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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 備考篇一
其一,時間是基礎。司考不是一種智力游戲,而更像是一場時間競爭。這句話的大致意思是:既然參加司考的最低學歷起點都是大本,說明大家的學習能力和智慧水平都不存在問題。而現行司考的難度一般,所以,原則上不會存在因為某位考生的智力水平低而通不過司考的情況,所以通不過者主要原因在于當年投入的有效時間不夠充分。以司法考試的復習對象為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卷本輔導用書320萬字,法大出版社出版的必讀法律法規匯編一書有200萬字左右。若你不做任何題,將以上四本書精讀上兩遍,共計逾一千萬字的閱讀量,以每天8小時的復習時間,每分鐘讀100字計算,共約需230天才能完成。只復習教材與法條兩遍,是很難通過考試的!所以,除了極少數法學基礎極好又極聰明的考生外,大多數的考生要通過司考,是必須以充足且有效的復習時間為保證的。沒有這一保證,任何好的復習方法、技巧都是紙上談兵。
其二,方法是條件。司考是一個方法的藝術,而不僅僅是一個勤奮問題。實際上,我們剛才算的那筆賬是不會發生的,原因在于,司考名義上的復習量極大,但其重點又極其突出,若能抓住重點,則能成倍地減少復習負擔和復習量,又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以廣受考生歡迎的《重點法條解讀》為例,所列文件不過80余件,法條僅3000條左右,但基本上涵蓋了重要學科的所有考點。所有考查過的條文不超過3000個,其實在這3000個條文中,每一條在司法考試中的地位也是不一樣的。對這3000個司法考試靈魂式的條文從應試的角度進行解讀,這一解讀顯然不同于每一部法律頒布后全國人大法工委所做的法律釋義。另外,一個法典里的不同條文之間,以及與不同法典的條文之間存在關聯,將這些相關規定放在一起解讀,這樣我們獲得的就不是支離破碎的、相互沖突的知識點,而是體系化、合諧的知識體系。
命題的“重者恒重”意味著不僅要策略性的舍棄,還要合理安排各學科的復習時間。在600分的司考中,其考查了15個法學主干學科的內容,但實際上這些學科的地位并不是一樣的,其分值分布也遠不是平均的。記得在備考的那段時間,我每天臨睡前都會看一看我的學習筆記,醒來之后,再看一看,不知不覺中,腦海里形成了司法考試各個學科的體系,真正讓我學到了“精髓”。大家不妨嘗試一下!
第三,對于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制史等占12~18分左右的學科,其內容較為龐雜,且無法條支持,也應投入相當精力復習教材中的重點內容。
第四,對于其他的分值分布較少的部門法,應主要掌握其重點法條即可,一般不投入過多的復習時間與精力。
考生選取司法考試復習教材時一定要注意,所選取的司法考試輔導,一定要能給考生列出重點,削減復習量。作為考生自己,在復習也務必要注意這一點。漫漫備考路,考生要想通過司法考試途徑只有一個,提高復習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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