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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鍋爐事故應急預案篇一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鍋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使應急安全有序、高效實施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此預案適用于本單位鍋爐事故、火災事故、(或者有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我公司蒸汽鍋爐事故的綜合與處置相結合的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專業救援搶險與單位自救相結合。
2.1鍋爐概況
本單位生產鍋爐,現有wns2-1.0-y/q型臥式內燃天燃氣鍋爐一臺,,主要運行參數壓力為1.0mpa、額定蒸發量:2t/h、最高蒸汽溫度1844℃;鍋爐房建于廠區西北側。
2.2危險性分析
2.2.1燃氣蒸汽鍋爐在運行中遇特殊情況可出現超壓、爆管等事故,如處理不當會引起鍋爐爆炸。
2.2.2燃氣蒸汽鍋爐在密閉狀態下運行,當壓力超過鍋筒承受壓力時,會造成鍋筒破裂(爆炸)。同時鍋筒壓力瞬時降為大氣壓力,高溫熱水迅速蒸發,體積激烈膨脹而爆沸造成第二次爆炸,釋放出大量能量產生巨大的作用力和沖擊波,給人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傷害。
2.2.4燃氣蒸汽鍋爐爆炸的破壞力決定于燃氣蒸汽鍋爐的'容積、壓力和溫度。
2.2.5燃氣蒸汽鍋爐爆炸原因
(1)超壓:因違章操作、安全附件失靈或安全聯鎖保護裝置失效,使鍋爐的運行壓力超過鍋筒的承受壓力而發生爆炸。
(2)鍋爐的受壓元件自身缺陷或損壞,降低了自身的承受壓力而造成鍋爐爆炸。
3.1指揮部的組成人員和職責
3.1.1指揮部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法規和政策。
(2)分析災情,確定事故應急方案,制定各階段的應急對策。
(3)發生事故時,負責搶救工作的組織、指揮。
(4)確定各部門的職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5)為搶救提供物質保障及其他保障條件。
(6)負責內、外信息的接收和發布、向上一級救援機構匯報事故搶救情況。
(7)組織預案的學習、演練、改進。
(8)負責了解、檢查各搶救部門的工作,及時提出指導或改進意見。
(9)適時調整各部門人員組成,保證搶救組織正常工作。
(10)對預案的執行或演練情況進行總結、評審。
(11)向有關新聞機構發布信息。
(12)負責向上級部門做事故報告。
3.1.2總指揮:董富岳總經理
職責:負責應急指揮工作,發布搶險命令,對特殊情況進行緊急決斷,協調各部門工作內容向上級領導匯報,事故處理情況對應急工作全面負責。
3.1.3副總指揮:李光前、佘瑞杰
職責:負責指揮技術人員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搶險、搶修作業依據、技術規范,提供準確可行的搶險方案。并隨時向總指揮匯報情況,負責消防和警戒人員的安排,布置善后和現場保護。
3.2搶險事故處置組成員
(1)成員:李志勤、甑茂智、彭軼瓊
(2)主要職責:對鍋爐運行情況進行監控和發生事故時應急處理,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鍋爐爆炸后進行搶救處置。
3.3消防、保衛、后勤組職責
成員:韓良
職責:負責消防器材,爆炸后如有火情立即投入滅火;負責安全保衛,布置警戒,控制人員有序疏散;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險物資。
燃氣鍋爐事故應急預案篇二
熱水鍋爐是一種受壓設備,它經常處于高溫下運行,而且還受著煙氣中有害物質的侵蝕和飛灰的磨損。如果管理不嚴、使用不當,就會發生鍋爐事故,嚴重時會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同時,會嚴重影響用戶的供暖效果。
因此,在鍋爐事故發生時,為確保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及時修復,確保供熱系統正常運行,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相應應急預案。
① 供暖期內各熱力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② 各熱力站實行站長負責制,每班均設立副站長及值班長一名。
③總公司設專人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并向主管領導準確匯報突發事故。
①總公司設稽查科,定期巡查各熱力站鍋爐運行指標,發現疑點隨時通報各站。
②各站實行每班巡查制度,派專人對鍋爐運行情況時刻監測。
①司爐工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取得司爐證件的專業人員。
②司爐工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必須遵守鍋爐安全操作制度。
③司爐工必須熟悉鍋爐操作規程,嚴密監視安全儀表,定期檢驗,及時檢修。
①鍋爐萬一發生事故,要“穩”、“準”、“快”,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的原因和處理事故方法要準確,不要發生錯誤。處理時要敏捷,要迅速消滅事故,或者制止事故擴大。同時要立即報告領導及有關人員。如發生嚴重事故,應保持現場,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及安全部門。
②事故之后,應將發生的設備、時間、經過及處理的方法等情況詳細記錄;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并寫出書面報告。
1、接到事故報警,總公司及責任熱力站值班人員應緊急溝通,說明情況。技術人員立即趕往事故現場;同時向公司和熱力站領導及時通報事故情況。
2、迅速組織技術、調度安全、機械設備等部門人員趕往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的過程、危害程度。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方案。
3、維修人員迅速切斷控制事故點的進、出水閥門,盡量縮小范圍地實行局部停爐措施;同時對事故點進行搶修。
鍋爐常見事故幾種處理方法:
1、鍋爐水壓超過允許工作壓力,雖然采取停止給燃料、加強給水等措施,壓力繼續上升時。
1、迅速熄火處理:停止給煤及鼓風,減少引風,將爐排上紅火與灰渣快速排出,熄火后,切斷總閥,并停止引風機。如需冷卻爐堂,可將爐門及旁路煙道打開。
2、鍋爐水位表已升至最高可見水位以上(滿水),雖經叫水后,仍看不到水位時。
2、迅速冷卻鍋水處理:在緊急停爐時,如無缺水或滿水現象,可以縮短時間加速冷卻,向鍋爐給水、排污,以降低鍋爐內壓力。當爐水溫度降至80℃以下時,可以放掉爐水。
3、所有給水設備、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排污閥全部失效時。
4、鍋爐元件損失,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
3、如果鍋爐系嚴重缺水事故,停爐時決不能應用迅速冷卻操作,嚴禁向鍋爐給水。
5、爐墻發生裂縫而有倒塌危險或爐架橫梁燒紅時。
6、因其它事件威脅鍋爐房或鍋爐設備安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