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計劃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現狀,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礎上進行的,是依據什么來制定這個計劃的。我們該怎么擬定計劃呢?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計劃書范文,方便大家學習。
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計劃和目標對學校安全工作建議和意見篇一
一、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1、依照國家和省、市政府及教育局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規,對乙方的安全工作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的違規行為,糾正并視情況作出處理。
2、指導乙方做好安全工作,協助乙方解決安全工作中的有關困難和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
1、教師要精神飽滿,上課不誤點,下課不拖堂。
2、做好課前準備工作,教本、教具等必須課前檢查。到功能室上課的學生,在課間休息時間到相應的功能室作準備,教師要提早開門,保證學生安全和功能室設備安全。每學期第一周和一年級的學生到功能室上課由該任課老師帶到功能室。
3、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或驅逐學生離開課堂。課堂出現問題盡可能課后個別處理,不準借故不讓學生上課。
4、上課時,任課教師是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組織活動應首先考慮學生的安全,不得離開現場,不得安排超過學生身體承受能力的活動,并做好現場保護。發現學生身體不適,不能麻痹大意,應及時詢問并派學生護送到衛生室,送人要落實,不能只送不管,應詢問結果,課后老師要與校醫聯系。校醫必須及時檢查,超過能力范圍應及時送往醫院,并通知家長、班主任。
5、科學實驗課教師不得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的物體和氣體,不得參加高溫及特種作業。
6、體育教師應允許女學生在經期間不參加體育活動。并特殊照顧好體弱多病的學生。組織劇烈或對抗性運動時,體育教師要講清注意事項,做好預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出現事故,及時妥善處理。
7、上課時間學校內進行必要維修時,必須做好防護措施,禁止學生入內,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8、任何教師在上課期間不得讓學生離開教室,體育或其它活動課不得讓學生離開集體。教育學生要注意鍛煉方法,力求做到適時、適量、適度。老師要把學生控制在自己的視線范圍之內。
9、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離開學校,必須有家長請假條或親自到校,教師才準放行,值班門衛應該查驗核實,并做好登記。
10、校園內安全:
學生上學、放學時間,所有車輛禁止出入校門。校園內嚴禁停放非學校車輛。自行車、摩托車要停放整齊。
●值班教師:
(1) 準時到崗,佩戴好值班標志。
(2) 教育學生不要在課間追奔打鬧、不做危險游戲,消除事故隱患。
(3)要提前預見和妥善處理值班范圍內發生的緊急事務或突發事件,并做好記錄,情況嚴重的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班主任:
(1)安全疏散:
學校的傷亡事故有相當部分是由于互相擠踏造成的。平時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習不追逐打鬧。遇到緊急突發事情時,有秩序安全疏散,可以大大地減少人員的傷亡。
(2)傳染病的預防:
重視學生的體育鍛煉,提高身體素質,增強抵抗能力。加強衛生教育和衛生檢查,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堅持做好“兩操”。按規定有計劃地進行各種預防接種,提高學生的免疫能力。對“流感”“水痘”等作到及早發現、及時報告、即時隔離、控制傳播。
(3)準時放學,帶領學生排隊走出校門。
(4)搞好班級的經常性管理工作,愛護公共財物,節約水電。去功能室上課和放學時要關好電燈、風扇、門窗等。每班設立一名電管員和鑰匙管理員。
(5)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系,取得家長的支持與配合。多與學生平等交流,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計劃和目標對學校安全工作建議和意見篇二
為了促進各中小學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維護穩定大局,確保教學秩序良好,根據上級《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精神,按照市教育局與中心學校簽訂的綜合治理、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的內容與要求,結合教育實際,制訂本責任書,由中心學校與各中小學簽訂。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警鐘長鳴”的安全意識,全面貫徹“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促進發展”的總體要求,以加強學校安全防范為重點,以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主線,強化學校安全責任意識,加大安全保衛力度,提高治安防范能力,杜絕各類意外事故發生,保護廣大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1、各中小學為中心學校二級治安責任區。中小學校長為責任區第一治安責任人,對本責任區綜合治理和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負具體抓落實的責任。
2、各中小學校長應將綜合治理和學校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計劃,納入工作議事和行動日程,組織制訂各實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做到把綜合治理、學校安全工作同教學工作一道統籌安排部署,實行定期考核。
3、健全領導機構,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完善工作制度,做到組織、人員、責任三落實。對校園內影響穩定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信息渠道暢通,控防措施得力,把各種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1、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確保各自學校一方平安。
1、國辦中小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接受所在鎮、處綜治季度檢查考核,成績必須處在領先位置。其他小學接受中心學校每學期一次的全面考核檢查。
2、組織開展普法學習活動,聘請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法制教育課做到計劃、課時、教材、師資“四落實”,將法制課與常規教學同計劃、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進課堂,入大腦,嚴禁教師違法犯罪,杜絕學生違法犯罪。
3、切實加強“門前四包”工作,學校門面一律不準出租給飲食業主,凈化學校及周邊環境。
4、嚴格制訂和執行24小時值班巡邏護校制度和學生在校跟蹤管理制度,加強校園值班巡查,堅持領導帶班值日,節假日和夜晚要有人值班巡邏,確保校園安全。選好門衛,加強管理,做到24小時不失控。公路沿線的學校堅持路隊制度,并加強交通法制教育。晚上放學期間各學校在重點路段要有人巡護。
5、經常檢查校舍,排查隱患,及時整改,跟蹤監督,屬于危房的一律現場封閉。
6、校內池塘周圍要加強護欄,塘沿不留陡坡,水井一律加蓋,實行封閉管理。學生用水專人管理,定時開放。
7、安全用電。做到電線無破損,無裸露,線路排列整齊,按要求配備閘刀、開關、保險裝置等。學生寢室做到一棟樓一總閘、一層樓一單閘、一間房一保險一開關,室內嚴禁用蠟燭照明。教學樓、宿舍樓、教學用房的樓道燈、走廊燈、路燈必須完好。
8、食堂必須把“四關”、防“四毒”。即把住食物進料關,防帶毒;把住環境衛生關,防傳毒;把住食物管理關,防投毒;把住食物加工關,防中毒。食堂保持潔凈衛生,庫房通風無鼠跡,生熟食物分離保管,不準向學生出售過夜的剩菜剩飯。炊事工作人員要定期體檢,持健康證上崗。
9、有鍋爐的單位要接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運行狀態安全檢查檢驗,定期進行檢驗檢修,司爐工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鍋爐使用安全。重新購買鍋爐的單位,一律先報批,經審核后方可購買。
10、校內小賣部必須“三證”(健康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齊全,商品合格,嚴禁出售“三無”(無出廠日期及生產廠家、無保質期、無食品執行標準)食品,禁止出售危險玩具。
11、露天的體育器材每年定期檢修后油漆一次。課前,體育教師要仔細檢查器材;課中,要正確指導學生運用器材。禁止學生在有安全隱患的器材上訓練。
12、校園內任何時候要保證消防通道暢通。中學的學生寢室、微機室、實驗室、電房、食堂一律配齊滅火器,完全小學至少配備2-3個滅火器。
13、學校組織大型活動或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手續。各中小學報中心學校審批,由中心學校報教育局備案。
14、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有計劃、有步驟地在重點要害部門(位)安裝技防設施,提高科技防范含量和應對案(事)能力。自防、自治、自控能力要有較大提高。確保女生宿舍安全,所有門窗晚上一定要能鎖得牢。
15、加大對學生財產防盜值守力度。特別是對學校電腦、遠程教育設備、教育教學儀器要加強值守,確保學校財產安全不發生被偷盜事件,對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排查整改到位。
16、采用門棟關照、值班守候、義務巡邏等多種治安防控措施,對重點部位,尤其是容易發生案件、事故的地方加強治安巡邏,發現并排查隱患。
17、校園發生的重大案件或重特大事故等,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并在1小時內向教育報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綜合治理(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2、教師體罰學生造成輕微傷以上的;
3、學生打群架或學生斗毆,并造成輕微傷以上的;
7、校內商店和廚房等因管理不善發生師生食物中毒的;
8、校內發生惡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責任災害事故的;
9、對發生案件或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假報告的;
10、學校綜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11、其它造成不良后果和不良影響的事件,且上級綜治委予以否決的;
13、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究學校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不健全,“兩誰”原則、“三自”方針不落實,工作不力造成本責任區治安秩序嚴重混亂的。
2、綜合治理工作當年考核處末兩位的`,給予其學校黃牌警告,并取消學校和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評模資格。
3、受到一票否決的學校,取消該學校本年度評先資格,并按比例降低學校年度考核中優秀等次人數名額;取消該學校第一、二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授獎、晉職、晉級的資格。連續兩年受到一票否決的學校,對學校主要領導實行誡勉。
4、人為造成學校一票否決,且情節較重的,由紀檢部門給予相關責任人和當事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有關司法部門予以法律懲處。
5、因責任事故造成學校和個人財產損失的,要根據財產損失的程度,給予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相應的經濟處罰和報紀檢部門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6、因教職工體罰學生事件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當事人全額負擔。同時,還要根據情節給予相應的政紀、法紀處分。
7、教職工因違紀違法受到政治部門處罰的,將依據臺帳,由教育局追加同等數額的罰款,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本責任書若責任人有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責任,從接任之日起,承擔相應的責任。
學校:xx中心學校
負責人:xx
二00六年三月
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計劃和目標對學校安全工作建議和意見篇三
為了切實搞好安全教育,蒿溝鄉孫瓦房學校與教師 簽訂此安全教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教師對安全教育工作要經常講,切實提高防范意識,使學生注重防范,自救自護,確保平安。
認真制定 班級和學生本人防范制度和措施
1、對防火、防盜、防中毒、防溺水、防不法滋事以及飲食、衛生、用電、交通、體育活動、外出旅游和生氣斗毆等方面明確的安全要求和規定,杜絕非正常傷亡。
2、各班在上、下課和統一集中時,班主任要親自負責,嚴防在樓上跑、擠、踩和溜滑樓梯,活動期間吵可追趕跑打或做劇烈性運動。
3、各班班主任對本班教室墻壁、門窗定期檢查,發現情況,找出責任人維修。
4、在教學中要滲透安全教育,對傳染性疾病,要及時發現,保證不發生大面積流行病和傳染病。
5、各班主任為班級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班的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防止交通事故,嚴防病從口入。
6、各教師要抓好本班教室、清潔區的環境衛生工作,做到無紙屑,清潔區無雜草、無垃圾。
7、各教師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辦公室干凈、整潔。
8、嚴格實行事故報告制度,如發生學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由學校立即報鎮中心學校。
9、各班不得擅自到外地春游或開展集體活動。
10、嚴格遵守《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保證本班未成年人學生不參加救災、救火、搶險等活動。
三、總之,謹慎平安在,麻痹危險來。望各教師認真教育本班學生,加強防范意識,度過平安快樂的校園生活。
學校領導:
教師:
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計劃和目標對學校安全工作建議和意見篇四
學校教育是由專職人員和專門機構承擔的有目的、有系統、有組織的,以影響受教育學校教育者的身心發展為直接目標的社會活動。學校教育是與社會教育相對的概念。下面是工作計劃網(xuexiao/)整理的一篇學校安全工作計劃目標。
學生在學校學習和生活離不開用電,為避免學生在校用電事故的發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學校電工一定要按用電要求嚴格安裝用電線路,不準學生隨意亂拉電線。
2、必須選用質量合格的.開關、插頭和電源插座并安裝在安全的地方,盡量讓小學生摸不著。
3、電工要定期檢查教室的線路、開關、插座和各種用電器是否破損。一定要按裝漏電開關。
4、學生不得私自亂拉電線,不得用手觸及電線,不得隨意拉開關、摸電源插座。
5、需用電時才拉開關,離開教室一定要關風扇,熄電燈。
6、用電器壞了,一定要請老師、電工修理,簡單故障也應在電工或老師的指導下自己才動手排除。
7、用電器壞了,一定要報告電工或老師及時更換,自己不能隨意動手更換。
8、電工要專門負責實驗室的用電安排,上課前后,電工都要檢查所有的開關、線路、電源插座,防止上一節課有同學把開關、用電器等弄壞及污損而造成接著上課的同學觸電。。
9、在帶電做實驗時,一定要穿絕緣膠鞋,不要把衣服和手腳弄濕,電工工具一定要準備齊全。
10、在學生宿舍里,電線一定沿墻壁整齊布設,不得懸空亂拉,防止學生在上面搭掛衣物等。
11、宿舍線路只供照明用,不得作他用。學生絕不能偷電,不能用電爐電飯鍋煮食燒水,不得在床上安裝電風扇,使用電吹風等。
1.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工作計劃
3.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4.學校衛生安全工作計劃
5.【熱】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6.2021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7.學校安全的工作計劃
8.學校班級安全工作計劃
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計劃和目標對學校安全工作建議和意見篇五
一、考核基本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避免或減少事故發生為目的,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保障措施和防范體系為重點,注重安全基礎工作的考核,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
2、嚴格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兩級監督檢查和管理考核制度。
3、控制目標考核以事故統計和調查處理資料為依據,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對瞞報、虛報事故的從嚴處理。
二、考核目標內容
考核內容為各部門責任人簽訂的《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所確定的安全工作控制目標和安全管理目標。
三、考核實施辦法
1、控制目標的考核,依據事故統計資料、各類臺帳和調查處理資料進行;其它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現場安全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資料臺帳檢查,每季度組織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檢查、考核累計結果,上報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四、考核評定方法
考核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按考核最高分排序,一、二級責任部門取前三名,三、四級責任部門取前二名,為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管理先進部門;被一票否決的部門,為未完成安全管理考核目標部門,其他為完成安全管理考核目標部門。
五、考核人員組成
附1:安全工作控制目標考核條目
控制目標:
2.發生一起5名以上群體斗毆事件及1人私自出走3天以上扣15分;
附2:安全工作管理目標考核條目
工作部署:
4.在年度工作安排中,無明確安全工作計劃、目標、總結和措施扣5分;
制度建設:
6.層層建立崗位、目標考核責任制、未落實扣3分;
監督檢查:
12.發現個人私自組織學生包車回家或旅游的扣5分;
基礎管理:
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
17.及時、準確報告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提出安全事故處理意見(職權范圍內),未落實扣10分。
下類情況一票否決:
21.其他應予一票否決的。
備注:
1、獲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管理先進部門的部門責任人和安全員為學校安全工作先進個人。
2、師生員工安全意識責任心強,有效的預防了較大的各類火災、交通、安全事故及突發性事件,或被縣、處級以上單位安全表彰的可評為先進個人。
3、被評為先進個人的,給予適當獎勵;安全員崗位根據工作量給予適當補貼。
4、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獎,由學校考核部門按照全年考核結果,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