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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條 為規范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和繳納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公司社保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條 用人單位進行繳費申報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社會保險費,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第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征收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征收的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征收。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
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六條 用人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有條件的地區,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規定進行網上申報。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實申報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所列申報事項。用人單位申報材料齊全、繳費基數和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系一致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后出具繳費通知單;用人單位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退用人單位補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造成漏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九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繳費申報的,可以延期申報;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準。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托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十二條 征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征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和代扣代繳明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記賬。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并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費用管理制度》。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費征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于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后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期限補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根據查詢結果向所屬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申請劃撥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四)申請劃撥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五)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劃撥申請后,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及時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予以劃撥。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的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送達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一條 經查詢,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或者劃撥后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以抵押、質押的方式提供擔保。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可的評估機構對其抵押財產或者質押財產進行評估,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對能夠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雙方依法簽訂抵押合同或者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或者質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抵押合同或者質押合同后,應當簽訂延期繳費協議,并約定協議期滿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參照協議期滿時的市場價格,以抵押財產、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延期繳費協議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提供擔保并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的,其職工在延繳期間按照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經責令仍未補繳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用人單位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
(二)經劃撥,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且未簽訂擔保合同的;
(三)延期繳費協議期滿,因擔保財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權利狀況發生變化,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強制執行申請書;
(二)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及加收滯納金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限期補繳通知;
(四)用人單位的意見;
(五)用人單位有本規定第二十五條所列情形時的相關材料;
(六)申請強制執行的用人單位財產情況;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人簽名,加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二十七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由上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的;
(三)決定劃撥的社會保險費數額錯誤的;
(四)向當事人泄露信息影響劃撥社會保險費的;
(五)有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按照本規定第八條核定或者確定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
(二)對已征收的社會保險費未按照國家規定記賬的;
(三)未依法責令欠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限期補繳社會保險費、加收滯納金的;
(四)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符合規定的;
(五)簽訂擔保合同和延期繳費協議不符合規定的;
(六)未按照規定審核、處置擔保財產的;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繳費申報或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按月將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規定通報、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職工有權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投訴。
第三十二條 社會保險費由稅務機關征收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提供給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情況。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通告及公告要求。
第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盡忠職守,服從領導,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不得有陽奉陰違等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經常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生產工作技能培訓,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崗位操作技能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私舞弊。
(五)員工于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部門主管人員核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六)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的人員及物品進入工作現場。
(七)不得私自攜帶公司生產的產品(包括生產資料及復印件)出廠。
(八)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寫字樓辦公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直接管理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崗位及生產現場、宿舍環境清潔整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險。
(十一)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現場管理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者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為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三條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應按交貨期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視生產任務安排,任何人不得已任何借口不參加,要已公司利益大于自己利益為先,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46小時。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
2.遲到按公司規定處罰。
3.工作時間提前5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
4.超過15分鐘后,打卡者應辦理請假手續,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并經主管簽名確認。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及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簽名并開具放行條離開公司的.除外。
6.有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部門主管證明才視為不早退。多次下班不打卡者將按公司規定處罰。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或一年曠工達12日者,應予解雇,不發給工資。
第六條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揮監督,忠實勤勉地執行其職務。對工作管理或崗位如有建設性意見時,可以口頭或書面陳述建議。
第七條公司員工平日的言行應誠實、謙讓、廉潔、勤勉,同事間要和睦相處以爭取公司榮譽。
第八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簽到。簽到均應親自為之,不得托人代為簽到或代人簽到。違者依本規則的規定論處。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除規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與其他正當事由外,均應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任意遲到或早退。如有違反者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每月遲到或早退
1次至5次者以曠工半天論處。
6次至10次者以曠工一天論處。
11次至15次者以曠工二天論處。
超過15次概以曠工三天論處。
(二)遲到或早退除事先請準者,超過20分鐘起至一小時內,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以曠工半天論處。違反這兩項規定者依前面規定按日計扣薪資。
第十條公司員工對顧客或參觀來賓應保持謙和禮貌、誠懇友善的態度。對顧客委辦事項應力求周到機敏處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擱置不辦。
第十一條各級主管就其監督范圍以內所發命令,其屬下員工有服從的義務,但對其命令有意見時可隨時陳述。第七條各級員工對于兩級主管管理同時所發生產命令或指揮,以直接道理命令為準。
第十二條公司員工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除辦理本公司業務外,不得對外擅用本公司名義。
(二)對于本公司機密無論是否經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批準不得擅離職守。
(四)對所保管的文書財物及一切公物應善盡保管之責,不得私自攜出或出借。
(五)不得任意翻閱不屬自己負責的文件、帳簿表冊或函件。
(六)未有緊急情況,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挪動或惡意損壞消防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若發現消防隱患應立即上報并及時報修處理。
第十三條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直接領導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其涉及保證事項的保證人應負保證有關的責任。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三
醫院的費用包括醫療支出,藥品支出,管理費用,其他支出,待攤費用。
一、醫療支出是指醫院在醫療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醫技人員工資、福利、差旅費、進修培訓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衛生材料,其他材料消耗管理費用攤銷及其他費用。
二、藥品支出是指醫院在醫療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藥劑人員工資、福利、差旅費、進修培訓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衛生材料,其他材料消耗、管理費用攤銷及其他費用。
三、管理費用是指醫院的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醫療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1、管理人員工資、福利、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
2、工會經費,公積金、離退休人員費用、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利息支出、水電費、郵電費、租賃費、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等等。
四、其他費用是指除上述各項費用外,所發生的費用,
五、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付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如領用數額較大的低值易耗品,如印刷費、報刊費等。
各部門應根據各自醫療業務的特點及管理情況,按照第一條規定的費用管理范圍,列支費用,由財務科負責匯編醫院費用。
1、醫院的費用應納入財務計劃,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準后實施。
2、對計劃內的費用計劃由各歸口部門掌握使用。
3、對超計劃使用的費用,須寫明超支原因,經院長同意后,財務科才能予以支付。
1、合理調度資金,減少不必要的資金占用,抑制逾期利息的發生。
2、嚴格控制職工醫藥費支出,執行醫院職代會通過的公費醫療管理辦法。
3、按規定預提費用、待攤費用,不得任意多計,少計和利用待攤費用,預提費用人為地調節各期利潤。
1、參照紹興市財政局紹市財行(2001)13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差旅費開支標準(具體實施辦法另定)
2、職工因公外出,應先填寫“出差審批單“由各部門負責人簽署同意,經醫院主管領導批準,方可去財務科予以領取差旅費。
3、中層管理人員外出,均須醫院院長同意,才能預領差旅費。
4、出差補貼費用標準,按差旅費開支實施細則辦法報銷。
1、對各部門費用使用情況應按月逐項進行分析,尤其是對超支的費用項進行重點分析,采取措施,控制費用膨脹。
2、將應該由本月承擔地各項費用,全部列入當期成本,核算方法應做到前后一致。
按年度成本計劃,按月按部門對成本進行控制,分析成本增減原因。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四
各鎮街道總工會,高新區工會,區直各部門單位工會,國家、省、市屬駐東港各單位工會,各直屬企業工會:
為貫徹落實全國、省、市總工會加強工會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使工會經費更好地為基層工會工作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根據上級通知精神,現將就加強全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勤儉節約的有關規定和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基層工會的經費收支管理,要貫徹以下原則: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中央規定、國家法律法規、黨委政府和上級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基層工會的各項收入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基層工會要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基層工會經費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五)服務職工原則。基層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約原則。基層工會要貫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后按規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上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工會經費支出包括:
(一)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1、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基層工會組織在對優秀學員獎勵時,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物質獎勵每人每次不得超過500元。
2、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其中,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所用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工會組織的會員春游、秋游,應嚴格控制在本市范圍內,并做到當日往返。其中,“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是指基層工會組織可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因參與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干部和工會會員給予補助;發放標準參照工作餐的標準,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區、本行業和本系統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
3、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二)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三)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四)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五)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六)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其中,“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是指基層工會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或向會員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領取券,每人金額不得超過200元。購買節日慰問品經費可從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撥繳工會經費收入中列支。
(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以上標準規定適用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工會。其他單位和經濟組織的工會可以參照執行。區委、區政府已作出具體規定的,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各基層工會要嚴格執行《通知》要求,單獨設立工會賬戶,工會經費實行獨立核算;要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八不準”要求,確保經費開支合規,程序規范,手續完備。要加強對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條公司一切收入必須上繳財務部統收進賬,不準私設賬外賬、小金庫或截留公司收入,不得私存私分、據為己有。
第二條借款、領用支票審批程序:
(一)領取《借款單》或《付款申請單》,填寫全部內容后,領用人簽字;結算起點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須使用支票支付。
原則上員工不得因個人原因向公司借款。
(二)審批簽字程序:
2、金額超過五萬元以上(含五萬元)的開支,必須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
3、金額超過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的開支,必須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均批準后,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
(三)財務出納根據符合審批手續的《借款單》或《付款申請單》,支出現金或簽發支票。
(四)所有借款應嚴格執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政策。
第三條費用報銷審批程序:
(三)主管會計就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票據數據的準確性、費用開支的合理性審核無誤簽字,財務經理簽字后,上報總經理:
2、其他所有預算外開支、超標準及報銷金額五萬元以上的費用,總經理簽字后必須上報董事會批準。
3、董事費用須由董事長批準方可報銷。
(五)各種費用的報銷應統一在每周三下午到財務部報銷。
第四條費用開支范圍與標準:
(一)工資費用是公司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勞動報酬、津貼、補貼等。
1、工資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基礎上,實行崗位工資制度,總經理工資標準由董事會制定,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中級管理人員和一般職員的工資標準原則上按本公司工資體系中的級別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工資的管理、編制并上報董事會批準決定,送財務部備案。
2、公司財務部負責審核業務部門提供的績效基礎數據,并對人力資源部每月提供的工資報表進行審核、發放和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5日。
(二)差旅費標準參照第六條《出差管理規定》執行。
(三)保險費是為減少財產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向保險公司投保所支出的費用。主要包括為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所投的財產險、機損險以及第三方責任險等,按實際發生的保費金額報銷。
(四)辦公費用是公司在經營管理環節中發生的各項辦公費用,包括文具紙張費、印刷費、書報資料費、計算機軟件資料費、微機聯網、安裝費、上網費以及其他辦公用品等。行政部負責辦公費用的發生,憑發票實報實銷。
(五)郵電通訊費是公司因工作需要發生的各項郵電通訊費用,包括電話費、手機話費、郵費、電報費、快遞費以及其他有關的`費用。
1、公司業務手機話費報銷須填寫《支出報銷單》,當月話費超過預算標準時,寫明原因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準予報銷。
2、其他郵電通訊費標準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六)交通費是公司因業務需要在市內發生的交通費用。交通費本著節約為主的原則,行政部負責公司車輛的調配,各部門業務用車原則上必須使用公司內部車輛。所發生的交通費由司機填寫《支出報銷單》,注明事由、時間、地點后,按審批程序報銷。
(七)業務招待費是公司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發生的招待費用,包括接待國內外賓客的宴請費、禮品費、招待用煙茶費、舉辦招待會經費、開展國內外購銷業務中必需的活動經費,以及公司負擔的其他接待費用。如需借款,參照借款流程。
1、各種業務宴請必須事先經總經理同意;贈送帶有公司標志的紀念品,應執行公司的相關規定,除此以外附送的其他外購商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2、開支標準如下:
(1)副總經理開支標準為150元/每人;
(2)部門經理開支標準為120元/每人;
(3)其他人員開支標準為100元/每人,陪同人員不超過2人。
(4)如遇特殊情況,費用超出開支標準,需報銷人員進行文字說明,報總經理批準。
(八)福利費的執行標準依據《員工手冊》中相關條款執行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由企業負擔的職工養老保險、大病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以上費用參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繳納。
(九)維修費是為保證公司的正常經營而發生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辦公設備的維護、修理、保養、檢測等費用,由行政部按實際發生金額憑發票報銷。
(十)培訓費是公司為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術水平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對公司職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職業道德培訓和考試培訓費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按照審批程序憑票實報實銷。
(十一)其他費用:為維持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其他費用,按實際發生金額據實報銷。
第五條《出差管理規定》
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本著舒適安全、方便迅速和經濟節約的原則辦理。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六
為加強本公司分析核算,規范財務制度及出差的使用原則,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保證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著“保證必須,勤儉節約”的指導思想,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業務負責人對各項業務的合理性、可行性、部門費用控制負責。
2、財務部對各項費用票據的合法性以及費用的預算控制管理負責。
1、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應保證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作它用。原則上部門經理以上一律不準預借差旅費。
2、其他借款支出,實行單筆總經理審批。
借款審批權限
序列業務審批人業務終審人財務終審人
銷售(含銷管)銷售副總總經理財務經理
服務(含售前、實施、服務)服務副總
運營(含財務、人力行政、市場)總經理
各業務部業務部負責人
4、前款不清,后款不借。除未到期的保證金、押金外,如有未清帳借款,不得再進行下一筆借款,特殊情況由總經理審批。
5、財務部定期對業務借款進行清理,未按照規定時間還款的,對借款人按借款金額10%罰款。
6、報銷時限
(1)差旅費報銷時限為出差返回后兩周內,不得逾期。如逾期報銷,則按逾期10元/天扣減出差費用。
(2)交通及移動通訊費按季度報銷,次季度的首月,必須將該季度的費用報銷完畢,逾期不予報銷。如:xx月報銷4—xx月交通費及3—xx月通訊費。
(3)招待費及會議費等報銷時限為此項業務結束后兩周內,不得逾期。并且報銷時需相關業務負責總經理簽字。
(4)所有報銷單據,超過3個月期限,將不再予以報銷,請務必及時報銷。
1、往返交通費
人員類別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
總經理經濟艙實報經濟艙實報
其他人員特批二等座、硬座、硬臥特批實報
(1)一般員工可乘坐火車硬臥及硬座、長途汽車、輪船三等艙。出差人員白天乘車超過12小時或晚上乘坐火車的,可購買同席硬臥車票,乘坐火車超過13過小時可乘坐飛機,但特殊情況下如需乘坐火車軟臥、輪船二等艙,飛機(僅限于經濟艙),須事先經總經理審批同意。
(2)公司已經統一為員工購買商業意外保險,因此不再承擔個人購買的意外保險費用。
(3)同一地區不同城市之間的往來,只能乘坐長途汽車或火車,嚴禁乘坐出租車,否則不予報銷。
(4)外地交通費20元/天,不到20元,據實報銷;超標,按20元/天報銷,天數計算同補助天數。
2、住宿費
(1)住宿費用為標準間費用,同時出差的同性人員需同住一個標間,報銷時應注明,如住宿費由一人報銷,則需要另一人簽字證明。但如果客戶提供住宿,則不予報銷住宿費用。
(2)住宿費用報銷標準:濟南、青島、煙臺住宿標準150元/天;省內其他城市住宿標準100元/天;省外(如:北京、上海等)住宿標準200元/天。若住宿超標,則超標金額自行承擔。
(3)住宿發票必須真實并且帶有當地稅務或財政監制章(沒有稅務或財政監制章的住宿發票或收據無效)。無住宿費發票或發票與住宿地不符者,住宿費用自理,一律不予報銷。
3、出差伙食補助
(1)出差伙食補助標準60元/天(試用期補助標準減半,30元/天),其中50元/天(試用期20元/天)的補助需自行找票。(此處補助標準60元/天,僅為舉例用,各地出差補助標準,單獨郵件發送)
票據要求:會議費、資料費、過路過橋費、汽油費、修理費、汽車、火車票、船票、機票(只限本公司員工)、圖書費、印刷費、服務費(只限于it服務業)、小額郵費,打車費、月票費、電話費(只限本公司員工)及定額電話費票據等,長條交通票每次報銷補貼時只限用一張,此類票據不準連號(發票連號包括同一本上的發票),不得使用招待及禮品發票。并且發票必須是當年發票。
(2)參加會議、培訓以及陪同客戶參觀出差不享受出差補助。
4、票據規范要求
原始票據必須是符合稅務規定的正規發票,票據完整,內容填寫清晰有序,具體要求如下:
(1)單位名稱要填寫“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機打發票單位名稱手寫無效,除非發票票面標示“除單位名稱外手寫無效”。
(2)金額的大小寫要相符,字跡要清楚。
(3)日期填寫完整,發票日期要與實際業務日期一致。
(4)開票方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必須是全章)。
(5)發票項目必須與業務相符,內容填寫清晰有效;
(6)財務部有查驗票據真偽的義務及權利,有權拒絕假偽票的報銷。
(7)因個人原因丟失報銷票據,不可用其他票據抵報,費用自行承擔。
(8)外包付款取得發票為地稅發票,如:實施、開發、服務。營業稅改增值稅地區必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5、報銷單據填寫規范
(1)報銷單據選擇:參照網上報銷系統(網址:xx),交通、通訊記入日常費用,其他費用全部記入項目費用中。(除交通、通訊暫緩報銷外,其余費用暫采用手工報銷)
(2)報銷粘貼順序:自上而下,自右而左,按票據類別,實際票據與出差補助票據分別粘貼。報銷清單列示在最后一頁。
(3)大寫數字提示: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
(4)報銷單據必須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并且不得涂改、大小寫金額填寫一致、合計、部門、姓名、出差事由、日期、領款人均需填寫、部門主管簽字審核、補助填在其他格。
(5)如有替代發票情況,支出憑單上按自找發票填寫報銷內容,原始票據與替代票據分別粘貼,并在《禮品、車費報銷清單》上列清真實業務情況。補貼請自行找票,所找發票不可是一本上票據或連號票據,否則將從報銷單據上直接扣除此金額。
(6)出差補助每天按10元累計填寫到“出差補助金額”中,其余填到“其他”列中。若無補助,則“天數”列不準填寫。
(7)出差過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等,應單獨粘貼報銷。
6、其他相關規定
(1)出差天數計算:自開始出差之工作日起到回公司工作之日,連續計算天數后減一。
(2)出差過程中涉及禮品、交際費用原則上不予報銷,如因業務需要確需發生此項費用,必須事先向尹總審批,并單獨粘貼支出憑單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4)出差中途除因病、遭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部門經理指示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公司不予報支差旅費,并視情節輕重對其進行通報批語、扣發工資、直至辭退等處理。
(5)各部門經理和財務部有權對虛報嫌疑的報銷申請提出質疑并查驗原始單據,經查屬實,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本次發生的所有出差費用;如果多次出現同類問題,財務部有權直接扣除相關報銷款,并報公司總經理,公司視情節輕重進行通報批評、扣發工資、直至辭退等處理。
(6)票據超過三個月期限,視為自動放棄報銷,公司不再給予報銷。
(7)集團培訓:先確認費用承擔方。此費用如濟南公司承擔,則首先需xx審批然后登陸如下網址:xx填寫申請(具體操作,請參照“機構(xx)消費卡充值申請說明”文檔),并經財務審批后,直接打印審批單自行去集團卡務中心辦理入住或退卡手續即可。(卡務中心周六、周日不辦公,消費卡用完后請自行到卡務中心退掉。)
(8)支持費用:報銷時一并提供被支持方財務總監及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支持費用確認單》,并執行濟南公司標準。(由于傳真件無法長期保存,請自行復印)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七
為加強公司對費用的管理和控制,使日常開支的各種費用納入即定軌道,使各項開支合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董事長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提出公司一定時期的總目標,并下達各機構指標;
3、預算指標報財務總監、董事長,董事長召集有關人員討論通過或駁回修改;
4、批準后的預算下達給各機構執行;
5、各機構應于次月5日之前將上月預算的執行情況報財務總監、董事長;
6、根據公司資金的實際情況,適時修改預算,以便更好的控制資金,避免公司陷入窘困;
7、財務部門核算、監督各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避免不必要的超支給公司帶來不利影響。
1、每項經濟活動發生后的三天內,由經辦人將發票與單據分類進行粘貼,填制報銷單;
2、單據交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對費用的發生給予證明后交各機構負責人審批;
7、預算外的開支經財務總監審核后交董事長審查簽字后方可報銷;
9、費用報銷必須是誰發生誰報銷,嚴禁代報,對發生的.代報費用財務部門應拒絕辦理;
10、費用報銷中報銷人、審批人應堅持分權原則,對報銷人、審批人為同一人簽字的費用財務部門應拒絕報銷。
1、財務有權拒絕報銷任何不真實的原始單據;
7、財務部將定期對各公司費用情況進行審查,對錯報費用進行糾正,并分別向董事長、總公司總經理、各機構負責人提交相關報告。
在150000元以上(含150000元),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門,以便提前做好資金的籌集和準備。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八
(一)差旅費、交通費
1、出差申請與批準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按要求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見附件2)和《借款單》,分別按要求注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線、預計時間、預借款額及預計還款日期,由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后,分別轉交公司人資行政部及財務部作為員工出勤以及差旅費借款、報銷的依據。
2、出差借款
2.1出差人員憑批準的《借款單》作為差旅費借款依據。
2.2財務對個人出差借款的執行原則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項,待結清后才允許再次借款。
2.3個人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度工資;新員工(處于見習期的員工)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須經總經理簽字特批。
3、費用報銷
3.1銷時間:原則上每周一、周六報銷(特殊費用隨時報銷)。市場人員因出差產生的相關費用要求一周一報。
3.2報銷標準:見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
3.3票據的管理:
3.3.1出差人員憑取得的車票(含船票、機票)、住宿或會務發票、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報銷;取得的票據須為本次出差實際發生的,并且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
3.3.2出差人員在報銷時,票據粘貼要規范整齊,粘貼順序為:車(船、飛機)票、住宿發票或會務票據、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并注明單據張數;車票有日期、起始地點的可直接粘貼,無日期、起始地點的要注明。報銷時須后附經公司人資行政部標注具體返回時間的《出差申請單》,以便計算相應出差補助。
3.3.3公司駐外辦事處人員往返總部,參照出差人員的報銷規定外,需另在車票后注明往返是由。
3.3.4下列單據不準報銷:白條、收據、大小寫不符、字跡不清、時間不符的、不合法的單據、涂改的單據、未蓋章的發票等。
3.3.5出差人員住宿費標準按《差旅費報銷標準》規定執行,發生的住宿費在標準范圍內據實報銷,超標準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特批);如出差單據丟失,責任自負。
3.3.6購買車票、飛機票、船票發生的訂票費,憑合法有效票據據實報銷;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特批。
3.3.7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標準根據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特殊情況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否則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費用標準報銷。
4、出差補助:
根據出差天數,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中的補助標準執行,超過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
4.1伙食補助:
4.1.1出差(市區以內不按出差計算)來回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只報車票,不享受伙食補助,但可以按公司規定的午餐標準(10元/日)領取補助。
4.1.2出差人員外出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時,如會議(培訓)費中包含食宿費,則不再報銷住宿費及會議(培訓)期間的`伙食補助。
4.1.3差人員出差期間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減半天的伙食補助,招待費用與差旅費同時報銷。
4.1.4無特殊原因不得單獨報銷異地招待費用。
4.1.5未出差期間,相關人員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補助(10元/日)。
4.1.6出差人員連續乘火車超過12小時或夜間(晚八時至次日凌晨七時)連續乘火車超過6小時且未坐臥鋪者,補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4.1.7員工10:00以后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計算當日補助。
4.1.8享受出差伙食補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補助。
4.2交通補助
4.2.1出差人員帶車出差,報銷時不計算市內交通費。
4.2.2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發生交通費,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的交通補貼額在標準內據實報銷,超標準的不予報銷;若未發生交通費則不予享受交通補貼。
4.2.3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需要報銷出租車費的,在單據后附由單位負責人批準的《出租車費報銷審批單》。
(二)業務招待費與外聯費
1、業務招待費是指各單位為滿足經營或管理需要而發生的業務招待支出。
2、招待費開支標準
2.2所有招待與外聯費用,需事前以書面或短信形式向總經理申請同意,不得擅自決定;
2.3招待前,自購煙、酒、茶葉,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在酒店消費煙、酒、茶葉。
2.4招待金額超過200元的,需提供酒店菜單。
3、單據審核
3.1招待費報銷須取得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發票抬頭需填制公司全稱);如就餐地點無法提供有效發票,需提供收款收據,若合理合規,報銷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規招待發票抵頂但同時附就餐說明。
3.2報銷時要后附公司總經理簽批的《招待費用審批單》(見附件3)。
(三)手機電話費
2、經批準報銷手機費的人員,所報手機費發票顯示的姓名應與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須事先在財務部門備案,否則不予報銷。
報銷手機人員因換號一個月發生兩次交費時,除按規定在財務辦理變更備案手續外,兩號相加報銷費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預算規定的標準。
3、手機話費單據必須為正規的話費發票(采用預付費方式交納話費的單據不作為報銷的憑據),手機費報銷額度以話費發票顯示的實際發生費用為準,繳費額度不作為報銷額度。
4、報銷額度的管控:
業務人員的手機費報銷額度按“預算額度xx上月度指標完成比例”進行管控;職能部門人員的手機費用以預算額度進行管控。
5、報銷人員使用的手機,不得與家庭電話和親友電話捆綁消費,一經發現將其所有報銷的話費全部收回,并處以20%的罰款。
(四)車輛費用
按《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經辦人填寫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審批——會計主管審核報銷憑證——財務負責人審批——總經理審批——出納審核并付款——經辦人簽字領款。
公司財務部門對超預算費用的支出與報銷實施預警服務,對于違反財務紀律以及相關制度的費用支出與報銷,公司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并向公司總經理匯報,由公司總經理安排調查核實,并依據調查核實結果做出相關處理。對有質疑的單據,財務可請示總經理后視情況處理。
1、對違反招待相關規定的,將由公司總經理視情況具體處理;情節嚴重者將給予消費金額20%的處罰。
2、對違反報銷時限規定的,按20元/單處罰;累計三單以上無特殊情況者將不予報銷。
3、市場崗位不提交市場周報者,將不予簽字報銷。
4、報銷人無視公司報銷制度,弄虛作假,虛假報銷,除不予報銷外,另給予100元處罰;其業務上級受連帶責任,給予50元處罰。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九
一、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財務部對票據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后付款。
二、印刷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后,填寫費用報銷單,財務審核無誤后付款。
三、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行政中心統一購買,行政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部門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領導審批后報銷。
四、資料費:各部門購書及其他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行政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并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及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五、業務費: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需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部門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并注明時間及招待客戶名稱;交通費須注明起始、地點及原因;快遞費單據上請注明客戶名稱。所有費用均分別計入各個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說明或者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并說明原因。
差旅費管理
一、差旅費標準規定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干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一)公司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飛機、火車、汽車、輪船等交通工具。其中總監及總監以上高管人員,可選擇飛機頭等艙,高鐵一等座,普通火車的軟席、輪船二等艙;業務經理及以下員工,出差時火車時長達8小時以上可選擇臥鋪,時長不足者,選擇火車硬席,特殊情況,確實工作需要乘坐飛機者,必須事先報請公司領導審批,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選擇飛機,如選擇飛機,盡可能選擇價格較低的經濟艙。
(二)公司在創業期間及新項目開發時,應注意控制成本,一切以節儉為主,盡可能選擇經濟實惠的交通工具及席別。
(三)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四)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注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五)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具體住宿標準見附件明細。
(六)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復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八)出外學習、培訓和參加會議的人員,如果主辦單位或者公司統一安排食宿,食宿費已包括學習、培訓、會議費用中的,憑會議證明和發票,在審核后按實報銷學習、培訓、會務費,不再另報住宿費盒伙食補助費。如經審查后,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按多報住宿費盒伙食補助費的5倍罰款。
二、差旅費報銷
(一)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二)粘貼注意事項:
1、將各類車票按面額的大小分類粘貼;
2、注明起始地點及交通工具;
3、在粘貼處注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4、字體要規范清楚,不得涂改,金額大小寫需頂格寫,不得留空隙。
(三)報銷流程: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用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審核簽字,總經理審批;原則上前款未清者不予辦理新的借支。
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為了協調公司對內、對外的業務工作安排,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財務費用報銷:公司財務部每周四為財務報銷日。若當月的最后一個報銷日在該月的28日以后,為了便于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該報銷日停止財務報銷。
2.借支及其他業務的不受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辦理。
本制度為創業初期暫行規定,解釋權歸財務部及總裁辦。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條為了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經費(以下簡稱安保費)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安保費用的使用切實的落到實處,確保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以及xx地質礦山總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保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保費優先用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及為滿足和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的整改。按照xx總局規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總產值的0.5-1%作為安保費;由財務設立安全生產專用賬戶,總體規劃額度后具體分配到以下部門:辦公系統、xxx等。
第三條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全公司統籌、確保需要、項目計取、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計劃財務部應將安保費納入各單位財務計劃,年初和年中分別提取50%入安全賬戶,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四條安保費應當用于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2、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3、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4、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5、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6、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7、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8、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工地、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五條公司分管領導對安保費全面掌控。審批安保費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保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第六條各單位安全員應建立安保費管理臺帳,記錄安保費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項目生產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交回財務。
第七條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全公司安全投入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本公司安保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保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第八條計劃財務部負責對安保費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保費提取、投入計劃和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保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第九條安保費實行專戶核算。各部門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保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十條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發現安保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保費的,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十一
為了充分利用互聯網的信息化運作優勢,提高信息傳遞、處理效率,確保安全;節約公司的快遞成本,規范快遞物品 的收發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資料的丟失及浪費。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屬之
3.1 快遞物品:指員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文件,資料, 配件,樣品以及其他貨品等。 (銷售儀器和銷售試劑的發貨除外)
4.1:值班門衛:負責公司郵件、零散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
4.2:物流部: 負責公司郵件、快遞物品的寄發管理。
4.3:各部門: 遞。
4.4: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快遞費進行管控。
(略)
6.1 快遞的簽收與發送 寄件人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寄件要求寄發快
6.1.1 快遞的接收
6.1.1.1 值班門衛收到文件,資料,貨物等快遞物品時,要及 時通知轉交給相關部門人員。
6.1.1.2 物品接收人要在《郵件快遞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 以備查驗核對。
6.1.1.3 除特殊情況外,如貨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電話通 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托人代為簽收。原則上各部門 人員應代收。
6.1.2 快遞的寄發
6.1.2.1 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資料,貨物及其他物 品者必須到物流部填寫《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進行登記,經部 門負責人審批后交物流部, 由物流部聯系快遞公司統一發送。 各 ( 需求部門于每日 16:30 前送至物流部)
6.1.2.2 未經登記或需快遞物品無部門負責人審批的, 物流部可 拒接受理,對于不合格的件退回發件人。
6.1.2.3 快遞公司的選擇: 選擇的原則是合理、 負責任、 低成本; 寄件人必須根據所寄物品的性質,合理、負責任的選擇性價比高 的快遞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郵寄處理的不選擇快 遞。
6.1.2.4 各需求人員必須在《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上詳細注明 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稱,以及快遞承運單位及快遞單 號,以備查驗核對,如資料登記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權要 求當事人將資料完善,對于無故拒不按要求填寫,且物流要求無效者,物流部有權拒發該物品,并將情況報備部門負責人處理。
6.1.2.5 填寫快遞單: 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 料(地址、收件人、聯系電話、郵編等) 。
7.1.1 物件分類: a 類:緊急件;b 類:貴重件(如票據、證件、貴重配件或 物品等) 類:普通件(如資料、文件、普通配件等) 類: ;c ;d 普通信函、賀卡等。
7.1.2 快遞公司選擇參照表 序 號 1 2 寄 件 類 選擇快遞公司 型 a b 發順豐快遞 發 ems 或順豐快 遞 3 4 c d 發一般的快遞公司 郵政(發平信)
(物流部將提供各快遞公司的優勢特點及價格,供參考選 擇)
7.1.3 普通物品、公司樣本、普通資料類原則上均選一般的快遞 公司(非順豐快遞) ,若是特急件貴重配件或物品,方可選順豐 快遞等郵寄方式。
7.1.4 嚴禁公費寄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該單快遞費的 10 倍處 罰。
7.1.5 為便于寄回公司物品損壞時的索賠,外派人員必須選擇有 資質能出具發票的快遞物流公司。
7.1.6 寄回公司的物品,由寄件人直接付款,物流部自本通知發 出之日起將不再支付快遞公司到付付款, 公司任何人不得選擇到 付付款方式,否則造成的耽誤損失由經辦人承擔。
7.1.7 如發生物流部提貨寄回公司物品(含退換、返修儀器及試 劑)產生的費用,動用到物流部備用金的,將歸各業務部門費用 核算。
凡以往發文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為準《郵件快遞收發管理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十二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市場總監批準(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干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注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復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十三
市衛計、市財政局聯合出臺了《關于調整新農合報銷規定推進分級診療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新農合的報銷規定作了一定的調整。
“目前廣患者的就醫習慣是不管病小病,都往縣級乃至市級醫院跑,造成了縣、市公立醫院人滿為患,而基層醫院卻相對冷冷清清的.情況。這次調整報銷規定,就是發揮新農合制度的杠桿作用,推動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實施。”市衛計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0月起,我省全面實施分級診療制度,力求實現“小病在基層,病去醫院,康復回社區”,使有限的醫療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從而緩減群眾“看病貴、看病難”。早在20xx年便開始了分級診療的探索與實踐。這次調整主要是建立健全新農合基層首診和雙向轉診制度。
參加新農合群眾就醫時,應做到基層首診。基層首診醫療機構包括: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鄉鎮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甲等及以下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
因病情需要須轉入上級定點醫院住院治療,應由下級定點醫院出具轉院證明,原則上轉出縣外的病人限于縣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病情緩解后,經上級定點醫院出具轉院證明,轉入下級定點醫院康復。
轉入上級新農合定點醫院治療的患者,住院起付線僅補差額部分;轉入下級新農合定點醫院治療的患者,住院起付線不再另外收取;相應定點醫院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規定比例分別給予報銷。
根據實際情況,越級診治(指病人直接到首診醫療機構以外的醫院看病)未履行轉院手續的,報銷標準為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35%(扣除自費部分),病人出院時在醫院即時結報。以后將逐年降低越級診治報銷比例并提高起付線,直至取消報銷,確保分級診療目標實現。
符合病醫療保險政策人員新農合補償部分,則按市衛生局、市財政局《關于轉發〈四川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下發20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指導意見的通知〉的'通知》(宜衛辦發〔20xx〕220號)(即:扣除自費后,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中三級醫院報銷標準為起付線700元,報銷比例60%;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標準為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55%。)規定計算后,再按病醫療保險政策補償。
在下級醫院診治患者因病情緊急未能及時辦理轉院手續的,可先行入院,原則上5個工作日內補辦轉院手續,出院時按轉診政策即時結報,未補辦者按越級診治報銷標準報賬。因急、危情況越級診治的患者,須由收治醫療機構出具急、危證病情證明書和病歷復印件,由醫院醫保部門蓋章后在醫院即時結報。
外出務工、探親等人員患病,也應做到基層首診,并自入院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參合地新農合管理經辦部門報告,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在實現新農合異地就醫即時結算的定點醫院住院,出院后在醫院窗口辦理補償報銷。在未實現新農合異地就醫即時結算的定點醫院住院,出院后憑務工證明(工作單位出具)或探親證明(親屬居住地社區居會或村會出具)、住院結算發票、住院費用明細、出院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就診醫院醫務部門公章)、參合證、患者或代辦人身份證(特殊情況可用戶口簿)、統籌地新農合管理經辦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到參合地指定窗口辦理新農合補償;二級以上醫院住院參合患者需提供基層首診醫療機構住院相關資料。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十四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干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一)公司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飛機、火車、汽車、輪船等交通工具。其中總監及總監以上高管人員,可選擇飛機頭等艙,高鐵一等座,普通火車的軟席、輪船二等艙;業務經理及以下員工,出差時火車時長達8小時以上可選擇臥鋪,時長不足者,選擇火車硬席,特殊情況,確實工作需要乘坐飛機者,必須事先報請公司領導審批,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選擇飛機,如選擇飛機,盡可能選擇價格較低的經濟艙。
(二)公司在創業期間及新項目開發時,應注意控制成本,一切以節儉為主,盡可能選擇經濟實惠的交通工具及席別。
(三)違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四)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注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五)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具體住宿標準見附件明細。
(六)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復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八)出外學習、培訓和參加會議的人員,如果主辦單位或者公司統一安排食宿,食宿費已包括學習、培訓、會議費用中的`,憑會議證明和發票,在審核后按實報銷學習、培訓、會務費,不再另報住宿費盒伙食補助費。如經審查后,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按多報住宿費盒伙食補助費的5倍罰款。
二、差旅費報銷
(一)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二)粘貼注意事項:
1、將各類車票按面額的小分類粘貼;
2、注明起始地點及交通工具;
3、在粘貼處注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4、字體要規范清楚,不得涂改,金額小寫需頂格寫,不得留空隙。
(三)報銷流程: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用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審核簽字,總經理審批;原則上前款未清者不予辦理新的借支。
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為了協調公司對內、對外的業務工作安排,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財務費用報銷:公司財務部每周四為財務報銷日。若當月的最后一個報銷日在該月的28日以后,為了便于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該報銷日停止財務報銷。
2.借支及其他業務的不受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辦理。
本制度為創業初期暫行規定,解釋權歸財務部及總裁辦。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十五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強化費用控制。
公司員工費用報銷管理。
3.1客服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1費用報銷審批權限:
4.1.1公司的費用開支均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審核,財務核實,但最終批核權由總經理審批。
4.1.2如遇總經理外出,又急需于支付時,可按下列情況處理:
費用在300元以下的,經部門經理審批后,財務可予以先行報銷;
費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門經理向總經理報告,再由總經理口頭(電話)或書面(傳真、e-mail)指示財務人員先行處理。
以上兩種情況,財務部出納必須待總經理回來時,再將有關單據交給補簽。
4.1.3具審批權限的人員,不得簽涉及自己的費用,其費用由其上級主管負責簽批。
4.1.4所有的費用開支必須先獲享有審批權人同意,才能實施。不得“先斬后奏”。
4.2費用報銷流程:
4.2.1當費用發生后,受款人必須在三天內填寫有關的報銷憑證,并辦妥本部門的審批手續,再送往財務審核,超出三天的費用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4.2.2.財務部必須認真、負責地審查有關的報銷憑證及原始單據,重點要審查其內容是否真實合理,計算是否正確無誤,手續是否完備無缺,有無違反公司規定和作弊嫌疑。如有異議時,財務應當拒絕受理,并退回當事人重新辦理。情節嚴重的.,必須立即報至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
4.2.3由部門經理審批無誤后,經財務審核無誤的單據,應由財務送給總經理審批。
4.2.4財務在收到經獲總經理批核的單據時,應在一天內,足額地支付有關款項給受款人,并在費用報銷單上簽收。
4.2.5受款人到財務處領取款項,在收款時,應當面點清款項。
4.3借款:
4.3.1當事人因公辦理涉及到費用需借款,必須填寫借款申請單。
4.3.2借款時寫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當日借款金額在300元(含)以內的經部門經理審核。借款金額超過300元時,除完成以上程序外,還須上報至總經理報準后方可支付。
4.3.3借款人在辦妥相應的事項后,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盡快與財務結算清楚。
4.3.4、借款人在財務處已有借款沒有還清時,財務有權拒付二次借款。
4.3.5當借款人不及時結清借款之項目時,財務有權從薪資中抵扣。
4.4重點費用有關規定:
4.4.1工資:
4.4.1.1每月15日為職員薪資發放日。
4.4.1.2薪資計算周期,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為一個月周期,每月25日后入職當月不發放薪資,計入下一個月薪資內。
4.4.1.3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各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門票領取情況“上報財務。
4.4.1.4財務在每月13日前,將所有員工的工資計算完畢,并交總經理簽批。
4.4.2交際應酬費:
4.4.2.1一般人員不能以任何理由請客送禮,確因需請客送禮,應當掌握分寸,發生金額在100元以下,事先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如發生額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須先獲總經理的批準。
4.4.2.2一次的金額應控制在人均50元以內,如發生額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證明人簽字。
4.4.2.3一次發生的交際費,必須如實填寫清楚所應酬的項目方可報支。
4.4.2.4市內交通費:
(1)因公事外出的車費可實報實銷;
但必須注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車、專線、小巴、brt為主;
4.4.2.5出租車費一般不予報銷,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車時,應事先經部門經理同意方可。
4.5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
4.5.1每次報銷費用,必須在事項結束起3日內,特殊情況一周內完成,過期財務可不予報銷。
4.5.2有關費用必須按相關“費用報銷憑證”準確、如實地填寫,具體要求如下:
4.5.2.1報銷憑證一律使用鋼筆或水筆填寫:
4.5.2.2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書寫,字體要清楚。
4.5.2.3所屬部門按受款人所在部門的名稱填寫:
4.5.2.4填報日期按填寫當日的日期填寫:
4.5.2.5附件張數按所附單據數量填寫:
4.5.2.6大、小寫金額必須填寫一致,不得涂改:
4.5.2.7發票、收據必須分開填寫有關“費用報銷憑證”;
4.5.3如填報未符合上述要求,財務部有權要求經辦人重新填報。
4.5.4所有費用報銷,必須憑“發票”或“收據”為原始憑證,如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須以“支付證明單”代替,并必須注明未能取得票據的原因。
4.5.5如遇有票據丟失的,將視同沒有發生費用,相關的損失由票據丟失人承擔。
4.5.6所有票據必須真實,如發現作弊時,財務將按票面金額的兩倍處罰當事人。
4.6關于辦公用品的采購及維修:
4.6.1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必須于每月3日前上報客服部文員,由客服部進行審核匯總,上報總經理審批。
4.6.2客服部根據審批采購計劃,填寫“借款單”,到財務借備用金采購。
4.6.3所采購的物品必須統一保管,領用物品時填寫領用表。
4.6.4辦公設備的維修,要求事先申請到客服部備案,由客服部負責,請專人維修及購置維修所需物件,各部門無權自行處理。
5.1本規定由客服部制訂并歸口管理;
5.2本規定將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5.3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實施。
廈門博贊教育服務有限公司12月3日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十六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
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 出差管理
1、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市場總監批準(可電話確認)。
2、 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 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干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 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 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選擇飛機。
3、 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 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注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 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 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復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 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 備用金管理
1、 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簽批。
2、 備用金借支后應及時沖帳,備用金占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 對于長期占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 報銷管理
1、 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后交由出納審核。
2、 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復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 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粘貼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粘貼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粘貼,并在粘貼處注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 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
等(不含差旅費)。
b、 粘貼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注明情況。
c、 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十七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認真填寫《出差申請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據,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期間每天要向主管領導匯報居住地及簡單工作情況。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主動向總經理匯報工作,由總經理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總經理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原始憑證,按差旅費報銷標準規定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所規定的`各項目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周內報賬,月底結賬前應將差旅費用結清,借據不允許跨月,如遇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否則借據余款將從借款人工資中扣除。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十八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市場總監批準(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干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選擇飛機。
3、違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注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復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簽批。
2、備用金借支后應及時沖帳,備用金占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于長期占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后交由出納審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復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粘貼方法:
(1)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粘貼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小分類粘貼,并在粘貼處注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十九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完善財務管理,結合公司的具體實際,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特制定本報銷制度。員工報銷時應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審批管理制度。
1、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余各項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準后,在計劃范圍內列支。
2、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總裁辦審核匯總,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由集團總裁辦按計劃統一購買,并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領用時,須填制出庫單,經分管領導批準。總裁辦每月末應將辦公領用清單交財務室進行核定監控。
3、物品采購報銷須按公司采購控制程序、庫房管理程序、進貨檢驗程序完備審批手續后辦理報銷。
4、要求財務出納人員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并于每月月初匯總上月的報銷清單,上報上級主管。
5、瑞德總經理所產生的費用由徐總簽字報銷。
6、每周三定為費用報銷日。培訓回來的員工必須要當月進行轉訓,由行政簽字確認后方可報銷。當事人填好報銷單,部門經理簽字,交給財務小方即可。
(一)、差旅費報銷規定
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2、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連同出差“申請單”、原始報銷憑證,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報銷。
3、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4、住宿費:單人或雙人出差每天最高不超過200元,去深圳、廣州、上海、北京出差每天最高不超過35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如有特殊情況需總裁批準方可報銷。
5、交通費:員工出差需購買飛機票的,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買,不得擅自購買。如擅自購買,費用由個人承擔。出差不是為處理緊急事務的,普通員工以車,船交通工具。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可實報實銷,出租車票不得連號。
6、出差津貼:每人每天30元。
(二)、市內交通費用報銷規定
注明,報銷時出租車票不得連號。
(三)、報銷發票粘貼規定
報銷人應將發票及相關附件分類逐張整齊地粘貼在報銷單背面(左上角處),完整規范地填寫相應的'報銷單。具體要求為:
1、費用報銷單:按事類逐項逐件填寫內容摘要,寫清大小寫金額,所附單據附件張數,有借款記錄需要在報銷時沖賬的應注明借款人姓名、金額及時間。
2、費用報銷發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并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內容,發票涂改、大小寫不符以及非行政部門開具的收款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3、差旅費報銷單:按途中經過的地點及發生相關費用逐地逐項填寫對應的時間、車船費等費用,因出差發生的費用填在差旅費報銷單中“其它“費用項上,注明出差事由,隨行人員及借款情況。
4、填寫報銷單時應使用水筆或鋼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
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員工報銷其他費用,必須在費用發生之日的本周內按規定程序進行報批。
1、違章罰款及其它因當事者過失造成損失浪費。
2、其它不符合國家開支標準的單據,無理由跨年度的單據。
公司費用管理制度篇二十
規范費用報銷程序,確保各項費用支出得到合理控制。
適用于公司各項報銷費用的控制。
3.1財務部稽核、主管負責報銷單據的及時審核。
3.2公司各部門經理依總經理下發權限審核、核準,超出權限的交由總經理核準。
4.1費用報銷的內容
4.1.1行政管理費用報銷的內容:業務招待費、交通費、辦公費備注:業務招待費須事先填寫《招待費用審批單》。
4.1.2經營費用的報銷審核,以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為依據。
4.2報銷單據的填制要求
4.2.1費用經辦人原則上應在費用發生后的3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特殊情況可另行處理。
4.2.2將原始單據剪齊邊角,粘貼在報銷憑證粘貼單上。
4.2.3用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如實在《支出憑單》上填寫各項內容,如:報銷時間、報銷人、費用摘要、單據張數等,在發票背面簽上經辦人姓名。
4.2.4采購類經營費用,須憑有效的《申請定貨單》和發票到倉庫辦理物品驗收入庫手續,并將《申請定貨單》、《收貨單》附在報銷單據的后面。
4.2.5非采購類的行政、辦公或其他費用,直接填制報銷單據。
4.3報銷單據的審核
4.3.1費用報銷由報銷人填寫,各部門負責人依權限簽字確認;
4.3.2財務部稽核、主管應在收到報銷單據的一個工作日內,對各項報銷費用進行嚴格認真的審核,凡符合報銷標準的.,審核人在財務主管、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審核日期后,再交由總經理審批。
4.3.3經審核報銷單據不符合費用開支標準或存有其他疑問,而報銷人又無法提供總經理批準的報告時,審核人應退回報銷單據。
4.4費用的給付
4.4.1報銷人依據審批手續完整的報銷單到財務部領取費用。
4.4.2單位價格在2000元以下的報銷費用,由出納員用現金支付。
4.4.3單位價格在20xx以上的報銷費用,原則上由出納員用支票支付,特殊情況的可報總經理批準后,以現金支付,以支票支付的需填寫《支票領用審批單》,填寫領用人、審核人、審批人。
4.4.4費用發生前借支備用金的,由出納員在借支費用中作沖減備用金處理。
4.5費用報銷單據的保管
4.5.1費用報銷單據由財務部會計按順序編制記帳憑證,月末財務部經理審核后,由會計根據會計核算制度匯總、記賬、編制相關財務分析報表。
4.5.2所有報銷的費用單據,由財務部加密長期保存。
5.1《招待費用審批單》
5.2《支出憑單》
5.3《支票領用審批單》
5.4《收貨單》
5.5《申請定貨單》