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商業物業租賃合同 商業物業租賃合同被解除的賠償標準篇一
8.2 維修、保養租賃場地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扶梯系統、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
8.3 保持租賃場地建筑物的承重結構及公共區域處于良好狀態。
8.4 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物業管理費、保證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它費用。
8.5 具體開業日期以甲方提前書面通知為準。
8.6 甲方可依據乙方需求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資質證明復印件等。
8.7 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租賃場地按本合同約定出租給乙方。
8.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地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8.9 甲方承諾:在乙方承租期內,不再將購物中心范圍內的場地租賃給經營范圍為兒童(0-10)歲英語培訓的其他商戶。如甲方未能履行此責任,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六個月租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9條
乙方應負責:
9.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租金、物業管理費以及租賃場地內發生的其它相關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燃氣、電話費、互聯網使用費等各項公用事業費用,如果無法直接支付,則應支付給甲方,由甲方代為繳付。
9.2 乙方應該對在承租期間由于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雇員、訪客及授權人士)違約行為、過失或過錯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出租租賃場所而發生的費用、損害賠償、訴訟或仲裁費、律師費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10.1 除按約定范圍經營外,乙方不得將租賃場地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租賃場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它用。
10.2 乙方不得將其根據本合同對租賃場地享有的使用權或承租權作為對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性質和內容的擔保,或者變相轉讓或授權予任何第三方。
10.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場地的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轉租給第三方或讓第三方使用或與第三方共同使用承租場所。
第六章 法律適用和爭議的解決
第11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及未盡事宜均應經雙方同意,另訂補充協議為準,并簽訂書面協議方為有效。
第12條
12.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12.2 在裁決生效之前,除有爭議的事項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13條
在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后,本合同生效,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
第八章 其他
第14條
以下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一:雙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或乙方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二:租賃場地位置示意圖(標注租賃場地建筑位置、房號、租賃面積)
第15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并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如下:(無)
第17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于沈陽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商業物業
租賃合同
范文二甲方(出租人):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 乙雙方就貴陽市 路 號 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貴陽市 路 號附 號鋪位出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使用(以下簡稱商鋪,其位置參見附件平面圖)。
第二條、 甲方租賃給乙方使用的商鋪建筑面積為_ _平方米。
第三條、 商鋪經營商品品牌名稱為:_ _,經營范圍為:_ ,營業時間為:按照甲方規定的統一營業時間。商鋪經營的商品品牌、經營范圍和經營時間為甲方向乙方出租該商鋪的前提條件,乙方承諾按上述前提條件租賃該商鋪,其作任何的變更均須獲甲方的書面同意,若變更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乙方還應取得該批準。
第四條、 乙方承諾認可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租賃商鋪的物業管理及其收費,遵守管理公司對商鋪的管理制度,按時繳納有關管理費用。
第五條、 商鋪的租賃期限為 年,即自 _年_ _月_ _日至_ 年_ _月_ _日止。
第六條、 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一)租金
1、第一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正。
2、第二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正。
3、第三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正。
4、第四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正。
4、第五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正。
(二)管理費、水電費
1.商鋪管理費按建筑面積每月 元/平方米收取,由租賃期開始之日起計算。
2.自用水/電費按鋪內水/電表行度計收,共用水電費則按商鋪建筑面積分攤。
3.租金、管理費和水電費均按月結算,乙方須于每月30日前,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下月的租金、管理費及上月水電費等費用。
4.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支付以上費用。
第七條、 商鋪裝修免租期:甲方同意給乙方優惠免租期為 3 個月,即由租賃期開始之日起計算。 商鋪裝修期:乙方保證于 年 月 日前進行裝修, 年 月 日前裝修完成達到經營條件,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沒收已交付押金。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和產品、服務質量保證金:
1.乙方在本合同簽署時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履約保證金和產品、服務質量保證金 元。
2.履約保證金和水電費押金在合同期滿時乙方不違反甲方各項
規章制度
的情況下,并結清應繳費用后,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3.上述履約保證金不能抵扣租金、管理費和水電費,只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
4.產品、服務質量保證金在合同期滿6個月后,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甲乙雙方于簽署合同當天,乙方總共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擁有重新命名商場和在任何時候改變、替換或取代原有名稱的權利,而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補償,并不因此構成本合同的終止或合同條件的改變。但甲方在行使該種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
2. 甲方有權在預先發出書面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以檢查乙方有否違反本合同之規定或管理規章。
3. 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紹、修改或廢除任何有關使用該商鋪所需要遵守的合法規章。
4. 在本合同簽訂后,如商鋪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甲方無須提前通知乙方,商鋪所有權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條款和統一管理規章的前提下,對其承租的商鋪享有充分的經營使用權。
2. 租賃期滿,乙方如有意繼續租賃,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簽約權。
3. 租賃期間,為節日裝飾、消防演習、人防演習、防災檢測、房屋安全檢測等需要,乙方應遵從甲方或有關單位的停業安排,在此期間,甲方視實際情況減免乙方的租金和各項應繳費用。
4. 乙方因經營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回復后,乙方結清所有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合同解除后乙方交付的定金不退還。
第十二條、 甲方的責任
1.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商鋪給乙方使用,并承擔商鋪主體結構的維修責任。
2.對公共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保養。
3.根據需要對商鋪進行建筑設施和消防安全檢查。
4.有償提供電力、水力以及場內公用區域的衛生、保安服務。
5.不干擾、不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經營活動,但在為乙方提供有關工商、稅務等部門協助服務的同時,有權檢查并督促乙方改進。
6.租賃期間,甲方除不可抗力及乙方違約外,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三條、 乙方的責任
1.保證接受甲方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統一管理,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乙方應在簽約后盡快按照規定辦理有關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手續并承擔全部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對乙方作違約清退,收回商鋪,違約金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2款之標準計收。
2.租賃期內應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合法從事經營活動。對鋪內經營期間發生的失竊、人身傷害、經濟糾紛等負完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3.依約按時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保證不改變商鋪用途。
4.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業進行買賣、轉讓、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業所有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
5.將商鋪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營經營應事前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6.需對租賃物業進行裝修時,裝修方案須經甲方審查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結構。
7.租賃期內或期滿后,不得將所裝修的固定附著物,如地板、墻、頂部裝飾等拆除。租賃期滿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該固定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
8.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商鋪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
9.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為其在承租商鋪內的商品銷售或服務質量保證的監控、調解人。在經營期間發生消費者投訴,乙方必須配合甲方調解處理。
10.乙方租賃商鋪的消防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六條、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的當天內將商鋪騰空,并將商鋪大門等所有鎖匙及商鋪內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在完好無缺(正常損耗除外)可供使用情況下交回甲方,經甲方代表檢查后,發出同意離場
通知書
。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攜離在租賃期內商鋪添附的一切裝修、固定設備設施和物件。若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己解除關系的租賃物業內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且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和賠償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30日內不領取搬出的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簽字蓋章確認)第十七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物業,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物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提前解除,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須將所有保證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月租金、管理費和水電費,每逾期壹日,由甲方按應繳金額的千分之五收取違約金,直至乙方繳清所有欠費。逾期超過三十日的視作重大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物業,所有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究違約金的權益。
2、在合同期內乙方延遲交付租金累計超出三次(含三次)以上,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物業,所有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第三次延遲交付租金的當月起計算至合同結束,在乙方應交付的租金基礎上加收50%的租金附加。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而單方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及本合同第十七條除外),另一方有權按剩余租賃期租金和管理費的百分之二十收取違約金。
4.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合同的,乙方逾期不交出商鋪,甲乙有權要求乙方除限期遷出和補交占用期間租金和管理費外,還有權按占用期間月租和管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五十收取違約金。
第十九條、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后十日內付清。否則,每逾期壹日,由守約一方按應繳金額的
千分之五向違約方收取違約金。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發生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交付使用及進場裝修通知》規定的交付期限內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的。
2. 乙方不按租賃條件使用商鋪,包括不按規定時間開業、擅自停業連續三天及擅自改變經營商品品牌名稱或經營范圍等。
3. 乙方未辦理手續擅自撤場。
4. 乙方擅自將承租鋪位的使用權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轉租、分租、贈予或舍棄交予他人經營。
5. 乙方違反商鋪統一的物業管理公約、營業制度、消防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勸告仍不改正。
6. 乙方欠繳租金及其他費用達三十天。
7. 乙方在商鋪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8. 乙方不按商鋪的使用性質使用商鋪,致使商鋪受到損害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及其組成部分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三條、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和事宜,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五天內書面通知對方。如不通知,則按原通訊地址發出的通知為有效送達的通知。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甲方(出租方):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公章) (簽名或公章)
簽約代表: 法人代表(簽約代表):
公司(身份證)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商業物業租賃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商業樓事宜自愿達成一致,現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于 商業樓租賃給乙方使用(證號: ;面積 ;附商住樓平面圖、房權證復印件。),并保證該商業樓無任何產權瑕疵,符合法律規定的出租條件。
二、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含裝修期)。
三、租金為第一年人民幣捌拾萬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貳拾萬元作為定金,甲方辦妥該商業樓所有手續并將外墻、門窗、水電配套完善后 日內交付乙方,乙方在接收房屋并裝修期滿后三十日內將余款陸拾萬元付清;第二年租金人民幣玖拾萬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三年租金人民幣壹佰萬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四年至第六年租金為每年人民幣壹佰壹拾萬元,分別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七年至第十年租金為每年人民幣壹佰叁拾萬元,分別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十一年開始租金為每年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分別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支付時甲方應出具正式發票。
四、乙方租賃商業樓后可在不破壞整體結構、不影響安全使用的情況下,自主對該商業樓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裝修期限為六十日,自乙方接收房屋時的第二日計算,該期限不包括在租賃期中,也不計算租賃費。
五、乙方在使用該商業樓時有自主經營的權利并對該商業樓擁有轉租、轉包的權利,甲方不得無故干涉。
六、乙方租賃該商業樓應仔細愛護使用,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租賃期滿后,如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八、租賃期滿后,如不繼續租賃,乙方裝修及墻面不得帶走,歸甲方所有。
九、租賃期間內如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動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則甲方退還乙方尚未使用期間的租金,甲乙雙方互不擔責;政府給予補償的,甲乙雙方按各50%分配。
十、甲乙雙方應依約履行合同,一方違約的,對方可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除應予賠償外,還應承擔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十三、在租賃期間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導致該商業樓產權變更的,該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且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四、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即墨
市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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