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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協議書土地協議書雙方篇一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于xx市xx鎮xxx,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借給乙方用于xxxxx的用地。
三、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 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
四、土地平整及建筑物報批等有關事項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簽定時間:
土地協議書土地協議書雙方篇二
甲方:于德祥 (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周慶海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塊,詳情見下表:
二、合同期限從20__年1月1日起到20__年12月1日止。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__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
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定日期:
土地協議書土地協議書雙方篇三
土地協議書怎么寫?下面就是為大家整理推薦的土地協議書范文哦!
甲方:
乙方:
一、地塊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使用的地塊東西長 米,南北寬 米,面積為 平方米。
該地塊的界址為: (具體位置及數據詳見附圖)
二、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期限為 年。
具體以甲方取得的國有土地合法手續標注的使用年限為準。
年后如需延續,則參照國家出臺的有關土地使用權延續政策執行。
三、土地使用費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 年土地使用費總計 元整( )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協議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協議的完全能力。
2、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協議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無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以及民事糾紛,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3、在乙方全額繳納使用金取得該地塊使用權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轉讓給第三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該地塊的使用要做到合理規劃,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直接或間接影響他人的.利益。
如因乙方的規劃使用出現有關矛盾和問題,由乙方自行協調解決。
2、該土地使用權期滿后,乙方有權在國家政策范圍內延續該地塊使用權。
3、如因國家或政府規劃需征用該地塊,乙方在該地塊上形成的所有實物享有與國有土地上拆遷補償同等價格的權利。
五、任何一方訂立本協議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
任何一方訂立本協議后分立的,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履行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地塊情況明細表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a地塊合作開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項目
雙方合作的項目為:
位于a地塊商場(地塊 號)。
二、合作形式
合作的形式為甲方以兩塊出讓土地作為出資,地塊a地塊百貨商場{土地證號為 )第 號}。
乙方以貨幣形式出資,負責全部開發項目所需資金。
三、項目預算
雙方在上述兩塊地塊上建兩幢綜合商住性質的農貿市場和百貨商場,高十八層,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投資總額一億元人民幣,投資期限為三年。
最后以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指示為準。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權證明,保證本項目《土地使用權》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項目用地全部地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有關手續,協助乙方辦妥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有關消防、環保、人防等事項的報批手續。
負責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關系,確保項目順利完成開發建設。
3、甲方為負責處理征地遺留問題、搬遷及安置補償問題的責任主體,以確保本項目順利開發。
4、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合作開發的政府審批登記手續,甲方應為所售房屋辦理房屋產權證提供相關手續便利,由乙方具體實施。
5、甲方應為購房者申請按揭提供銀行認可的階段性擔保責任。
6、在雙方經協商一致分配銷售的房屋后,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銷售所分的房屋,并為辦證提供一切便利,因此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場地清理,場地平整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如期投入項目建設所需的全部資金,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完成。
2、乙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后90天內本項目方案設計,并承擔設計費用。
方案設計須經甲方確認后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報建獲得批準后應盡快完成施工設計。
3、乙方負責本項目工程建設的管理、房屋銷售工作,包括選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銷售代理單位,以甲乙雙方共同名義分別與上述單位簽訂并履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建筑材料、設施、設備的《買賣合同》、《委托銷售代理合同》等。
乙方選擇的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須報甲方備案。
甲方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有權監督,并有義務給予協助提供或辦理實施上述行為所必須的手續。
4、乙方負責組織工程各項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對于存在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解決,承擔工程的質量保證、保修責任。
5、乙方應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
本項目各項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應及時進行工程結算并按照合同約定結清工程款。
6、乙方負責確定的交房標準按質按量按時建設完工。
7、乙方注入資金從合同簽定后申請土地變性開始,變性所需資金列入本項目的投資成本。
五、合作的利潤分配及股權分配
1、甲方以土地形式出資,占股權的40%。
2、乙方以貨幣出資,占股權的60%。
3、利潤分配形式以實物分配形式為主、貨幣分配形式為輔。
實物分配形式是建成后按雙方各自的股權比例分配已建成的建筑物,建成不可分割的建筑物,按雙方擬定的價格出售變為貨幣后再按各自的股權比例分配。
六、合作的組織形式
1、甲方負責提供土地的有效證明,并以甲方的名義辦理設計、報建、招投標、預售、辦理房產證等一切需要甲方辦理的事宜。
2、乙方負責籌集資金,組成管理班子管理全部開發項目的全部過程,在管理過程中需要甲方名義辦理各種手續等,甲方必須及時給予蓋公章。
七、雙方特別約定
1、甲方提供的土地必須是沒有抵押、沒有爭議糾紛的,如果開發過程因土地問題出現爭議,甲方必須負責解決。
2、乙方負責籌集建設資金,前期資金不能低于二千萬,出資時間不能超過三個月。
3、房地產銷售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銷售分配到甲方名下的物業時,可派人參加售樓部自行銷售或委托乙方銷售,銷售貨款分別存入各自的賬戶。
八、爭議的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
2、通過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為乙方建設____________項目,劃撥國有土地____公頃(____畝)。
二、劃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詳見附圖)。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劃撥土地包干費用____元,繳納征地管理費____元,兩項費用合計為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繳付上述費用的方式為一次付清(或分次付清),付款期限為。
五、甲方在該宗地經依法審批____天內將前述土地的使用權交乙方。
六、乙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繳納有關費用,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七、本協議劃撥的土地用途為,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經批準不得改變用途。
八、本協議劃撥的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甲方有權按法律法規規定對土地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檢察;乙方只有使用權,未經批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九、本協議所列劃撥土地費用中已(未)包括應由乙方繳納的新
菜田開發建設基金、耕地占用稅、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補充耕地開墾費。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應按國家規定交納稅、租、費,其具體標準及繳納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除以上條款外,雙方同意分別承擔下列義務,享有下列權利:
十一、本協議按土地審批權限報經批準后即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協議書土地協議書雙方篇四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位從神潭壩橋邊途徑楓樹角沿小溪至駝背樹下的一部分地方借給乙方開設一條寬四米的道路,(開設路寬四米的誤差應控制在50%內),乙方所開設的道路甲乙雙方有同等的使用權。
二、借用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由于乙方開設道路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補償。(補償款不含稅金)
三、乙方借用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違紀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得擅自轉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借用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該土地平整及建筑物報批等有關事項有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約定的借用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協議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借用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七、在借用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承包土地合同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
土地協議書土地協議書雙方篇五
乙方(受讓方):
為保證本協議標的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愿意以現金方式實行交易責任對保(以下簡稱責任對保),特訂立本協議,以恪遵守。
(一)甲、乙雙方進行本協議項下標的準備工作;
(二)甲、乙雙方正式訂立《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
(三)甲、乙雙方全部履行《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
甲、乙雙方正式訂立本協議并完成責任對保金的對押后:
(一)甲方確認按照《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的約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確認按照《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的約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三)因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無法履行而中止,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乙雙方自行對本方所提供的且完成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所必需的證照、文件、公章、簽字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全部責任。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五)如發生不可抗力(例如:重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甲、乙雙方均無責任。
(一)甲方須提供貴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復印件并加蓋甲方公章;不少于人民幣 萬元的資金證明。
(二)乙方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復印件并加蓋乙方公司印章;不少于 萬元的資金證明。
(一)甲、乙雙方共同指定 銀行 支行作為責任對保金的監管人,責任對保金(現金)匯入監管人的專門賬戶。訂立本協議的當日內,甲、乙雙方的責任對保金匯入監管人賬戶。
(二)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出現本協議第三條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之一種風險時,若是甲方的風險責任過失,則乙方收回本方的責任對保金并全額獲得甲方的責任對保金人民幣壹仟萬元,甲方放棄一切抗辯權和追索權;若是乙方的風險過失,則甲方收回本方的責任對保金并全額獲得乙方的責任對保金人民幣壹仟萬元,乙方放棄一切抗辯權和追索權。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風險,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甲、乙雙方收回各自的責任對保金,互不究責。
(四)全部完成本協議第一條的責任事項,甲乙雙方收回各自的責任對保金。
(五)風險責任過失方造成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易中止,由風險責任方向責任對保金監管人發出按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處置責任對保金的通知書,風險自認過失方物條件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的義務。如果拒絕履行,則通過人民法院裁定,其責任對保金在原定款項額的基礎上雙倍支出,甲、乙雙方均同意。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監管費用,由風險過失方承擔。未發生風險責任過失,則由合同雙方各承擔監管費用的50%。
(一)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且完成責任對保金對押手續之時起生效。
(二)本協議生效之時起至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易各事項完成之日止,為本協議的有效存續期。
(三)全部完成本協議第一條的責任對保事項,本協議自行終止。
(四)因甲方或乙方的責任風險過失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在按本協議第五條第2款處置后,本協議終止。
(五)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本協議自行終止,
(一)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無副本),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對保監管人一份。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執行中產生異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協議書土地協議書雙方篇六
出租方:長沙縣xx鄉茶塘村委會 (甲方)
承租方: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現行土地流轉政策,依據公平、公開、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現將茶塘村所屬石江塘組、洞子屋組等耕地和山地租給 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作為生物科技工程研發、生產基地,暫定名為:生物科技觀光園。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向,特訂立意向書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的地理位置:
茶塘村位于長沙縣政府星沙城東,從縣城至村部五公里路程;開元東路以北,毗鄰星沙產業基地;京港澳繞城高速穿過村內15個組。乙方科技觀光園用地位于甲方石江塘組、洞子屋組,使用面積約500畝,地理位置適中,適宜于生物科技項目投資。
二、流轉土地的范圍和用途:
甲方愿意將茶塘村石江塘組、洞子屋組等的耕地、水塘、山地流轉出租給 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作為生物科技工程研發生產基地,研發、生產、試驗腐植酸有機膏肥等腐植酸系列產品,建設生物科技觀光園。具體界線四至由甲、乙雙方現場確定,作為本協議附件,面積以測量成果為準。
三、租用時間:
1、甲、乙雙方約定,租用期限按土地流轉法規定確定為5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租用起始日為:自乙方可以對租用地塊全部勘址、放線完畢,可以正式動工修建圍墻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租金:
甲、乙雙方約定:所租用土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耕地(包括水塘、
水渠等在內)元;山地元。
五、青苗補償費:
耕地、水渠元/畝;水塘成魚補償元/畝;山地林木 元/畝。上述青苗補償費為土地交付時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補償完畢后乙方無需再次支付青苗補償費。
六、付款方式:
租金按所租用土地總面積付款。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從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分別于當年元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支付。
七、雙方職責和義務:
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負責完善所有租用地的相關手續。
甲方應協調村組與乙方所租用的土地手續,凡已出租給農戶的,由甲方組織該農戶簽字同意流轉,并由所在村組全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簽字確認在農戶承租到期后,不再對該土地進行新一輪土地承租或新一輪承租后新承租戶全部接受本協議條件繼續將承租土地租給乙方使用,確保乙方的租用期限不少于50年。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所有土地,都必須征得每一個農戶的同意,必須與每一個農戶簽訂協議書,必須有每一個農戶的簽字和手印。每一個農戶簽字和按手印時,必須有乙方人員在場,并有原件作為合同附件留存乙方。
3、甲方應盡心、盡責、盡職為乙方服好務,協調周邊關系,及時協助乙方協調解決周邊各類矛盾糾紛。確保對乙方的使用、經營管理流轉土地沒有任何不利影響,如有任何不利影響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及各種社會活動。
2、乙方從事生產必須是環保產品,對地方環境應無污染。
3、對流轉土地不擅自改變用途,不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
5、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租金。
九、乙方租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流轉政策乙方有權建造房屋和設施用于該流轉項目作為相關配套使用,乙方應予以配合協調縣鄉政府同意并及時辦理規劃建設審批證照手續。
十、如遇規劃調整,土地征收,甲方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優先乙方按高科技產業落地政策優先、優惠乙方征收使用,確保乙方產業的長遠發展。
十一、乙方投資資產的約定:
1、在承租期內,乙方租用的土地如遇國家征收,甲方取得的有關乙方投入的相關補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地上的固定資產征收補償、青苗補償、拆遷安置補償等)全部歸乙方所有,以保證乙方在50年使用期限內所產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承租期滿后,甲方亦需盡可能的優先讓乙方繼續租用。如果乙方放棄繼續租用則按照如下原則處理:植物、設備、設施由乙方處理,地上房屋作價處理優先售給甲方,其余的留歸乙方。
十二、雙方達成意向后,由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如甲方原因不能履約,或因雙方不能達成一致而不能簽訂正式合同,由甲方原本退還給乙方且不計息。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并在正式合同予以確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甲方的一份交組;一份交政府。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長沙縣xx鄉茶塘村委會 代 表:
乙 方: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二0xx年九月 日
土地協議書土地協議書雙方篇七
(承包方)(受讓方)
地 址: 地 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
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準或備案意見(蓋章):
x年x月x日
土地協議書土地協議書雙方篇八
征收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收單位:鄉(鎮)村小組(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積畝,其中水田畝,旱地畝,園地畝,宅基地畝,林地及其他土地畝,未利用土地畝。
2、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詳見征地勘測定界圖)
1、土地補償費:水田每畝元,旱地每畝元,園地每畝元,宅基地每畝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畝元,未利用地每畝元,計人民幣元。
2、安置補助費:水田每畝元,旱地每畝元,園地每畝元,宅基地每畝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畝元,未利用地每畝元,計人民幣叁佰玖拾萬零貳仟肆佰陸拾肆元伍角元。
3、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由青苗核實工作組負責調查種類、數量、權屬等,補償按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征地補償費共計人民幣元。
征收土地協議簽訂后,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行文請示撥付征地補償費,經縣財政、國土等部門核實報縣政府同意后,由縣財政將征地補償費撥付給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將征地補償費轉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截留、挪用。
1、征收縣城近期規劃區內和巴邱鎮規劃區內用于城市建設的集體耕地,按征收耕地8%的`比例預留土地,用于被征地村組發展生產、村內公益事業、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解決農民生活保障、醫療保障及就業培訓等。
2、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征地補償費用后7日內,乙方應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著物,凈地交給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收繳土地。
3、甲方在告知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上搶栽、搶種、青苗和搶建建筑物、構筑物,否則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4、甲方征收乙方土地,所有權歸國家。
附件:勘測技術報告及勘測定界圖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鄉(鎮)政府代表(簽章)
鑒證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
土地協議書土地協議書雙方篇九
承包方(乙方):
根據《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和中辦發[1997]16號、魯辦發[1998]1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將 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從事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指標:每年應上交的國家稅金、農產品定購任務及提留統籌費等,按照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發包的耕地和隨耕地一并法寶的其它集體資產擁有所有權,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有監督權,對乙方違背有關政策規定,私自流轉土地或改變農地性質及用途、掠奪式經營、棄耕荒蕪等行為有處理權。
(二)有權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及其它公益事業,組織農田基本建設、灌溉、農機、農藝等活動。有權督促乙方按時完成農產品訂購任務,按期按規定收取國家稅金、提留統籌費等。
(三)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幫助乙方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在承包期內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條件,提供有關方面的服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在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可依法對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包、轉讓、入股、出租、兌換等。
(三)按規定交納稅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依法按照《農民承擔費用與勞務合同》的要求,承擔提留統籌費等合理費用及勞務。有權拒絕一切非法集資、攤派、罰款、收費等項目。
(四)不得擅自改變承包耕地農業用地用途,不得買賣、荒蕪、取土建窯、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強地面附屬物的維護和管理,不得損壞。
(六)窯積極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護土地資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從于國家和集體用地規則。
第六條違約責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當事人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繳納稅費、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和承擔規定勞務的;
2、認為造成耕地減少、荒蕪及擅自改變耕地用途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用地規劃及未經批準破壞水利設施和附著物的。
第七條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權的,必須提前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并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內甲方規定代表人變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有權收回死亡絕戶、外遷戶的承包土地;有權按規定進行小調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補充規定,報鎮合同管理機構備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簽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土地協議書土地協議書雙方篇十
乙方:
1、乙方用地位置及范圍以林州市規劃局規劃選址、國土局測繪圖為準,并經雙方確認,總面積約______畝。根據雙方協商擬定的補償標準,乙方按_____萬元/畝對乙方予以補償,補償總金額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2、本協議生效后,協議范圍內原屬甲方的集體土地轉歸乙方使用,乙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等相關手續,甲方予以協助。甲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將原所有、使用的土地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派人員驗收。
3、甲方應向乙方如實說明土地情況,確保征收土地性質,確保征收土地不存在抵押、質押、擔保以及第三人主張權利,對因甲方過錯而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涉及對村民的補償由甲方負責補償到位。本協議約定的用地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等由甲方根據乙方需要及時處置。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建設和生產經營,并有義務對甲方村民的干擾予以協調和勸阻,確保乙方的建設及生產經營正常進行,否則對此造成乙方利益受損的,甲方應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5、乙方對本協議約定的用地辦理土地使用證和地上附著物的采伐手續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手續。
6、甲方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水電等配套設施的接入。
7、乙方于本協議簽訂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分兩次支付甲方全部土地補償款,第一次按60%進行支付,金額為______萬元;第二次按40%進行支付,金額為_____萬元。
8、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損失并按照本協議補償款總金額的20%承擔違約金。
9、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10、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爭議無法解決,均可向林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