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顧問協議 勞動合同篇一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1、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3)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2、 休息時間:
(1)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乙方休息: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每周工作五天,休息兩天,如因工作需要,周末須加班時,可調休。
(2)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婚假 日、產假 日,帶薪休假日。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實際的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實行年薪制工資發放方式,年薪為7.2萬(6000元|月),于年底(年假之前)一次性發放,并由乙方簽字確認;年終獎為1-2萬,與年底(年假之前)工資一起發放。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1000元的生活費,支付時間為 。如乙方有需要,可向甲方借款,借款額度不超過月工資的50%,借款額度從年總工資額度中扣除。
3、甲方為乙方支付手機話費 100元|月 ,支付時間為 。
4、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實行年待遇晉升考核體制。
五、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權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
規章制度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名譽和利益。2、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相應的處分。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合同的變更:
(1)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應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合同的解除及終止
(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
勞動合同
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2)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錄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錄費。凡出資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就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乙方違反法律的規定,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須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于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別重大,影響特別嚴重的,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保留追究第三人的權利。
八、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 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不一致時,終止勞動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執行;如今后國家、省、市有新的規定,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顧問勞動合同范文三
甲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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