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為解決問題或實現目標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驟和措施。通過制定方案,我們可以有條不紊地進行問題的分析和解決,避免盲目行動和無效努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一
最新醫養結合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現結合三元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做好醫養結合及分級診療工作的部署為指導,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群眾自愿的原則,整合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養老等各項服務功能,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用,促進社區居民的醫療和養老方式轉變,全面提升群眾健康水平。
通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合理配置并整合各類醫療和養老等服務資源,推動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有序開展,使社區居民能夠在居住地就近享受醫療、康復、健康體檢、養老等各項醫養服務,促進社區居家養老、分級診療等制度的落實,降低群眾醫療費用,提升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水平,實現以醫帶養、以養促醫、醫養結合的工作目標。
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采取統一部署、試點先行、全面推進的方法,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推進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有序開展。
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15年5月底前),在充分調研論證并學習借鑒其他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三元區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實施方案》;第二階段(2015年7月底前),在城關街道建新社區、富興堡街道富興社區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完善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第三階段(2015年9月底前),完成城關、白沙、富興堡三個街道的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設。
(一)設置統一服務平臺。
1.設置及要求。由區政府統一設置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健全醫養服務網絡平臺。城關、白沙、富興堡街道原則上每個社區居委會設置1個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的社區,由該中心加掛牌子并履行醫養結合的工作任務,不再單獨設置服務站。非新建的服務站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規劃建設的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掛“三元區衛計局xx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牌子。
2.舉辦方式。采取“公辦托管、購買服務”的方式舉辦,由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市財政補助設施設備購置費用,區衛計局公開招聘具備條件的個體醫療診所轉型為服務站,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延伸托管。具體實施過程中,堅持做到五個結合: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與民政、殘聯等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和殘疾人康樂等服務項目相結合、與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相結合、與社區醫生簽約服務項目相結合、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
3.加強服務站規劃建設。區規劃、住建部門要按照《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標準》和每個社區設置一個服務站的要求,在規劃新區、住宅小區、商品房開發等項目時,做好服務站點設置規劃,規劃建設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并處在該社區相對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臨街為主),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無償使用。具體布點安排:
(1)城關街道(共9個社區):紅印山、崇寧、芙蓉、建新、新亭、鳳崗、復康、新龍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下洋社區由城關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2)白沙街道(共7個社區):臺江、長安、桃源、橋西、群一、群二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白沙社區由白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3)富興堡街道(共5個社區):東霞、永興、富文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富興社區由富興堡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由于新南社區毗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且人口偏少(約2500多人),日常診療業務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興社區服務站統一提供服務的方式解決,不再另行設置服務站。
4.加強養老機構的醫療機構設置。由區民政部門牽頭組織集中養老機構創造條件,依法按有關標準設置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
5.推進老年康復醫院、臨終關懷醫院等老齡型醫療機構建設。鼓勵轄區內市級醫療機構設立老年人服務窗口或老年病專區,鼓勵部分醫院轉型為養老護理院。對社會資本舉辦的康復養老醫療機構,并經民政部門審查符合養老機構設立條件的新增養老床位,可享受社會資本辦醫的優惠扶持政策;對具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在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享有與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機制。
1.明確服務站投入責任。
(1)市級。市財政對服務站的設施設備購置給予適當補助。
(2)區級。區財政負責統籌安排服務站業務用房所需資金的籌集;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對養老服務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并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扶持醫養結合項目做大做強;區國資委統籌全區國有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3)街道。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負責統籌各自街道及所轄社區的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4)服務站承辦人。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后,由服務站承辦人負責內部整修、科室設置以及開辦服務站所需的其他經費開支,保證服務站正常運營。
(5)社會各界。鼓勵社會各界為實施老年人日間照料、殘疾人康樂服務的機構進行捐助,鼓勵志愿者提供護理、衛生清掃、幫廚等志愿服務。
2.明確服務站收入來源。
(1)政府購買服務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依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年度考核辦法,經區衛計、財政部門考核后撥付。
(2)服務站的診療服務收入和簽約服務收入。
(3)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的有關康復養老等服務項目經費和政府的適當補助,在相關部門考核后撥付。
3.支持享受相關醫保政策。由區衛計局協調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對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符合醫療定點條件的,依申請并經驗收納入醫保(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參保人員在服務站就診的,按照規定享受優惠的醫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種服務模式。
1.普通的醫養結合服務模式。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平臺,為本社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雙向轉診、預約診療、社區醫生簽約等服務,并為本社區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推動基本醫療與養老健康服務有機結合。
2.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有條件的社區,將服務站與社區居委會業務用房統籌,把醫養服務與社區居家養老及日間照料服務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為在社區居委會進行日間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區居家養老的對象實施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3.與部門養老服務項目相結合的服務模式。積極與民政、人社、殘聯等部門對接,將服務站與民政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殘聯部門的殘疾人康復等服務項目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對部門養老項目服務點的對象實施定向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4.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建設的同時,鼓勵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市臺江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第一醫院分院以及區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站與市、區兩級民政部門直屬養老機構建立醫療服務協作關系,建立急救、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定期主動上門為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醫療健康服務。
(四)規范服務行為。
1.建立檔案和臺帳。區衛計局與各服務站簽訂托管協議,并委托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各服務站要建立每天業務開展和財務收支情況賬冊,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社區醫生簽約服務檔案、需提供養老醫療服務的人員資料檔案和上門診療服務臺帳,以便區衛計部門業務考核和經費撥付。
2.明確藥品進口渠道。服務站臨床用藥可自行采購,也可采購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目錄內藥品,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藥品價格結算。
3.細化醫養服務內容。組建全科醫生團隊,公布聯系方式及服務流程,制訂完善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范等制度,嚴格規范靜脈輸液和抗菌藥物使用,為老年人和殘疾人等提供及時、有效的健康服務。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臺。推進基層一體化衛生信息管理,充實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立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互聯互通、有效協同、共享應用的健康信息服務體系。
5.規范醫養服務范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對象主要是病情輕的常見病、慢性病和經醫療機構住院后的康復老年人患者,殘疾人家庭、計生家庭行動不便的人員。處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應采取醫療機構住院的方式解決,不適合醫養結合范疇。
6.實施慢病統籌管理。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開具高血壓和糖尿病的確認證明。對明確診斷的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務站就診的,給予免費提供限定的基本藥物,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就診的按醫保規定比例報銷。
(一)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宣傳欄等媒介,以及社區居委會入戶走訪等時機,大力宣傳醫改工作成效,宣傳醫養結合服務的內容,讓群眾及時了解和掌握醫養結合的內容、實施方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以全國醫療衛生系統開展的“三好一滿意”和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為載體,推動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機構加強內涵建設,提高服務能力,逐步實現“看病就醫方便經濟、醫療服務安全可靠、公共衛生服務可及、內部管理規范有序、城鄉居民滿意信任”的目標。
(二)加強隊伍建設。
1.鼓勵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和具有資質的個體開業醫護人員到服務站或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獲取待遇報酬。
2.鼓勵各專業的醫師到服務站開展多點執業。
3.在服務站具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其它醫療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集中養老機構要組建專業的養老護理員隊伍,承擔老年人的生活照護。重點培養和引進醫生、護士、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具有執業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
(三)提升服務水平。
1.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并結合工作實際,選派服務站、養老機構的醫務工作者到市級醫療機構進行老年醫學和康復護理知識培訓,提高基層老年醫療康復水平。
2.服務站要針對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人員,給予免費上門診療、康復、送藥等服務,以及體格檢查、測血壓、快速血糖測定,有條件的可以上門開展生化血采樣、便攜式心電圖檢查等服務。
3.區衛計局負責定期組織醫師和護士到服務站、養老機構開展巡回醫療和護理保健服務。
4.養老機構、服務站要與就近的市級醫院建立急救、與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負責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和接收上級醫療機構下轉的病人,同時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復護理。
5.積極探索建立護理轉移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服務站承接醫療機構內需長期照護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決醫療機構中老年人的“壓床”問題。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考核。
1.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醫養結合工作開展,及時研究解決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中的問題;區衛計、財政、民政、人社、殘聯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合作,嚴格履職,加強組織協調及督導考核,落實相應政策措施。
2.將開展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情況納入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年薪考評體系,督促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能。
3.由區衛計、民政等部門負責將服務人群的滿意度作為考核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建立健全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的準入、考核評估、退出和監管機制,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建立健全服務信息公示和服務滿意度評價制度,定期收集社區居民、養老機構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同時要把考核評價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機構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管理混亂、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不能很好履行職責的機構,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或取消托管資格。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二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進一步完善老齡人口相關保障體系, 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全面推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有效解決快速增長的老年人群醫療服務需求,經研究,特制定本院醫養結合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醫療護理服務需求為目標,以辦好人民滿意的養老服務事業為宗旨,以精細化管理,人性化服務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養老服務業為導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設置,將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有機結合,實現醫養無縫對接,為全縣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質優良、普惠實用的新型養老服務平臺,提高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質量。
二、工作目標
探索我院老年醫療護理服務和養老服務結合新模式,通過整合現有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資源,創新運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財政投入、統籌各方資源,滿足居家、社區及機構集中養老等老年人群不同層面醫療護理服務需求。全面推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融合發展,讓廣大老年人能夠及時享受到高效便捷的醫療服務,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的目標。
三、具體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為老年人提供便捷醫療服務。
進一步摸排全縣60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狀況,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制度,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加強老年人健康指標監測和信息管理;確保每年開展的65周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落實到位,保障鎮域內65周歲老年人每年都接受至少一次健康體檢;定期開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宣傳活動,為老年人進行健康生活方式、健康運動、健康飲食等方面的指導,特別是對老年人“三高”、糖尿病等慢性病加強健康教育;將計生特扶對象家庭醫生制度落到實處,與特扶對象簽訂契約,指定一名家庭醫生,為特扶老人提供上門服務,方便特扶老人就醫問診。進一步擴大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人群范圍,為轄區內自愿簽約的高齡、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上門服務,規范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
(二)建立健全醫養結合聯系制度。
建立健全醫養結合聯系制度,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的聯系,強化醫療康復功能,為縣內1家敬老院提供基本醫療康復服務。我院為縣域內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報,為入住老年人提供及時的醫療問診、保健咨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等服務;發揮鎮衛生院專業醫療特長,定期去敬老院坐診、出診,為敬老院內住養老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緩解老年醫療護理供需矛盾突出的現狀。
(三)依托明水縣敬老院促進居家醫養結合發展。(2018年1月-2018年11月)
依托敬老院,以智能信息化養老為平臺,建立醫、養、護、便等綜合服務體系的日間照料中心,通過高質量、高效能、高素質的康復師、護師、生活指導服務隊等服務團隊,為轄區內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免費上門體檢和精神慰藉、養生保健知識培訓、康復理療、文娛活動等貼心服務,真正實現了老有所養,老有所醫。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解決好老年人的疾病預防、治療和療養問題作為一項為老服務的民生工程抓實抓好。
(二)加強人員配備,保障經費投入。
各科室要結合實際,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同時要優化敬老院養老服務機構的人員配備和設施配置,為醫養結合工作創造條件;民政、社保、衛生院、計生辦等部門要加大對養老、醫療專業服務人才的培訓力度,確保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
(三)強化督促指導,確保取得實效。
計生辦、民政局等牽頭單位在對敬老院、“貼心之家”等養老機構及村(社區)衛生室進行常規指導的基礎上,還要不定期對其進行檢查抽查,及時發現、整改為老人提供醫療、養護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醫養結合工作落實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務得到保障。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三
區級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醫養結合的決策部署,根據市衛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渝衛發〔2020〕34 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就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以健康中國重慶行動為引領,以滿足全區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醫養結合服務政策體系、標準規范、管理制度,使醫養結合投資主體更加多元、服務模式更加健全、服務隊伍更加專業、服務流程更加標準、服務品牌更加豐富,“養+防、治、護、安”(即基本養老+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五位一體的醫養結合服務不斷完善。到 2022 年,全區所有醫療機構為老年人開通就診綠色通道;全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獨立的老年護理院或依托區級醫院附設的老年護理院;社區醫養結合型機構不少于 5 個;65 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預期壽命達 78.5歲。
(一)拓展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功能。將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作為區域衛生規劃重點,加大建設力度。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設老年康復、護理床位,開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工作。引導部分二級及以下醫院轉型發展成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合作。提倡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內容、方式、費用,明確雙方責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導、急救急診、預約就診、定期巡診、業務指導等合作機制,為合作養老機構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預防、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及安寧療護等一體化的健康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養老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診療康復護理服務。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支持養老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作為養老機構服務和等級評定的重要內容,確保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提供醫療衛生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按照全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計劃,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街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街鎮)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與街鎮養老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與農村互助養老點一體或毗鄰建設。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服務中心開辦診所、護理院等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逐步提高護理型養老床位比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病床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養老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相應的醫療健康服務。制定完善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等醫療衛生服務標準,規范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老年人做好 “五個一”(一個專業醫護團隊,一份老年人健康檔案,一次年度免費健康體檢,一個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個慢性病長處方)保障,對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項重點”(家庭病床、家庭巡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增強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鼓勵中醫醫院加強與養老機構合作,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診療、急診急救、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中醫醫養結合服務,鼓勵中醫醫院設置治未病科室,開設老年醫學科、康復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設老年人就診綠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支持養老機構開設中醫診所,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和支持公立中醫醫院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以品牌、技術、人才、管理等優勢資源與養老機構開展合作。鼓勵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合作,推廣針灸、推拿、中醫康復等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動優質中醫藥資源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探索建立中醫藥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養老照護人員的中醫藥技能培訓,鼓勵中醫醫師在完成所在醫療機構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為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中醫保健和調理知識技能培訓。(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通過共享系統,推進跨部門、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快數據標準化和規范應用,逐步建立統一的行業數據交換共享指標體系,打造覆蓋居家、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大力發展“互聯網+老年健康”,鼓勵醫療機構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開展遠程醫療服務。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 1 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鼓勵利用體征監測、穿戴設備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增值服務,動態監測居家老年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促進電子健康檔案在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的共享運用,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大數據發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大力發展醫養康養產品。立足實際,合理定位,科學規劃,探索推進老年產品市場提質擴容。完善相關行業標準,推動與老年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藥品、保健品行業規范發展。加快發展老年功能代償產品市場,推動適用于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家庭的各類醫療器械、康復輔具的研發生產。推動發展體外檢測醫療器械,滿足高齡、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護理服務需求。創新開發智慧健康產品,針對家庭、社區、機構等不同應用環境,發展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等智慧健康醫養康養產品。(區商務委、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的健康養老發展格局。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按照國家的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落實國家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簡化審批登記。認真貫徹落實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渝衛發〔2019〕47 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實行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土地保障。按照有關要求,編制本區縣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分別牽頭探索編制完善中心城區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批準后按程序納入相關國土空間規劃,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維長效機制,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探索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保險支持。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 3 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 3 個月時間。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
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探索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按照市級部門健全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長期失能的參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準的生活照料和與生活照料密切相關的護理服務,減輕家庭照護壓力,提升專業照護水平。參照建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并開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以居家照護為重點,逐步建立與居家、社區、機構和住院護理等相適宜的長護險服務內容和支付標準。(區醫保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醫療服務支持制度。醫療機構設置的醫養結合、老年病、安寧療護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統計指標。探索制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指導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支持開展上門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保障激勵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配績效工資時重點向家庭醫生團隊傾斜。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落實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根據診療需要和醫養結合機構能力條件,適度放寬醫療科室和藥品目錄限制。(區衛生健康委、區財政局、區醫保局、區人力社保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支持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統籌現有資源,設立醫養結合培訓基地、康復護理培訓基地、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有條件的地方可建設安寧療護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
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與健康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區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醫養結合領導機制,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二十)加強督促指導。衛生健康、民政等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結合部門職責,將醫養結合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重點,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密切跟蹤工作進展,適時開展工作督導,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促進醫養結合健康發展。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四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辦好人民滿意的養老服務事業為宗旨,以精細化管理,人性化服務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養老服務業為導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設置,將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有機結合,實現醫養無縫對接,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質優良、普惠實用的新型養老服務平臺,提高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質量。
到2017年底,根據全市各級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的需求,優化養老機構與各級醫療機構的資源配置,通過各級醫療機構為入住養老機構老年人開通醫療救治綠色通道,養老機構為入住醫療機構的康復期老年病人提供療養床位,打造城市15分鐘,農村30分鐘醫養結合服務圈,形成規模適宜、功能互補、安全便捷的健康養老服務網絡。
(一)20xx年x月前,開展一次對全市入住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老年人健康狀況調查統計,摸清入住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老年人健康狀況,建立健康檔案。
(二)20xx年x月前,完成全市養老與醫療機構運作情況調查,理清各醫療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模式。啟動2個社區養老機構與衛生機構醫養結合的試點工作,為在全市范圍內推廣醫養結合工作總結經驗。
(三)20xx年x月前,完成50張床位以下規模較小的養老機構實行醫養結合聯系制度。
(四)2016年x月前,養老服務床位在50張以上規模的社會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養護樓等大、中型養老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相應的醫療機構,并做好醫保和新農合報銷掛牌準入工作;對鄉(鎮、街道)、村(社區)醫療機構富余的醫療床位納入養老服務床位范疇,并開展相應的服務工作。
(五)2017年x月前,充實養老機構的專業護理人員,保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通過對養老機構老年人的信息化管理,初步建立起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服務信息對接平臺,使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80%以上,實現老年人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的健康服務機制,使老年人能及時就醫和方便醫療報銷。
(一)切實抓好摸底基礎工作和試點工作。
1.開展全市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的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狀況摸排工作,對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老年人身體狀況和服務需求進行統計,建立健康檔案,為開展醫養結合工作提供準確的信息資料。(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協助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x月前)
2.開展全市養老與醫療機構運作情況調查,完成市、區(縣)、鄉(鎮、街道)各級醫院,以及社區(村)醫療站點與其所在地的養老機構配置基本情況調查工作,理清各醫療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模式,為開展醫養結合奠定基礎。(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x月前)
3.啟動醫養結合試點工作,在碧江區啟動2個社區養老機構與衛生機構醫養結合的試點工作,完善電話約診、家庭保健等上門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老齡辦、碧江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x月前)
(二)健全醫養結合聯系制度。
1.對規模較小的養老機構實行醫養結合聯系制度。養老床位數在50張以下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托老所、敬老院、農村互助幸福院等養老機構及社區居家養老人員,按照屬地原則,當地醫療管理機構要與其建立就近管理的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聯系服務制度,填寫《銅仁市養老服務機構與醫療機構服務聯系表》(附件一),醫療機構要落實責任醫生和護士各1名,公布聯系方式及服務時間,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的相關標準,提供健康服務。按照政府補貼養老服務額度和個人投入養老服務限額,與被服務的老年人簽訂《健康管理服務協議書》,按照無償、低償和有償的不同方式,明確相應醫療機構的服務職責,細化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具體內容,規范定期檢查和重點監督機制,方便罹患重癥疾病老年人得到及時服務和救治。在規劃新建、搬遷醫療衛生機構時應優先考慮與養老機構的就近設置。(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協助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x月前)
2.完善“醫養聯合體”運作機制,實現急救與休養的無縫對接。在養老服務床位50張以上的養老服務機構,逐步完善養老基本信息和醫療健康信息收集,健全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檔案,實現養老、醫療與服務的“一體化”信息管理。初步建立起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服務信息對接平臺,使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80%以上。通過建立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對接聯系制度,醫院與養老機構分別建立《銅仁市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對接服務聯系臺賬》(附件二),讓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療期進入“住院狀態”,為老年病人在掛號、就診、檢查及辦理住院手續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務,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專業、便捷的醫療服務。在醫院處于康復期的老年病人可進入“休養狀態”,養老機構的床位可充任醫院康復病房,接收醫療機構的康復期老年病人,作為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老年人急性期診療的后療通道,解決出院老年人在回歸家庭、社區過渡期的臨床護理康復需求。使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療期的“住院狀態”與病情穩定期的“休養狀態”之間,實現醫院與養老機構的無縫轉接,解決重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繼續養老服務問題。(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協助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x月前)
(三)加強養老機構醫療資源配置。
對養老服務床位在50張以上的社會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養護樓等大、中型養老機構,要根據入住老年人數量和老年人服務需求,引入民間資本,配置符合需要的醫務室或附屬醫院,幅射周邊村(社區),開展醫療保健和巡診等健康服務。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符合設置條件的單位要給予全力支持,協調落實好養老機構附屬醫院的城鎮職工醫保、新農合相關報銷的準入掛牌工作,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就醫報銷。暫無條件設置醫務室或附屬醫院的養老服務機構,可參照50張床位以下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對接聯系制度的做法,實行定期服務。養老機構也可自主選擇有資質的其他醫療機構管理醫務室、附屬醫院或提供醫療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完成時限:2016年x月前)
(四)加強老年人專業護理隊伍建設。
充分利用銅仁學院、銅仁職院師資優勢,加快培養老年人護理方面的專業護理隊伍,培訓專業養老服務人員,按照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規范,逐步對管理和服務人員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利用醫療機構現有資源優勢,倡導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在每個縣級以上醫院組建一支規模適度的為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并積極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為老服務活動。通過健全為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建設機制,動員和吸引更多的民間為老服務志愿者參與到為老志愿者服務工作中,實現老齡工作“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的目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老齡辦、團市委、銅仁學院、銅仁職院、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17年x月前)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醫養結合工作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是我市幸福養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也是全市老年人提升養老幸福指數的迫切愿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此項工作上來,按照相關部署,把握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為加強對養老與醫療服務結合工作的領導,由銅仁市新醫藥大健康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和領導全市醫養結合工作。各區(縣)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推進醫養結合,把解決好老年人的疾病預防、治療和療養問題作為一項為老服務的民生工程抓實抓好,到2017年底前完成對全市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在健康養老服務各方面的無縫銜接,并逐步健全醫療機構對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服務延伸機制。
(二)加強人員配備,保障經費投入。各區(縣)要結合各自實際,解決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的困難和問題,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并優化鄉(鎮、街道)、村(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及醫療機構的人員配備及設施配置,為村(社區)居家養老健康服務工作創造條件,加快推進各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醫養結合工作。
(三)強化督促指導。市民政局要主動會同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加強對全市社會養老與醫療服務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并將養老與醫療服務結合工作納入年度考核。通過適時開展工作檢查,細化考核措施,確保醫養結合工作落實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務得到保障。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五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兩證齊全的醫養結合服務機構(兼具醫療衛生服務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機構或者養老機構)185家,占全市養老機構的34%。為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進一步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會同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方案》。
(一)擴大醫養結合服務供給。鼓勵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增加的床位日常重點用于老年、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探索醫療機構運營養老服務機構。增加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資源。具備條件的養老機構可引入醫療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將部分養老床位轉化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床位。到2022年,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依托養老服務機構(含街鄉鎮養老照料中心)為居家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專業、規范、優質的機構式照護服務,醫療機構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巡診及設立家庭病床,提供必要的查床、轉診等服務。
(二)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提升居家醫養結合服務能力。通過“互聯網+醫療健康”、遠程醫療等將醫療機構內醫療服務延伸至居家。提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組建街道(鄉鎮)養老服務聯合體,整合養老照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區域養老、醫療資源,將巡視探訪、上門巡診等居家醫養服務有效銜接。提升養老機構醫養結合能力。養老機構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規范的醫療衛生服務。開展醫養結合培訓基地建設,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發揮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作用,探索設立中醫藥健康養老護理員師資和適宜技術培訓基地。
(四)加強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發展院校教育及技能培訓。優化普通高校、職業學校設置老年服務與管理、健康管理等相關專業的程序。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
(五)建立健全支持保障體系。鼓勵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社會福利事業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養老產業債券,鼓勵商業銀行創新抵質押貸款產品,拓寬信貸擔保物范圍。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加快推進長期護理保險。推進石景山區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經驗。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六
醫養結合是指醫療資源與養老資源相結合,從而最大化地對社會資源進行利用,是集醫療、康復、養生、養老為一體,把老年人健康醫療服務放在首,結合養老機構和醫院功能為一體的新型模式。
醫養結合是一種養老保障模式的創新,這一模式可以有效地實現老年群體“有病治病、無病療養”的訴求。2015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由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等九部門共同起草的《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這標志著醫養結合首次以國家政策的形式出現在公眾面前。2016年6月,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民政部共同發布了《關于確定第一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的通知》,同年9月又發布了《關于確定第二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的通知》,通過實踐讓大眾更加了解醫養結合的理念。
從更加廣泛的層面分析,醫養結合不僅是一種新型養老模式,更是跨領域結合的養老模式。其目的是為老年人提供優質服務,以使老人安度晚年。醫養結合的服務對象除了面對患有慢性病、易復發病或者是大病后處于康復時期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還包括了更加廣泛意義上的老年群體,比如身體健康但是子女不在身邊的空巢老人。對于老年人來說,醫養結合模式除了可以滿足其養老和醫療需求,體現“醫養共需”,更重要的是滿足生理和心理雙重的群體訴求。
可以說,一切養老服務,只要能夠有效地把醫療服務與養老服務結合,都可以納入醫養結合的范疇。醫養結合,醫養并重,以醫推養,以養助醫。醫養結合重在結合,這一模式改變了傳統觀念中單一的養老服務,更加注重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的兼得,強調“養”與“醫”結合的需求,其優勢在于跨領域合作,通過資源的合理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更加持續的服務。
一直以來,我們都面臨一個困境:醫養分離。養老院提供養老卻沒有醫療;醫院滿足醫療卻缺少養老。醫養結合,打破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的壁壘,實現了資源從割裂到整合的過程。養老機構借助醫療機構的資源,為老人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同時,醫療機構可以擴大自身醫療服務的覆蓋面,真正實現老有所醫、老有所養。
目前,國內已經有不少城市在醫養結合模式上進行了一些探索,通過統計研究,主要為以下幾種形式:形式一,擴大醫療資源使用范圍,從醫院延伸到養老院,實現醫療資源合理利用;形式二,醫療工作者入駐養老院,定期為老年群體檢查、治療,保障老年人在養老過程中得到及時的醫療服務;形式三,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服務點,并交給專業醫療團隊進行運營;形式四,由醫院開辦養老機構,提供服務。
第一,管理主體:對2015-2018年的國家政策統計,可以發現關于醫養結合的文件很多,發布主體也很多,科技部、民政部、衛生計生委等等,各個部門從自己分管的角度出臺文件和政策,但是卻沒有明確一個部門管理監督,導致醫養結合在實踐過程中缺少清晰的方向和定位。
第二,行業標準:從數據統計和發展現狀來看,醫養結合模式還難以統一標準。中國幅員遼闊,各個地區的發展水平不一,南北思維差異巨大,用同一個尺度來制定統一標準,脫離實際,既很困難,也不現實。不同環境、不同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對于養老的具體訴求也不盡相同。因此,在標準的制定上,需要依據“以人為本、醫養并重”的原則,給出大的框架方向,各地再結合實際制定自己的地方標準。
第三,體系完備:我國現在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老齡化問題已經成為我國必須面對的重要問題。這就需要國家制定一整套完備的保障體系,并出臺相應政策,在社會治理結構中的各個環節得到實施。
第四,人才需求:醫養結合模式作為一種跨領域的新探索,注定其初期的不確定性,從而使相關行業從業者的培養工作也充滿不確定。在當前快速增長的老齡化社會發展態勢下,沒有相匹配的從業隊伍規模來滿足需求,醫養結合模式呈現了較大的市場空缺。現有從業人員大多數還停留在以往家政和醫院護工的層面上,專業程度偏低,因此,不論是以學術研究為主的本科學校,還是以專業技能培訓為主的職業院校,都需要緊跟國家政策和社會發展方向,積極培養具有專業和職業素養的優秀人才。
第五,區域不平衡:當前中國,東西部經濟水平發展不一,沿海和內陸城市化程度差異較大,很多地區尤其是后發達地區尚處于產業轉型和發展經濟的階段。因為區域水平的差異,醫養結合的發展程度在不同地區也不盡相同。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考量,醫養結合應當與地方發展實際相匹配,不能片面追求高大上,而是作為民生工作的重要體現來面對。
懷化,地處湘中丘陵向云貴高原的過渡地帶,屬于后發達地區,其經濟水平相對較低。就現有的懷化地區的養老方式還停留在養老院階段,醫療和養老屬于兩個相對獨立的系統,養老服務整體服務量和服務內容少,醫養結合還處于摸索階段。所以,懷化要實現醫養結合模式的發展,總體來說,應從政策保障、社會參與、觀念轉變和人才培養這四個方面著手,實現醫療和養老資源的整合、利用。
(一)政策保障
目前懷化的養老需求遠大于服務提供,醫療和養老領域、資源的銜接程度較低。針對此狀況,我市應圍繞“一極兩帶”和“一個中心、四個懷化”發展戰略,科學編制健康養老服務業發展專項規劃,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和健康養老財政補貼制度。因此,政府應該承擔責任,起到引導帶領作用。政府各個部門要協同合作,共同制定配套政策,降低進入醫保的“隱形門檻”,完善醫保制度,把老年群體的養老服務納入社保管理體系,建立長效機制。政府通過政策把控,建立統一完善的養老和醫療服務標準,規范醫療護理行為,保障老人的養老和醫療需求。同時,政府還應當明確對醫養結合機構的監管責任,由各個部門共同參與,實現服務的全環節監管。
(二)社會參與懷化鶴城區據初步統計,現有社區64個,已有養老服務設施覆蓋城區32個社區,覆蓋率僅為50%,更何況懷化的線下城市,覆蓋率更低,所以,懷化地區要想更好的發展醫養結合,單靠政府是不夠的,除了政府政策支持以外,需要更多社會力量的關注和參與,積極鼓勵社會資源的介入,加大資本,只有這樣才能為老年群體提供專業的健康護理服務,創造舒適的生活氛圍。2015年11月,國家出臺的《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為社會參與醫養結合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指導意見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到醫養結合模式的發展中,針對老年群體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開辦專業機構。
(三)觀念轉變
傳統觀念認為“養兒防老”,對于醫療養老院存在抵觸情緒。尤其是懷化這種后發達地區,此傳統思想尤為突出,認為養老院是孤寡老人或者留守老人居住的地方,易讓周邊人嘲笑自己或者家中的小孩不孝,對護工的素質也存在質疑,非自己的家人會被欺負等。同時,所以,我們要加力度,開展一系列的健康宣教、專家講座、義診咨詢、學術論壇、護理培訓、健康管理、醫療救護、醫養聯盟等系列活動,改變人們的傳統觀念。
(四)人才培養
目前,懷化缺乏從事老年人醫療護理的專業人才,各社區或機構成立的養老中心專業人員資源嚴重不足,養老護理人員絕大多數為非專業人士,未受過專業的知識培訓和護理技能培訓,不能滿足老年人的日常護理需要,這也成為懷化醫養結合機構發展的共同難題。專業的醫養人員、優質的醫護服務,是為老年群體提供高品質服務的保障。醫養結合服務是一種跨領域、專業化的特殊服務,需要具有不同專業層次的、經過系統培養背景的專業人員。對懷化來說,專業照護人才的培養尚未引起足夠重視,懷化的各大院校應當扛起這份重任,從當下就開始籌劃,進行人才隊伍的建設。值得注意的問題是,人才的培養需要一定的過程,周期相對較長,如果不能從現在開始,積極進行人才儲備,那么即使有了健全的法律保障,充足的資本投入、專業人才缺乏短板依然會讓醫養結合模式的發展陷入困境。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七
目前,房山區共60歲以上老年人18.18萬人,全區現有養老服務機構49家,共有養老床位7869張,每百名老人養老床位數4.3張,入住老人3400余人。
截止目前,全區49家養老機構中有5家具有醫保定點單位資質;13家機構具備內設醫務室;剩余養老機構與所在地的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開展定期巡診、義診、體檢等項目保證急重癥患者能夠得到及時的急診救治和入院治療。今后我局將繼續按照《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6〕54號)的要求,采取多種手段,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形成一批兼具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質與能力的養老機構。
區級福利中心總用地面積26035㎡,養老床位700張,該項目是集養老、醫療、康復和護理為一體的綜合型養老機構。總體床位中175張為本區特困人員兜底保障床位,其余床位與萬科進行公建民營,區民政局將對運營進行監管,確保機構福利性質不變,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并將區級福利中心打造成為我區養老服務行業標桿。目前項目主體已經完工,正在由北京萬科進行后期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即投入運營。
以養老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為抓手,提升養老護理質量,推進養老機構標準化建設,實施養老機構星級評定,提高養老機構的專業化程度和服務水平。壯大養老護理員隊伍,實行養老護理人員持證上崗。加大專業培訓力度,要求養老機構內部配備經過專業培訓的服務人員和康復人員,對重度失能老人給予更加專業化的護理。針對老年患者的急危重癥、多發病,加強對養老機構內部工作人員培訓、學習,以此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確保發病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治療,降低意外風險。今年我局組織開展全區養老護理人員專業培訓,聘請專家為護理人員進行理論講解及操作指導,全面提升護理人員專業能力。為老人提供高標準養老護理服務。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八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醫養結合的決策部署,根據市衛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渝衛發〔20-〕3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就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以健康中國重慶行動為引領,以滿足全區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醫養結合服務政策體系、標準規范、管理制度,使醫養結合投資主體更加多元、服務模式更加健全、服務隊伍更加專業、服務流程更加標準、服務品牌更加豐富,“養+防、治、護、安”(即基本養老+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五位一體的醫養結合服務不斷完善。到?2022?年,全區所有醫療機構為老年人開通就診綠色通道;全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獨立的老年護理院或依托區級醫院附設的老年護理院;社區醫養結合型機構不少于?5?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預期壽命達?78.5歲。
(一)拓展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功能。將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作為區域衛生規劃重點,加大建設力度。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設老年康復、護理床位,開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工作。引導部分二級及以下醫院轉型發展成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合作。提倡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內容、方式、費用,明確雙方責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導、急救急診、預約就診、定期巡診、業務指導等合作機制,為合作養老機構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預防、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及安寧療護等一體化的健康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養老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診療康復護理服務。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支持養老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作為養老機構服務和等級評定的重要內容,確保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提供醫療衛生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按照全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計劃,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街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街鎮)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與街鎮養老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與農村互助養老點一體或毗鄰建設。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服務中心開辦診所、護理院等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逐步提高護理型養老床位比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病床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養老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相應的醫療健康服務。制定完善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等醫療衛生服務標準,規范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老年人做好?“五個一”(一個專業醫護團隊,一份老年人健康檔案,一次年度免費健康體檢,一個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個慢性病長處方)保障,對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項重點”(家庭病床、家庭巡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增強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鼓勵中醫醫院加強與養老機構合作,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診療、急診急救、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中醫醫養結合服務,鼓勵中醫醫院設置治未病科室,開設老年醫學科、康復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設老年人就診綠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支持養老機構開設中醫診所,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和支持公立中醫醫院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以品牌、技術、人才、管理等優勢資源與養老機構開展合作。鼓勵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合作,推廣針灸、推拿、中醫康復等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動優質中醫藥資源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探索建立中醫藥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養老照護人員的中醫藥技能培訓,鼓勵中醫醫師在完成所在醫療機構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為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中醫保健和調理知識技能培訓。(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通過共享系統,推進跨部門、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快數據標準化和規范應用,逐步建立統一的行業數據交換共享指標體系,打造覆蓋居家、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大力發展“互聯網+老年健康”,鼓勵醫療機構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開展遠程醫療服務。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鼓勵利用體征監測、穿戴設備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增值服務,動態監測居家老年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促進電子健康檔案在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的共享運用,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大數據發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大力發展醫養康養產品。立足實際,合理定位,科學規劃,探索推進老年產品市場提質擴容。完善相關行業標準,推動與老年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藥品、保健品行業規范發展。加快發展老年功能代償產品市場,推動適用于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家庭的各類醫療器械、康復輔具的研發生產。推動發展體外檢測醫療器械,滿足高齡、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護理服務需求。創新開發智慧健康產品,針對家庭、社區、機構等不同應用環境,發展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等智慧健康醫養康養產品。(區商務委、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的健康養老發展格局。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按照國家的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落實國家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簡化審批登記。認真貫徹落實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渝衛發〔20-〕47?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實行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土地保障。按照有關要求,編制本區縣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分別牽頭探索編制完善中心城區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批準后按程序納入相關國土空間規劃,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維長效機制,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探索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保險支持。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
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探索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按照市級部門健全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長期失能的參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準的生活照料和與生活照料密切相關的護理服務,減輕家庭照護壓力,提升專業照護水平。參照建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并開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以居家照護為重點,逐步建立與居家、社區、機構和住院護理等相適宜的長護險服務內容和支付標準。(區醫保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醫療服務支持制度。醫療機構設置的醫養結合、老年病、安寧療護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統計指標。探索制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指導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支持開展上門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保障激勵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配績效工資時重點向家庭醫生團隊傾斜。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落實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根據診療需要和醫養結合機構能力條件,適度放寬醫療科室和藥品目錄限制。(區衛生健康委、區財政局、區醫保局、區人力社保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支持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統籌現有資源,設立醫養結合培訓基地、康復護理培訓基地、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有條件的地方可建設安寧療護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
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與健康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區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醫養結合領導機制,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二十)加強督促指導。衛生健康、民政等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結合部門職責,將醫養結合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重點,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密切跟蹤工作進展,適時開展工作督導,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促進醫養結合健康發展。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九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醫養結合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云南省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州實際,經州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以健康文山行動為引領,以滿足全州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加快建設居家養老社區服務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醫養結合服務政策、標準規范的管理制度,使醫養結合投資主體更加多元、服務模式更加健全、服務隊伍更加專業、服務流程更加標準、服務品牌更加豐富。到2022年,全州所有醫療機構為老年人開通就醫“綠色通道”;全州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病科不低于50%;全州有不少于3所獨立的老年護理院或依托醫院附設的老年護理院;社區醫養結合型機構不少于8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70%以上。
(一)擴大家庭醫生簽約和家庭病床開設的覆蓋面,打牢居家養老醫療服務基礎。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落實家庭醫生簽約制度。制定上門醫療衛生服務的內容、標準、規范,完善上門醫療服務收費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執業醫師到掛聯的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開展坐診。鼓勵村醫參與健康養老服務。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到2022年,8縣(市)至少在1個社區開展家庭病床服務試點。(責任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州醫保局、州民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簽約合作,提升綜合性醫養結合服務水平。制定醫養簽約服務規范,推動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規范化合作。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至少確定當地1家醫療衛生機構作為養老服務的支持機構。提倡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原則開展形式多樣的簽約合作,為老年人提供就診、住院、會診、轉診、出院、隨診等醫療服務。養老機構也可以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鼓勵縣城所在地養老機構與一所縣級醫院緊密對接,建立協作機制。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到2022年,實現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100%簽約合作。(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鼓勵社區提供醫養結合服務,提高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探索鄉(鎮)衛生院、農村敬老院一體化建設、運行,實現農村敬老院能養老、可看病。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鼓勵社會辦醫養康養連鎖機構入駐社區提供相關服務,社區日間照料中心按標準設立護理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與農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一體或毗鄰建設。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增強社區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整合醫療資源,拓展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功能。支持二級及以下公立醫院轉型發展成為醫養結合機構,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開設老年病科,二級以上中醫醫院設置治未病科,有意愿的三甲醫院采取市場運作方式開辦醫養結合機構。引導三級醫院優化科室設置,增強老年病診療能力。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病科的比例2022年達到50%。(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充分利用衛生健康和養老信息平臺,強化醫養結合信息化建設。推進面向醫養結合機構(兼具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建設。推動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機構等充分利用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打造覆蓋家庭、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創新發展慢性病管理、生活照護等智慧養老服務模式。推動醫養結合服務智慧網絡平臺和智能化養老社區建設,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和咨詢、康復照料、緊急救護、家政預約、物品代購、精神慰藉等服務,提升居家養老服務質量。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并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六)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努力形成形式多樣的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模式。發揮文山“三七之鄉”資源優勢,支持研發以三七、石斛、金銀花等文山特色中藥材為原料的養生保健產品。加快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體系建設,充分運用文山壯、苗、彝等少數民族特色中醫藥診療方法,為老年人提供中醫特色治療、康復理療、針灸推拿、藥膳、養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導。大力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業,培育發展一批中醫藥和民族特色相融合的“醫康養”基地和旅游產品,提升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州科技局、州商務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衛生健康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七)大力發展高端醫養結合產業,打造醫養結合新高地。加強醫養結合項目招商引資和宣傳推介,引進和培育一批高端醫療企業、養老企業,促進醫養結合機構規模化、連鎖化發展,建設一批醫養結合產業示范項目。以市場化方式滿足養老服務多元化、多層次需求,建設一批集居住、養老和醫護等多種功能于一體的醫養康養結合型康養小鎮及高端社區,著力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醫養結合服務商標品牌、具有文山特色的醫養結合示范養老區。(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衛生健康委,州財政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商務局、州投資促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八)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促進醫養結合健康有序發展。深化醫養結合機構“放管服”改革,完善放權與監管并重的服務管理體系。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老齡發〔2019〕17號)要求,養老機構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對已具備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條件的機構,要加大審批備案力度,全面納入服務管理,切實增加醫養結合機構數量,保證服務質量。到2022年,州中醫醫院醫養結合基礎設施綜合發展項目、硯山縣康養中心項目(硯山縣社會福利體系與縣中醫醫院開展的醫養結合項目)2個項目實施建設,文山市德惠老年病醫院醫養結合工作繼續鞏固。其它縣(市)積極探索開展醫養結合工作,為老年人健康養老提供保障。(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政務服務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衛生健康委、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九)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優化“醫養結合”資源配置。對社會力量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推動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在政務服務中心實行“一個窗口”辦理,并一次性告知審批事項及流程、受理條件、材料清單、辦理時限等內容,鼓勵通過“政務服務網”和“一部手機辦事通”進行網上辦理、不見面審批。實行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鼓勵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衛生健康委、州市場監管局、州政務服務局、人民銀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州稅務局、州銀保監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強化醫養結合服務監管,保障醫養結合服務質量。制定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和管理指南,推動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規范化、標準化。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民政部門分別負責。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州衛生健康委會同州民政局等部門制定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一)落實政策,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二)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引導醫養結合發展。各縣(市)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三)注重規劃引領,加強土地供應保障。各縣(市)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統籌考慮醫養結合發展,做好用地規劃布局,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支持給予無償或低償使用。鼓勵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衛生健康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四)鼓勵金融機構參與,拓寬多元化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力量辦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養老機構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開辦資金和發展資金。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加大對醫養結合領域支持力度。完善抵押貸款政策,拓寬信貸擔保物范圍。(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文山中心支行、州銀保監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五)實施價格監管,制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需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六)落實屬地責任,強化保險支持和監管。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醫療機構正式成立后即可申請定點。醫保經辦機構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醫療保險定點協議簽訂及醫保信息系統開通。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分組付費(dip)、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規定逐步增加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康復項目。按照國家部署,積極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長期護理費用由長期護理保險按規定支付,與疾病治療無直接關系的生活照護等養老服務費用,不得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逐步推動壽險賠付責任與護理支付責任轉換,支持被保險人在生前失能時提前獲得保險金給付,用于護理費用支出。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責任單位:州醫保局、州銀保監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七)發展壯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鼓勵和引導院校開設醫養結合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擴大招生規模,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鼓勵醫務人員、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繼續教育等待遇。統籌現有資源,設立州級醫養結合人才培訓基地,有條件的縣(市)也要設立相應的培訓點,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培訓模式,制定培訓計劃,分級分類開展醫養結合人才培訓,壯大人才隊伍,提升專業水準。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鼓勵低齡老年人發揮特長,為高齡老年人開展志愿、互助服務。(責任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教育體育局、團州委、州婦聯、州紅十字會,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八)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為長期失能的參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準的生活照料和與生活照料密切相關的護理服務,減輕家庭照護壓力,提升專業照護水平。建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并開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以居家照護為重點,逐步建立與居家、社區、機構和住院護理等相適宜的長護險服務內容和支付標準。(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州銀保監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九)完善醫療服務支持制度,探索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醫療機構設置的醫養結合、老年病、安寧療護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統計指標。規范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指導政策,支持開展上門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保障激勵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配績效工資時重點向家庭醫生團隊傾斜,落實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根據診療需要和醫養結合機構能力條件,適度放寬醫療科室和藥品目錄限制。(責任單位:州醫保局、州財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州發展改革委、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強化醫養結合領導機制,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二十一)加強督促指導,壓實部門職責。衛生健康、民政等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結合部門職責,將醫養結合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重點,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密切跟蹤工作進展,適時開展工作督導,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促進醫養結合健康發展。
醫養結合養老實施方案
醫院醫養結合實施方案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十
?目前,房山區共60歲以上老年人18.18萬人,全區現有養老服務機構49家,共有養老床位7869張,每百名老人養老床位數4.3張,入住老人3400余人。
截止目前,全區49家養老機構中有5家具有醫保定點單位資質;13家機構具備內設醫務室;剩余養老機構與所在地的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開展定期巡診、義診、體檢等項目保證急重癥患者能夠得到及時的急診救治和入院治療。今后我局將繼續按照《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6〕54號)的要求,采取多種手段,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形成一批兼具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質與能力的養老機構。
區級福利中心總用地面積26035㎡,養老床位700張,該項目是集養老、醫療、康復和護理為一體的綜合型養老機構。總體床位中175張為本區特困人員兜底保障床位,其余床位與萬科進行公建民營,區民政局將對運營進行監管,確保機構福利性質不變,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并將區級福利中心打造成為我區養老服務行業標桿。目前項目主體已經完工,正在由北京萬科進行后期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即投入運營。
以養老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為抓手,提升養老護理質量,推進養老機構標準化建設,實施養老機構星級評定,提高養老機構的專業化程度和服務水平。壯大養老護理員隊伍,實行養老護理人員持證上崗。加大專業培訓力度,要求養老機構內部配備經過專業培訓的服務人員和康復人員,對重度失能老人給予更加專業化的護理。針對老年患者的急危重癥、多發病,加強對養老機構內部工作人員培訓、學習,以此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確保發病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治療,降低意外風險。今年我局組織開展全區養老護理人員專業培訓,聘請專家為護理人員進行理論講解及操作指導,全面提升護理人員專業能力。為老人提供高標準養老護理服務。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十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醫養結合工作的決策部署,引導鼓勵各地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衛老齡發〔2019〕60號),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開展醫養結合示范項目創建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通過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區、市)、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引導鼓勵各地深入推進醫養結合工作,建立完善醫養結合政策體系,吸引更多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醫養結合,不斷提高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一)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區、市)。條件成熟、工作基礎好的省份可根據實際,以省(區、市)人民政府名義向國家衛生健康委申請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區、市)。示范省(區、市)創建活動無固定周期。
(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各地條件成熟、工作基礎好的縣、縣級市、市轄區可按程序申報創建。示范縣(市、區)創建活動每2年開展一次,每次創建示范縣(市、區)約100個,2030年完成創建工作。
(三)全國醫養結合示范機構。具備醫療衛生機構資質,并已進行養老機構備案的醫療機構或養老機構。示范機構創建活動每2年開展一次,每次創建示范機構約100個(含中醫藥特色的醫養結合示范機構),2030年完成創建工作。
(一)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區、市)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
1.黨政重視,部門協同。制定本級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或工作方案,將醫養結合工作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促進養老服務發展的總體部署。本級建立黨委政府統籌、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全社會參與的醫養結合工作機制,各部門分工明確,責任到位。
2.政策支持,推動有力。制定、落實醫養結合費用減免、投融資、用地、審批登記等有關政策措施。本級地方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結合本地實際,完善醫保管理措施,制定出臺人員培養培訓、信息化等相關支持性措施。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或民辦公助等多種模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醫養結合,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服務。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能夠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
3.固本強基,優化提升。以醫養簽約合作、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養老機構依法依規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等多種模式發展醫養結合服務。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項目及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病床服務等有關要求,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產品和服務,增強社區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健康養老中的優勢和作用。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能夠按照相關規范、標準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醫療衛生服務。推進農村地區醫養結合,有條件的地區實現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統籌規劃、毗鄰建設,基本滿足農村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的比例超過全國平均水平,本地區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機構普遍建立老年人掛號、就醫綠色通道。
4.注重管理,強化監督。制定、落實醫養結合相關規范性文件及標準等。定期對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指導醫養結合機構嚴格執行相關規章制度、診療規范和技術規程,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跟蹤、督促整改。醫養結合數據準確并能有效指導實際工作。
5.完善支撐,加強保障。實施、落實醫師區域注冊制度,醫養結合機構的醫務人員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參加職稱評定及繼續教育。出臺具體政策,鼓勵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運用互聯網等技術開展醫療、養老服務,能夠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便捷性的醫養結合服務。培育和支持助老志愿服務,開展面向醫養結合機構的志愿服務。
6.群眾認可,評價良好。醫養結合服務得到當地老年人的普遍認可,5年內無醫療質量安全和涉老等重大負面事件。醫養結合工作得到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肯定,媒體正面評價較多。
(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機構
運營滿5年及以上,近2年入住率達到實際運營床位的60%及以上,能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適宜的預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療、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臨終期安寧療護一體化的醫養結合服務,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過50%。在滿足以上條件的基礎上,優先推薦以下機構:對老年人開展健康和需求綜合評估,建立老年人電子健康檔案,醫療和養老服務提供者共享評估結果。針對老年人可能出現的身體機能下降(如體力下降、認知障礙、抑郁癥狀等)、老年綜合征(如尿失禁、跌倒風險等)開展積極干預,預防或減緩失能失智。為居家養老的老年人家庭成員等非正式照護者提供心理干預、培訓和支持。注重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為老年人提供中醫體質辨識、養生保健等健康養老服務。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質量和效率。
1.環境設施好。按照機構類別,服務場地的建筑設計符合相關醫療機構建筑設計規范及《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設計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無障礙設計規范》等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配備滿足服務需求的醫療和養老設施設備,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安全使用。
2.人員隊伍好。按照機構類別、規模和服務需求等配備相應的管理、專業技術、服務和后勤人員,人員配備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要求,所有人員均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持證上崗或經相關專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并組織定期考核。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關管理經驗。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建立專業技術檔案。
3.內部管理好。遵循《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等相關制度,建立與醫養結合服務相配套的管理體系,加強服務管理、人員管理、財務管理、環境及設施設備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后勤管理等;醫療機構還需加強醫療管理、護理管理、藥事管理、院感管理、醫療文書管理等。
4.服務質量好。了解老年人健康狀況,為老年人制定有針對性的個人服務計劃,提供專業、安全、規范的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根據機構職責和服務需求,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疾病診治、康復護理、生活照料、膳食服務、清潔衛生服務、洗滌服務、文化娛樂、心理精神支持、安寧療護等服務,做到慢病有管理、急病早發現、小病能處理、大病易轉診。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建立投訴反饋機制,及時改進服務質量。
5.服務效果好。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5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醫療事故和違法違紀案件。機構運營現狀良好,具有可持續發展的潛力。建立服務質量外部監督評價制度,產生良好社會效益,并能夠對其他醫養結合服務機構起到輻射和帶動效應。開展第三方社會化滿意度評價,入住老年人及家屬滿意度調查結果在95%及以上。
(一)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區、市)
1.申請創建。條件成熟、工作基礎好的省(區、市)可根據實際,以省(區、市)人民政府名義向國家衛生健康委申請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附本省(區、市)創建活動方案,包括工作進展、下一步創建工作計劃等)。
2.支持指導。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具體支持和指導工作推動有力、示范性強的省(區、市)創建醫養結合示范省(區、市)。
3.評估驗收。創建期滿后,國家衛生健康委對申報的省(區、市)組織開展評估驗收,達到標準的,確定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區、市)”。
4.動態管理。對正在創建和已命名示范省(區、市)的省份進行動態管理,若發生重大不良社會影響事件、違法案件或醫養結合相關政策執行不力、服務水平明顯下降、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等工作服務嚴重滑坡的情況,按程序及時終止其創建工作或取消示范省(區、市)命名,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創建示范省(區、市)。
(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
1.自評申報。各申報單位依據工作標準逐項進行對照自查,符合條件的,可填寫申報表,逐級報送至省級衛生健康委。
2.初審推薦。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可細化工作標準,完善評估體系,對申報單位進行嚴格初審,確定擬推薦名單,書面報送至國家衛生健康委。
3.評估驗收。國家衛生健康委對推薦單位組織開展評估驗收。
4.公示命名。根據評估驗收情況,確定候選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名單,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進行公示。對公示后無異議的,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確定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機構”,并予以公布。
5.動態管理。對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進行動態管理,若發生重大不良社會影響事件、違法案件或醫養結合相關政策執行不力、服務水平明顯下降、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等工作服務嚴重滑坡的情況,按程序及時取消示范縣(市、區)或示范機構命名,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創建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十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養結合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醫養結合的政策體系不斷完善、服務能力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不斷增強。但是,當前仍存在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需進一步銜接、醫養結合服務質量有待提高、相關支持政策措施需進一步完善等問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進一步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醫養簽約合作。制定醫養簽約服務規范,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雙方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合作內容、方式、費用及雙方責任,簽約醫療衛生機構要在服務資源、合作機制等方面積極予以支持。各地要為醫養簽約合作創造良好政策環境,加大支持力度。養老機構也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護理院(護理中心)、安寧療護中心等接續性醫療機構緊密對接,建立協作機制。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合理規劃設置有關機構。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鄉鎮)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城區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內部建設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設施。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產品和服務,增強社區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
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整合、服務銜接,完善硬件設施,充實人員隊伍,重點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農村地區可探索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統籌規劃,毗鄰建設。(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充分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打造覆蓋家庭、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推動老年人的健康和養老信息共享、深度開發和合理利用。實施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支持研發醫療輔助、家庭照護、安防監控、殘障輔助、情感陪護等智能服務機器人,大力發展健康管理、健康檢測監測、健康服務、智能康復輔具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推進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建設。
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并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四)簡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老齡發〔2019〕17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養老機構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涉及同層級相關行政部門的,當地政務服務機構應當實行“一個窗口”辦理,并一次性告知審批事項及流程、受理條件、材料清單、辦理時限等內容。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各地可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制定多種優惠支持政策。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民政部等部門制定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研究制定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和管理指南。各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應急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七)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八)強化投入支持。各地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九)加強土地供應保障。各地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統籌考慮醫養結合發展,做好用地規劃布局,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鼓勵地方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維長效機制,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鼓勵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養老機構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開辦資金和發展資金。鼓勵金融機構根據醫養結合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發揮“投、貸、債、租、證”協同作用,加大金融對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鼓勵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貸款政策,拓寬信貸擔保物范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一)完善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二)支持開展上門服務。研究出臺上門醫療衛生服務的內容、標準、規范,完善上門醫療服務收費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機制,適當提高上門服務人員的待遇水平。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要為簽約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等基礎性簽約服務及個性化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三)加大保險支持和監管力度。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規定逐步增加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康復項目。
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護等養老服務費用。實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地區,失能老年人長期護理費用由長期護理保險按規定支付。加快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研究引入壽險賠付責任與護理支付責任的轉換機制,支持被保險人在生前失能時提前獲得保險金給付,用于護理費用支出。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國家醫保局、發展改革委、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四)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鼓勵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統籌現有資源,設立一批醫養結合培訓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培訓模式。各地要制定培訓計劃,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五)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各地要出臺支持政策,引導職業院校護理及相關專業畢業生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醫養結合機構沒有條件為醫務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培訓的,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統籌安排有條件的單位集中組織培訓。(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民政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在創建醫養結合示范省的基礎上,繼續開展醫養結合試點示范縣(市、區)和機構創建,對落實政策積極主動、成績突出的地區和機構,在安排財政補助方面給予傾斜支持,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全國醫養結合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十三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醫養結合的決策部署,根據市衛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渝衛發〔2020〕3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就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以健康中國重慶行動為引領,以滿足全區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醫養結合服務政策體系、標準規范、管理制度,使醫養結合投資主體更加多元、服務模式更加健全、服務隊伍更加專業、服務流程更加標準、服務品牌更加豐富,“養+防、治、護、安”(即基本養老+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五位一體的醫養結合服務不斷完善。到?2022?年,全區所有醫療機構為老年人開通就診綠色通道;全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獨立的老年護理院或依托區級醫院附設的老年護理院;社區醫養結合型機構不少于?5?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預期壽命達?78.5歲。
(一)拓展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功能。將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作為區域衛生規劃重點,加大建設力度。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設老年康復、護理床位,開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工作。引導部分二級及以下醫院轉型發展成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合作。提倡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內容、方式、費用,明確雙方責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導、急救急診、預約就診、定期巡診、業務指導等合作機制,為合作養老機構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預防、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及安寧療護等一體化的健康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養老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診療康復護理服務。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支持養老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作為養老機構服務和等級評定的重要內容,確保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提供醫療衛生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按照全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計劃,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街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街鎮)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與街鎮養老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與農村互助養老點一體或毗鄰建設。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服務中心開辦診所、護理院等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逐步提高護理型養老床位比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病床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養老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相應的醫療健康服務。制定完善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等醫療衛生服務標準,規范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老年人做好?“五個一”(一個專業醫護團隊,一份老年人健康檔案,一次年度免費健康體檢,一個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個慢性病長處方)保障,對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項重點”(家庭病床、家庭巡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增強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鼓勵中醫醫院加強與養老機構合作,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診療、急診急救、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中醫醫養結合服務,鼓勵中醫醫院設置治未病科室,開設老年醫學科、康復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設老年人就診綠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支持養老機構開設中醫診所,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和支持公立中醫醫院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以品牌、技術、人才、管理等優勢資源與養老機構開展合作。鼓勵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合作,推廣針灸、推拿、中醫康復等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動優質中醫藥資源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探索建立中醫藥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養老照護人員的中醫藥技能培訓,鼓勵中醫醫師在完成所在醫療機構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為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中醫保健和調理知識技能培訓。(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通過共享系統,推進跨部門、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快數據標準化和規范應用,逐步建立統一的行業數據交換共享指標體系,打造覆蓋居家、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大力發展“互聯網+老年健康”,鼓勵醫療機構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開展遠程醫療服務。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鼓勵利用體征監測、穿戴設備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增值服務,動態監測居家老年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促進電子健康檔案在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的共享運用,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大數據發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大力發展醫養康養產品。立足實際,合理定位,科學規劃,探索推進老年產品市場提質擴容。完善相關行業標準,推動與老年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藥品、保健品行業規范發展。加快發展老年功能代償產品市場,推動適用于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家庭的各類醫療器械、康復輔具的研發生產。推動發展體外檢測醫療器械,滿足高齡、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護理服務需求。創新開發智慧健康產品,針對家庭、社區、機構等不同應用環境,發展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等智慧健康醫養康養產品。(區商務委、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的健康養老發展格局。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按照國家的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落實國家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簡化審批登記。認真貫徹落實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渝衛發〔2019〕47?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實行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土地保障。按照有關要求,編制本區縣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分別牽頭探索編制完善中心城區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批準后按程序納入相關國土空間規劃,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維長效機制,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探索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保險支持。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
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探索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按照市級部門健全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長期失能的參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準的生活照料和與生活照料密切相關的護理服務,減輕家庭照護壓力,提升專業照護水平。參照建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并開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以居家照護為重點,逐步建立與居家、社區、機構和住院護理等相適宜的長護險服務內容和支付標準。(區醫保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醫療服務支持制度。醫療機構設置的醫養結合、老年病、安寧療護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統計指標。探索制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指導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支持開展上門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保障激勵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配績效工資時重點向家庭醫生團隊傾斜。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落實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根據診療需要和醫養結合機構能力條件,適度放寬醫療科室和藥品目錄限制。(區衛生健康委、區財政局、區醫保局、區人力社保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支持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統籌現有資源,設立醫養結合培訓基地、康復護理培訓基地、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有條件的地方可建設安寧療護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
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與健康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區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醫養結合領導機制,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二十)加強督促指導。衛生健康、民政等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結合部門職責,將醫養結合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重點,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密切跟蹤工作進展,適時開展工作督導,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促進醫養結合健康發展。
醫養結合實施方案篇十四
為貫徹落實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明委發〔2015〕3號)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通知》(明醫改組〔2015〕12號)精神,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養老服務需求,努力建設健康三元,。現結合三元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做好醫養結合及分級診療工作的部署為指導,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群眾自愿的原則,整合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養老等各項服務功能,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用,促進社區居民的醫療和養老方式轉變,全面提升群眾健康水平。
通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合理配置并整合各類醫療和養老等服務資源,推動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有序開展,使社區居民能夠在居住地就近享受醫療、康復、健康體檢、養老等各項醫養服務,促進社區居家養老、分級診療等制度的落實,降低群眾醫療費用,提升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水平,實現以醫帶養、以養促醫、醫養結合的工作目標。
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采取統一部署、試點先行、全面推進的方法,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推進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有序開展。
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15年5月底前),在充分調研論證并學習借鑒其他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三元區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實施方案》;第二階段(2015年7月底前),在城關街道建新社區、富興堡街道富興社區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完善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第三階段(2015年9月底前),完成城關、白沙、富興堡三個街道的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設。
(一)設置統一服務平臺。
1.設置及要求。由區政府統一設置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健全醫養服務網絡平臺。城關、白沙、富興堡街道原則上每個社區居委會設置1個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的社區,由該中心加掛牌子并履行醫養結合的工作任務,不再單獨設置服務站。非新建的服務站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規劃建設的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掛“三元區衛計局xx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牌子。
2.舉辦方式。采取“公辦托管、購買服務”的方式舉辦,由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市財政補助設施設備購置費用,區衛計局公開招聘具備條件的個體醫療診所轉型為服務站,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延伸托管。具體實施過程中,堅持做到五個結合: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與民政、殘聯等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和殘疾人康樂等服務項目相結合、與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相結合、與社區醫生簽約服務項目相結合、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
3.加強服務站規劃建設。區規劃、住建部門要按照《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標準》和每個社區設置一個服務站的要求,在規劃新區、住宅小區、商品房開發等項目時,做好服務站點設置規劃,規劃建設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并處在該社區相對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臨街為主),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無償使用。具體布點安排:
(1)城關街道(共9個社區):紅印山、崇寧、芙蓉、建新、新亭、鳳崗、復康、新龍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下洋社區由城關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2)白沙街道(共7個社區):臺江、長安、桃源、橋西、群一、群二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白沙社區由白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3)富興堡街道(共5個社區):東霞、永興、富文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富興社區由富興堡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由于新南社區毗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且人口偏少(約2500多人),日常診療業務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興社區服務站統一提供服務的方式解決,不再另行設置服務站。
4.加強養老機構的醫療機構設置。由區民政部門牽頭組織集中養老機構創造條件,依法按有關標準設置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
5.推進老年康復醫院、臨終關懷醫院等老齡型醫療機構建設。鼓勵轄區內市級醫療機構設立老年人服務窗口或老年病專區,鼓勵部分醫院轉型為養老護理院。對社會資本舉辦的康復養老醫療機構,并經民政部門審查符合養老機構設立條件的新增養老床位,可享受社會資本辦醫的優惠扶持政策;對具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在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享有與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機制。
1.明確服務站投入責任。
(1)市級。市財政對服務站的設施設備購置給予適當補助。
(2)區級。區財政負責統籌安排服務站業務用房所需資金的籌集;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對養老服務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并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扶持醫養結合項目做大做強;區國資委統籌全區國有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3)街道。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負責統籌各自街道及所轄社區的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4)服務站承辦人。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后,由服務站承辦人負責內部整修、科室設置以及開辦服務站所需的其他經費開支,保證服務站正常運營。
(5)社會各界。鼓勵社會各界為實施老年人日間照料、殘疾人康樂服務的機構進行捐助,鼓勵志愿者提供護理、衛生清掃、幫廚等志愿服務。
2.明確服務站收入來源。
(1)政府購買服務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依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年度考核辦法,經區衛計、財政部門考核后撥付。
(2)服務站的診療服務收入和簽約服務收入。
(3)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的有關康復養老等服務項目經費和政府的適當補助,在相關部門考核后撥付。
3.支持享受相關醫保政策。由區衛計局協調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對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符合醫療定點條件的,依申請并經驗收納入醫保(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參保人員在服務站就診的,按照規定享受優惠的醫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種服務模式。
1.普通的醫養結合服務模式。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平臺,為本社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雙向轉診、預約診療、社區醫生簽約等服務,并為本社區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推動基本醫療與養老健康服務有機結合。
2.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有條件的社區,將服務站與社區居委會業務用房統籌,把醫養服務與社區居家養老及日間照料服務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為在社區居委會進行日間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區居家養老的對象實施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3.與部門養老服務項目相結合的服務模式。積極與民政、人社、殘聯等部門對接,將服務站與民政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殘聯部門的殘疾人康復等服務項目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對部門養老項目服務點的對象實施定向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4.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建設的同時,鼓勵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市臺江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第一醫院分院以及區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站與市、區兩級民政部門直屬養老機構建立醫療服務協作關系,建立急救、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定期主動上門為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醫療健康服務。
(四)規范服務行為。
1.建立檔案和臺帳。區衛計局與各服務站簽訂托管協議,并委托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各服務站要建立每天業務開展和財務收支情況賬冊,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社區醫生簽約服務檔案、需提供養老醫療服務的人員資料檔案和上門診療服務臺帳,以便區衛計部門業務考核和經費撥付。
2.明確藥品進口渠道。服務站臨床用藥可自行采購,也可采購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目錄內藥品,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藥品價格結算。
3.細化醫養服務內容。組建全科醫生團隊,公布聯系方式及服務流程,制訂完善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范等制度,嚴格規范靜脈輸液和抗菌藥物使用,為老年人和殘疾人等提供及時、有效的健康服務。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臺。推進基層一體化衛生信息管理,充實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立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互聯互通、有效協同、共享應用的健康信息服務體系。
5.規范醫養服務范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對象主要是病情輕的常見病、慢性病和經醫療機構住院后的康復老年人患者,殘疾人家庭、計生家庭行動不便的人員。處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應采取醫療機構住院的方式解決,不適合醫養結合范疇。
6.實施慢病統籌管理。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開具高血壓和糖尿病的確認證明。對明確診斷的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務站就診的,給予免費提供限定的基本藥物,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就診的按醫保規定比例報銷。
(一)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宣傳欄等媒介,以及社區居委會入戶走訪等時機,大力宣傳醫改工作成效,宣傳醫養結合服務的內容,讓群眾及時了解和掌握醫養結合的內容、實施方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以全國醫療衛生系統開展的“三好一滿意”和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為載體,推動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機構加強內涵建設,提高服務能力,逐步實現“看病就醫方便經濟、醫療服務安全可靠、公共衛生服務可及、內部管理規范有序、城鄉居民滿意信任”的目標。
(二)加強隊伍建設。
1.鼓勵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和具有資質的個體開業醫護人員到服務站或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獲取待遇報酬。
2.鼓勵各專業的醫師到服務站開展多點執業。
3.在服務站具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其它醫療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集中養老機構要組建專業的養老護理員隊伍,承擔老年人的生活照護。重點培養和引進醫生、護士、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具有執業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
(三)提升服務水平。
1.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并結合工作實際,選派服務站、養老機構的醫務工作者到市級醫療機構進行老年醫學和康復護理知識培訓,提高基層老年醫療康復水平。
2.服務站要針對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人員,給予免費上門診療、康復、送藥等服務,以及體格檢查、測血壓、快速血糖測定,有條件的可以上門開展生化血采樣、便攜式心電圖檢查等服務。
3.區衛計局負責定期組織醫師和護士到服務站、養老機構開展巡回醫療和護理保健服務。
4.養老機構、服務站要與就近的市級醫院建立急救、與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負責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和接收上級醫療機構下轉的病人,同時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復護理。
5.積極探索建立護理轉移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服務站承接醫療機構內需長期照護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決醫療機構中老年人的“壓床”問題。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考核。
1.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醫養結合工作開展,及時研究解決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中的問題;區衛計、財政、民政、人社、殘聯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合作,嚴格履職,加強組織協調及督導考核,落實相應政策措施。
2.將開展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情況納入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年薪考評體系,督促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能。
3.由區衛計、民政等部門負責將服務人群的滿意度作為考核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建立健全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的準入、考核評估、退出和監管機制,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建立健全服務信息公示和服務滿意度評價制度,定期收集社區居民、養老機構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同時要把考核評價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機構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管理混亂、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不能很好履行職責的機構,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或取消托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