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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篇一
1、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
2、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3、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4、各種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
5、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6、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
8、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9、班后、周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10、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必須填寫維修保養記錄,交接班必須填寫交接班記錄。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篇二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本廠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貼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的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車間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景,應當及時處理或上報廠部。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景,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維護.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九.本廠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的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篇三
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杜絕設備作業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事故,堅持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環節控制。
公司設備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設備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制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并經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方可開工。
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設備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設備基礎臺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
4、購置的特種產品、設備,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制造許可證廠家制造的質量合格產品。
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6、認真執行特種設備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
7、使用特種設備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
8、特種設備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篇四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危險性的設備或場所。
二、公司每年制訂培訓教育計劃,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崗位作業人員參加質監部門的`取證和換證培訓學習。
三、對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后方準許上崗。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二年復審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和名冊。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設新技術設備、制造新產品和調換工人工作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篇五
1 目的
為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3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3.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3.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
規章制度
、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3.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3.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3.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1.7組織事故
應急預案
的演練。3.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3.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3.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3.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3.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3.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3.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3.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3.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3.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3.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4.2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3.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3.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3.5部門(車間)領導職責
3.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3.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3.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3.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3.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3.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6班組長職責
3.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3.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7操作工人職責
3.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7.2努力學習、鉆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
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報告。
3.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3.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4.1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4.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4.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4.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4.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4.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4.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4.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4.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4.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4.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4.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4.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準》予以處理。
5.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5.2 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5.3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5.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5.5 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5.6 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5.7 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5.8 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5.9 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5.10 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5.11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1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6.1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并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并另派人員參加。
6.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6.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6.4.3了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6.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6.4.5布置下階段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6.4.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6.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絡,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并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6.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匯報。
6.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6.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7.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7.2文件管理
7.2.1職責
7.2.1.1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審核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7.2.1.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7.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7.2.2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管理
7.2.2.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7.2.2.2對于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7.2.2.3對于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7.2.2.4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7.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審核批準。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
7.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5特種設備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7.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執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7文件銷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7.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方可外借。
7.3記錄管理
7.3.1管理職責
7.3.1.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7.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7.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涂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采用斜杠“/”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后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7.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毀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后銷毀。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毀;若需要銷毀,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
8.1.1為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8.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8.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8.1.7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8.1.8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8.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8.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8.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8.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8.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8.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8.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8.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8.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2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8.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8.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8.2.3.6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7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8.2.3.9后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后勤服務工作。
8.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8.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8.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8.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8.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再由公司生產調度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2.4.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8.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8.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8.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8.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8.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8.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8.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8.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
8.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后,再繼續演練。
8.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8.2.5.8每次演練后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8.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并做好記錄。
8.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藥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8.2.5.1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9.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9.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9.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9.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9.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
調查報告
書。9.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9.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10.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10.2每年年初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10.3.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10.3.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10.3.3起重設備: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4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5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根據工作環境、工作級別和存在隱患程度調整縮短檢驗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個月。
10.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技辦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8.5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10.6特種設備檢驗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10.7特種設備檢驗后,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10.8特種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實施監督并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匯報整改情況。
10.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10.12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
說明書
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10.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10.1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10.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0.1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11 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
11.1為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1.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11.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11.2.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11.2.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11.3檢查內容:
11.3.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11.3.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11.3.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11.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1.3.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11.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11.3.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11.3.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1.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11.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11.5隱患整改:
11.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
通知書
》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查。11.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11.5.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12 電梯鑰匙管理制度
12.1 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并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設備損壞,安全事故的發生等。
12.2 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12.3 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12.4 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并放回原處。
12.5 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轎內檢修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機房鑰匙。
12.6 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2.6.1 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專業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 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斷開急停開關,后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后方可上轎頂。
12.6.3 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后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12.6.4檢修完畢后,先下轎頂,然后再將檢修置于運行位置,恢復急停,然后將廳門可靠關閉,再往返運行電梯,觀察電梯運行是否正常。
12.7 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機,應交電梯司機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12.8 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篇六
為加強機器設備的管理,按照科學管理、“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機器設備安全運行,保障樓宇及相關設施正常供水、供電、,并依據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對水、電等設備設施進行日常維修與養護,特制定物業小區設備維修及保養管理細則。
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維護保養與按計劃維修并重,確保安全、經濟運行。
適應小區內所管轄的所有設備設施。
一、物業公司設置設備維修運行部,對所管轄設備的安全運行、維修進行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運行服務水平和經營效益。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設副經理一名,負責所轄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的管理。
三、物業公司區域內配套設備設施類型較多,設備運行維修部下設:強電班、弱電班、水暖班,并分別負責各自分管設備的運行、養護與維修。
一、設備運行部是在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全面負責對所管轄區內設備安全運行及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協助物業公司經理與設備廠家簽定維修保養服務協議,并對質保金的領取出具主導意見。
三、強電組主要負責(1)發電、配電、供電系統及相應電器的保養和維修;(2)公共區域路燈、草坪燈、應急燈、背景音樂、噴泉泵站等設備的開、關與保養、維修;(3)共用部位的單元對講門系統,樓梯燈等照明系統的維修與保養。
四、弱電組主要負責消防系統、電視監控系統、廣播通訊系統等的線路和相應設備的維護、修理。
五、水暖組主要負責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噴淋系統和相應設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一、設備運行、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
二、結合樓宇設備的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三、維護主要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更換易損零部件等,設備維護時要按規程進行。
四、如果設備出現異常或發生故障,使用人員要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由設備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五、如屬人為違章拆修造成的設備事故及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設備維護、維修所需經費由設備運行部據實報告預算,由物業公司批準撥付使用,以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七、設備維修運行人員對設備設施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八、為了降低設備使用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避免浪費。
九、設備維修應按維修與保養、中修與保養、大修與保養等程序進行。
十、設備運行維護人員要認真及時填寫有關設備運行、維修和保養記錄,即《交接班記錄》、《設備運行記錄》、《設備維修保養記錄》等。
一、對物業公司接管的小區的設備應及時建立設備臺帳和編制檔案并有專人保管存檔。
二、按設備運行的要求建立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準確和完整。
四、特種設備執行注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運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設備采購合同或協議,建立售后服務檔案。
一、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后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剛接管的小區設備要有廠家的操作、維修、保養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四、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業規定淘汰的及不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設施實行淘汰制度。
二、對一些經常壞、維修成本大的設備設施,報領導批準后,及時淘汰。
一、以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種安全操作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
二、新員工入廠,由班組長牽頭進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工作前應檢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設備和工作場地,確認安全后,方能開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裝置不得拆卸,都應保證其完好有效、靈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關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關心他人的安全,如遇違章及冒險作業,有權勸阻。
六、加強設備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安全工作。
七、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并應做好記錄,否則責任人在當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八、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該項不做扣2分。
九、嚴禁帶電作業,必要時需班組長批準,并采取安全絕緣防護措施,且要有監護人在現場。該項不做扣2分。
十、工作時間嚴禁喝酒上崗作業,輕者給于警告,并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并應定期檢查、校驗。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十二、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后,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十三、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和煙/溫感控頭一般委托廠家進行維護保養,配合維保單位檢查和試驗消防系統/設備的.功能,并應填寫登記表。該項不填扣2分。
二、對各種消防報警裝置需做好定期的檢查、試驗和保養維修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修,并詳細登記,一般要求一周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否則每發現一次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
三、消防弱電機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間有保安進行值班,白天有專業人員值班,對設備每次報警多要到現場察看,確定是否有火情發生,并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和單位,絕對不能隨意消除報警信號,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一、高壓開關柜停送電操作應填寫好工作單,并檢查各項操作機械完好,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單填寫程序進行操作。該項不填扣2分。
二、配電室值班員應熟悉配電房開關柜的各項操作細則及工作程序,做到操作準確無誤。
三、每周一次對所有配電房巡檢一次,并做好記錄,檢查設備運行狀況,包括外觀、聲音、氣味、溫度、電壓、電流及開關和指示燈狀態,以及機房照明和附屬設施狀況。該項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統計用電量及電壓變化。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對每層配電箱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該項不做扣2分。
六、為保障本物業小區緊急情況下正常配電,技術員必須每月進行后備發電機運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電停止后,仍能保持消防系統及污水泵系統的正常運作。該項不做扣2分。
七、定期查看機油、柴油是否滿足使用,出現不足填報申請后及時購買(附發電機檢查表)。該項不做扣2分。
一、每兩周一次對公共區域、走廊各照明燈具、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進行檢查,出現損壞及時更換。該項不做扣2分。
二、定時開關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該項不做扣2分。
一、每周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該項不做扣2分。
三、每月對消防泵進行試機至少一次,時間不低10分鐘。該項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消防水池浮球裝置、進/出水閥門及放水閥。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周一次巡視污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液位報警裝置工作狀況,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檢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狀況(包括手動、自動和控制箱指示燈),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一、每周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三、負責小區內生活用水,若要維修要提前通知住戶,避免影響住戶用水,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一、每周一次檢查電視監控設備的運行情況,包括攝像機、鏡頭、放錄機、傳輸信號、接收圖像的清潔和調校,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若維修不了,則報請專業公司修理,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弱電監控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并填寫值班記錄,由保安部負責具體實施。該項不做扣2分。
三、弱電監控室的工作人員除例行保安監控外,還要對小區內的電梯進行監控,遇緊急情況要及時通知設備維修人員,并及時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四、值班人員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壞電梯等設備設施要及時通知保安進行制止或報警,并對破壞的設備依法賠償。
一、《材料、設備購置申請表》
二、《圖紙設備檔案》
三、《設備日常檢修、保養表》
四、《設備報廢表》
五、《設備運行日志》
六、《設備修理、保養計劃》
七、《消防報警系統設備檢修記錄表》
八、《柴油機組檢查表》
九、《消防水泵維修保養記錄表》
十、《排污泵檢修表》
十一、《水泵無負壓設備維修保養紀錄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記錄表》
十三、《弱電監控中心值班記錄表》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篇七
為了加強、規范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防止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2.1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用鍋爐、壓力管道、起重機械。
2.2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指直接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及管理人員。包括以上設備操作人員、電工、焊接工、切割工和行車司機等。
2.3本辦法適用于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日常維護保養、改造、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和復審等。
3.1在安裝新購置鍋爐、起重機械、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之前,應當先將安裝單位的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與安全保證體系(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與監督檢驗證明等有關資料,同時書面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安裝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鍋爐、起重機械、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合同有約定除外)應當在30日內,到規定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且將安全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3.2特種設備的維修,在簽訂維修合同前,應先將維修單位資質證書、維修、維護保養合同文本內容、維修人員的資質證書等材料報生產部門審查。經審核同意后,簽署生效。
3.3改造鍋爐、起重機械、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
3.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經檢驗合格,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在30日內,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原始資料及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4. 特種設備的使用
4.1使用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安環處應當嚴格執行本辦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4.3使用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且定期自行檢查,作出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
4.4安環處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性能年檢的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鍋爐一年;起重機械二年;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行。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或使用。
4.5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最近一次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部門應當向公司設備工程處書面申請,并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處理與注銷手續等。
5. 特種作業人員
5.1特種設備的使用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有關負責人。
5. 2 鍋爐、起重機械等的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即: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5.3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應當按規定審驗,逾期不審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自動失效,繼續從事特種設備操作或管理工作視為無證上崗。
5.4離開特種作業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5 凡特種作業人員,在初復審合格后,應當及時將審驗合格手續復印上報安環處辦理登記手續。特種作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需調動,應征得安環處同意。
6.管理
安環處負責全部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積極與當地有關部門聯系,組織特種設備審驗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掌握本項目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配備情況,定期檢查監督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制度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