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一
借 款 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基本帳戶開戶行: _________賬 號:_________
貸 款 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 . 1.2 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利率執行: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計算
2.5.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5.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 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
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到期日 還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月 日至201 月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 個月通知對方。
3、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一)崗位職務名稱: 有限公司總經理
(二)直接上級:董事長
(三)直接下級:行政部、生產部、質量部、銷售部、技術部、倉儲部。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1、 總經理權利
(1)、人事權:可經隨時任命和撤換公司除財務部經理之外的任何干部的權利,主導人事方面的所有工作。財務部經理的任免權歸董事長所有,總經理有提議權。
(2)、財務權:可獨立審批 元之內的財務支出,并初審所有的財務開支,由財務部經理最終批復。上述額度以外的財務支出由董事長書面批準
(3)、日常事務的決策權:所有部門(財務部除外)主管只能向總經理匯報工作并從總經理這里接受工作指示。董事長必須充分的尊重總經理的權利。
2、總經理義務:
(1)、在董事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公司全面經營業績負責。建立公司規章制度,并要帶頭遵守。建立完善各項人事制度、行政制度。建立良好的企業文化,營造恪守制度、和諧相處、互學互助的良好氛圍。
(2)、建立營銷體系,控制應收賬款的額度,優化庫存商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銷售目標,協助各部門經理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計劃,并監督、輔導執行,負責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總結工總會議的召開。
(3)、明確總經理崗位職責,確保對公司的有效管理。加強生產經營質量管理,不斷提高供公司管理素質,進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不斷提高公司的技術素質。使員工收入逐年增長,福利條件不斷改善。每月定期向董事會進行述職,上交述職報告。
(4)、公司重大投資及對外加工合作、貼牌等須向董事會報告,經董事會同意,董事長簽字后才能實施。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關系
1、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平均每周休息二天;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2、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為元人民幣/月,試用期 個月領取月工資 元,轉正后自第個月起領取元,余額年底達到銷售回款目標 萬后付給,若未達到此目標,不再領取余額。電話費實報實銷。
(2)、年底獎勵:年底甲方按公司實現的財務利潤總額的 %獎勵乙方。
(3)、乙方基本工資增長辦法:乙方基本工資以上年基本工資為基礎,按銷售回款增長率的%增長,增長部分在年底兌現。但年增長率不得超過%。
(4)、電話費實報實銷不變。
3、車旅費報銷
開車出差過路費、加油費實報實銷;乘車出差車票實報,每日補助住宿元,當天能回不報住宿費;需宴請客戶另計開支。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獎罰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行政。
2、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五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
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滿或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
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 甲方單位合同被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
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
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
合同。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
第六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歷補償
1、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照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 聘用合同履行期滿,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在甲方所在地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名) 住址 :地址: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三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
姓名:
工作單位: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
姓名:
工作單位: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準,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于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占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于經甲方批準的創業項目(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托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督、協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并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并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并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準,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并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后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抵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四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協商一致,通過傳真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貸款方發出的償付利息及歸還本金通知及其他合同附件通知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貸款種類:個人無抵押貸款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借款用途
借款將用于: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息 %,按月收取利息,到期還本,固定利息,利隨本清注:借款方還款還息,匯款憑條或網銀轉賬記錄妥善保存好,作為日后爭議的法律依據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公司銀行帳號:(公司指定帳戶歸還利息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深圳市領達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合同變更或解除
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轉賬)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金額的5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4.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金額的50%向貸款方償付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借款方必須自己承擔辦理合同保險事務。本合同保險費為人民幣貳仟伍佰玖拾圓整,保險費在借款方合同期滿歸還本金后直接退還借款方,借款方辦好一切手續后貸款方應在半小時內將貸款放出。
第十一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貸 款 方 借 款 方
單位:深圳市領達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借款人(簽名,蓋拇指)_____________
經手人: 證 件 號:
工商注冊號: 居住地址:
公司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開戶行名稱:
公司地址: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基本帳戶開戶行: 賬 號:
貸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 。
1.2 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利率執行: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計算
2.5.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5.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 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放款日 放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到期日 還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 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 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 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單位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五
借款人:電話:通訊地址:
擔保人:電話:通訊地址:
貸款人:
電話:通訊地址: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1幣種:。
1.2金額(大寫):。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資金周轉。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借款利率:2%。月利息。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利息。
2.2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第三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1.1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1.1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1.2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借款人的義務
1.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1.2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1.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1.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1.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1.6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1.7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六條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六條的第1.6小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1.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3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八條扣劃約定
1.1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2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1.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條款
1.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fanwen/1578/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簽字)
擔保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___年___月___日簽署日:___年___月___日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六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乙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已經審查批準,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第二條 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三條 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占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四條 甲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
第五條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
第六條 保證
(一)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四)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七條 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并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并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準,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并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條 本合同后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抵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七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為確保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權利的實現,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 (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協商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以下稱“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
1.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 (大寫金額) ;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1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 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5.1 抵押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6.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抵押人應協助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6.9 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抵押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額度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品評估價值的50%。
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一年止。
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8.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0.1 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0.4 本合同經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應當辦理登記的,本合同自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發生糾紛,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日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依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愿意接受強制執行。
10.6 貸款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抵押人應向貸款抵押權人提供相關報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設立所發生的費用,有關抵押物評估、等級,合同公證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抵押物登記部門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抵押人 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八
甲方:
乙方:
第一章貸款第一條貸款種類:農戶貸款
第二條貸款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圓整。
第四條貸款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條貸款利率;本合同利率執行基準利率%(上下)浮%執行。貸款期限在年以上的,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于下一年度的公歷月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發書面通知。
第六條罰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部分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罰息計算期間自逾期之日起至應付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上調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
第七條貸款人將款項發放至借款人開立的指定銀行賬戶內,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項下提供貸款的義務并且借款人已經收到了貸款人提供的貸款,借款人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情況下的、因該筆貸款而產生的所有債務的償還義務。
第八條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先決條件包括:
(一)貸款人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發放貸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資金支付計劃,或者{貸款受托支付通知書}及交易合同等與貸款支付相關的交易背景資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載明的情況沒有變化,并且該等文件持續有效,或者借款人已就發生的變化作出令貸款人滿意的解釋和說明:
(二)借款人已填妥與本次提款有關的借據,貸款憑證。借據,貸款憑證。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具體貸款條件與借據,貸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至時,以借據,貸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三)借款人須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辦妥與本貸款及貸款項目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及其他法定手續;若貸款人要求,還應辦妥本合同的公證手續;
(四)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擔保,借款人應確保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擔保合同及擔保物的公證,登記和,或擔保物的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五)借款人未發生本同所列之一約事件;
除非滿足上述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無義務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九條貸款擔保:本和同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涉及抵押擔保的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第十條貸款償還:
(一)還款原則。貸款人有權依據法律法規、財政部及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決定貸款償還的扣款順序。還款方式:□利隨本清、□按月還息到期一次還本,□按季還息到期一次還本。
(二)如果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時向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保證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約定的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所產生的全部債務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保證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
第十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賞金、貸款人實現貸款項下債權及本合同項下保證擔保權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十三條保證人在此無條件地并不可能撤銷地向貸款人保證: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發出還款通知,保證人在接到貸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即應按通知中所載明的償還金額、方式向貸款人支付該等款項。
第十四條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貸款人無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對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實現債權,即可直接要求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貸款人針對貸款還享有其他擔保權利的保證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要求貸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擔保權利。
第十五條保證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保證人具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二)保證人已仔細閱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如保證人為法人,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本合同經過合法的授權。
(三)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證人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發反保證人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以及適用于保證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規。
(五)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證人或其財產的、并將會對保證人的財務狀況或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六)如有涉及保證人或其財產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保證人應立即將詳情通知貸款人。
(七)保證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損害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的行為。
(八)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其主要財產,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設置第三人權益、對外投資、公司分立等,以至于影響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九)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債務尚未完全清償前,保證人將不會就其已向貸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向借款人追償或主張權利。
(十)保證人向貸款人進一步陳述、保證并承諾,前述陳述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當時的事實及情況始終是真實和準確的
第十六條一旦保證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聲明、承諾或義務,或發生了針對保證人或其財產的查封、扣押、重大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對或有可能對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事件,貸款人即有權行駛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項下的權利。
第十七條貸款人和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和同項下貸款及其相關條款的內容,除貸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額外,無需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將在變更后的保證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八條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保證擔保獨立于貸款人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并且,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應受到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的影響,不應受到借款人對保證人任何債務或義務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響。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隨時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并對貸款的使用提出意見。
(二)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情況,并提出意見。
(三)有權自行決定本貸款合同項下各類文件、契約、權利文件、憑證等的保管地點、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進行保管。
(四)有權要求借款人不時提供與本合同的簽署和或履行有關的資料、信息;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人不時要求的各種協助;有權調查、征信借款人、擔保人的資信情況。
(五)在借款人未提供貸款人要求的文件和資料或提供文件資料未令貸款人滿意時,有權拒絕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請或要求。
(六)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貸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權利。
第二十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得貸款的權利。
(二)借款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三)在借款人有職業、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個人情況發生變化時,借款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該等變化。
(四)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物的檢查,對于貸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見,借款人有義務依照執行。當抵押物非因貸款人過錯毀損或滅失,或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清償的,及時將情況告知貸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五)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公證、鑒定、評估、登記等費用。
(六)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時,予以無條件配合。
(七)在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信息資料和或協助時,提供相應的信息資料和或協助。
(八)借款要有義務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項:
(一)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
(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貸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資料或憑證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聲明在任何方面被證明是不正確的、不真實的或具有誤導性的;
(三)借款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實現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違反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責任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
(四)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行為能力,又無合法繼承人或受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其合法繼承人、受贈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五)就保證人而言,發生了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項下的任何事件;
(六)出現了對或可能對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一旦發生上條所述任何違約事件,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或消除違約狀態;
(二)拒絕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請;
(三)宣布所有已貸出的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律師費等);
(四)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額向借款人計收罰息。
(五)要求追加、更換保證人、以貸款人認為合適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宣布行使或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
(七)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在金融機構開立的任何幣種的任何帳戶直接扣劃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和保證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權貸款人進行本條約定的扣劃;
(八)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五章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各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本合同各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后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后三日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但借款人、保證人和或抵押人發給貸款人的文件,則需在貸款人實際簽收后方可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或傳真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合同的其他當事方。在合同的其他當事方依照本條的規定收到另一方通訊地址或傳真變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訊地址或傳真仍應被視為該方的有效通訊地址或傳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各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各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或由當事人各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解決。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補充協議、抵押物品清單、貸款借據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以,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本條款之內容: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債務人、擔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擔保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擔保人對債權人根據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
第二十八條補充條款:
(一)借款人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系人,聯系人地址:。聯系電話:。貸款人有關貸款告知信息送達聯系人時即視同借款人。
(二)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簽訂。
貸款人: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九
xxxx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編號:
xxxx借款人:電話:
通訊地址:
擔保人:電話:
通訊地址:
貸款人:
電話:通訊地址: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
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 幣種:。
1.2金額(大寫):。
1.3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資金周轉。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借款利率:2%。月利息。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利息。
2.2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第三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3.1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五條借款人的義務
5.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5.2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5.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5.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5.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5.6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5.7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七條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六條的第.6小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八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8.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8.3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九條扣劃約定
9.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9.2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9.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9.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條款
10.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0.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20xx年xx月xx日
貸款人:(簽字)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簽署日:20xx年xx月xx日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十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一、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名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借款人(簽名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連帶保證人(簽名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十一
合伙人:
合伙人:
第一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二條:合伙期限為五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
月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萬元;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萬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現有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需承認本合同;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退貨需提前3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負責經營、購進常用物品;支付合伙債務。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參與合伙事務的管理;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合伙期屆滿;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除。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審計機構參與清算;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處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至法院解決。
合伙人(簽章):合伙人(簽章):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十二
借款人:
貸款人: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 幣種:
1.2金額(大寫):
1.3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 利率執行: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__%。
2.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條約定執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
2.5利息的計算
2.5.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5.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每季末月的__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
3.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5借款人應按第.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到期日還款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借款人的義務
6.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扣劃約定
10.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10.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2.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單位印章)(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十三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充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
借款期限為_____月,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借款期間,乙方按月息2。0%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為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從借款發放當日起,每30日為一月,并以此計
3、借款利息分1次支付,若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
乙方須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還清借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
1、乙方將借款用于非本合同約定用途的。
2、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超過20日的。
3、乙方遭遇重大訴訟或者嚴重經濟困難,出現預期還款困難未提供有效抵押擔保的。
4、乙方或保證人提供的資料、信息不真實的。
5、乙方有低價處臵資產、轉移資產、無償處臵資產等行為,可能導致還款困難的。
6、乙方或保證人提供擔保的財產有轉移、滅失、毀損等情形的。
7、乙方出現死亡/注銷/解散/吊銷執照/破產、嚴重殘疾、重大疾病、重大訴訟、經濟狀況惡化等導致或可能導致不能履行還款義務的。
8、保證人出現死亡/注銷/解散/吊銷執照/破產、嚴重殘疾、重大疾病、重大訴訟、經濟狀況惡化等導致或可能導致不能履行擔保責任的。
1、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全部利息、罰息付清為止。
2、乙方未按時歸還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罰息,且乙方須并按應還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等付清為止。
3、因乙方違約,甲方通過司法程序主張權利的,甲方為實現債權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律師費按訴訟標的5%計算)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違約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本息、罰息等付清為止。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乙方及保證人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電話、地址等聯系方式和全部資料、信息均真實有效。乙方及保證人提供的電話、地址和其他資料發生變化的,將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證人未及時告知甲方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證人承擔。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3、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時生效,同時開始計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篇十四
廣州xxx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做為專業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公司,現針對大廣州地區、北京地區的中小企業客戶,特別推出一種貸款創新產品--------快速審批的無抵押貸款,最高額50萬元,期限兩年。同時協助您與國際性銀行建立起戰略信用合作關系。
1、上述地區注冊的中小企業;
2、注冊時間至少2年含;
3、年營業額達到200萬含;
4、持股15%以上的股東年齡一般在28---60歲。
中小企業無抵押貸款申請所需文件
1、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2、國地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副本)
4、公司章程
5、驗資報告
6、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7、公司主要成員與擁有超過5%公司股價的董事,持股人身份證或者護照;
(以上資料全部復印兩份,協同原件一并帶來)
8、近六個月銀行對帳單;
9、企業近期財務證明;
近三年財務報表或者近三年的審計報表及近三年的稅務單包括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
10、其他能證明公司經營收益狀況的文件資料;
11、持股超過15%的股東要親自到銀行簽字(帶公章、私章、財務章);
12、貸款額rmb40萬以上,擔保人要提供銀行為受益的人身意外保險
廣州xxx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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