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信息化建設方案篇二
能繁母豬信息預警體系建設項目是推進畜牧業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保持生豬生產穩定發展和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基礎,也是農業、財政等相關部門共享的信息化管理平臺。按照省農業廳、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能繁母豬信息預警體系建設的通知》(浙農專發〔20xx〕76號)精神,我縣將在8-9月份全面開展能繁母豬信息預警體系建設,為確保這項建設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分步推進、指導全面”的原則,堅持以能繁母豬個體身份的準確、有效標識為抓手,以建立能繁母豬信息化管理平臺為目標,力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基于rfid技術的能繁母豬信息預警體系建設,及時準確地掌握能繁母豬動態信息,盡快發揮系統在生豬生產、宏觀指導、政策落實及監督管理方面的作用。
對規模場及散養戶飼養的能繁母豬佩戴無線射頻電子耳標;鄉鎮(街道)動物防疫人員、規模場技術人員利用無線射頻識讀器采集和輸入能繁母豬基礎信息;縣畜牧獸醫管理部門采用識讀器核查能繁母豬信息,建立網絡信息平臺,通過gprs網絡,實時對能繁母豬生產數據進行更新、統計和分析,提出預警預測的建議,供各級領導決策。
(一)實施步驟。
1、前期準備。制定實施方案,開展縣級技術培訓,主要內容包括:實施方案的解讀,無線射頻耳標發放、釘載方法、數據采集與核查、數據更新,耳標的補領、回收,無線射頻識讀器的使用,預警軟件系統平臺建設及具體運用。
2、耳標釘載。在全縣范圍內全面推行能繁母豬射頻標識信息系統建設,完成電子耳標釘載、數據錄入和更新,構建起較完善的能繁母豬實時數據信息系統。存欄母豬1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戶),由本場技術員對能繁母豬釘載電子耳標,并完成數據采集和錄入;農村散養戶由所在鄉鎮(街道)組織有關人員統一負責電子耳標釘載、數據采集和錄入。鄉鎮(街道)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專職人員配備識讀器,統一保管、發放和領用,定期集中進行數據采集統計并匯總上報。
3、常態管理。當能繁母豬發生免疫、配種產仔、出售、淘汰或死亡時,各規模養豬場技術人員和鄉鎮(街道)動物防疫員應使用識讀器,及時更新數據。在新增(更新)能繁母豬訂載數據時,必須向縣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申請,并及時完成電子耳標訂載和數據錄入。無線射頻電子耳標出現脫落、損壞或能繁母豬淘汰、死亡、流通后卸載的耳標必須及時上交縣畜牧獸醫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4、技術支撐。由項目中標單位負責技術培訓和指導,免費提供電子耳標。項目實施所需識讀器、耳標鉗等器械設備按規定采購。
(二)時間安排。
1、8月14日—8月20日:開展調查研究,制訂實施方案。
2、8月21日—9月3日:統計確定并訂購需要的識讀器、耳標、耳標鉗、ic卡等器械物資。
3、9月4日—9月10日:由省級專家對我縣開展管理理論和技術培訓。
4、9月11日—9月15日:根據今年12月份的統計數據發放耳標。
5、9月15日—9月29日:全面開展釘載工作,并完成耳標釘載、數據統計及有關信息的錄入工作。
1、引起高度重視。能繁母豬信息預警體系建設項目實施系統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務請鄉鎮(街道)提高思想認識,將這項建設作為重點工作來抓,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安排好本轄區的工作計劃,切實抓緊抓好。
2、明確工作職責。縣畜牧管理中心負責實施方案制定、技術培訓和督查指導;各鄉鎮(街道)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的工作部署、組織協調,完成電子標識釘載及信息數據的錄入等工作。
3、加強宣傳培訓。縣級培訓主要針對各鄉鎮(街道)動物疫病防控專職人員、相關工作人員及規模場技術人員,確保每位管理和操作人員熟練掌握操作方法。同時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宣傳體系建設對養殖場(戶)作用,提高養殖場(戶)參與體系建設的積極性,確保按時完成建設任務。
4、列入工作考核。凡釘載耳標、采集錄入信息的能繁母豬,將作為享受政府對能繁母豬補貼、政策性保險及理賠和申報畜牧項目的依據,作為明年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內容。由于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鄉鎮(街道)集中精力、集中時間,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5、加大督查力度。各鄉鎮(街道)要建立督查制度,及時組織力量對數據質量進行核查,嚴防數據的虛報、漏報,嚴禁不釘載耳標、只采集信息的行為,確保輸入上報的數據正確。縣畜牧管理中心要不定期對各鄉鎮(街道)進行檢查、指導,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工作進度。
學校信息化建設方案篇四
根據衛生部《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的要求和省衛生廳建立全省兒童免疫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的決定,以形成國家、省、市、縣、鄉預防接種信息網絡體系,保障我縣預防接種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到20xx年底在全縣范圍內建立兒童免疫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網絡平臺和國家、省、市、縣、鄉免疫預防接種網絡體系,實現全縣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共享與管理。
1、20xx年完成全縣的兒童免疫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工作,基層預防接種單位建立并正常運行兒童免疫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
2、已使用并將繼續使用其他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軟件地區,必須按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的《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數據交換集成標準》的要求,對應用軟件進行調整,按照時間安排實現與國家、省、市、縣級信息管理平臺的數據交換。
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分為接種點客戶端軟件和國家信息管理平臺兩個部分,系統的基本功能為:
(一)接種點基本服務和管理功能
在預防接種實施過程中,接種人員通過接種點客戶端軟件對當天接種的疫苗、冷鏈運轉等情況進行登記,完成免疫服務基本資料的建檔。每次兒童接種后及時將接種信息錄入系統,同時對下一次接種進行預約。通過從國家信息管理平臺將流動兒童的接種信息下載到接種點客戶端軟件系統中,完成對流動兒童的接種。利用接種點客戶端軟件,可以隨時對兒童接種情況進行查詢、統計,還可以打印預約通知單、統計結果和接種卡證。
(二)國家、省、市、縣級對接種信息的監測和管理功能
各級通過國家用戶權限管理系統授權登錄國家信息管理平臺,對轄區兒童預防接種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工作人員通過查詢兒童的個案信息實現對兒童接種個案信息管理;按《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要求,對一、二類疫苗的接種情況和流動兒童接種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通過上傳下載日志分析接種點上報的個案數、頻率、及時率、成功率,及時發現接種點常規免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運行系統的基本條件
1、具備用于轄區日常業務管理的計算機1臺(處理器頻率高于1500mhz,內存大于256mb);
2、保障寬帶網絡接入(adsl或光纖)及維持運轉;
3、windows操作系統、防病毒軟件;
4、具有2名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并有免疫規劃信息管理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運行系統的基本條件
1、開展日常預防接種服務的計算機1臺(處理器頻率高于1500mhz,內存大于256mb),用于接種證、報表或其他資料打印的存折式打印機1臺。
如果數據采集方式采用磁卡或條形碼等,鄉級還須配有相應的數據識別設備。
2、保障寬帶網絡接入(adsl或光纖)及維持運轉。
3、windows操作系統、防病毒軟件。
4、具有至少2名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并具有一年以上免疫服務工作經驗的人員。
承擔此工作的人員要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中專以上學歷,執業醫師(護師),獲得預防接種資格證書,年齡最好在45歲以下。
(三)縣級如需建立本地系統應用管理平臺的條件
1、用于接入公網的2-10m光纖,至少2個公網ip地址;
2、pc機服務器、防火墻、3000va在線式不間斷電源等各1臺;
3、windows server操作系統、linux操作系統、oracle數據庫(市級平臺可采用sql sever數據庫)、net 平臺;
4、1名軟件、硬件系統維護人員,2名免疫規劃專業人員。
(一)經費
1、兒童免疫預防接種信息系統建設費用分為兩類,一類系統硬件設備包括計算機、打印機和讀卡器,另一類是系統維護費,包括軟件應用安裝與培訓費、每年系統維護費和硬件折舊費(硬件折舊期5年)。
2、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供預約通知空白單。有條件的地區如果使用條形碼或磁卡等設備,應以縣為單位統一部署。
(二)人員培訓
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化工作對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需要加大培訓和技術支持力度才能保證系統的部署和正常運轉,根據信息系統的建設規劃,衛生局、疾控中心將對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信息管理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客戶端軟件的安裝、使用、系統管理、國家信息管理平臺的使用等,培訓的重點應放在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人員對客戶端軟件的使用上。培訓結束時要求學員均應參加考核,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人員須獲得地方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軟件操作技能培訓合格證,并持證上崗。
(三)建立基本信息檔案
兒童基本信息檔案由建立兒童預防接種證(卡)的原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在系統啟動后3個月內對所有在冊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預防接種歷史資料進行信息錄入,建立兒童預防接種基礎數據庫,并為每一名兒童建立唯一的編碼,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建立條形碼或磁卡等,以便系統自動識別和登錄。
(四)職責分工
1、縣衛生局
(1)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報告工作的管理,建設和完善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并為系統正常運行提供保障條件。
(2)結合本轄區具體情況,組織制定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報告工作方案,落實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報告工作。
(3)定期組織開展對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2、縣疾病控制中心
(1)制定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報告管理系統實施計劃,指導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開展信息系統實施工作,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2)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報告業務管理、技術培訓、督導和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報告的質量控制,開展考核和評估工作。
(3)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的收集、分析、評價、報告和反饋。
(4)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報告的數據備份,確保報告數據安全。
(5)承擔本轄區尚未實施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的預防接種統計信息錄入和上報。
3、鄉級防保組織或接種單位
(1)建立健全預防接種證(卡)登記管理制度和預防接種信息報告制度。
(2)負責本單位和村級接種單位預防接種服務人員的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報告培訓。
(3)實施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或接種單位,負責信息管理系統的使用管理。
鄉級接種單位負責兒童預防接種個案信息的收集、登記、錄入和網絡報告;負責信息管理系統的日常維護和數據備份,確保系統和數據安全。
有村級接種單位的鄉級防保組織,還需承擔轄區內村級接種單位兒童預防接種接種個案信息的錄入和網絡報告。
(4)尚未實施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或接種單位,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開展接種率報告。
4、村衛生站
負責向鄉級防保組織提交兒童預防接種登記基本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