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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簡單篇一
乙方:
乙方作為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就保守甲方公司商業秘密事宜,自愿與甲方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乙方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1、甲方公司“商業秘密”是指:甲方公司未曾發表、未曾公開的、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甲方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只限特定范圍內人員知悉的信息。
2、乙方對甲方公司“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其內容和范圍包括并不限于: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
經營信息: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經營決策、經營規劃、經營戰略、開發計劃、研究報告、價格資料、財務信息、財務報表、資本運作、營銷策略、客戶信息、貨源情報、招投標標底及標書、合同等。
技術信息:甲方公司掌握、使用或擁有的設計、程序、配方、技術方案、生產工藝、制作方法、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技術文檔、設計圖紙等。
管理信息: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訣竅、管理規劃、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業模式等。
電腦系統信息:甲方公司電腦系統所存儲、使用的電腦軟件、電腦軟件處理流程和結構設計、電腦程序代碼、電腦數據庫、電腦文檔、電腦數據、電腦系統登錄帳號、密碼、操作方法,以及其他以電子形式存儲于電腦上的信息。
(2)甲方公司保密管理規定及其它規章制度規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完成的發明創造、作品、策劃、創意、軟件、編程、數據庫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公司對其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屬于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5)其它保密信息:
3、甲方公司“商業秘密”的記載形式不受任何載體所限,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函、傳真、磁帶、磁盤、電腦、硬盤、儀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或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維護甲方公司商業秘密,履行保密職責。
2、乙方不得披露、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傳播、出版、轉讓、處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公司其它職員)知悉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
3、乙方不得竊娶刺探與本職工作或者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
4、乙方履行職務的需要時可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信息,但不得未經甲方公司許可、授權擅自復制、拷貝、轉發、傳輸等。乙方在履行職務之外不得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信息;
5、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信息,無論其記錄的載體屬甲方提供或乙方自備,乙方均負保密責任;
6、無論是否在甲方公司辦公場所內,乙方對其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信息均負保密責任;
7、乙方不得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
8、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公司的保密管理規定及其它相關制度,嚴格執行甲方公司規定的保密措施;
9、乙方不得利用職權強制其它員工違反保密義務;
10、乙方應當于勞動合同解除、終止、離職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時,將其所持有或保管并記載著甲方公司商業秘密信息的載體返還給甲方,或將記錄在乙方自備載體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信息轉載至甲方提供的載體上并將自備載體的信息消除;
11、乙方如發現甲方公司秘密被泄漏或者自己過失泄漏甲方公司商業秘密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的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自乙方知悉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信息已完全公開之日止。
2、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保密義務不因甲方公司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免除,而無論勞動合同因何種原因解除、終止。
3、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保密義務不因乙方離職而免除,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4、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保密協議,甲方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給予乙方處罰和處分。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公司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公司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甲方公司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五條 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違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國家行政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簡單篇二
編號: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設南路31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保密義務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向乙方開放其職責范圍內的技術及商業信息。
乙方同意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盡最大的努力,不從事任何危害電信安全的行為,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行為。
二、保密的范圍
乙方因工作信任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未向社會公開或只在一定范圍內公開的任何信息、經驗、技術和資料,包括建設和經營計劃、重要會議內容、重要公文內容、招投標方案、技術方案、財務數據、營銷策略、用戶信息、公司技術、工程、經營、文書、人事檔案等一切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技術及經營管理秘密的信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網絡安全的內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務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間:
1、保證不擅自發表、不泄漏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缺損;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漏;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同公司競爭
的行為。
(二)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時,都應及時將所有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和復印的資料、電子文檔等)歸還給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時效及時效期間內應遵守的準則
鑒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乙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間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權:
(一) 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
(二) 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或其他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三) 要求乙方賠償其違約或侵權行為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可能的尋求法律救助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四) 觸犯法律的,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如乙方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簽訂《保密協議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協議同時廢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規章制度與本協議有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無沖突的,仍繼續有效。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甲方:(公章)簽訂日期: 年月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簡單篇三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電話: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毀。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_____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后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簡單篇四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_______事項進行商務談判或合作履約,雙方在洽談或合作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觸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公司商業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的書面、電子文檔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發表、公開或公眾的信息,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秘密,也可以是尚未達到法律規定商業秘密構成條件的其他保密資料。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1、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知悉的資料。
3、已經于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著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對對方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的期限,為雙方談判期間、合同履行期間以及上述期間全部屆滿之日起年。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對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必須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談判或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或合同解除、終止,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并應促使其代表在五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保密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保護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任何一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定義務與合同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或合作期滿后的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合理期間,為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時,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時,使用保密資料。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政府監管部門或根據法律規定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社會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應向對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果本條約定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受害
方造成的損失,受害方方有權進一步向對方主張損失賠償。
在雙方合同或合作期內,無論上述違約金給付與否,受害方均有權立即終止談判或解除與違約方的合同、合作關系,因終止談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締約過失賠償責任、合同賠償損失由違約方另行承擔。
損失賠償的范圍包括:
1、受害方為處理此事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鑒定費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業利益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甲乙雙方認識到,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對方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并且這種損害具有持續性,難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責任外,雙方確認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請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七條 其他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簡單篇五
甲方(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作為甲方的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知悉和掌握甲方生存發展有重要關系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并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約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本合同所稱甲方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技術信息:本合同所稱技術信息是指甲方現有及正在開發或構想中的技術的有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及非專利的專用技術、計算機軟件、報告、操作手冊、技術文檔及與其相關的決議、文件及函電等未公開的專利、知識產權信息。
(二)經營信息:本合同所稱經營信息是指甲方現有或未來將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資料、營銷計劃、采購計劃、定價政策、市場分析報告、甲方的區域分布、管理訣竅、財務資料、會計檔案、進貨渠道、買賣意向、廣告計劃、產品報價、服務網絡、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會決議、定期報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
(三)管理信息:本合同所稱管理信息是指甲方現有或未來將發生的與管理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現有及正在制定或構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計劃、組織結構信息、內部規章制度、工資待遇、獎金提成、薪資變動、業務規程等信息、文件和資料等。
(四)關于甲方重大法律問題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正在或將要進行的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訴訟、處分資產或者權益等事項的信息。
(五)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載體上述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資料 、圖形圖表資料、音像資料和電子資料等,可以是載于書面的或是載于任何其他非書面介質上的或是口頭上的。
(六)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擁有和簽訂協議后在經營活動中不斷增加的商業秘密。凡屬與甲方公司事務有關的一切保密信息,都屬于應當保密的范圍,在此所稱的信息包括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本人為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內容。
第四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五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六條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并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期限為: 兩年 。
甲方同意在乙方離職后履行保密義務期間,向其支付保密費。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通過薪金10%的計算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在職或離職時額外支付保密費和經濟補償費。
第七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八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和完成具體工作任務時,若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九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并辦理完畢交接手續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同時依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關系。
(二)乙方因違約行為為他方提供服務或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因此得到利益和他方創造的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負有向甲方給付上述所得利益的義務。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上述相關損害賠償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按比例扣除;
(四)乙方清晰地知道,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均會導致甲方巨大商譽及經濟損失,故有可能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違約金數額以 10萬 元人民幣計算;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
(五)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六)乙方在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甲方仍保留通過司法途徑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并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乙方在就競業限制的有關事項,約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后,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為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任何第三方服務或擁有利益。
(二)自行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三)為與甲方在產品、市場或服務方面直接或間接競爭的企業或者機構工作或者在這種企業、機構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或雖然不擔任職務,但為前述單位提供指導、咨詢、協助或擁有利益。
(四)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系的業務。
(五)可能直接或間接轉移本公司的業務,或對本公司的業務產生或將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
(六)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離職后不得帶走甲方的客戶。
(七)不得引誘其他雇員離職。
(八)離職后的 半年 內,不得開展與甲方競爭的業務或受雇于與甲方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公司。
(九)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乙方同意,如上述行為涉及其近親屬,或借助他人名義,均視為乙方行為,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并辦理完畢交接手續的時間為準。
第三條 作為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補償,甲方須按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 500 元/月(人民幣大寫:伍佰元/月),并在每月發薪日由甲方轉賬至乙方工資代發賬戶。
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按期將補償費轉入乙方工資代發賬戶的,甲方可在發薪日三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乙方到甲方以現金形式領取,若乙方拒絕領取補償費,甲方有權將補償費提存,提存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連續六個月拒絕領取提存補償費,視為乙方放棄已經提存的補償費,本協議依然有效,直至終止條件出現。
甲乙雙方約定的競業期限屆滿,甲方即可停止補償費的支付,同時,本協議自動終止;若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競業期限內從事有關競業禁止工作的,甲方即可停止補償費的支付,同時,甲方將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應于每月1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系方法及工作情況,如乙方在新的單位找到工作后,應主動向甲方提供新單位的工作證明及聯系電話。甲方可以隨時與乙方聯系,并核實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四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乙方清晰地知道,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均會導致甲方巨大商譽及經濟損失,故有可能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違約金數額以 20萬 元人民幣計算;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書面形式。
第九條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簡單篇六
由于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秘密,為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后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商業秘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其中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等。
第二條職務成果
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轉讓上述知識產權。乙方應當積極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資料、研究材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享有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并且,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
甲方給乙方的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有如下規定:
1).......
2)…….
第三條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四條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布、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后(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職業的工作。
第六條從事第二職業的限制
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從事第二職業。特別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間接為上述企業提供服務。
第七條秘密信息的載體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屬于甲方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復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任職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到甲方終止向乙方發放工資或乙方不再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止的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是指任何乙方明確表示解除聘用關系并將此種意愿付諸事實的行為,包括辭職、辭退等正常離職和非正常離職。
第九條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簡單篇七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手機)(固定電話)
鑒于乙方系甲方員工,并獲得甲方支付的報酬,甲乙雙方存在勞動合同關系,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的保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1條、保密內容
乙方須予以保密之信息指乙方與甲方勞動合同存續前、存續中及解除勞動合同后,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公司管理
乙方在從事制定工作中獲悉的甲方之近、中、遠期業務發展計劃、資金及融資狀況、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營運作業規范、分配方案、戰略計劃、行銷企劃、財務會計資料、物料采購、人事管理(人事資料、薪酬資料、錄用條件等)、品質控制制度、貨源情報等;
2、市場信息
行銷計劃、合作計劃、方式、各類協議、經銷商名單、供應商名單、用戶名稱、招投標中的標底、標書內容、交易價格、定價政策、銷售策略、工程信息等;
3、技術信息
技術筆記及文檔、保密數據、設計程式、技術設計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和甲方的公司內部系統有關之所有資料、圖表、文件、電腦軟件等等及其他與甲方營業活動和方式有關之資料等;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內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資料、電腦文檔、圖片、視聽資料等信息載體。
第2條、保密期限
1、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確立期間;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間;
3、任何有可能造成甲方名譽及經濟損失期間。
第3條、保密義務
1、乙方應將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信息視為公司信息秘密,不得將這些信息用于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與其所從事工作有關的任何信息。
2、乙方只能將其掌握的甲方的信息秘密用于甲方許可的事由,或者用于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將上述信息秘密用于其他方面。乙方或者第三方對于甲方的信息秘密的任何修改、打印、復制均需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3、出于甲方的需要,乙方在公司內部更換職位時,乙方應在工作交接時交出其掌握的`與新工作無關的所有信息秘密資料。
4、在日常工作中,乙方應將涉及甲方信息秘密的資料,與其他一般性資料、物品分別存放,并保證將涉及甲方信息秘密的資料至于安全處所,以防止非相關人員之接觸,并確保該資料不致泄密。
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且不限于口頭、書面、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其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信息秘密。
6、乙方在完成工作后,對于廢棄不用的保密資料應作如下處理:文件、圖紙等磁盤或移動存儲、視聽資料或其他不易銷毀的食物及時交還甲方,由甲方統一處理。
7、乙方在遺失甲方的保密資料時,應及時向甲方匯報,以便是甲方能立即采取相關措施,減少因信息秘密泄露而可能造成損害的程度。若為故意情事,一經查核,甲方得依下述【違約責任】追溯既往。
第4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乙方在充分了解所從事工作會接觸公司有關商業信息秘密且任何泄密將造成公司重大利益傷害的基礎上,作出如下陳述和保證:
1、乙方對在服務過程中獲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故意或過失是他人獲得、使用這些信息。
2、除甲方正式的書面指示外,任何口頭或非正式的書面指示均不構成乙方向任何第三方告知或提供與甲方信息秘密有關之資料的抗辯理由。
3、除工作上確有必要外,乙方保證不出于故意了解、掌握非本部門所涉及的信息秘密和技術秘密,更不會出于故意獲取有關的資料。
4、乙方保證在任職期間或離開職務后(包括調職、離職、停職等原因),不私自復印或保留和甲方信息秘密有關之任何資料,亦不將知悉的內容泄露于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協助第三方獲悉相關資料的內容。
5、乙方保證在職期間,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不與第三方建立事實勞動關系。尤其在任職期間,不利用其在工作中了解的甲方的信息秘密為自己或第三方從事本工作相同或類似之工作或研究,以獲得不正當之利益或造成甲方之損害。
6、鑒于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制作的信息秘密,對甲方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或終止之后,乙方均承擔甲方因投資、培訓或提供創造機會而對這些信息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乙方保證:在勞動合同終止后,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甲方的競爭領域內使用該信息秘密,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甲方公司內掌握信息秘密的職工離開甲方。
7、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時,所有由乙方所作或保管的有關甲方上述保密內容的筆記、備忘錄及任何形式的檔案、文件、物品等均需即時交予甲方,并由甲方簽收。
8、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程式、技術秘密或其他信息秘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信息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無需經過乙方的同意。乙方應當依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第5條、說明
本合同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第6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及陳述和保證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利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3、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額歸還甲方。
4、乙方違約的事實并不能解除其在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乙方在因違約而賠償甲方損失后,仍需繼續遵守本保密協議。
第7條、爭議解決
甲、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甲、雙方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8條、其他
甲乙雙方可根據工具實際工作情況,對本合同未盡之處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