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商業險保險合同篇一
一、代理商資格
1.由國家工商機關、稅務機關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認可的經銷計算機軟件及相關產品的單位。
2.有銷售代理產品的專業技術人員及業務人員。
3.具有良好的客戶基礎并有能力開拓所代理甲方軟硬件產品銷售渠道。
4.遵守甲方的代理銷售政策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二、代理產品、地區及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軟硬件產品的代理商,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乙方享受相應的優惠代理價格。
2.乙方所代理甲方軟件產品為:_________信使企業版,________短信防偽系統,________短信網關,_______短信控件。
4.乙方有權以甲方代理商的名義從事一切有關銷售本協議規定代理產品的合法商業活動。
5.乙方原則上只能在授權的地區內銷售所代理的產品。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其所擁有的本系列軟件版權的合法性負全部法律責任。
2.甲方對乙方發展的客戶提供技術咨詢。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授權代理商的協議執行情況,并在一定時間內考核乙方所完成的進貨量及市場行為,并有權決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資格。
4.在乙方銷售數量突出時,甲方可授權乙方以自有品牌銷售。
5.甲方推出代理產品的新版本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擁有本協議中所有代理軟硬件產品的價格制定權和發布權。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機密的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實際情況填寫“代理商注冊登記表”(附件一),發生變更時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并保證其真實性。
3.乙方保證嚴格尊重產品版權及商標權,保證未經允許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復制、拷貝或泄露、傳播、散布所代理產品,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對所代理產品進行解剖、匯編、反匯編。
4.乙方應為客戶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5.乙方必須保證本產品不被用于某用途,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獨立承擔。
6.乙方不得銷售代理產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則一經發現將撤消其代理資格。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乙方必須按時支付軟件銷售款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拖欠,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代理權及其所發展客戶的軟件使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媒體上刊登的代理產品價格和實際銷售價格不得低于某規定的指導價格,否則將視為故意破壞價格秩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9.乙方有義務保護有關的商業機密,提供當地的市場動態,擬訂本產品的行銷計劃。
五、訂貨、付款及貨運
1.乙方第一次訂貨必須滿足最低訂貨數量:
_________信使企業版:_________套起
_________短信防偽系統:_________套起
_________短信控件:_________起
_________短信網關:_________套起
_________gsm設備:_________套起
2.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填寫“短信產品購銷合同”(附件二),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后,加蓋單位公章,傳真給甲方。
3.甲方收到訂貨單后,堅持款到發貨,按照先訂貨、先付款者先發貨的原則。_________以外地區,乙方應盡快將付款憑證復印件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盡快安排發貨。
4.甲方承擔乙方所訂代理產品的運費。
5.乙方須在收到貨物三個工作日之內驗貨,如有商品損壞,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同一次驗收合格。
六、價格政策
1.乙方連續_________個月不得無銷售額,否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_________信使企業版:_________元/套
_________短信防偽系統:_________元/套
_________短信網關:_________元/套
_________短信設備及控件:_________元/套
(注:以上報價中均包含ft35a硬件設備1套)
單獨的gsm硬件設備ft35a:_________元/套
_________套到_________套,不享受產品報價折扣。
_________套到_________套,可享受產品報價的_________%。
_________套以上,可享受產品報價的_________%。
硬件設備的市場價格變化比較大,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價格商議。
5.乙方成為代理后,可享受的產品價格如下:
名稱
代理價(含稅)
代理價(不含稅)
市場指導價
七、法律效力
1.本協議所載條款的解釋權歸屬甲方。
2.變更本協議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文件。
3.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授權期滿后,本協議自行終止,協議到期后可以續簽。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商業險保險合同篇二
第一條 本保險條款分為主險、附加險。
主險包括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
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共四個獨立的險種,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全部險種,也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險種。
附加險不能獨立投保。附加險條款與主險條款相抵觸之處,以附加險條款為準,附加險條款未盡之處,以主險條款為準。
保險人按照承保險種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第二條本保險合同中的被保險機動車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含掛車)、履帶式車輛和其他運載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車、拖拉機、特種車。
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車上人員、被保險人。
第四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車上人員是指發生意外事故的瞬間,在被保險機動車車體內或車體上的人員,包括正在上下車的人員。
第五條 除本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清保險費。保險費未交清前,本保險合同不生效。
第二章 機動車損失保險
第一節 保險責任
(一) 碰撞、傾覆、墜落;
(二) 火災、爆炸;
(三) 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四)雷擊、暴風、暴雨、洪水、龍卷風、冰雹、臺風、熱帶風暴;
(五)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塵暴;
(六)受到被保險機動車所載貨物、車上人員意外撞擊;
(七) 載運被保險機動車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駕駛人隨船的情形)。
第七條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施救費用數額在被保險機動車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第二節 責任免除
(二)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2、無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注銷期間;
3、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機動車;
6、學習駕駛時無合法教練員隨車指導;
7、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
(三)被保險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2、被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征用期間;
3、在競賽、測試期間,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
4、被利用從事犯罪行為。
第九條 下列原因導致的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災;
(五)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的故意行為。
第十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減值損失;
(三)自然磨損、朽蝕、腐蝕、故障、本身質量缺陷;
(五)發動機進水后導致的發動機損壞;
(八)因被保險人違反本條款
第十六條規定,導致無法確定的損失。
(二)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
第三方負責賠償,無法找到
第三方的,實行30%的絕對免賠率;
(六)對于投保人與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絕對免賠額的,本保險在實行免賠率的基礎上增加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
第十二條 保險金額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
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由投保人與保險人根據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協商確定或____市場公允價值協商確定。
折舊金額可根據本保險合同列明的參考折舊系數表確定。
第四節 賠償處理
第十三條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立即通知保險人。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協助保險人勘驗事故各方車輛、核實事故責任,并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簽訂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被保險人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發生事故時駕駛人的駕駛證。
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險人應當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有關的法律文書(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裁決書等)及其他證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被保險人應當提供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簽訂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第十六條因保險事故損壞的被保險機動車,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對未協商確定的,保險人可以重新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險機動車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由保險人、被保險人協商處理。如折歸被保險人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其價值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八條因
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被保險人向
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被保險人已經從
第三方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進行賠償時,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
第三方已取得的賠償金額。
保險人未賠償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
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賠款。
保險人向被保險人先行賠付的,保險人向
第三方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第十九條 機動車損失賠款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全部損失
賠款(保險金額-被保險人已從
(二)部分損失
賠款(實際修復費用-被保險人已從
(三)施救費
總施救財產的實際價值比例分攤施救費用。
第二十條保險人受理報案、現場查勘、核定損失、參與訴訟、進行抗辯、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證明和資料、向被保險人提供專業建議等行為,均不構成保險人對賠償責任的承諾。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本保險事故,導致全部損失,或一次賠款金額與免賠金額之和(不含施救費)達到保險金額,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約定支付賠款后,本保險責任終止,保險人不退還機動車損失保險及其附加險的保險費。
第三章 機動車
第三者責任保險
第一節 保險責任
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
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負責賠償。
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依據被保險機動車一方在事故中所負的事故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主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70%;
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同等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50%;
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30%。
涉及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以法院或仲裁機構最終生效的法律文書為準。
第二節 責任免除
(二)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2、無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注銷期間;
3、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機動車;
6、學習駕駛時無合法教練員隨車指導;
7、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
(三)被保險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2、被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征用期間;
3、在競賽、測試期間,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
4、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下落不明期間。
(三)
第三者、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的故意行為、犯罪行為,
第三者與被保險人或其它致害人惡意串通的行為;
(四)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二)
(五)停車費、保管費、扣車費、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款;
(七)精神損害撫慰金;
(八)律師費,未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的訴訟費、仲裁費;
(十)因被保險人違反本條款
第三十四條規定,導致無法確定的損失。
(十
一)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機動車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或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已經失效的,對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以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二) 違反安全裝載規定的,實行10%的絕對免賠率;
(四) 投保時約定行駛區域,保險事故發生在約定行駛區域以外的,增加10%的絕對免賠率。
第三節 責任限額
第二十八條 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訂本保險合同時協商確定。
第二十九條 主車和掛車連接使用時視為一體,發生保險事故時,在主車和掛車責任限額之和內承擔賠償責任。
主車保險人和掛車保險人按照保險單上載明的機動車
第三者責任保險責任限額的比例分攤賠款。
商業險保險合同篇三
(一)房屋子及其附屬物;
(二)服裝、家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二、保險責任
保險財產在保險單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界物體倒塌;
(四)暴風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結構(外墻、屋頂、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內的保險財產,因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搶劫。
第四條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財產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的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
三、除外責任
第五條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地震、海嘯;
(二)戰爭、軍事行動、暴動、罷工、沒收、征用;
(三)核反應、核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五)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
第六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亦不負責賠償:
(六)因門窗未關致使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損失;
(七)在發生本條款第三條一、二、三、四項列明的保險事故時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搶劫損失。
第七條保險金額根據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并在保險單上分項列明。
第八條保險費按保險金額的3‰,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繳清。
五、賠償處理
第九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和其他必要的單證。
第十條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本公司按照出險當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保險單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減少金額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
第十二條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應由第三者賠償的,被保險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賠。被保險人如向本公司索賠,應自收到賠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賠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關情況。
第十三條保險事故發生時,如另有其他保險對同一保險財產承保同一責任,不論該保險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僅按比例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投保時,投保人應向本公司如實告知保險財產的存放地點、狀況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被保險人應遵守國家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規定,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保險事故的發生,對本公司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合理建議,應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七條保險事故發出時,被保險人應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條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規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七、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隨時書面申請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發出通知解除保險合同。對保險合同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費率計收,后者按日計收。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和本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商業險保險合同篇四
本文目錄
商業保險合同
商業保險合同范本
一、保險財產
保險財產指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財產及費用。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
(二)古玩、古幣、古書、古畫;
(三)藝術作品、郵票;
(四)建筑物上的廣告、天線、霓虹燈、太陽能裝置等;
(五)計算機資料及其制作、復制費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為保險財產:
(一)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二)現鈔、有價證券、票據、文件、檔案、帳冊、圖紙;
(三)動物、植物、農作物;
(四)便攜式通訊裝置、電腦設備、照相攝像器材及其他貴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車輛。
二、責任范圍
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財產因以下列明的風險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
(二)爆炸,但不包括鍋爐爆炸;
(三)雷電;
(四)颶風、臺風、龍卷風;
(五)風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發;
(十)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二)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三)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征用、銷毀或毀壞;
(九)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賠償處理
(一)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二)受損財產的賠償按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三)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四)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項目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五)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可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六)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七)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五、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商業保險合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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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財產
保險財產指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財產及費用。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
(二)古玩、古幣、古書、古畫;
(三)藝術作品、郵票;
(四)建筑物上的廣告、天線、霓虹燈、太陽能裝置等;
(五)計算機資料及其制作、復制費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為保險財產:
(一)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二)現鈔、有價證券、票據、文件、檔案、帳冊、圖紙;
(三)動物、植物、農作物;
(四)便攜式通訊裝置、電腦設備、照相攝像器材及其他貴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車輛。
二、責任范圍
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財產因以下列明的風險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
(二)爆炸,但不包括鍋爐爆炸;
(三)雷電;
(四)颶風、臺風、龍卷風;
(五)風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發;
(十)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二)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三)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征用、銷毀或毀壞;
(九)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賠償處理
(一)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二)受損財產的賠償按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三)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四)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項目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五)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可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六)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七)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五、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商業險保險合同篇五
保險財產指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財產及費用。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
(二)古玩、古幣、古書、古畫;
(三)藝術作品、郵票;
(四)建筑物上的廣告、天線、霓虹燈、太陽能裝置等;
(五)計算機資料及其制作、復制費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為保險財產:
(一)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二)現鈔、有價證券、票據、文件、檔案、帳冊、圖紙;
(三)動物、植物、農作物;
(四)便攜式通訊裝置、電腦設備、照相攝像器材及其他貴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車輛。
二、責任范圍
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財產因以下列明的風險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
(二)爆炸,但不包括鍋爐爆炸;
(三)雷電;
(四)颶風、臺風、龍卷風;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發;
(十)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二)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三)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征用、銷毀或毀壞;
(九)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賠償處理
(一)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二)受損財產的賠償按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三)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四)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項目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五)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可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六)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七)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五、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六、總則
(一)保單效力
被保險人嚴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險單的各項規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賠償責任的先決條件。
(二)保單無效
如果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漏報、錯報、虛報或隱瞞有關本保險的實質性內容,則本保險單無效。
(三)保單終止
除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本保險單將在下列情況下自動終止:1.被保險人喪失保險利益;2.承保風險擴大。
本保險單終止后,本公司將按日比例退還被保險人本保險單項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
(四)保單注銷
被保險人可隨時書面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險人注銷本保險單。對本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費率計收,后者按日比例計收。
(五)權益喪失
如果任何索賠含有虛假成分,或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在索賠時采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保險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被保險人將喪失其在本保險單項下的所有權益。對由此產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賠償在內的一切損失,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
(六)合理查驗
本公司的代表有權在任何適當的時候對保險財產的風險情況進行現場查驗。被保險人應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評估有關風險的詳情和資料。但上述查驗并不構成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的任何承諾。
(七)重復保險
本保險單負責賠償損失、費用或責任時,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險存在,不論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以其名義投保,也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攤賠償的責任。
(八)權益轉讓
若本保險單項下負責的損失涉及其他責任方時,不論本公司是否已賠償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該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支付賠償后,被保險人應將向該責任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單證,并協助本公司向責任方追償。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訴訟。除事先另有協議外,仲裁或訴訟應在被告方所在地進行。
七、特別條款
下列特別條款適用于本保險單的各個部分,若其與本保險單的其他規定相沖突,則以下列特別條款為準。
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財產保險單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
鑒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被保險人向___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交書面投保申請和有關資料(該投保申請及資料被視作本保險單的有效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繳付了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費,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的保險財產遭受的損壞或滅失,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_________保險公司
_________授權簽字
簽發日期:_________
簽發地點:_________
附件二:明細表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
一、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_________
二、保險財產地址:_________
三、營業性質:_________
四、保險項目及保險金額
項目保險金額
(一)保險財產
1.建筑物(包括裝修):_________
2.機器設備:_________
3.裝置、家俱及辦公設施或用品:_________
4.倉儲物品: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
(二)附加費用
1.清除殘骸費用:_________
2.滅火費用:_________
3.專業費用:_________
4.其他費用: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
五、每次事故免賠額:_________
六、保險期限:共_________個月。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二十四時止。
七、保險費率:_________
總保險費:_________
八、付費日期:_________
九、司法管轄
本保險單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管轄。
十、特別條款
_________。
商業險保險合同篇六
一、保險財產
保險財產指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財產及費用。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
(二)古玩、古幣、古書、古畫;
(三)藝術作品、郵票;
(四)建筑物上的廣告、天線、霓虹燈、太陽能裝置等;
(五)計算機資料及其制作、復制費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為保險財產:
(一)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二)現鈔、有價證券、票據、文件、檔案、帳冊、圖紙;
(三)動物、植物、農作物;
(四)便攜式通訊裝置、電腦設備、照相攝像器材及其他貴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車輛。
二、責任范圍
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財產因以下列明的風險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
(二)爆炸,但不包括鍋爐爆炸;
(三)雷電;
(四)颶風、臺風、龍卷風;
(五)風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發;
(十)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二)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三)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的沒收、征用、銷毀或毀壞;
(九)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賠償處理
(一)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二)受損財產的賠償按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三)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