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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留學協議書篇一
乙方: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_為代理人與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_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__年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_(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
其他待遇: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保證人:__________
出國留學協議書篇二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留學人員)
性別: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址(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出國留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根據培養人才工作的需要,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志愿出國,努力學習,按期回校工作。
第二條 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國(地區)留學。
第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的留學專業:________和留學計劃。
第四條 甲方承擔的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4.指定乙方所在單位領導或專家教授與乙方保持聯系;
7.負責乙方按期回國后的工作安排,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五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3.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留學身份,轉赴第三國;
6.乙方留學回國后,必須為學校服務_______年。服務時間未滿_______年的,剩余年限按_______元/年交納服務違約賠償金。
第六條 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的義務,同意出國前向甲方指定的財務部門交存保證金_______元人民幣。
乙方按期回國,出國前所交存的保證金由甲方通知指定的財務部門全額返還乙方本人。
第七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丙方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丙方需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經濟責任。
第九條 甲方在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條 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一份,乙方所在單位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說明
一、《協議書》是選派單位(甲方)和留學人員(乙方)雙方協商后簽署、共同信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甲方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簽署《協議書》,并加蓋甲方公章,乙方在同甲方簽署《協議書》的同時,應有自己的保證人(丙方)參加。
二、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與乙方有親屬關系,并具有承擔經濟擔保的能力;要了解乙方,相信并保證乙方能執行協議;經常與乙方聯系,了解情況,督促執行協議。
三、擔保人可以用銀行存款、有效證券、房產及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進行擔保。
四、甲、乙雙方可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可對本協議書進行適當的修改或補充。
出國留學協議書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條款:
1.1乙方根據底特律大學提供的材料向甲方介紹留學國家和申請學校的情況;
1.2乙方向甲方提供與學習計劃有關的建議并協助甲方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
1.4乙方應甲方的要求并符合國外實情時,協助甲方預定航班;安排接機及住宿;
2.1乙方的權利
2.1.3按照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咨詢服務的相關費用。
2.2乙方的義務
2.2.1保證所提供留學項目的真實、合法性;
2.2.2積極、負責的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一條的服務;
2.2.3為甲方之留學申請及遞交之材料保守秘密;
3.1甲方的權利
3.1.1隨時向乙方了解留學申請進程,美國及底特律大學的情況;
3.1.2雙方一旦確定申請院校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變
3.2甲方的義務
3.2.1遵守國家法律和關于公民自費留學的`相關規定;
3.2.3按照學校和使館的要求,支付各項相關費用及郵電等雜費;
3.2.4根據校方及使館的要求,自行辦理資金擔保等手續;
3.2.6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向乙方交納相關費用;
4.1支付方式及金額
(1)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書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交納項目管理費600美金,此費用包含:乙方為本項目確保美國學校之長期認可,同時為學員提供留學咨詢、留學規劃輔導、最新留學資訊、轉學分資料審查之費用,以及海外服務費用包括接機、安排住宿、學習輔導、生活輔導、聯絡家長、緊急情況的聯絡與處理。(2)在乙方為甲方辦理留學申請并獲得學校錄取通知書交予甲方時,甲方向乙方交納服務費18000元整(注:美國學校申請費、申請資料的國際快遞費和使館要求交納的其他簽證相關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不包含在此服務費中)。
4.2退費原則
5.1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8.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乙方:
出國留學協議書篇四
受校長(甲方)委托與出國人員(乙方)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國家公派、單位公派、校際交流訪問學者、任教身份,選派乙方(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赴(國)進修、留學、講學(任教),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三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30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6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也可委托他人代辦)。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每月20元)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逾期一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工資總額包干單位工資發與不發,由所在單位決定,回國時與所在單位協商)。
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職務),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行。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篇五
代理人:
受托人: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雙方加入陽光留學服務體系,在全國陽光留學綜合服務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開展陽光留學中介服務(以下簡稱“陽光留學”),達成如下協議: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_____(國家)(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陽光留學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委托人向陽光留學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等。支付方式為_____。
第四條:提供信息
1.陽光留學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陽光留學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陽光留學應當向委托人介紹留學層次_____(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陽光留學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陽光留學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陽光留學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陽光留學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陽光留學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托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陽光留學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元。
5.陽光留學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陽光留學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陽光留學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_____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陽光留學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其他
1.如陽光留學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陽光留學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發票。
3.陽光留學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托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陽光留學代委托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陽光留學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陽光留學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6.陽光留學在委托人需要的情況下提供留學職業生涯規劃。
第八條: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委托人向陽光留學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按陽光留學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陽光留學。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第十三條:陽光留學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陽光留學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應向委托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元,并在_____年_____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陽光留學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
第十六條:陽光留學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陽光留學,陽光留學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陽光留學應負責在_____年_____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向委托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元。
第十七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陽光留學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向陽光留學提供入學申請材料,陽光留學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元。
2.陽光留學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學申請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陽光留學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托人簽證申請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陽光留學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托人申請簽證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二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如委托人未委托陽光留學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陽光留學、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________受托人(蓋章):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
出國留學協議書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所在單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作單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_____(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 身份赴_________ 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_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_________(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_________。
7.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_________(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_____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國留學協議書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 (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身份赴____國留學,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篇八
受校長_________(甲方)
委托與出國人員_________(乙方)
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國家公派、單位公派、校際交流訪問學者、任教身份,選派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赴_________(國)進修、留學、講學(任教),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共計個_________月。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_________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_________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
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_________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_________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也可委托他人代辦)。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每月_________元)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逾期_________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工資總額包干單位工資發與不發,由所在單位決定,回國時與所在單位協商)。
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為乙方國內保證人(保證人必須是校內職工),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行。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身份赴____國留學,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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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留學協議書篇十
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本單位為代理人與(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或地區)單位留學,期限為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xxx。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留學期間,指定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國家/中科院/單位)公派赴留學人員;留學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留學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留學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回國休假待遇:;其他待遇:;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留學期間取得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發揮乙方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留學所在地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地后,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地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地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為乙方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證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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