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就如同白駒過隙般的流逝,我們又將迎來新的喜悅、新的收獲,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寫計劃吧。通過制定計劃,我們可以更好地實現我們的目標,提高工作效率,使我們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義。下面我幫大家找尋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計劃書范文,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精神科工作計劃及建議篇一
為落實國家《20xx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范》和《20xx年度赤山湖管委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要求,為確保重癥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防控措施,為重癥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預,有效降低危險行為,提高精神病患者與其家庭的生活質量,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為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中心成立了重癥精神病人管理小組,組長由中心主任戴雙兵兼任,副主任丁常信副組長,成員有許發平、步海峰、李雙根、鄭霞、李葉根及各村醫組成。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領導、檢查、協調。許發平為專職管理員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檔案建立、日常訪視、計算機數據維護工作實施。步海峰:具體協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日常工作。
建成功能完善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至20xx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規范管理率達95%。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年度計劃管理精神病人80多人,全部病人統一進行規范化檔案管理,完成4次健康指導率95%以上,年度健康體檢率達到95%。
1、管理人員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范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桂委會人員相關知識與技能。
2、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檔案進行康復指導。及時為每一名新發現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3、精神病人的發現: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訓村醫與中心醫生通過合作醫療報銷,網格化入戶服務管理等方法,不定期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對發現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癥、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發育遲滯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并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并做初步篩查工作,明確的建立管理檔案,納入規范化管理。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4、定期隨訪: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范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6、健康體檢:根據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適當的時間為所有在冊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費的體檢,體檢內容主要是身高、體重和血壓等一般項目,另根據需要,可以提供肝功能等檢查,體檢結束后及時告知體檢結果,并提出針對性的健康干預措施。
精神科工作計劃及建議篇二
1、積極參加各種業務培訓,加大團隊成員培訓,繼續加強自身精防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2、繼續加強信息化管理,完善精神病患者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嚴格按照監管級別要求及時走訪病人,并準確錄入精神病案管理數據。
3、加強與社區專管人員之間的工作溝通,充分發揮組織網絡作用,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積極做好應急處置預案工作,確保全年無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
4、繼續做好摸底調查,努力提高檢出率,提高登記率,及時更新病人信息,及時做好報告工作。
5、認真做好貧困精神病人患者免費服藥工作,及時備足必須藥品,同時做好免費服藥患者的體檢工作。
6、按時參加各種工作例會,認真學習市、區精衛辦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強隊伍建設,及時溝通工作情況。
7、繼續做好“686”項目,認真做好工療員的康復工作,進一步加強康復三大技能培訓和效果評估,繼續發揚團隊協作精神,做好個案管理工作。
8、進一步加強關于精神衛生知識的宣傳,以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積極普及《精神衛生法》等法律知識。
精神科工作計劃及建議篇三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落實《青川縣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xx-20xx年)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我鄉精神衛生事業的發展,維護和增進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經鄉黨委、政府研究,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計劃。
1、成立全鄉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分管副鄉長何小葦任組長,各村(居)民委員會、鄉衛生和計生辦、衛生院、綜治辦、民政辦、殘聯、司法所、派出所、老齡辦等部門為成員,上述部門負責人參加全鄉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具體事務由鄉衛生和計生辦負責,聯席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
2、里坪村、巖埝村成立關愛幫扶小組,村主任任組長,民警、民政、殘聯工作人員和村醫、志愿者為成員。具體事務由村醫負責,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關愛幫扶小組會議。
1、加強患者登記報告。各村(居)民委員會、鄉衛生院、綜治辦、派出所、民政辦、殘聯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全方位、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和發病報告。村(居)民委員會可按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家屬請求協助其就醫。
2、做好患者綜合登記。鄉衛生院要配合鄉人民政府、派出所,及時轉診精神病人到專業機構進行規范治療,病情穩定后回到村(社區)接受精神科基本藥物維持治療。鄉衛生院要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建立并嚴格規范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健康檔案,為其提供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等服務。
1、鄉衛生和計生辦聯合鄉衛生院,通過“世界精神衛生日”等活動宣傳精神衛生知識。
2、鄉衛生和計生辦聯合學校開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知識講座。
精神科工作計劃及建議篇四
1.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建成覆蓋全旗城鄉、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通過項目實施,提高各級醫療機構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2.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城市達到55%以上,農村達到35%以上。
(一)建立網絡。
組建街道、鄉鎮,居委會、村重性精神疾病基層管理網絡,建立工作機制。網絡人員由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醫師、護士、個案管理員(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醫護人員、居/村委會人員和民警、民政助理、殘聯助殘員等)組成。
(二)逐級培訓。
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培訓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培訓內容為:管理危險行為病人的知識和技術,規范重性精神疾病診斷和治療,提高評估病人行為危險性的水平,提高追蹤隨訪重點病人的能力。
(三)提供服務
1.患者篩查。
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的專(兼)職人員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篩查工作。
2.開展病情評估和建立健康檔案。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癥為代表的,臨床表現有幻覺、妄想、嚴重思維障礙等精神病性癥狀,且患者對其癥狀缺乏現實檢驗能力的一組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項目管理的時候,除需要原承擔治療任務的專業醫療機構提供疾病檔案信息外,還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癥狀和軀體疾病,為明確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最近診斷情況、最近一次治療效果、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開展危險性評估,建立重點病人監控網絡。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實施健康管理過程中,要用好用活健康檔案,不斷充實和豐富健康檔案內容。
3.定期隨訪。
對于納入項目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內容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范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藥物不良反應或有危險行為傾向的患者,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4.健康教育和康復指導。
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機構應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對已登記病人的家屬開展家庭護理和管理教育。
精神科工作計劃及建議篇五
一、加強精神衛生工作組織建設;加強領導力度,切實把精神衛生工作納入日常工作。根據機構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領導小組成員和精防看護網人員并對精防看護網成員進行精神衛生知識培訓,提高整體看護水平,確保精神衛生工作有序、深入開展。
二、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執行重點精神病患者監護責任制度,對易肇事肇禍、影響社會治安的患者及時簽訂監護責任書,落實親屬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提高監護實效。
三、落實“四療一教育”的康復工作;提高精神病患者社區康復實效。社區醫生及居委會精神衛生工作人員對轄區內精神病人做好定期隨訪、動態管理、督促就醫服藥,加強家庭康復指導,做好評估工作。
四、加強精神衛生知識培訓與宣傳;安排對居委會精神病防治康復成員、社區戶籍制醫護人員的精神衛生知識培訓,提高對轄區精神病患者的監護技能和康復專業技術服務能力。精心組織“4月7日、10月10日世界精神衛生日”和“助殘日”的宣傳活動,普及精神衛生知識。加強法制觀念,反對歧視精神病患者,為精神病患者回歸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加強“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精神病患者的監護和管理,對有肇事肇禍苗子的患者,及時按有關政策落實經費送院治療,嚴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禍的發生,確保社區治安穩定。
六、做好摸底調查,建檔立卡,全面準確掌握我鄉精神病患者基本情況,重癥輕癥,陣發性,先天性,后天性病人,因疾病或家庭遺傳性引起精神病和各種疾病引起的病史調查,并按規定時間填寫各種調查報表。
七、篩查重癥患者,解除關鎖,回歸社會,普及精神病衛生知識,創造接納精神病人的良好社會環境,為精神病人就業提供機會。
八、增強精神衛生康復工作經費的管理,加強幫困力度,用足用好政府優惠政策,做好幫困解困工作;對精神病患者家庭有經濟困難者,每逢重大節日給予一定補助,其子女給予開學補助,以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使用全國基層精防康復工作人員統一培訓教材,以衛生院為龍頭,對社區衛生服務站、鄉村醫生和志愿工作者及家屬進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