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小學森林防火倡議書森林防火倡議書字篇一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態屏障,是人類生存繁衍的搖籃。森林能夠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凈化空氣,美化環境,預防自然災害。能夠生產木材、竹材、藥材和人類生產生活所需物質資源。因此,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綠色家園。
1、嚴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準”規定。即不準在山林中亂丟煙蒂;不準在野外點荒火;不準燒田坎、燒田草;不準在野外燒火取暖;不準在野外燒烤食物;不準在野外燒水做飯;不準在山林中燃放煙花、鞭炮;不準在山中用火燒蜂、驅趕野生動物。
2、在春節、清明節和其他日子上墳祭祖時,嚴防山林火災發生。在燒香、燒紙點燭和燃放鞭炮前,要將墳墓周圍茅草雜柴清理干凈,并做到人離火滅。
3、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當地村組負責人或撥打119。嚴禁獨自一人撲火,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和孕婦、兒童、學生上山撲火。
4、造成森林火災,要依法承擔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請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災,燒毀他人林木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2、違反野外用火規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災,都將受到當地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的`處罰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災,視情節輕重,將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處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諧、健康是每一個家庭的福祉,請您記住我們的倡議,謹防森林火災的發生!
汶川縣漩口小學校
20xx年3月5日
小學森林防火倡議書森林防火倡議書字篇二
自覺保護一草一木,不亂砍濫伐林木;自覺清除林間雜物,如地表雜草和玉米秸稈、枯枝落葉、凋落樹皮等,這樣既可以可以預防火災發生,還能夠把在枯枝落葉上越冬的美國白蛾蛹清理掉,降低明年蟲害的發生機率。
《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森林防火區內有關單位和個人拒絕接受森林防火檢查或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因未消除隱患林地、造成毀林的林戶,將延期或不予辦理采伐證。
嚴禁任何個人在有林地及其周圍燃放煙花爆竹、焚燒廢棄物、燒荒等野外用火行為。對不聽勸阻在有林地周圍進行野外用火,引起火災的一經發現將依法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在冬季森林防火期間,我縣將開展冬季打擊森林火災案件的專項行動,對故意縱火燒毀林木并造成重大損失的肇事者將根據有關規定對其依法嚴肅處理。《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與警告,情節嚴重的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森林防火重防范,嚴控火源是關鍵,希望林農抓緊時間,及時清理火災隱患;希望廣大群眾增強防火觀念,群策群防,以積極的態度,自覺的行動,共同營造全縣上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小學森林防火倡議書森林防火倡議書字篇三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態屏障,是人類生存繁衍的搖籃。森林能夠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凈化空氣,美化環境,預防自然災害。能夠生產木材、竹材、藥材和人類生產生活所需物質資源。因此,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綠色家園。
1、嚴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準”規定。即不準在山林中亂丟煙蒂;不準在野外點荒火;不準燒田坎、燒田草;不準在野外燒火取暖;不準在野外燒烤食物;不準在野外燒水做飯;不準在山林中燃放煙花、鞭炮;不準在山中用火燒蜂、驅趕野生動物。
2、在春節、清明節和其他日子上墳祭祖時,嚴防山林火災發生。在燒香、燒紙點燭和燃放鞭炮前,要將墳墓周圍茅草雜柴清理干凈,并做到人離火滅。
3、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當地村組負責人或撥打119。嚴禁獨自一人撲火,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和孕婦、兒童、學生上山撲火。
4、造成森林火災,要依法承擔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請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災,燒毀他人林木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2、違反野外用火規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災,都將受到當地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的處罰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災,視情節輕重,將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處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諧、健康是每一個家庭的福祉,請您記住我們的倡議,謹防森林火災的發生!
xx縣xx小學校
20xx年3月5日
小學森林防火倡議書森林防火倡議書字篇四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態屏障,是人類生存繁衍的搖籃。森林能夠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凈化空氣,美化環境,預防自然災害。能夠生產木材、竹材、藥材和人類生產生活所需物質資源。因此,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綠色家園。
1、嚴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準”規定。即不準在山林中亂丟煙蒂;不準在野外點荒火;不準燒田坎、燒田草;不準在野外燒火取暖;不準在野外燒烤食物;不準在野外燒水做飯;不準在山林中燃放煙花、鞭炮;不準在山中用火燒蜂、驅趕野生動物。
2、在春節、清明節和其他日子上墳祭祖時,嚴防山林火災發生。在燒香、燒紙點燭和燃放鞭炮前,要將墳墓周圍茅草雜柴清理干凈,并做到人離火滅。
3、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當地村組負責人或撥打119。嚴禁獨自一人撲火,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和孕婦、兒童、學生上山撲火。
4、造成森林火災,要依法承擔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請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災,燒毀他人林木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2、違反野外用火規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災,都將受到當地或林業主管部門的處罰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災,視情節輕重,將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處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諧、健康是每一個家庭的福祉,請您記住我們的倡議,謹防森林火災的發生!
汶川縣漩口小學校
20xx年3月5日
小學森林防火倡議書森林防火倡議書字篇五
(1)不準上墳燒紙或燃放鞭炮;
(2)不準在春耕備耕期間燒邊燎堰、燒茬、燒秸桿;
(3)不準在野外吸煙;
(4)不準入山持槍狩獵;
(5)不準在野外籠火取暖,燒烤干糧;
(6)不準在林區燒木炭;
(7)不準在野外違章采石爆破;
(8)不準在野外積柴熏肥;
(9)不準燒山墾荒;
(10)不準帶火種進入林區從事各種生產活動。
同時,對癡、呆、傻、聾啞、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屬要做好監護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發燒山燒林事故。
二、移風易俗,文明祭掃。要堅持從我做起,自覺摒棄上墳祭祖燒紙錢、燃蠟燭、放鞭炮等陋習,樹立現代文明的祭掃觀念,積極倡導用植樹祭奠、鮮花祭奠、網上祭奠、音樂祭奠等有益于保護生態環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追憶先人的傳統習俗以更加環保、自然的方式進行表達,如:獻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樹、清掃墓碑等符合時代特征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揚社會主義新風正氣。
三、發現火情,科學處置。如發現森林火災,要立即向當地社區、街道報告或撥打區森防辦值班電話,嚴禁單獨撲火,嚴禁組織老、幼、病、殘、孕、中小學生進行撲火。
四、管護好林區周邊環境。林區公共區域注意正確的用電、用火方法,使用電器后要隨手關閉電源,各種電器周圍不要堆放易燃物品;及時清理居民住宅樓內外周邊的各種易燃物品,如廢紙、塑料制品、垃圾等;禁止在林區景點,廁所等公共場合隨便焚燒垃圾、紙張及各種易燃物品。
倡議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小學森林防火倡議書森林防火倡議書字篇六
自覺保護一草一木,不亂砍濫伐林木;自覺清除林間雜物,如地表雜草和玉米秸稈、枯枝落葉、凋落樹皮等,這樣既可以可以預防火災發生,還能夠把在枯枝落葉上越冬的美國白蛾蛹清理掉,降低明年蟲害的發生機率。
《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森林防火區內有關單位和個人拒絕接受森林防火檢查或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因未消除隱患林地、造成毀林的林戶,將延期或不予辦理采伐證。
嚴禁任何個人在有林地及其周圍燃放煙花爆竹、焚燒廢棄物、燒荒等野外用火行為。對不聽勸阻在有林地周圍進行野外用火,引起火災的一經發現將依法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在冬季森林防火期間,我縣將開展冬季打擊森林火災案件的專項行動,對故意縱火燒毀林木并造成重大損失的肇事者將根據有關規定對其依法嚴肅處理。《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與警告,情節嚴重的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森林防火重防范,嚴控火源是關鍵,希望林農抓緊時間,及時清理火災隱患;希望廣大群眾增強防火觀念,群策群防,以積極的態度,自覺的行動,共同營造全縣上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小學森林防火倡議書森林防火倡議書字篇七
森林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財富,森林防火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為保護好我們的綠色家園,請積極向周邊的親朋好友宣傳保護森林的重要性、森林火災的危害性。
森林防火期為每年9月15日至次年4月30日,請廣大市民入山踏青游玩時不攜帶火種進入林區,不在林區燃篝火、燒田埂、野炊、吸煙、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積極倡導用植樹、鮮花等祭奠方式寄托哀思。確實需要燃燒的祭祀品請在指定地點集中燃燒。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請立即撥打火情報警電話(12119、2293059),未經專業撲火培訓的人員請不要參與直接滅火。堅持從我做起,提倡以清掃墓地墓碑、獻一束花、敬一杯酒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緬懷先輩,把文明祭掃活動與保護森林資源結合起來,努力弘揚社會主義新風正氣。
《消防法》第64條第2項規定: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4條規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5條規定:放火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不準攜帶火種進山、進林區;
二、不準在山邊燒灰積肥、燒荒、燒田埂地邊雜草;
三、不準在林區上墳燒紙、燒香、點蠟燭、燃放鞭炮;
四、不準在林區燒火驅獸和用明火槍狩獵;
五、不準在林區吸煙、野炊、烤火、打火把照明;
六、不準在林區劈灌燒煤、砍柴燒炭;
七、不準擅自在林區進行射擊、爆破等易燃作業;
八、不準擅自進入林區進行挖掘、運輸等生產作業;
九、不準小孩、癡、呆、傻人員在林區玩火;
十、不準在林區內野營、旅游、祭祀、廟會等活動時用火。
小學森林防火倡議書森林防火倡議書字篇八
(1)不準上墳燒紙或燃放鞭炮;
(2)不準在春耕備耕期間燒邊燎堰、燒茬、燒秸桿;
(3)不準在野外吸煙;
(4)不準入山持槍狩獵;
(5)不準在野外籠火取暖,燒烤干糧;
(6)不準在林區燒木炭;
(7)不準在野外違章采石爆破;
(8)不準在野外積柴熏肥;
(9)不準燒山墾荒;
(10)不準帶火種進入林區從事各種生產活動。
同時,對癡、呆、傻、聾啞、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屬要做好監護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發燒山燒林事故。
小學森林防火倡議書森林防火倡議書字篇九
下面是關于森林防火的
倡議書
范文,歡迎閱讀!尊敬的各位家長及親愛的同學:
大家好!
1.正確使用火源,自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踴躍參加到防火隊伍中來。
4.改變祭祖風俗。在祭祖時改變燒香、燒紙、放鞭炮的習俗,積極使用鮮花。若點燭,要將周圍的干草、易燃物品清理干凈,等火滅了之后再離開。
5.牢記防火值班電話。
同學們,家長們,一顆煙頭可毀千棵樹木,眾人防火能護萬頃森林。讓我們行動起來,積極注意森林防火,讓森林遠離火魔,讓大地永披綠裝!
張家洼一中六年級一班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態屏障,是人類生存繁衍的搖籃。森林能夠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凈化空氣,美化環境,預防自然災害。能夠生產木材、竹材、藥材和人類生產生活所需物質資源。因此,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綠色家園。
1、嚴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準”規定。即不準在山林中亂丟煙蒂;不準在野外點荒火;不準燒田坎、燒田草;不準在野外燒火取暖;不準在野外燒烤食物;不準在野外燒水做飯;不準在山林中燃放煙花、鞭炮;不準在山中用火燒蜂、驅趕野生動物。
2、在春節、清明節和其他日子上墳祭祖時,嚴防山林火災發生。在燒香、燒紙點燭和燃放鞭炮前,要將墳墓周圍茅草雜柴清理干凈,并做到人離火滅。
3、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當地村組負責人或撥打119。嚴禁獨自一人撲火,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和孕婦、兒童、學生上山撲火。
4、造成森林火災,要依法承擔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請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災,燒毀他人林木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2、違反野外用火規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災,都將受到當地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的處罰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災,視情節輕重,將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處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諧、健康是每一個家庭的福祉,請您記住我們的倡議,謹防森林火災的發生!
汶川縣漩口小學校
20xx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