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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資協議書簡單 合資公司合作協議篇一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為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在廣州市合資設立 建筑施工總承包公司 (下簡稱“合資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資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地址及公司形式:
1、合資公司名稱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確定,暫定為:
2、合資公司經營范圍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確定,建材貿易 。
3、合資公司注冊地址設在廣州市,合資公司注冊地址由丙方提供,注冊地址產生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4、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5、合資公司經營期限為 ,經營到期前30天由三方再協商續期事宜。
二、合資公司注冊資本及各方出資比例、出資形式。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萬元(大寫:人民幣陸仟萬元)。
2、各方出資比例及出資形式:
甲、乙、丙三方均以貨幣出資,其中甲方以 幣出資,出資金額18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30%;乙方以 幣出資,出資金額18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30%;丙方以 幣出資,出資金額24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40%。各方出資需在 本協議簽訂后 天內支付至為合資公司開設的賬戶內。
三、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會、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1委派 人出任董事;乙方委派 人出任董事;丙方委派 人出任董事。合資公司董事長由甲、乙方共同委派,董事長為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資公司總經理由丙方委派;合資公司財務負責人由甲、乙方共同委派。合資公司其他高管人員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聘任。董事會決議經多數董事通過方可生效。
四、合資公司的經營管理模式及利潤分配方式:
1、合資公司成立后,由各方根據各自優勢選擇及決定合適的投資項目,其中合資公司注冊資本中的2400萬元,由丙方自主決定使用。合資公司的其余資金由甲、乙方決定投資項目,所投資項目的管理及經營由甲、乙方負責,丙方不予干涉,甲、乙方決定的投資項目所獲得的利潤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的比例進行分配。
2、甲、乙方負責聯系擔保公司為丙方提供擔保,由丙方向銀行融資萬元,該融資款項由丙方決定投資項目,所投資項目的管理及經營由丙方負責,甲、乙方不予干涉,丙方決定的投資項目所獲得的利潤由甲、乙、丙三方按照 xx%:3、利潤分配在每年度結束后30天內進行分配,但經三方協商同意,可另行決定利潤分配時間。
4、甲、乙、方三方在決定及經營管理各自負責的項目過程中,需按照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并接受合資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財務部門的監督。
五、各方其他權利義務:
1、在公司成立過程中,各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配合工作。
2、各方應按時繳納出資。
3、各方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收益分配及承擔虧損。
4、各方應切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六、合同的終止:
(一)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本協議簽訂后6個月內,合資公司的設立未能經過相關政府部門的批準;
2、合資公司因嚴重虧損而不能繼續營業;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4、各方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的。
(二)本協議被提前終止的,如合資公司尚未成立,則扣除成立合資公司期間的費用,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收回各方出資款;如合資公司已成立,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合資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資產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xx%的比例進行分配。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逾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的,每逾期一天,違約方須按照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60天,其他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被解除的,違約方還需賠償經濟損失給其他方。
本協議被解除的,如合資公司尚未成立,則扣除成立合資公司期間的費用,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收回各方出資款;如合資公司已成立,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合資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資產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xx% 的比例進行分配。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由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丙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地點:廣州市越秀區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合資協議書簡單 合資公司合作協議篇二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第4條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美元。
第5條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
第6條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并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并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9條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托在國外考察,聯系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愿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并由董事會批準任命。
第11條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第12條乙方負責開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后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辟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13條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于國內訂貨單位,可采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后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第14條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系為日歷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于____年__月__日終結。會計采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后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占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占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余額部份按第14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歷月結束后30天,季報應在日歷季后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歷年結束后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后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表、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準。
第16條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17條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后,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18條公司文件、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第19條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20條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第21條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22條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23條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布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24條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25條由于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愿終止。
第26條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條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后,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第28條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于第30個日歷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_________銀行的公司帳戶,而余下的總金額之50%應于90個日歷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帳戶。
第29條本合同簽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并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30條董事會成立后,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請工作人員。
第31條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法律為準。
第32條合資的雙方由于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33條若調解于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34條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為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5條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6條在第35條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采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第37條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協議。
第38條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條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第40條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傳/電報:_________電傳/電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第41條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