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方案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開展幼兒運動會的活動方案篇一
通過體育活動激勵學生積極參加陽光體育鍛煉,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推進學校體育工作的發展,豐富體育文化內涵,培養學生合作、自信、勇敢、公平競爭及團隊精神等良好品質,營造溫馨、和諧、勤奮、進取的校園環境和文化氛圍。
二、活動主題及形式
本次運動會以“享受運動,快樂成長”為主題,大力推廣實施“快樂體育”,以班級、年級為單位開展陽光體育運動,鼓勵學生人人參與,使學生充分享受運動帶來的樂趣。
三、具體活動安排
(一)比賽時間、地點:
1、時間:20__年10月19日至20號
2、地點:明中鄉中心小學
(二)、參賽單位及分組:
1、參賽單位:各校、各班
2、參賽分組:
低段:中心校
1、2年級,酒池小學,潼關小學,利興小學,四合小學
燕麥
1、2年級
中段:中心校
3、4年級
燕麥
3、4年級高段:中心校
5、6年級
燕麥
5、6年級
(三)、比賽項目
低段:50米、100米、200米、跳遠、跳高、跳繩、羽毛球、乒乓球、4×25米往返接力、踢毽
中段:50米、100米、200米、跳遠、跳高、跳繩、羽毛球、乒乓球、4×50米往返接力、踢毽
高段:50米、100米、200米、400米、跳遠、跳高、跳繩、羽毛球、乒乓球、4×50米往返接力、踢毽
四、參加辦法:
各參賽單位必須組隊參賽,每人最多只能報二項,每項限報2人,可兼報接力。
五、報名時間:
各單位必須在9月21日之前將報名表交黃加禹老師處。
六、競賽辦法:
1、采用國家體委審定的最新田徑競賽規則。
2、徑賽:各組男女50米、100米、200米、400米進行預決賽,按成績取前6名參加決賽。其它項目一次性決賽。
3、田賽:一次性進行決賽。
七、錄取名次及獎勵辦法:
1、各組單項取前三名,按5、3、2記分。
2、廣播稿,以“少先隊”統計為準,每廣播一篇記一分。
3、單項取前三名發給獎狀、獎品。名次并列的,先看年級,再看年齡。
4、團體名次:以各單位運動員在單項中得分總和計算,得分多者列前,如兩隊總分相等時,則以獲第一名多者列前,余類推。
5、每個段設優秀運動員男、女各二名。
八、注意事項:
競賽從低段到高段,田賽從高段到低段。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開展幼兒運動會的活動方案篇二
一、大會的工作人員、裁判員要堅守崗位,嚴肅、公正、準確地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二、各組的領隊裁判員,要以“育人第一、安全第一、比賽第二”為宗旨,加強本隊隊員的思想工作,端正賽風、遵守賽紀、尊重裁判、尊重對方。
三、運動員要勝不驕、敗不餒,互相學習、頑強拼搏,賽出風格,賽出水平,做文明運動員。
四、歡迎各位同學給運動員加油助威,但不得干擾大會工作人員、裁判員的工作,不得影響比賽,不得陪跑或帶跑,要聽從大會的指揮,支持大會的工作,當文明觀眾。
中學秋季田徑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競賽日期及地點:
x月下旬在校田徑場舉行。具體時間待定。
二、主辦單位:合肥市廬陽中學
三、承辦單位:藝體教研組
四、參加單位:七年級、八年級(14個班)
五、參加辦法:
1.凡在校學習、身體健康的學生均可報名。
2.每名運動員限報三項(接力可以兼報),每班每個單項限報3人,各班接力限報男女各一隊。
3.各班報名單于x月__日前下午下班前報到陳松老師處。
六、競賽辦法:
1.各班報名單報出之后,運動員所報項目一律不得更改,也不得增補。
2.競賽期間如發現冒名頂替現象,一經發現,取消頂替運動員已取得的名次和成績,且該運動員所在班級不得參評精神文明獎。
3.每個單項參賽運動員只有或不足6人,其所取得的名次和計分方法仍按單項方法計取。
4.競賽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田徑規則。
5.向仲裁委員會申訴應采用書面形式,由該運動員所在班級班主任簽字,方可受理。
七、競賽項目:
1.男子項目(八項):1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遠、實心球
2.女子項目(八項):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遠、實心球
八、名次、計分和獎勵辦法:
1.每單項和接力取前六名,按7、5、4、3、2、1計分,接力項目計分加倍;如名次并列,計分平均計算(如兩個第二名,則無第三名,以此類推)。
2.團體名次:團體取前五名,以各班男、女運動員在各單項中得分的總和排列名次。如團體總分相等,以得冠軍多者列前,以此類推。
3.凡獲團體名次、個人名次的`班級和個人,均分別予以獎勵。
4.運動會評出精神文明運動隊兩隊,各班評出精神文明運動員一名。
5.本屆運動會為我校首屆運動會,所產生的冠軍成績即為我校運動會紀錄。
九、大會裁判員由組委會擬定方案,大會統一安排。
十、本規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解釋權屬于大會競賽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