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供貨購銷合同篇一
購銷合同
在國際關系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那么供貨購銷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貨購銷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甲方: 簽署日期:
乙方:
甲、乙雙方經好友協商,就預滾涂鋁卷供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有相關變化,價格需另行商議,最終以雙方確認生效的采購訂單為準。
二、 貨品數量、規格及合同金額:1具體規格、顏色、數量及金額由甲方另行提供訂單,訂單作為本合同的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訂單生效:乙方需于48小時內將甲方有效訂單簽字蓋章回傳即確認該訂單生效,該訂單不得涂改。
三、 質量與技術要求:產品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四、 交貨地址:乙方成品倉庫。
五、 交貨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簽署后再以采購訂單的形式明確供貨時間,供貨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5天,乙方應保證訂單貨品符合雙方商定的供貨時間要求。需延后供貨時,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六、 運輸方式:乙方負責安排運輸,并承擔運輸費用。
七、 包裝方式:505紙芯,臥式包裝!(貨物重量結算不含包裝費用)
八、 加工費:10520元/噸 不變。調價基準線:鋁錠價上下浮動100元/噸為界定線。
九、 貨品驗收:按行業標準。
十、 付款方式:無預付款,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叁拾天內付清全款。
十一、保密條款:本合同為供需雙方的商業機密,未經雙方許可,不可將相關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5、本合同為完整打印,修改無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甲方向乙方購買以下產品,須共同遵守以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本合同另附清單。
二、產品質量要求及保修期限:
2、供方對所提供的產品,保修期(人為因素破壞導致的除外)為一年,終身維護,若因人為因素破壞導致,由供方人員修理,并收取相應的材料成本費。
三、交貨時間、地點、驗貨方法、運輸費用:
供方在收到付款后 天發貨,在 年 月 日前交貨,到達站 ,由需方負責驗收,驗收期限在到貨(安裝完畢后)即日起三天內完成,運輸費用由供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一式三份,供方兩份,需方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應。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經辦人: 聯系人: 電話: 聯系電話: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本著誠實、公平、信用之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甲方訂購圖集號、數量及價格
二、 雙方義務與職責
1、 乙方提供合格產品,產品質量按國家行業標準及乙方企業生產標準,如有問題應及時整修,并提供資質資料。
2、 乙方應準時向甲方提供煙氣道,并負責水平運輸、裝卸、堆碼,因裝卸、運輸、堆碼損壞的,乙方自負。
3、 甲方提供產品堆放場地,產品進入場地堆放后,甲方應代為保管好產品,嚴防碰、砸。甲方應提前打好預留口及墻體凸出部分,提供垂直運輸及安裝用料(砂、碎石、水泥、短鋼筋、吊模木材)。
4、 安裝要求每層垂直度偏差小于1厘米,灌縫砼面要與結構面上下平齊(新剔鑿洞口下口面可以有缺損,缺損由甲方修補)。
5、 甲方臨時變更圖紙設計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壞數量加20%補給乙方,其增加的數量按預訂價納入結算。
6、 產品進場時間,甲方另行通知。
三、 結算方式:
1、甲方預付乙方定金 10000 元。
2、安裝完成總工程量的50%時,甲方給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 70% 。
3、煙道安裝完成后,甲方付給乙方 80% 。
4、風帽安裝完成時(甲方內粉刷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5、誘導器和無動力風帽,甲方先付款后乙方進貨,安裝齊付清余款。
四、 違約責任:
1、工期: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20日,每延誤1天罰款1000元,甲方原因除外。
2、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一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一倍支付另一方作為違約金。
3、本合同發生糾紛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貨款付清自行作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貨購銷合同篇二
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今天,小編為您帶來的是長期供貨
購銷合同
,我們可以關注合同欄目,了解更多!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鑒于:
2. 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愿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并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于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
買賣合同
,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1 產品概述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 產品名稱為: 牌 型號的
2.1.2 生產廠商為:
2.1.3 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為:
2.2 產品質量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2.2.2 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注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志或附有以標簽、文件等方式制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志、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 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鑒于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周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系,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并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于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周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采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歷月為一個結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為本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周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后確定該結算周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周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并確定了該結算周期的付款金額后,于下一個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采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并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后,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并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后,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并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于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于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后,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于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于乙方檢驗后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后,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于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 個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于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后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并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系應以中文書寫并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后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后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為發送日后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系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系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系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系。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于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并行不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供貨購銷合同篇三
本合同下甲方為需方,乙方為供方。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后簽署本合同,雙方在此承諾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購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導)、單價、
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發貨時間、地點、方式
發貨時間:甲方提前5天將所需規格和數量(以書面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約定時間交貨。
交貨地點:城陽時代廣場工地。
交貨方式: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卸貨。
第三條 貨物接受與驗收:乙方按交貨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必須提供場地并組織驗收,雙方辦理材料驗收手續。
第四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甲方付給乙方20%定金(貨款總額),計叁萬圓整,貨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貨款(將款打至所指帳戶)。
第五條 責任承擔
(一) 乙方責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時間除外)拖延或者拒絕供貨,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并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貨物按實際工程送貨量結算。
3、 乙方所供貨物質量必須全部達到國家規定和要求的檢測標準。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 乙方須按供貨時間,保質保量的按時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5、 乙方需提供必須的報驗資料。無條件接受甲方監理或者總包單位的監督檢查。
(二)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與貨物的驗收。
2、施工過程中甲方應在進貨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更換供貨廠家需按合同在7日內給乙方結算全部貨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規定付款給乙方,屬于違約行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應付款總額的千分之一(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應付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一乘以違約天數)。
第六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單獨變更或者更改合同,對象有權拒絕生產或者收貨,并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七條 甲、方任何乙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者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電話: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供貨購銷合同篇四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長期供貨
購銷合同
,供大家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助到大家!更多資訊盡在!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鑒于:
2. 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愿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并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于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
買賣合同
,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 合同標的
2.1 產品概述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 產品名稱為: 牌 型號的
2.1.2 生產廠商為:
2.1.3 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為:
2.2 產品質量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2.2.2 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注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志或附有以標簽、文件等方式制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志、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 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鑒于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周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系,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并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于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周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采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歷月為一個結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為本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周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后確定該結算周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周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并確定了該結算周期的付款金額后,于下一個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采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并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后,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并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后,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并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于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于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后,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于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于乙方檢驗后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后,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于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 個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于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后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并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系應以中文書寫并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后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后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為發送日后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系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系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系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系。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于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供貨購銷合同篇五
本文目錄工程供貨合同工程供貨合同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材料名稱
1.1材料(產品或設備)名稱:詳見材料清單
1.2規格型號:詳見材料清單
1.3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符合國家相應產品質量標準
1.4所購材料附送服務項目還包括第3和4項。
1.4.1.可就所購材料、設備的安裝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詢。
1.4.2.可派技術人員到場指導甲方施工。
1.4.3.乙方負責安裝到位,并指導甲方或材料、設備使用者正確使用及一般維護。
1.4.4.乙方負責所購材料的售后服務及維修工作。(保修時間按所購材料或設備的保修單規定或依甲方與業主所簽承包合同的相關規定)
5.其它:
第2條材料包裝
2.1包裝標準:一般
2.2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2.3包裝物的處理方法:選擇以下第1和3種處理方法。
1.甲方負責自行回收
2.包裝物隨產品歸乙方所有
工程供貨合同工程供貨合同(2)|返回目錄甲方(供方)中山市莎麗衛浴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哈爾濱億奧衛浴商行孫廣仁(法人代表)
甲、乙雙方本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定貨明細:乙方向甲方購買以下常規產品:
注:1、以上數量及尺寸以實際下單交貨數為主計算
2、以上價格不含稅,
3、甲方負責運輸(僅限中山至哈爾濱長途)、
二、質量檢驗:
1.質量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驗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單尺寸為標準。
3.包裝要求:貨物的包裝須滿足易碎物品的運輸、搬運要求,并符合乙方標準包裝,包裝費含在產品報價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元作為訂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訂金后開始下單生產,天內生產完工,第天內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貨從中山發出,天內到達上海。
四、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先付款再發貨,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貨時間: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內貨到達上海
3.交貨地點:上海
五、產品接收及檢驗:貨到達指定地點后,供方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貨的數量、型號及報檢申請,需方需有專人(要有委托書)負責點數、驗貨,并簽名確認。檢驗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以客戶確定的樣板型號標準驗收。)
六、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乙方在收貨當日對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質量如發現有與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不相符時,應于2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出的異議給予書面解釋,如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要求,甲方將無償更換,如果在竣工后,2日內乙方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即乙方已確認所有安裝的產品合格!
七、違約責任
2.乙方未能及時收貨造成貨物延遲交貨的由乙方承擔逾期的全部損失;
九、其他條件
1.合同變更:甲乙雙方均無權單方變更合同規定內容,如需變更,應由雙方協商確定后進行。
2.本合同雙方簽后生效,凡因本協議引起的調解、訴訟、雙方連帶責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為主。
3.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簽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供貨購銷合同篇六
協議供貨,是指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協議供貨的供應商和協議產品。 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供貨購銷
合同范本
。歡迎閱讀與參考!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鑒于:
2. 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愿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并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于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
買賣合同
,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 合同標的
2.1 產品概述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 產品名稱為: 牌 型號的
2.1.2 生產廠商為:
2.1.3 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為:
2.2 產品質量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2.2.2 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注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志或附有以標簽、文件等方式制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志、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 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鑒于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周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系,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并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于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周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采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歷月為一個結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為本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周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后確定該結算周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周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并確定了該結算周期的付款金額后,于下一個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采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并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后,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并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后,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并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于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于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后,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于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于乙方檢驗后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后,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于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 個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于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后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并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系應以中文書寫并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后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后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為發送日后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系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系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系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系。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于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本合同下甲方為需方,乙方為供方。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后簽署本合同,雙方在此承諾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購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導)、單價、
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發貨時間、地點、方式
發貨時間:甲方提前5天將所需規格和數量(以書面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約定時間交貨。
交貨地點:城陽時代廣場工地。
交貨方式: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卸貨。
第三條 貨物接受與驗收:乙方按交貨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必須提供場地并組織驗收,雙方辦理材料驗收手續。
第四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甲方付給乙方20%定金(貨款總額),計叁萬圓整,貨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貨款(將款打至所指帳戶)。
第五條 責任承擔
(一) 乙方責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時間除外)拖延或者拒絕供貨,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并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貨物按實際工程送貨量結算。
3、 乙方所供貨物質量必須全部達到國家規定和要求的檢測標準。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 乙方須按供貨時間,保質保量的按時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5、 乙方需提供必須的報驗資料。無條件接受甲方監理或者總包單位的監督檢查。
(二)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與貨物的驗收。
2、施工過程中甲方應在進貨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更換供貨廠家需按合同在7日內給乙方結算全部貨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規定付款給乙方,屬于違約行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應付款總額的千分之一(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應付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一乘以違約天數)。
第六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單獨變更或者更改合同,對象有權拒絕生產或者收貨,并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七條 甲、方任何乙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者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電話: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供方: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供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符合合同規定產品質量標準,并與供方樣品相符,如與合同或者樣品不符,需方須在兩周內通知供方,在沒有損壞的情況下,一月內可進行退、調貨處理,由此產生得所有費用由供方承擔。根據市場需要需方可進行調貨,由此產生的費用有需方承擔。
三、合作方式
根據雙方互惠互利、實現供應得原則下進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為:供方以正常價格提供給需方所需產品,需方在準備購貨時,向供貨方提出書面購貨需求,并交納定金_____%,供方及時進行備貨,貨物準備妥當以后,供方通知需方將余款_______%打到供方帳戶,款到發貨。需方首次進貨,可先支付所需產品貨款得_____%,剩余______%在下次進貨時付清。
四、權利和義務
供貨方在保證此類產品質量的前提下,以優惠價格給需方供貨;需方在合同期內不得通過其他渠道購入此類產品,同時為了維護市場得穩定,需方在銷售產品時其零售價格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規定零售價格的______%,批發價格不得低于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格。
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都將追究法律責任。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交由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六、供方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貨量而定)備貨完畢,需方可以請供方代辦運輸,由此產生的費用由需方承擔。
七、合同有效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購銷合同篇七
甲方(需方):
乙方(供貨商):
本學期由_____為甲方食堂供應_____。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衛生的放心食品,確保甲方全體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特簽定供貨合同如下:
1、乙方必須將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原件送交甲方查驗,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經營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供甲方備案)。
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調料)品名、規格、數量等要求及時進行供貨。乙方供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退貨。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調料)的衛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調料)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甲方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4、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關食品資料:食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以及食品檢測報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應的食品(原料、調料)價格按照批發價或優惠價確定。
6、貨款按月結清。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并進行補充。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執行時間為一學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滿另行續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供貨購銷合同篇八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長期供貨購銷合同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出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系地址:郵政編碼: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系地址:郵政編碼:
鑒于:
2.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愿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并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于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合同標的
2.1產品概述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產品名稱為:牌型號的
2.1.2生產廠商為:
2.1.3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為:
2.2產品質量
2.2.1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2.2.2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注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志或附有以標簽、文件等方式制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志、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產品包裝
2.3.1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產品數量
鑒于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周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價款及支付
3.1合同價款
3.1.1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為人民幣元/。
3.1.2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系,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并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于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周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采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歷月為一個結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為本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周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后確定該結算周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周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并確定了該結算周期的付款金額后,于下一個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采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并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號:
單位名稱: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后,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交付地點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4.2.2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并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檢驗及質量保證
5.1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后,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并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于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于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乙方接收產品后,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于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于乙方檢驗后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后,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于。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個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退貨
6.1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對于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后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并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系應以中文書寫并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后第十天送達;
9.1.3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后第五天送達;
9.1.4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為發送日后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系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系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系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附則
10.1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系。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于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供貨購銷合同篇九
有些廠家會與企業簽訂長期供貨合同,促進雙方利益的增長!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愛精心準備的:長期供貨購銷
合同范本
3篇。歡迎參考閱讀!供方: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供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符合合同規定產品質量標準,并與供方樣品相符,如與合同或者樣品不符,需方須在兩周內通知供方,在沒有損壞的情況下,一月內可進行退、調貨處理,由此產生得所有費用由供方承擔。根據市場需要需方可進行調貨,由此產生的費用有需方承擔。
三、合作方式
根據雙方互惠互利、實現供應得原則下進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為:供方以正常價格提供給需方所需產品,需方在準備購貨時,向供貨方提出書面購貨需求,并交納定金_____%,供方及時進行備貨,貨物準備妥當以后,供方通知需方將余款_______%打到供方帳戶,款到發貨。需方首次進貨,可先支付所需產品貨款得_____%,剩余______%在下次進貨時付清。
四、權利和義務
供貨方在保證此類產品質量的前提下,以優惠價格給需方供貨;需方在合同期內不得通過其他渠道購入此類產品,同時為了維護市場得穩定,需方在銷售產品時其零售價格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規定零售價格的______%,批發價格不得低于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格。
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都將追究法律責任。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交由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六、供方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貨量而定)備貨完畢,需方可以請供方代辦運輸,由此產生的費用由需方承擔。
七、合同有效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鑒于:
2. 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愿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并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于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
買賣合同
,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 合同標的
2.1 產品概述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 產品名稱為: 牌 型號的
2.1.2 生產廠商為:
2.1.3 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為:
2.2 產品質量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2.2.2 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注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志或附有以標簽、文件等方式制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志、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 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鑒于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周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系,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并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于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周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采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歷月為一個結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為本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周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后確定該結算周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周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并確定了該結算周期的付款金額后,于下一個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采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并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后,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并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后,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并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于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于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后,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于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于乙方檢驗后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后,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于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 個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于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后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并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系應以中文書寫并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后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后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為發送日后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系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系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系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系。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于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本合同下甲方為需方,乙方為供方。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后簽署本合同,雙方在此承諾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購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導)、單價、
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發貨時間、地點、方式
發貨時間:甲方提前5天將所需規格和數量(以書面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約定時間交貨。
交貨地點:城陽時代廣場工地。
交貨方式: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卸貨。
第三條 貨物接受與驗收:乙方按交貨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必須提供場地并組織驗收,雙方辦理材料驗收手續。
第四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甲方付給乙方20%定金(貨款總額),計叁萬圓整,貨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貨款(將款打至所指帳戶)。
第五條 責任承擔
(一) 乙方責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時間除外)拖延或者拒絕供貨,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并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貨物按實際工程送貨量結算。
3、 乙方所供貨物質量必須全部達到國家規定和要求的檢測標準。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 乙方須按供貨時間,保質保量的按時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5、 乙方需提供必須的報驗資料。無條件接受甲方監理或者總包單位的監督檢查。
(二)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與貨物的驗收。
2、施工過程中甲方應在進貨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更換供貨廠家需按合同在7日內給乙方結算全部貨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規定付款給乙方,屬于違約行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應付款總額的千分之一(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應付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一乘以違約天數)。
第六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單獨變更或者更改合同,對象有權拒絕生產或者收貨,并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七條 甲、方任何乙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者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電話: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蓋章):
供貨購銷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購方)擬從乙方采購乙方提供的貨物。基于于甲方依據乙方(本合同供貨方)提交的各項資料經審查認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貨的資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貨物;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建立起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為雙方關于乙方向甲方供貨業務的長期基本合同,對雙方商定的基本條款進行約定。本合同從雙方發生業務關系起至在雙方保持業務期間,持續有效。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已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未涉及到的條款均以本合同為準。
1.2本合同附件:在雙方往來業務中,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協議、合同、傳真、訂單、圖表、信函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與本合同沖突時應以本合同為準。
1.3具體合同:雙方之間可按照以下第二條約定的程序達成具體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訂單之時具體合同成立。雙方之間的每一份具體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條 訂單、交貨、包裝運輸
2.1訂單:乙方具體供貨的品名、貨物型號、數量、供貨時間及商標以甲方的書面訂單為準,乙方應在十二小時內或甲方訂單之上要求的期限內確認或反饋意見,超期未確認或未反饋視同不接受甲方訂單;但是若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拒絕接受訂單。
2.2交貨:除非雙方另有明確約定按雙方約定方式交貨,乙方應按甲方訂單規定的數量、時間準時送貨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費。
2.3包裝方式及包裝費用:乙方供貨的包裝標準,應達到雙方書面同意的包裝標準,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驗收及不合格品的處理
3.1驗收:乙方送貨后合理期限內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貨時,雙方按照已經確定封樣的樣品或雙方協商確認的質量標準、圖紙及雙方同意的技術要求進行驗收。
3.2驗收不合格:甲方對乙方供貨驗收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一天內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時間內將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時向甲方交付同等數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將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貨物中提供給甲方。
第四條 質量保證及質量事故責任的承擔
4.1技術要求: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貨物完全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環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術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內、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貨物出廠之前經嚴格檢驗,包裝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裝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質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 定價與結算
5.1定價: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存在弄虛作假情況,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謀取暴利,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供貨資格并有權解除合同。
5.2 最低價保證: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價格是同期國內當地市場最低價。
5.3 付款方式:原則上乙方供貨后,甲方自貨物檢驗合格、發票入帳后30內支付相應貨款;但如雙方另有約定,按雙方約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條 保密及知識產權條款
6.1保密:一方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樣件、圖紙及其它相關供貨(價格、數量等)與質量信息等所有技術和經營信息有保密義務。
6.2甲方標識的使用:甲方標識經甲方授權只可用于供應給甲方的合同貨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權自動失效,乙方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違約條款
7.1拒絕訂單與逾期供貨:乙方無故拒絕甲方訂單,應按照拒絕訂單貨物金額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貨時,將按延遲天數乘以逾期供貨部分貨款之千分之四計算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天,視為乙方不能供貨,參照乙方無故拒絕甲方訂單處理。
7.2 商業欺詐的違約責任:乙方違反5.1條約定或出現其他商業欺詐時,乙方應按照欺詐涉及金額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萬元/項/次中較高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本條款約定不影響乙方按照其他條款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條中的“商業欺詐”是指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信息,或者隱瞞事實真相,從而欺騙甲方或最終用戶,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商業行為。
7.3違反最低價保證:乙方違反第5.3條約定,乙方應返還甲方已供貨物的差價。
7.4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責任:一方違反保密條款約定,該方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7.5違約通知: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后甲方向其發出通知的,則該通知發出兩日后將視為其已到達乙方。乙方應在通知到達后兩日內書面回復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復,則視為乙方默認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內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僅指足以影響到本合同相關義務正常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條 廉政條款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以及雙方保持業務關系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員進行賄賂和提供回扣,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扣除受損利益并按相應金額處以1倍的罰款。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條件與份數
12.1生效條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雙方最后一筆業務交易完成后18個月內雙方再無任何業務往來,合同自動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寫必需的合同簽約主體、簽約人、簽約時間外,任何涂改、刪除增添均無效。
12.2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供貨購銷合同篇十一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v^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供方與需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等見下表
用需方地磅,需方不向供方收取過磅費),供方須開具合法的稅務銷售發票。
(二)以上產品數量為估算量,需方按月向供方提報月計劃量,供方必須保證月計劃需求量。實際到貨數量以工地現場驗收后與供方共同確認的數量為準。
二、產品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一)供方交付石油瀝青的質量及技術須符合gb50092-1996《瀝青路面施工及驗收規范》、jtj052-20xx《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的標準要求。
(二)供方交貨時應提供瀝青的檢驗報告原件或者復印件加蓋供方公章。
(三)供方送貨時每車瀝青均須附有磅單(注明毛重及凈重)。貨到需方對每車瀝青進行重新過磅,如需方過磅數量與供方磅單數量誤差在千分二以內,則以需方磅單數量為準。若誤差超過千分二,供需雙方有權在第三方的公平地磅(即經市級技術監督局認可的營業性地磅)對其進行重檢,數量則以宜春市的公平磅磅單為準,結算時以需方驗收員簽收的磅單數量為結算依據。
(四)需方將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進行驗收,并由供需雙方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三、交貨方式:
(一)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底,如遇不可抗因素,交貨期順延。分批交貨,產品具體交貨時間、數量以供方收到需方電話/傳真通知為準。)
(二)交貨地點:需方瀝青拌和場,需方每需要一批貨應提前二天(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所通知的計劃數量以后,應在48小時內按合同要求將約定產品交付需方)。
(三)運輸方須具備相應運輸資質和職業資格證,同時產品在運輸途中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供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需方一次性支付總額70%訂貨款(3136萬),供方按需方施工現場的需求通知組織供應到需方拌合站,最后一批供貨結束后,供方及時開出發票給需方,開票采取三票制,一是瀝青費,二是倉儲費,三是運輸費,倉儲費和運費由倉儲單位及運輸單位直接開票,供方代收代付。需方應在三個月內付清貨款,超期付款,需方每天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支付給供方作為賠償。
(二)供方按需方月報計劃供貨,價格不予調整,需方提貨數量差額不得超過上下5%噸。
五、違約責任
(一)供方交付的產品經需方驗收不合格,需方將拒收退貨,供方須于48小時內將不合格產品調換為合格產品,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責,并按逾期交貨處理。
(二)若需方因使用了供方不合格的產品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同時,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三)貨到時,需方配合供方及時安排驗收接卸,卸貨應在八小時內完成(遇到不可防御的情況下除外),避免熱瀝青在槽車內因溫度下降而凝固,否則,由此給供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四)供方應按需方的通知計劃(提前時間按合同規定)保證到貨的及時性,若供方到貨不及時造成無法滿足需方生產需求,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沒有及時付清貨款除外)。
(五)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責任。
(六)其他違約責任按《^v^合同法》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如對本合同條款理解有爭議,雙方應以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合同使用詞句、合同有關條款、合同目的等協商確定合同條款真實意思。
(二)合同執行期間,供需雙方須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三)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需方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陸份,需方肆份,供方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義務履行完畢效力自然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