設備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再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宿舍內不得留宿親朋好友(總經理特批者除外),如有外人拜訪應向宿管員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1、宿舍作息時間規定,早晨6:00準時開門,夜間23:00準時關閉,遲于23點或夜間不回者,應預先告知宿管人員報備。如無特殊情況,宿管人員不得隨意開、關門襟。
12、不得在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等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清潔衛生由住宿人輪流打掃。
15、不得浪費水電,出門隨手關好電源及門窗。
16、不得于床上抽煙。
17、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打架斗毆或其他不良行為。
18、員工在其工作時間內,不得留守宿舍(病事假人員除外)。
19、以上行為一經發現,給予20元/次的處罰。
20、后勤科定期或不定期安排衛生檢查。如發現雜亂不堪,給予該室通報批評及處罰當值人員、寢室長10元/人。第五條宿舍設立管理員一名,其工作任務如下:
1、負責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的登記,宿舍過道衛生、垃圾的清理;
2、保證宿舍公共水、電的及時供應及日常衛生、安全巡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3、宿舍公共水、電門窗等物品的簡單修繕,夜間宿舍人員安全的防范及其他突發事件的聯絡事項;
4、負責宿舍鑰匙的管理;
5、負責對宿舍的管理和監督,如有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及時通知后勤科: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嚴重者;
(2)擅自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應,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5)宿舍出現安全隱患時;
(6)接受遷出員工的宿舍出入證并檢查該員工宿舍衛生安全及物品。
第六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調換宿舍,如有合理的原因需更換宿舍時,可向后勤科提出申請。經批準方可調換。
第七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一部分或全部轉借(租)于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八條公司或其他上級部門需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第九條公司宿舍配備的有關公共物品(如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床鋪、櫥柜、書桌、凳子及清潔打掃用具等)都標有編號且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應珍惜、愛護、仔細使用。
1、如有致使物品丟失或惡意破壞財物者,應按實際價格賠償;如沒有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員平均分攤費用;
2、如有損壞的物品,無論是否已達使用年限,首次維修或更換費用均由公司承擔,若更換后使用超過15天而未達使用年限的,再次發生維修或更換現象,則由損壞責任人或寢室人員公共承擔(費用按實際費用的80%承擔);
第十條宿舍用電、用水規定
1、每間宿舍均安裝一臺電表儀、水表儀,按月配送足夠的用電、用水量;
2、如宿舍用電、用水超出公司規定的量,須由宿舍入住人員平均共同承擔;
3、宿管員按月統計每間用電、用水量;
4、所統計的量由后勤主管匯總、審核,交與財務部,在月薪中扣除。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報行政部議處,立即取消本次其住宿權利并且連續3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入住:
1、不服從宿管員的監管和指揮者。
2、不聽勸告在屢次宿舍賭博(打麻將、打牌、推牌九等)、打架斗毆及酗酒達3次者。
3、蓄意破壞公共物品或設施達3次以上者。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5、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6、有偷竊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者。
第十二條員工遷出宿舍規定
1、對辭職的員工(包括自動離職、辭退、免職、退休等),需向后勤科提交經領導審批后的辭職(退)申請表、宿舍鑰匙及其他申領物品。
2、由后勤科人員向宿管人員了解該員入住情況,無異議后,開具宿舍(出入)證,并告知該員工應于辭職日2日內(如有特殊原因,可其基礎上再延期2天)遷離宿舍,不得無故拖延或要求搬運費用或其他補償。
3、遷出員工應將宿舍(出入)證交于宿管員,在其帶領下,搬運自有用品,無宿舍(出入)證的,宿管員一律不允許其搬運物品。
4、遷出員工所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帶的物品應先經宿管人員檢查。
第十三條本辦法經經公司批準后,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