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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燈房需要注意什么 充燈工崗位職責篇一
燈房充燈工
山西柳林寨崖底煤業有限公司
編者語
隨著煤礦裝備水平的迅速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與現代化礦井管理的要求極不適應,成為煤礦安全生產中亟待解決的問題。煤礦從業人員作為安全生產實踐的主體,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直接作用于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直接影響安全效果,并決定著安全生產工作的成敗。
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是造成事故的三個因素,人的因素是事故發生的主導因素。大量的事實證明,98%的事故是由于“不懂安全”、“不會安全”等人為因素引發“三違”造成的。一個人的行為,決定著家庭、親人的幸福和命運。安全工作是把雙刃劍,做好安全工作,職工和家庭就是最大的受益者,否則,也是最大的受害者。
只有提高安全文化素質、增強安全防范意識、規范安全操作行為,不斷提高執行規章制度和規程措施的自覺性和自律性,才能逐步實現“上標準崗”、“干標準活”的目標,才能逐步實現“我要安全”、“我會安全”、“我能安全”,才能真正把“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貫穿到安全生產的全過程。只有高素質的從業人員隊伍,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安全生產中的“三違”行為,才能在生產過程中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工作為了活得好,安全為了活到老,讓我們齊心協力,共同提高素質,強化責任,平安、快樂地暢享每一天。
2016年12月
目 錄
第一章:崗位職責------------第二章:操作規程------------第三章:崗位描述------------第四章:公共知識復習題------第五章:專業知識復習題------
燈房充燈工
第一章
燈房充燈工崗位職責
1、充燈工必須熟悉設備和礦燈的構造原理。
2、掌握充電的操作,保證礦燈盞盞明亮,完好率達98%。
3、收發燈時要仔細檢查,發現紅燈壞燈要當班處理,保證礦燈防爆,絕緣、不漏電,燈蓋、燈圈、開關靈活可靠不松動。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班中不睡覺,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5、領交燈時隨叫隨到,不能遠離窯口和別人閑談,坐視不理。
6、認真填寫各種資料,記錄保證完整齊全。
7、對工具材料備件管理好。
8、搞好室內,外衛生。
第二章
充燈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在啟用新礦燈時,應首先檢查礦燈及充電裝置零件是否有損壞和松動現象;檢查新充電裝置(充電架)的正負極接線是否正確,充燈架電壓是否符合規定,指示器是否良好。
2、對用后交回的礦燈進行下列檢查:(1)燈頭圈、玻璃、燈線、開關、透氣蓋零件是否損壞,(2)充燈架指示器是否正常,整流裝置是否良好;(3)閉鎖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防爆性能是否良好;(4)短路保護是否使用。
二、操作方法
1、充電前的準備:(1)開箱后應檢查箱內的說明書與出廠合格證是否齊全,并檢查零件有無損壞或松動現象;(2)調整硅(硒)整流器的調整手柄,使電壓至最低點;隨即推上硅(硒)整流器開關,指示燈亮;然后根據充電架上的號碼,依次將礦燈上架;即把燈頭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上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度,使充電回路接通,此時充電指示器的指針即有偏轉,表示電流正在通過;
2、充電
kl4lm(a)型礦燈采用恒壓型充電設備并聯充電法,在充電架上進行;連續充電72小時;
三、
日常充電1、日常充電采用恒壓并聯充電法,在充電架上進行,充電電壓應保持在5±0.1伏;
2、礦燈交回燈房后,經檢查整理對號上架,關閉燈頭開關,并將燈頭插到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o,使電路接通,如充電指示器有指示,則表示充電正常。
3、正常充電時間不得少于12小時,充電后的充電流應低于0.1安培。
4、擱置幾天未用的礦燈,在重新使用前,必須充電后,方可使用;
5、交班時要把本班的充電情況、充電記錄、“紅燈”記錄、工具等認真的交給下班。
第三章
崗位描述
充燈工作很重要 質標管理要達到
人對燈,燈對號 三對口 不亂套
※ ※ ※
企業形象很重要 質標評分不失掉 不吸煙 無明火 易燃物品不進房 電扇完好風對流 有害氣體及時排 充電產生氫和氧 達2% 爆炸響 室內不許有失爆 電爐插座要去掉 窗明幾凈講衛生 燈架臺上沒灰塵
※ ※ ※
我礦用的錳酸燈 技術數據記心中
充電保證12h整 11小時內不紅燈 輸出電壓有要求 介于5—6v間
燈頭燈鎖要完整 燈線大于1m 無破損
第四章
公共知識部分
1、煤礦安全方針是指?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2、三不生產的原則是?不安全不生產 隱患未排除不生產 安全措施不落實不生產
3、什么是一通三防 通風 防 瓦斯、滅火、煤塵
4、什么是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 不傷害別人 不被別人傷害
5、過風門的要求?不能同時打開兩道風門 隨手關閉風門 防止通風系統短路。
6、井下五大災害? 水 火 瓦斯 煤塵 頂板
7、事故四不放過?查不清原因不放過;責任人受不到處罰不放過;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8、為何不能穿化纖衣下井? 化纖衣服產生靜電火花、易瓦斯煤塵爆炸。
9、瓦斯爆炸的條件是?瓦斯濃度達5—16%,9.5%時威力最大; 氧氣濃度大于12%;
高溫火源650—750℃
10、礦井通風的目的通風把地面的新鮮風流及時送到井下,稀釋工作面的污風,有毒有害氣體,調節井下溫度、濕度。
11、滅火器的使用(干粉滅火器)
先打開鎖具;抱住滅火器上下搖晃幾下;一手將軟管對準火源;一手一緊一松握壓手把。
12、煤礦用電中的"三無"指的是什么
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13、煤礦的"三大規程"是什么
《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14、煤礦安全生產必須堅持的三并重是什么 "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15、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命令標志和提示標志).
16、職工上班"五不帶"的內容是什么
不帶怨氣,不帶酒氣,不帶情緒,不帶疲勞,不帶傷病.17、新工人入崗培訓時間為(72)學時,在崗培訓不少于(20學時/年)。
18、法律責任可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三大類。
19、煤礦安全生產過程中“一停,四不停”是指?
一停:停止生產 四不停:不停風 不停電 不停安全檢查 不停瓦斯檢查。
20、壓縮氧自救器的使用:1.攜帶時挎在肩膀上。2.使用時,先打開外殼封口帶扳手。3.再打開上蓋,然后左手抓住氧氣瓶,右手用力向上提上蓋,此時氧氣瓶開關即自動打開,隨后將主機從下殼拖出。4.將礦工安全帽摘下,套上脖帶。5.戴好礦工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帶,拔開口具塞,將口具放入嘴內,牙齒咬住牙墊。6.將鼻夾夾在鼻子上,開始呼吸。7.在呼吸的同時,按動補給按鈕大約1到2秒,氣囊充滿后立即停止。8.掛上腰鉤,將腰鉤掛在腰帶上,以防自救器擺動。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氣囊空癟供氣不足時,也要按上述方法按手動補給按鈕。
第五章
專業知識單選題
1、發出的礦燈,最低應能連續正常使用()小時。a、8
b、10
c、11
2、礦井完好的礦燈總數,至少應比經常用燈的總人數多()%。a、8
b、10
c、12
3、用過的礦燈對號放在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順時針旋轉()電流表有指示即為正常充電。a、90°
b、120°
c、180°
4、使用過的礦燈,應充足12小時,充電電流降到()安以下,方可使用。a、0.05 b、0.1 c、0.15
5、連續使用的礦燈,每()天補充一次蒸餾水。a、5—8 b、8—10 c、10—15
6、日常充電采用恒壓并聯充電法,在充電架上進行,充電電壓應保持在()伏。a、5伏 b、10伏 c、15伏
7、通過人體的極限安全電流為()ma。a、30 b、40 c、60
8、當礦燈不需要繼續充電時,應將燈頭反時針旋轉()切斷充電回路。a、90° b、180° c、270°
9、充燈工應定時巡回檢查充電架的運行情況,查看各項儀表讀數,輸出電壓正常范圍(a、5.5—6.6 b、5.5—7 c、5.5—8
10、充燈工的操作順序正確的一組是()
a、參加班前會——持證上崗位——收發設備——檢查設備——交接班
b、參加班前會——持證上崗——檢查設查——收發設備并做好記錄——交接班 c、參加班前會——持證上崗——檢查設備——收發設備——交接班 答案:1c 2b 3c 4b 5c 6a 7a 8b 9a 10b
v。)
充燈房需要注意什么 充燈工崗位職責篇二
普安縣樓下鎮嘉龍煤礦
礦 燈 房 各 項 管 理 制 度 匯 編
機電運輸科
二0一四年二月
目錄
礦燈損壞賠償制度...........................................................................................................................2 定期檢查維修制度...........................................................................................................................3 礦燈領用發放、考勤制度...............................................................................................................4 干部上崗檢查制度...........................................................................................................................5 自救器和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的管理制度.......................................................................................6 崗位責任制.......................................................................................................................................7 礦燈充電工操作規程.......................................................................................................................8 交接班制度.......................................................................................................................................9 礦燈房防火制度.............................................................................................................................11
礦燈損壞賠償制度
一、發放人員對收回的礦燈要全面檢查,如發現下列情況,應當場向交燈人說明,按規定限期一天,辦理賠償手續,否則不發燈,由此影響工作及其它后果由責任者自負。
1、無故拆卸礦燈,造成缺少零件者,罰責任者50元。
2、造成接反正負極使充電架電流表燒壞,罰責任者100元。
3、無故敲打撞壞造成電池損壞者,照原價賠償。
4、如因公掛斷燈頭,由本單位人員出示書面證明,免于罰款,否則按規定處理。
二、職工升井后,應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凡延期不交者超過11小時或私自存放礦燈,按礦燈價格的50%罰款,造成礦燈損壞或私自換電池者,經查出后按礦燈價格的50%罰款。因公加班由單位證明認可。
三、無故丟失礦燈照價賠償,如工作意外或事故引起丟燈或損壞,2 必須由本單位事故分析會記錄,經檢查科、礦調度、運轉隊核對,并由當班隊長簽字證明,才可換燈,如無本單位事故分析會,一律照價賠償,在此期間不發臨時燈。
四、燈房值班人員,在接班5小時后,必須將未交燈人員統計、匯總,交礦調度和運轉隊,由調度室通知本單位人員交燈,如過期不交礦燈者,按規定罰款(連班、加班者例外)。
五、燈房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運轉隊各項規章制度,對發出的礦燈禁止有漏液、燈線破裂、燈圈松動、缺少零件等現象。
定期檢查維修制度
1、交接班前,必須對所管理的礦燈、設備進行檢查。
2、檢查各部件、閉鎖螺栓(封鉤)是否齊全、緊固可靠、發光體聯接是否良好,不眨眼,不滅燈。
3、檢查燈線有無破裂,包線口密封應良好,長度不得少于 1m,接線必須使用線鼻子。
4、絕緣應良好,不漏電;燈鎖性能良好,必須使用專用工具方可打開。
5、檢查燈架、礦燈、燈牌是否對號、齊全、各部有無異常,儀表指示是否正確。
6、維修工每星期對架子上的礦燈檢查一次。
7、每個月工長對所有的礦燈、充電架等全面檢查并作記錄。
8、每月機運科干部不定期組織檢查一次,對各組所管理的礦燈、設備進行全面細致地檢查一遍(衛生完好和礦燈使用放電時間情況)。
9、對使用在三個月以上的礦燈每月檢查一次各部件接線情況,如發現接線有松動和銹蝕的現象,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10、對在使用中的礦燈經檢查、檢修,按技術要求試驗達到礦燈的技術要求后,才能進行使用,必須保證礦燈的檢修質量。
礦燈領用發放、考勤制度
一、礦燈使用集中管理、固定的管理方法,集中管理全礦礦燈,統一由礦燈房保管發放。礦燈與充電架對號,礦燈與燈牌對號。經常用燈的人員要固定燈并統一編號,礦燈充電固定充電架(及窗口),人員收發、充電、維修要固定燈,以使分工明確,加強責任心。
二、嚴格執行礦燈七不發制度。發光亮度不夠不發;電線破損不發;燈鎖閉鎖不良不發;燈頭密封不嚴不發;燈頭圈松動不發;玻璃破裂不發;電池盒破損不發。
三、下井人員一律憑燈牌領燈,嚴禁將自己的燈牌轉借給別人使用,否則按礦燈損壞賠償制度罰款。
四、地面臨時下井者,應由本單位開信、機運科值班簽字后或由礦調度開具證明方可發燈,外單位來人下井者,應由相關部門領導帶
4 隊才可發燈。
五、對礦燈進行考勤,對每架每盞燈進行建卡考勤,本卡片根據礦燈的實際使用情況,按照廠家規定,使用到期限必須更換礦燈,以保證礦燈的放電時間。
六、工作人員文明、精心操作,服務態度好,不出責任事故,執證上崗,遵守勞動紀律,不脫崗,保質、保量,嚴格把好質量安全關。
干部上崗檢查制度
1、領導干部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崗檢查,上崗時要認真填寫干部上崗登記簿。
2、礦機電總工、機電礦長每月上崗不少于一次。機運科長、機運副科長、技術員每月到崗檢查不少于三次。
3、干部上崗時,檢查值班人員對交接班制度、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檢查保護用具、防護用具是否齊全;檢查各種記錄是否齊全符合要求;檢查和了解充電架、礦燈等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狀況。
4、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應采取措施,及時處理,或指定專人在規定時間內處理,必要時安排檢修。
5、對違章值班人員違反規定、規程和制度、檢修人員違章作業行為必須立即制止。
自救器和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的管理制度
1、充燈工兼自救器和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的管理發放
2、自救器隨礦燈憑燈牌一同發放和回收并做記錄。
3、職工交回自救器后要對自救器的外觀、形狀保險卡鎖等進行檢查,如有問題及時上報機運科;對人為損壞的對照燈牌確認責任人,上報有關領導部門進行照原價賠償,故意損壞的,除進行照原價賠償外,視情節對其進行罰款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4、便攜式瓦斯檢測儀除科級以上領導和特殊崗位作業人員隨燈發放以外,其他作業人員不發放,如確需使用,由所在單位開椐申請,機運科值班同意簽字后方可隨燈發放并做記錄。
5、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屬計量測試儀器,任何人不得隨意調整其原有設置,否則按破壞安全生產移交礦處理。
6、做好自救器、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的使用記錄工作,對自救器、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的使用起始日期、使用期間出現的問題、以及維修等建立使用檔案記錄,以便確定每臺自救器、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狀態壽命。
崗位責任制
1、嚴守工作崗位,堅持八小時責任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確保礦燈質量。
2、不干私活,不說閑話,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配液和修礦燈任務,保證滅燈率不超過上級規定。
3、要按規定修理礦燈,使其達到壽命長,零部件齊全完整,亮度、光度達到完好要求。
4、熟知整流設備的性能、原理,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各設備完全運行,做到會使用、會管理、會檢查問題、會排除故障,做到用好、管好、維護好。
5、保證材料、配件和工具不丟失、不損壞,在工作地點和庫房禁止吸煙。
6、鉆研技術,提高工藝水平,保持清潔衛生和各設備處于完好狀態,按時做記錄。
7、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會客,不睡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不干與本工作無關的事。
8、搞好團結,經常檢查和掌握各礦燈情況,確保井下作業人員安全用燈。
礦燈充電工操作規程
一、收燈工作
1、收燈時,必須隨時檢查礦燈所屬部件有無損壞,如燈頭破裂和電池有損壞、燈線斷裂等時,應追查交燈者責任,并對存在問題的礦燈及時維修。
2、要檢查收回礦燈的完好情況,對不完好的礦燈要及時維修,清潔后再上架充電。
3、換班兩個小時后,仍有未交燈的人員,燈房負責人應將未交燈人員數量向礦調度值班人員匯報,并找其原因。
4、燈房把口人員要在本窗口守職,不允許交燈人員進入燈房私自取走礦燈牌或礦燈。
二、礦燈的正常充電
1、將充電架電壓調節器置于最低或所需電壓的位置,再將已放電的礦燈,對號放到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燈泡熄滅),把燈頭充電插孔套在充電架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方向旋轉180度,接通電路,充電指示器有指示,則說明正常充電在進行。
2、完全放電后,充電時間嚴格按各型號礦燈生產廠家使用說明上規定的充電時間充電。
3、正常充電電壓空載調至5.0±0.2伏時,礦燈上架即可正常充電。
4、充電前務必關閉燈頭開關,以防由于充電電壓高于電池電壓而損壞發光二極管裝置,充電中不準打開燈頭開關,充電結束后,應先斷開充電回路(反旋90度),最好再等待30分鐘,才發燈(或打開燈頭開關)。
5、充電中如電源突然中斷,應即將每個燈的燈頭逆時針方向轉90度,切斷充電電路,以免電池通過預負荷、電壓調節器或電池相互間充放電。同時應將電壓調節器置零位,切斷電源開關。
三、發燈工作
1、發燈時需按燈牌對號發放。
2、發燈時不許用燈人員進入燈房私自取燈。
3、發燈時發燈人要對礦燈各部位進行檢查,如果有電池破損、亮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等情況,嚴禁發出。
4、發出的所有礦燈,主光源最低限度應能連續正常使用11小時。
四、充燈工工作時,要配戴好勞保用品,持證上崗。
交接班制度
1、為確保安全生產,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在工作地點集體交接班。
2、接班人需按規定時間到工作地點,了解上班礦燈發放和礦燈維護情況,查閱上班記錄。
3、交接班時接班人和交班人共同巡檢燈房設備,按操作規程共同檢查現場衛生、設備各部情況。
4、交班人必須將當班工作情況、充電架運行情況、檢修和事故處理情況,遺留問題和可能發生的隱患,向接班人交待清楚,點清儀表工具,然后將上述交接事宜在交接記錄本中詳細證明,雙方簽字備查。
5、接班人未能按時接班、交班人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可直接報生產管理負責人或值班人,并堅守工作崗位,辦清交接班手續后,方可下班。
6、交班人必須交清公用工具,儀表備件,如有丟失交班人負責。
7、在交接班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交接雙方共同負責處理,事故未處理完畢時,交班人未經接班人同意或科值班同意,不得下班。
8、因交班不清或交班人不在工作地點交班,由此發生的問題,由交班人負責。
9、燈房工作人員交接班時,必須核對當班出入井人員情況,當班出井時間超過2小時后未交礦燈者,燈房必須及時將持燈人姓名、隊別、班次匯報調度室。
10、接班人接班時不認真檢查,不詳細填寫交接班記錄,發生一切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礦燈房防火制度
一.要害場所嚴禁抽煙、生火,違者罰款五元。
二.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參觀,檢查者必須持礦級介紹信或有關領導陪同,履行登記手續后方可入內參觀。
三.消防器材要經常保持完好,并設專人定期檢查、維護或更新。四.嚴格執行安全規程的技術操作規程,機械設備和刀閘必須加蓋加罩,嚴禁聲音作業,嚴禁亂接電線頭。
五.實行安全防火制度,工作人員實行安全防火輪流掛牌值日制,值班人員對本部位的防火安全負全面責任。
六.室內要經常打掃,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堆放食物,以免招老鼠造成電器設備短路著火。
七.堅持定期檢查制,隊防火領導小組,每半月組織防火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充燈房需要注意什么 充燈工崗位職責篇三
充燈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充燈工必須熟知礦燈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獨立操作,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2、礦燈應統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管理。 3、礦燈充電工必須嚴格遵守本規程。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充燈房內溫度應保持在15—25℃之間,并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燈房內設有滅火設備,室內禁止煙火。
2、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天應擦拭一次。 三、操作 1、充電范圍
該kl4lm(a)型礦燈無需初充電,正常充電后即可使用。該型礦燈安裝有充電轉換電路,可使用恒壓型充電設備充電,充電電壓范圍為4.5v-10v,最合適電壓應控制在5.5v左右。充電開始時,電流表指示不大于0.8a,充電結束時,充電架電流表指示應小于0.1a。
2、充電步驟
(1)將礦燈燈頭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上的充電插頭上,按順時針旋轉180度,直到固定位置,電路接通。如充電指示器有指示,則表示充電正常。充電開始時電流表指示不大于0.8a。
(2)日常充電時間:正常充電時間約8-10小時,充電結束時,充電電流指示應小于0.1a。此時可將燈頭逆時針旋轉180度,然后將礦燈從充電架上拿下。
3、注意事項:
(1)在充電過程中充電電壓比led光源工作電壓高,容易燒壞led光源,因此充電時應關閉燈頭開關。
(2)對一般經過正常放電的礦燈,在充電開始時,其充電電流約在0.8a,由于放電情況不同,因此充電電流會有所差異。但如個別蓄電池的充電電流特別小,則應仔細檢查充電回路內各接觸點是否接觸不良。
(3)在充電過程中,如電源突然中斷,應立即將每個燈的燈頭逆時針旋轉,切斷充電回路,以防自動放電。
(4)、應經常檢查礦燈情況,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查清井下人數及姓名。四、工作結束
(1)按要求及時、清晰、完整、正確的填寫好各項記錄,并將工具、記錄及其它用品擺放整齊。
(2)清理衛生,對未完成的工作做詳細記錄,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充燈工崗位責任制
一、充燈工必須有強烈的責任心,愛崗敬業,及時處理當班發現問題。 二、負責當班礦燈的日常充電和維修保養工作。
三、對上下井的借燈人員進行登記,待人文明禮貌。不完好礦燈、失爆礦燈不得發出。四、持證上崗,組織搞好礦燈房文明生產工作。認真填寫各種有關記錄。
五、所有職工按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要堅守崗位,不得無故脫崗、崗位睡覺。在崗不得干與本崗位無關的事。
六、認真執行《充燈工操作規程》,最大限度消滅紅燈現象。 七、熟知操作規程和各項管理制度,能夠達到實際工作的要求。
八、能夠熟練進行礦燈的拆裝。做到“三知四會”(知設備的結構、性能、安全設施的原理,會操作、會維修、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九、按照巡回檢查制度認真進行巡檢。并按時正確填寫各種值班記錄。
機電設備包機制度
為減少機電設備事故率,確保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轉、明確責任、責任到人,對機電設備實行包機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包機組要做到“三定”“五包”,“三定”:定設備、定人員、定崗位;“五包”:就是包使用、包管理、包維修、包排除故障、包使用更換及設備衛生,每臺設備掛牌留名。
二、所有使用設備必須有明確的包機人,做到留名掛牌,包機人要對所包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三、包機人要對所包設備做到心中有數、需準備的備品備件要提前向值班干部匯報。 四、包機人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礦上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包機人應認真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維護、保養的方法和質量必須符合操作規程和質量標準的要求。
充燈工交接班制度
充燈房交接班必須嚴肅、認真地執行。交班人員要發揚風格,為接班人員創造有利地工作條件,樹立一班保三班地思想。
一、交接班要交清下列內容:
1、當班礦燈出勤情況、充電情況以及備用燈外借情況。
2、當班借條統計表與所借礦燈是否一致。若不一致,接班方有權不予接班,并立即報告班組長,查明原因,落實責任。
3、當班已完成或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完成地工作。 4、工具、儀表、備品、配件、鑰匙等的使用和變化情況。5、設備整潔、環境衛生的打掃情況。6、交清礦燈房各種記錄薄是否填寫齊全。
7、雙方交接班完畢,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必須由本人親自簽,不能代簽。
二、接班方應認真檢查各項內容,并與交班方逐一對照,待雙方共同查清后,接班方方可接班。
三、有下列問題不予交接班:
1、發現接班人有喝酒或精神不正常情況應拒絕交接班,并向領導匯報; 2、到接班時間接班人員未到要向領導匯報,并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3、衛生打掃不徹底,沒達到規定要求的或有任何疑問的。
4、交接雙方人員經檢查后,確認無問題,雙方在交接班薄上簽名,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接班人員一旦接班,就應當承擔一切責任,如發生推諉扯皮現象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各班互創條件,共同搞好燈房管理。
巡回檢查制度
為了更好的維護和使用礦燈,做到盞盞明亮,完好率達100%,保證蓄電池的使用壽命,特制定巡回檢查制度。
巡檢內容:
一、當充電架礦燈充電數量有增減時,巡回檢查,調整電壓至規定值。
二、礦工上井后,燈房人員應逐一檢查其礦燈是否上鎖。如未上鎖,及時上鎖并仔細觀察其充電指示器,確認其充電是否正常,如未充電,將其充電。如充不上電或充電指示燈閃爍,不亮,仔細查找原因,查看礦燈各充電接觸點、充電架充電插頭、充電彈簧片是否松動,處理正常后恢復充電。
三、燈房人員應努力掌握礦燈出勤規律,做到對每一盞礦燈都心中有數。
四、每班人員要認真遵守巡回檢查制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認真記錄處理情況。
設備定期檢查維修制度
為了能夠切實保證礦燈以及礦燈充電架的使用壽命,確保礦燈充電良好,保障礦工井下安全生產,特制定礦燈及充電架定期檢查維修制度。
一、礦燈部分:
1、定期檢查充電螺釘是否上緊,帽鉤是否轉動。 2、定期檢查礦燈各部位的防爆性能是否完好。3、定期檢查電纜線是否老化,電池盒蓋是否破裂。4、電池每兩年更換一次。
5、燈頭內部清擦干凈。(反射器不許用硬布擦)二、充電架部分:
1、定期檢查指示燈是否工作正常。
2、檢測線路連接是否正常,連接線路是否老化,破損等。 3、檢測充電電壓是否在5v-6v之間。4、定期檢查充電架的螺絲是否有松動。
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一、外來檢查,參觀或學習人員,必須由機電科指定專人負責帶領。
二、值班人員在參觀人員或學習人員進入現場時,要向其講清注意事項,參觀、學習人員不得隨意亂動,在參觀、學習過程中發生事故,值班人員應立即命令其撤離現場。
三、凡進入要害崗位,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進行拍照。
四、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擅自帶入非工作人員。
五、要害場所必須存放一定數量充足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六、不遵守上述規定的,值班人員有權制止和干涉。
領導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為了督促崗位人員嚴守職責,一絲不茍的完成工作,明確領導干部上崗責任,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領導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一、機電礦長不定期到崗位進行查崗。檢查上崗人員交接班、堅守崗位及工作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解決設備重要和緊急缺陷。
二、機電科領導每月不定期進行崗位檢查。檢查上崗人員交接班、堅守崗位及工作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解決設備重要和緊急缺陷。檢查各崗位工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三、隊長每月定期進行上崗查崗。 檢查上崗人員交接班,堅守崗位及工作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檢查各崗位有關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生事故及異常運行情況后,同值班人員一同處理并對處理辦法及有關操作進行分析評價,
總結
經驗教訓,檢查文明生產,檢查安全運行。自救器和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管理制度
一、充燈工兼自救器和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的管理發放工作。 二、自救器隨礦燈憑證一同發放和回收。
三、職工交回自救器后要對自救器的外觀形狀、保險卡鎖等進行檢查,如有問題及時上報并處理;對人為損壞的確認責任人,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故意損壞的,除進行照原價賠償外,視情節輕重對其進行罰款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四、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按規定向所需人員隨礦燈發放外,其他作業人員不發放;如需使用,由所在單位開具申請,燈房值班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隨礦燈發放,并做好記錄。
五、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屬計量測試儀器,任何人不得隨意調整其原有設置,否則按破壞安全生產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消防管理制度
一、機房硐室為重點防火單位,消防工作尤為重要,必須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組織健全,設備、設施齊全實現安全運行。
二、機房硐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機房硐室各過道口、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得堆放雜物或堵塞過道口、出入口。
四、操作工必須愛護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滅火方法,消防器材要齊全可靠,數量充足,妥善存放,認真保管保養,無消防險情時不準任意動用。
五、操作工必須認真執行設備巡檢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匯報處理。
六、各維修工必須經常檢查機房硐室內設備的操作機構、儀表、線路等是否完好、靈敏可靠,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充燈房需要注意什么 充燈工崗位職責篇四
充燈房應急方案
一、事故特征
災害可能性分析及事故預兆
由于充燈房線路復雜充燈過程中存在諸多危險、有害因素。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有觸電、火災主要事故類型有:
1.1觸電傷害
觸電傷害主要發生在配電線路、電器設備、開關站等地點。主要原因誤操作引起短路;人體過于接近帶電體等造成;傷害途徑分為直接傷害、間接傷害和電流灼傷;傷害方式為:由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局部傷害,形成電弧燒傷、電流灼傷、電烙印、電氣機械性傷害、電光眼等。
1.2火災
由于電路短路,可能引發火災。
二、觸電、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本著先救人的原則,根據人員傷害情況進行救護。
a、首先要停電。
b、人員輕微傷害時,應將受傷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根據傷情及時救治。
c、人員重傷時,救護時要保護受傷部位不再擴大,必要時請求專業救援人員進行救護。
d、人員出現休克、昏迷,進行心臟擠壓、人工呼吸,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e、人員出現死亡,現場主要負責人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2.1、電氣設備引發的火災首先應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消防砂進行滅火,嚴禁用水和泡沫滅火器滅火。
2.2、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
(5)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注意事項
3.1、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1)首先檢查搶險救援器材是否完好,發現不合格及時調換。
(2)根據專家組的講解,正確使用搶險救援器材。
(3)使用中搶險救援器材損壞及時更換。
3.3、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事故處理應嚴格按本應急預案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嚴禁隨意改動,如確需改動,必須經專業領導同意后方可。
3.4、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保護好現場傷員,防止傷員二次受傷,現場有條件的立即現場進行搶救,條件不具備的立即組織救護上井工作。了解現場情況,防止事故擴大。
3.5、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醫療后勤保障組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具有臨床急救經驗并取得國家專業資格證書醫護人員參加救助,所有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防毒設備的穿戴和滅火器材及其他設備的使用方法;消防設備配備齊全;所有工作人員應愛護和保護消防設施和器材,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維修。
3.6、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
在確定各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時,由總指揮長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撤除所有傷員、救護人員,清點人員后,留有專人組織巡視事故現場遺留隱患問題。
3.7、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各級人員嚴格服從指揮人員的調配,積極做好救援工作。
賈家溝煤業
充燈房需要注意什么 充燈工崗位職責篇五
充燈房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完善充燈房的管理工作,更好地為下井礦工服務,共同管理好礦燈,保證礦燈完好,杜絕礦燈丟失,保障入井礦燈的用燈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充燈房工作人員隨時巡回檢查,發現故障礦燈應當在當班排除故障。礦燈入井后發生故障,本人升井后應及時向充燈房說明情況;在接到故障報告后,充燈房應當在當天排除故障。在故障未解決之前,充燈房應及時給礦工配備備用礦燈使用。逾期未解決故障,并且仍然讓礦工使用故障燈下井的,罰款充燈房200元。
2.本班出勤礦燈,超過2小時不交燈,充燈房應該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并向礦燈所屬區隊值班室報告并詢問情況。本班出勤礦燈,無故不交燈時間達到2班者,罰款100元。3班仍未交燈的,按丟失處理,照價賠償。
3.下井人員只領礦燈不領取自救器的,不報考勤;發現這種有自救器無礦燈的情況,罰款本人100元。
4.下井人員只能領取本人的礦燈;不是本人礦燈而故意領取的,按照偷盜礦燈處理,匯報調度室,并罰款400元。
5.嚴禁私自維修、拆卸礦燈,私自拆卸礦燈,按損壞礦燈論處,照價賠償。打掉、打破礦燈閉鎖,造成失爆,罰款100元。損傷礦燈電纜線,造成礦燈失爆,罰款100元。損壞礦燈燈頭零部件,罰款30元。損壞礦燈電池,罰款100元。
6.礦燈上架后應及時上鎖,領取礦燈后也要把燈鎖鎖好,因未上鎖造成礦燈丟失的,責任自負。若把燈鎖帶入井下或者拿到別處使用,罰款50元。7.礦工升井后,必須保持礦燈衛生清潔,擦干凈后方可上架充電,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元。
8.礦燈編號如果脫落,可以交由充燈房負責粘上;編號如果丟失,罰款10元,充燈房負責重新配備丟失的礦燈編號。
9.燈鎖和鑰匙應該妥善保管,若發現燈鎖、鑰匙丟失的情況,罰款10元,由充燈房負責重新配備燈鎖、鑰匙。丟失燈鎖,造成本人的礦燈被他人領走,按丟失處理,照價賠償。
10.嚴禁礦工攜帶易燃、易爆品及大型工具(如鋼釬、鐵錘等)進入充燈房,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1.為了他人領取礦燈的方便,礦工取放礦燈后,不得在充燈房逗留。若出現在燈房內吸煙、聊天、亂丟垃圾、毀壞公物、無理取鬧,干擾充燈房人員正常工作的,賠償損失并罰款50元。
充燈房需要注意什么 充燈工崗位職責篇六
一
應知應會
充燈房為廣大井下職工干部提供優質可靠照明燈具,現有礦燈651盞,充燈架7個,每臺燈架可充礦燈102,充電電壓3.7v 電流0.16,由濟源豫光金鉛集團公司制造,型號為kd09039,安全標志準用證號為mag090087,礦燈具有體積小,重量輕,免維護等特點,礦燈具有過充電,過放電,過流,短路,防塵,防水等保護,燈頭采用lw大功率led和一組0.2wled輔助光源照明,點燈時間大11于個小時,并且按規程規定10%的備用。
現有鄭州鑫安礦山機械配件公司生產的便攜。zh30系列隔絕式化學氧自救器和zl60過濾式一氧化碳自救器600臺,自救器具有體積小,重量輕,防護使用時間可達到30---60分鐘,有效地保護職工的安全。
kge37b型無線編碼發射器606臺采用先進的射頻識別技術,可完成對目標的位置監控功能,防爆證號2074041,安全證號mpa070018常州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嚴格按煤礦安全有關規定使用。
崗位記錄齊全,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嚴格按照礦燈發放制度,對人對證發放。自救器按規定期限進行測密,效驗,并報有關監管單位進行監督核實,對職工的安全保護起到關鍵的作用。
二
注意事項
1嚴格執行礦燈發放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2堅決杜絕燈線破塤,閉鎖不起作用等失爆礦燈入井。
3自救器無保護套.帶,氣密達不到要求,殼體變形禁止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