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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獎罰制度篇一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各種人身傷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事故發生,在安全生產中做到獎罰分明,依據安監總局【20xx】139號的相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獎懲及責任追究。
1.總經理:公司安全考核及獎懲制度的核準、授權與公布;
2.安全主任:擬定公司安全獎懲制度的規范及修正,組織各部門安全績效的考核,各項獎勵的頒發和懲戒的執行;
3.綜合辦公室:按照審批報表支付安全生產獎金。
1.考核方式:
總經理授權安全主任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考核;部門對車間安全生產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考核、車間對員工安全生產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考核;
2.考核時間:
每年考核一次。
3.部門考核內容包括:
(1)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2)部門工傷事故發生率;
(3)部門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率;
(4)部門事故隱患整改率;
(5)公司的生產工藝和特點;
(6)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措施和急救處理原則;
(7)公司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4.組長的考核,考核內容包括:
(1)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
(2)所轄組內工傷事故發生率;
(3)所轄組內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率
(4)所轄組內事故隱患整改率;
(5)所轄組內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
(6)所轄組內各類安全裝置的類型和作用及其維護保養方法;
(7)所轄組內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5.員工的考核,考核內容包括:
(1)本崗位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
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
(2)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機器設備安全注意事項;
(3)本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1.生產部主管安全考核內容不落實,一項次扣生產部主管人民幣100元;車間主管及組長考核內容不落實,一項次扣責任人人民幣50元;員工考核內容不落實扣除人民幣20元(均從安全獎金中扣除),并接受再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如因部門、人員安全職責不落實,造成事故,對相關責任人員采取扣
款、解除勞動合同或按規定由國家相關的法律處理。
1.獎金的設置:
1)安全獎金由財務部另外拔給,在年終時以安全獎金形式打入個人工資帳戶內發放;
2)年終時由安全主任組織評比一次﹐將評比結果上報總經理。
2.獎懲原則
(1)安全生產獎懲貫徹“以責論處”的原則。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并在安全生產中取得成績的部門和有關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給以批評和處罰;
(2)安全生產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給予重獎;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應給予重懲;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3)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在處罰上,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
1.生產部年度無工傷事故,公司給予部門300無安全獎;
2.在安全生產、安全監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和人員,可給予200元以上的獎勵;
3.發現重大險情,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或事件擴大,為挽救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做出顯著貢獻的人員視情況可給予5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1.各參評部門本年度如發生一起工傷事故,則給予該工傷人員的組長書面警告、主管嚴重書面警告,同時取消該部門25%的安全獎;
2.不按規定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的組長,給予其扣除年終安全獎金的15%;
3.有違章操作行為﹐未造成工傷事故的﹐給予批評教育,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4.修機、安裝設備時,未掛相關標識牌的,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并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5.未按《明火作業管理規定》辦理動火申請作業人員﹐扣除25%的年終安全獎金;
6.未按規定對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未作培訓記錄的,給予主管口頭警告并責令完成教育培訓工作,未按規定對在崗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未作培訓記錄的,給予主管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7.當員工違章操作、未按規定佩戴防護用品給予當事人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生產主管和組長視而不見、不提醒、亦不作任何處罰的,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8.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時,主管扣除50%的年終安全獎金;
9.對查出的事故隱患,不提出整改治理措施生產主管扣除50%的年終安全獎金;
10.對查出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進行整改治理,扣除25%的年終安全獎金;
11.對不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安全主任處扣除25%的年終安全獎金;
12.對龍崗區、及各街道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出的“安全生產隱患責令改正指令書”和安全主任發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未按時按要求整改的;責任人扣除25%的年終安全獎金;
13.不履行安全責任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擾亂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責任人扣除50%的年終安全獎金;
14.不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部門或人員,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15.未按規定對設備進行維修和保養的機修人員,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16.事故責任者觸犯國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二
為了進一步促進公司全體員工安全生產的責任意識,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有效實施,維護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秩序,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的目標管理,根據獎勵先進、懲罰落后的機制,依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相關要求,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促進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全公司各部門和全體職工。
3.1對認真履行職責,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3.2對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責任部門和個人,要予以批評教育,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3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而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并帶來惡劣的影響、嚴重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依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4考核職責
4.1公司領導、各部門、車間及車間主任的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4.2車間副主任、車間技術人員及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制考核由各車間負責,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
5.1考核依據、時間、結果
5.1.1考核周期:每半年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中涉及的相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5.1.2考核評定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內容和要求要求進行量化考核。5.1.3考核時間初步定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5.1.4考核結果分為:優、良、差三個等級,實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評定結果為優;實得分在75—90分者,評定結果為良;實得分在75分以下者,評定結果為差。
5.2獎勵
5.2.1在安全生產活動中,有下列表現的個人給予一次性獎勵:
a、為挽救或避免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直接立功者;
b、發現設備有重大安全隱患和安全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并及時上報,從而防止事故發生的立功者;
c、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做到迅速、果斷、正確,從而避免或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立功者;
d、發現他人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時勸阻制止,從而避免可能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者;
5.2.2一次性嘉獎,由核實驗證,報公司總經理審查確定后,通報表揚或以物質獎勵。
5.2.3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每年進行一次總結,在總結的基礎上,評選先進部門和先進班組,并給予獎勵。
5.2.4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a、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b、能及時的舉辦各種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員工的風險辯識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c、能認真組織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職業危害能及時整改。
d、本年度未發生重傷以上責任事故。
5.2.5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進行一次總結,在總結的基礎上,評選出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通報表揚,并給予物質獎勵。
5.2.6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基本條件:
a、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遵守規章制度。
b、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c、堅決反對不安全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d、在安全操作、安全防護方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明顯效果。
e、本年度未發生任何工傷事故。
5.3處罰
5.3.1在安全生產中,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有下列表現的,給予警告或處罰。
a、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不規范的,首先提出警告,對方不聽勸阻的;
b、不按規定使用專用安全用具的;
c、擅自拆除或改動安全裝置的;
d、擅自拆除、挪用安全標志的;
e、酒后上崗,按曠工處理;
f、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的;
g、工作中馬虎草率,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聽勸阻的;
h、無證從事特種作業的或指派者;
i、班組未按規定組織一周一次安全活動或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的;
j、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對整改不及時的責任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對于無故不進行整改的;
k、不按規定報告工傷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罰部門責任人;
l、對壓力容器(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氬氣瓶等)、化學品(如天那水、白電油等)不按規范儲存、運輸、使用的;
m、對隨意搭、掛、插接電源線的;
n、工作場地的安全通道或滅火器、消防栓、配電柜(箱)周圍被貨物、雜物等嚴重阻塞,不及時清除的;
o、對違章違紀行為,不接受檢查批評或無理取鬧的;
5.3.2違規操作發生的事故處罰
a、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本次事故經濟損失總額20-50%的經濟責任。
b、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c、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本次事故經濟損失總額50-100%的經濟責任。
d、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5.3.3對上述行為的責任人,要求其進行糾正并視其情節的輕重,給予100—200元的罰款、警告批評。對連續被處罰三次的給予調離工作崗位的處罰,直至辭退。
5.3.4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的安全處罰。
a、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其補報外,對事故責任部門負責人按安全生產規定處理。
b、發生安全事故,責任部門未能按“四不放過”原則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議,對部門責任人按安全生產法規定處理;
c、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5.3.5安全管理主要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給予50~200元的處罰,有直接責任或情節嚴重造成事故,同時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a、崗位管轄范圍內各項安全檢查不到位,記錄不完整。
b、隱患整改不及時,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對危險場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規程。
c、對違章作業現象不及時制止,對當事人不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查現場記錄)。
d、隱瞞事故或不按事故報告程序及時報告事故,事故發生后未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處理。
e、安全培訓不到位。
5.3.6生產作業人員(含有違章行為的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a、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工作中違紀違規。
b、安全檢查或交接班制度執行不嚴,無完整記錄。
c、偽造交接記錄,設備運行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等記錄。
d生產作業過程中,不按安全規程要求使用,維護安全防護器具。
e、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場所未履行應有監護和協作責任.
f、明顯違章,重復違章或后果嚴重(含可能的后果)時,可加重處罰力度。
g、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年終對照考核兌現。
5.3.7有下列行為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并依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a、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不接受安全部門的管理和監督,自行其事。
b、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合理化建議,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
d、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
5.3.8罰款處理,由安全主任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其經濟處罰單交財務部門扣款。
1、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記錄匯總表;
2、管理人員、保安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記錄表。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三
第一條: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工傷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良率按公司要求)。
4、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
第三條:管理目標:
1、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體系,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接一項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安全達標、文明施工)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第四條:安全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考核辦法:
1、實現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分公司、一級(重點工程)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級及二級以下項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項目部按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與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揚、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重大傷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第七條:公司被評為省、市級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對總經理、主管副經理、安全處正副處長、安全員等,公司年終按經濟掛鉤比例予以獎勵。
第八條:各分公司、安全處被評為省、市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對受獎單位經理、主管副經理、安全處正副處長和安全員,公司年終按經濟掛鉤比例予以獎勵。
第九條:經濟獎勵制度。
(一)、在本年內創建省級樣板工地,獎分公司經理1000元,主管副經理800元,項目經理800元,安全員400元。
(二)、在本年內創建省級文明工地,獎分公司經理500元,主管副經理400元,項目經理400元,專職安全員200員。
(三)、在本年度內創市級樣板工地,獎分公司經理400元,主管副經理300元,項目經理300元,專職安全員100元。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四
為了進一步促進公司全體員工安全生產的責任意識,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有效實施,維護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秩序,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的目標管理,根據獎勵先進、懲罰落后的機制,依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機關各部門的考核
1、公司安全生管理部門主持和實施對公司各管理崗位和部門及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專項檢查和考核,督促項目部對相關方及作業人員的安全檢查和考核,并將檢查過程和考核結果納入公司綜合管理考核體系,將日常檢查記錄和考核結果作為公司綜合管理考評的依據。
2、考核周期:每半年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中涉及的相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評定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內容和要求要求進行量化考核。
4、考核時間初步定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5、考核結果分為:優、良、差三個等級,實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評定結果為優;實得分在75-90分者,評定結果為良;實得分在75分以下者,評定結果為差。
(二)各項目經理部的考核
1、項目經理部成立以項目負責人為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
2、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的主要責任是對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中所涉及的相關方、各職能部門及個人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評分的方法進行,應得分為100分,依據考核項目的完成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的具體落實情況評分。
4、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級,實得分85分及85分以上者為優良,實得分為70-85分者為合格,7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
5、考核時間:每個季度的25日(遇節假日,適時順延)進行考核。
(三)考核原則與獎懲
1、考核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并將考核的結果進行公示。
2、對評定等級為優良的個人,給予100-200元的獎勵;并作為年終經濟兌現、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
3、對公司考核結果為差的部門,由部門責任人寫出糾正措施,一年內連續2次不及格的部門給予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并要求部門負責人離崗。
4、對項目評定等級為不合格者,要求其進行糾正并視其情節的輕重,給予100-200元的罰款、警告批評、對連續兩次考核為不合格的個人給予調離工作崗位處罰。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獎懲均在當月份的效益工資中及時兌現。
6、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由公司安全設備管理部門負責。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五
為做好學校安全工作,認真學習,貫徹教育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全力以赴保障師生的健康安全。團結和帶領全體教職工,統一思想、統一認識、上下一致、齊心協力,努力做好安全工作。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加強管理、完善機制、沉著應對、有效預防、依靠科學、措施果斷”的原則做好安全工作,建立和實施安全工作責任追究與獎懲制度。
第一、發揮黨員領導干部身先士卒的模范帶頭作用。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思路,形成事事講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安全網絡意識。、
第二、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從思想上從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發揚求真務實、嚴抓落實的工作作風,把安全工作當作頭等大事來抓。
第三、堅持校長負責制,部門責任首問制,明確責任、完善機構、建立應急機制。
第四、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分工:
組 長:孫志良(校長);(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和指導)
組 員:耿忠仁(總務主任)(負責保障設施、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使用,督促課堂安全、衛生安全),王 巖(大隊輔導員)(負責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校園安全事故處理辦法》等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檢查整改存在于學校的安全隱患、負責安全知識宣傳普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在工作中做到“五個必須”即①必須宣傳到位。②必須強化制度。③必須措施到位。④必須保證信息的及時交流與暢通。⑤必須認真執行上級安全工作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各項規定。
第五、全體教師要與學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對所教學生有安全教育的責任和義務,主動排查隱患,做到下情上通,保障安全。
第六、班主任對本班學生負有安全教育管理責任義務。每位任課教師對自己的課堂和組織的活動負有安全教育的責任和義務。每位教職工對校園中自己見到或知道的安全事件負有及時處理的責任義務。相應專用教室負責所使用教室的設施和課堂安全。
第七、全體教職工必須認真學習和遵循《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校園安全事故處理辦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及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六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為加強我礦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責任感,提高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保證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礦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學習應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災害事故預防能力,確保安全生產。
3、本制度適用于與我礦形成勞動關系的所有員工。
1、對于有下列表現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獎勵:
(1)認真貫徹學習集團公司關于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規定和我礦應急救援管理規定,表現積極的職工。
(2)在消除事故隱患或者事故搶險中有功的人員。
(3)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
2、對員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記大功、晉級、授予安全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物質獎勵或獎金,獎勵標準50元500元。
3、對員工的獎勵,發給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由工會部門向安全培訓部門提出建議,或者由單位及部門報送材料,安全培訓部審核并提出獎勵意見,由公司領導決定,并記入本人檔案。
1、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嚴重違反我礦應急救援管理規定的。
(2)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
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對事故調查隱瞞實情或串通提供偽證,情節嚴重的。
(5)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對員工的經濟處罰分為:一次性罰款、賠償經濟損失。
3、對員工的一般違章行為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和記分,罰款額為50元100元。對員工的嚴重違章行為或屢教不改的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罰款額為100元300元。同時可令其下崗學習1至3個月,情節特別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對嚴重違章導致事故發生,不能正確認識其錯誤行為,態度惡劣,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
4、對因違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設備險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災、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的處分按事故處理的程序進行,直至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事故有關責任人員或"三違"人員如果迅速認識錯誤并改正,態度誠懇,表現良好的,行政處分可酌情減輕,賠償金額酌情減少,反之,不能正確認識錯誤且態度惡劣,表現極差的,加重行政處分,賠償金額加重。
6、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分析違章的程度和性質,區別對待故意的或明顯的違章與不易把握的過失行為,并經過會議討論,征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辨,慎重決定。
7、對于弄虛作假,騙取安全獎勵的人員,應當按照情節輕重,除追回獎勵金額,取消榮譽獎勵外,還可給予必要的處分。
8、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分員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處分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七
1、凡在安全生產、預防、搶救事故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凡是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據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3、對隱瞞事故、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弄虛作假和嫁禍于人的要嚴肅處理。
4、蓄意制造事故者按情節嚴重程度報司法機關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5、根據季查、月查、日查、班查的安全檢查制度,以公司對班組、班組對個人,要一環扣一環,環環扣緊。并按公司獎懲細則,將各項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具體落實到每個職工的頭上,并與切身的經濟利益掛起鉤來。做到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
6、對于安全檢查出的問題和生產作業中的“三違”現象,按照獎懲細則落實兌現。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八
1、項目部每年必須同公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項目部與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保一級,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施工人員。
2、項目部每季度自覺接受公司的安全生產全面考核,認真聽取和虛心接受他們對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己艘庖娡▓蠊径麻L、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3、每月項目部對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全面檢查與考核, 考核意見通報項目經理、分管安全副經理和公司安全部。
4、項目部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考核可結合項目部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檢查進行,做到邊檢查邊考核,邊改進邊提高。
5、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檢查考核細則由項目部安全科負責制定,并經項目經理和主管安全副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6、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檢查考核細則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市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考核細則的變化及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變化而作及時修正。它的修正、審核、批準由原編制、審核、批準部門或人員進行。
7、項目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人員由項目部項目經理決定。一般由項目部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和安質部、工程部等有關科室人員組成安全目標考核組,考核組成員在考核時必須實事求是、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
8、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檢查考核中涌現的先進平班組與先進個人應當及時表彰獎勵,及時推廣他們的成功經驗。對考核中發現的不合格部門除進行必要的行政處分和經濟制裁外,還應對其公開曝光。
9、對考核中發現的安全管理漏洞和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檢查考核組應開出整改通知書,并進行跟蹤驗證,相關班組應按照整改通知書的要求按三定原則進行整改。
10、項目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考核的直接依據,并在項目內通報。
11、安全員在每日巡查中發現工人不戴安全帽等安全防護用品,處以每人次50-100員罰款。
12、安全員在每日巡查中發現由于工人工作不負責而造成的損失,進行一定的處罰。
13、項目安全生產考核等級: 優秀:考核分數≥90分。
良好:80≤考核分數<90分。
合格:70≤考核分數<80分。
不合格:考核分數<70分。
14、考核獎懲制度:
1、完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按工程造價的0.2%,從第一次動員預付款中扣除,列入專項資金,??顚S?。
2、月度考核90以上(含90分)風險抵押金以獎金形式發放;80-89分每分扣100元,低于80分每分扣200元。年度考核依據月結年評,獎懲結合目標考核兌現。
15、獎懲辦法:
⑴、突破考核目標四無之一者,一票否決,為不合格。
⑵、優秀:返還剩余風險抵押金,同時按風險抵押金10%獎勵,(主要負責人4%,安全員2%,其他4%)
⑶、良好:返還剩余風險抵押金,同時按風險抵押金6%獎勵。(主要負責人2.5%,安全員1.5%,其他2%)
⑷、合格:返還剩余風險抵押金,無獎勵。
⑸、不合格:扣除全部金額風險抵押金。
⑹、突破四無之一造成重大事故時,除按不合格獎懲外,同時依照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執行處罰。
16、執行辦法:
每年年終獎懲依據考核結果兌現一次,工程結束后根據考核依據實行一次性扣留和返還。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九
1、各級領導、各部、班組、崗位和職工通過年終評比,被評為治安防范或防火安全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公司給予獎勵
2、在職工自己工作崗位或工作范圍之外及時發現治安或火災隱患,以主人翁精神,主動、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災害事故的發生。及時以書面、口頭形式報告保安部,經確認后,根據避免損失的大小,公司給予本人通報表揚、授獎或晉升工資的獎勵。
3、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及時抓獲作案分子或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提供案情,有助破案,對維護小區的安全有顯著功績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立功、授獎或晉升工資的獎勵。
4、在發生治安事件或火災時,及時發現報警,主動救災搶險,自覺組織、指揮,最大限度減少損失,有立功表現的'部門和個人,公司授予光榮稱號,同時享有光榮稱號待遇(公費療養、授獎、晉升工資)。
5、為維護公司利益,發揮主人作用,在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上,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公司給予獎勵。
6、公司組織的治安、消防知識測驗、有獎問答、競賽活動會評選1-3等獎,獲獎職工給予物質獎勵。
1.公司年終組織對部門、崗位、個人進行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全面檢查考核時,凡制度不建全、責任不清、無任何文字記錄、不認真執行逐級責任制的部門、責任經理或職工,經安委會確認后,分別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扣罰年終獎金20%至100%、調離、辭退的處罰。
2.全體職工(包括各級領導)經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知識測驗不合格者,扣罰考試時當月獎金,不參加測驗人員停發獎金,直至參加測驗合格月起發放獎金。
3.違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級責任制其中一項,由此造成經濟損失,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由公司安委會決定對責任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記過失,責令賠償損失、扣罰月獎50%至100%處罰,構成瀆職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級責任制其中一項,已即成事實,造成影響,但未造成經濟損失,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由公司安委會決定,對責任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記過失、扣罰月獎20%至50%的處罰。
5.在安全檢查中發現部門、崗位及個人因違犯逐級責任制出現各種隱患時,保安部向責任部門經理發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對在崗職工記過失或扣罰月獎50%的處罰。
6.部門接到隱患通知書后,凡拖延不整改,超過限期一日,對責任人罰月獎10%,在此期間如發生事故,加重處罰。
7.凡指定專人保管的公司物品(設備、工具、儀器、器材等)因管理不當丟失,由保管人負責賠償損失。公司各部位鑰匙每丟失一把,記過失一次。
8.職工個人領用的公款、支票,因保管不好造成丟失,責任自負,因丟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根據損失大小由丟失人負責賠償。丟失支票記過失一次。
9.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在要害部位或禁止參觀的崗位私自接待來訪人員,記過失一次,由此造成后果追糾其接待人的責任。
10.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處以10元罰款,亂扔煙頭,罰款10元,部門責任區地面發現一支煙頭,罰該責任區負責人10元。
11.下班后,不鎖門、不關窗、不關燈、不斷電、不到煙缸,每違犯一項,記部門經理或責任人過失一次。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十
為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長為我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后勤主任為直接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具體事宜,每一位教職員工嚴格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安全。
2、全校師生要樹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強化工作、生活、學習中的安全意識,形成“學校安全,人人有責”的理念。
3、根據“誰使用誰負責”原則隨時注意學校校舍、設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情況緊急或其他情況下,也可向學校領導直接報告??倓仗幐鶕唧w情況及時整改。不能或無力處理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4、根據“誰管的人誰負責”原則隨時注意學生人身及學生管理中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政教處報告。政教處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整改。不能或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定期(開學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學校進行安全大檢查,每月應對我校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發現隱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報。
1、查改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
一查學校是否新出現危房;
二查是否存在繼續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課、住宿或活動;
三查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四查學校圍墻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志。
2、查改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
一查學校是否對食堂飲食衛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
二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和持證上崗;
三查食堂進貨、儲藏、加工和飯菜質量的監督管理過程是否到位;
四查學校環境衛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
五查學校食堂有無安全隱患;
六查學校中午學生午休的內務、衛生及管理情況。
3、查改學校消防安全隱患。
一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二查滅火器材是否好用;
三查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
四查防火警示標志是否損壞;
五查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規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柜存放;
六查學校是否加強用火管制,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象;
七查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4、查改學生路途安全隱患。
一查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
二查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教育活動是否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三定”原則,并經教育局和交管部門批準。三查禁止師生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照、無牌照、無客運執照)、病車、超載車和禁止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規定的執行情況;四查對學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長及學生的預告通報制度。
1、學校的每一位成員均有發現、報告和處置(能力范圍內)安全隱患的義務。
2、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每學期開學后第一周必須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3、每兩周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4、對在上級部門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
5、每周對學生生活飲用水源的衛生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周開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員不定期檢查。
6、加強門衛人員的管理,每周對出入登記和校園巡查登記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責令及時整改。
7、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管理的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8、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或專家進行鑒定,以防事故發生。
1、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被處罰的班級負責人,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十一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良率按公司要求)。
第二條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在職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第三條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生產部、后勤部接受公司考核;生產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四條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有功的。
第五條創優爭先,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安全生產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六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第七條經濟處罰的規定
(一)生產操作崗位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部門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3、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部門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4、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生產車間穿拖鞋,不戴安全防護用品,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部門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一次發現部門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生產部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4、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5、對于生產車間混亂,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部門,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6、公司內部檢查中對存在安全隱患,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處以部門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部門負責人,罰款20—200元。
8、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事故班組50—500元,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
2、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事故班組3000—5000元,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
3、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事故班組5000—10000元,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
4、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合并處罰。
第八條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第九條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十二
一、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公司各部門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主體作用,確保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標準、安全措施的落實,有效控制事故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組織實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對單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級駕駛員進行表彰。
五、公司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級駕駛員進行考核的標準為:
1、優秀安全管理人員評選條件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真抓實干且責任心強,敢于大膽嚴格管理,工作扎實有效。
(2)有創新意識,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時工作中沒有弄需作假,認真將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3)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
(4)團結同志,民族團結工作好。
(5)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按時上報安全生產資料。
2、先進駕駛員評選條件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2)經濟效益名列前茅,服從分配,按時完成運輸任務。
(3)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培訓和安全活動,安全行車,文明駕駛,禮貌待客,無任何投訴。
(4)無違章違法行為,無超速等現象,gps無人為損壞掉線等行為。
(5)團結同志,民族團結好。
六、獎罰
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獎勵500元,駕駛員獎勵500元。
責任制獎罰制度篇十三
為了做好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確保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遵照“以人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迅速啟動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成立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險情發展,消除險情,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公司領導統一組織、領導,公司辦公室負責的細則。
成立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1、公司領導負責統一領導小組,督促迅速上報小組。
2、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檢測,施工方面由總工辦牽頭組成專家組,迅速趕到現場,初步查找原因,迅速采取措施并組織救援,及時通報現場情況。
3、生活方面生產安全事故由公司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迅速到達現場,初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并迅速通報現場情況。
1、發生生產安全事后,事故現場負責人必須用最快的方式向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報告,并待續做好應急救援小組抵達的續報工作,保持通迅暢通,可采取口頭報告方式。
2、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通知有關社會公共職能單位,如有人員傷亡,迅速通知120,發生火災迅速通知119。
3、公司應急小組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后,責成有關專業人員迅速抵達現場,同時上報省建設廳及相關主管部門,可先口頭上報,承后以書面形式上報。
4、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有關人員傷亡時,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接到通報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當無人員傷亡后,應由副組長迅速抵達現場。
5、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負責人在迅速上報事發生的同時,應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救援小組抵達。
河南省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河南省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1、司機接班時,要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性能不正常時在操作前排除。
2、開車前必須鳴報警,操作中起重物體接近人時,應給以斷續鈴聲報警。
3、操作按指揮信號進行,對于緊急剎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4、閉合主電源時,應將所有操作手柄置于零位。
5、工作中突然停斷電時,操作手柄回零位,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的動作是否正常,靈敏。
6、司機在進行維修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正在維修、勿動電源”標志牌或者加鎖。
7、起重機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維修,更不準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和變幅機構制動器。
8、起重機工作時,吊臂、吊具、鋼絲繩所吊特體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少于有關規定。
9、吊運時物體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
10、嚴格遵守十不準吊規定。
①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②超負荷不吊
③光線陰暗、指揮信號看不清又沒有其它聯系方法不吊④無“起重機登記證”不吊
⑤設備帶病不吊
⑥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不知重量不吊
⑦鋼絲繩不合格,捆綁不牢或者不平衡不吊
⑧有大雨、雷擊或風超過5級不吊
⑨歪拉斜拽,有尖角未墊好不吊
⑩違章指揮不吊。
1、起重機械駕駛員應經過專業培訓,熟悉起重機構、性能、轉動原理、安全技術規程、經過安全生產局培訓考試和并持有“安全操作證”。
2、駕駛員應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紀律,嚴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擅自離開起重機。
3、駕駛員要注意起重機的運行情況,發現零部件安全裝置等有故障或者異?,F象,應及時排除,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操作。
4、當班駕駛員要認真填寫交班記錄,操作中的隱患故障一定要填寫清楚,并當面將有關問題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1、事故應急措施,救援預案的組織機構與本單位生產安全委員會相同。
2、事故發生后緊急成立搶險領導組與應急救援隊。
3、封閉事故現場,除搶救傷員外,盡量保持事故現場的原始模樣。
4、組織救援隊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5、上報上級主管行政部門。
6、配合事故處理與調查。
7、待調查完畢,經主管行政部門同意后,制定事故設備的拆除方案,并拆除設備。
起重機械管理的主要任務,就是要保證設備在使用的整個過程中,自始至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使企業的安全生產建立在最佳的物質基礎上,概括地說,就是要保證用好,修好,管理好設備。
施工單位由管理機械的負責人,根據司機和起重機械的具體情況,制定其管理方案。
1、采購有“生產許可證”的起重機械,并對起重機械的機械性能、安全性能綜合評定。
2、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對新裝或移裝的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并領取“起重機械登記證”。
3、建立健全起重機械技術檔案。
4、起重機械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5、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
6、不定期檢查、監督“起重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7、制定司機的崗位職責。
8、制定起重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
9、制定起重機械的維修,保養,檢查和檢修制度
10、制定預案。
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公司經理的領導及相關部門的管理下進行工作,全權負責工程管理,確保工程順利進展。
一、主持項目部全面工作,確保工程項目正常有序進展。
二、制定項目質量、安全、效益等方面總體計劃,并進行督促,確保其順利實施。
三、正確合理運用資金,調配資源。
四、處理好與公司、業主及各管理部門,供貨單位的關系,負責與其的合同協議的簽定及評審。
五、主持召開項目部主要職能會誶,審批獎罰建議。
六、審批項目部的涉外報表,決算等。
七、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維護和團結同志,抓好職工建設。
八、督促開展各項類似小組等有益活動,促進項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九、認真記錄有關活動,督促有關人員收信,整理資料,確保項目部資料的完整。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文件。
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工作,主要負責項目質量安全方面工作。
一、制定項目質量計劃,督促落實實施。
二、組織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及臨時用電,腳手架等特殊工序施工組織設計,冬雨季施工措施。
三、審核各種安全質量報表,核實報送的獎罰建議,報項目經理批準。
四、組織參加項目的各種檢查,并對相關檢查情況作出書面匯報。
五、及時對項目質量安全進行綜合評價,根據需要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對不利因素和環節做出調整。
六、督促組織有關培訓,審核安全經費計劃,確保安全計劃的順利實施。
七、積極推廣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實施和改進工作。
八、督促開展各種類似qc等有益活動,促進質量安全意識的提高。
九、記錄有關活動,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十、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負責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一、確保項目所有機械完好,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二、對所有進場的機械設備進行建檔、登記、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裝調試。
三、負責組織機械的維修工作,并進行記錄,對機械設備的進行情況進行評價,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
四、根據生產安排,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維修,對突發性機械故障時組織人員搶修,降低對施工生產的影響。
五、根據工程需要,及時了解公司內機械設備的封啟使用情況,辦理機械設備的調動封閉手續。
六、及時收集、整理有關資料,定期交資料員歸檔。
七、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內容。
1、本制度規定了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的有關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屬各單位。
3、特殊工種操作規程技術要求高,作業危險性大,為規范其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以及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統一到總公司質量技術安全部登記注冊。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勞動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6、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得上崗作業。
7、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體格檢查,身體不適應特殊工種工作條件的人員,不得錄用。
8、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檢,按國家現行勞動保護條例需要調離作業崗位時,及時辦理調崗,對特殊工種職業病患者要安排治療休養。
9、項目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對其進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按時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
10、對違章指揮,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且應向有前領導反應。
11、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不得偽造,涂改或轉借。
1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必須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1、組織制定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2、組織有關管理人員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安全檢查。
4、領導事故調查處理以及現場救援。
1、制定起重機械司機的安全崗位責任制。
2、制定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3、匯同本單位的安全員制定本單位起重機械的事故應急措施,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設備管理技術檔案及塔式起重機械檔案。
5、負責聯系、培訓、領取塔式起重機司機操作證,并監督司機持證上崗。
6、定期對起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
7、制定起重設備的大、中、小修計劃,并建立健全修進檔案。
8、不定期對起重機械司機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