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與勞務派遣協議篇一
甲方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住所: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 ?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 ?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企業與勞務派遣協議篇二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國之日起到離開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公司___賬戶,并按_國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5%以_國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_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銀行___賬戶。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到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___返回___,由甲方通過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__.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7天。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緊急事假,超過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個月結束后的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員應尊重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年后,月工資增長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到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至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個月的預付款,并在4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后,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5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本合同用中文和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份,雙方各執份;副本若干份。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國_市簽字。
甲方:乙方:
代表:____代表:____
職務:____職務:____
簽字簽字見證人:____
企業與勞務派遣協議篇三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與勞務派遣協議篇四
甲方:(實際用工單位)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提供勞務派遣,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勞務派遣內容
1. 甲方將根據其業務需要,適時向乙方提出勞務派遣需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出符合甲方要求的勞務人員(以下簡稱“被派遣人員”)供甲方擇優使用。
2. 乙方輸出給甲方的被派遣人員,為乙方員工,由乙方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乙方與被派遣人員所簽定的勞動合同期限應符合法律規定期限。
3. 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出《勞動派遣需求/確認表》,該《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應包括:勞務派遣崗位方及崗位要求、所需被派遣人數、被派遣人員應具備資格或資歷、工作地點、工資待遇、派遣期限及其他條件。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需求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書面確認是否接受《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中的派遣需求,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未向乙方進行書面確認,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需求。
(1)終止相應的勞務派遣需求,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務費用或其他費用;
(2)延長一定期限,由乙方在該延長的期限內繼續甲方提供可選擇的被派遣人員。
5. 對經甲方確認同意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員,乙方應向甲方出示其身份證、學歷文憑、技能證書等證件原件并提供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已方應于甲方確認同意之日起7日將補充了被派遣人員個人信息、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內容的《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進行簽字并返還甲方。
6. 經甲方根據雙方書面確認的《勞務排線需求/確認表》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在派遣期限內需便更被派遣人員簽定書面協議,乙方向甲方提供其與被派遣人員的該等協議后,甲乙雙方將變更《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相關內容。
8. 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被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被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終止勞務派遣,并退還乙方,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相關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以雙方最終書面確認的《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約定為準。
三.派遣期限
1. 有關經甲方確認同意派遣的被派遣人員之派遣期限,以雙方最終書面確認的《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約定為準。
2. 如因甲方生菜經營等原因,甲方需變更派遣期限的,應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3. 如被派遣人員為女職工,且被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在其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時到期的,派遣期限依法順延至孕期、產期、哺乳期屆滿之日止,除非甲方另行書面通知,自被派遣人員孕期、產期、哺乳期屆滿之日起派遣期限自動終止,甲方不再另行書面通知乙方或被派遣人員,就上述情況乙方按照法律要求的期限提前通知被派遣人員,否則對因此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應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的賠償金等)均由乙方承擔。
四. 費用及結算
1. 對于乙方派遣出的處于有效派遣期限的被派遣人員,甲方按每人每天 60 元(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勞務輸出服務管理費。
2. 甲方應在每月10日前將被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保險費用、勞務輸出服務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賬戶是: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國家正規發票。
五.乙方責任
1. 對甲方確定的被派遣人員,乙方應在甲方派遣期限開始之日前為其辦理完畢全部上崗手續。
2. 乙方應每月按甲方對被派遣人員考核的依據與被派遣人員結算工資,并于每月15日前向被派遣人員發放工資、要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由乙方從被派遣人員工資中代扣),不得克扣被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3. 被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等事宜,由乙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 甲方辭退的被派遣人員由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 甲方有權查詢乙方發放被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全部向甲方賠償。
6. 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對因乙方拒不承擔相應責任且法律規定甲方需承擔連帶責任的,在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后,對甲方因此指出的任何費用或金額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 15日內向甲方賠償,甲方也可以從到期應向乙方支付的費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六. 勞動保護
1. 乙方在勞務派遣前對被派遣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的教育。
2. 甲方負責北派遣人員到崗后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并向被派遣人員提供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范及違規處理辦法。
3. 甲方應向被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動保護用品。
七.勞動報酬
1. 由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除非《勞務派遣需求/確認表》另有約定,在派遣期限內被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
2.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 甲方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被派遣人員的工資水平,但保障部低于上海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 被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制度。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被派遣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具體保險辦理工作由乙方負責。
2. 乙方負責為被派遣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 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戶籍為非上海市的被派遣人員之綜合保險費用。
4. 乙方負責對非上海市戶籍的被派遣人員到相應的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 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各項保險等費用)。
6. 被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可享受法定的假日及婚、喪、產、哺乳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 被派遣人員在位甲方提供勞動服務期間,如按照甲方內部流程經過審批在國家法定假日共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九.工傷處理
1. 被派遣人員在為甲方提供勞動服務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 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 乙方按《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配合處理,20xx元以內的醫療費用乙方可墊資處理,超出20xx元醫療費用后則由甲方墊資,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被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1. 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被派遣人員派遣期限期滿的;
2. 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的;
3. 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派遣關系的;
6. 被派遣人員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責任的;
8. 被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9. 被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13. 對于本條第3、4、5、6、7、8、9、11約定的情況下,對于未履行之剩余派遣期限,在甲方要求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為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被派遣人員;以上情形中依法屬于需乙方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經濟補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依法屬于需甲方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經濟補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提供有效協助。
十一. 被派遣人員因患病或工傷的,乙方與被派遣人員勞動關系順延至規定的醫療期結束,醫療期內工資待遇由甲方按本市規定支付。
十二. 因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 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限內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甲方應根據當地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其支付勞動報酬。
2. 在派遣期限內因甲方情況變化取消與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終止與被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的,對于乙方因此應向被派遣人員衣服支付的經濟補償。
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時為被派遣人員辦理招工申報、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且在該期限內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費用所長生的費用。
4. 對于根據本協議終止派遣關系的,甲方應在每月1日至24日(如遇雙休日,終止時間應提前至雙休日之前)前通知乙方當月終止派遣關系的人員名單(以下簡稱“退工(退保)名單”,否則,對因此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 因甲方無合理理由未及時將被派遣人員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管理費通過銀行劃入乙方指定賬戶,造成乙方不能再約定的時間內發放工資及繳納相應費用的,對因此所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 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退工(退保)的名單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時辦理退保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對甲方按時支付各項費用后,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及時向被派遣人員支付工資或為其辦理招工申報,繳納各項保稅險等費用所產生的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單不限于:應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的賠償金、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的費用、任何形式的罰金等。)
3. 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金、罰金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四、管理責任
1. 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應負責:
(1)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工傷理賠等辦理工作;
(2)被派遣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
(3)因此所發生的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如有)。
2. 乙方應做好對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教育工作。
3. 乙方應協調甲方與被派遣人員之間的關系,處理被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 乙方處理被派遣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十五、任何一方要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提前通知的應給對方經濟補償,并在協商一致后雙方可終止或解除協議。任何一方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產生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十六、本協議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法律規定不一致的,按國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規執行。
十七、因本協議所產生的爭議,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與勞務派遣協議篇五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鄉鎮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________________]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________________]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年月日
企業與勞務派遣協議篇六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動者為乙方提供勞動的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被派遣勞動者數量、派遣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 (人數)到 乙方(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 (人數)到乙方 (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派遣 (人數)到 乙方(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體被派遣勞動者名單詳見附件。
第二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負責申報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乙方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
(1)被派遣勞動者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被派遣勞動者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被派遣勞動者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工資調整。
第四條 社會保險
1、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被派遣勞動者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被派遣勞動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確認,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
(2)由乙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被派遣勞動者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并按每月 元的標準向其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派遣勞動者。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被派遣勞動者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被派遣勞動者協商延續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勞動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向被派遣勞動者承擔責任。
4、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情形的,乙方有權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
第八條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勞動者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被派遣勞動者總數每人每月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各項費用結算清單,經雙方核對無誤后,由甲方向乙方開具正式的發票。乙方收到發票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勞務費及相關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派遣勞動者的;
(2)克扣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福利的;
(3)同時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和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間未經乙方同意將被派遣勞動者從乙方抽走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被派遣勞動者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2)乙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被派遣勞動者權益的;
(3)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被派遣勞動者勞動的,或者乙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被派遣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遲延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的,每遲延一日按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撤回被派遣勞動者。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解決。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協商辦理延續或者終止手續。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與勞務派遣協議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
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工作。甲方因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工作有關或因工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客戶、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店鋪員工薪金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發薪每月日期為次月10日。合同期間若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則作相應調整。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提前終止:
1、發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數,造成一方或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產、不再從事原經營行業。
第十條 乙方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立即通報開除乙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1、虛報帳目,帳目不清,弄虛作假,貪污貨款。
2、偷盜財物,散布影響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謠言。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條 自協議生效起正常履行滿______年時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____萬元,協議期滿甲方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____萬元整。因為任何原因協議未能達到上述時間甲方不作任何補賞。
第十五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繼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就此合同內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與勞務派遣協議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了明確乙方在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學習期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培訓期限
培訓時間計劃開始時間是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劃結束時間是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總共歷時_________天。
第二條、培訓費用
1、培訓費用包括參加一次培訓所需的授課費、書本費及差旅費,培訓開始前應做費用預算,此預算不能與培訓結束后實報的培訓費用相差太大,預計培訓費用為________元。
2、培訓費用在人民幣________元(含________元)以上,乙方必須在培訓期結束后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以上。
3、培訓費用在人民幣________元以上的,乙方必須在培訓期結束后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以上。
第三條、雙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組織乙方參加培訓。
2、甲方應按時支付培訓所需要的費用。
3、乙方應按照協議的規定積極參加培訓,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掌握培訓中所傳授的知識和技能,則甲方有權扣除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訓期間支出的費用及工資。
4、如果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勞動協議或提前離職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所有發生的培訓費用及造成公司相關損失費用。
5、乙方培訓合格后所獲得的有關資格證書原件交由甲方統一保管,直至乙方服務期滿自愿離職方可歸還其本人。
風險告知:合同應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約定好交款時間和期限及違約金數,并約定好糾紛處理地和方式。
第四條、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應一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責任方除提前通知守約方外,還需賠償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五條、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并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協議內容。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對于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協議的一部分,與勞動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