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于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會計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正確、及時、完整地填制會計憑證,做到記帳、算帳、報帳手續完備,同時使用會計科目準確,反映內容真實、清楚,數字正確,帳目清楚,憑證齊全。
2、記帳時注意核對憑證與交易所是否相符,各明細帳月末與總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準確及時反映資金增減、變動及往來結算、費用開支情況。
3、按照編制有關財務報表,做到準確無誤。
4、與稅務機關進行報稅,協調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七個半小時,每周的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上半天班。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進行加班。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資為人民幣1500元/月,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將上個月的公司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基本工資為 元。
甲方隨同支付每月工資的同時,向乙方按月支付交通補助 元,飯補 元,電話補助 元。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 競業禁止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在兩年內(包括兩年)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
第十二條 保密 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方面的制度規定,對在工作中有可能接觸到甲方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的職責,并保證不利用這些信息與甲方競爭。
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與甲方有關聯的經營實體的管理方法、生產技術、市場推廣或財務的信息和資料;甲方及與甲方有關聯的經營實體的客戶、產品、業務、服務或其他商務的有關信息和資料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已經收到所有工資及補助總額的10%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二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 民族:________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 _ 聯系電話________ 家庭住址 :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 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 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電話) 聯系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三
編號:
淄博市勞動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委托代理人 戶籍所在地地址
經營地址 在淄博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
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簽訂類別為 勞動合同。
⑴新訂
⑵續訂
第二條 本合同為 的勞動合同
⑴固定期限
⑵無固定期限
⑶以完成一
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上工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⑴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⑵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七條 甲方應按照規定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按規定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者乙方不能按規定休息休假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元(或)。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期間的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為無毒無害工作(或者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崗位,容易產生 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十五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或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可以予以拒絕。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條 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書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書,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九、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增加以下內容:。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本合同書的附件如下: 。
甲方(公 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 勞動合同法辭退補償金篇四
甲方(用人單位):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乙方(員工): 戶籍地址: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從用工之日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天,最長不超過法律規定試用期限。
按照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月基本工資為 元,全勤獎 元,其他獎金獎金發放根據賓館經營效益和員工績效確定。乙方可享受公休假 天/月。乙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交納入職保證金 元,甲方給予發放統一工作服及勞保用品。經規定程序履行合同終止手續后,保證金予以全額退還。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服務管理規定及保密規定等制度,不得違反。
3、乙方如違反賓館有關規定,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在履行本合同和因處罰、辭退而引發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調解解決的,可由爭議一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一)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需要減員,且不能在內部轉換其他工種的。
2、乙方因患病或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返回工作崗位或從事原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賓館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并給甲方造成嚴重后果的,可根據甲方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4、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2、甲方工資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
3、甲方因勞動條件、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嚴重危害乙方心身健康的。
4、乙方因特殊情況,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辭職申請的。
1、乙方因違反賓館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在非上班時間出現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具體包括上下班途中、下班時間等。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