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著我們的是新的機遇和挑戰,是時候開始寫計劃了。計劃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計劃呢?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計劃書范文,方便大家學習。
營業部工作計劃 營業計劃表篇一
大家好:
今天,能夠登上這個講臺,首先我要感謝支行黨委給我提供了這樣一個展示自我,檢驗自我的機會,同時,也要感謝各位領導對我的信任和支持。
本人xxx,現年33歲,金融專業本科學歷,現就職于xxx支行個人客戶經理崗位。先后在xxx支行、xxx分理處、xxx支行、及xxx業務部工作,近11年來從事過儲蓄崗、綜合柜員崗、大堂經理崗、對公客戶經理崗、個人客戶經理崗。本人自20xx年至20xx年的8年中,我一直從事網點的內勤工作,配合會計主管做好內部賬務核算,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務。幾年來經過內勤各崗位的鍛煉和實踐,使我對銀行各項業務有了全面和深入的掌握,多年來使我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和業務知識,并且培養了我腳踏實地業精于勤的工作精神、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和以客戶為中心的職業操守。20xx年至今,我先后在xxx支行、xxx業務部及xxx分理處從事大堂經理、對公客戶經理、個人客戶經理等崗位工作。在此期間,通過我的不懈努力與實踐中的不斷探索,使我在工作中逐步成長,同時也使得我能夠把內勤業務與外勤業務更好的相互銜接做到內外兼修、融會貫通。這也為我在以后的工作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今天,我站在這里參加營業經理競聘。11年工作的積累使我有信心,能夠勝任該崗位的工作,做一名合格的營業經理。我認為做一名優秀的營業經理,要有一種對工作、對農行高度負責的責任感、使
命感;要有科學、周密、切合實際的工作措施。
營業經理是協助網點行長進行現場管理、調劑崗位空缺、組織現場營銷和參與直接營銷的管理人員。基于對營業經理職責的理解和認識,在此次競聘中,如果此次競聘本人能夠成功,我會在網點日常管理、崗位設置、現場營銷、業務培訓、等方面發揮領導組織能力。我將把工作重點放在以下幾個方面:
本人要做好協助網點負責人進行網點現場管理,認真落實三次巡檢制度,包括對營業廳環境的巡檢和對營業人員工作表現的巡檢。及時發現存在于營業網點內的服務問題并予以改正,使營業網點現場管理工作條理化、制度化。組織晨會,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完成第一次巡檢,包括環境準備、設備準備、人員的儀容儀表準備。督促、協助理財經理及客戶經理利用《工作日志》寫好當天工作計劃。
監督、協助大堂副理進行分流引導、識別引導工作,給予指導建議。并且督促普通高柜柜員、大堂副理等崗位向客戶經理及理財經理推介中高端客戶,擴大中高端客戶的來源。組織個人客戶經理、理財經理、個人業務顧問的日常現場營銷活動。充分發揮營業網點的賣場特點,實現產品銷售;做好柜員與客戶經理、理財經理識別推薦潛在客戶紐帶的作用,第一時間引導客戶到客戶經理進行一對一營銷,并合理分配客戶資源,使整個環節得以順暢。
做好網點日常培訓的組織,特別是對于新產品的介紹和賣點、業
務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的文件,組織員工及時掌握新知識新規定。從營銷引導、接觸營銷、客戶關系維護等多方面了解客戶經理及理財經理的工作重點、工作量,達成目標的手段和達成率等,并且重點考察客戶經理及理財經理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和急需解決的問題,及時制定解決方案和相應措施。
如果我能有幸走上營業經理這個崗位,我將在以后的工作當中,帶領我的團隊,全力完成支行黨委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積極配合二級支行行長搞好服務,提升員工營銷意識,及時調整營銷策略,充分挖掘潛在客戶資源。做一名優秀的營業經理。
我的競聘發言完了,再次感謝領導和同事們!
xxx支行
競聘人:xxx
營業部工作計劃 營業計劃表篇二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逐步完善,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運作方式不斷出現。其中金融機構對不良資產進行打包處置從無到有,從限定在國家計劃內由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壟斷進行開始,逐步形成企業自主的多元開放的市場運作模式。每年都有數千億的不良金融資產被打包出售,相應地有眾多的單位和個人加入了這一新興行業“淘金”。由于貸款活動中以不動產作為抵押比較受銀行青睞,因此在不良資產處置中比較多地涉及到轉讓土地使用權和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問題。在債務人、銀行、資產包購買和處置人、不動產購買人之間,涉及多少道營業稅,能否差額計稅,如何進行扣除憑證管理,仁者見仁,各有各的理解。
(一)任何行業都是有風險的,以信用為核心的金融體系更是如此。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以后,由于種種原因致使貸款本息無法正常收回的事情時有發生。為盡可能減少因此發生的損失,銀行便將某一時期或某一類應收未收的貸款項目進行捆綁(即不良金融資產包)出售,將債權讓渡給愿意承接的.單位或個人以取得一些收益。在債權轉讓的過程中,隨同貸款合同產生的抵押權同時轉移。承接不良資產者可能將該資產包直接轉讓出售,或者重新拆分再打包出售,也可以按照資產包中的項目,逐個行使債權人權利,催收本息以及對抵押物進行處置。這就是不良金融資產包的基本含義。
(二)關于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第三十三條做出了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該法第三十四條還規定,可以抵押的財產包括: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和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等。
金融資產包購買人對抵押的不動產進行處置過程中,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和約束。這主要是《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
(一)《物權法》的相關規定
我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1.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2.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3.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并轉讓,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擔保法》的相關規定
我國《擔保法》做出了與上述《物權法》相同的規定,同時進一步做出如下規定:
1.訂立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2.債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3.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根據以上對基本含義和相關法律的了解,我們發現在處理抵押不動產時能夠采取以下五種方式:
(五)合理確定營業額
1.對于債務人來說,一般并不取得收入(收入直接到債權人那里去了)。其銷售不動產的收入,應以其抵債金額確定。但拍賣所得大于欠款本息的,超過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也應當作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
2.不動產是債務人購置所得時,購買價可以從營業額中扣除。對于購買金融資產包的債權人來說,銷售不動產行為應當繳納營業稅時,當然屬于銷售購置不動產行為。其扣除的金額,可能的途徑有四種,一是按照全部資產包成交價格占資產包原始價格的比例,乘不動產帳面價值得出的數字;二、按照資產包拍賣成交時的評估價。近年來不動產價格飛漲,按照評估價對納稅人最有利。三是購買金融資產包時資產清單上列名的帳面價值(原始價格);四、按照債務人所欠貸款本息計算。
對于第一種方式,按照比例法計算將使扣除金額大大縮水,增加稅收負擔,特別是資產包中能夠有價值的主要就是抵押不動產,其他一些現金權益項目的價值形同虛設,因此,競買人接收的是資產包的全部,實際上是購買資產包中一些有價值的東西。這正是資產包的意義所在,虛虛實實魚龍混雜,但看得見的干貨以不動產為最,因此,其縮小其價值不符合實際。按照資產包拍賣成交時的評估價計算缺乏可操作性,并且近年來房地產價格飛漲,按評估價必然增加扣除金額。按照資產包交易基礎資料中的原始價值作為扣除金額,可以看作是按照歷史客觀成本扣除,所以筆者認為比較合適。最后,按照貸款本息總額進行扣除的方法,雖然與現行金融機構銷售抵債不動產,以銷售收入減去抵債本息后的余額繳納營業稅的規定相一致,但貸款本息在資產包交易中已經完全被修改,競買人考慮的是不動產的實際價值而不是帳面上欠債數,而且利息的計算期間、利率水平等不確定性較大,因此,筆者也不建議采取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