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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篇一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行政規章《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特制定本措施。
(一、)按照“積極預防”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對幼兒家長及全體師生員工宣傳《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使全園師生及家長能夠領會精神,熟悉條文,創造法治環境,切實增強積極預防的意識,提高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園。
(二、)針對《辦法》中幼兒園所承擔的責任范圍,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園“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預防與處理機制,以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夠依法、合情合理及時的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將各種事故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進一步明確主管領導安全負責制,專職人員、各部門領導、各班組長、教師等要具體承擔起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做到安全工作層層落實,常抓不懈。
(四、)完善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制度,做好內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積極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動聯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督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確保幼兒的安全。
(五、)加強幼兒園園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兒園提供給幼兒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抓好幼兒園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飲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誰分管誰負責,對食堂、消防等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管理力度,對進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從源頭上把好關,嚴防投毒事件、火災事件、飲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七、)各班級組織學生參加教學活動或園外活動時做到逐級審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動都應做好活動安全教育、保衛工作,安全注意事項,及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批準、上報。在活動中,做到安全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組織者的責任。
(八、)在教育教學中,教師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格遵守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嚴禁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規程,堅決杜絕組織或安排幼兒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及其他活動。不得組織幼兒參加具有易然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險性活動。加強對幼兒的關心,對學生中有特異體形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學活動(如體育課)的學生,要盡量做到提前知道,在上課時給予必要的注意,避免造成事故。
(九、)加強門衛值班制度,嚴格控制開關園門時間:早晨7:00開門,晚上17:30關門,要求值班老師準時到位,并認真做好書面記錄。對幼兒在園內所進行的危險性質活動(如爬墻、越門等),全園教職員工都應有加以制止的義務。
(十、)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領導及管理者、教師職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全園批評、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預案啟動時機:幼兒園發生幼兒傷害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各班教師
(二)職責:
1、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時,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機構成員、保健員應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及時采取緊急救援措施,保護現場,救助受傷害幼兒,同時應及時告知幼兒的監護人。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應在一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
3、迅速收集有關事故信息,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及做好事故現場有關證據的保存工作。
4、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盡快恢復幼兒園的正常教學秩序,保證幼兒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
5、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并依托教育局及相關部門的力量,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篇二
為了確保幼兒在大型集體活動中的安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提高教師防范意識和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理能力,保證在第一時間投入搶險救助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提高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認識,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強化居安思危,對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園領導要"帶著感情抓安全,身體力行抓安全",加大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力度,把工作措施落實到人,重點部位落實到人,督促檢查落實到人,確保師幼在活動中的人身安全。
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園領導小組、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園領導小組成員立即組織指揮、調度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并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組 長:
組 員:
職責:
職責:與醫院、家長聯絡,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協同處理事故部門報告情況。負責現場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現場臨時搶救,護理傷員等。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導人員車輛等。穩定家屬情緒,保障正常秩序及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負責后勤應急物品供應,確保搶救工作順利進行。
為了對師幼安全負責,確保我園大型集體活動順利進行,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建立嚴格的報批制度,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并簽訂安全責任書。
組織幼兒參加集體活動,先經園領導班子研究,做出周密計劃,嚴格組織,負責人或教師帶隊,活動前要向幼兒講清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幼兒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如果是園外活動,外出前,幼兒園應先派出人員對場地、設備等進行安全排查與部署,加強活動場所、安全通道、照明設施的檢查,并配備保健醫和足夠的藥品及簡單的搶救物品。
人員對外出活動路線、車輛安全狀況、活動地點周邊安全狀況等進行實地考察,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做出詳細的部署,并將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參與外出的每個領導和教師身上。執行集會、文藝表演、大型親子活動、兩操等大型活動安全預案制度。同時,出發前要對幼兒進行簡單的身體檢查,并將本次活動的目的、意義、活動路線、出發及返回時間通知幼兒家長。
一旦發生緊急情況,由在場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工作小組:聯絡組、報告組、搶險組、搶救傷員組,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配合上級監督管理部門協助調查。幼兒園要做好現場保護工作,查清原因,追究責任,吸取教訓,制定進一步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得違反規定,阻礙事故調查。
為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要制定相應的大型集體活動安全保障措施,加強對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對一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建立檔案,逐級上報,并制定防范方案,確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的監控 ,從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篇三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行政規章《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特制定本措施。
(一)按照“積極預防”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對幼兒家長及全體師生員工宣傳《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使全園師生及家長能夠領會精神,熟悉條文,創造法治環境,切實增強積極預防的意識,提高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園。
(二)針對《辦法》中幼兒園所承擔的責任范圍,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園“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預防與處理機制,以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夠依法、合情合理及時的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將各種事故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進一步明確主管領導安全負責制,專職人員、各部門領導、各班組長、教師等要具體承擔起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做到安全工作層層落實,常抓不懈。
(四)完善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制度,做好內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積極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動聯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督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確保幼兒的安全。
(五)加強幼兒園園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兒園提供給幼兒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抓好幼兒園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飲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誰分管誰負責,對食堂、消防等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管理力度,對進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從源頭上把好關,嚴防投毒事件、火災事件、飲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七)各班級組織學生參加教學活動或園外活動時做到逐級審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動都應做好活動安全教育、保衛工作,安全注意事項,及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批準、上報。在活動中,做到安全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組織者的責任。
(八)在教育教學中,教師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格遵守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嚴禁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規程,堅決杜絕組織或安排幼兒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及其他活動。不得組織幼兒參加具有易然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險性活動。加強對幼兒的關心,對學生中有特異體形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學活動(如體育課)的學生,要盡量做到提前知道,在上課時給予必要的注意,避免造成事故。
(九)加強門衛值班制度,嚴格控制開關園門時間:早晨7:00開門,晚上17:30關門,要求值班老師準時到位,并認真做好書面記錄。對幼兒在園內所進行的危險性質活動(如爬墻、越門等),全園教職員工都應有加以制止的義務。
(十)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領導及管理者、教師職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全園批評、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預案啟動時機:幼兒園發生幼兒傷害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各班教師
(二)職責:
1、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時,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機構成員、保健員應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及時采取緊急救援措施,保護現場,救助受傷害幼兒,同時應及時告知幼兒的監護人。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應在一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
3、迅速收集有關事故信息,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及做好事故現場有關證據的保存工作。
4、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盡快恢復幼兒園的正常教學秩序,保證幼兒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
5、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并依托教育局及相關部門的力量,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篇四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并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食品采購員、各班主任組成的領導小組。
2、分管園長、保健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師傅負責保存好食物留樣。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幾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后立即匯報園長,并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1、各班保教人員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并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并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并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骨干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1、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后,全園一切正常后處理掉。
2、園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的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分餐老師及中毒人員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中毒人員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進餐而未發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食物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3、由幼兒園在核實無誤下通知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4、園長室負責將事故處理結果向教育局報告。
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篇五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和穩定,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維護和保障我園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遵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設立樂樂幼兒園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朱寶珍(園長)
副組長:盧艷(副園長)
組員:柳萍 徐靜 邱盼 邱桂香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1、報警程序:
a 、發生交通安全事件時,現場人員馬上通知交警和幼兒園領導小組。
b 、撥打112報警電話,幼兒園 交通事故,車號為 ,請迅速前來救援。
2、 啟動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三個職能機構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1)、指揮組人員、職能。
成員:現場總指揮由園長擔任,園長不在由安全主任或當值的行政領導擔任。
職責:接到報警,立即組織人員到事發現場,全面負責指揮處置工作,總指揮選擇的集合地即為指揮中心。
(2)、控制組
成員:余斤海(組長)、及其他保衛人員
職責:1)負責設置警戒線。2)廣播疏散圍觀人員。3)作好疏導--到路口引導救護車、交警進入現場;4)保持通訊順暢,杜絕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1、 積極協助有關單位、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作好事件的調查記錄。
2、 及時與有關人員、部門溝通,做好記錄。
3、 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交警電話112
火警電話:119
救護電話:120
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篇六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1、加強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幼兒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3、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7、有條件的幼兒園為幼兒配備保險帶。
8、租賃的校車也適用本預案。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
2、報局辦公室和業務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內報;重大事故立即報;可先口頭后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幼兒,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4、通知家長。
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篇七
為了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能夠統一指揮,有條不紊地進行緊急疏散教學樓內的師生,使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范圍,特制定本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當發生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或突發停電等需要緊急疏散教學樓內的幼兒、老師時,啟動本預案。
(一)應急疏散領導小組:周燕娟 、王悅芳、蔣曉紅。
職責: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發布命令,啟動預案。 在緊急疏散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下設五個小組,現場指揮組、緊急疏散組、傷員救護組、外圍控制組,通信聯絡組。
(二)現場指揮組:周燕娟、蔣曉紅。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貫徹傳達應急小組命令,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程序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并配備必要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三)緊急疏散組: 班主任。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按班級有序地撤離現。
(四)傷員救護組:配班老師、保育員。
基本職責:撥打120,與就近醫院聯系,并配合醫生進行護理。
(五)外圍控制組:門衛、后勤人員。
基本職責:維持秩序,與家長溝通。
(六)通信聯絡組:卞麗群。
基本職責:上報上級單位,24小時通信暢通。
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篇八
為認真貫徹幼兒園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做好 、幼兒乘車(船)安全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制定以下工作預案:
一、 防范預案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幼兒乘車(船)安全工作。
1、不乘坐無證車(船)、超載車(船)、農用車、故障車。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和幼兒乘車(船)安全。
3、經常深入村校、幼兒園進行檢查指導,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安全管理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有關問題。
(二)突出重點,著力解決、幼兒乘車(船)存在的安全隱患。
1、著力解決學生接送車問題。學校聯系公交車接送,通過增加車輛、增開營運線路等辦法,解決好學生的乘車問題。同時,針對農村學生家長支付車費困難的現狀,學校在公交公司成本許可范圍內要求適當協調學生票價。約定時段接送學生,從源頭上規范學生的接送車。
2、著力解決學生乘車安全問題。當前城區許多學生家長為孩子選擇乘坐公交車上下學,在交通高峰時段,學生乘車的安全形勢較嚴峻。針對學生這一特殊的乘車群體,學校與公交部門進一步研究對策,通過改善車況、為學生開設專線公交車等,解決學生乘公交車難的問題,確保行車安全。學校不僅要求駕駛員做到文明駕車停車,同時也要求學生做到上下車講文明、講秩序,以共同保障乘車安全。
3、著力防范春秋游、寒暑假和各類集體教育教學活動乘車(船)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凡、幼兒園組織學生出游,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各項安排和應急預案,必須有學校領導帶隊和足夠的教師負責管理,必須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凡承載學生出游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運管)部門檢查、許可(客車技術狀況應達到一級),嚴禁乘坐無證(照)人員駕駛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嚴禁車(船)超載、超速行駛。學校應事先與具有三級以上資質的客運企業或旅游客運企業簽訂包車運輸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并主動與公安交警部門聯系,落實有關措施,確保交通安全。
(三)明確職責,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學生、幼兒安全的良好局面。
1、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對學校學生乘車安全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相應的乘車安全管理制度。采取馬汶小學學生另行排路隊的方法,減少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學生的交通流量,保障路遠學生能按時乘車。學校還通過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和責任。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幼兒乘車方案。建立警校聯系制度,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
2、加強對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倡導對中、幼兒接送車輛優先、乘車高峰期優先,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中、幼兒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應急預案
1、學校成立應急分隊,由校長任隊長,負責搶險救災。
2、一旦出現事故,學校接到報告后,應急分隊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立即組織有效的施救,千方百計搶救人員,減少傷亡和損失。
3、在搶險的同時,立即向市教育局和街道辦事處及110和120報告,以求得多方救援。
4、安排人員守護現場,協助了解事故原因和事故情況,并做好記錄。
5、根據事故的情況后向公安機關報案,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處理案件提供條件。
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篇九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行政規章《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特制定本措施。
(一)按照“積極預防”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對幼兒家長及全體師生員工宣傳《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使全園師生及家長能夠領會精神,熟悉條文,創造法治環境,切實增強積極預防的意識,提高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園。
(二)針對《辦法》中幼兒園所承擔的責任范圍,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園“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預防與處理機制,以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夠依法、合情合理及時的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將各種事故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進一步明確主管領導安全負責制,專職人員、各部門領導、各班組長、教師等要具體承擔起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做到安全工作層層落實,常抓不懈。
(四)完善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制度,做好內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積極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動聯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督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確保幼兒的安全。
(五)加強幼兒園園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兒園提供給幼兒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抓好幼兒園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飲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誰分管誰負責,對食堂、消防等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管理力度,對進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從源頭上把好關,嚴防投毒事件、火災事件、飲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七)各班級組織學生參加教學活動或園外活動時做到逐級審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動都應做好活動安全教育、保衛工作,安全注意事項,及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批準、上報。在活動中,做到安全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組織者的責任。
(八)在教育教學中,教師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格遵守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嚴禁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規程,堅決杜絕組織或安排幼兒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及其他活動。不得組織幼兒參加具有易然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險性活動。加強對幼兒的關心,對學生中有特異體形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學活動(如體育課)的學生,要盡量做到提前知道,在上課時給予必要的注意,避免造成事故。
(九)加強門衛值班制度,嚴格控制開關園門時間:早晨7:00開門,晚上17:30關門,要求值班老師準時到位,并認真做好書面記錄。對幼兒在園內所進行的危險性質活動(如爬墻、越門等),全園教職員工都應有加以制止的義務。
(十)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領導及管理者、教師職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全園批評、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